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教育部课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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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课题管理办法

小学课题管理办法

小学课题管理办法是指对小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的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份可能的小学课题管理办法的内容:一、课题的设立1. 设立课题应符合教育教学改革和小学教师实际需求,突出教学课题的实践性和针对性。

2. 课题的设立可由学校教研组、教科室或个人提出,经教务处审查同意后确定。

3. 每位教师每学年可设立一至两个课题,确保课题的质量和实施的可行性。

4. 课题设立应遵循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原则。

二、课题的申报1. 课题的申报应提交课题研究计划书,包括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预期效果等。

2. 申报的课题应经过学校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始研究实施。

三、课题的实施1. 课题组成员应按照课题研究计划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研究,确保课题的进度和质量。

2. 课题的实施过程应定期进行进展汇报,与学校教研组和教务处进行讨论交流,提出改进建议。

四、课题的评估1. 课题完成后应进行总结和评估,形成课题研究报告。

2. 课题研究报告应由课题组成员共同撰写,包括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实施过程、研究成果和改进建议等。

3. 课题研究报告应提交给学校教研组或教务处进行评估和认可。

五、课题的奖励和推广1. 优秀的课题研究成果将获得奖励,如表彰、奖金等。

2. 优秀的课题研究成果可在学校范围内进行推广和应用。

3. 优秀的课题研究成果可作为小学教学改革的参考和借鉴资料。

六、课题的追踪和反馈1. 完成课题研究后,应对课题的实施效果进行追踪和反馈。

2. 课题的实施效果可通过课堂观摩、教学反思和学生学习成绩等方式进行评估。

七、课题的管理1. 学校教务处应建立小学课题管理的档案和数据库,记录课题的设立、申报、实施和评估等信息。

2. 学校教务处应对小学课题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保证课题的质量和进展。

以上是一份可能的小学课题管理办法的内容,具体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一、引言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是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手段。

为了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质量和效果,规范课题的管理和实施,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二、课题设立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设立应基于教育教学的需求和研究的前沿性。

学校要广泛征集教师和学生对教育教学问题的意见,建立健全的课题建议征集机制。

选题时应尊重研究人员的意愿,但同时要充分考虑学校的需求和资源条件。

三、课题立项课题立项应由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委员会审批。

委员会应由学校领导、学科带头人和相关研究专家组成,确保立项程序的公开、公正和科学。

课题方案应详细描述研究目的、方法、预期结果和时间计划等,并明确课题负责人和成员的分工。

四、课题资源支持学校应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资源支持课题的实施。

课题负责人可以申请研究经费、实验设备、图书文献和其他必要的研究工具。

学校还应鼓励并支持课题负责人申请国家和地方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拓宽课题的资源来源。

五、课题管理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课题的跟踪和督导,确保课题的顺利进行。

课题负责人应按时提交研究进展报告,并接受相关评审和指导。

务必保证课题研究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六、课题成果评价课题完成后,应组织专家对其成果进行评价。

评价过程要公正、公开,专家应具备相应的学术和研究背景。

评价结果可以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学科竞赛和教育教学奖励的重要依据,提高教育教学研究的社会影响力。

七、课题成果推广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取得的成果应及时推广应用。

学校可以组织相关交流会、研讨班和培训活动,将成果分享给其他教职工并推广到其他学校。

对于一些具有较大创新和影响力的成果,可以申请专利保护和发表相关论文。

八、课题衍生项目基于研究课题成果,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机构可以鼓励和支持课题负责人申请衍生项目。

衍生项目是对课题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进一步研究和解决的延伸,旨在提高研究成果的实用性和可持续性。

课题管理制度

课题管理制度

课题管理制度XXX课题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和完善教育科研课题管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发挥教育科研在学校发展中的引导作用,营造求索上进、科研兴校的氛围,不断推进教育科研的深入发展,XXX制定了以下课题管理制度。

一、课题开题1.课题申报分为四个等级:校级、县级、市级、国家级。

2.课题研究分为四大类:管理类、教育类、教学类和其他类。

二、管理机构和管理内容1.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管理各级课题。

2.课题管理内容包括课题规划、申报论证和立项、研究过程的检查指导和优秀成果推广等。

三、课题规划1.教育科研课题规划与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同步。

市级课题以3-4年为一规划期;县级课题以2-3年为一规划期;校级课题以1-2年为一规划期。

每年进行一次具体的课题规划,确定当年度的研究方法与研究任务。

2.学校的校级课题由老师和教研组申请,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审定。

县级以上课题由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申报。

四、课题研究1.校级立项课题实行限时申报,每年一次,9月底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县级立项课题根据教育局文件实行申报。

