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岗位责任九项制度
司法所岗位责任九项制度
司法所岗位责任等九项制度为了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公正执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队伍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特制定司法所工作九项制度,具体如下:一、岗位责任制度(一)司法所岗位责任制: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负责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4、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所在党工委、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二)司法所长岗位责任制:1、实行所长负责制,司法所长对全所各项工作负总责;2、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勤奋工作,经常带领所里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指导和推动工作,做到手中有典型,心中有全局。
3、做到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一起抓,注意工作方法,善于倾听各种意见,集思广益,多做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同志,尽力帮助工作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三)司法(社区矫正)专干岗位责任制:1、按照岗位责任要求,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起草工作;2、忠于职守,依法办事,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3、工作认真负责,办事雷厉风行,讲求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4、遵守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5、注意仪表仪容,执行公务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6、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规党纪,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不循私情,不以权谋私、贪赃枉法。
二、执法责任制度(一)要依法履行司法所承担的社区矫正、刑释解教、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岗位人员职责明确,服务内容、执法流程要公示上墙;(二)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情况评议;(三)有下列具体行政执法行为之一的,予以责任追究:1、没有法定依据、超越法定职权和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的;2、执法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显失公平,造成恶劣影响的;3、执法过程中故意刁难,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4、其他应当依法追究执法责任的.三、学习例会制度(一)学习制度。
司法所工作职责
司法所工作职责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政治、业务学习制度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本所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坚持每周一次的集中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12小时,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个人有笔记、有心得。
建立学习档案,做好学习总结。
三、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鼓励自学成才,力争在上级要求的期限内,本所人员全部达到法学大专以上学历。
四、按时参加本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和会议,每迟到或早退一次者扣工资5元,无故缺席一次者扣10元。
五、在集体学习期间,要认真听、记,不得交头接耳和随便离开,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所长批准。
岗位责任制度一、所长负责本所全面工作,抓好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部署和下达工作任务;组织对疑难案件的讨论;决定本所重大事项;协调内外关系;抓好基础设施标准化、工作制度化、业务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建设。
二、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实施工作计划,行使所长授权的部分职权,积极主动承办各类案件,协助解决干警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司法所干警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胜任本职工作;严格依法办理各类案件;服从领导、团结同志、遵纪守法,自觉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完成份内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勤人员在所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所的材料;收集积累本所工作情况,汇集各种资料,当好所长的参谋;做好登记、统计和请示、报告,按规定时间上报;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管好印章、财物、卷宗等资料;做好学习、会议、研讨记录。
司法所工作职责
司法所工作职责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积极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所务管理制度一、所长、指导员全面负责司法所工作,抓好规范化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司法所工作人员各负其责,配合所长做好各项工作。
二、所长、指导员应定期检查所内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
三、司法所应当建立健全日常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出差事前向所领导报告,所领导出差向上级主管领导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报告并保持联系。
四、司法所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应当由专人负责使用保管,不得擅自出借、出租,毁损、报废等应当履行报批手续。
摩托车等机动车辆应当做到证照齐全,不得违章驾驶,并办理保险手续。
五、司法所文字稿件应当字迹工整,内容规范。
存档文稿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上报的文稿,应按格式打印。
六、司法所印章应当由专人保管。
司法所与法律服务所合署办公的,两所印章不得混用。
七、司法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和上级主管机关的检查监督。
八、司法所应当按照规定建立日常登记制度,认真登记所办理业务,详细记载所受理事项。
九、司法所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对所有需要保存的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形成格式卷宗,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司法所请示、报告制度一、司法所在行政管理、业务工作和需协调事项等方面出现疑难问题,应及时向市司法局和镇、街道政府汇报。
二、司法所定期向市司法局和镇、街道政府汇报工作,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
司法所工作人员职责
司法所工作人员职责1、为确保司法所的工作能正常开展,司法所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2、司法所工作职责分为所长职责与司法助理员职责;3、司法所长负责司法所全面工作;4、司法助理员协助所长工作,侧重抓好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并负责做好所内事务(包括记录、考勤、文书、统计档案、固定资产保管、安全保卫、卫生、后勤等)和所外事务(包括外出调查、送达各种文书、调解纠纷、督促当事人履行协议、讲法制课等工作);5、司法所工作人员必须相互配合,互相支持,服从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完成司法所各项工作任务。
