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农业局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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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访的主要内容

案件回访的主要内容

案件回访的主要内容
案件回访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执法办案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回访过程中要了解执法办案人员是否存在态度生硬、野蛮执法,吃、拿、卡、要、报,刁难管理对象、执法扰民,弄虚作假、执法不公等问题。

2. 执法人员依法办案情况:需要检查执法办案人员是否越权执法,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执法,以及是否存在“以罚代管”等情况。

3. 案件执行情况:需要了解是否按照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执行完结,违法行为是否改正或停止,是否有新的违法事实发生。

同时,需要了解处罚对象的整改情况及经营中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引导和帮助其规范经营。

4. 当事人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上级部门督办、人大代表关注、涉诉信访、终本案件、长期未结案件、三养案件(赡养费案件、抚养费案件、抚育费案件)、执行和解案件、申请人生活困难的案件及部分中止执行、终结执行、执行完毕的案件和院领导、监察部门认为需要回访的案件。

5. 执行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办案,不文明办案,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

6. 执行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有索、拿、卡、要行为和接受吃、请及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行为。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回访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行政处罚执法回访制度

行政处罚执法回访制度

行政处罚执法回访制度行政处罚执法回访制度1. 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行政处罚执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维护执法的公正、公正和效率,并提高行政处罚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 适合范围本制度适合于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处罚执法后对处罚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回访的工作。

3. 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行政处罚执法回访工作的开展,并协调相关部门的合作。

4. 职责分工4.1 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行政处罚执法回访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并进行监督和评估。

4.2 执法机关负责在接到主管部门的通知后,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回访,提供相关数据和材料。

4.3 被处罚的单位或者个人应积极配合执法机关的回访工作,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信息。

5. 回访程序5.1 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制定回访计划,并通知执法机关和被处罚单位或者个人。

5.2 回访人员按照计划前往被处罚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实地回访,了解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并记录相关信息。

5.3 回访人员在回访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和规定,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

5.4 回访人员应当向被处罚单位或者个人说明回访的目的和意义,并采集相关意见和建议。

6. 回访内容6.1 回访人员应核实被处罚单位或者个人是否按照处罚决定执行,是否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6.2 回访人员应对处罚决定的依据、程序、力度和效果等进行评估,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6.3 回访人员应听取被处罚单位或者个人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主管部门。

7. 监督和评估主管部门应对回访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8. 保密工作回访过程中,回访人员需要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处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附件:附件一:行政处罚执法回访记录表附件二:行政处罚执法回访意见及建议汇总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处罚: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章对违法行为人赋予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制裁措施。

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的实施方案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情况

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的实施方案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情况

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的实施方案对受处分人员回访
情况
一、实施方案
1.确定回访对象:对于已经受到某项纪律处分的人员,将其列
为回访对象,并根据情况确定回访的具体时间和方式。

2.制定回访计划:制定合理的回访计划,考虑到回访对象的实
际情况,例如:回访时间、地点、内容、人员等。

3.明确回访目的:回访目的是引导受处分人员正视自己的行为,认识到其行为对组织、群体和个人造成的损失,同时加强其纪律观
念和道德意识,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纪律自律意识。

4.制定回访课程:制定一套系统的回访教育课程,内容包括反
思自己的错误行为、承认错误、反省和认错、吸取经验教训、转变
观念、培养新的行为习惯、改正错误等等。

5.回访过程的记录:回访过程中的讲话、交流、互动的内容,
要记录在案,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组织单位,以便加以
纠正。

6.持续监督:回访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一直跟踪监督
回访对象的表现,及时处理问题,完善回访教育计划,建立长效机制。

二、受处分人员回访情况
1.回访时间和方式。

受处分处理人员的回访教育办法

受处分处理人员的回访教育办法

受处分处理人员的回访教育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受处分处理人员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具体办法。

第二条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强化教育管理,健全激励机制,发挥回访教育作用,重燃干事创业积极性,化压力为动力,从“有错”变“有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受处分处理,是指因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受到处分,以及因轻微违纪违法问题受到诫勉等处理。

