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建设工程招标质量和效率工作指引.doc

合集下载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引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引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引为了理顺建设管理流程,更好地指引工程建设,结合我司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工程建设实施中的各环节工作流程进行了规定,提炼出各环节的管理控制要点。

1前期准备阶段工程建设前期准备阶段(基本取得用地到基础开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现场查勘;收地围蔽;清表;组织详勘;申报临水临电;前期综合策划;实施“三通一平”;大型土石方施工;与政府相关部门对接等。

1.1现场查勘1.1.1取得原始地形地貌图和周边道路市政管网图基本达成土地意向后,督促开发部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索取原始地形地貌图和周边道路市政管网图,并进行复核,如误差较大,不满足要求时,应外委有资质的第三方重新绘制。

1.1.2现场查勘收地前,工程部应组织现场查勘,详细了解场地内的情况: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坟墓、高低压电线(电缆)、通讯电缆(光缆)、排水(给水或灌溉)渠(管)、地上附着物等,尤其是有无矿产、文物、溶洞、防空洞等,并绘制在总图上。

1.1.3地形地貌、地质资料、周边道路管网资料和现场查勘资料是拿地决策、编制总规以及施工组织的重要依据,应及时取得并向有关部门提供。

根据现场查勘和取得资料的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普勘。

1.2综合策划新开发项目在详规批复一周内或开工前,由工程部牵头,公司负责人主持召开项目开发建设综合策划方案审查会。

1.3围蔽1.3.1收地围蔽(1)准备工作。

①办理收地手续。

②明确征地红线。

工程部根据国土局提供的红线控制坐标点(一般找当地测绘院取得),按征地红线图放出征地红线,做好标记。

做好征地红线的复测工作,红线控制点坐标须由测量工程师全数复核。

若征地红线图中给出的坐标点与国土局提供的红线控制坐标点出入较大,应联系开发部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

③测算围蔽工程量,制订围蔽工程的实施方案。

④对可能引发的民众阻扰事件有充分的估计,积极与当地政府部门沟通取得支持,并做好预案。

⑤组织施工单位,做好围蔽工程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的进场准备。

建设工程定标工作指引

建设工程定标工作指引

建设工程定标工作指引一、概述建设工程定标是指在招标投标阶段,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技术、经济、合同等方面的定量分析和比较,综合评估各方面的优劣,确定最终中标单位和投标方案。

因此,建设工程定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对投标方和招标方都极为关键。

本文档旨在为建设工程定标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以确保投标方和招标方能够在定标过程中取得最佳效果。

二、建设工程定标的步骤和方法建设工程定标主要分为以下步骤:1.阅读招标文件在建设工程招标阶段,投标方需要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对于招标的具体要求、技术规范、招标条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等信息进行清晰的理解和分析,以便更好地准备投标方案。

2.明确定标标准投标方需要明确建设工程定标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标准、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安全标准等,以此做出投标方案中的各项决策。

3.开展招标前调查在招标前,投标方需要认真调查项目信息,包括现场踏勘、对竞争对手的了解、对招标方的了解等。

4.准备投标材料并提交在准备投标材料时,需要认真准备各项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达到取得中标的目的。

5.定标评审建设工程定标评审需要尽可能按照招标文件中的程序、要求进行,并严格按照定标标准进行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注重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做到严格把关、精细操作,以达到中标单位和投标方案的最佳选择。

三、建设工程定标的要点和注意事项1.正确处理质量、安全等关键问题在建设工程定标中,质量、安全等关键问题是最受关注的问题。

因此,在投标方案中需要充分考虑这些问题,并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和质量。

2.关注成本和收益建设工程定标时,需要考虑工程项目的整体成本和收益。

在投标方案中,需要准确计算各项成本,同时考虑各种因素(如升值预期、风险预估等),以确保在整体上实现最佳收益。

3.遵守招标程序和规定建设工程招标定标过程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在评审过程中,要充分照顾招标方的利益,同时确保投标方、招标方之间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指导意见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指导意见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7.07.31•【字号】苏住建规〔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标投标正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指导意见苏住建规〔2017〕4号各市、区住建局,姑苏区住建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为,解决当前招标投标工作中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推动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发生,根据省纪委有关工程建设领域监管视频会议精神和《中共苏州市委关于省第三检查考核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探索改进招投标评标定标办法(一)发布投标报价清标工作指引。

