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检检测标准溶液配制管理规程
标准溶液配制管理制度范文
标准溶液配制管理制度范文标准溶液配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标准溶液配制管理,保证标准溶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标准溶液是指经过验证和验收的,具有一定浓度和成分的溶液,用于定量分析、定性分析、定性分析和常规分析等实验室工作。
第三条标准溶液的配制应该严格按照科学的方法和程序进行,确保溶液的溶质含量和质量的稳定性。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标准溶液的配制方法和程序。
第四条标准溶液的配制工作应由配制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共同参与,确保配制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验证性。
第五条实验室应有完善的标准溶液配制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对标准溶液的配制过程、结果和分析方法进行记录和保存。
第六条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标准溶液的重验证和重校准,确保标准溶液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第二章标准溶液配制原则第七条标准溶液的配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选择纯度高、质量可靠的试剂进行配制,确保溶质的纯度和含量的准确性。
(二)按照溶质的溶解度、稳定性和反应性选择合适的溶剂进行配制,确保溶质能够完全溶解在溶剂中,并且不会与溶剂发生副反应。
(三)严格控制配制过程中的温度、pH、浓度等参数,确保配制结果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四)配制过程应注意保证操作的规范性和稳定性,避免外界因素对配制结果的影响。
第八条标准溶液的配制过程应进行调整和修改,并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进行验证和审定。
第九条配制标准溶液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配制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要求。
第三章标准溶液配制程序第十条标准溶液的配制程序应包括以下环节:(一)准备配制试剂和溶剂,确保试剂和溶剂符合要求。
(二)按照配制方法和程序进行配制,注意操作的规范性和稳定性。
(三)对配制过程中的温度、pH、浓度等参数进行严格控制,确保配制结果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四)配制完成后,对配制结果进行验证和审定,确保溶液的质量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配制人员在进行标准溶液的配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一)严格按照配制方法和程序进行,不得私自更改配制方法和程序。
标准溶液配制规程
标准溶液配制规程1.目的:建立一个标准溶液配制的方法。
2.范围:适用于标准溶液的配制。
3.责任:质检科检验员对实施本规程负责。
4.程序4.1试剂和溶液4.1.1所用溶剂“水”,除另有规定外,系指纯化水。
4.1.2所用试剂,除另有规定外,系指分析纯。
4.2配制4.2.1标准氯化钠溶液称取氯化钠0.165g,置1000ml量瓶中,加水适量使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贮备液。
(每1ml相当于100μg的Cl)临用前,精密量取贮备液10ml,置10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
(每1ml相当于10μg的cl)4.2.2标准硫酸钾溶液称取硫酸钾0.181g,置1000ml量瓶中,加水适量使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
(每1ml相当于100μg的SO4)4.2.3标准铁溶液称取硫酸铁铵[FeNH4(SO4)2·12H2O]0.863g, 置1000ml量瓶中,加水溶解后,加硫酸2.5ml,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贮备液。