司法所长职责1、管理指导全镇调解委员会的工作;2、指导检查民间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纠纷;3、经常进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法工作的落实,以及抓好司法所的全面建设和所有关人员的管理教育;4、负责社区矫正日常工作;5、指导管理好法律服务所的工作;6、抓好解教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7、了解报告群众对现行的法律、法令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做到互通情报,当好政府的“参谋”;8、承办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宜。
司法所岗位目标责任制度1、指导人员调解工作。
镇、村(居)全部组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要达到“六统一”、“五有”和“四落实”,调解纠纷成功率达到95%以上;2、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使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做到无违纪、无投诉;3、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辖区刑释解教人员100%建档,衔接率85%以上,安置率90%以上,帮教率95%以上,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4、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5、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积极为镇人民政府当好法律顾问,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6、依法参与信访工作和积极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当好助手;7、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民主法制示范村”和“法律进农户”活动为载体,提高全民法律素质;8、按照司法所在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应承担的职责,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司法所 制度汇编
丰镇市司法局黑土台镇司法所管理制度汇编黑土台镇司法所2009年4月制一、岗位责任制度所长岗位职责(一)团结和带领全所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决议。
(二)自觉接受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党工委、办事处的双重领导,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领导全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积极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当好基层党委政府的法律顾问,参与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和基层依法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负责全所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和作风纪律建设,抓好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所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五)制定司法所的各项工作计划。
(六)制定和完善司法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负责本所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各项业务的审核、审批。
遵守财务制度,严格经费管理。
(八)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司法所工作人员职责司法所工作人员按所内工作分工,各负责以下工作:(一)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
(二)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三)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开展社市矫正工作。
(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法律援助及担任乡镇的法律顾问、管理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工作。
(六)参与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和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日常信息上报工作。
(八)档案管理等内务管理工作。
(九)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习例会制度(一)司法所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所人员召开有关会议及学习活动。
(二)学习例会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组织,有内容。
(三)每周召开一次会议,通报一周的工作情况,研究落实重大事项的对策措施和有关问题的解决办法,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四)每月安排一次集中学习,一次个人自学。
集中学习主要是学习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政治、业务知识。
个人自学时,应保证学习时间落实到位。
(五)全所人员要自觉遵守学习制度,集中学习时,务必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
司法所工作职责制度、五星级政法单位政法干警标准
司法所工作职责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
3.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代表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7.参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司法所工作制度1.实行所长负责制,重大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
2.按时上下班,有事先请假,轮流值日,搞好清洁卫生,优化工作环境。
3.热情接待当事人,及时做好案件,纠纷登记、立案、调查、取证工作,严格收费标准,依法办事,调处各类案件和纠纷。
对调处的各种民间纠纷及时回访。
4.发现、受理、调处重大案件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正常工作每月口头,每季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一次。
5.认真做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统计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报表,按规定时间对各类报表进行分析、总结、上报。
6.每月至少组织开会、学习两次以上,每人每年攒写一篇有价值的司法信息和调研文章,不断提高司法干警自身素质。
政法干警形象公开承诺1.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管控;加大对基层调解的指导力度,积极开展纠纷排查活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2.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对困难企业和弱势群体实行法律援助。
3.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推进依法治理、送法下乡,送法进企、送法进校,创新方法,做到形式活、内容实、效果好。
五星级政法单位标准1.团结星:领导班子团结,工作协调,步调一致,表率作用好,凝聚力,战斗力强。
2.素质星:单位领导和干警立场坚定,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忠实履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讲学习,讲政法,讲正气,坚定不移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整体素质效率高,在县以上单位组织的业务技能中获得优秀名次。