为有效防止投标人利用清标进行围标、串标、恶性哄抬报价及低于成本报价,招标人应该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特点,选择适合的评标方法。

招标人在评标办法中明确投标报价清标的办法及清标结果的使用,着重从分析不平衡报价是否合理、投标人是否合理说明其投标不低于成本着手。

清标工作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

一要对工程量大的单价和单价过高于或过低于清标均价的项目重点查。

二要对措施费用合价包干的项目单价,对照施工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审查。

三要对工程总价、各项目单价及要素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分析、测算。

四要对投标人所采用的报价技巧,辨证地分析判断其合理性。

清标报告要列出投标价格过高或者过低的清单项目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之间存在的偏差幅度和产生偏差的技术、经济等方面原因的摘录。

评标委员会将清标结果应用于评标的,要妥善处理不合规的投标,并为后续的工程项目管理提供指引。

(二)对采用常规通用技术标准的工程项目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人。

提升建设工程招标质量和效率工作指引(深建市场〔2018〕8号)

提升建设工程招标质量和效率工作指引(深建市场〔2018〕8号)

提升建设工程招标质量和效率工作指引 为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招标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建设工程投标投标的择优与竞价,有关工作指引如下。

一、关于过多投标人淘汰方法根据《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深府[2015]73号,以下简称“73号文”)第三十六条规定,当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数量超过20名时,应将进入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淘汰至15-20名。

该环节(以下简称“过多投标人淘汰环节”)是招标择优的首要环节。

在实践中,采用抽签法或价格法淘汰的,未考虑择优因素,大量劣质企业参与投标,排挤优质企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效应。

抽签法和价格法成为劣质企业围猎优质企业的杀手锏。

为此有择优要求的招标项目,过多投标人淘汰环节原则上优先采用票决法,票决以择优为主,票决时优先选择综合实力强、信誉好企业,同等情况下优先选择本地业绩较好企业,再选择资质等级较高企业。

预选招标及方案设计招标项目,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不对资格审查合格超过20名投标人进行淘汰,但招标人应充分考虑增加评标工作量引起的效率问题。

二、关于施工招标项目入围定标的价格切线在过多投标人淘汰环节,可以择优为主,但在定标环节,原则上引入价格竞争,以避免多数投标人贴近投标上限价报价。

为此招标人在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时,原则上优先按下列方式设置招标文件前附表的定标投票范围:(一)一般工程项目,取投标报价由低往高1/3-1/2数量投标人进入定标投票范围;(二)大型项目、技术较为复杂工程项目(指工程概算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但不包含重大工程项目、技术复杂工程项目),取投标报价由低往高2/5-2/3数量投标人进入定标投票范围;(三)重大工程项目、技术复杂工程项目(指73号文中允许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设置同类工程经验的招标项目),所有合格投标人均进入定标投票范围。

与上述进入定标投票范围最高投标报价相比,价差不超过1%(指相对标底的净下浮率)投标人,视为同等报价,一并进入定标投票范围。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工作的指引》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工作的指引》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工作的指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2.04.08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4.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招标投标
正文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工作的指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工作的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反映。

特此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8日。

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招投标有关问题的说明(一)

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招投标有关问题的说明(一)

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说明(一)(2008年5月30日深圳市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处招标投标指引第17期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2008年5月8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府【2008】86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近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各方针对该文件的部分条款提出咨询,要求做出相关解释。

现就部分较为普遍和集中的问题,根据规定的起草本意,说明如下:一、关于“利用国有或集体资金投资建设工程”的判定问题《规定》第二条明确“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国有或集体资金投资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园林绿化等工程中,属于按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适用本规定”。

其中“利用国有或集体资金投资建设的工程”,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一)国有或集体资金投资累计≥50%,(二)最大股东是国有或集体性质(不同国有股东间不得累加)。

相反,外商或者私人投资累计超过50%且国有资金投资不占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是否招标发包,由投资者自行决定。

