网络销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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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销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网络销售管理与保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公司内外部

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拓展经营视野,提高销售,扩大公司对外知名度,提升公司外部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使用范围为公司的电商网店与有关信息流程的管理与保护。

第二章电子商务运营中心管理机构及职责

网站管理与保护遵循“总体规划、统一格式、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三章网店版面与栏目更新

第一条运营负责格润莱特网店的建设、运行、保护与技术支持:

1.审核市场推广计划:监督、检查网站推广工作;

2.指导、检查、监督各网站运行、保护;

第二条客服对网店上所有产品,每星期盘点一次。全面记录库存、卖出等实施概况。

第三条商品简介、商品照片与商品煽动性语言等栏目根据商品与销售情况,每半月修改一次,页面应习惯产品特色与客户特点。

第四条商品名称的文字与说明文字,应具备动感与多样式。

第五条所有员工均可对页面改版预先设计出方案、企划讨论,呈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各部门的支持与协作

第一条 1.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等信息由商务部提供;

2.商品最新名称、价格与客户服务等信息由市场组提供;

3.商品描述的准确性,由网络运营随时校对;

第二条及时对各部门提供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成公布稿件按下列程序报审批准后公布:

1.通常信息,如商品名称、全面描述,企划24小时内公布;

2.重要商品信息、全面描述,企划组12小时内公布。

第三条部门协同合作,及时沟通。

第五章网站管理

第一条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公布信息或者更换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

第二条网店后台由公司负责操纵,不准向任何部门或者个人泄露。

第三条任何人不得在网店上公布公司形象与不道德的言论。

第四条任何人不得用网店公布虚假信息或者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形象、泄露公司机密的信息。

第五条企划组按本规定及时对网店与公司商城进行管理、保护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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