每位申报人在同一年度中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不包括课题研究参加者)。

3.申报课题时一般是先确定课题,可以自行确定题目,也可以在学校发布的课题指南中选题,再填写《课题申报表》3份,按栏目要求填写清楚。

五、课题立项1.申报课题的立项论证任务由学校审定。

学校重大课题须邀请上级教育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和有关领导、聘请有关专家,召开论证会组织论证。

2.评审通过的课题,在申报人根据学校提出的意见修订《研究方案》后,确定为校级课题。

校级课题中特别优秀的由学校推荐申报县级课题。

3.被推荐申报并确定为县级或市级以上课题的,校级课题立项取消。

六、过程督导1.学校必须经常检查、了解课题研究情况检测研究效果,提供信息资料,指导研究方法。

2.学校在对课题的过程管理中,还应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要求课题组负责人定期做出书面的阶段研究报告。

2024年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2024年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2024年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标题:2024年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引言:随着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教育科研在培养创新能力、提升教育质量、推动教育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制定2024年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明确科研课题申报、审批、项目执行和成果评价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推动教育科研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发展。

一、科研课题的申报与资助管理1. 科研课题申报的要求:(1)申报对象:各级高校、科研院所、教育管理部门等科研单位。

(2)申报材料:课题申报书、科研团队简介、预算报告等。

(3)申报流程:科研单位负责组织科研团队填写申报表,经过内部审核后提交给上级管理部门。

(4)申报周期:每年度的科研课题申报在前一年12月至次年1月进行。

2. 科研课题资助的管理:(1)资助标准:根据课题的重要性、科学性和创新性确定不同层次的资助额度。

(2)资金使用:科研课题资金应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私自转移或挪用。

(3)项目合同:科研单位和课题负责人需签订科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4)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确保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

二、科研课题的审批与立项管理1. 课题审批机构:(1)高校科研办:负责对高校科研课题的审批和立项管理。

(2)教育部门:负责对跨地区或跨学科的科研课题进行审批和立项管理。

2. 课题审批的程序:(1)课题初审:由科研办进行初审,评价课题的科学性、实施可行性和预计成果。

(2)专家评审:科研办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课题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报告。

(3)决策审批:根据专家评审报告,科研办作出决策,决定是否立项以及资助额度。

三、科研课题的执行与管理1. 课题执行单位:(1)科研人员:负责具体的科研工作,根据合同要求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2)课题负责人:负责对课题的整体组织和协调,确保课题的顺利实施。

(3)学校科研办:负责对科研课题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管和评估。

教师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教师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教师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管理制度一、引言教师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管理制度是指针对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的申报、评审和实施等环节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套制度。

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推动教育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申报环节教师申报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是制度的第一环节。

学校应建立科研课题管理平台,提供在线申报通道,方便教师进行课题的申报。

申报表需包含课题的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等。

三、评审环节科研课题的评审是保证课题质量与实用性的重要环节。

通过专家评审、同行评议等方式,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综合考量课题的科研价值、可行性以及教育教学的实践意义。

评审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申报人,明确评审意见并提供改进建议。

四、立项环节评审通过的科研课题将进入立项阶段。

学校应根据教师的科研实力、资源情况等因素,确定是否给予课题立项。

立项时需明确课题的研究目标、研究方法和实施计划等,并制定相应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五、经费管理科研课题的实施离不开经费支持。

学校应建立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明确课题经费的申请、审批和使用流程。

教师需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经费申请,同时应做好经费使用的记录和报销工作。

六、团队协作科研课题的实施通常需要多名教师的协作。

学校应鼓励教师之间积极参与科研团队,加强协作交流。

同时,还应提供必要的团队协作平台和资源支持,促进教师间的合作与创新。

七、中期检查科研课题的中期检查是对课题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与评估的环节。

学校应建立中期检查制度,安排专门的评审小组对课题进行评估,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教师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课题调整和改进,确保课题顺利进行。

八、成果评价科研课题实施结束后,应进行成果评价。

评价主要包括科研成果的质量、实际应用效果和对教育教学的推动作用等。

学校应邀请专家进行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给予教师一定的奖励与荣誉。

九、成果推广科研课题的成果无论是对学校还是对教育教学领域都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应积极推动教师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

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推进,小学教育科研越来越受到重视。

科研课题的选题、立项和管理对于促进小学教育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对于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推动教育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二、课题选题和立项1. 选题的依据选题应以解决当前小学教育实践中的问题为导向,关注教育发展的热点、前沿和前瞻性问题,符合国家教育政策和改革方向。

同时,要充分考虑实施难度和可行性。

2. 课题的立项课题的立项需经过专家评审和学校教研组讨论,确定课题的研究目标、内容和研究方法,并明确研究时间和经费预算。

同时,需注明研究的意义和预期效果。

三、课题组织管理1. 组织架构每个课题设立一个课题组,包括课题负责人、成员和相关机构的代表。

课题组成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但需经过教研组讨论和审批。

2. 任务分工根据课题的研究内容和目标,课题组内成员需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责任,并做好任务分工表,确保研究进展顺利进行。

