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环境监管网格化方案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环境监管网格化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4.19•【字号】周政办〔2016〕 28号•【施行日期】2016.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环境监管网格化方案的通知周政办〔2016〕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周口市环境监管网格化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16年4月19日周口市环境监管网格化方案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5〕10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6〕8号)的部署和要求,尽快提升我市环境监管能力和环境质量,明确任务和责任,全面强化地方政府环境监管责任,进一步划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环境监管执法中的职责,着力构建“政府负责、部门监管、公众监督、企业自律”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和省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有关精神,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坚持党政同责、依法行政、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的原则,全面推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责任的落实,以环境监管“全覆盖”为目标,以属地管理为原则,通过实施“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环境监管模式,明确监管层级、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构建环境监管覆盖全市、责任到位、执法有序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二)目标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由市政府统一指导,以政府机构、市、县(市、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在全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和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内“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的管理,为全市环境质量实现根本性改善提供机制保障。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12•【字号】周政办〔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黄泛区农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周口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2月12日周口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精神,提升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周口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二、学法形式政府领导干部学法以自学为主,采取自学与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相结合、政府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与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全年计划安排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1期,市政府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每季度至少1次。
三、学法内容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类法律法规,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深入学习宪法。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掌握宪法基本知识。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主动接受三级人大联动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主动接受三级人大联动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09•【字号】周政办〔2024〕13号•【施行日期】2024.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主动接受三级人大联动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2024〕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黄泛区农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2024年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主动接受三级人大联动监督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4月9日2024年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主动接受三级人大联动监督实施方案为落实《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联动监督方案》和《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联动监督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联动监督实施方案》)要求,明确目标任务,抓实重点工作,细化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切实让全市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二、工作目标在设施建设、资金保障、政策扶持、运营服务、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综合监管等方面同步发力,推动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保障更加坚实、供给更加优质、机制更加健全、产业更加繁荣。
2024年,全市完成8890户适老化改造、40所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成600个村级标准化养老服务站点、700个老年助餐服务场所。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发文字号】周政办[2012]1号【发布部门】周口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1.18【实施日期】2012.01.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周政办[201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编办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编办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为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系,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履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职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1〕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职能,完善设施,加强保障,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规范、便捷、高效、均等的公共服务。
2、总体目标:各县(市、区)在现有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基础上,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在2012年底前全市所有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达到服务场所设施齐备、服务功能完善、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的规范化建设标准,逐步推进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024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方案
2024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信息化程度较低、监察力量分散、监察效率不高等。
为了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高监察效能,我部决定在2024年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
该方案的目标是通过构建信息化平台,实现监察力量网格化配置、监察管理数据化、监察过程数字化,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二、工作思路:(一)建设信息化平台:1. 建立全国性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监察数据资源的集中、标准和共享;2. 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平台,实现监察力量的网格化配置和监察活动的监控;3. 推动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提高监察工作的灵活性和效率。
(二)实现监察力量网格化配置:1. 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网格化分布机制,确保每个地区都有一定数量的劳动保障监察人员;2. 根据地区的劳动保障监察需求和风险评估结果,合理调整监察人员的网格分配。
(三)推进监察管理数据化:1. 将劳动保障监察数据纳入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数据的统一管理和分析;2. 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劳动保障监察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提炼监察重点和热点。
(四)实现监察过程数字化:1. 在劳动保障监察活动中推广使用移动执法工具,实现监察过程的数字化记录和监察结果的实时反馈;2. 强化对劳动保障监察活动的监控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监察工作流程。
三、具体措施:(一)建设信息化平台:1. 下发文件,要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推进全面信息化建设,确保信息化平台的建设进度;2. 建设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平台,包括网格化配置、移动执法系统的建设等。
(二)实现监察力量网格化配置:1. 根据全国范围内各地区的劳动保障监察需求,合理分配监察人员的网格;2. 加强和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合作,提高监察力量的综合效益。
(三)推进监察管理数据化:1. 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数据标准和规范,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2. 制定数据分析和挖掘的技术标准,推动监察数据的深度利用。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电子政务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电子政务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27•【字号】周政办[2010]135号•【施行日期】2010.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电子政务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周政办[2010]1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周口市电子政务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日周口市电子政务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强化行政监管,规范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河南省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豫转提办〔2009〕1号)和《河南省2010年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豫转提发〔2010〕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推行电子政务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依法、廉洁、高效行政的部署要求,以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为目标,以实现行政权力运行和监督网络化为主要内容,应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创新行政管理和行政监察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和行政监察水平,促进行政机关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效能和工作质量,为公众和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总体目标:按照市县(市、区)同步,两级联动,分步实施的方法,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到2010年底,建成覆盖市县(市、区)所有行政职能电子政务及电子监察系统。
