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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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样本、使用方法及证据材料清单样式

常见的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样本、使用方法及证据材料清单样式

常见的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样本、使用方法及证据材料清单样

一、证据样本及使用方法

1.劳动合同

利用劳动合同,一般可证明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如合同上载明的“用人单位”“职工”“甲方”“乙方”等,此类信息一般在劳动合同封面、首部、尾部等处载明。还可以证明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主要是劳动关系开始建立的时间。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十分留意合同上相关信息。对于劳动者而言,要留意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真实用工的单位是否一致,合同上的“用人单位”是否依法注册登记,合同期限与双方的约定是否一致等等。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要留意签订合同的“劳动者”与该劳动者提供的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相关签名是否是该劳动者本人所签,必要时,需要对劳动者身份证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此外,劳动用工实践中,双方签订的文件,名称不一定是“劳动合同”,可能是“用工协议”“劳务合同”“合作协议”等。但即便名称不是劳动合同,仍然具有一定的证明效力,至少能证明双方之间产生过“关系”,至于是不是劳动关系,则需要结合其他情况加以认定。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用工实践中,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现金支付,另一种是转账。其中,转账方式包括银行转账、转

账、支付宝转账等等。另外,部分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发放工资表、工资条等,部分单位则不予发放。发放工资表、工资条时,也包括发放纸质的和通过电子邮箱、、QQ等发放电子工资条等形式。

不管何种形式的工资支付记录,在用于证明劳动关系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工资支付主体可证明劳动关系的主体。如工资表、工资条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单位相关人员的签名,银行转账记录上的“对方账号与户名”,转账记录中的支付方,发放电子工资条的电子邮箱的所有者等。如果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支付记录不能显示支付主体,比如单位通过现金方式支付工资且未发放工资表、工资条等凭证,纸质工资条上无单位名称、签名等,那么劳动者就要注意采取其他手段辅助证明,如领取工资条时通过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证明发放主体。在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工资时,可能是用私人账号、私人转账,此时要注意收集该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一定关系的证据。劳动者在银行打印工资发放记录时,如果发现记录上无工资支付账号与户名等相关信息的,可要求银行出具相关证明。

劳动合同需要的证据种类

劳动合同需要的证据种类

劳动合同需要的证据种类

一、劳动合同的定义及重要性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是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在我国,劳动合同是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需要的证据种类

1. 身份证明

身份证明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提供的证据之一。劳动者应当向用人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培训证书等相关证件。用人单位核实劳动者身份信息后,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注明。

2. 劳动者简历

劳动者简历是劳动合同中重要的证据之一,反映了劳动者的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教育背景等信息。简历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劳动者的个人情况。

3. 劳动者的健康状况证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劳动者应当向用人单位提供本人健康证明或者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检查报告。

4. 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和业绩证明

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和业绩证明是衡量劳动者能力的重要依据。劳动者可以提供相关职业技能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项目成果等证据,以证明自己的技能和业绩。

5. 劳动合同的书面文件

书面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仲裁举证工作证明

劳动仲裁举证工作证明

劳动仲裁举证工作证明

尊敬的仲裁委员会:

我是一名劳动者,因与雇主发生劳动纠纷,特向贵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为了证明我的诉求合理和合法,特向贵委员会提交以下工作证明。

1. 工作合同:我与雇主签订的工作合同是最基本的劳动关系证明。该合同明确规定了我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以及薪酬待遇等。我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我的职责,并且能够提供该合同的复印件作为证据。

2. 工资单:每月的工资单是一份有力的证明材料。我收到的工资单清晰地记录了我每个月的工作时间、工时及工资金额。这些工资单可以证明我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进行工作,并且能够提供近6个月的工资单作为证据。

3. 考勤记录:公司的考勤系统记录了我每天的上下班时间和缺勤情况。这些记录可以证明我按时出勤并遵守公司规定。我可以提供近6个月的考勤记录作为证据。

4. 工作任务书:公司每月都会向我下发工作任务书,详细说明了我所负责的任务和要求。这些任务书可以证明我按照公司的安排进行工作,并且能够提供近6个月的工作任务书作为证据。

5. 证明信:我曾经向公司领导请假,并得到了公司领导的批准。我可以提供请假申请和批准的证明信作为证据。

以上是我提供的劳动仲裁举证工作证明,这些证据充分证明了我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我的职责,并且遵守了公司的规定。我希望贵委员会能够公正地审理我的案件,并给予我合理的赔偿和补偿。

谢谢!