司法所职责制度
司法所职责制度司法所是衔接基层与司法机构的重要执行机构,其职责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正、维护公民权利、推动法治建设等。
为了让司法所正常运转、更好地发挥职能和作用,建立一套完善、有效的“司法所职责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司法所职责制度中的第一步就是要对司法所的职责进行明确划分和任务分工。
在此基础上,可以设立相应的岗位职责和执法时限等要求,如何比较好的完成办案工作。
在分工明确的情况下,每个岗位都应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划分工作职责和区域责任,以保证工作的高效性和工作质量的保障。
二、执法标准,规范权威制定一套规范的执法标准,帮助执法人员遵守法律、遵守纪律、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以权威性和公信力赢得公众的信任。
同时,在执法的过程中要严格贯彻以法为本、公正执法的原则,对程序合法性和实质公正性坚持从严把关。
三、信息共享,优化资源为了充分利用司法所手头的资源,做好每项工作,建议完善智慧化办公系统。
司法所内部信息的共享和共用,可以优化对内部办案的调配和对外部的资源利用,以期为案件处理提供更好的服务。
四、加强队伍建设,注重教育加强队伍建设是提升司法所实力和效能的核心之一。
建议加强对执法队伍的培训、管理和规范,并且建立良好的绩效评价机制。
在队伍建设中,重视成人教育的实际效果,让执法人员深入理解和掌握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知识和实践技能。
五、公开透明,提升公信力公开透明是司法所发展的重要保证,建议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只要无法涉及个人隐私和涉密行为,信息可以随时透明公开,让民众了解司法所的工作流程和办案情况,增加社会公众对司法所的信任和支持。
总之,司法所职责制度对于司法队伍的建设、执法标准的规范、工作效率的提高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建设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不断完善制度改革,加强对司法所管理的管控力,让司法所依法行政、担当责任。
司法所长岗位职责
司法所长岗位职责
(一)团结和带领全所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决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决议。
(二)自觉接受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城区管委会的双重领导,积极争取城区党工委和城区管委会对司法所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领导全所人员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积极拓展社区司法行政工作,促进社区依法治理,当好基层管委会和党工委的法律顾问。
参与对辖区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的调处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负责全所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作风纪律建设,抓好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所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树立司法所的良好形象。
(五)负责制定司法所各项工作计划,精心抓好落实。
(六)负责制定和完善司法所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使所内的各项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
(七)负责本所的行政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各项业务的审核、审批及上报工作。
遵守财务制度,严格经费管理。
(八)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接受上级和群众的监督。
基层司法所工作制度
基层司法所工作制度基层司法所工作制度一、岗位责任制1、认真抓好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更好的发挥职能作用。
2、执照目标管理的要求,根据基层司法所的职能范围,具体确定业务工作人员数量,区分任务指标,落实到人。
3、签定岗位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权、利标准。
4、根据确定的岗位责任制标准,司法所所长每月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并认真登记,作为评比依据。
5、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坚持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制度、措施四落实,促使基层司法所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6、协调公安、民政、劳动、教育、人事、工商及工、青、妇等有关单位和群众团体的关系,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为进一步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7、搞好奖惩兑现。
按照岗位责任制的标准,根据各自落实岗位责任制的情况,半年或年终进行奖惩兑现,并认真总结实行岗位责任制的经验,表彰先进工作人员。
二、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的思想、作风、业务建设,促进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制定本制度。
1、司法所每周召开一次例行会议,传达上级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及有关会议精神,检查工作情况,制定新的工作措施,讨论其他需要由例行会议决定的事项。
2、司法所每月召开一次调委会主任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分析疑难问题,部署研究工作。
3、司法所所长承担会务工作,负责召集和组织会议。
4、会议议定的事项,应确定完成的时限,做好记录;会议结束后,认真总结,并向同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三、请求、汇报制度1、定期向县报告本辖区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2、定期通报民间纠纷的发生和调处情况,重大疑难纠纷随时上报及调处。
3、重要工作开展情况、重要业务举措要随时向领导请求汇报。
①4、下列民间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②影响稳定,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纠纷;③可能导致突发事件、激化为民转刑的重点纠纷;④容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重大纠纷;⑤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纠纷;⑥有可能引起自杀的事件;5、司法所干警向本所负责人请示汇报,司法所负责人向主管业务股室汇报,必要时可直接向分管局长或局长请示汇报。
司法所岗位目标责任制度
司法所岗位目标责任制度1. 引言司法所作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承担着公民合法权益保护和社会稳定维护的重要职责。
为了提高司法所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司法所岗位目标责任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方法。
2. 目标责任制度的意义岗位目标责任制度是指通过明确岗位职责、设定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指标和奖惩机制,促使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既定任务,并激励员工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司法所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2.1 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可以使员工清楚自己的任务和职责范围,避免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