第二章回访教育第四条回访教育相关部门。

(一)按照“谁处分处理,谁牵头回访”的原则,牵头部门对受处分处理人员进行梳理排摸,确定回访对象名单,拟定工作方案及分工,征求对方意见。

(二)成立联合回访工作组,根据回访对象的处分处理档次、职务层级、管理权限等情况确定回访工作组成员;(三)共同开展回访,发挥双方在人员教育管理中的职能作用,释放严管厚爱叠加效应;(四)回访后由牵头部门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共同出具回访教育情况报告和回访对象综合评估表。

第五条下列人员应当作为回访教育的重点对象:(一)受到处分处理后仍在重要岗位任职的人员;(二)因问责受到处分处理的人员;(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纪律处分,降级、撤职等政务处分,或受到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人员;(四)受到处分处理的年轻人员;(五)其他需要进行回访的受处分处理人员。

第六条坚持把政治思想工作贯穿回访教育全程,突出精准施策,找准思想根源,对受处分处理人员耐心说明解释,悉心疏导排忧,鼓励重燃工作激情,促进奋发有为。

第七条回访教育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一)了解受处分处理人员所在单位落实日常教育管理情况;(二)了解受处分处理人员改正错误、廉洁自律、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三)听取受处分处理人员对所犯问题的认识和所受处分处理的意见,了解其工作、生活及合法权利保障等情况;(四)检查、了解处分处理执行情况;(五)其他需要实施的工作。

受处分回访实施方案

受处分回访实施方案

受处分回访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随着社会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更加严格的监管和处罚。

作为执法机关的一部分,处罚回访工作也变得越发重要。

受处分回访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监督被处罚单位的整改情况,促进其合法合规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二、回访对象。

受处分回访的对象主要包括被处罚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员。

这些单位和个人在之前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受到了处罚,需要通过回访来确保其整改工作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三、回访内容。

1.整改情况核查。

回访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对被处罚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通过实地走访、资料查阅、相关人员访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被处罚单位在整改工作中的具体措施和效果。

2.问题反馈和督促整改。

在核查的过程中,如发现被处罚单位存在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需要及时向其反馈,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同时,可以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帮助被处罚单位更好地完成整改任务。

3.宣传教育和风险提示。

回访工作也是一种宣传教育和风险提示的机会。

通过回访,可以向被处罚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醒他们警示风险,引导他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合法合规的经营理念。

四、回访方式。

1.实地走访。

对于一些重点单位和重点案件,可以采取实地走访的方式进行回访。

通过实地走访,可以直观地了解被处罚单位的整改情况,提高回访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电话访谈。

对于一些普通案件和一般单位,可以采取电话访谈的方式进行回访。

电话访谈具有操作简便、成本低廉的特点,可以快速有效地了解被处罚单位的整改情况。

3.书面函询。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书面函询的方式进行回访。

书面函询可以更加严谨地记录回访过程和结果,为后续的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五、回访效果评估。

回访工作完成后,需要对回访效果进行评估。

主要从整改情况的实际效果、被处罚单位的整改态度和整改成果等方面进行评估,为后续的监督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六、责任落实。

受处分回访实施方案的执行需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分工。

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

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

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强化执法办案监督~规范执法办案人员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和质量~促进依法行政~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案件回访是指组织人员对查处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的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访检查的工作方式。

第三条应成立案件回访小组。

回访小组对办案机构办理案件进行回访~同时对范围内所办理的一般程序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抽查回访,对其本年度内查处的一般程序案件进行回访。

第四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执法办案人员廉洁自律情况的回访,法制科负责执法人员依法办案及案件执行情况的回访。

第五条回访的主要内容,一,执法办案人员廉洁自律情况:1、办案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态度生硬、野蛮执法,2、办案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以权谋私、执法不公,3、办案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4、办案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疏于管理、行政不作为,5、办案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6、办案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刁难管理对象、执法扰民。

,二,执法人员依法办案情况:1、办案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越权执法,2、办案人员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执法,3、办案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是否出示执法证件,4、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是否正确履行了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辩、申诉权利的义务,5、办案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重复处罚,6、办案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以罚代管、以罚代刑。

,三,案件的执行情况:1、是否按照处罚决定书处罚的内容执行完结,2、违法行为是否改正或停止,3、是否有新的违法事实发生。

第六条回访采取上门回访、问卷回访、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

回访小组对当事人上门回访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有关证件。

第七条回访通过制作《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回访检查记录单》反映相关结果。

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纪检、法制部门应按职责分工~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八条应对执法办案情况每年回访应不少于两次~案件回访率应不低于全年所办案件总数的30%。