在判断外商或者私人投资是否累计超过50%时,具体操作是将投资人工商登记资料中显示的外商或者私人股权,逐层按比例加权累计,按累计值是否超过50%(>50%)来判定。

在判定国有资金投资是否占主导地位时,首先根据投资人工商登记资料,找出占主导地位的股东,即投资比例最大的股东(不同股东间不得累加)。

然后,根据该股东的工商登记资料,判断其是否属于非国有成分。

如仍难以界定,再找出下一层占主导地位的股东,循环往复,直至最后明确定性。

如果最终定性的占投资比例最大的股东属于私人或外商性质,则认为国有资金投资不占主导地位。

在此,对公众股、工会股性质的判定也做一说明: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性质的界定原则上以工商登记证明为准,工商登记证明显示个人持股的视为私人成分,外资企业持股的视为外资成分,但有两种情形要特别说明:第一:上市公司的公众股由于股权分散且易变动,故公众股按高度分散的私人股权论处。

定标工作指导规则

定标工作指导规则

建设工程定标工作指引为了让招标人正确行使定标权,真正实现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根本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指导规则,供各招标人参考。

一、总体原则(一)事先确定定标规则每个成熟招标人都在长期的招标工作和项目管理工作中形成了一定的对如何选择中标单位的价值取向。

在开展定标工作之前,招标人应当将此价值取向整理成为招标人的定标工作规则并向所有定标委员会成员公布,以便定标委员会成员按照统一的价值取向去选择中标单位。

定标工作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至关重要,且涉及巨大经济利益,如果定标没有规则,定标委员会容易成为利益主体攻击对象,将面临相当大的廉政风险和廉政压力;如果规则不是事先制定,而是在定标过程中临时确定,无论该规则是否公平、公正,当受到质疑时,任何理由都难以令人信服。

为此,招标人应事先确定定标规则,并严格按照规则办事,不临时动议,不在招标过程中改变既定规则。

在招标工作开展前,应当将定标规则报送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存档,保证定标规则的可追溯性。

(二)树立合理价值取向建设工程招投标是一种市场调节资源配置的活动。

招标人通过招投标选择一个履约能力较强、信用记录良好、投标报价合理的中标人,是当今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主流价值取向。

(三)建立相对稳定的内控机制招标人事先确定的定标规则作为内控机制应保持相对连续性、稳定性,除了根据过往招标工作经验和市场情况不断完善外,价值取向不宜突变,避免规则沦为一事一议。

招标人的定标规则中可以按照项目的不同类别、不同情况或不同需求有所区别,但各部分规则的适用范围也应当事先确定。

同时,招标人应当建立评估机制,对定标结果是否符合定标规则进行评估,以保障定标工作稳定的按照招标人的价值取向完成。

二、操作细则(一)价格竞争和择优的平衡如果投标人知道招标人在定标时不考虑价格因素,则多数投标人会贴近投标报价上限进行报价,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不利于项目的投资控制。

反之,如果招标人在定标时纯粹强调低价中标,在目前的市场情况下,可能发生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等恶性低价竞争的情况,一方面不利于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引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引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引为了理顺建设管理流程,更好地指引工程建设,结合我司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工程建设实施中的各环节工作流程进行了规定,提炼出各环节的管理控制要点。

1前期准备阶段工程建设前期准备阶段(基本取得用地到基础开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现场查勘;收地围蔽;清表;组织详勘;申报临水临电;前期综合策划;实施“三通一平”;大型土石方施工;与政府相关部门对接等。

1.1现场查勘1.1.1取得原始地形地貌图和周边道路市政管网图基本达成土地意向后,督促开发部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索取原始地形地貌图和周边道路市政管网图,并进行复核,如误差较大,不满足要求时,应外委有资质的第三方重新绘制。

1.1.2现场查勘收地前,工程部应组织现场查勘,详细了解场地内的情况: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坟墓、高低压电线(电缆)、通讯电缆(光缆)、排水(给水或灌溉)渠(管)、地上附着物等,尤其是有无矿产、文物、溶洞、防空洞等,并绘制在总图上。