3. 研究进度管理课题负责人需定期组织课题组成员开展研究工作,并进行进度管理和监督。

同时,要做好研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确保研究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研究方法与方案1. 研究方法根据课题的研究目标和内容,课题组需选择合适的研究方法和工具,如问卷调查、实地观察、实验研究等。

同时,要注意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 研究方案课题组需编制详细的研究方案,包括研究的具体内容、时间安排、研究方法和采集数据的方式等,确保研究工作的有序进行。

同时,要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

五、实施和监督评估1. 实施过程管理课题负责人要组织课题组成员按照研究方案和时间进度,开展实施工作。

同时,要进行周、月、年度的工作总结和经验分享,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2. 监督评估课题负责人要定期组织专家评审和同行评议,对研究进展和成果进行评估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研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课题管理规定

课题管理规定

课题管理规定教育科研是学校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课题研究为学校教师提供了展示才华、开拓创新的平台。

学校鼓励并支持教师开展教学研究,通过立项、研究、结题、成果运用等提高教学改革水平。

为了保障教育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课题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基本内容(1)课题分为校级、市级(院级)、省级、国家级;(2)校级各类立项课题均由校教科室负责管理,校级以上立项课题根据相应级别教育科研机构制订的管理规定实施管理;(3)课题管理的内容包括课题申报、论证及立项、研究过程的检查指导、成果鉴定和推广等环节。

2. 课题的申报和立项(1)校级课题选题倡导“草根化”,其他级别课题除参照通知课题指南外,应结合学校实际,选择对学校教育教学、课程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有重要促进作用的课题;(2)校级课题申报每年一次,由学校教科室统一安排;申报的其他级别课题由教科室统一汇总,并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再根据课题级别组织召开论证会,论证通过后按要求上报;3.过程管理(1)所报课题一经立项,要认真组织实施,教科室对课题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对立项课题组织中期评估;(2)研究过程中,因故对研究计划及课题人员做出重大调整,因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教科室审批;(3)课题组不得擅自改变在研课题内容及停止执行在研课题。

4.结题鉴定在有关课题完成后,学校一般要组织对课题成果进行鉴定。

(1)省级、国家级课题由负责人提出申请、学校出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市级课题由负责人提出申请、学校协助提请相关教育部门进行评审;(2)校级课题,由负责人提出申请、所在教研组通过各种有效方式,予以鉴定,保证课题质量。

5.课题档案课题档案是教育科研档案的主体部分。

课题组要系统地收集和保存反映课题研究全过程的文件材料,并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课题研究档案报教科室存档。

(课题资料一般包括基础性资料、过程性资料和成果性资料。

基础性资料主要包括:课题申报表、课题实施方案、调查报告、各种量化表等;过程性资料主要包括:课题研究开题会材料、实施阶段计划、实施阶段总结、结题阶段计划、结题阶段总结及其它过程性资料;成果性资料主要包括:课题进展情况汇报、结题报告、专著、论文、教材、音像制品、软件等。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附件1 教科规办函[2017] 5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7年7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促进教育科学研究繁荣发展,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教育学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旨在搭建教育科学研究平台,体现国家和社会需求,引领教育科学研究发展方向,凝聚科研力量,培养科研人才。

第三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工作必须坚持正确导向,突出国家水准,注重科学管理,弘扬优良学风。

第四条组织实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应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教育科学界专家学者的作用。

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机制。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领导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研究提出贯彻落实中央繁荣发展教育科学方针原则的政策措施,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二)审批国家重大、国家重点课题选题指南;(三)指导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规划评审组工作,审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四)指导制定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经费管理办法;(五)领导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教科规划办)作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日常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及课题选题指南;(二)制定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经费管理办法等;(三)组织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的评审、检查与鉴定工作;(四)编制课题经费预算;(五)组织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和先进管理单位的评选奖励工作;(六)开展课题成果的宣传、交流和推广活动;(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教育部各司局、直属单位和直属高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区市教科规划办)及军事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受全国教科规划办委托,协助做好本系统、本地区、本单位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和管理工作。

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模版

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模版

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模版一、背景与目的本次研究的背景是当前小学教育科研工作的迅速发展和课题管理的日趋重要性。

为了规范和提高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模板旨在明确课题的申报、审批、执行和评价流程,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小学教育科研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课题申报与审批流程1. 课题的申报(1)申请人填写课题申报表,并详细描述课题的研究内容、目的、意义以及预期成果等。

(2)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研究计划、参考文献等,并按要求进行统一编号和装订。

(3)申请人向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

2. 课题的审核与审批(1)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的科研管理人员对课题进行初审,排除不符合条件或不合理的项目。