之后,再逐步增容拓展,将市县(市、区)两级公共服务、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公共资源交易等事项纳入系统办理范围,实现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网上透明运行和实时监控。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0.02.01•【字号】周政办〔2010〕23号•【施行日期】2010.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周政办〔2010〕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周口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周口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周口市委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周文〔2009〕62号),设立周口市司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审批、管理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职责。
(三)增加律师工作机构和律师执业证年审(检)注册职责。
(四)增加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
(五)增加负责全市国家司法考试职责。
(六)加强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全市司法行政地方性文件、规章草案和政策,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地、各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七)主管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有关仲裁机构登记工作。
(八)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工作。
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09•【字号】周政办〔2024〕11号•【施行日期】2024.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周政办〔2024〕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黄泛区农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周口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4月9日周口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4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3〕35号)要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更好保障老年人生活,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覆盖全体老年人的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1.基础性原则。
对社会预期进行合理引导,对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统筹考虑,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照料需要。
2.普惠性原则。
强化政府兜底线、保基本职能,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确保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到位。
在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过程中,逐步拓展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内容,使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能够方便可及、大致均等地获得基本养老服务。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05•【字号】周政[2011]36号•【施行日期】2011.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监察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周政[2011]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豫政〔2010〕7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现阶段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劳动保障监察是各级政府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行政执法工作。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依法及时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利益格局分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的态势更加明显,一些用人单位缺乏社会责任感,法律意识淡薄,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超时加班、拖欠劳动者工资等劳动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新生代农民工要求体面劳动和尊严生活的意识不断增强,劳资矛盾日益突出,维护劳动者权益和协调劳动关系的任务异常繁重。
个别地方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重视不够,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执法力量不足、工作经费短缺、办案装备落后、执法环境不宽松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一些群体性突发事件未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置,给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定隐患。
因此,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十分重要和迫切。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领导、完善机制、充实力量、保障投入,促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智慧周口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周政办[2013]44号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智慧周口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正文:----------------------------------------------------------------------------------------------------------------------------------------------------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智慧周口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周政办[2013]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智慧周口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6月6日智慧周口建设工作推进方案为认真履行市政府与河南联通签订的“智慧周口”战略合作协议,积极推进我市信息化建设,提高城市运行管理效率,改善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特制定“智慧周口”工作推进方案。
一、建设原则和目标任务原则: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统筹规划、集约发展,整合资源、促进共享,深化应用、务求实效,满足需求、适度超前,完善链条、全面带动。
目标任务:2013年,重点进行我市“智慧网络”建设和已建成的大型应用系统的优化和延伸,建设3到5个关键的智慧应用系统(如智慧政务、智慧城管等)。
2014年,依托河南联通中原数据基地云计算数据中心,向金融业、中小企业、文化业等各个领域延伸。
2015年,形成一批成熟的智慧应用系统,并探索实现应用系统之间的融合,在城市管理领域、医疗民生领域,打造楼宇节能、智能社区安保、智慧医疗等示范工程,充分体现智慧政务保稳定、智慧产业保增长、智慧民生惠人民的智慧城市融合理念。
争取通过三年的努力,建成一批成熟的智慧应用系统,把周口建设成为智慧应用水平领先、智慧基础设施完善、示范带动效应突出、重点应用效能明显、信息安全总体可控的具有中原经济区特色的智慧城市。
实现政府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市民生活品质和城乡建设管理科学化水平明显提升等主要目标。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周政办〔2021〕44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周口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31日周口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目录前言第一章规划背景(一)“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回顾(二)“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形势第二章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发展目标第三章主要任务(一)着力构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二)着力构建公共消防基础体系(三)着力构建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四)着力构建新型消防监管体系(五)着力构建多元消防力量体系(六)着力构建灭火应急救援体系(七)着力构建消防职业荣誉体系第四章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二)明确责任分工(三)严格督导检查前言“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新时代全面推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开局期,也是我国越来越靠近世界舞台中央、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键期。
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周口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是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内在需求,对加快推进全市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编制,是“十四五”时期全市消防救援事业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各级履行公共消防安全职责、审批消防救援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编制财政支出预算和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16•【字号】周政办〔2018〕80号•【施行日期】2018.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周政办〔2018〕8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周口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9月16日周口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提高城市管理效能,保障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范建设和高效运行,建立沟通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数字化城市管理是指应用和整合计算机技术、移动通讯技术、地理信息技术、遥感技术、卫星定位技术等现代数字技术,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事件、部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科学的城市管理流程,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保证城市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依托城市管理数字化信息平台,通过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实结案和综合评价等环节进行城市管理活动。