同时,通过量化考核指标和奖惩机制,可以激励员工主动投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2.2 提升服务质量通过设定合理的服务质量指标,并对员工进行考核,可以使司法所员工在服务中注重细节、精益求精,提高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2.3 增强团队凝聚力岗位目标责任制度能够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任务,使员工形成协同合作的意识和团队凝聚力。
通过共同努力实现岗位目标,增强员工之间的沟通和协作能力。
3. 制定岗位目标责任制度的步骤3.1 确定岗位职责首先需要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范围,包括基本职能、专业技能要求等。
可以通过调研、访谈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并结合司法所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3.2 设定工作目标根据司法所的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结合各个岗位的职责,设定相应的工作目标。
目标应该具有可衡量性、可操作性,并与司法所整体目标相一致。
3.3 量化考核指标为了评估员工在完成工作目标方面的表现,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且可操作的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应该具有客观性、公正性,并能够全面反映员工的工作能力和业绩水平。
3.4 奖惩机制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工作并提高绩效,需要建立一套奖惩机制。
奖励可以采取物质奖励或荣誉奖励的方式,鼓励员工在完成目标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惩罚可以采取扣减绩效工资或降低评优评先等方式,对于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的员工给予适当处罚。
司法所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司法所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一、司法所概述司法所是我国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是实现法律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服务机构,承担着人民法院的行政、执行和审判三项职能之外的其他职责,是人民群众来院解决法律问题的首要选择。
二、司法所的工作制度1、法律援助制度:为解决民生问题,司法所设置法律援助岗位,组织律师、基层维权组织和志愿者协助司法所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解决当事人的法律问题。
2、案件管理制度:司法所设立案件管理岗位,对接收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进行登记、归档和传递,确保案件的流转和查询平稳有序。
3、证据管理制度:司法所设立证据管理岗位,对接收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核、保存和归档,确保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档案管理制度:司法所设立档案管理岗位,对接收的卷宗进行整理、保存,记录并维护审判过程的整个过程,确保案卷资料的存储有序。
5、调解制度:司法所设立调解岗位,为当事人提供调解服务,是解决纠纷的首选模式,针对纠纷的性质和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为双方当事人提供良好和谐解决方案。
6、执行制度:司法所设立执行岗位,负责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到达司法所的案件,通过协商、执行拍卖或变卖形式,强制执行案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司法所的岗位职责1、所长:是司法所的最高领导,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司法所各项工作,组织规划司法所的决策和发展方向,制定各项制度和计划,保障司法所正常的运转和工作的顺利昂转。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弘扬法律精神。
2、行政人员:主要负责司法所的各种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证据管理、安全和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在接待、调解等具体工作中负责接待人员和调解协调,组织并协调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3、法官:承担司法所审判业务,在接收到案件材料后进行审理、排除、再审和调解等业务,并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件做出判决、裁定或调解,保证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并加强民主人权的制度建设,确保司法所审判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司法所岗位目标责任制度
司法所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司法所岗位目标责任制度一、目标设定1.1 岗位目标的确认司法所的岗位目标设定需要根据司法所的发展定位、公务工作要求、员工能力与实际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目标设定需要具备具体性、可衡量性、可达性、相关性和时效性。
1.2 目标的层次性司法所的目标设定应该包括三个层次:战略目标、中期目标和年度目标。
战略目标是司法所长期发展规划,中期目标是战略目标的具体拆分和落实,年度目标是中期目标的具体分解和落实。
1.3 目标的细化与落实司法所的目标设定需要细化到具体岗位的目标,并明确相关部门和责任人。
目标的落实需要通过制定明确的绩效指标、工作计划、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等方式进行。
二、目标责任2.1 目标的责任人每个岗位的目标设定需要明确责任人,由相关部门或岗位负责人进行签订。
目标责任人需要具备相关的权责和能力,清楚了解岗位目标的意义与要求。
2.2 目标的责任范围目标责任人需明确岗位目标的各个方面内容,包括工作任务、绩效指标、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沟通协调等。
责任范围要确保能够全面覆盖工作的方方面面。
2.3 目标的责任交接当责任人发生变动时,需要进行目标的责任交接。
交接时需要明确目标的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交接过程要保证信息的畅通和责任的无缝衔接。
三、目标考核3.1 目标考核指标目标考核指标需要符合SMART原则,即目标要具体、可衡量、可达成、相关性强、时间明确。
可以通过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3.2 考核标准的制定目标考核标准需要根据岗位目标的要求和司法所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标准要具体明确,使得员工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在目标达成上的表现水平。
3.3 考核周期与频次目标考核的周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一般可以选择季度、半年或年度等。
考核的频次要达到为时有序、促进工作改进和发展的目的。
3.4 考核结果的运用目标考核结果需要及时、公正、公开地进行汇总和分析。
可以作为评优评先、晋升晋级、奖励激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可以作为工作过程改进和岗位能力提升的参考。
司法所各项工作制
二、矫正对象管理10项制度:
1、报到; 2、协管; 3、汇报; 4、走访; 5、学习; 6、公益劳动; 7、外出和迁居; 8、会客; 9、公示; 10、申诉。
三、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上墙)
第四部份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略)
第五部份 司法所办公用房(硬件设 施): 一、办公用房不少于120平方米; 设:办公室、帮教矫正室、档案室、 接待室、调解庭、(有法律服务所 的设法律服务所)。
二、司法所标牌:
1、牌函:长165厘米,宽31厘米,白底黑字, 文鼎cs大黑体,挂于司法所大门左侧; 2、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为竖式,挂于调解庭 门左侧; 3、司法行政徽挂于司法所大门正上方显著位 置; 其他各室为小长牌门左侧上方;
4、人民调解会徽挂于调解庭正面墙 正中处; 5、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胸牌、桌牌; 6、调解庭桌牌:当事人、主持人、 记录人、旁听席。
谢谢各位!