行政执法回访制度

行政执法回访制度

行政执法回访制度一、背景与目标行政执法回访制度是新时期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质量的重要举措。

本制度旨在通过定期回访,及时了解行政执法行为的执行情况和社会效果,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二、回访原则1.依法依规原则。

回访工作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和超越职权范围。

2.客观公正原则。

回访应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扰。

3.注重实效原则。

回访工作应注重实际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执法质量和效果。

4.定期回访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原则。

在定期进行普遍回访的基础上,可结合工作需要开展随机抽查,确保回访工作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三、回访内容1.行政处罚类案件: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是否知晓、处罚程序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行政处罚是否合理等情况进行回访。

2.行政许可类案件:当事人对许可决定是否知晓、许可程序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行政许可是否合法合规等情况进行回访。

3.其他行政执法类案件:根据案件性质和特点,对相关情况进行回访。

四、回访方式1.电话回访:通过电话方式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其对执法行为的看法和意见。

2.现场回访:深入当事人所在地或案发地进行实地回访,了解实际情况和当事人意见。

3.网上回访: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接受群众的投诉和意见反馈。

4.问卷调查:针对特定案件或事项,设计问卷进行调查,了解群众对执法工作的评价和建议。

五、回访程序1.制定回访计划:根据案件类型和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回访计划,包括回访时间、方式、人员等。

2.告知当事人:在执法行为作出后,向当事人告知将对其进行回访,并告知其有权利对执法工作进行评价和提出建议。

3.实施回访:按照回访计划,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对执法行为的看法和意见,并做好记录。

4.问题反馈与处理:对于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并督促其整改。

行政处罚执法回访制度

行政处罚执法回访制度

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执法回访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实现公正、廉洁执法。

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行政处罚案件回访是指环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后,通过对行政处罚相对人的跟踪调查,了解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查办案件是否合法、规范和廉洁。

第三条回访应遵循及时、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回访与服务、回访与规范相结合。

第四条跟踪回访的方法:(一)电话回访:对于电话投诉等案件,监察大队应在行政处罚事件办理过程中、事件处理完毕后,对相对人进行回访。

(二)函访:行政处罚案件在行政处罚后,向行政处罚相对人下发《行政执法监督回访函》进行函访。

环境监察大队对收集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调查属实的问题,及时按《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予以追究;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予以通报警示,进一步强化超前预防机制。

(三)上门回访:上门回访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

定期回访每半年一次,抽取办结案件的20%采取上门或者其他形式回访;不定期回访根据行政执法反馈情况,随时对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实行个案回访。

回访人员在回访工作中,应认真听取回访对象的意见,对他们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诚恳地予以接受,重要情况应如实汇报,及时处理。

第五条回访的内容:(一)向回访的对象了解案件承办人员及承办科室在办案过程中有无违法违纪情况。

(二)征求回访对象对行政处罚的意见。

(三)了解回访对象被处罚后的整改情况及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引导和帮助企业规范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回访工作应按照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的要求,认真填写《回访记录表》,并建立台帐备案。

第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案件回访制度

案件回访制度

案件回访制度案件回访制度是指在案件处理完毕后,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再次沟通和评估,了解他们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满意度以及意见和建议。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案件处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案件办理过程公正合法,并满足当事人的合理需求。

一、回访时机和方式案件回访应在案件办结后的一个月内进行,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进行回访。

回访工作应由专门的回访人员负责,确保回访的客观性和专业性。

二、回访内容1.了解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满意度:回访人员应向当事人询问他们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满意度,包括对结论的认可程度,对执法程序的满意程度,对执法人员的服务态度的评价等。

2.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回访人员应向当事人征求对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意见和建议。

当事人可能提到的问题包括:执法程序是否公正、证据是否充分、办案效率是否高效等。

回访人员要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真实记录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并按时上报给相关部门。

3.解答当事人的疑虑和解决问题:回访时,当事人可能会对案件处理过程中的某些环节产生疑虑,回访人员要耐心解答并做出合理解释。

对于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回访人员应尽力给予解决,并帮助当事人恢复合法权益。

三、回访结果的处理1.及时处理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回访结果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对回访结果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改进工作,以提高办案水平和服务质量。