部件指室外地面公共空间的城市管理公共设施,包括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市容环境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和其他设施等。
事件指因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城市市容环境和环境秩序受到影响和破坏,需要相关部门处理至正常的事件和行为的统称,按照城市管理功能体系分为市容环境、宣传广告、施工管理、突发事件、街面秩序和其他事项等。
第三条周口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行采取“一级监督,二级指挥,三级处理,四级网络”的模式。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26•【字号】周政办〔2024〕28号•【施行日期】2024.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周政办〔2024〕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黄泛区农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周口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十二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7月26日周口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十二条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推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坚决杜绝未落实农民工工资违法开工问题。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建设单位农民工工资资金安排,依法督促建设单位开工前落实农民工工资资金;对项目开工后未履行农民工工资资金承诺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查处。
二、坚决杜绝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不落实问题。
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在工程项目立项、审批、许可、施工、监管、惩戒等方面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享有关数据信息。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在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告知施工单位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保函、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并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落实到位的建设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对工资保证金、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并依法给予处理。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互联网【发文字号】周政办[2016]43号【发布部门】周口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6.03【实施日期】2016.06.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周政办[2016]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周口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6月3日周口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清理整治互联网金融活动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风险,促进我市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7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一)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和行业秩序,优化市场环境,扭转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和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的监管长效机制。
坚持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发挥互联网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作用。
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坚决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守住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二)工作原则1.明确职责,条块结合。
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各方资源,统一部署,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上级要求和本方案部署,组织本行业、本系统认真开展各项整治工作。
2.功能监管,强化协作。
对各类互联网金融活动,要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认定业务属性。
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对当前互联网金融主要风险领域开展整治,有效整治各类违法违规活动。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15•【字号】周政办〔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的通知-2020年-政务公开-中国周口周政办〔2020〕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周口市“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5月15日周口市“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一、市级发展规划(1项)周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二、市级重点专项规划(20项)1.周口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市科技局牵头负责)2.周口市“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3.周口市“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4.周口市“十四五”现代服务业规划(市商务局牵头负责)5.周口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6.周口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7.周口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市水利局牵头负责)8.周口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9.周口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10.周口市“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11.周口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12.周口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市民政局牵头负责)13.周口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负责)14.周口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15.周口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市应急局牵头负责)16.周口市“十四五”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市委军民融合办牵头负责)17.周口市“十四五”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纲要(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18.周口市“十四五”沙颍河、涡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19.周口市“十四五”高铁经济带发展规划(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20.周口市“十四五”内河航运发展规划(市港航管理局牵头负责)三、市级一般专项规划(38项)1.周口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周口供电公司牵头负责)2.周口市“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市商务局牵头负责)3.周口市“十四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市粮食和储备局牵头负责)4.周口市“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市商务局牵头负责)5.周口市“十四五”自然资源规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6.周口市“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7.周口市“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8.周口市“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9.周口市“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10.周口市“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11.周口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12.周口市“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13.周口市“十四五”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负责)14.周口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市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15.周口市“十四五”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市医保局牵头负责)16.周口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市民政局牵头负责)17.周口市“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市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18.周口市“十四五”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规划(市民族宗教局牵头负责)19.周口市“十四五”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市退役军人局牵头负责)20.周口市“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市扶贫办牵头负责)21.周口市“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市气象局牵头负责)22.周口市“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23.周口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24.周口市“十四五”财政规划(市财政局牵头负责)25.周口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26.周口市“十四五”药品安全规划(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27.周口市“十四五”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市人防办牵头负责)28.周口市“十四五”公交发展规划(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29.周口市“十四五”公路网发展规划(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30.周口市“十四五”公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市公安局牵头负责)31.周口市“十四五”区域医疗卫生规划(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32.周口市“十四五”艾滋病防治规划(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33.周口市“十四五”结核病防治规划(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34.周口市“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35.周口市“十四五”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规划(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36.周口市“十四五”职业健康规划(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37.周口市“十四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38.周口市“十四五”基层卫生人才培养规划(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周政办[2008]84号【发布部门】周口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05.22【实施日期】2008.05.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周口市司法局、周口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周政办[2008]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法治县(市、区)办公室,泛区农场,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为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豫发〔2006〕2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豫办发〔2007〕28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中,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实现中原崛起、构建和谐中原提供法制保障。
