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共交易与特殊业务处理管理规定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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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移送处理实施细则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移送处理实施细则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移送处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强化监督与再监督,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自律监管职责,纠正和处理业务经营中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全行资产安全和稳健经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依据《某某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移送处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是指本单位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单位各项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行社各网点、职能部门和员工。

第四条移送工作坚持做到准确、及时、规范、保密、实事求是。

第二章移送受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各级稽核审计、保卫和业务主管部门在稽核审计以及线条专项检查中,发现员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依据《稽核审计处理办法》做出罚款处理的决定。

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的,提出处理建议后分别移送监察部门或人事部门处理。

第六条监察部门或人事部门可依据《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并按照管理权限对违规责任人做出纪律处分,或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总行可依据《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对违反责任人做出离岗清收、限期调离、解聘专业技术职务、辞退、除名、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监察部门对违规责任人做出留用查看及其以下纪律处分决定后,人事部门按照规定扣发考核性工资或按有关规定重新确定工资档次。

第三章移送范围第八条发现下列违反规章制度行为之一的,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移送:(一)《某某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至第一百三十五条所列违规违章行为的;(二)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发现本办法第八条所列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的,按照规定,需要给予经济处罚的,移送稽核审计部门处理;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移送监察部门处理;需要给予其他处理的,移送人事部门处理。

涉嫌构成犯罪的,由监察部门或保卫部门移送司法机关。

银行久悬不动户管理细则模版

银行久悬不动户管理细则模版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久悬不动户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村商业银行或我行)久悬不动户的管理,有效防范案件风险,确保客户资金安全,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久悬不动户是指在我行开户的、一定期间内未主动发生业务而由我行系统设置为限制其存取功能的对私或对公账户(不含外币对公账户)。

其中,“主动发生业务”是指除我行结息、代扣利息税、扣收小额账户管理费、年费、短信通费等业务以外的由客户主动发起或办理的账户现金存取、转账、协议代收付等业务。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农村商业银行所有营业机构,包括支行营业部、二级支行、分理处和后台作业机构。

第二章久悬不动户的确认第四条久悬不动户的确认条件:(一)对公久悬不动户:1、至久悬不动户确认日超过一年(含)未主动发生过业务、当年年检标志未修改为“已年检”、本年内无进行不动户激活且未拖欠农商银行债务的对公人民币活期账户;2、未约定自动续存的对公人民币定期存款,到期后超过一年(含)未主动发生业务的账户。

(二)对私久悬不动户:1、至久悬不动户确认日超过二年(含)未主动发生过业务,二年内无进行不动户激活且未拖欠农商银行债务(含信用卡债务)的人民币或外币活期账户。

2、未约定自动续存的定期储蓄存款,到期后超过两年(含)未主动发生业务的人民币或外币账户。

3、对私一本(卡)通账户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不动户认定,只有一本(卡)通账户中所有子账户都符合不动户认定条件,一本(卡)通账户才被认定为不动户。

(三)通知存款账户、外币对公账户不纳入不动户处理。

第五条久悬不动户确认日。

每年12月10日,我行系统将符合条件的账户自动设置为久悬不动户。

第六条我行系统已认定为久悬不动户的单位活期结算账户,由总行作业中心负责在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补充录入久悬账户标记。

第三章久悬不动户的管理第七条久悬不动户的账户管理(一)已确认为久悬不动户的账户,仍可以正常发生的业务包括:后台扣收小额账户管理费、短信通费用和信通卡年费,账户结息入账、代扣利息税业务、有权机关扣划,以及对公活期结算账户贷记业务如柜台存现、转账存入款项、代理转入款项等。

农商银行优良服务管理规定

农商银行优良服务管理规定

农商银行优良服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提高农商银行的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农商银行全体工作人员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服务原则1. 客户至上: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 公平公正:处理客户事务时,公平对待,公正无私。

3. 持续改进: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

4. 保密安全:严格保护客户隐私,确保客户信息安全。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四条基本服务1. 接待服务:热情接待客户,耐心解答疑问。