(2)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成立专家组对初审通过的课题进行评审,确定是否具备开展研究的条件。

(3)经评审通过的课题进入最终的审批阶段,由学校领导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

三、课题执行与管理1. 课题执行计划(1)申请课题立项后,负责人要制定详细的课题执行计划,明确研究进度、任务分工、预算等内容。

(2)执行计划应提交给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2. 课题执行过程管理(1)负责人要组织团队成员,按照执行计划进行研究工作,定期召开研究讨论会议,交流进展和解决问题。

(2)课题执行中涉及的重要决策,应经过团队成员的讨论,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 课题资金管理(1)负责人要做好课题资金的申请、使用和报销工作,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管理。

(2)资金使用应符合相关财务规定,各项支出要有票据或经费报销材料,做好账务记录。

四、课题成果评价与总结1. 课题成果评价(1)项目负责人和研究团队要组织评价委员会对课题成果进行评价和鉴定。

(2)课题成果评价主要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利等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等方面。

2. 课题总结与报告(1)负责人要及时总结课题的研究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等,撰写课题总结报告。

(2)课题总结报告要提交给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并在相关场合进行交流和分享。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强化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意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课题研究的整体水平和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题的分类1按照科学研究的分类法,研究项目可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三类。

按照科研项目的来源可分为:(一)纵向项目,指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和地市级项目。

(二)横向项目,指与其他单位协作研究的项目。

(三)校级项目,指我校列入计划的项目。

2.学校教育科研课题以校级立项为基础,是课题管理的主要对象。

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逐步形成由校级、市级、省(部)级、国家级课题组成的课题网络。

3.根据学校教育科研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参与有影响的省、市级重点课题的研究,使其研究成果有利于学校的教育决策并对教育实践有指导作用,有利于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具有推广价值。

4.课题选择应针对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某些前沿问题确立课题,体现选题的前瞻性、新颖性,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创新价值。

二、课题的申报1.全体教师和行政管理干部,均可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确定研究课题,填报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两份,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教研处。

2.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可以主持申报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具有中级职称或在科研上有较高水平和能力的其他教师主持申报国家级、省级项目需要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教师推荐,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可以主持申报市、校级科研项目。

3.一般一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别项目。

国家级、省级项目组成员一般应控制在10人以内,市级、校级项目应控制在5人以内,对项目组成员有异议的,或所在系部(处室)有不同意见的,原则上不予上报。

4.校级课题每学期初申报一次(特殊情况另行申报),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5.校级以上课题可由教师直接申报并报教研处备案,或由教研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组织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课题的立项1.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的课题进行筛选,凡有一定研究价值的,可同意申报为个人课题或申报人负责(主持)的课题组课题,被批准的课题列为校级课题,并正式立项。

教师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制度

教师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制度

教师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制度概述:教师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制度是为了推动教师教育研究的发展和提高教师教育水平而建立的一套制度体系。

它涉及到课题申报、评审、执行和汇报等多个环节,对教师的研究动力和能力进行有效的激励和管理。

下文将从多个角度展开回答,以分析教师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构建与改进方式以及它对教师教育水平提升的贡献。

一、重要性教师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制度对教师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可以激发教师的研究热情。

通过设立课题申报渠道和优秀课题奖励机制,能够引导教师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提高其对教育问题的敏感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其次,它可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教育研究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课题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可以为教师提供系统性和有针对性的培训,帮助教师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

最后,它有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教师教育研究课题的开展可以帮助教师发现和解决实际教育问题,推动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创新,从而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二、构建方式为了建立一个有效的教师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制度,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明确管理责任和权限。

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明确各层级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力,确保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

其次,完善申报评审机制。

设立课题申报和评审专门的机构,并制定科学、公正的评审标准和流程,确保课题的质量和科学性。

再次,加强课题执行和管理。

设立专门的课题执行部门,负责课题的执行和进展监督,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并取得预期结果。

最后,加强成果推广和应用。

通过学术交流、研讨会、论文发表等方式,将课题的研究成果推广到实际教育教学中,提高研究成果的应用效果和社会影响力。

三、改进方式为了进一步完善教师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制度,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改进方式。

首先,加强培训和指导。

通过开展教师研究能力提升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教师对课题研究的认识和能力,提升其研究水平。

其次,优化评审机制。

建立多层次、多维度的评审机制,充分考虑课题的科学性、实践性和应用性,确保课题的研究成果具有实际价值和推广应用的可行性。

小学课题管理制度

小学课题管理制度

小学课题管理制度一、引言在小学教育中,课题研究是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的重要途径。

为了促进小学课题研究的顺利进行和取得良好的成果,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课题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小学课题管理制度进行探讨和分析。