二、目标和任务(一)目标自2008年至2010年的3年间,围绕国务院《纲要》确定的总体目标,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推动依法行政,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通过总结推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经验,使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确保我市行政机关基本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为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任务。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周政办[2012]10号
【发布部门】周口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3.23
【实施日期】2012.03.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2012]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泛区农场、市政府各部门:
《周口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己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周口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消防工作,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消防网格化管理,实现街道、乡镇和社区、行政村消防组织机构健全、消防专职人员明确、消防工作人员业务熟练、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完善、消防档案资料齐全、消防巡查检查制度落实、消防宣传培训氛围浓厚,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陈锋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姚天民,市政府副秘书长李辉、市安全生产监。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周口市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周口市社会保障一卡
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4.03
•【字号】周政办[2013]25号
•【施行日期】2013.04.03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周口市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周政办[2013]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和规范我市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周口市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统一指导全市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刘国连(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
赵其凯(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王少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全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刘兴旺(市委编办副主任)
张秀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组长)
程俊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洪本(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盘根(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德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享受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待遇)
程保庄(市卫生局副局长)
郭河彬(中国人民银行周口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日常工作,王少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也要加强领导,成立机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45号),扎实推进我市社会保障卡的发行与应用工作。
2013年4月3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20•【字号】周政办〔2022〕49号•【施行日期】2022.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城乡建设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周口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6月20日周口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52号),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按照“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的原则,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加快构建权责清晰、上下联动、运转高效、多方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
农村公路路长制高效运行,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04•【字号】周政办[2011]68号•【施行日期】2011.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2011]6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泛区农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周口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周口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高效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试点的意见》(人社部〔2009〕4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试点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0〕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以下简称“两网化”)管理工作。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体系为依托,建立健全与我市实际相适应的科学、规范、高效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由被动反应式向主动预防式的转变,实现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充实、任务下移、体系延伸,促进用人单位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引导和帮助劳动者理性合法维权,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从2011年7月至2012年7月,用一年时间,在全市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确、管理到位、资源共享、动态监管、服务重心下移、信息向上汇集、工作上下联动,市、县、乡三级执法并覆盖全市城乡用人单位的新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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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
网络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工管理与奖惩
【发文字号】周政办[2011]68号
【发布部门】周口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7.04
【实施日期】2011.07.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周政办[2011]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泛区农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周口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周口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高效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试点的意见》(人社部〔2009〕4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试点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0〕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以下简称“两网化”)管理工作。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体系为依托,建立健全与我市实际相适应的科学、规范、高效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由被动反应式向主动预防式的转变,实现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充实、任务下移、体系延伸,促进用人单位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引导和帮助劳动者理性合法维权,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从2011年7月至2012年7月,用一年时间,在全市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确、管理到位、资源共享、动态监管、服务重心下移、信息向上汇集、工作上下联动,市、县、乡三级执法并覆盖全市城乡用人单位的新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管理体系。
利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平台,将全市所有用人单位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网格中进行监管;通过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将全市所有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相关信息汇集到市级网络化数据库中,基本实现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化、监管一体化、管理信息化。
以达到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劳动者遵纪守法、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明显减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目的。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方案,全面启动本辖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