2. 业务办理:高效办理各项业务,确保准确无误。

3. 咨询辅导:提供专业金融知识咨询和业务指导。

4. 投诉处理:设立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客户投诉,确保客户满意度。

第五条特色服务1. 针对不同客户群体,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2. 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金融素养。

3.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回馈社会。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六条服务流程设计1. 明确服务流程,简化办理手续。

2. 设立绿色通道,为特殊客户提供快捷服务。

3. 定期对服务流程进行评估和优化。

第七条服务流程执行1. 工作人员按照服务流程办理业务,确保高效、准确。

2. 遇到问题及时上报,寻求解决方案。

3. 跟踪业务办理进度,确保客户知情权。

第四章服务评价与监督第八条服务评价1. 定期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了解客户需求和意见建议。

2. 设立服务评价机制,鼓励客户提供真实、客观的评价。

3. 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第九条服务监督1. 设立监督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

2. 工作人员相互监督,共同提升服务水平。

3. 对外公布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激励与惩罚第十条激励措施1. 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定期举办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

3. 提供晋升通道,激励员工积极进取。

第十一条惩罚措施1. 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农村商业银行柜面业务差错管理规定模版

农村商业银行柜面业务差错管理规定模版

农村商业银行柜面业务差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商业银行业务差错处理流程,明确业务差错责任,减少业务差错损失,指导业务人员合规处理各种业务差错,根据《支付结算办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出纳基本制度》等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我行业务处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业务差错是指业务人员经办业务时,由于业务人员对业务操作不熟悉、操作流程不规范、疏忽大意等原因而引起的差错,由客户原因引起的差错不纳入本规定范围。

第三条根据我行业务种类,可将业务差错分为存款类差错、贷款类差错、支付结算类差错、代收代付类差错、其他差错五种。

第四条业务差错处理应遵循据实、准确、及时、协作、审批的原则。

据实,指业务差错处理应做到有依有据,根据不同的原始凭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不能凭空冲账、销账等。

准确,指业务差错处理流程、账务调整、补正等方式正确合规,严防发生二次差错处理的情况。

及时,指发现的差错是当日发生的应当日处理,涉及现金差错的,当日现金必须平账;隔日、隔年发现的,原则上需发现当日处理。

协作,指业务差错处理涉及跨一级支行营业机构的,相关营业机构应根据处理流程尽职协助处理。

审批,指业务差错处理均须由相应的有权人进行审批后,才能进行相应的处理,对于有权审批人外出、休假等不在营业场所的情况,可由其指定的人员代为审批,再后由原审批人补签名确认。

第二章差错处理方式及规定第五条当日冲正当日冲正是当日发现业务差错时的处理方式,主要是通过操作当日冲账交易处理,操作时无须填制记账凭证。

当日冲正后,只需要按正确方式重新记账。

第六条隔日冲正隔日冲正是对本年度次日或次日以后发现差错的处理方式,主要是通过操作隔日冲账、隔日单方冲账、隔日隔年单方补账等相应交易处理。

属记账串户的,采用红蓝字冲正方式,同方向红字冲销原错误账户,同方向蓝字记入正确账户。

属金额错误的,采用同方向红字将错误金额全数冲销,再按正确金额借贷方蓝字补记入账。

(农商银行)综合柜员管理办法模版

(农商银行)综合柜员管理办法模版

(农商银行)综合柜员管理办法模版农商银行综合柜员管理办法第一条综合柜员职责综合柜员是指在农商银行网点工作的负责受理客户现金业务以及各类申请、咨询等日常业务的员工。

综合柜员职责包括:1. 受理客户日常存取款业务,确保操作准确。

2. 根据客户需求提供贷款、信用卡、理财等各类金融产品的咨询和办理服务。

3. 接受客户各类投诉和意见,并及时反馈。

4. 维护营业场所环境整洁、安全,并积极参与营销活动。

5. 遵守银行有关规章制度,保守客户隐私和商业秘密。

6.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综合柜员任职资格1. 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金融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2. 具有2年以上银行柜员工作经验。

3. 熟悉银行系统和业务,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4. 具有治理全面风险的能力,负责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

