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社会建构的冷思考
社会建构论的人性观取向及其心理学意义
一、社会建构论的心理观作为后现代心理学的一个主要理论流派,社会建构论的核心思想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解构”,二是“重构”。
社会建构论首先对现代西方主流心理学的认识论、方法论、价值观进行了深刻地反省和批判,然后力图从后现代视野重新审视和重构心理学的理论与研究取向。
(一)对现代主义心理学的批判与解构以美国当代著名心理学家格根为代表的社会建构论者站在西方现代主义心理学的对立面,对现代主义心理学理论基础进行了无情的批判和解构。
他们反对传统心理学的本质主义、基础主义、个体主义和科学主义。
1.对主客二元论的批判。
现代主义心理学的首要预设是人生活在主客二元的世界中,在主体的经验之外存在着一个客观世界,主体的心理、意识、知识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
社会建构论认为,这种二元世界的划分只是一种无法“证伪”亦无法“证实”的预设,是现代主义的一个“宏大叙事”,并没有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
因为“一旦我们开始谈论某个对象,我们就已经进入表征世界。
”在表征世界之外的“客观世界”不可能进入人的意识领域,因此“二元世界”的划分是一个武断的、不可靠的预设。
2.对实在论的批判。
实在论主张任何事物(包括人)都是有其自身独特的内在规定性的客观实在。
基于这种实在论预设,现代主义心理学相信心理(心灵、意识、人格)是一种客观实在,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内在规定性,心理学的任务就是揭示或发现它们。
社会建构论则认为心理现象并非独立存在的实体,心理学的概念也不存在一个客观存在的“精神实在”作为基础。
所谓认知、情绪、人格等一切心理特征都不过是一种话语的建构,并没有一个精神上对等的实体与之相对应。
心理(知识)并非是人对心灵本质的揭示或发现,而是社会文化的创造或发明。
3.对科学至上论的批判。
在现代主义取向中始终处于统治地位的科学主义心理学坚定地主张科学方法是追求真理的唯一途径。
社会建构论者对此给予了严厉的批判,认为“热衷于实证方法的心理学日益淡忘了一个简单的事实,即科学方法本身就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社会学理论知识:社会建构主义的观点——社会是人们共同建构的
社会学理论知识:社会建构主义的观点——社会是人们共同建构的社会建构主义的观点——社会是人们共同建构的社会建构主义是现代社会学理论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它强调的是社会的建构是由人们共同完成的。
社会建构主义在社会学领域内有着非常广泛的应用,关注的是人们如何共同协作来创造并维持社会现实,以及我们如何感知这个社会现实。
本文将论述社会建构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它对于社会学的重要性。
社会建构主义认为,社会并非是一种客观存在,而是一种主观的创造和建构,它的存在和性质是由社会成员共同建构的。
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个人的价值观、经验和文化背景都会影响他们对社会的看法和理解,同时也影响他们如何行动和与他人交往。
由此可见,社会建构主义把人看作是社会建设的创造者和重要的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理解社会建构主义的核心观点,我们可以以身边的一个个例子来说明。
比如说,有人认为现代社会是封闭和孤立的,而另一个人则认为它是开放和多元化的。
这样的差异是由于不同的人对于社会现实的认知和理解不同所致。
有人可能会认为同性恋人士是道德败坏的,而另一个人则认为他们有权利享受同样的幸福和权益。
这种差异也是建立在个人价值观、文化、认知和经验的基础上的。
从社会建构主义的角度来看,社会现实是我们的主观构造。
我们的认知和理解来自于我们个人的生活经验以及周围人的影响。
同样的,我们的行动和交往也受到相同的影响,而这些行动和交往又构成了社会现实的一部分。
因此,社会现实并非是一个固定和普遍的存在,而是一个不断变化和演化的过程。
我们的行为和想法对于社会的演化具有影响,同时也受到社会演化的影响。
在社会建构主义的观点中,社会现实是动态的、多重的和相对的。
这意味着不同的人会基于不同的价值观和经验看到不同的事情。
它们的实际经验往往影响了他们的主观看法,从而影响到他们的行动和交往。
同时,我们在想法、习惯、信仰方式或价值观这些方面的不同也会对社会演变产生不同的影响。
在社会建构主义的观点中,我们不能确认一种受人欢迎的观点是坚实而正确的,而仅仅是因为它被社会中的许多人支持。
社会建构的名词解释
社会建构的名词解释一、引言社会建构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涵盖了多个学科领域的研究。
本文将通过对社会建构的解释,探讨其在不同领域中的应用和影响。
二、社会建构的定义社会建构,即社会现实是人类共同创造的结果。
它是人们通过意识的交流和文化的传递所形成的一系列共同信念、行为和规范的集合。
社会建构的核心观点是人们对社会现实的认知是主观而非客观的,它依赖于个体和群体对现实的解读和理解。
三、社会建构的学科应用1. 社会学在社会学中,社会建构理论是一种重要的理论框架,指出社会现实是人们共同构建的,并受到文化、历史和权力结构等因素的影响。
社会学家通过研究社会建构的过程,揭示了社会现实的多样性和动态性。
2. 心理学在心理学中,社会建构的理论对个体的行为和认知过程有深远的影响。
人们的信念、态度和价值观等社会认知是社会建构的产物,同时也会影响个体的行为和决策。
