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控标准AQ1029_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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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

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

理规定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定引言为了保障煤矿生产中的人员安全和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定,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和检测仪器的使用进行管控和规范,提高煤矿的生产安全水平。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和检测仪器的使用和管理,在煤矿生产中必须遵守本规定规定的各项要求,确保煤矿安全。

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管理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营和维护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该通过监测和控制实现对煤矿生产环境、人员和设备的监控管理。

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该配备电源和 UPS,保障连续不断电供电,保证煤矿安全管理的稳定和可靠运行。

3.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该定期维护检查,防止重要设备的失效,为设备的修复和更换提供充足时间。

安全监控系统的设备安装要求1.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应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并且应该严格按照所提供的设备安装图纸进行安装工作。

2.安全监控系统接线应该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电线电缆,保证其与其他设备互联互通。

3.安全监控系统应该设置火灾探测器,并应该随时监控采区和安全出口,预防突发情况的发生。

检测仪器的使用管理检测仪器的选型要求1.检测仪器应该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厂家生产。

2.检测仪器应该进行严格的安全性能检查,并应该在工作场所进行验证,将其校准至可靠正确的工作状态。

检测仪器的使用要求1.检测仪器应该按照所使用检测仪器的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并且在使用前应该对检测仪器进行充分的预热和调试。

2.检测仪器的使用人员应该接受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以便能够熟练掌握检测仪器的使用技能和操作方法。

综合管理煤矿安全监管要求1.煤矿应该按照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监管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操作,并严格限制采矿区域,保持煤矿出入口之间的安全隔离,以避免无关人员的出入。

2.煤矿应该加强对煤矿工人劳动卫生的监控和安排,保证人民健康和安全。

事故应急处理1.煤矿应该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保障在紧急情况下的有序合理的应急反应和人员的能够安全疏散。

(完整版)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完整版)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3.21甲烷报警矿灯methanealarm head lamp
具有甲烷浓度超限报警功能的携带式照明灯具。
3.22甲烷检测报警矿灯methanedetect andalarm head lamp
具有甲烷浓度数字显示及超限报警功能的携带式照明灯具。
4 一般要求
4.1瓦斯矿井必须装备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4.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h连续运行。
5.设计和安装
5.1煤矿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5.2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
5.3 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4.7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
4.8煤矿采掘工、打眼工、在回风流工作的工人下井时宜携带甲烷检测报警矿灯或甲烷报警矿灯。
前 言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煤矿正确使用管理安全监控系统和检测仪器,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替代原煤炭工业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煤安字[1995]第562号),与其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安全监控系统的装备和联网等要求(见4.一般要求);
1.0%CH4
专用排瓦斯巷
T7
≥2.5%CH4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
产生的烟雾浓度的装置。
3.9 设备开停传感器 on off Status Sensor for
electromechanical equipment 连续监测矿井中机电设备“开”或“停”
工作状态的装置。
3.10 风筒传感器 air pipe transducer 连续监测局部通风机风筒“有风”或“无
烷传感器拔脱等。
笔者作为多起煤矿特别重大事故国务 院煤矿事故调查专家组组长参加调查 河北唐山刘官屯煤矿“12.7”特别重大 瓦斯爆炸事故、山西大同煤矿焦家寨 “11.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山西 临汾瑞之源煤矿“12.5” 特别重大瓦斯 爆炸事故、山西焦煤集团屯兰矿“2.22” 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 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 设备组成的系统。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coal m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 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
灯具。
3.22 数字式甲烷检测报警矿灯 digital methane
detect and alarm head lamp 具有甲烷浓度数字显示及超限报警功能的
携带式照明灯具。
4 一般要求
4.1 瓦斯矿井必须装备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4.2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h连续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井工煤矿,包括新 建和改、扩建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 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 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 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 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 版本。