二、课题选择与审批1. 课题选择教师根据学校及教学实际,选择与学科教学有关、具有实践性和研究性的课题进行研究。

课题需符合学科要求,与学生发展需求紧密结合,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创新性。

同时,课题的选择应当避免重复,避免过于宽泛或过于狭窄。

2. 课题审批学校设立课题审批委员会,由教务处、学科组长和年级组长等组成。

课题审批委员会负责对教师提交的课题进行评审和审批,并根据课题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实用性等维度进行综合评估。

经过专业人士的评审,符合要求的课题方可得到批准,教师方可正式进行课题研究。

三、课题组建与分工1. 课题组建教师在课题获得批准后,需要根据课题的特点和要求,组建研究课题的小组。

课题小组由相关学科的教师组成,每个小组选取一名教师负责课题的整体规划和组织管理工作。

2. 课题分工课题小组成员根据各自的专长和兴趣,分工合作,互相协作,共同推进课题的研究工作。

每个成员负责针对课题的不同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调研,并及时进行交流和共享,以提高研究效果。

四、研究方法与时间安排1. 研究方法根据具体的课题内容和研究目标,教师可以采用问卷调查、访谈、实地观察等方式进行研究。

同时,在研究方法的选择上,也需要考虑到教师的实际情况和能力,选取适合自己的研究方法。

2. 时间安排教师在进行课题研究时,需合理安排时间。

根据课题的复杂程度和需要的研究时间,教师应提前规划时间表,明确研究的起止时间和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

同时,教师还需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确保能够专注于课题研究。

五、数据收集与分析1. 数据收集教师在进行课题研究时,需收集相关的数据资料。

数据的收集可以通过观察、测量、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要确保数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教师需要选择合适的数据收集工具,并进行相应的数据验证和核实工作。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是指为规范教育科研活动,提高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效益,制定的管理规定和制度。

下面是一个简要的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的内容:
1. 课题申报和立项:规定课题申报的时间、申报材料和流程,要求研究团队提交研究计划、预期目标和科研经费预算等相关信息。

立项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和决策。

2. 课题管理责任人:明确各个环节的管理责任人,包括课题的负责人、指导教师、课题研究团队成员等。

要求课题负责人组织实施研究计划,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研究进展、经费使用情况和研究成果。

3. 经费管理:要求明确课题研究经费来源、用途和管理办法。

财务部门负责对课题研究经费的拨付、报账和审计等工作,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 进度管理:要求课题负责人按照研究计划的时间节点,组织研究团队进行研究工作。

定期组织项目评估,对研究进展、问题和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调整研究计划,保证研究项目的进度。

5. 成果管理:要求课题负责人对研究成果进行归档和整理,并组织完成相关研究报告和论文的撰写和发表工作。

要求研究团队将研究成果运用于实践和推广,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效益。

6. 项目评估和验收:要求对已完成的研究项目进行评估和验收工作,由评估专家组组织开展。

评估结果将作为后续课题研究的参考依据。

以上只是一个简要的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的内容,实际制度可能还会根据具体单位和项目的要求进行调整和修改。

教育部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部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推进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加强和改进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简称教育部社科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部社科项目管理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研究,鼓励对策研究,支持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注重成果转化,大力提高科研质量和创新能力。

第三条教育部社科项目管理贯彻“科学、公正、高效”的原则。

规范管理,择优立项;集中征集选题,集中申报,集中评审,集中公布结果;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扶持青年社科研究工作者和边远、民族地区高等学校有特色的社科研究。

第四条教育部社科项目实行分级管理。

教育部负责制订社科研究中长期规划和课题指南;制订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立项;布置项目中期检查及验收结项;负责重大项目的成果鉴定等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所属高等学校的项目申报、中期检查、成果验收推广等工作。

各高等学校负责制订本校项目管理细则并进行日常管理;组织项目申报、跟踪检查和成果验收;负责项目成果的宣传、推广和应用等工作。

第二章项目类别与项目申报第五条教育部社科项目是教育部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设立的各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总称。

主要包括:1.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指以课题组为依托,以解决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学科领域重大问题为研究内容的项目。

选题由教育部向全国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实际应用部门征集,面向全国高等学校招标。

2.基地重大项目。

指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设立的、围绕基地学术发展方向进行研究的重大项目。

选题由重点研究基地根据基地中长期规划确定,并经基地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教育部统一组织招投标。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3篇)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3篇)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是指规定教育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执行和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基本的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的内容:1. 课题申报:课题的主持人需要提交课题申报书,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效果等内容。