5.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人际关系处理能力。

第三条综合柜员培训与考核1. 综合柜员入职前需要完成必要的培训和考核,以证明其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的优良。

2. 固定周期进行综合柜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和银行的业务同步发展。

3. 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奖励或者惩罚。

第四条综合柜员岗位安全1. 银行需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确保综合柜员岗位的安全。

2. 综合柜员需定期接受安全培训,会使用各种安全设备以及应急处理方法。

3. 综合柜员需密切关注银行安全风险,并加强岗位监管,确保岗位上信息、现金等安全无虞。

第五条综合柜员奖励和评定1. 综合柜员出色的工作业绩和优秀的服务贡献会得到公司的奖励和评定。

2. 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荣誉称号、提拔晋升、加薪奖金等。

3. 综合柜员工作不力或出现违规行为将被公司作出相应处理。

第六条综合柜员服务质量1. 综合柜员需严格遵守银行规章制度,确保服务质量。

2. 综合柜员应时刻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并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3. 综合柜员应遵守银行工作纪律,如饱学纯业、勤勉尽责。

第七条综合柜员福利待遇1. 综合柜员工作满一年后,公司为其投保福利保险。

农商银行中间业务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中间业务管理办法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间代理业务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行中间业务发展,规范工作程序,防范中间业务风险,提高中间代理业务的竞争能力和经营效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间业务包括结算、代理、银行卡中间业务、其他中间业务等四大类。

结算业务是指本行提供结算工具,为客户办理资金收付、划转及清算业务。

主要包括现金结算、转账结算、汇兑、票据托收与买入、同业清算、承兑汇票等业务。

代理业务是指我行接受客户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代表委托人办理经双方议定的经济事务的业务。

主要包括代理收付、代理保险、委托贷款、代理金融机构等业务。

银行卡中间业务是指主要以我行向客户发行的信用卡为信用支付工具,向客户提供结算、收单等产生的非利息收入的业务.主要包括发卡、收单、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业务。

其他中间业务包括不属于上述三类业务和暂时无法明确归类的中间业务.第三条对中间业务应实行有偿服务。

中间业务收入是一项基本收入,与利息收入共同构成我行主要经营收入.第四条中间业务、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共同构成我行三项主要业务。

第五条开办中间业务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中间业务组织与管理第六条由我行组织开办的中间业务,采用“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经营管理体制.由总行按照“统一洽谈承接、统一项目标准、分级授权经营"的原则进行组织和管理.未经总行批准和授权,各营业机构不得擅自承接任何中间代理业务。

第七条中间业务品种进行正常运营后,各业务相关部门应积极合作,为各被授权经营的分支机构开办中间代理业务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保障中间业务运营正常.第八条业务发展部负责制定中间业务发展政策,制定中间业务规划和年度任务计划,统一协调、指导中间业务品种的开发、营销和管理,制定中间业务考核奖惩制度。

第九条科技信息部负责保障中间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系统等软、硬件正常运行和维护管理;财务会计部负责指导中间业务会计核算,统一会计核算标准和收费标准;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开办或即将开办的中间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稽核保卫部负责中间业务检查监督。

银行久悬不动户管理细则模版

银行久悬不动户管理细则模版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久悬不动户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村商业银行或我行)久悬不动户的管理,有效防范案件风险,确保客户资金安全,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久悬不动户是指在我行开户的、一定期间内未主动发生业务而由我行系统设置为限制其存取功能的对私或对公账户(不含外币对公账户)。

其中,“主动发生业务”是指除我行结息、代扣利息税、扣收小额账户管理费、年费、短信通费等业务以外的由客户主动发起或办理的账户现金存取、转账、协议代收付等业务。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农村商业银行所有营业机构,包括支行营业部、二级支行、分理处和后台作业机构。

第二章久悬不动户的确认第四条久悬不动户的确认条件:(一)对公久悬不动户:1、至久悬不动户确认日超过一年(含)未主动发生过业务、当年年检标志未修改为“已年检”、本年内无进行不动户激活且未拖欠农商银行债务的对公人民币活期账户;2、未约定自动续存的对公人民币定期存款,到期后超过一年(含)未主动发生业务的账户。