3. 教育学教育学中的社会建构主义提醒我们,教育过程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和技能的培养,更重要的是社会认知的建构。
教育者应该创设有利于学生社会认同和责任感发展的环境,帮助学生形成积极的社会身份。
四、社会建构的影响1. 文化多元性社会建构的理论为我们理解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提供了框架。
不同文化的社会建构方式影响着人们的相互理解和沟通,同时也塑造着不同社会的行为准则和规范。
2. 权力关系社会建构理论指出,社会现实是权力关系的产物。
不同群体的社会建构方式可能受到特定权力结构的影响,导致不平等和歧视的存在。
了解和分析社会建构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揭示权力的运行机制,促进社会公正和平等。
3. 个体认同社会建构的过程也塑造了个体的认同和归属感。
个体的认同是通过与社会群体的互动和认同而形成的,它同时也受到文化、性别、种族和社会地位等因素的影响。
五、结论在社会科学领域,社会建构被广泛应用于多个学科,它帮助我们理解和解释社会现实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通过对社会建构的探索,我们能够揭示人类社会的本质和动态,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
浅析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
浅析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1. 引言1.1 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简介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简介:葛兰西(Alexis de Tocqueville)是一位法国政治思想家和社会学家,生活在19世纪初。
他是市民社会理论的重要代表之一,其著作《论美国的民主》被认为是对市民社会理论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之一。
葛兰西在这部作品中深入探讨了市民社会的形成、发展和影响力,对市民社会的定义、特征、功能以及与政治社会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阐述。
葛兰西认为,市民社会是指一种自由平等的社会组织形式,是在现代国家制度和政治体系之外存在并与之互补的一个重要社会层面。
通过研究市民社会,可以深刻理解现代社会的运作机制和制约条件,同时也可以为解决社会问题和促进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参考和启示。
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对于我们深入了解社会现实、推动社会变革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
2. 正文2.1 葛兰西对市民社会的定义葛兰西认为市民社会是一个与政治社会相对应的独立领域,是在政治社会和家庭之间的一个中间层级。
他将市民社会定义为一个由自愿联合在一起的个人和组织所构成的社会网络,其中个人通过自主意志和互相协作来实现共同利益和价值的社会形态。
市民社会是一个自发的、非政治化的社会组织,其核心在于自愿参与和共同合作,而非强制性的制度或规定。
葛兰西认为市民社会是社会生活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公民参与以及实现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他强调市民社会的自发性和民主性,并指出市民社会与政治社会之间应该相互独立而互相支持,两者之间的合作与协调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社会进步的关键。
【内容结束】。
2.2 市民社会与政治社会的关系市民社会与政治社会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在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中,市民社会与政治社会的关系被认为是一种相对独立但又相互渗透的关系。
市民社会是指由各种社会组织、组织和群体组成的社会领域,其中的资源主要来自于私人领域,各种非政府组织和群体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公民社会的建构
当代中国公民社会的建构公民社会的定义:指包含了由个人、民间团体之间的自愿安排来组织的若干社会生活领域的政治共同体。
公民社会的基础,是尊重每一位公民的私人权利和私人自治。
因此,公民社会就必定尊重公民个人的尊严,并且以人为本,而不是以某个政治目标为本,所有的政治目标都应是从人的幸福生活、全面发展出发、服务于人的。
从社会层级结构的角度来看,公民社会,就是人和人之间具有平等的权利、独立人格、机会和规则的社会。
在这一社会,法治高于人治,权利大于权力,法理高于人情,自主高于依附,公权高于特权,治理高于管制,能力因素高于非能力因素,非权力因素高于权力因素,民本高于官本。
公民社会的实质:公民社会的实质就是自治,它的内容就是人权,它的主轴就是政治利益的公平,它的表现就是不受威胁的自由。
第一,不管是建立在国家和社会的二分法基础上,还是建立在国家—经济—公民社会的三分法基础上,公民社会都是相对独立于国家的社会自主领域,相对独立性是公民社会存在的先决条件,没有这种相对独立性,就没有公民社会;第二,公民社会的构成要素主要是各种非政府组织、社区组织、利益团体、志愿性团体、社会运动等,也就是说,公民社会的主要载体是大量的民间组织,甚至有学者认为公民社会就是指民间组织;第三,公民社会组织内部都有一定的制度和结构,组织内的成员不是依据法律要求而组成的,同时依据协商民主原则来处理各自的事务;第四,这些组织都不向他们的经营者或“所有者”提供利润;第五,公民社会有其自身的一整套价值理念,如尊崇民主和法制的原则,个体性、包容性、多元性、公开性、参与性等。