未签劳动合同举证材料模板

未签劳动合同举证材料模板

一、基本信息

1. 申请人姓名:

2. 身份证号码:

3. 联系电话:

4. 申请单位名称:

5. 单位地址:

二、事实与理由

1. 申请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入申请单位工作,担任____岗位。

2. 申请人工作期间,申请单位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 以下为申请人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

a. 申请单位认为口头协议足以约束双方权利义务;

b. 申请单位表示将在一定期限内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至今未履行;

c. 申请单位以各种理由拖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工作量繁忙、手续繁琐等。

4. 申请人多次与申请单位沟通,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申请单位均未给予正

面回应。

5. 申请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申请单位未依法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证据材料

1. 申请人入职申请表或录用通知书,证明申请人进入申请单位工作的时间及岗位。

2. 申请人工作期间的工作证、工作证照片或公司内部照片,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单

位工作的事实。

3. 申请人与申请单位沟通的录音、短信、邮件等证据,证明申请人曾多次要求申

请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申请单位未履行。

4. 申请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会议记录等证据,证明申请单位曾口头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未履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明申请单位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

四、请求事项

1. 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申请单位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公司劳动争议举证流程

公司劳动争议举证流程

公司劳动争议举证流程

劳动争议举证是指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参与方可以通过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或辩解。在中国的劳动争议案件中,举证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只有充分的证据可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是一般的劳动争议举证流程:

第一步:提交证据清单

当劳动争议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时,双方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劳动争议人民法庭递交自己的证据清单。这个清单应当包括主张或辩解所依据的证据种类、名称、数量及出处等具体信息。

第二步:提供正式证据材料

双方在提供证据时,应提供正式证据材料。正式证据材料包括书面证据、物证、视听资料等。在提供证据材料时,双方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三步:争议事实的公证

如果一方所提供的证据对于对方来说不易获得,或者对方对证据的真实性存有疑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劳动争议人民法庭进行争议事实的公证。公证可以是证人证言、勘验、鉴定等形式,通过公证可以减轻一方提供证据的负担,同时也可以更准确地确定争议事实。

第四步:举证期限和庭审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劳动争议人民法庭的规定,双方需

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证据,否则将被认定为放弃举证权利。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可以针对对方的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

第五步:证据评估和裁决

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中的质证辩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劳动争议人民法庭将对证据进行评估。评估的标准是证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充分性。在评估的基础上,裁决机构将做出裁决,确定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

总结起来,劳动争议举证流程可以简化为提供证据清单、提供正式证据材料、争议事实的公证、举证期限和庭审、证据评估和裁决。在这个过程中,双方都需要充分准备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庭审过程中,也可以通过质证和辩论来强化自己的主张或辩解。

劳动合同丢失公司举证证明范文

劳动合同丢失公司举证证明范文

劳动合同丢失公司举证证明范文

如果员工的劳动合同丢失,公司需要提供一份举证证明以证明员工曾经签订过该合同,下面是一份通用的举证证明范文:

证明书

证明:(公司名称)在(年月日)与(员工姓名)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经双方共同履行,合同于(年月日)按照约定期限届满。

因(员工姓名)对《劳动合同》遗失而本公司顾问书面查询、会计对账以及现场调查等方式,全面核查了员工的相关用工情况、请假及加班等记录,证明以下事实:

•(员工姓名)于(年月份)至(年月份)间在我公司进行正常工作。

•(员工姓名)工作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符合相关国家法规。

•(员工姓名)工作期间没有任何不当行为,也没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本公司履行了合同义务。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

注意事项

1.除了上述的证明内容,公司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者变更证明内

容,但必须对其真实性负责。

2.公司在签署证明书时要盖章,证明日期也要及时填写。如果公司有经

劳动、委员会或工会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应当在证明书上标明签字人信息并加盖公章。

3.如果公司无法提供法律规定下需要留存的记录,可以被认定为公司无

法证明员工曾经签订过劳动合同,员工有可能获得无合同劳动关系的资格,这是十分不利的。因此,公司需要做好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调,将重要信息及时归档。

4.如果员工举证不充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因此,为了避免类似

争议的发生,公司应当充分保证合同管理的科学性以及规范性,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事。

劳动仲裁开庭前 举证模板

劳动仲裁开庭前 举证模板

劳动仲裁开庭前举证模板

尊敬的仲裁庭:

我作为劳动仲裁的申诉方,在本次开庭之前,特向仲裁庭提交以下证据,以证明我的主张:

1. 证据一:劳动合同

(简要陈述该证据的背景,包括该劳动合同签署时间、双方的签署意愿和合同条款内容。并标明该合同是与对方(被申诉方)签署的。)