二、上墙制度
1、工作进度图表; 2、司法所人员公示; 3、司法行政工作组织建设网络图; 4、监督举报电话; 5、区域图; 6、司法所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第三部份 社区矫正制度:
一、社区矫正工作10项制度
1、接收; 2、管理; 3、教育; 4、考核 奖惩; 5、社会保障; 6、解除矫正; 7、档案管理; 8、监护; 9、矫正组织例会; 10、矫正工作人员培训。
司法所各项工作制度
2011年5月20日
第一部份 人民调解各项制度
一、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1、人民调解委员会岗位责任制 1)调委会职责 2)调委会主任职责 3)调解员职责
2、矛盾纠纷登记制度; 3、统计制度; 4、档案管理制度; 5、回访制度; 6、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7、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制度。
二、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五薄一册” 1、受理、调处、回访纠纷登记薄; 2、法制宣传登记薄; 3、民间纠纷排查登记薄; 4、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薄; 5、安置帮教登记薄; 6、调解员名册。
司法所制度
司法所工作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一)司法所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并付诸于实践。
(二)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有下列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1、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实施行政行为的;2、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后果的;3、行政行为中有徇私舞弊的;4、行政行为中假公济私,实行打击报复的;5、利用职权支持包庇,纵容违法违纪行为。
(三)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本人负责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直接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追究处理司法所重大事务请示报告制度(一)每月向司法局和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二)开展纠纷排查、预防工作,对本辖区排查出的易激化纠纷和群体性纠纷,要进行情况分析并落实相应措施,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上报。
(三)对本辖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群体性纠纷和易激化纠纷,在第一时间向司法局和街道办事处领导报告。
(四)对本辖区有重大影响,本部门难以解决的疑难复杂纠纷以及重大群体性纠纷,由司法所长向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请示,并报告司法局。
(五)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有失控、脱管、下落不明、重新违法犯罪嫌疑以及其他重要情况的,及时向司法局和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报告。
(六)刑释解教人员在安置帮教期间下落不明、重新违法犯罪以及其他重要情况的,及时向司法局和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报告。
司法所廉洁自律制度(一)按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二)清正廉明、不得接受当事人馈赠请吃;(三)秉公处理各类事务,不得徇私舞弊;(四)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不泄漏当事人的隐私;(五)不得强迫、压制当事人接受他人的意愿;(六)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七)对群众的申请事项不推诿、不敷衍、及时受理,及时回应,不得以冷漠、生硬、蛮横、推脱或拖延的态度对待当事人。
司法所规章制度上墙
司法所规章制度上墙一、司法所的管理范围司法所的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接收、审理和调解社会矛盾纠纷;2. 开展法律援助工作;3. 开展法律教育活动;4. 维护社会治安;5. 执行法律文书。
二、司法所的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门组织法》的规定,司法所的主要职责如下:1. 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工作;2. 接受和处理群众来访、来电、来信;3. 开展法律援助工作;4. 开展法律教育活动;5. 维护社会治安,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6. 执行法律文书。
三、司法所人员的工作规范1. 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组织管理,忠实履行职责;2. 必须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国家、集体和个人秘密;3. 必须廉洁奉公,不得以权谋私,不得违法作为;4. 必须热情服务,礼貌待人,办事公正,严格执行制度;5. 必须学习业务知识,提升专业技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司法所的办公守则1. 工作时间为每周五个工作日,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2. 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3. 严禁在工作时间内私自离岗;4. 工作期间,不得接受或索要他人礼物、款待;5. 严格管理办公用品,做到节约使用;6. 工作期间,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自行使职权。
五、司法所的纪律处分对于违反司法所规章制度的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处分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1. 警告;2. 记过;3. 记大过;4. 降级;5. 辞退。
六、司法所的监督机制为了保证司法所工作的公正、高效,设立了监督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1. 监督电话: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投诉;2. 审计监督:对司法所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3. 审查调查:对司法所发生的违纪违法事件进行审查调查;4. 审议监督:对司法所的重要决策进行审议监督。