(每1ml相当于100μg的Fe)临用前,精密量取贮备液10ml,置10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
(每1ml相当于10μg的Fe)4.2.4标准铅溶液称取硝酸铅0.160g,置1000ml量瓶中,加硝酸5ml与水50ml溶解后,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贮备液。
(每1ml相当于100μg的Pb)临用前,精密量取贮备液10ml,置10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
(每1ml相当于10μg的Pb)注:配制与贮存用的玻璃容器均不得含铅。
4.2.5标准砷溶液称取三氧化二砷0.132g,置1000ml量瓶中,加20%氢氧化钠溶液5ml溶解后,用适量的稀硫酸中和,再加稀硫酸10ml,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贮备液。
(每1ml 相当于100μg的As)临用前,精密量取贮备液10ml,置1000ml量瓶中,加稀硫酸10ml,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
标准溶液的配制与标定规程 -回复
标准溶液的配制与标定规程 -回复以标准溶液的配制与标定规程为题,本文将介绍标准溶液的配制和标定的基本步骤和注意事项。
标准溶液是一种已知浓度和成分的溶液,用于分析和检测中起到标准比较的作用。
准确配制和标定标准溶液是科学实验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下面将介绍具体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标准溶液的配制1.选择合适的纯净试剂:配制标准溶液需要使用纯净的试剂,确保其成分和浓度准确无误。
选择试剂时要考虑其纯度和稳定性。
2.准确称取试剂:根据需要配制的浓度和体积,准确称取试剂。
使用天平时要注意校准和环境条件的干扰。
3.使用纯水溶解:将称取好的试剂加入容量瓶中,用纯水溶解至指定体积。
在溶解过程中要充分搅拌,确保试剂完全溶解均匀。
4.容量瓶的使用:在配制标准溶液时,要使用干净的容量瓶,确保容量瓶内壁没有残留物。
溶解试剂后,应用纯水冲洗容量瓶的内壁,以确保试剂的准确性。
5.校正溶液浓度:配制好的标准溶液需要进行浓度校正,使用准确的浓度计或分析仪器进行测量,校正溶液的浓度。
二、标准溶液的标定1.选择适当的指标物:根据需要进行标定的分析物,选择适当的指标物。
指标物的选择要基于其稳定性、反应性和检测方法的准确性等因素。
2.准备标定曲线:根据不同浓度的标准溶液,进行一系列的实验测量,得到各个浓度下的指标物测量值。
将浓度与测量值绘制成标定曲线,用于后续分析时的测量值转换。
3.标定实验:使用待测样品进行标定实验,根据标定曲线得到的测量值,计算出待测样品中指标物的浓度。
4.标定结果的评估:对标定结果进行评估和验证,包括重复性、准确性和灵敏度等指标。
如果标定结果不符合要求,需要重新进行标定实验。
5.记录和报告:标定实验的结果需要准确记录和报告,包括样品信息、标定曲线和测量值等。
这些记录和报告可以作为后续实验的参考和依据。
标准溶液的配制与标定规程需要严格遵守,以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实验过程中,要注意实验操作的规范,避免误差的产生。
标准溶液配制管理制度
标准溶液配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标准溶液的配制管理,确保化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实验室的质量控制,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所有标准溶液的配制管理工作。
三、配制标准溶液的程序1. 标准溶液的计量:根据所需溶液的浓度和需求量,确定所需的化学试剂的质量或体积。
2. 标准溶液的溶解:按照标准溶液的需求量和浓度要求,在无尘室内使用去离子水或其他溶剂进行溶解。
3. 标准溶液的保存:标准溶液配制后,必须进行标签标注,包括溶液名称、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限等,并保存在干燥、阴凉、避光的环境中。
四、标准溶液的管理1. 标准溶液的标识:所有的标准溶液必须根据其名称、浓度、有效期等信息进行标识。
2. 标准溶液的准备:实验室内所有需要使用的标准溶液,应提前按照标准工艺进行准备,确保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标准溶液的使用:标准溶液的使用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操作要求使用。