2. 证据二:薪资支付记录

(出示与该劳动合同相关的薪资支付记录,包括工资、津贴、加班费等项的具体数额,及支付日期等。)

3. 证据三:劳动纠纷协议书

(陈述与被申诉方在劳动纠纷协议中达成的解决劳动纠纷的协议内容,并说明该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署的。)

4. 证据四:劳动违法行为的证据材料

(出示包括但不限于迟延支付工资、未支付加班费、违法解雇等劳动违法行为的证据材料,如劳动监察部门的调查报告、证人证词或其他相关证据。)

5. 证据五:其他相关证据

(如有其他与本劳动纠纷有关的证据,请在此列明,并简要陈述证据的背景和价值。例如,相关的工作记录、通讯记录、短

信、邮件等。)

以上所列证据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与本次劳动纠纷事实与我的主张相符。我恳请仲裁庭给予审查并予以采纳。

特此申请。

(申诉方签名)

日期:

劳动合同书的举证责任与证明材料

劳动合同书的举证责任与证明材料

劳动合同书的举证责任与证明材料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在劳动关系

发生纠纷时,劳动合同书的举证责任和证明材料的重要性不可忽视。本文将从劳动合同书的举证责任和常见的证明材料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劳动合同书的举证责任

劳动合同书是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一方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中需要证明某一事

实时,应当根据举证责任原则提供相应的证据。在劳动合同纠纷中,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举证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的存在和内容: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劳动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证明劳动

关系的存在和合同的内容。

2. 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工资支付的相关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银行

转账记录等,以证明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3. 工作时间和休假: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工作时间和休假安排的相关证据,如考

勤记录、工作安排表等。

4. 违约责任:用人单位应当提供违约责任的相关证据,如违约金支付记录、违

约行为的证明等。

5. 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如解雇通知书、劳动仲裁裁决书等。

劳动合同纠纷中,劳动者也有举证责任,例如证明自己履行了合同义务、证明

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等。但总体而言,用人单位承担的举证责任更重,因为用人单位通常拥有更多的资源和信息。

二、常见的证明材料

在劳动合同纠纷中,除了劳动合同书本身外,还有一些常见的证明材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 工资单:工资单是证明工资支付的重要证据之一。劳动者可以通过工资单证明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2. 劳动合同变更书:当劳动合同发生变更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变更书,并保留好相关证明材料。

劳务合同_举证责任

劳务合同_举证责任

一、举证责任原则

1. 谁主张,谁举证:劳务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进行证明的责任。如果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则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2. 举证责任倒置:在特定情况下,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倒置,即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例如,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负有证明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性的责任。

二、举证责任分配

1. 劳务合同存在纠纷时,当事人应按照以下顺序提供证据:

(1)证明劳务合同关系存在:如合同文本、工作记录、证人证言等。

(2)证明劳务合同履行情况:如工作成果、工资支付凭证、加班记录等。

(3)证明劳务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原因:如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辞职信等。

2.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时,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据。

三、举证责任承担

1. 劳务合同纠纷中,举证责任承担如下:

(1)劳务提供方:证明劳务合同关系存在、履行情况及终止原因。

(2)劳务接受方:证明劳务合同履行情况、支付工资及解除合同合法性。

2. 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四、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1. 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具体表现为:

(1)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2)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2. 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五、注意事项

1. 当事人应积极收集和保存证据,以便在纠纷发生时提供。

2. 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产生纠纷。

3. 在劳务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应充分了解举证责任的相关规定,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务合同_履行_举证责任

劳务合同_履行_举证责任

一、引言

劳务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基于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约定。劳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纠纷,如工资拖欠、工作内容不符合约定等。在这些纠纷中,举证责任对于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劳务合同履行的角度,探讨举证责任的相关问题。

二、劳务合同履行举证责任概述

1. 举证责任原则

举证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进行证明的责任。在劳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提出主张的一方负有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成立的义务。

2. 举证责任分配

(1)劳动者举证责任

劳动者在劳务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承担以下举证责任:

①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务合同关系,如提供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等证据;

②证明已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如提供工作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据;

③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等事实,如提供工资条、加班记录等证据。

(2)用人单位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在劳务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承担以下举证责任:

①证明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务合同关系,如提供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等证据;

②证明劳动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如提供工作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据;

③证明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加班费等,如提供工资条、加班记录等证据。

三、劳务合同履行举证责任案例分析

1. 案例一:劳动者举证责任

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5000元。劳动者工作一段时间后,因故离职。离职时,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但无法提供工资条等证据。法院判决:劳动者败诉。