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的公民社会大概有着以下几个明显的特征:第一,中国的公民社会是一种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的公民社会,具有明显的官民双重性。
中国的民间组织绝大多数由党和政府创建,并受党和政府的主导,尤其是那些经过合法登记的有重要影响的民间组织,如各种行业组织、同业组织、研究团体、利益团体等。
第二,中国的民间组织正在形成之中,具有某种过渡性。
社会建构与社会秩序
社会建构与社会秩序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社会建构与社会秩序是其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社会建构指的是社会成员通过各种途径与方式,建立和形成社会的各种制度、组织、规范、价值观念等;而社会秩序则是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框架下,个体在其所处的社会系统中所表现出来的行为规范和信仰体系。
本文将探讨社会建构与社会秩序的关系,以及它们对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性。
首先,社会建构是社会秩序的基础。
要保障一个社会的稳定,就需要有一套完整的社会建构体系作为支撑。
这意味着社会成员需要共同遵循一定的法律和道德规范,接受教育,形成共同的文化价值观念等。
这些共同的规范和制度将为社会成员提供了稳定的参照框架,使得他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预测各种社会行为,从而为社会秩序的形成和维持提供了基础。
其次,社会秩序是社会建构的反映。
一个社会的建构体系不仅是政府、法律和规章制度的产物,更是社会成员集体行动的结果。
社会建构中所包含的各种制度和规范都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而设立的,例如法律制度用于规范个人行为、组织与协调社会关系,教育体制则是为了推动知识与价值观念的传承和发展。
因此,社会建构和社会秩序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此外,社会建构和社会秩序都对社会稳定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社会稳定建立在社会秩序的基础上,而社会秩序的形成则离不开社会建构的支持和保障。
一个良好的社会建构体系可以促进社会成员的凝聚力和归属感,缓解社会矛盾和冲突,为社会的和谐与进步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而社会秩序的存在则保证了社会成员的权益和利益能够得到保障,促进了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然而,社会建构和社会秩序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随着社会的不断变革和发展,社会建构需要不断调整和更新,以适应新的社会需求和要求。
同时,社会秩序也需要不断优化和完善,以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不公平和不平等现象。
在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现实时,社会成员需要共同努力,通过对社会建构和社会秩序的思考和创新,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葛兰西的市民社会思想及当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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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 兰 西 的市 民社 会 思 想 及 当代 意 义
单提 平
摘要: 市民社会是表征 葛兰西独创性 思考 的重要 范畴 , 具有丰 富的 内涵 , 值得 我们 一再反 思和探 究。葛兰 西对市民社会概念 出场语境的思考 , 说明 了葛兰西的市民社会 思想是 一种 立足现 实形势 , 在吸 纳马克 思实
确实没有把市民社会化 约为 “ 生产关系” 也没有谈 到它等 同于 “ , 经济 基础” 。当市民社会让位 于生产关 系 的分析时 , 只是 表明马克思转换 了思路 , 而不是混 同了二者 的关系 。具体来说 , 在作 为讨论 焦点 的文本《<
政治经济 学批判 > 序言》 马克思对 市民社会 只是作 了一种广义上 的概括 , 物质的生活关 系总和” 中, 即“ ①, 它实际上是指社会关系 的总和 , 如果 当作经济基础解读将造成极大混乱。
的 市 民社 会 问题 提 供 了有 益 的启 迪 思 路 。
一
、
葛 兰 西 市 民社会 概 念 的 出场语 境
西方学者博 比奥关 于葛 兰西在市 民社会概念 上颠覆 了马克思 的观点影 响极 大。博 比奥 以《<政治 经 济学批 判 > 言》 序 为主要依据 , 认为马克思的市 民社会指的是经济基础 , 而葛兰西 明确把市民社会提升到上 层建筑层面, 由是 , 他实质上是通过对 马克思的颠覆重新链接到 了黑格尔 。博 比奥论辩 道 ,并不像一般读者 “