1.1.3地形地貌、地质资料、周边道路管网资料和现场查勘资料是拿地决策、编制总规以及施工组织的重要依据,应及时取得并向有关部门提供。

根据现场查勘和取得资料的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普勘。

1.2综合策划新开发项目在详规批复一周内或开工前,由工程部牵头,公司负责人主持召开项目开发建设综合策划方案审查会。

1.3围蔽1.3.1收地围蔽(1)准备工作。

①办理收地手续。

②明确征地红线。

工程部根据国土局提供的红线控制坐标点(一般找当地测绘院取得),按征地红线图放出征地红线,做好标记。

做好征地红线的复测工作,红线控制点坐标须由测量工程师全数复核。

若征地红线图中给出的坐标点与国土局提供的红线控制坐标点出入较大,应联系开发部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

③测算围蔽工程量,制订围蔽工程的实施方案。

④对可能引发的民众阻扰事件有充分的估计,积极与当地政府部门沟通取得支持,并做好预案。

⑤组织施工单位,做好围蔽工程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的进场准备。

某某市整治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举措还不够问题的整治工作方案

某某市整治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举措还不够问题的整治工作方案

某某市整治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举措还不够问题的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市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成都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整治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举措还不够问题的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凝心铸魂筑牢根本,从主题教育中汲取不竭能量,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招投标活动治理能力、优化成都市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为目标,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体要求,结合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影响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优化的招标人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人强制要求缴纳现金保证金或巧立名目收取其他费用提高交易成本、评标专家评标不公、投标人围标串标、中标人转包和违法分包、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不规范、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等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治理力度、深化治理举措,瞄准痛点堵点,着力有效整治,强化标本兼治,激发市场活力和信心,为加快建设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营造稳定公平可及的招投标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内容(一)提高思想认识。

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思想建设指导整治工作,锚定目标扎实推进。

强化思想引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采取蹲点调研、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调研,主动对标先进发现问题不足,研究办法举措切实解决问题,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治理突出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际行动。

牵头领导:市发改委负责同志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级行政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市级行政监督部门)、市公资交易中心时间安排:2024年6月底前(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市级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紧盯招标文件条件设置、开标评标、异议答复等关键环节,依托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开展线上随机抽查,结合实际开展线下“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检查和重点监管。

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规章政策文件目录

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规章政策文件目录
文号
发布机关
1
地方性法规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
地方性法规
深圳市建筑市场严重违法行为特别处理规定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
规章
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பைடு நூலக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28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
4
规章
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
深建市场〔2017〕27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6
其他政策文件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调整招标工程履约保证金额度的通知
深建市场〔2018〕1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7
其他政策文件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提升建设工程招标质量和效率工作指引》的通知
深建市场〔2018〕8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8
其他政策文件
深建规〔2020〕1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11
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建规〔2020〕3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12
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建规〔2020〕11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建市场〔2016〕13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1
其他政策文件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工作指导规则(试行)》的通知
深建市场〔2016〕16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2
其他政策文件

关于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措施(深建市场【2012】72号)

关于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措施(深建市场【2012】72号)

深建市场…2012‟72号关于发布《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秩序,实现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08‟86号),结合评定分离试行情况,我局对《关于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试行评标定标分离的通知》(深建市场…2011‟206号)进行了修订,决定继续试行评定分离等相关措施,并形成《关于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措施》,现予发布。

本通知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

以往发布的规定与本通知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通知发布前已进行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备案的工程仍按备案文件执行。

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勘察、设计、货物、服务类招标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关于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措施一、实行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一)房屋建筑工程原则上只能进行一次施工总承包招标。

以下专业工程可单独招标:1.“三通一平”工程;2.地基与基础工程(含土石方、基坑支护、桩基础等);3.幕墙工程;4.二级资质企业承接范围外的钢结构工程;5.二次装修工程。

(二)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工程等市政工程以及水务工程均应采用大标段总承包招标。

在工程建设规模过大时,招标人可根据大型施工总承包企业所具备的经济、技术、经营管理实力,合理地划分总承包标段,市政工程每个标段合同估价原则上不宜低于5亿元人民币,水务工程每个标段合同估价原则上不宜低于2亿元人民币。