AQ1029-2019和2007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详细对照

AQ1029-2019和2007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详细对照

AQ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 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pplication and management standard forcoal m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 and detector2007-01-01发布 2007-04-01实施ICS 73.010D 09备案号:19404-2007AQ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 1029—2019代替AQ 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 使用管理规范Application and management standard for coal mine safety monitoringsystem and detector2019-08-12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发布 ICS 73.010D 09 2020-02-01 实施老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一般要求 (3)5 设计和安装 (3)6 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4)7 其它传感器的设置 (11)8 使用与维护 (13)9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 (14)10 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 (15)附录A (资料性附录)矿用开关瓦斯电闭锁接线 (16)附录B (规范性附录)低浓度甲烷传感器调校方法 (17)新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一般要求 (3)5 设计和安装 (4)6 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4)7 其他传感器的设置 (10)8 使用与维护 (12)9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 (14)10 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 (15)附录A(规范性附录)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调校方法 (17)前言老: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煤矿正确使用和管理安全监控系统和检测仪器,制定本标准。

AQ1029煤矿瓦斯监控装置安设和使用规范

AQ1029煤矿瓦斯监控装置安设和使用规范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32006煤矿用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技术条mt4231995空气中甲烷校准气体技术条件煤矿安全监控系统coalminesafetymonitoringsystem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 5.4 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区 变电所,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1)断电范围内; (2)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 内;(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进风 巷和回风巷;(4)掘进工作面内;(5)采用串 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6) 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 5.5 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 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宜为 井下安全监控设备提供专用供电电源。 • 5.6 安装断电控制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 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断电 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具体方法 由煤矿主要技术负责人审定(接线方法参见附录A)。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 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 管理规范 四川恒鼎金自天正六盘水事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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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一般要求 5.设计和安装 6.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7.其它传感器的设置 8.使用与维护 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 10.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 附录A 矿用开关瓦斯电闭锁接线(资料性附录) 附录B 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调校方法(规范性附 录)

AQ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Q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 Q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AQ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pplicationandmanagementstandardfor coalminesafetymonitoringsystemanddetector2007-01-01发布2007-04-01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目次前言 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一般要求 5.设计和安装 6.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7.其它传感器的设置 8.使用与维护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 10.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附录A 矿用开关瓦斯电闭锁接线(资料性附录) 附录B 低浓度甲烷传感器调校方法(规范性附录)前言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煤矿正确使用管理安全监控系统和检测仪器,特制定本标准。

ICS1 D备案号本标准替代原煤炭工业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煤安字[1995]第562号),与其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安全监控系统的装备和联网等要求(见4.一般要求);—增加甲烷传感器的设置数量并补充了设置图(见6.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增加了其他传感器的设置要求(见7.其它传感器的设置);—增加了安全监控系统联网信息处理和管理要求(见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结合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对设计、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进行了细化;—删除了质量标准及评定办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生产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2007年1月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装备、设计和安装、传感器设置、使用与维护、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3—2006 煤矿用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技术条件MT423—1995 空气中甲烷校准气体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coal m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3.2传感器transducer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3甲烷传感器methan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及抽放管道内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警功能。

3.4风速传感器air velocity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巷道中风速大小的装置。

3.5风压传感器wind pressur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机、风门、密闭巷道、通风巷道等地点通风压力的装置。

AQ 1029-2007与AQ1029-201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新旧对照

AQ 1029-2007与AQ1029-201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新旧对照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2007版、2019版新旧对照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2007版、2019版新旧对照AQ1029-2019代替AQ 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与AQ 1029-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增加了风向传感器、粉尘传感器、线缆、光学甲烷检测仪、甲烷断电仪的术语和定义(见3.20、 3.21、3.23、3.25、3.26);07版:没有风向传感器、粉尘传感器、线缆、光学甲烷检测仪、甲烷断电仪的术语和定义19版:3.20风向传感器连续监测风向的装置。