(二)对私久悬不动户:1、至久悬不动户确认日超过二年(含)未主动发生过业务,二年内无进行不动户激活且未拖欠农商银行债务(含信用卡债务)的人民币或外币活期账户。

2、未约定自动续存的定期储蓄存款,到期后超过两年(含)未主动发生业务的人民币或外币账户。

3、对私一本(卡)通账户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不动户认定,只有一本(卡)通账户中所有子账户都符合不动户认定条件,一本(卡)通账户才被认定为不动户。

(三)通知存款账户、外币对公账户不纳入不动户处理。

第五条久悬不动户确认日。

每年12月10日,我行系统将符合条件的账户自动设置为久悬不动户。

第六条我行系统已认定为久悬不动户的单位活期结算账户,由总行作业中心负责在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补充录入久悬账户标记。

第三章久悬不动户的管理第七条久悬不动户的账户管理(一)已确认为久悬不动户的账户,仍可以正常发生的业务包括:后台扣收小额账户管理费、短信通费用和信通卡年费,账户结息入账、代扣利息税业务、有权机关扣划,以及对公活期结算账户贷记业务如柜台存现、转账存入款项、代理转入款项等。

农商银行限额管理制度办法

农商银行限额管理制度办法

农商银行限额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金融服务,防范风险,保护客户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农商银行自身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限额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合法合规。

农商银行的限额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不得超出法定限额范围,确保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

(二)风险防控。

农商银行应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合理设定限额,严格控制风险,防范信贷风险和市场风险。

(三)客户利益。

农商银行应当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合理设定限额,保护客户的利益,尽最大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第三章限额管理的范围农商银行的限额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信贷业务。

包括个人贷款、企业贷款、房地产贷款、农业贷款等各类信贷业务。

(二)金融产品。

包括存款、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各类金融产品。

(三)资金转移。

包括跨境汇款、境内汇款、资金调拨等各类资金转移业务。

(四)其他业务。

包括担保业务、信用卡业务、外汇业务等其他业务。

第四章限额管理的具体制度(一)信贷业务限额管理1. 个人贷款限额。

根据客户家庭收入、资产状况、信用记录等情况,设定个人贷款限额,确保客户的还款能力。

2. 企业贷款限额。

根据客户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情况,设定企业贷款限额,确保客户的偿还能力。

3. 房地产贷款限额。

根据客户购房需求、财务状况、房价等情况,设定房地产贷款限额,确保客户的购房需求。

4. 农业贷款限额。

根据客户农业生产需求、资金需求、农业政策等情况,设定农业贷款限额,支持客户的农业生产。

(二)金融产品限额管理1. 存款限额。

根据客户的资金来源、资金规模、资金用途等情况,设定存款限额,确保客户的资金安全。

2. 理财产品限额。

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需求、投资意向等情况,设定理财产品限额,确保客户的投资收益。

3. 结构性存款限额。

根据客户的资金规模、资金流动性需求、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特点等情况,设定结构性存款限额,确保客户的资金安全和流动性需求。

农商行授权管理制度

农商行授权管理制度

农商行授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授权管理工作,提高农商行业务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授权管理范围农商行授权管理范围涉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授权范围2. 授权方式3. 授权流程4. 授权责任5. 授权监督三、授权范围1. 授权范围主要包括对员工、部门和业务等方面的授权管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员工的权限范围;(2)部门的权限范围;(3)业务的权限范围。

四、授权方式1. 授权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组织授权:由上级主管部门或领导对下级部门或人员进行授权;(2)个人授权:由直接上级领导对个人进行授权;(3)业务授权:由相关部门对员工进行业务委托和授权;(4)系统授权:由信息技术部门对系统的操作权限进行授权。

五、授权流程1. 授权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申请:员工或部门对需要授权的事项进行书面或电子申请;(2)审批:由相关部门领导对申请进行审批,并确定授权的范围和权限;(3)签订授权书:经过审批后,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签发授权书,并通知被授权人;(4)执行:被授权人按照授权书规定的权限范围和程序进行操作;(5)监督:上级部门或领导对被授权人的操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授权责任1. 授权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领导责任:相关部门领导对授权行为负有最终审批和监督责任;(2)执行责任:被授权人必须按照授权书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事务,不得超越权限行事;(3)监督责任:领导或相关部门对被授权人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4)违规责任:违反授权规定行为的人员,将被追究相应的责任。