低于上述规模的市政、水务工程应实行一次性施工总承包招标,不得再分标段、分专业多次招标,但桥梁和隧道工程,以及因征地拆迁等原因,不能同时开工需分开招标的或因技术原因必须划分标段的工程除外。

(三)若部分专业工程因图纸未齐全而影响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可设置“专业工程暂估价”项,暂估价部分可超过招标工程总价的15%,“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的结算价款应当依据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方法,按中标“净下浮率”下浮后确定。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引

附件2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建设部建筑管理司文件建建质[2000]38号2000年12月6日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和遵循严格的工程质量监督程序,以加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力度,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内容是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主要监督方式是巡回抽查,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工程竣工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现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提出如下,供各地开展工作参考。

一、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二)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见附录1)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三)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应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以下有关资料:1.规划许可证;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3.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5.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四)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由监督机构发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和《工程质量监督计划》(见附录2)。

(五)建设单位凭《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二、开工前的监督准备工作(一)确定质量监督工程师质量监督机构实行站长负责制,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实行监督工程师责任制。

站长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以质量监督工程师为工程项目监督负责人的质量监督组,具体承担工程监督任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提升建设工程招标质量和效率工作指引
为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招标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建设工程投标投标的择优与竞价,有关工作指引如下。

一、关于过多投标人淘汰方法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深府[2015]73号,以下简称“73号文”)第三十六条规定,当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数量超过20名时,应将进入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淘汰至15-20名。

该环节(以下简称“过多投标人淘汰环节”)是招标择优的首要环节。

在实践中,采用抽签法或价格法淘汰的,未考虑择优因素,大量劣质企业参与投标,排挤优质企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效应。

抽签法和价格法成为劣质企业围猎优质企业的杀手锏。

为此有择优要求的招标项目,过多投标人淘汰环节原则上优先采用票决法,票决以择优为主,票决时优先选择综合实力强、信誉好企业,同等情况下优先选择本地业绩较好企业,再选择资质等级较高企业。

预选招标及方案设计招标项目,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不对资格审查合格超过20名投标人进行淘汰,但招标人应充分考虑增加评标工作量引起的效率问题。

二、关于施工招标项目入围定标的价格切线
在过多投标人淘汰环节,可以择优为主,但在定标环节,原则上引入价格竞争,以避免多数投标人贴近投标上限价报价。

为此招标人在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时,原则上优先按下列方式设置招标文件前附表的定标投票范围:
(一)一般工程项目,取投标报价由低往高1/3-1/2数量投标人进入定标投票范围;
(二)大型项目、技术较为复杂工程项目(指工程概算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但不包含重大工程项目、技术复杂工程项目),取投标报价由低往高2/5-2/3数量投标人进入定标投票范围;
(三)重大工程项目、技术复杂工程项目(指73号文中允许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设置同类工程经验的招标项目),所有合格投标人均进入定标投票范围。

与上述进入定标投票范围最高投标报价相比,价差不超过1%(指相对标底的净下浮率)投标人,视为同等报价,一并进入定标投票范围。

招标人也可在选取之前,剔除投标报价最低1-2个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如无明示则抽签确定数量)。

当按上述方式确定进入定标投票范围的投标人不足5名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往高顺序补足5名投标人。

三、关于施工招标商务标报价
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投标人在商务标报价时,应在主要材料设备进行充分市场询价基础上,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组价。

投标人不宜利用快速调价工具软件,自动生成商务标投标文件,否则不仅不能如实反映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情况,也会出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我市现行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已经将单位工程中超过25%数量清单下浮率一致情形列为废标条款,商务标评标系统也已进行调整。

今后招标过程中,凡是出现法律法规视为串标情形的,除了评标专家对相关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四、关于投标有效性与管理系统锁定的关系
凡是招标文件规定无效标情形,无论行政主管部门信息系统是否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锁定,其投标资格自始无效。