3.21 粉尘传感器连续监测煤尘和矿尘的装置。

3.23 线缆用于传输监控等信号的电缆或光缆。

3.25 光学甲皖检测仪采用光学原理检测甲皖浓度的便携式仪器。

3.26 甲皖断电仪井下甲皖浓度超限时,能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电源的装置。

二、增加了支持多网、多系统融合,伪数据标注及异常数据分析,瓦斯涌出、火灾等的预测预警,瓦斯超限、断电等需立即撤人的紧急情况下,可自动与应急广播、通信、人员位置监测等系统应急联动的功能(见4.6、4.9、4.10);07版:不要求⑴多网、多系统融合,⑵伪数据标注及异常数据分析,⑶瓦斯涌出、火灾等的预测预警,不要求瓦斯超限、断电等需立即撤人的紧急情况下,可自动与应急广播、通信、人员位置监测等系统应急联动的功能19版:4.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支持多网、多系统融合,实现井下有线和无线传输网络的有机融合。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与上一级管理部门联网。

4.9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具有伪数据标注及异常数据分析,瓦斯涌出、火灾等的预测预警,多系统融合条件下的综合数据分析,可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查分析工具对接数据等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功能。

4.10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具有在瓦斯超限、断电等需立即撤人的紧急情况下,可自动与应急广播、通信、人员位置监测等系统应急联动的功能。

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2007年1月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装备、设计和安装、传感器设置、使用与维护、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3—2006 煤矿用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技术条件MT423—1995 空气中甲烷校准气体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coal m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3.2传感器transducer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3甲烷传感器methan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及抽放管道内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警功能。

3.4风速传感器air velocity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巷道中风速大小的装置。

3.5风压传感器wind pressur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机、风门、密闭巷道、通风巷道等地点通风压力的装置。

一氧化碳及温度传感器

一氧化碳及温度传感器

(2)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m~15m处宜设置一氧化碳传感 器,报警浓度为≥0.0024%CO。 (3)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宜设置一氧化 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 0.0024%CO。 (4)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采区回风巷、一翼回 风巷、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 0.0024%CO。 (5)安全监控设备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调校。 (6)机电硐室内应设置温度传感器,报警值为34℃。 3、《AQ1027—2006》规定: 矿井瓦斯抽放系统必须在抽放管路中安装温度及一氧化 碳传感器,当一氧化碳超限时,应能报警并使抽放泵主电 源断电。 4、晋煤集团规定: (1)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m~15m处应按设一氧化碳传感 器,报度为≥ 0.0024%CO。
一氧化碳及温度传感器设置
和安装地点的规定
一氧化碳及温度传感器设置规定
1、《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装备矿井安全监 控系统的矿井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应设置一 氧化碳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 路中设置温度传感器。 2、《AQ1029—2007》规定: (1)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至少 设置一个一氧化碳及温度传感器,一氧化碳可设置在上隅 角、工作面或工作面回风巷,报警浓度为≥0.0024%CO, 温度传感器设在距回风口10-15米处,温度传感器的报警 值为30℃。如下图所示:
(10)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掘进工作面应至少设置一 个一氧化碳传感器,地点设置在距工作面迎头10-15米处, 报警浓度为≥0层矿井的自燃发火观测站 (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应设置温度传感器。 (12)一氧化碳及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无淋水、顶板支护良 好的地段,并加装保护罩进行保护。 (13)一氧化碳及温度传感器接线装置应牢固,接头接触良 好。

煤矿安全监控标准AQ

煤矿安全监控标准AQ

煤矿安全监控标准A Q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2007年1月4日2007年1月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装备、设计和安装、传感器设置、使用与维护、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3—2006 煤矿用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技术条件MT423—1995 空气中甲烷校准气体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coal m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传感器 transducer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甲烷传感器 methan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及抽放管道内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警功能。

风速传感器 air velocity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巷道中风速大小的装置。

风压传感器 wind pressur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机、风门、密闭巷道、通风巷道等地点通风压力的装置。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技术(07)监控课程实验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技术(07)监控课程实验