劳务合同举证责任

劳务合同举证责任

一、劳务合同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

1.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进行证明的

责任。在劳务合同纠纷中,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均需对自己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

2. 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

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在特定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举证能力、案件性质等因素,对举证责任进行分配。

二、劳务合同举证责任的具体内容

1. 劳动者举证责任:

(1)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需提供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

支付凭证等证据,以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劳动者需提供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证据,以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

2. 用人单位举证责任:

(1)证明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提供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

支付凭证等证据,以证明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证明用人单位未拖欠工资、已缴纳社会保险等行为:用人单位需提供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证据,以证明用人单位未拖欠工资、已缴纳社会保险等行为。

三、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在以下情况下,法院可以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1. 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证明其

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2.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存在违

法行为,用人单位需证明其不存在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诉讼证据材料模板

劳动合同诉讼证据材料模板

一、基本信息

1. 原告信息: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民族: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住所地:

2. 被告信息:

- 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地址:

- 联系电话:

二、争议事实

1. 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 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签订时间;

- 劳动合同主要内容;

- 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2.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 原告的工作岗位;

- 原告的工作地点;

- 原告的工作内容描述。

3. 工作时间及工资待遇:

- 原告的工作时间;

- 原告的工资标准;

- 原告的工资支付方式;

- 原告的加班情况及加班工资。

4. 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 原告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 原告的福利待遇情况。

5.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情况:

- 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原因;

- 解除或终止的时间;

- 双方协商解除或终止的情况。

三、证据材料

1. 劳动合同及相关文件:

- 书面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或终止的相关文件; - 工资支付凭证;

- 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 福利待遇相关文件。

2. 工作证明材料:

- 工作证、工作牌、出入证等;

- 工作服、工作标识等;

- 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 工作记录单、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等;

- 客户业务记录等。

3. 证人证言:

- 同事、上级或其他知情人证言;

- 证人姓名、联系方式、证言内容。

4. 录音、录像材料:

- 与公司领导、同事的谈话录音、录像;

- 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录音、录像。

5. 其他证据:

- 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 公司内部刊物、网站报道等;

如何对劳动合同质证

如何对劳动合同质证

劳动合同质证是劳动合同争议解决的重要环节,也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键步骤。在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对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等进行质证,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本文将从劳动合同质证的概念、质证准备、质证技巧和质证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一、劳动合同质证的概念

劳动合同质证,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对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等进行质疑、辩论和证明的过程。质证的目的在于确认劳动合同的实质内容和双方的权利义务,为争议的解决提供依据。质证包括对劳动合同的文本、内容、签订过程、履行情况等方面的证据进行审核和辩论。

二、劳动合同质证准备

1. 收集证据:当事人应提前收集和整理与劳动合同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文本、工资条、考勤记录、规章制度、证人证言等。

2. 分析证据: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析,梳理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找出对方证

据的漏洞和不足。

3. 制定质证策略:根据证据分析和争议焦点,制定质证策略,明确质证的重点和

次要内容。

4. 准备质证材料:整理质证陈述、制作质证PPT等,以便在质证过程中更好地表

达自己的观点。

三、劳动合同质证技巧

1. 针对性强:质证时要针对对方证据的薄弱环节进行质疑,突出争议的焦点。

2. 逻辑清晰:质证时要注重逻辑性,有条理地陈述自己的观点,便于仲裁员或法

官理解。

3. 语言表达准确:质证时要使用准确的语言,避免产生歧义或误解。

4. 情绪控制:质证时要保持冷静,不要情绪化,以免影响质证效果。

5. 运用法律依据:在质证过程中,要善于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自己的观点。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

根据中国劳动法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要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承担。具体来说,如果雇主解除劳动合同,雇主需要举证证明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和合法性;如果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需要举证证明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和合法性。

举例来说,如果雇主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举证证明以下事实:1. 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例如双方达成一致、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等;

2. 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定程序,例如通知期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等;

3. 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例如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严重失职、工作能力无法达到岗位要求等。

相反,如果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需要举证证明以下事实:

1. 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和原因,例如工资未支付、工时超过法定上限、工作环境危险、受到虐待等;

2. 劳动者已经采取了适当的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例如书面投诉、走工会或劳动争议调解等;

3. 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例如受到严重违法侵害、工资欠薪、工作条件恶化等。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关系争议的举证责任属于事实争议,如果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机

构会根据合理推定原则进行裁决。因此,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都应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发生争议时使用。