2.记录回访结果:回访人员要将回访结果及时记录,作为案件处理的一部分进行保存。

回访结果的记录可以作为评估案件处理质量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改进和提高工作提供参考。

3.建立检查制度和考核机制:相关部门应建立案件回访的检查制度和考核机制,对回访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通过评估回访工作的实际效果,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进一步完善回访制度。

通过建立适当的案件回访制度,可以进一步提高案件处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增强当事人的满意度和信任感。

同时,回访结果的记录和分析也可以为相关部门改善工作流程和提高办案质量提供重要参考。

案件回访管理制度范本

案件回访管理制度范本

案件回访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案件回访工作的管理,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促进公正、公平、公开的司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案件回访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结束后,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的一种司法服务活动,旨在了解案件处理的满意度、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第三条案件回访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确保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案件回访的范围和时间第四条案件回访的范围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

第五条案件回访的时间应当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

三、案件回访的内容和方式第六条案件回访的内容包括:(一)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公平性和公开性;(二)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三)法官和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业务水平;(四)案件当事人的满意度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案件回访可以采取面对面、电话、信函、网络等方式进行。

四、案件回访的程序和责任第八条案件回访由法院案件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案件承办人应当主动与案件当事人联系,进行回访。

第九条案件承办人在回访过程中,应当认真听取案件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应当予以解答,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应当记录并报告部门负责人。

第十条案件承办部门应当对回访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回访报告,报告中应当包括回访时间、回访方式、回访内容、当事人意见和建议等,并报送法院审判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法院审判管理部门应当对回访报告进行审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案件承办部门及时整改。

五、案件回访的结果运用第十二条案件回访结果作为评价案件承办人和部门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纳入年度考核。

第十三条对回访中发现的优秀经验和做法,法院应当予以推广;对存在的问题,法院应当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制度

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制度

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制度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制度是指对已经受到纪律处分的人员进行回访,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工作。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促使受处分人员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深刻反思,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和后果,同时为他们提供改正错误、重新融入集体的机会。

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的具体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召集回访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包括受处分人员、纪律监察人员和教育工作人员等,召集回访会议。

会议可以采取集中讨论、小组讨论或个别面谈等形式,旨在全面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情况和问题。

2.反思与认识:通过回访会议,要求受处分人员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认真反思,深刻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和后果。

教育工作人员可以帮助他们理清思路,引导他们找出产生错误的原因和问题所在。

3.宣讲教育:在回访会议中,教育工作人员可以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宣讲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通过讲解相关纪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帮助他们加深对纪律要求和行为规范的认识。

4.个别辅导: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受处分人员,可以进行个别辅导。

通过个别面谈或心理咨询等方式,对他们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解答和指导,帮助他们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5.跟踪评估:回访教育工作并不只是一次性的,还需要进行跟踪评估。

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和评估,对受处分人员的改变和进步进行评估,了解他们的表现和态度是否真实可信,是否遵守纪律规定。

回访教育工作制度的实施,可以使受处分人员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有更加清醒和深刻的认识,增强他们的纪律意识和整改意愿。

同时,也为他们提供了一个重新做人、重新融入集体的机会,促进了他们的继续成长和发展。

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方案

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方案

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方案引言: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是在处分措施执行过程中,为了帮助受处分人员认识错误、改正错误、重新融入社会而展开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全面而有效的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方案,以确保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效果。

一、回访教育工作目标:1.促使受处分人员反思自身的错误行为;2.协助受处分人员理解处分的原因和后果;3.帮助受处分人员正视问题并制定个人改进计划;4.支持受处分人员进一步提升自我意识、责任感和自我管理能力;5.促使受处分人员积极融入社会并成为守法公民。

二、回访教育工作步骤:1.制定受处分人员回访计划:在处分措施执行之初,制定回访计划,并明确回访的时间、频率和责任人的角色;2.了解情况和需求:在回访之前,与受处分人员进行面谈,了解其目前的生活状态、反省思考的程度以及对于回访教育工作的需求;3.提供信息和教育:根据受处分人员的需要,为其提供相应的信息和教育,包括法律法规知识、道德观念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4.辅导和指导:通过个别辅导或小组活动,引导受处分人员深入思考自身行为的错误之处,并帮助其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策略;5.制定个人改进计划:与受处分人员共同制定个人改进计划,明确具体的目标、行动计划和监督措施;6.监测和评估:定期对受处分人员进行监测和评估,以了解其进展情况,并及时调整方案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7.社会融入支持:为受处分人员提供社会融入的支持,包括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社会资源帮扶等;8.后续跟进:在受处分人员解除处分后,继续跟进其社会适应情况,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后续支持和帮助。