一、煤矿安全监控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Hale Waihona Puke 装备要求6.1、国有重点煤矿必须实现矿务局(公司)所属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 井的安全监控系统联网; 6.2、国有地方和乡镇煤矿必须实现县(市)范围内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联网; 7、煤矿区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安检员、班组长、爆破工、电钳工下井时必 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或甲烷检测报警矿灯;
煤矿安全监控课程实验
一、 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二、 标准混合气体及其制备 三、 课程实验
一、煤矿安全监控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Q1029-2007
1、装备要求 2、安装布置 3、使用与维护 4、联网及信息处理 5、管理制度
一、煤矿安全监控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装备要求
1、瓦斯矿井必须装备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h连续运行; 3、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稳定性应不小于15d; 4、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及状态必须传输到地面主机; 5、煤矿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 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置换;
二、 标准混合气体及其制备

标准混合气体
1、法定标准物质,量值传递作用,应用广泛,煤炭行业简称标准气体。 2、煤矿用各类气体检测报警仪器的周期检定采用国家二级气体标准物质, 如“空气中甲烷”、“空气中一氧化碳”、“氮气中氧气”等。 3、空气中甲烷一级标准物质:浓度范围0.5%~3.0%,不确定度≤1%,稳 定性一年以上; 4、空气中甲烷二级标准物质:浓度范围0.5%~3.0%,不确定度≤3%,稳 定性半年以上; 5、煤矿用于仪器周期检定的标准气体需向经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定级的机 构购买;

《AQ 1029-2019,2007》新旧版对照表

《AQ 1029-2019,2007》新旧版对照表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 (新旧版对照)
AQ1029-2019
AQ1029-2007
2.规范性引用文件
AQ620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MT/T423 空气中甲烷校准气体技术条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MT423-1995 空气中甲烷校准气体技术条件
6.6 设在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6.4.10瓦斯抽采泵站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a)地面瓦斯抽采泵房内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6.15 瓦斯抽放泵站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内距房顶 300mm 处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7.1.2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应至少设置一个一氧化碳传感器,地点可设置在回风隅角(距切顶线0m〜1m)、工作面或工作面回风巷,报警浓度为≥0.0024%CO。
≥0.75%CH4
≥1.0%CH4
1.0%CH4
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修改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进风巷
T3、T4
≥0.5%CH4
≥0.5%CH4
0.5%CH4
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 安全型电气设备
(新版中仍要求设置,但对报警点不做要求)
地面瓦斯抽放泵站输出利用管路中
4.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具有伪数据标注及异常数据分析,瓦斯涌出、火灾等的预测预警,多系统融合条件下的综合数据分析,可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查分析工具对接数据等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功能。
4.10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具有在瓦斯超限、断电等需立即撤人的紧急情况下,可自动与应急广播、通 信、人员位置监测等系统应急联动的功能。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与AQ 1029-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与AQ 1029-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与AQ 1029-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风向传感器、粉尘传感器、线缆、光学甲烷检测仪、甲烷断电仪的术语和定义(见3.20、3.21、3.23、3.25、3.26);3.20风向传感器transducer of the direction of wind连续监测风向的装置。

3.21粉尘传感器transducer of dust连续监测煤尘和矿尘的装置。

3.23线缆signal cable用于传输监控等信号的电缆或光缆。

3.25光学甲烷检测仪optical methane detector利用光学原理检测甲烷浓度的便携式仪器。

3.26甲烷断电仪methane breaker井下甲烷浓度超限时,能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电源的装置。

——增加了支持多网、多系统融合,伪数据标注及异常数据分析,瓦斯涌出、火灾等的预测预警,瓦斯超限、断电等需立即撤人的紧急情况下,可自动与应急广播、通信、人员位置监测等系统应急联动的功能(见4.6、4.9、4.10);4.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支持多网、多系统融合,实现井下有线和无线传输网络的有机融合。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与上一级管理部门联网。

4.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具有伪数据标注及异常数据分析,瓦斯涌出、火灾等的预测预警,多系统融合条件下的综合数据分析,可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查分析工具对接数据等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功能。

4.10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具有在瓦斯超限、断电等需立即撤人的紧急情况下,可自动与广播、通信、人员位置监测等系统应急联动的功能。

——增加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主干线缆应当分设两条(见5. 2 ) ;5.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主干线缆应当分设两条,从不同的井筒或者一个井筒保持一定间距的不同位置进入井下。