七、授权监督1. 授权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1)日常监督:上级部门或领导对被授权人的操作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2)定期检查:定期对被授权人的操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专项评估:对重要业务或风险较大的业务进行专项评估,确保授权的准确性和合理性;(4)风险防范:授权部门要加强风险防范措施,预防授权行为可能带来的风险。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行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行注册中文全称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英文全称: *************(缩写:******)本行注册地址:**********邮政编码:*********第三条本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依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共同发起设立的永久存续的股份制银行业金融机构。

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

本行设立后,原建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行终止,其全部资产负债和各项业务由本行承继。

第四条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条董事长为本行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本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投资入股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并以全部法人资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行财产、合法权益及依法经营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第七条本行下设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在本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本行承担。

第八条本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第九条本行股东按其所持股份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以所持股份为限对本行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本行的组织与行为、本行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能部门设置及职责的规定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能部门设置及职责的规定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能部门设置及职责的规定根据工作实际需要,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置公司银行部、个人银行部、授信审批中心、授信管理部、运营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安全保卫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事后监督中心、内审监察部、营业部,并在辖区乡镇设立支行。

本行各部门及支行在本行高级管理层统一协调、管理下严格履行业务拓展、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职责,并对本部门、本支行经营管理合规性及安全性负直接责任。

分行营业部作为本行对外营业的窗口,其内部岗位设置及其业务职能等参照支行管理模式,本办法所规定的支行职责等适用于分行营业部。

一、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公司银行部职责公司银行部是对本行各项对公业务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的中台部门。

1、依据相关政策制订公司业务发展政策、运行制度、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并组织实施;2、负责拟定本行对公业务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与实施细则,并对相关的业务流程进行持续的改进或优化;3、依据本行发展战略,制订公司业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

制定公司业务年度、季度和月度营销目标、营销方案,并组织落实。

4、通过各种渠道对客户进行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建立并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

5、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客户经理招聘、考核、评估、晋级和退出管理;完善对公客户经理制度,并组织对公客户经理的业务技能培训;配合人力资源部对对公客户经理的业绩进行考核和等级评定;6、负责客户经理日常工作业务的督促、指导和监管。

7、负责公司业务的培训需求申请、培训方案的制定及实施;8、负责全辖公司业务人员业务指导、产品培训、营销指导和培训。

负责全辖对公业务各项指标的初步考核,为本行考核公司业务和各支行业务发展情况提供考核依据;9、策划产品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品牌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类客户的存贷款、中间业务营销和客户关系维护等具体事项,积极做好高端客户、黄金客户、集团客户等优质客户的专门服务工作;10、对企业、集团等重点大客户进行个性化公关、跟踪、维护和VIP服务与管理。

农村商业银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农村商业银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农村商业银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行)机关卫生管理、员工考勤、档案管理、低值易耗品管理、差旅费用管理、车辆管理等机关事务管理行为,特制定事务管理制度第一章卫生管理制度一、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农商行机关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二、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农商行办公楼、院落、花坛、办公楼前街道、家属楼的卫生。

三、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无灰尘;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四、卫生清理实行部室责任制,部室负责人为责任人。

各部室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

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由各部室、门房、营业部等划片管理。

五、家属楼(院)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各部门混居的小区,须服从小区负责人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维护小区卫生,严禁乱堆乱放,乱贴乱挂,乱扔乱倒,严禁个人物品占用公共地方,合理植树养花,美化生活环境。

六、坚持每天下班前打扫卫生。

每日一小扫,周末大扫除,每周进行检查评比,检查评比工作由行政综合部实施。

七、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

八、卫生检查评比结果计入季度考核工作的内容。

第二章员工考勤制度一、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夏季15:00-18:00,冬季:14:00-17:30。

