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省司法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印发《辽宁省司法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辽宁省司法厅

•【公布日期】2020.05.28

•【字号】辽司办发〔2020〕23号

•【施行日期】2020.05.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关于印发《辽宁省司法厅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监狱局、戒毒局,各市司法局:

现将《辽宁省司法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司法厅

2020年5月28日

辽宁省司法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以及《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司办通【2020】38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安全生产保障。

(二)工作目标。推动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监狱戒毒场所党政领导责任、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防控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监狱戒毒场所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全

省司法行政系统本质安全水平。

二、整治任务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分2个专题和3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1.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对监狱戒毒场所加强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2.深入系统宣传贯彻。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普法工作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普法宣传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加强对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指导协调。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推动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利用“安全生产周”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3.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持源头治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创新方式加强监管,安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司法行政系统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化工等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积极配合省应急管理厅等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制修订安全生产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论证工

作,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立法工作。

(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督促监狱戒毒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2021年底前,重点行业监狱戒毒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推动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监狱戒毒场所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辨识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监狱戒毒场所建立完善的风险管控制度。

3.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监狱戒毒场所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制定符合监狱戒毒工作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事项、内容和频次,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持续推动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七步工作法”落到实处,严格排查整治安全隐患。2020年底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建立“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4.督促加大安全投入。督促监狱戒毒场所用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重点行业监狱戒毒企业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加强警察、职工和罪犯、戒毒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佩戴使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经常性开展罪犯、戒毒人员劳动项目检查,清理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劳动项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