案例监控系统不得与图像监视系统共用一芯光纤。

系统应具有防雷电保护,入井线缆的入井口处和中心站电源输入端应具有防雷措施。

国家安全标准AQ10292007

国家安全标准AQ10292007
(以王坡矿监控系统布置图为例说明)
5.5 安全测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 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宜为井下安 全监控设备提供专用供电电源;
5.6 安装断电控制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 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 必须正确接线具体方法由煤矿主要技术负责人定(接线方法 参见附录A)
国家安全标准AQ1029-2007《煤矿 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 理规范》
宣贯讲稿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内容提要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装备要求 5.设计和安装 6.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7.其它传感器的设置 8.使用与维护 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 10.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 附录 低浓度甲烷传感器调校方法 矿用开关瓦斯电闭锁接线原理
7.6.1温度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上方风流稳定 的位置,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 得小于200mm,并应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维护方 便。
7.6.2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及地温高的矿井 采煤工作面应设置温度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的报 警值为30℃。如图10所示。
7.6.3机电硐室内应设置温度传感器,报警值为 34℃。
6.3.1 长壁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1设 置。U型通风方式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或便 携甲烷报警仪,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1 ,工作 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2;若煤与瓦斯突出矿 井的甲烷传感器T1不能控制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内 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在进风巷设置甲 烷传感器T3;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采 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设置甲烷传 感器T4,如图1a所示。Z型、Y型、H型和W型通风 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 定执行,如图1b-e所示。

监测监控点设置规定

监测监控点设置规定

矿井监测监控点设置规定一、一般要求1、本规定依据AQ1029-2007和集团实际制定,各矿井(公司)必须执行。

如在执行中有疑意,请及时向集团公司通防处请示。

2、本规定未涉及部分请执行AQ1029-2007行业标准。

3、煤矿(公司)每月必须编制监测监控点设置计划,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月度内监测监控点增减和变更,亦必须履行报批手续。

4、矿井必须填报安全监控日报(仅对模拟量示值),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履行审报手续。

5、煤矿(公司)监测监控的模拟量;局部通风机开停和风筒传感器;主要通风机开停;主要风门运行状态等必须实现上传。

二、安装位置1、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2、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等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1)断电范围内;(2)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4)掘进工作面内;(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6)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3、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宜为井下安全监控设备提供专用供电电源。

4、安装断电控制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

具体方法由总工程师审定。

5、模拟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测物理量的位置。

开关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状态的位置。

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经常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地点。

详见附件1:《安全监测监控点设置明细》。

6、吊挂要求(1)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屋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2)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煤矿安全监控标准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标准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2007年1月4日2007年1月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装备、设计和安装、传感器设置、使用与维护、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3—2006 煤矿用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技术条件MT423—1995 空气中甲烷校准气体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coal m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3.2 传感器transducer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3 甲烷传感器methan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及抽放管道内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警功能。

3.4 风速传感器air velocity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巷道中风速大小的装置。

3.5 风压传感器wind pressur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机、风门、密闭巷道、通风巷道等地点通风压力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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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2007年1月4日2007年1月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装备、设计和安装、传感器设置、使用与维护、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3—2006 煤矿用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技术条件MT423—1995 空气中甲烷校准气体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coal m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3.2 传感器transducer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3 甲烷传感器methan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及抽放管道内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警功能。

3.4 风速传感器air velocity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巷道中风速大小的装置。

3.5 风压传感器wind pressur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机、风门、密闭巷道、通风巷道等地点通风压力的装置。

3.6 一氧化碳传感器carbon monoxid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中煤层自然发火及胶带输送机胶带等着火时产生的一氧化碳浓度的装置。

3.7 温度传感器temperatur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温度高低的装置。

3.8 烟雾传感器smok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中胶带输送机胶带等着火时产生的烟雾浓度的装置。

3.9 设备开停传感器on off Status Sensor for electromechanical equipment连续监测矿井中机电设备“开”或“停”工作状态的装置。