表面认为的那样 , 葛兰西对市民社会的重新估价把他与马克思相连 , 而恰恰是把他与马克思 区别开来” 。 G 亨特则提 出相反意见 , . 他力主马克思成熟作 品期的市民社 会具有 双重特征 ,市 民社会既是基础 , “ 又 是上层建筑 , 为基础则 只是一个表面上经验到的维度” 因而亨特认为 , 兰西 的市 民社会 是对马克思 市 作 , 葛 民社会 的回归并发展 , 而非颠覆 。亨特指 出, 据博 比奥看 来 , “ 马克 思的 ‘ 民社会 ’ 应 的就是 经济基 础 , 市 对 他宣称 葛兰西通过把 ‘ 民社会 ’ 市 转换为上层建筑而把激进的变革引入到马克思 主义理 论 中。… …很多评 论者总的说来追 随了博 比奥 的观点 , 而没有真正 回归到马克思” 。 应该说 , 亨特这种釜底抽薪 的应对策略和指认马克思市 民社会具有双重特征的观点值得 重视 , 马克思
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解读
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解读马克思在对前人研究成果批判继承的基础上尤其是对黑格尔理论的批判继承中创造性的发展了市民社会理论。
马克思摒弃了黑格尔的那种从绝对精神与伦理精神角度出发阐述市民社会缘起的方法,并对黑格尔所认为的政治国家高于市民社会的论断进行了批判。
马克思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出发,认为市民社会既是一个社会阶段,同时也是以私人交往关系为主的一个与政治国家相对的私人领域,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市民社会也将与国家一道消亡。
标签:市民社会;生产关系;政府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主张发展中国的市民社会或公民社会,他们对市民社会理论的阐述与建构可谓卷帙浩繁。
当下,诸多国家在解决大国善治的进程中也越来越认识到一个强大的市民社会对于实现良善治理的重要作用,在参照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开展一系列改革措施。
然而丰富的理论体系建构必须以对基础概念的充分理解作为其根基支撑,许多学者对市民社会的概念不置可否却大谈市民社会理论。
正是基于此,本文意在通过对马克思市民社会的概念及理论解读,进一步认识市民社会的内涵及理论体系。
市民社会,英语为civil society,德文为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这一概念在近几个世纪越来越受到西方学者的关注,在引入到中国后,也引起了国内学者们极大的研究兴趣。
早在两千多年前亚里士多德与柏拉图的著述中就可发现市民社会的影子,只不过当时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高度融合,并未显现出真实的面目。
当时的古希腊由于所有公民都可以通过直接参与加入到政治生活中,所以天生的带着“政治性”的烙印,那时的市民社会主要指的是与野蛮社会相对的人类文明状态。
据说,“‘市民社会’一词在14世纪开始就为欧洲人采用,其含义则是西塞罗在公元1世纪便提出的。
它不仅指单个国家,而且指业已发达到出现城市的文明政治共同体的生活状况”。
西欧中世纪之前,由于资本主义经济并未替代传统的农业生产经济模式,并且其并未发展壮大,政治国家掩盖了市民社会的发展需求,因此市民社会不被人们重视,它也从未摆脱政治国家的压制获得自由,政治国家以无所不包的势态将政治权力的触角伸及到社会的各个角落。
浅析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
浅析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1. 引言1.1 引言葛兰西是20世纪德国著名社会学家,他的市民社会理论为我们理解社会发展和政治变革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参考。
通过对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进行深入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社会结构和社会变迁的规律,为建设现代化社会提供有益的借鉴。
本文将从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出发,探讨市民社会与政治社会的区别、市民社会的自我组织特点、市民社会对民主政治的影响以及市民社会与现代化进程的关系,旨在为我们深入理解市民社会作出一定的贡献。
2. 正文2.1 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概述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主要强调市民社会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和作用。
他认为市民社会是介于家庭和政府之间的一个独立领域,具有自我组织、自我规范的特点。
在市民社会中,个人可以通过参与各种社会组织和活动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发挥自己的社会角色。
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还关注市民社会与现代化进程的关系。
他认为市民社会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推动社会变革和发展的作用。
通过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市民社会可以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变化和挑战,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作出贡献。
市民社会的发展不仅可以促进社会的现代化进程,还可以提升社会的文明程度和生活质量。