4. 标准溶液的储存:标准溶液必须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储存,确保在有效期内的溶液保持其浓度和性质。
5. 标准溶液的更新:所有失效的标准溶液必须及时淘汰,更新替换,并在淘汰记录中进行登记。
五、标准溶液的检验1. 新配标准溶液的检验:新配标准溶液必须在配制后及时进行检验,确保其浓度和质量达到要求。
2. 标准溶液的使用检验:在标准溶液使用前,必须经过检验确认质量符合要求。
3. 标准溶液的定期检验:所有的标准溶液必须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的检验,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六、标准溶液的质量控制1. 合理使用标准溶液:在使用标准溶液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避免因为操作不当造成浪费和损失。
2. 标准溶液的质量管控:实验室内必须对标准溶液的质量进行全程管控,对于任何质量异常的标准溶液,必须进行追溯和处理。
3. 标准溶液的质控记录:对每一批标准溶液的配制、验收、使用等工作必须进行记录,确保实验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七、标准溶液的废弃处理1. 废弃标准溶液的收集:废弃的标准溶液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收集,并进行标识。
标准溶液配制和标定使用管理规则
标准溶液配制和标定使用管理规则用于配制或标定标准溶液浓度的最高纯度化学试剂称为基准试剂或基准物质,用基准试剂或基准物质配制成已知准确浓度的溶液称为标准溶液。
标准溶液的取得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用基准物质直接配制,一种是用基准物质或已知准确浓度的标准溶液进行标定来取得。
标准溶液的浓度准确与否直接关系检测结果的精密度、准确度。
因此配制和使用应注意以下事项:1、用于配制或标定的标准溶液浓度的基准物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纯度高、杂质含量一般不得超过0.001%,达到优级纯。
(2)化学性质稳定,不易吸湿,不被空气氧化,干燥时不分解。
(3)分子量大,使用时易溶于水、稀酸、稀碱和有机溶剂,能精确称量。
(4)使用中符合化学反应的要求,组成恒定,标定时能按化学反应式定量完成,没有副反应或逆反应,便于计算。
2、基准试剂必须经充分干燥后称取,当指定使用含有结晶水的试剂时,只能将其放在适宜的干燥器内进行干燥而不得加热。
3、配制标准溶液用的溶剂需用GB6682----86规定的二级以上纯水或优级试剂(不得低于分析纯)。
4、配制或标定标准溶液所用试剂必须是基准试剂或优级纯试剂。
5、使用的分析天平、滳定管、容量瓶、移液管圴需检定或校正。
6、用直接法配制标准溶液时,准确称取一定量的基准试剂溶解后移入容量瓶中,用溶剂稀释到标线。
根据所取的基准试剂的量和容量瓶的容量直接计算溶液的准确浓度。
7、用间接法配制标准溶液时,先配成稍高于所需浓度的溶液,用基准试剂或已知浓度的标准溶液准确标定其浓度。
必要时用稀释法调整其浓度至所需值。
8、配制好的标准溶液应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配制人,其浓度:用mol/L、mg/L、ng/L表示。
9、标定标准溶液必须分别2人称取各4份基准试剂进行平行测定,平行标定结果相对误差应小于0.2%,否则需要重新标定。
10、每份基准试剂的用量不应过小,使用25ml滳定管时,以能消耗20ml滴定液为宜;实用50ml滴定管时,以能消耗45ml滳定液为宜。
溶液配制管理规范
化验分析监测中心溶液配制、使用管理规范QM-16-79-20111.管理要求1.1.为了确保中心各类溶液有效使用,特制订本规范。
1.2.中心溶液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范及时配制、更换各类溶液。
1.3.各岗位人员必须按照本规范使用各类溶液。
1.4.本规范对各类溶液的有效期及配置标准做出了规定。
2.溶液配置管理规定2.1.溶液配制人员必须按照各类方法标准要求配制各类溶液,为了确保各类溶液浓度准确,各类溶液瓶必须干净整洁,标签不被溶液侵蚀,瓶塞与瓶子配套,严密无泄漏。
2.2.溶液配制好后,要在溶液瓶外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浓度、有效期、配制人员等相关信息。
2.2.溶液组人员必须保证各岗位所使用的溶液都在有效期之内。