3.10 风筒传感器air pipe transducer连续监测局部通风机风筒“有风”或“无风”状态的装置。

3.11 风门开关传感器Open/Close Sensor for Air Door连续监测矿井中风门“开”或“关”状态的装置。

3.12 馈电传感器feed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中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器负荷侧有无电压的装置。

3.13 执行器(含声光报警器及断电器) Actuator将控制信号转换为被控物理量的装置。

3.14 声光报警器acousto optic alarm能发出声光报警的装置。

3.15 断电控制器switching off controller控制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器等的装置。

3.16 分站substation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用于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远距离传送给传输接口,同时,接收来自传输接口多路复用信号的装置。

分站还具有线性校正、超限判别、逻辑运算等简单的数据处理、对传感器输入的信号和传输接口传输来的信号进行处理的能力,控制执行器工作。

3.17 主机host一般选用工控微型计算机或普通微型计算机、双机或多机备份。

主机主要用来接收监测信号、校正、报警判别、数据统计、磁盘存储、显示、声光报警、人机对话、输出控制、控制打印输出、与管理网络联接等。

3.18 馈电异常abnormal feed被控设备的馈电状态与系统发出的断电命令或复电命令不一致。

3.19 瓦斯矿井gassy colliery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

瓦斯矿井依照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分为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3.20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portable methane alarm detector具有甲烷浓度数字显示及超限报警功能的携带式仪器。

3.21 甲烷报警矿灯methane alarm head lamp具有甲烷浓度超限报警功能的携带式照明灯具。

3.22 数字式甲烷检测报警矿灯digital methane detect and alarm head lamp具有甲烷浓度数字显示及超限报警功能的携带式照明灯具。

4 一般要求4.1 瓦斯矿井必须装备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4.2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h连续运行。

4.3 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的规定,稳定性应不小于15d。

4.4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或状态应传输到地面主机。

4.5 煤矿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置换。

4.6 原国有重点煤矿必须实现矿务局(公司)所属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国有地方和乡镇煤矿必须实现县(市)范围内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联网。

4.7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数字式甲烷检测报警矿灯。

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

4.8 煤矿采掘工、打眼工、在回风流工作的工人下井时宜携带数字式甲烷检测报警矿灯或甲烷报警矿灯。

5 设计和安装5.1 煤矿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5.2 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

5.3 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5.4 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1)断电范围内;(2)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4)掘进工作面内;(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6)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5.5 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宜为井下安全监控设备提供专用供电电源。

5.6 安装断电控制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具体方法由煤矿主要技术负责人审定(接线方法参见附录A)。

5.7 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在改线或拆除时,必须与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共同处理。

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5.8 模拟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测物理量的位置。

开关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状态的位置。

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经常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地点。

6 甲烷传感器的设置6.1 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屋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6.2 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及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报警浓度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6.3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6.3.1 长壁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1设置。

U形通风方式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或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1,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2;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甲烷传感器T1不能控制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3;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4,如图1a所示。

Z形、Y形、H形和W形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如图1b~图1e所示。

(a)(b)(c)(d)(e)a——U形通风方式;b——Z形通风方式;c——Y形通风方式;d——H形通风方式;e——W形通风方式。

图1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6.3.2 采用两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2设置。

甲烷传感器T0、T1和T2的设置同图1a;在第二条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5、T6。

采用三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第三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的设置与第二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T5、T6的设置相同。

图2 采用两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6.3.3 有专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3设置。

甲烷传感器T0、T1、T2的设置同图1a;在专用排瓦斯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7,在工作面混合回风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8,如图3a、图3b所示。

6.3.4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回风巷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6.3.5 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6.3.6 非长壁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即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或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各设置1个甲烷传感器。

(a)(b)图3 有专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6.4 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6.4.1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4设置,并实现瓦斯风电闭锁。

在工作面混合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1,在工作面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T2;采用串联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在被串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设置掘进工作面进风流甲烷传感器T3。

图4 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6.4.2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双巷掘进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5设置。

甲烷传感器T1和T2的设置同图4;在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3。

图5 双巷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6.4.3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工作面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掘进巷道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6.4.4 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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