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薪金管理制度9页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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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薪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制度依据人事管理的规定制定,旨在规定如何支付员薪金的办法,包括薪金计算期间、方法、支薪日和期限、以及晋升或奖金支付等事宜。

第二条薪金的决定原则。

员工薪金应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薪能力、以及员工年龄、年资、职务等因素。

第三条薪金的结构。

薪金包括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两大部分,其结构如下图所示:

年龄工资

基本工资工龄工资

职能工资

附加薪金

责任津贴

基准内薪金抚养津贴

住宅津贴

全勤奖金

调驻津贴

薪金

出勤时间外工作津贴

基准外薪金假日工作津贴

交通津贴

第四条薪金计算期间及支薪日。

每一计薪期间从上个月28日至当月27日止,并于当月30日支付。支薪日若遇节假日时,则提前发放。

第五条特殊支付。

员工在下列情况中,可向公司申请支取已工作的薪金。

1、员工或依靠员工收入来维持生活者,因下列情况,可向公司申请特殊支付:

(1)结婚。

(2)死亡。

(3)疾病或受意外灾害时。

2、员工停职或被解聘时。

3、其他获得公司同意的事项。

上述规定,除第2项外,在申请特别支付时,须由本人(本人死亡则由其家属)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条缺勤扣除。

1、薪金支付,采用月薪制。

2、下列特别休假,原则上薪金照常支付:

(1)婚假、丧假等。

(2)年度带薪休假。

(3)行使公民权时。

3、员工缺勤时,则扣除额依下列方式处理:

(1)非工作上的负伤疾病时:

基本工资

×缺勤天数

平均一个月的出勤

(2)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

基本工资

×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的缺勤天数平均一个月的出勤天数

第七条中途聘用、离职或退职的薪金

在薪金计算期间,中途聘用、离职或退职时的薪金,则按当月员工实际工作天数,按天计算;或以离职、退职前的工作天数为计算基准。其计算公式如下:

工作天数

[基准内薪金(每月固定额)+交通津贴]×

平均一个月的工作天数第八条薪金支付扣除额。

1、下列规定,须从薪金中直接扣除:

(1)个人薪金的所得税。

(2)劳动保险费(个人应负担部分)。

(3)团体意外保险费。

(4)过半数员工开会同意的福利基金。

2、上述的扣除额经扣除后,余额应以现金直接付给本人。

3、薪金所得可以应员工的要求,直接汇入指定的金额机构本人账户内。

二、基准内薪金

第九条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的构成,包括下列三项:

1、年龄工资。

2、工龄工资。

3、职能工资。

第十条年龄工资。

年龄工资的施行细则,依“年龄工资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工龄工资。

1、工龄工资支付的原则,以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员工适用工龄工资,并根据“工龄工资表”的规定办理。

2、凡退休员工,依规定不再支付工龄工资。

第十二条职能工资。

1、职能工资支付的原则,依各职能及职等的分类,根据“职能资格表”的规定,分为五个等级,并依职等的高低,而决定支薪的标准。

2、每一职等都有最低支付标准,公司应就人事部所评定员工的考绩,根据“职能等级及运用表”的规定,办理有关职能等级、最低标准支付额、升级、考绩评定等事项。

3、各等级的职能工资,根据“职能工资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附加薪金。

从事特殊职务专业人员,若因其职务难度高、责任重大、或本身的基本工资偏低时,应以附加薪金方式,予以调整。

第十四条责任津贴。

责任津贴是支付给担任监督管理的职务者,并根据“管理职务津贴支付额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抚养津贴。

公司对于须负担家庭生活,并提供抚养家属最低生活保障的员工,依下列方式,办理抚养津贴的支付。

1、配偶每月津贴为600元。

2、子女每月津贴额为300元。

第十六条住房津贴。

住房津贴补助员工因无自有住宅,而须租赁房屋时的津贴。其津贴标准则依下列规定办理支付。

1、有配偶者或抚养家属者每月津贴额为700元。

2、单身者每月津贴额为400元。

第十七条全勤奖金。

全勤奖金为奖励员工在每一计薪期间内全勤。其支付标准如下:

1、全勤者。

每月津贴额为200元。

2、该月达成公司预定的工作目标时:

每月津贴额为300元。

三、基准外薪金

第十八条加班津贴。

1、公司因业务上的需要,而要求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加班,则依照员工加班时间,采用计时制方式计算应支付的津贴额。

2、加班津贴,则依下列方式计算:

基本工资+附加薪金+责任津贴+住房津贴+全勤奖金

×1.33

一个月规定平均工作天数

第十九条休假日工作津贴。

1、公司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在休假日返回公司工作时,所支付的津贴。若第二天补休者,则不另外支付津贴。

2、休假日工作津贴的计算以计时制为基准,其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工资+附加薪金+责任津贴+住房津贴+全勤奖金

×1.50

一个月规定平均工作天数

第二十条夜间工作津贴。

夜间工作津贴是针对夜间从事工作者,以晚上10时至次日清晨5时为止,所支付的津贴。其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工资+附加薪金+责任津贴+住房津贴+全勤奖金

×0.30

一个月规定平均工作天数

第二十一条加班津贴的特例。

担任管理职务者,则不适用第十八条及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交通津贴。

公司应承担员工的每月乘车费用,根据员工实际乘车费用发放交通津贴。

四、调薪及升级

第二十三条调薪。

公司于每年年底视营业情况,调整员工薪金。

第二十四条调薪的分类。

定期调薪包括自动调薪和核定调薪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1、自动调薪就是在基本工资内,所包括的年龄工资和工龄工资两项。其计算方法则按第十条(年龄工资)及第十一条(工龄工资)的规定办理。

2、核定调薪考核的原则,是依照基本工资内所包括的职能工资,并以人事部评估员工年度职务完成的能力、工作绩效等考核结果,依据第十二条(职能工作)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基本工资提高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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