无效投标情况如影响招标结果的,在发现时招标阶段(指资格审查阶段、开标阶段、评标阶段、定标阶段)将其排除在合格投标人之外。

纠正行为仅限于发现影响招标结果情形招标阶段,不追溯至更早招标阶段。

五、关于答疑、补遗文件上传时间
根据73号文第十六条规定,答疑、补遗文件应在规定时间之前发出。

为了确保行政主管部门有合理备案工作时间,招标人须在最后应发布时间之前4小时(扣除18:00-9:00时间段及节假日全天),将相关文件上传到系统之中。

未在前述时间上传文件,招标人原则上需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特殊情况,
招标人与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按规定时间发布答疑、补遗文件的除外。

六、关于快速发包
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明确要求在较短时间内尽快开展实质性工作的民生实事工程,包括应急工程及其他工期紧急工程,可按照73号文规定简易程序进行公开招标,整个招标流程可在约10日内完成。

但快速发包存在较大管理、合同和廉政风险,仅限于个例情况使用,不可作为通行方式普遍采用,并由招标人承担该招标方式引起的所有风险。

(一)无进场招标前置条件。

招标人根据市区政府相关会议纪要(如纪要暂未印发,则提供市区政府相关会议时间、主持人及会议议定事项的说明)或其他承担建设工程管理任务的证明文件,按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告知性备案工作规则》(深建市场[2016]7号)直接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招标备案手续。

(二)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如有商务标则在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公布可编辑的BDS文件。

简易招标时限少于10个工作日的,原则上不要求投标人提交银行投标保函。

(三)无技术标评标环节,施工招标商务标是否评审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如不评审商务标,招标人可在合同签订前对中标人商务标存在的问题进行澄清。

(四)取消过多投标人淘汰环节。

无论合格投标人数量是否超过20家,均不对投标人进行淘汰,所有合格投标人均进入定标环节。

(五)采用直接票决法或票决抽签法进行定标。

招标人整理投标人商务、资信等相关资料后,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票决定标。

(六)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不再分阶段进行公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后,将“73号文”规定应公示内容与中标人一并公示。

(七)采用简化格式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中主要说明工程概况、规模、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组成内容、评定标方法、商务报价、截标时间等内容,并可不发布招标文件,或根据需要发布简易的招标文件。

如招标公告或简易招标文件中未附合同条件,则在公告中明示优先按照我市现行范本签订合同。

(八)施工招标计量计价应注意事项
1.建议优先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

招标人可选择以往类型较为相近已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或者上述工程量清单组合,作为模拟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自主报价,以确定主要工程项目结算价格。

编制模拟工程量清单时,招标人也可将包含多种材料或工艺工程量清单拆分成多条单一材料或工艺工程量清单,在
实际计量、结算时,通过不同材料或工艺工程量清单组合,形成符合需要工程量清单,增强模拟工程量清单适用性。

模拟工程量清单尽可能科学、合理,具有较广适用性和可延展性,避免实施时计量计价条款将存在较大争议。

2.建议实行直观、简单的“实物量清单”计价模式,即以建筑安装就位后工程实体数量作为工程报价、计量、结算依据。

3.谨慎使用“费率报价”方式招标。

招标人在招标准备时间有限的情况下,如无法编制模拟工程量清单或实物量清单时,可谨慎使用费率报价方式进行招标,并应明确结算的上限价格,同时尽可能详尽地约定计量、计价和结算的相关原则,避免在合同执行和结算过程中存在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和较大的合同风险。

4.措施费原则上以投标人报价进行包干,或以费率方式进行包干。

措施费是工程管理中常见的甲乙双方分歧所在,如在招标过程中及合同签订之前未明确计量、计价和结算原则,则合同执行和结算时双方争议较大,也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

招标时应约定有关原则,建议优先采用费率方式进行报价并包干,措施费的计费基数为实物量清单或工程量清单的结算总价,费率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费率不再调整。

(九)简易招标存在着合同条件难以约定清晰的实际情况。

建议部分建设工程为了实现快速开工的目标,可以将场平工程等较易计量计价的前期工程,先行以简易招标方式进行
发包,在前期工程施工期间,后续工程再按正常基本建设程序,做深做细招标和工程管理工作。

【备注】如果招标人未按工作指引要求开展招标工作,导致招标结果不择优或不竞价,或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相关内容,为投标人围标串标制造便利条件的,行政主管部门除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外,并将招标人履职情况移交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由其对招标人的履职和廉政情况进行监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