2. 课题评审:课题评审由专家组组成,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

评审主要考虑课题的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和社会效益等方面。

3. 课题立项:评审通过的课题经过上级机构的立项批准,才能正式启动。

4. 课题执行:课题主持人负责组织实施课题,包括制定研究计划、调研、实验、数据分析等工作。

5. 课题验收:课题执行完毕后,需要进行验收。

验收包括对研究成果的评估、实施效果的评价等。

如果验收合格,课题才可以结题。

6. 课题结题:课题结题后,需要整理成果形成结题报告,报送相关机构。

结题报告应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标、研究方法、研究成果、实施效果等方面的内容。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2)一、引言教育科研课题是推动教育科研工作、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手段和载体。

为了加强对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提高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效果,建立科研课题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的基本原则1. 高效性原则: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应以高效为目标,追求科研成果的最大化。

2. 公平公正原则: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个课题研究者在权益上的平等。

3. 透明度原则: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应具有高度的透明度,公开课题申报、评审、资助和成果评估等过程。

4. 鼓励创新原则: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应鼓励创新,支持探索和试验性研究。

5. 系统性原则: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应具备系统性,对课题整个生命周期进行全程管理。

三、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的程序和步骤1. 课题申报阶段(1)确定课题主题:科研课题的主题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研究价值。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促进教育科学研究的繁荣和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教育学科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是为了搭建教育科学研究的平台,引领教育科学研究的发展方向,凝聚科研力量,体现国家和社会的需求。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继承发展,开拓创新,繁荣和发展教育科学,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服务,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创新型国家做贡献。

第三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面向全国,坚持导向,突出重点,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确保质量。

第四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重点管理与一般管理相结合,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信用手段相结合,明确相关各方的责权利。

第二章组织第五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由教育部组建,领导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工作,制订五年规划、年度课题指南和课题管理办法,审批重点课题,审查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领导重大学术交流活动和重要科研成果的宣传推广工作,促进教育科研事业的和谐发展。

第六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规划制订和实施、组织课题评审立项、负责课题日常管理、组织学术交流、组织成果评奖、推广科研成果等。

第七条建立评审专家库,按学科划分建立学科规划组,其成员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聘任。

学科规划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学科发展规划和课题指南、评审年度课题、鉴定课题成果、提供学术指导和专业咨询。

第三章课题类别和选题第八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每五年发布一次,通常在每个五年计划实施的第一年第一季度向全国公布;规划执行期间,每年发布年度课题指南并组织课题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和完善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科研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促进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工作。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涵盖了小学科研课题的立项、申报、实施、结题和总结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三、管理原则1. 创新导向:鼓励教师在教育科研中探索创新、寻求突破,推动小学教育发展。

2. 客观公正:科研项目的立项、评审、结题等过程要客观公正,遵循事实真相和公平原则。

3. 质量优先:注重科研成果的质量,不追求数量,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4. 师生参与:鼓励广大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共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管理程序1. 立项申报a. 课题组组建:教师根据自身兴趣和专业特长自愿组建课题组,组建期限为每学年开始的一个月内。

b. 立项申报:课题组成员填写《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表》,并提交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立项。

2. 课题实施a. 教研活动组织:课题组按计划组织教研活动,包括讨论、研讨会等形式,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和学习。

b. 资料调研:课题组成员进行相关资料的搜集和整理,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

c. 实践调查:根据课题的具体要求,课题组成员开展实地调研活动,收集实践数据并加以分析。

d. 教育实验:课题组可以通过设计一些教育实验,验证和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

3. 结题总结a. 结题报告:课题组根据课题实施情况,完成结题报告,包括课题研究的过程、方法、结果和评价等内容。

b. 结题评审: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结题报告进行评审,以评判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

c. 结题奖励:课题组根据评审结果,给予相应的结题奖励,鼓励教师深入开展科研工作。

4. 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a. 学术交流:课题组成员可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等形式的交流活动,分享课题成果和经验。

b. 教研成果展示:学校可组织教研成果展示活动,展示课题研究成果,促进教师之间的互相学习和交流。

课题管理制度

课题管理制度

课题管理制度
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的若干规定,使我校的科研课题研究工作更规范化、精细化、制度化,特制定此制度:
一、以教研组为单位确定科研课题,并定期学习有关教科研方面的理论知识,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全面提高课堂教学,使科研课题与课堂教学相结合,充分体现科研教改优化课堂教学环境的作用。

二、课题实验报告或方案、每学期实验计划由教研全体成员撰写,实验总结是全体实验教师提供实验情况,由教研组长撰写,上交教务处。

三、实验教师要做好日常实验情况的记录工作,记录要准确、细致,每学期提供能证明实验成果的撰写实验报告及论文一份。

四、每学期学校将评出优秀科研教改成果若干名,与学校科研教改成果一起上报区教研室,参加全区创新教育优秀成果的评比,并评出科研教改优秀教研组。

五、每学期学校组织一次科研教改成果交流活动或开放日活动。

六、课题撰写的要求
(一)撰写课题报告的步骤:
1.课题的提出;
2.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3.课题研究的假说;
4.课题研究的理论基础;
5.课题研究的过程与方法;
6.课题研究的组织形式和实验措施等步骤。