方法标准中对有效期有要求的,按照要求执行。
没有要求的,一律按照两月有效期执行。
2.3.分析人员在使用溶液时应充分摇匀,使用后应立即将瓶盖盖好,发现溶液过期时,应立即联系溶液组人员进行更换,溶液组人员在发放溶液时应做好登记,注明领用人、溶液名称、浓度等相关信息。
2.4.分析人员必须保证不使用过期溶液,对岗位上使用的各类溶液、溶剂都应该贴有标签,岗位上不容许存在不明名称、没有标签的各类玻璃瓶。
2.5.分析人员在溶液到期前一天到溶液组换取溶液。
2.6.对易挥发、见光易分解的溶液,储存时应注意避光、避热存放。
2.7.分析人员在领取溶液前对溶液瓶、试剂瓶、滴瓶、比色管等清洗干净,用蒸馏水冲洗一次,然后到溶液组换取溶液,溶液组人员在接到各类试剂瓶后,用二次蒸馏水对试剂瓶进行3次冲洗,再用所用的溶液冲洗三次后装入溶液,贴好标签,做好记录,然后交给领取人。
2.8.对常用的以下溶液在溶液浓度不变时,可不用清洗溶液瓶,但需对标签进行更换,常用溶液包括:①盐酸标准溶液②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③氢氧化钠标准溶液④氢氧化钠-乙醇溶液⑤EDTA标准溶液⑥硫酸标准溶液。
2.9.对班组新增的试验方法,所需的试剂瓶、溶液瓶等统一由溶液组领取并发放到班组,并做好发放记录。
标准溶液的管理
标准溶液管理要求一、标准溶液的配制、标定:1)标准溶液由专人配制。
2)配制标准配制标准液所用的水为蒸馏水、纯净水(最好用重蒸馏水)。
3)用来标定滴定液浓度的基准物质应为“基准试剂”,为防止基准试剂存放后可能吸潮,配制前应在规定的温度干燥至恒重。
4)配制标准溶液所用的试剂应为分析纯以上试剂,按GB/T601-2002规定进行配制。
5)配制标准溶液时,一般先配制成标准贮备液,在使用时再稀释至所需浓度。
6)整个溶解、转移和稀释过程,应确保无固体溶质或溶液溅落丢失。
7)所用容量玻璃仪器须经过校正,有校正合格证。
如容量瓶、滴定管、移液管均选用一等品(A级)。
比如:配制重铬酸钾标液。
8)标准溶液的标定计算要考虑不同温度溶液体积的补正值(附录A)。
二、标准溶液的保存:1)标准溶液一般用磨口瓶保存(强碱溶液除外),以防止溶液蒸发和异物混入。
2)盛放标准溶液的容器上应贴上标签,内容包括:标准溶液名称、批号、浓度、配制日期、配制人、有效期。
3)标准溶液的有效期应根据物质本身的性质而定,一般为1-3个月。
用前摇匀,超过期限的标准溶液应重新配制。
(附:本化验室常见标准溶液的有效期)三、标准溶液的领发:1)标准溶液应贮存于一个专用柜中,由专人管理,统一分发。
2)原则上说,领发双方核对品名、批号、浓度、配制日期、使用期和标签后,在标准溶液领发记录上签字。
四、标准溶液的使用1)标准溶液使用前必须摇匀。
2)使用新标准贮备液所配制的标准溶液,应与原标准溶液进行比对,如不完全一致,配制人员应进行复标。
3)标准溶液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样品不符合逻辑而又找不到其它原因时,应重新配制标准溶液再进行复查。
4)使用过程中发现标准溶液出现混浊、沉淀等异常情况或超过使用期限的,应立即停用。
5)各种标准液的配制、标定按《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GB/T601-2002》及其它相关的标定标准操作规程进行。
标准溶液的配置及管理规定
标准溶液的配置及管理规定一范围本规定阐述了标准溶液的制备及管理的过程和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质检室的标准溶液制备及管理。
二职责质检室主任负责管理和安排标准溶液的制备。
三工作程序1 资源准备(1)标准溶液制备人员要具备化验员“中级”以上技术水平,并经过专业培训,熟炼掌握标准溶液的制备技术。
(2)在用仪器、设备应处于良好的管理状态,仪器设备与容量器具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并符合要求。
(3)标准溶液用水要符合GB6682—92《分析室用水规格和实验方法》中三级水的要求。
(4)所用的基本试剂、药品、标准样品应符合质量要求,详见GB601—88《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制备》。
(5)标准溶液制备室,天平室要确保环境条件符合标。
2 标准溶液的制备(1) 标准溶液制备人员要严格执行GB601—2002《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制备》,“标定”标准溶液时,平行实验不得少于4次,两人合作两平行,每人平行测定结果与平行值之比不得大于0.5%,两人测定结果平均值之差不得大于0.1%,结果取平均值,浓度保留小数点右四位。
(2)在异常情况下用“标定”测定浓度时测得的浓度值不得大于0.2%,以标定结果为准。