夏季与冬季区间以县委、县政府通知为准。

二、休息与休假规定。

所有病假、事假均应填写请假条,经有权人批准。

1、国家法定假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此期间工资照付。

2、病假:病假必须以医生开具的证明为准。

农商银行限额管理制度范文

农商银行限额管理制度范文

农商银行限额管理制度范文农商银行限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商银行的风险管理,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监管要求和农商银行内部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商银行在客户开户、转账、大额交易等业务环节的限额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限额管理是指农商银行基于风险控制的需要,对客户的存、取、转等资金流动进行约束和限制的一种制度。

第四条农商银行的限额管理要坚持风险防控为导向,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客户利益,合理设置限额。

第五条农商银行要建立健全限额管理的制度体系,明确责任分工,配备专职人员,确保限额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六条农商银行要加强对限额管理规定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限额管理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客户开户限额第七条农商银行在客户开户环节要根据客户的身份、资金来源和业务需求等因素,设置不同的限额。

第八条个人客户的开户限额要根据其身份证件、居住地和职业等因素进行分类设置。

第九条企业客户的开户限额要根据其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等因素进行分类设置。

第十条农商银行要及时更新客户的开户限额,确保客户的资金流动得到适当的控制。

第三章转账限额第十一条农商银行的转账业务包括个人客户的转账、企业客户的转账和农商银行自身的转账。

第十二条个人客户的转账限额要根据其身份证件、账户类型和交易频次等因素进行分类设置。

第十三条企业客户的转账限额要根据其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和业务量等因素进行分类设置。

第十四条农商银行自身的转账限额要根据其资金流动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设置。

第四章大额交易限额第十五条农商银行的大额交易包括个人客户的大额存取款和企业客户的大额转账。

第十六条个人客户的大额交易限额要根据其身份证件、账户类型和交易频次等因素进行分类设置。

第十七条企业客户的大额交易限额要根据其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和业务量等因素进行分类设置。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农商银行要建立健全限额管理的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加强对限额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农商银行银企对账暂行管理办法模版

农商银行银企对账暂行管理办法模版

农商银行银企对账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商行(以下简称本行)对账管理工作,规范对账流程,确保内、外账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现和处置账户资金风险,保障本行与客户资金安全,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xx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银企对账管理办法(试运行版)》等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公客户在本行开立的存款账户的对账。

本办法所称对账,是指本行与对公客户按照规定或约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客户就某一时点的存款账户余额或某一时段内存款交易明细等账务信息,在银企对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对账系统)进行相互核对、确认的业务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及辖内营业网点。

第四条对账工作遵循重要性、及时性、连续性、全面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是指本行将对公账户实行分类,对余额大、活动频繁的重点账户,从对账方式、对账频率等方面进行重点管理和服务。

及时性原则,是指本行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客户发送对账单据或对账信息,协助和督促客户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对账,并反馈对账结果。

连续性原则,是指客户账户存续期间,本行应按照规定或约定,保持定期对账的连续性,不得违反规定或约定中断对账。

全面性原则,是指本行对账工作需覆盖所有对公存款账户,除特殊原因经审批不对账之外,都应进行对账。

第二章对账组织体系及岗位职责第五条运营管理部是本行辖内营业网点对账工作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指导辖内网点开展对账工作;(二)监控辖内网点对账工作落实情况,并及时处理;(三)建立并落实对账工作交接登记制度;(四)负责网点对账岗的业务指导、培训、检查、评价和考核;(五)其他对账工作职责。

第六条本行在运营管理部门内设立对账管理岗、对账审核岗,各网点对账操作岗原则上由会计主管兼岗。

第七条对账岗位职责(一)运营管理部门的对账岗位职责:1、落实辖内对账工作组织、管理、与指导;2、规范建立辖内对账人员工作责任制;3、监测辖内对账工作完成情况,督办或处理对账过程中发现的异常和不规范问题。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目录1. 引言2. 财务管理目标3. 财务管理原则4. 财务管理机构设置5. 财务管理职责6. 预算管理7. 资金管理8. 成本管理9. 财务报告与分析10. 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11. 合规性要求12. 附件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财务运作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有分支机构。