(二)撰写的方案格式参照教学工作常规中有关规定。

教育部课题管理规定

教育部课题管理规定

教育部课题管理规定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推进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加强和改进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简称教育部社科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部社科项目管理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研究,鼓励对策研究,支持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注重成果转化,大力提高科研质量和创新能力。

第三条教育部社科项目管理贯彻“科学、公正、高效”的原则。

规范管理,择优立项;集中征集选题,集中申报,集中评审,集中公布结果;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扶持青年社科研究工作者和边远、民族地区高等学校有特色的社科研究。

第四条教育部社科项目实行分级管理。

教育部负责制订社科研究中长期规划和课题指南;制订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立项;布置项目中期检查及验收结项;负责重大项目的成果鉴定等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所属高等学校的项目申报、中期检查、成果验收推广等工作。

各高等学校负责制订本校项目管理细则并进行日常管理;组织项目申报、跟踪检查和成果验收;负责项目成果的宣传、推广和应用等工作。

第二章项目类别与项目申报第五条教育部社科项目是教育部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设立的各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总称。

主要包括:1.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指以课题组为依托,以解决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学科领域重大问题为研究内容的项目。

选题由教育部向全国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实际应用部门征集,面向全国高等学校招标。

2.基地重大项目。

指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设立的、围绕基地学术发展方向进行研究的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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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推进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加强和改进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简称教育部社科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部社科项目管理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研究,鼓励对策研究,支持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注重成果转化,大力提高科研质量和创新能力。

第三条教育部社科项目管理贯彻“科学、公正、高效”的原则。

规范管理,择优立项;集中征集选题,集中申报,集中评审,集中公布结果;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扶持青年社科研究工作者和边远、民族地区高等学校有特色的社科研究。

第四条教育部社科项目实行分级管理。

教育部负责制订社科研究中长期规划和课题指南;制订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立项;布置项目中期检查及验收结项;负责重大项目的成果鉴定等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所属高等学校的项目申报、中期检查、成果验收推广等工作。

各高等学校负责制订本校项目管理细则并进行日常管理;组织项目申报、跟踪检查和成果验收;负责项目成果的宣传、推广和应用等工作。

第二章项目类别与项目申报第五条教育部社科项目是教育部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设立的各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总称。

主要包括:1.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指以课题组为依托,以解决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学科领域重大问题为研究内容的项目。

选题由教育部向全国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实际应用部门征集,面向全国高等学校招标。

2.基地重大项目。

指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设立的、围绕基地学术发展方向进行研究的重大项目。

选题由重点研究基地根据基地中长期规划确定,并经基地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教育部统一组织招投标。

3.一般项目。

①规划项目,含规划基金项目、博士点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经费由教育部资助;②专项任务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自筹。

选题由申请人根据教育部社科研究中长期规划和个人前期研究积累自行设计。

鼓励申请人从实际应用部门征得选题并获得经费资助。

第六条设立教育部社科研究后期资助项目。

后期资助项目指面向基础理论研究设立的,已完成大部分研究工作并有阶段性研究成果,预期能产生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项目。

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第七条教育部社科项目申报工作由教育部统一布置。

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征集并确定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合称重大项目)选题;第二季度发布各类项目的申报通知或招标公告,集中受理申报材料。

第八条各高等学校根据统筹规划、分层设计、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原则,有针对性地组织申报。

1.申请人必须是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身体健康,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重大项目、规划基金项目和博士点基金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者须获得校外实际应用部门的经费资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

应用对策性研究课题,提倡吸收实际工作部门人员参加课题组。

鼓励根据实际需要吸纳境外专家学者加入课题组开展合作研究。

对于跨学科、跨学校、跨地区、跨系统组织优势科研力量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的课题组予以优先资助。

4.申请人所在学校积极支持,承诺提供良好的研究条件。

5.已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教育部各类项目;已承担国家级或教育部一般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教育部一般项目;已获得立项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第三章项目评审与立项第九条教育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视不同情况分别组织通讯评审或会议评审。

1.通讯评审实行匿名评审。

评审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独立评审,提出是否立项建议并简要说明理由。

2.会议评审公开进行。

专家评审组在经过充分评议后,进行无记名差额投票,获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票通过的申报课题方能立项。

对于涉及国家机密或需要紧急决策的国家特殊目标的课题,由教育部另行规定评审立项程序。

第十条项目评审贯彻公平竞争、择优资助的原则。

项目评审的基本标准是:1.课题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的课题,鼓励理论联系实际、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回答新问题的理论探索课题。

2.课题具有学术前沿性,预期能产生具有创新性和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

鼓励深入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课题。

3.课题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

4.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对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相关研究成果和资料准备;有完成研究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时间和条件。