(3)标定要求作空白试验的需在标定的同时进行空白检定。
(4)标定溶液制备具体要求严格执行GB601—2002《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制备》。
(5)在使用不同批号的基准试剂、标准样品时需要做对比试验,以判定基准试剂、标准样品的准确于否。
(6)计算结果按GB8170—87《数值修约规则》进行处理浓度值四位有效数值。
(7)对已标定完的标准溶液,经标准溶液岗位技术人员检查签字后方可发放。
3 标准溶液的管理(1)配制好的标准溶液装在容器中,并贴上标签,其内容包括溶液名称、浓度、标定日期、有效期。
(2)高锰酸钾、氢氧化钠等标准溶液有效期为一个月,贮存的标准溶液到有效期前两天,必要时重新标定,具体见标准溶液浓度及有效期一览表。
标准溶液配制管理制度
标准溶液配制管理制度1.目的保证标准滴定溶液在保质期内浓度的可靠性以及被测样品分析结果的准确与真实性。
2.1基本要求从事标准溶液配制的人员需持相应的上岗合格证。
所用化学药品试剂无异常现象。
标准溶液制备水,除另有规定外,均系指纯化水。
制备标准溶液所用的玻璃计量器具必须经过严格校正,或用一等品滴定管、容量瓶及移液管等容量仪器。
天平经检定合格。
制备标准溶液的容器应清洁,与溶液无反应。
2.2标准溶液的配制采用直接法配制滴定液时,应用基准试剂,并按规定条件干燥至恒重,并精密称定,即精确至四位数,并在1000ml量瓶中配制。
采用间接法配制的滴定液的浓度应为名义值的0.950-1.050,如超出范围应用溶质或溶剂调整。
具体的配制根据中国药典中相应滴定液的配制方法进行,并作好配制登记(见附录表1、2)。
2.3标准溶液的标定标定所用基准试剂,必须按规定条件干燥至恒重,并精密称定,再依据药典规定方法进行标定;除另有规定外,所用的试液及指示液,均按中国药典附录方法配制;根据中国药典规定,配制及标定操作一般在室温中进行,但若标定时的温度与滴定时的温度相差过多时,应记录下来,以便必要时可以校正;每次标定应做几份平行滴定,一般为3份或5份,取其算术平均值,几份结果要求最大相对偏差不得超过0.1%;复标必须经第二操作人在同一实验室进行,校对无误后方可使用,两个人平均结果的相对偏差不得超过0.15%,否则要重标。
溶液标定完毕后,做好标定登记(见附录表1、2)。
2.4标准溶液的管理超过有效期的标准溶液应停止使用,重新标定或改作非标准溶液使用。
配制好的标准溶液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贮藏室内分类摆放,取拿方便,避免阳光直射。
2.5标准溶液的发放与领用所发放的标准溶液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者应在有效期内进行使用。
贵重、有毒标准溶液的发放与领用应做好登记。
滴定液配制登记表滴定液名称:浓度:配制及标定依据:配置日期标定日期室温℃校正因子F配制者标定者复标者有效期至滴定液配制及标化记录配制者:标化者:审核(复标)者:。
国标标准溶液的配制和标定
国标标准溶液的配制和标定 标准溶液是分析化学中用于定量分析的基础物质,其浓度和成分需要经过准确的配制和标定来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标标准溶液的配制和标定的步骤和注意事项,以帮助读者正确进行实验操作。
一、国标标准溶液配制的步骤: 1. 确定需要配制的国标标准溶液的成分和浓度。
根据分析需求和实验要求,确定所需的国标标准溶液的成分和浓度,例如,盐酸的0.1mol/L国标标准溶液。
2. 准备溶剂和试剂。
选择合适的溶剂和纯度高的试剂用于配制国标标准溶液。
确保溶剂和试剂的纯度,以减小误差的可能性。
3. 准确称量试剂。
使用准确的天平称量所需的试剂,根据所配制溶液的所需摩尔浓度和溶液的体积来计算所需试剂的质量。
4. 溶解试剂。
将准确称量的试剂溶解于适量的溶剂中,充分搅拌使其均匀混合,直至完全溶解。
5. 补充溶剂至标定容器的刻度线。
将溶剂加入至标定容器的刻度线上,确保溶液体积准确,最好使用容量瓶等容器。
6. 摇匀溶液。
轻轻地摇晃标定容器,使溶剂和试剂充分混合。
7. 密闭保存和标签标识。
将配制好的国标标准溶液密闭保存,在容器上标明溶液的成分、浓度、配制日期等信息,以便于后续使用。
二、国标标准溶液的标定步骤: 1. 准备标定溶液。
使用所配制的国标标准溶液作为标定溶液,确保其浓度和成分准确。
2. 准备待测溶液。
根据所需分析的物质和样品,准备待测溶液。
3. 使用标定溶液对待测溶液进行溶液配平。
使用分配器或移液器等准确配取标定溶液和待测溶液,并充分混合。
4. 进行定量分析。
根据具体的分析方法和实验要求,对配平后的溶液进行定量分析。
5. 记录分析数据。
记录分析中所得的数据和结果,包括溶液的浓度和实验数据等。
6. 计算标定结果。
根据实验数据和计算方法,计算出待测溶液中所含物质的浓度或质量。