七、司法所的服务宗旨司法所的服务宗旨是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司法所公益性岗位责任制度
司法所公益性岗位责任制度一、概述为了保障司法所公益性岗位的公正、透明、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司法所制定了一套公益性岗位责任制度。
二、岗位职责1.接待外来人员,提供各项司法服务;2.审核、登记各类法律文书;3.协调不同部门及客户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各类矛盾和纠纷;4.协助司法所领导完成各项行政管理工作;5.审核、登记司法所收到或者发放的各类资料和文件;6.维护司法所正常运转秩序,保护司法所财产安全;7.参与司法所日常工作安排和培训。
三、岗位要求1.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2.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和基本法律程序;3.了解常见的客户需求和法律服务;4.具备一定的协调能力和压力承受能力;5.参与司法所日常工作安排和培训。
四、工作绩效考核司法所将根据以下标准对公益性岗位工作绩效进行考核:1.工作量指标:统计各项工作量的完成情况;2.工作质量指标:统计岗位处理矛盾和纠纷的情况;3.服务质量指标:统计岗位良好的服务质量和满意度;4.参与培训指标:培训参与度和效果。
五、工作安排和制度1.人事依据:司法所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对岗位人员进行统一管理;2.工作安排:司法所领导根据工作情况,协调合理的人员配置和工作量分配;3.岗位轮换:按照一定的轮换周期和人员流动安排岗位轮换工作;4.奖惩制度:公平、公正、透明的激励和惩罚机制,明确规定各项奖惩标准和权利。
六、工作保障1.岗位人员将得到司法所提供的各种必要配备和工作条件;2.司法所提供必要培训、学习和交流机会;3.工作档案:每位岗位人员将建立个人的工作档案,积极记录个人的工作情况、学习和培训的内容以及工作成果和问题等信息;4.岗位人员福利:司法所将从经济上给予岗位人员一定的奖励和福利待遇。
七、责任与义务1.岗位人员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工作量;2.岗位人员必须保守司法所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并保护公司利益;3.岗位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司法纪律,保持良好形象和职业操守;4.岗位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各项工作安排和组织活动。
司法所各项规章制度
司法所各项规章制度司法所长岗位职责一、全面负责司法所各项工作,认真制定和精心实施司法所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按质按量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二、自觉服从司法局和乡政府的领导,模范遵守、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作风民主、求真务实,团结和带领全所人员,勇于探索、大胆开拓,优质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为维护一方平安做出积极努力;三、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县司法局关于警车管理的规定,对所内人员明确分工、职责分明,对基层调解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并实施工作考核,对有关的信息、统计、资料收集等工作做到台帐齐全,档案完整;四、重视抓好全所人员的政治业务研究,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全所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确保全所人员胜任本职工作,并且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行为,无因素质低下、工作不力而造成工作上的重大失误;五、增强民主管理意识,所内重大事务通过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集思广益,防止工作失误。
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一、依照岗位合作,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和胜任本职工作;二、自觉遵守所内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各项工作程序;三、树立公仆认识,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并经常深入基层亲昵联系群众,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四、对影响社会不乱的重大信息、重大事项以及需要和谐有关部门联合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所领导或上级分管领导请示报告;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司法所廉洁自律制度一、按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2、清正廉明,不得接受当事人馈赠请吃;三、秉公处理各类事务,不得徇私舞弊;四、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不泄漏当事人的隐私;五、不得引诱、胁迫当事人接受他人的意愿;六、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七、对群众的申请事项不推诿、不敷衍,及时受理,及时答复,不得以冷漠、生硬、蛮横、推脱或拖延的态度对待当事人。
司法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一、每月向县司法局和乡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2、按期开展纠纷排查、预防工作,对本辖区排查出的易激化纠纷和群体性纠纷,要进行情形分析并落实相应步伐,同时依照要求及时上报;三、对本辖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群体性纠纷和易激化纠纷,在第一工夫向县司法局和乡领导报告;四、对本辖区有重大影响、本部门难以解决的疑难复杂纠纷以及重大群体性纠纷,由司法所长向乡分管领导请示,并报告县司法局;五、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有失控、脱管、下落不明、重新违法犯罪嫌疑以及其他重要情况的,及时向县司法局和乡分管领导报告;六、刑释解教人员在安置帮教期间下落不明、有重新违法犯罪嫌疑以及其他重要情形的,及时向县司法局和乡分管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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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岗位责任等九项制度