三、回访教育工作方式和方法:1.面谈方式:与受处分人员进行定期面谈,倾听其内心的声音,开展针对性的辅导和指导;2.小组教育:组织受处分人员参与小组活动,通过开展讨论研讨、角色扮演等形式,促使其相互学习和成长;3.岗位培训:根据受处分人员的技能需求,组织相关的岗位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和竞争力;4.心理辅导:为受处分人员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帮助其解决心理困扰和情绪问题;5.社会资源整合:整合社会资源,为受处分人员提供就业机会、经济支持和法律援助等。

受处分人员年度回访工作方案

受处分人员年度回访工作方案

受处分人员年度回访工作方案受处分人员年度回访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作为组织或公司的管理者,我们需要关注受到处分的员工,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重塑形象,以期对组织和个人都产生积极影响。

因此,制定一份受处分人员年度回访工作方案是必要的。

二、目标1. 帮助受处分人员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激励他们主动改正错误。

2. 持续关注受处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职业前景,确保其得到适当的指导与资源支持。

3. 促使受处分人员对组织继续保持忠诚和奉献,从而增加员工的吸引力。

三、工作步骤1. 制定回访计划:根据受处分人员的情况,制定具体的年度回访计划,明确回访的时间、频率和内容。

2. 进行定期沟通:与受处分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了解他们的工作进展、困难和需求,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建议。

3. 提供培训机会:为受处分人员安排相关的培训课程或工作坊,帮助他们提升自身能力,减少再次犯错的可能性。

4. 制定个人发展计划:与受处分人员一起制定明确的个人发展计划,为他们提供职业晋升和发展的机会,提高其工作动力和积极性。

5. 衡量绩效指标:建立明确的绩效指标,对受处分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及时给予奖励或进一步的指导措施。

6. 定期评估回访效果:定期评估回访工作的效果,调整和改进回访计划和方法,确保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四、工作资源1. 人力资源:指派专门的人员或团队负责受处分人员的回访工作,确保有效执行。

2. 培训资源:提供适当的培训资源,包括培训课程、讲师和培训场地,以帮助受处分人员提升自身能力。

3. 资金支持:为回访工作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确保回访工作的顺利进行。

4. 管理支持:组织的高层管理人员应对回访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关注,包括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以及授权和资源的支持。

五、工作风险和问题1. 隐私问题:在回访过程中需要处理受处分员工的隐私问题,确保其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2. 公平问题:对于受处分人员的回访工作应当公平公正,不得受到其他员工的歧视或偏见。

行政执法跟踪回访制度

行政执法跟踪回访制度

行政执法跟踪回访制度
行政执法跟踪回访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保证全体执法人员严格、公正、廉洁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依据《行政执法跟踪回访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执法跟踪回访制度是指从立案开始,通过事中跟踪、事后回访对行政处罚行为实施全过程的监督。

第三条行政执法跟踪回访制度适用范围为分局依法做出的所有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跟踪回访的对象为依法处罚的当事人。

第四条为确保本制度的落实,分局建立行政执法行为跟踪回访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科所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跟踪回访应遵循及时、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回访与服务、回访与规范相结合。

第六条跟踪回访的方法:
(一)办案单位组织自访。

在案件立案后,办案单位应向跟踪回访的对象发放《行政执法跟踪回访卡》和《行政执法监督跟踪回访函》,结案后应派出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到跟踪回访对象处,进行回访工作。

(二)纪检监察部门的函访。

在行政处罚后,分局委托开发区纪工委发放《行政执法监督跟踪回访函》进行函访。

分局对收集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调查属实的问题落实具体负责人,及时按《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予以追究;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予以通报警示,进一步强化超前预防机制。

(三)上级机关的走访。

由办案单位的上级机关组织人员,到办案单位跟踪回访的对象处上门或座谈回访。

跟踪回访工作应按照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的要求,认真填写《跟踪回访记录表》,并由办案单位建立台帐备案。