7. 统计和分析结果。
对标定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分析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国标标准溶液的配制和标定是分析化学实验中非常重要的环节,通过正确的实验操作和严格的控制,可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标准溶液管理制度
标准溶液管理制度
一、配制标准溶液在方法、使用仪器、量具和试剂方面按照GB601要求配制。
二、制备标准溶液的浓度按20℃时的浓度,在标定和使用时,如温度有差异,应进行补正。
三、“标定”或“比较”标准溶液浓度时,平行试验不得低于8次,两人各做4次平行测定,4次平行测定结果的极差与平均值之比不得大于0.1%,结果取平均值。
浓度取四位有效数字。
四、制备的标准溶液温度与规定浓度相对误差不得大于0.5%。
五、配制浓度等于或低于0.02mol/l的标准溶液时,应于临用前将浓度的标准溶液用煮沸并冷却的水稀释,必要时重新标定。
六、滴定分析用标准溶液在常温(15~25)℃下,保存时间一般不超过两个月。
七、溶液要用带塞的试剂瓶盛放,见光易分解的溶液要装于棕色瓶中,挥发性试剂瓶塞要严密,见空气易变质及放出腐蚀性气体的溶液也要盖紧,长期存放时用蜡封。
浓碱液应用塑料瓶装,如装在玻璃瓶中,要用橡皮塞紧,不能用磨口塞。
八、配制硫酸、盐酸、硝酸、磷酸等溶液时,都应把酸倒入水中。
对于溶解时放热较多的试剂,不可在试剂瓶中直接配制,以免炸裂。
九、用有机溶剂配制溶液时(如配制指示剂溶液),有时有机物溶解较慢,应不时搅拌,可以在热水浴中温热溶解,不可直接加热。
易燃溶剂使用时要远离明火。
几乎所有的有机溶剂都有毒,操作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应避免有机溶剂不必要的蒸发,烧杯要加盖。
十、不能用手直接接触腐蚀性及有剧毒溶液。
剧毒溶液应作解毒处理,不可直接倒入下水道。
十一、每瓶试剂溶液均须贴有标明试剂名称、规格、浓度、配制日期及有效日期的标签。
标准溶液配制标定和复标制度
标准溶液配制标定和复标制度
第一条职责
标准溶液的配制、标定和复标由化学分析班负责。
第二条工作程序
(一)配制标准溶液所用的水应是检验合格的蒸馏水,所用的试剂应为优级纯以上的试剂。
(二)标准溶液的配制、标定及复标方法按GB/T176-1996《水泥化学分析》标准中的规定进行。
(三)所有标准溶液应提前8-12天配制,摇匀后初标,浓度偏差较大时应调整。
(四)标定时应采用基准试剂或已知浓度标准溶液平行标定四次,消耗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应小于或等于0.10ml,取其平均值;否则应重新标定。
(五)复标时应由另一人用同样的方法进行,复标和标定时消耗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之差应小于或等于0.10ml,否则应重新标定。
(六)标准滴定溶液经过静置、恒温、标定、复标并通过标准样测定验证,加上封条标签,经验证合格批准后方可使用。
(七)标准滴定溶液每月应标定一次,出现气温有明显变化时应标定。
(八)特殊需要时应随时标定标准滴定溶液。
(九)标准滴定溶液更换时或更换后短期内应复标。
(十)按要求做好标准溶液配制,标定和复标记录。
国检检测标准溶液配制管理规程
标准溶液配制管理规程
1、目的
本规定作为标准物质程序的补充规定,主要适用于一些实验室根据工作需要稀释、配制的标准溶液,如ICP光谱用标准溶液、化学分析用标准溶液等。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中心使用的所有标准溶液
3、职责
3.1检验员: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标准溶液的配制、使用、保管,并做好标准物质配制时的各种记录及标识。
3.2负责人:负责监督检验人员配制、使用、保管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编制依据
SN/T 0750
JIS G 1258
GB/T 20125
JIS H 1307
HB 6731.10
YS/T 586
GB/T 223
GB/T 601
5、操作规程
根据检测工作需要,依据相应的检测标准配制及标定标准溶液,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用相同系列/牌号的有证标准样品配制,并及时做好配制/稀释/标定记录和标识,标签要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限及配制人。
制备标准溶液的体积可根据用量大小,适当调整制备体积,但最少不得少于100mL。