2. 财务管理目标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公司财务稳健,提高经营效益,保障股东权益,满足客户需求,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3. 财务管理原则公司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2)稳健性原则:确保公司财务稳健,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3)效益性原则:提高经营效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4)透明度原则: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财务透明度。

4. 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公司设立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议公司财务管理政策和制度,监督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组成。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与分析等。

5. 财务管理职责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1)制定和实施公司财务管理政策和制度。

(2)编制和执行公司财务预算。

(3)筹集和调度公司资金,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4)控制和管理公司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5)编制和报送公司财务报告,进行财务分析。

(6)配合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确保公司财务稳健。

6. 预算管理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包括业务预算、资本预算和财务预算。

预算编制应遵循合理性、可行性和约束性原则。

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加强监控和分析,及时调整预算。

7. 资金管理公司应加强资金筹集和调度,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应制定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运作。

公司应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信贷管理,防范信贷风险,促进信贷业务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行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信贷业务是指本行向客户提供的贷款、进出口押汇、贴现、透支、保理等表内信贷业务以及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贷款承诺等表外信贷业务。

为方便表述,以下一律泛称为“贷款”。

第三条信贷经营管理必须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相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本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第五条本行的信贷业务应当遵守监管机构相关规定。

第六条高级管理层应按贷审分离的原则,设立信贷经营、审批、管理、处置等相关职能部门,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制订各项信贷规章制度,组织日常经营管理。

第二章信贷业务种类第七条划分贷款种类是贷款管理的需要。

1、贷款按对象可分为:企业法人贷款、其他经济组织贷款、个人贷款。

2、贷款按期限的不同,可分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贷款。

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的贷款。

3、按贷款信用支持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

担保贷款又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押汇、保理等。

4、按贷款用途,可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消费贷款。

5、按承担风险主体的不同,可分为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

自营贷款是指本行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本行承担,并由本行收回本金和利息。

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本行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本行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第三章期限与利率第八条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本行资金来源的期限结构,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模版

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模版

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模版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镇银行内部关联方交易管理,保护客户利益,维护银行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规,本办法制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村镇银行内部关联方交易管理。

第三条关联方是指村镇银行与其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财务、商业、个人等利益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

第四条关联交易是指村镇银行与其关联方之间的经济交易。

第五条村镇银行应当遵循诚信、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加强内部管理,避免关联交易中出现不当行为,保障客户利益,确保银行经营安全。

第二章关联交易限制第六条村镇银行内部关联方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实施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并报经银行董事会审批。

第七条关联方间应当遵循市场信用原则,村镇银行按照公开、公正、一视同仁的原则与其关联方进行交易,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优待或损害其他客户的利益。

第八条除法律规定的关联交易外,村镇银行占用关联方资金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三十(30)%,向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五十(50)%,与关联方的借款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同业负债规模的百分之二十(20)。

第九条村镇银行不得利用关联方进行虚假掩盖、隐瞒或规避监管、监察机构或外部投资者的审核、审查、调查、询问等监管行为。

第三章关联交易管理程序第十条村镇银行应当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通过内部的合规与审计进行风险评估,审查并报经银行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村镇银行应当设立独立的审议机构,审核关联交易,确保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按照董事会的决定进行落实。

第十二条银行与其关联方进行交易时,应当履行必要的程序和要求,并记录相关资料,保留三年以上。

第十三条村镇银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材料,不得隐瞒、虚报或误报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

第四章关联交易监管第十四条监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规,加强对村镇银行关联方交易的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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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共交易和特殊业务处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商业银行综合柜面系统公共交易和特殊业务处理的管理,规范公共交易和特殊业务的操作流程,防范操作风险,保障客户和银行内部资金的安全,我行结合实际业务操作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的公共交易主要是指综合柜面系统的“一记单讫”、“一记双讫”、“一借多贷”等交易。

第三条本规定的特殊业务处理是指营业网点向集中作业中心申请处理已上收的业务,集中作业中心在柜面系统或柜面系统外的其他系统处理完业务后将处理意见返回申请网点。

第四条特殊业务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网点发起查询业务、隔日隔年冲正交易、公共交易、手工折角验印强制通过、久悬不动户特殊激活和恢复操作等业务。