第七条跟踪回访的内容:
(一)向跟踪回访的对象了解案件承办人员及承办单位在办案过程中有无违法违纪情况。

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的实施方案受处分人员回访记录

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的实施方案受处分人员回访记录

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的实施方案受处分人员回访记录实施方案:1. 设立回访教育小组: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专职人员组成一支小组,负责开展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

2. 制定回访教育计划:根据受处分人员的情况和具体需求,制定一份回访教育计划,包括回访时间、内容、方式等。

3. 预约回访时间: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前预约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时间,确保双方都能按时参与。

4. 开展回访教育活动:在回访教育活动中,可以采取面对面访谈、电话访谈、在线访谈等方式,与受处分人员进行交流和互动。

5. 记录回访情况:在回访教育过程中,记录受处分人员的回答、表现、意见等内容,形成回访记录。

6. 提供必要辅导和指导:在回访教育过程中,根据受处分人员的情况和需求,提供必要的辅导和指导,帮助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7. 汇总统计回访数据:定期汇总和统计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数据,分析回访效果和问题,为改进回访教育工作提供依据。

受处分人员回访记录示例:回访时间:2022年5月15日回访对象:张某(原因:违反工作纪律)回访内容:1. 对张某进行了一对一面对面访谈,询问其违纪行为的原因和态度。

2. 张某承认自己的错误,并对违纪行为表示了悔过之情。

3. 与张某讨论了违纪行为对自己的职业生涯和形象带来的影响,并帮助他认识到了改正错误的重要性。

4. 对张某进行了必要的辅导和指导,提醒他在今后工作中要严守纪律,认真履行职责。

5. 张某对回访教育表示了感谢,表示会深刻反思并严格要求自己。

回访人员:XXX(部门负责人)备注:张某的回访情况良好,表现出了积极的改进态度和意愿。

根据回访情况,建议继续关注张某的工作表现,提供必要的辅导和支持。

受处分回访实施方案及流程

受处分回访实施方案及流程

受处分回访实施方案及流程一、背景介绍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失误或错误的情况,而在企业中,员工的失误可能会导致一定的处分。

然而,处分并不是为了惩罚员工,而是为了更好地帮助员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通过回访实施方案和流程,帮助员工重新回到正轨上来。

二、受处分回访的目的受处分回访的目的在于帮助员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接受处分并改正错误,重新融入工作环境。

通过回访,可以让员工感受到企业的关心和支持,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受处分回访的实施方案1. 制定回访计划:根据员工的处分情况和性质,制定具体的回访计划,包括回访的时间、地点、人员等。

2. 选择回访人员:回访人员一般由直接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的相关人员负责,要求回访人员要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和情商,能够用正确的方式引导员工接受回访。

3. 沟通方式:回访可以采用面对面沟通、电话沟通或书面沟通的方式,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择。

4. 回访内容:回访内容主要包括对员工失误的认可和指出、对员工处分的解释和理解、对员工未来工作的规划和支持等。

5. 督促执行:回访后,要对员工的改进情况进行督促和跟踪,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确保员工能够真正改正错误。

四、受处分回访的具体流程1. 制定回访计划:在员工接受处分后,由直接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制定回访计划,确定回访的时间、地点和人员。

2. 回访通知:在确定回访计划后,通知员工回访的时间和地点,并告知员工回访的目的和内容。

3. 回访实施:按照回访计划,由回访人员进行回访,与员工进行沟通,指出错误并给予合理的处分解释和支持。

4. 督促跟踪:回访后,督促员工改正错误,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确保员工能够真正改正错误,重新融入工作环境。

五、受处分回访的效果评估1. 定期评估:对受处分员工的改进情况进行定期评估,了解员工的工作状态和态度。

2. 反馈意见:根据评估结果,给予员工必要的反馈意见,鼓励员工继续努力,提出改进建议。

执法回访工作方案

执法回访工作方案

执法回访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各类执法工作也越来越频繁和复杂化。

执法人员需要经常前往不同的场所进行执法活动,并对之前的执法行为进行回访,以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和效果。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执法回访工作方案,以指导执法人员进行回访工作。

二、工作目标1. 加强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保障公众和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

2. 检查执法过程中的程序是否完整、合规,以及是否有过失行为。

3. 提高执法人员执行执法程序和操作规范的能力,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4. 收集回访数据,为执法工作的改进提供依据。