标准溶液有规定期限的,按规定的有效期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配制。
未明确有效期的,按本规程执行,浓度大于等于100ug/mL的标准溶液,保存在0℃~5℃的冰箱中,有效期为12个月,常温(15℃~25℃)下保存期一般为6个月;稀释成浓度1 ug/mL ~10ug/mL或适当浓度的标准溶液,保存在0℃~5℃的冰箱中,有效期为6个月,常温(15℃~25℃)下保存期一般为2个月。
当出现混浊、沉淀或颜色有变化时,应重新制备。
6、相应记录
6.1化学标准物质配制记录单
其他要求执行《标准物质管理程序》。
标准溶液配制制度
理化分析室标准溶液配制制度根据国家标准GB602-88《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对本实验室标准溶液配制定以下规程:1. 定义本规程所指标准溶液,其定义为:准确知道某种元素、离子、化合物或其基团浓度的溶液。
2. 用途及用量用于卫生检验理化分析多种检测方法,如:分光光度法、原子吸收法、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等。
标准溶液应用分度吸管或单标线吸管量取,每次量取体积一般为0.05 2.00 mL。
当量取体积小于0.05 mL时,应将标准溶液稀释后使用。
当量取体积大于2.00 mL时,应使用较浓的溶液。
稀释溶液时应注意:一般情况下取浓度大的溶液体积不得小于2.00 mL,稀释后的溶液总体积不得小于100 mL。
稀释用溶剂应符合欲配制标准溶液的规定,临使用前稀释。
3. 标准溶液的浓度根据方法要求,配制和稀释标准溶液,无特殊情况不得改变国标方法规定的浓度。
4. 标准溶液的配制4.1 试剂尽可能使用有证书的标准溶液和使用有证标准参考物按标准方法配制。
如无法获得时,须使用用分析纯或高于分析纯的化学试剂,且主成分含量不得小于99 %。
4.2 配制方法用万分之一或十万分之一的天平,称取欲配制标准溶液用的试剂,称取量不得小于10.0 mg,溶解于规定的容量瓶内,定容至刻度,摇匀。
对于需要干燥的物质,进行以下处理:易挥发或升华的物质,需放在专用的干燥器内,需较长时间干燥,如:As2O3于硫酸干燥器中干燥。
•大多数物质于烘箱干燥,即可除去水分。
•有的物质需高温灼烧才能除去水分,也可除去碳酸盐或碳酸氢盐,如NaCl、无水碳酸钠。
6. 标准溶液浓度准确的保证标准溶液的准确浓度是通过配制过程取得的,它和准确滴定溶液的主要区别在于不用基准试剂标定而取得准确浓度值。
所以,标准溶液浓度准确的保证取决于所用试剂的纯度和配制的准确。
注意以下操作规程:6.1所用试剂及溶剂需要处理的操作过程都要符合分析项目的规定。
6.2所用仪器天平、容量瓶等要准确、清洁,操作规范化。
标准溶液管理制度
标准溶液管理制度1.储备室要求1.1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5~25℃为宜。
1.2室内地面,台面要保持卫生干净。
1.3室内盛装标准溶液的容器要洁净透明,标志清晰,数值要准确。
1.4室内标准溶液要整齐地摆放在台面上,台面上除标准溶液不得放其它溶液。
2.配制要求2.1所用水符合国家标准GB6682—92纯度不低于三级。
2.2所用溶液按国家标准GB/T601—2002配制。
2.3标液的性能按下表:3.标定3.1所用计量器具经过校正符合国家标准A级计量标准。
3.2.所用纯水不低于国标三级水。
3.3.新配制的标准溶液必须每人四平行,双人标定,误差不超过国家标准规定。
3.4.复标的标准溶液必须每人平行标定, 误差不超过国家标准规定。
3.5.最终数据保留四位有效数字。
3.6.记录填写要完整整齐。
3.7.将溶液名称,准确浓度,有校期限,标定人填写完整贴于容器标签上。
4.标准溶液的发放和管理4.1.标准溶液的配制,标定,储存及发放由化验室常白班负责。
4.2.领取的标准溶液由各班组自己负责管理。
4.3.化验室每周一三五发放溶液,其余时间不予发放,特殊情况需要协调。
4.4.领取标准溶液时,领取人必须在发放登记本上填写领取时间,溶液名称,浓度,数量,领取人姓名及所在班组。
4.4.标准溶液由标准溶液管理人员负责发放,发放完毕后必须填写标签(标准溶液名称,浓度,标定日期,有效日期,发放人)交给领用人。
5.标准溶液的使用5.1.各班组领回新溶液后必须与旧溶液进行对照,确保无问题,分析数据在误差范围内方可使用.如有异常核实后使用(请核实容器时否干净,原溶液是否失效,若检查不出原因时及时反馈质量管理科标准溶液室,有标液室人员核对)。
5.2使用硝酸银标液后,必须回收银盐,并在领取新溶液时交到领取处, 则不予发放新溶液。
5.3.盛装器皿及滴定管须专管专用(若更换应严格清洗)。
6.注意事项6.1.每次取用溶液后必须密封好容器,并储存于阴凉的房间内,过期的标准溶液不得使用。
标准溶液、指示液、试液、缓冲液管理规程.