第五条本行所有营业机构和总行各业务部门,均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公共交易记账规则
第六条公共交易记账必须以真实业务为基础,以谨慎使用为原则,可以通过综合柜面系统其他专用交易记账的,不得使用公共交易记账。

第七条公共交易主要用于内部账记账、现金差错调账、特殊情况记账等。

其中,内部账记账主要包括各类涉及内部账的记账;现金差错调账主要包括柜员尾箱长短款挂账处理;特殊情况记账主要是指除以上情况外的其他记账。

第八条公共交易记账遵守借贷记账法原理,记账有借必有贷,借记总金额等于贷记总金额,对于使用“一记单讫”记表内账的,必须配合其他单边记账交易使用。

第九条网点的公共交易权限上收总行集中作业中心处理,各营业网点需通过公共交易进行记账的业务,必须通过特殊业务处理流程向总行集中作业中心提出申请,由总行作业中心进行记账处理。

总行国际业务部、财务部、运营管理部相关业务组别可直接使用公共交易进行记账。

总行其他业务部门通过业务协办函通知总行作业中心进行处理。

第三章特殊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定
第十条特殊业务基本处理流程
网点前台业务发起岗根据业务需要发起,综合柜面系统发送到集中作业中心进行验印,验印不通过退回申请网点,验印通过推送任务到集中作业中心综合业务岗处理,综合业务岗审核影像资料,资料不符时退回申请网点,资料正确无误时打印后交相关人员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回复申请网点。

第十一条网点发起特殊业务申请的要求
(一)网点发起特殊业务申请,需填写《特殊业务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业务内容及系统录入的申请内容应当目的明确、内容完整、简明扼要、表述清晰。

(二)《特殊业务申请书》需进行审批后才能向集中作业中心发起申请。

1、发起查询业务、手工折角验印强制通过、客户申请退回(汇款)业务办理的特殊业务申请,由网点负责人审批。

本规定的手工折角验印强制通过业务申请,是指客户凭印鉴办理业务时,加盖的预留印鉴真实清晰,但由于预留银行印鉴缺角等原因导致集中作业中心远程验印无法通过时,由网点对凭证进行实物折角、双人验印无误后注明“已验印”字眼和加盖双人私章,通过特殊业务申请,由集中作业中心对该笔验印业务进行强制通过的流程。

2、对于使用公共交易、隔日隔年冲正、久悬不动户特殊激活和恢复等业务的特殊业务申请,由一级支行营业部经理及风险管理部经理审批。

(三)网点发起特殊业务申请时,需在《特殊业务申请书》加盖经办、复核柜员私章、网点印鉴(机构在验印系统建库的财务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并输入申请机构账号(申请机构在验印系统建财务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建库时的账号)。

(四)网点发起特殊业务申请时,需按各业务制度规定扫描相关原始业务凭证。

(五)对于集中作业中心退回的特殊业务申请,网点通过任务获取并作后续处理。

(六)特殊业务申请书及相关凭证,留待作业中心回复处理结果后连同打印的凭证做打印柜员的传票附件。

第十二条集中作业中心接收特殊业务申请的处理
(一)远程验印。

集中作业中心对网点《特殊业务申请书》上的印鉴进行验印,验印不通过退回申请网点,验印通过推送任务到综合业务岗处理。

(二)综合业务岗审核。

综合业务岗获取待处理任务后,按照相关业务制度,对网点提交的原始凭证、《特殊业务申请书》要式、申请内容进行审核,并使用一联式业务凭证打印特殊业务申请内容,审核通过的交有权人审批,审核不通过的,退回发起网点。

(三)对网点发起的特殊业务申请,需由集中作业中心业务主管级以上人员进行审批后才能办理。

(四)业务审批后,综合业务岗根据申请的业务类型,将业务分配给相关岗位人员进行处理。

(五)相关岗位人员处理完业务后,将结果反馈给综合业务岗,由综合业务岗对网点的特殊业务申请进行回复。

回复后打印一联式业务凭证。

(六)集中作业中心打印申请内容和回复意见的一联式业务凭证配对专夹保管,定期装订。

第四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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