三、回访范围和内容1. 执法主体:需要回访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执法机关、政府部门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执法人员。

2. 回访内容:a. 执法程序:检查执法过程中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规程的要求,包括取证、听证、调查、处罚等程序的合规性。

b. 执法文书:核查执法文书的合法性,包括立案决定、处罚决定、责令改正通知书等。

c. 执法行为:回访执法行为是否严谨、准确、公正,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不当行为。

d. 监督管理:了解执法主体的内部管理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完善,是否严格执行执法规程。

四、回访方法和流程1. 回访方法:采取实地走访和面谈方式,与执法人员进行对话,了解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2. 回访流程:a. 筹备阶段:确定回访目标和范围,准备回访方案。

b. 排期通知:与相关部门或单位联系,安排回访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相关执法人员。

c. 实地走访:按照排期,前往执法地点进行实地走访和面谈。

d. 信息收集:记录回访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和问题,并与执法人员核对。

e. 汇总分析:对回访情况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回访报告和建议。

f. 反馈回复:将回访报告和建议反馈给相关执法主体,征求意见和改进措施。

g. 监督检查:对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五、工作保障和考核1. 工作保障:保障回访工作的进行,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配备和支持。

执法回访工作方案

执法回访工作方案

执法回访工作方案1. 引言执法回访是指对已经进行执法行为的对象进行追踪和回访的工作,旨在检查执法行为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纠正。

本文档将介绍执法回访的目的、范围、流程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职责。

2. 目的执法回访工作的目的是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通过回访,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问题,提高执法质量和效果,增强执法部门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3. 范围执法回访工作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执法行为的对象,包括个人、企业、组织等。

回访的范围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但必须确保对重点执法对象和重大执法事件进行回访。

4. 流程执法回访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流程:4.1 提前准备在进行执法行为之前,执法部门需要进行提前准备。

具体工作包括确定回访对象、收集相关资料、制定回访计划等。

4.2 实施回访实施回访是执法回访工作的核心环节。

回访可以采取现场访问、电话询问、书面调查等形式。

回访人员需要仔细询问相关问题,并记录回访过程中的重要信息。

4.3 整理回访结果在回访结束后,回访人员需要整理回访结果。

具体工作包括整理回访记录、分析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意见等。

整理结果需要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和责任人。

4.4 推动改进根据回访结果,相关部门和责任人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改进措施包括修订执法规定、加强执法培训、改进执法方式等。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4.5 反馈回访结果回访结果应及时向回访对象进行反馈。

回访结果应尽量客观、准确地反映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访对象接受反馈后,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5. 责任人及职责执法回访工作涉及多个责任人,各责任人的职责如下:5.1 执法部门执法部门是执法回访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和协调执法回访工作。

其职责包括:•确定回访对象和回访范围;•制定回访计划和安排回访人员;•监督回访工作的实施和结果整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2 回访人员回访人员是实施回访工作的关键人员,其职责包括:•根据回访计划进行回访工作;•仔细询问问题,并记录回访过程中的重要信息;•整理回访结果,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协助执法部门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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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区农业局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廉政建设,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严格依法办案,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案件回访的原则
案件回访工作应遵循及时、广泛、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回访与服务、回访与整改、回访与规范相结合,不断推进我局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工作。

第三条案件回访的范围
1、重大、疑难案件。

2、行政相对人有异议,有反映的案件。

3、其他认为有必要回访的案件。

第四条案件回访的内容
1、是否超越法定职权,擅自处罚。

2、有否按法定程序办案。

3、有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是否严格执行我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有关规定。

4、在办案过程中有否存在吃、拿、卡、要行为的。

5、是否有其它违反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的行为。

第五条局纪检组负责组织我局相关部门开展案件回访工作。

第六条案件回访的方式方法
案件回访采取不定期抽查和重点问题专项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以向当事人发放《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意见反馈表》、个别访谈、集中座谈等形式,广泛、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存在问题的处理
对回访对象反映的问题,应根据不同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回访对象反馈:
1、反映的问题属实的,及时明确责任人,限时进行整改;
2、反映的问题缺少依据、证据的,或者意见偏激的,应耐心、诚恳地进行解答,化解矛盾;
3、执法人员存在过错的,由我局按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执法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移送有权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党政纪律进行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芗城区农业局
二00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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