5.申请经费及经费预算安排比较合理。

第十一条建立和完善各项评审制度,严格评审纪律。

1.实行同行评审制度。

不断更新项目评审专家库,通讯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被评项目所在学科专业领域。

2.实行评审回避制度。

评审专家组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应分别来自不同的单位(不含申报者所在学校),且不得是被评项目的课题组成员。

3.建立专家信誉保证制度。

评审专家必须廉洁自律,评审期间不与课题申请人私下接触,不接受申请人任何宴请或礼物,不泄露与评审有关的情况。

项目评审结束后,教育部对评审情况进行评估,建立专家信誉度档案。

第十二条教育部在正式下达立项通知的同时,公布项目立项情况。

在有关网站设立专栏,为批准立项者提供专家评审意见的查询服务;对竞标落选的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人反馈未获立项的信息。

第四章项目过程管理第十三条教育部社科项目实行项目合同制管理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

1.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在正式批准前,教育部与中标人和依托学校签订项目合同和研究任务书,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基地重大项目、一般项目经批准立项后,申请人填报的项目申请评审书即为双方的项目合同。

项目合同是进行项目管理的依据,有关各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

2.项目申请人即项目责任人,一个项目只能确立一个项目责任人。

项目责任人依照合同规定,在批准的计划任务和预算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负责项目总体研究计划的实施,推动课题组成员间的协作研究。

第十四条为保证研究质量,教育部社科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

1.中期检查由教育部统一布置。

一般在每年第二季度下发项目中期检查通知;中期检查的结果,作为后续拨款的依据。

2.中期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等。

原则上至少须有1篇项目责任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并标明“教育部社科研究基金××项目”字样,否则中检不予通过。

3.教育部在每年第四季度公布中期检查结果。

对于没有进行实质性研究的项目、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并停拨后续经费。

第十五条教育部社科项目经批准后不得随意更改研究计划,确需变更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项目依托学校在审查变更申请时应严格把关。

1.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2年,但须经依托学校同意并报教育部批准备案。

2.变更项目责任人或依托学校,须经原项目责任人和依托学校提出申请,报教育部批准。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做撤项处理:1.项目实施情况表明,责任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能力;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责任人或研究课题;3.在规定的项目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务者。

凡被撤销的项目,由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或其剩余部分,用于本校自选课题立项;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项目。

第十七条教育部社科项目应严格遵守下列各项保密规定:1.涉及保密内容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项目研究活动中所使用的未公布数据、内部文件资料仅限于课题内部使用,不得公开。

3.项目研究活动中有关涉密和敏感问题的专项调查、学术会议和其它学术活动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

4.涉及保密内容的研究成果要注意保管,使用去向要登记备案;报送有关部门要通过机要渠道。

涉密信息不得上网,不得通过互联网传送。

第五章项目经费与使用第十八条教育部社科研究项目根据经费来源分为教育部资助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

教育部资助项目包括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博士点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规划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主要指从校外有关部门获得经费资助的专项任务项目。

鼓励项目依托学校或其它部门提供项目配套经费。

第十九条项目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期拨款”的办法。

由教育部资助的项目经费分期下拨项目依托学校,第一次拨款与立项通知同时下达,后续拨款视项目研究的进展情况确定。

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不予拨付二期经费;未通过验收结项的项目,不予拨付剩余经费。

第二十条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项目研究无关的开支。

项目责任人按项目合同所列的各项经费支出范围,在依托学校财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支配和使用项目经费;依托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经费开支范围包括:1.图书资料费:指购买图书、翻拍、翻译资料以及打印、复印、誊录、制图等费用。

2.数据采集费:指围绕项目研究而开展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所需的费用。

3.调研差旅费:指为完成项目研究而进行的国内调研活动、参加相关学术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及其它费用。

确需赴国外境外调研者,须经依托学校审核同意并报教育部备案。

4.设备购置和使用费:指购买和使用收集资料、采集分析数据所需器材的费用。

设备使用费包括资料录入费、资料查询费、上网费和软件费等。

5.会议费:指围绕项目研究举行的项目开题、专题研讨、成果鉴定等小型会议费用。

6.咨询费:指为开展项目研究而进行的问卷调查、统计分析、专家咨询等支出的费用。

7.劳务费:指直接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助研津贴,以及非课题组成员、科研辅助人员的劳务支出等。

8.印刷费:指打印、誊写调查问卷材料、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的费用。

9.管理费:指项目依托学校提取的用于管理项目的费用。

一般项目的管理费每项不超过2000元,重大重点项目每项不超过3000元。

严禁超额提取和重复提取。

10.其它:与项目研究直接相关的其它支出。

第二十一条教育部资助的项目经费一律纳入依托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参与项目经费的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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