劳动合同纠纷的举证应该由谁举证

劳动合同纠纷的举证应该由谁举证

劳动合同纠纷的举证应该由谁举证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确⽴劳动关系,明确双⽅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愿、协商⼀致的原则,不得违反律、⾏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当事⼈必须履⾏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那么劳动合同纠纷究竟谁是举证⼈呢?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纠纷的举证应该由谁举证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劳动合同纠纷举证责任⼜称证明责任,它是指当事⼈对⾃⼰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进⾏证明的责任。具体包含⾏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两层含义。

其⼀,⾏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是指当事⼈对⾃⼰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

其⼆,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是指当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时由依法负有证明责任的⼈承担不利后果的责任。从⾏为和结果双重含义上来界定举证责任的内含,对于提⾼民事审判效率,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分重要的意义。

⼆、《民事诉讼法》第六⼗四条第⼀款规定:“当事⼈对⾃⼰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规定确⽴了我国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的⼀般原则,即我们常说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当事⼈对⾃⼰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以证明当事⼈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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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公司举证材料范本

劳动仲裁公司举证材料范本

劳动仲裁公司举证材料范本

劳动仲裁公司举证材料范本

1. 前言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解决的一种法律途径,它通过中立的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进行客观、公正的裁决,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劳动仲裁中,举证是一项关键任务,它决定了案件的胜负。为了帮助各位在劳动仲裁中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举证,本文将提供一份劳动仲裁公司举证材料范本,并对其中的重点材料进行解析。

2. 材料一: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雇员与雇主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重要文件,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劳动仲裁中,劳动合同作为举证的基础材料,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举证时,应该提供完整的劳动合同文本,并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 请提供劳动合同的原始、纸质副本,并加盖公司公章与雇员签字。- 强调合同的签订日期和有效期限,并确保合同在仲裁期间仍然有效。- 特别关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及薪酬待遇等重要条款,以便展示与劳动争议有关的具体内容。

3. 材料二:工资支付文件

工资是劳动者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在劳动仲裁中,提供与工资支

付相关的文件能够直观地证明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和争议的

焦点。在举证时,请提供以下几种工资支付文件:

- 工资卡或银行流水账单:该文件能证明雇主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事实,并能较为直观地展示工资的具体数额。

- 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该证明文件能够进一步佐证雇主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事实,并提供了工资税前和税后的具体数额。

4. 材料三:劳动保护文件

劳动保护是劳动仲裁争议中一个重要的方面,相关的文件能在一定程

度上证明雇主是否履行了对劳动者的保护责任。在举证时,请提供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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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举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解除劳动合同并非完全是举证责任倒置解除劳动合同并非完全是举证责任倒置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廖志国案情简介

杨某于XX年12月25日到A公司工作,与A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为5000 元。杨某陈述其非常热爱本职工作,但不知何种原因A公司人事总监王某于XX 年10 月21 日口头通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告知其于次日不需再来公司上班,随后A 公司取消了其门禁卡。杨某于XX 年10月13日后未到公司上班,并于XX年1月12日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1、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

偿金30000元;请求2、支付XX年10月份工资3218元;请求

3、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 天的代通知金5000 元。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中,杨某让他的同事苏某出庭做证,苏某于XX年11月11日因为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发生争执而愤然辞职。苏某陈述他听到A公司人事总监王某于XX 年10 月21 日口头通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告知其于次日可不再来公司上班。A 公司对苏某的证人证言不予认可,称苏某与公司有个人恩怨,与本案存有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应采信。A 公司让人事总监王某出庭做证,王某陈述其从未通知杨某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不让杨某到公司上班,并称杨某不到公司上班系旷工行为,公司还未对杨某旷工行为进行处理。杨某对人事总监王某的证言也不予认可,称该争议的始作俑者就是王某,且王某现仍在该公司,存有利害关系,对其证言不应予以认可。

争议焦点

A公司是否曾提出与杨某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结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结果为:对杨某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30000 元及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 天的代通知金5000 元的申请请求不予支持,支持了杨某要求支付XX 年10 月份工资3218 元的申请请求。

简要分析

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A 公司不认可其与杨某解除劳动合同,杨某虽提交了苏某的证人证言,但是由于苏某曾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发生争执,并已离开公司,不能完全排除其因个人恩怨报复公司的可能,鉴于苏某与本案存有利害关系,故对其证言不予采信。而人事总监王某现还在A 公司工作,其与本案也存有利害关系,对其证言同样不能采信。而由于在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上,劳动者负举证义务,且杨某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A公司曾口头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杨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举证责任的分配是劳动仲裁审理中的关键内容之一, 当事人的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支持,从根本上讲要看当事人是否能够依法完成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即举证责任倒置。

而所谓的举证责任倒置并非是绝对的倒置,而是先正置而后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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