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和IMPA关于新的引航员登离船装置要求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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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O和IMPA关于新的引航员登离船装置要求已经生效
上海港引航站陆悦铭
摘要:引航员登离船装置是引航员登离船的重要通道,攀爬引航员软梯是引航员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部份。全世界的引航员在登离船的过程中,发生过不少事故,轻则伤残,重则失踪、死亡,主要原因是一些船舶在放置的引航员登离船装置方面存在问题,对引航员的安全不够重视,对相关的国际公约不甚了解以及引航员或引航机构未实时提出纠正所致。本文通过介绍新的引航员登离船装置示意图,提出安放和固定引航员登离船装置的要求、安放软梯和接送引航员的标准做法和引航员登离船的时机等,从而保证引航员和引航船艇的安全,促进引航安全。关键词:引航员登离船装置;引航员软梯;舷梯;组合梯;安全登离船
0.引言
“泰坦尼克”号豪华邮轮的沉没,促使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第一版在1914年浮出水面。随后,相继产生了第二版、第三版、第四版、第五版以及各类议定书和多次的修正案,其主要精神是确保包括引航员在内的海上人命安全。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引航协会(IMPA)、各国船级社、航海界和各国的引航机构都非常重视引航员的登离船安全,一次又一次发生的引航员伤残事故,促使IMO、IMPA等组织不停地针对各种缺失,修改、完善引航员登离船装置及其在船上的布置要求,并强制要求船舶实施。
1.引航员登离船装置要求示意图的来历
引航员登离船装置可分为引航员软梯、舷梯、组合梯(舷梯和引航员软梯结合),其中最重要的引航员软梯(Pilot Ladder)也称引航梯、引水梯(以下简称软梯),因为绝大多数引航员是通过软梯登离船舶。1979年IMO第十一届大会曾以A.426(Ⅺ)号决议案接受了超大型船舶引航员登离船装置的建议案。1987年IMPA要求修改SOLAS第Ⅴ章第27条的内容,统一并改进引航员软梯及机械升降装置的技术性能和操作要求,以适应实际需要和保障引航员的安全。当年IMO救生和搜救分组委员会(LSR)第19次会议审议了IMPA的建议,要求IMPA 提交书面具体建议。1989年IMPA根据LSR第20次会议讨论的结果,增补、修
订了他们在第19次会议上的建议,形成新的提案,同时向LSR第21次会议提交了船员容易看懂的引航员登离船装置要求示意图。2010年12月3日,IMO海上安全委员会(MSC)88次会议上,通过了第308号关于SOLAS公约修正案的决议,于今年七月一日生效。该修正案全面修改了SOLAS第V章第23条,对引航员登离船装置提出了新要求,主要是取消了机械式引航员软梯绞车的使用,对引航员软梯以及组合梯的型式有了一定的修改。IMO和IMPA按照SOLAS第V章第23条和IMO决议A.1045(27)更新了引航员登离船装置要求示意图。本文根据引航员登离船装置要求新的示意图、“引航员登离船装置的建议”和SOLAS有关条文等,结合本人在引航实践的观察和心得,作一介绍,供同行和航海人员一起探讨。为了方便介绍,本人把示意图分P1、P2、P3、P4、P5、A、B和C进行介绍。图1是IMO和IMPA关于新的引航员登离船装置要求示意图。
图1引航员登离船装置要求示意图
2.引航员登离船装置要求示意图介绍
2.1.对干舷为9m及以下的船舶所设置的引航员软梯要求(P1):
1)扶手立柱(Handhold Stanchions)直径至少32mm、高出舷墙120cm,两柱之间距离在70cm~80cm之间;
2)根据引航员的需要,准备两根没有绳结,直径在28mm~32mm之间的扶手绳(Man Ropes);
3)软梯边索(Side Ropes)直径至少18mm,两根边索之间的间距至少为40 cm;
4)软梯的所有踏板(All Steps)必须保持水平并稳固地紧靠船舷侧,两块踏板之间间距为31cm~35cm;
5)设置防止软梯扭转的横撑踏板(Spreader),至少1.80m长;
6)最下方的四块踏板可用具有足够强度和刚度的橡胶制成,第五块必须是防止软梯扭转的横撑踏板;
7)两块防止软梯扭转的横撑踏板之间最多设9块踏板
(Maximum 9 steps between spreaders);
8)软梯离海面高度由引航员决定;
9)如果船舷侧有带状护舷材等可能会妨碍引航船艇安全靠近的结构,则应将其截短以保证至少沿船舷侧6m内无障碍物;对长度小于90m的特定用途的近海船舶或小于90m的其他类似船舶,在其带状护舷材上留出6m的空隙不切实际时,则无需符合这一要求,但应采取其他适当措施确保引航员能安全登离船。
2.2. 对没有舷门,干舷为9m以上的船舶(P2),必须设置组合梯(Combination Ladder),其要求如下:
1)舷梯必须紧靠船舷侧并导向船尾设置,最大坡度不超过45°,宽至少600 mm,下端的平台必须保持水平,离海面5m以上,舷梯和平台两边均应装有坚固的立柱和栏杆;
2)软梯自舷梯下端平台还需向上延伸至少2m,其中平台以上1.5m的软梯必须紧靠船舷侧,软梯和下端平台之间的水平距离应在0.1m和0.2m之间,引航员所需要攀爬的软梯长度在1.5m~9m之间;
3)推荐在设置引航员登离船装置附近的船舷侧涂一个上白下红的“9m干舷标志(9 Meters Freeboard Mark)”,其宽是50cm、高4m,标志的中间
线代表9m干舷高度的位置(如果没有看到标志的红色部分,表明干舷高度小于9cm;看到标志的红色部分,表明干舷高度大于9m)。
2.3.对组合梯中舷梯的要求(P3):
应使用环板或磁性、气动系统,将舷梯固定在船舷侧(在悉尼港,这一硬件要求早几年就是强制的)。
2.4.对软梯的具体要求(P4):
1)边索上不能有卸扣、绳结和接头;
2)踏板必须水平,踏板之间等距离,踏板下的楔子(Chocks)必须紧紧扎牢边索;
3)踏板应具有有效的防滑表面,不应油漆、弄脏或湿滑;
4)防止软梯扭转的横撑踏板不能被绑在正常的两块踏板中间;
5)两根边索之间的距离必须保持相等;
6)软梯最下端不应有各种圈、绳,因存在把人绊倒和缠住引航艇的危险。
2.5.对登离船出入口处的要求(P5):
1)舷墙梯(bulwark ladder)紧紧固定在船舶甲板上,登离船出入口处无障碍物;
2)两根扶手立柱,紧紧固定在船舶甲板上;
3)带有一个自亮灯浮的救生圈(Lifebuoy with self-igniting light)和一根撇缆绳;
4)负责接送引航员的驾驶员携带无线电对讲机在登船入口处照料并保持与驾驶台联系。
2.6.引航员软梯绞车卷筒(Winch Reel)的安装:
绞车卷筒的的安装位置应确保往来于软梯和登离船位置的引航员能安全、方便和无障碍地登船或离船。在系固软梯时不应仅仅依赖软梯绞车,而是将软梯系固在软梯绞车以外的一个结实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