为了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公正执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队伍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特制定司法所工作九项制度,具体如下:
一、岗位责任制度
(一)司法所岗位责任制: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负责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所在党工委、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二)司法所长岗位责任制:
1、实行所长负责制,司法所长对全所各项工作负总责;
2、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勤奋工作,经常带领所里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指导和推动工作,做到手中有典型,心中有全局。
3、做到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一起抓,注意工作方法,善于倾听各种意见,集思广益,多做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同志,尽力帮助工作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三)司法(社区矫正)专干岗位责任制:
1、按照岗位责任要求,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起草工作;
2、忠于职守,依法办事,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
3、工作认真负责,办事雷厉风行,讲求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
4、遵守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
5、注意仪表仪容,执行公务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
6、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规党纪,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不循私情,不以权谋私、贪赃枉法。
二、执法责任制度
(一)要依法履行司法所承担的社区矫正、刑释解教、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岗位人员职责明确,服务内容、执法流程要公示上墙;
(二)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情况评议;
(三)有下列具体行政执法行为之一的,予以责任追究:
1、没有法定依据、超越法定职权和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的;
2、执法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显失公平,造成恶劣影响的;
3、执法过程中故意刁难,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4、其他应当依法追究执法责任的。
三、学习例会制度
(一)学习制度。
1、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每周三下午为司法所人员集中学习时间,按照制定的学习计划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等;
2、每人要有一本专门学习笔记,学习过程中要联系实际,深入思考,积极撰写学习心得,在职在岗人员,每年撰写的学习心得不少于5000字,其中必须有一篇千字以上的心得体会;党员干部每年撰写的学习心得不少于10000字,其中必须有3篇以上千字以上的心得体会;
3、要正确处理学习与做好本职工作的关系,既要集中时间和精力搞好学习,又要统筹兼顾,合理按排,做到以学习促进各项工作,以工作成果来检验学习的成效。
4、司法所人员要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每年对基层调解委员会主任进行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
(二)例会制度。
1、每月30日,召开村(社区)调解委员会主任会议,汇报当月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解决疑难纠纷的办法,制定预防纠纷的措施,学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安排下月工作任务。
2、全所人员要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和例会。
四、请示汇报制度
(一)司法所每月向区司法局和所在党(工)委、政府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二)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严防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三)及时掌握近期矛盾纠纷的特点,有效控制矛盾纠纷的发生;
五、登记统计制度
(一)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登记,记录齐全;
(二)按要求做好每月业务统计报表,经所长签字后及时上报。
六、信访工作制度
(一)要设立司法所投诉信箱,公开司法所电话号码,作为投诉电话;
(二)对群众来访、来信、查询、投诉要耐心听取、热情接待,认真答复和处理。
(三)认真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并及时反馈有关工作信息。
七、廉政建设制度
(一)每年开展一次辖区群众对司法所行风评议活动;
(二)实行政务公开,公开司法所各项服务内容和工作流程,接受群
众监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品、礼金,循私舞弊。
(三)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司法所长既要对本所行政业务工作负总责,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八、考核评比制度
(一)每季度对司法所人员的岗位业务工作根据各个岗位责任人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和要求,按序时进度,进行一次考评,作为全年工作目标考核的依据;
(二)年底对照全年工作目标,对工作业绩进行一次综合考评;
九、档案管理制度
(一)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二)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各类业务文档分别立卷,及时装订,按档案管理要求分类归档;
(三)要规范管理,不得外借,外人查阅、抄录有关资料,必须经所长同意,并进行登记,不得随意在档案资料上涂改、写划;
(四)要配齐档案设备,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蛀、防潮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好无损;
(五)司法所公章、信函要明确专人管理。
200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