文件名称标准溶液、指示液、试液和缓冲液管理规程编码PG-GL114-00制定审核批准制定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颁发部门品管部颁发数量1份生效日期分发部门品管部1.目的:建立杂质标准溶液、指示液、试液和缓冲液配制、保存和使用的管理规定。
2.范围:适用于化验室检验用杂质标准溶液、指示液、试液和缓冲液。
3.责任人:化验室检验员。
4.内容:4.1.溶液的配制4.1.1.除另有规定外,均应按现行版国家《标准化工作导则》、《中国药典》的有关规定进行配制,并填写《溶液配制记录》。
4.1.2.配制杂质标准溶液采用优级纯或分析纯试剂,配制试液或缓冲液等可采用分析纯或化学纯试剂,所用的水应用纯化水。
4.1.3.配制人员在配制前首先检查所领试剂、试药是否与标准一致,且瓶签完好,试剂外观符合要求,在规定的使用期内,方可进行配制。
4.1.4.配制杂质标准溶液时,一般先配制成标准贮备液,然后稀释至所需浓度。
4.1.5.在整个转移和稀释的过程中,应确保无固体溶质或溶液溅落丢失。
4.2.溶液的保存4.2.1.配制好的溶液放在具塞、洁净的适宜容器中。
见光易分解的溶液装于棕色瓶中,装挥发性溶液的瓶塞应严密,遇空气易变质的溶液应用蜡封口。
并贴好标签。
4.2.2.除另有规定外,有效期限按以下规定执行,超过期限的应停止使用,重新配制。
4.2.2.1.杂质标准溶液的贮备液和缓冲液有效期限为三个月。
4.2.2.2.稀释后的杂质标准溶液有效期限为一周。
4.2.2.3.定性用的对照品溶液,有效期限为六个月。
4.2.2.4.定量用的对照品贮备液,有效期限为六个月。
4.2.2.5.稀释后的定量用对照品溶液,有效期限为二个月。
4.2.2.6.浓度在0.01mol/L以下的溶液,应新鲜配制,用后即弃。
4.2.2.7.其它溶液的有效期限一般为六个月。
4.3.溶液的使用4.3.1.使用时,使用人应核对品名、浓度(pH值)、配制日期、有效期限等,确认无误后再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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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溶液配制管理规程
1、目的
本规定作为标准物质程序的补充规定,主要适用于一些实验室根据工作需要稀释、配制的标准溶液,如ICP光谱用标准溶液、化学分析用标准溶液等。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中心使用的所有标准溶液
3、职责
3.1检验员: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标准溶液的配制、使用、保管,并做好标准物质配制时的各种记录及标识。
3.2负责人:负责监督检验人员配制、使用、保管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编制依据
SN/T 0750
JIS G 1258
GB/T 20125
JIS H 1307
HB 6731.10
YS/T 586
GB/T 223
GB/T 601
5、操作规程
根据检测工作需要,依据相应的检测标准配制及标定标准溶液,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用相同系列/牌号的有证标准样品配制,并及时做好配制/稀释/标定记录和标识,标签要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限及配制人。
制备标准溶液的体积可根据用量大小,适当调整制备体积,但最少不得少于100mL。
标准溶液有规定期限的,按规定的有效期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配制。
未明确有效期的,按本规程执行,浓度大于等于100ug/mL的标准溶液,保存在0℃~5℃的冰箱中,有效期为12个月,常温(15℃~25℃)下保存期一般为6个月;稀释成浓度1 ug/mL ~10ug/mL或适当浓度的标准溶液,保存在0℃~5℃的冰箱中,有效期为6个月,常温(15℃~25℃)下保存期一般为2个月。
当出现混浊、沉淀或颜色有变化时,应重新制备。
6、相应记录
6.1化学标准物质配制记录单
其他要求执行《标准物质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