2.2 市民社会与政治社会的区别市民社会与政治社会的区别在于其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
市民社会是由民间个体、团体和组织自发形成的社会网络,其成员通过自愿参与和合作来实现共同利益和目标。
市民社会的组织形式多样化,包括各种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志愿者团体等,其运作方式以自组织、自主和自愿为特点。
市民社会的目的在于促进社会民主化和建立公共领域,强调个体的自治和自由。
相比之下,政治社会则是由政府和政治组织主导的社会结构,其权力和资源控制集中在政府机构和官员手中。
政治社会的组织形式相对集中和垂直,决策权和资源分配由政府来决定,参与者通常是被动的接受者。
政治社会的运作方式以权力、控制和官僚主义为特点,缺乏市民参与和监督机制。
论市民社会与公共领域
论市民社会与公共领域(公共领域)是一个公共论坛,在这个论坛里,私人会合成一个公众,并随时准备迫使公共权威在舆论的合法性基础上运作。
公共领域是民主政治的基石。
任何民主体制都需要有健全的公共领域,才能有效地运作。
但是在台湾,长期的戒严下,社会从来没有真正公开而客观的公共舆论。
纵使在解严后,社会舆论总还是充满激情、谩骂、与对立,欠缺公共论述所应有的理性论辩。
以核四的争议为例,明明是一个大家可以客观讨论的公共政策,但是,不管是赞成或反对,都不能从公共政策的角度来辩论,而总是从统独或蓝绿等意识型态出发。
换句话说,台湾并没有真正属于公共的舆论,也因此大大地影响到台湾民主政治的健全发展。
但是,为什么台湾社会没有公共舆论呢?很明显的,这又与公共领域的欠缺和不足有关。
解严前,各种舆论都受到禁锢,公共领域根本就不存在。
但解严后,社会力蓬勃发展,各种民间自主性团体大量兴起,可是公共领域却没有随着市民社会的兴起而诞生,我们看到的反而是各种社会力相互竞逐蚕分国家机器的大饼,而社会几乎没有任何机制,进行对这些不同社会力的中介、调节与整合,公共性一直不能产生,也侵蚀了国家运作的合理性基础,这正是台湾民主政治的危机。
因此,本文的主要目的,就是针对这个问题,尝试从经验的层次来探讨,为什么台湾在市民社会逐渐兴起之后,公共领域却迟迟不能诞生?我们准备从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人类学、哲学、传播学等不同领域,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到底是什么具体的政治经济过程,或社会文化机制的作用,才使得台湾的公共领域不能开展。
在进入主题前,让我们对公共领域这个基本概念先做厘清。
一般人经常混淆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两个概念,也经常把市民社会的一些制度,如媒体、民间社团等,就直接等同为公共领域。
虽然,市民社会中的媒体或社团可以看成是公共领域的一部分,但并不是每个媒体或社团都是公共领域,其中还需要很多规范性的条件配合才行。
而且,公共领域也不是市民社会本身,它是市民社会的操作化,是市民社会的动态连结,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机构。
市民文明素养存在的问题
市民文明素养存在的问题前言市民文明素养是指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文化修养、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
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不难发现市民文明素养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地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问题一:缺乏公共意识公共意识是指个人对公共事务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以及个人行为是否符合公共利益。
然而,目前许多市民缺乏公共意识,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1 缺乏环保意识许多市民对环境保护问题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重视,随意乱扔垃圾、破坏自然资源等行为屡见不鲜。
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环境,也影响了其他市民的生活质量。
1.2 忽视交通规则在日常交通中,许多市民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占道行驶等现象频繁发生。
这种行为不仅危及自己的安全,也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了风险。
1.3 缺乏社会公德心一些市民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吐痰、随地吐烟蒂等行为,不仅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也违背了社会公德。
问题二:道德观念淡薄道德观念是市民文明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了一个人对善恶、美丑的判断和选择能力。
然而,当前社会中存在以下问题:2.1 缺乏诚信意识许多市民在商业交易中存在欺骗行为,如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商品等。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其他市民的利益,也影响了整个社会的信任度。
2.2 漠视助人为乐一些市民对他人需要帮助时漠不关心,缺乏乐于助人的精神。
这种冷漠态度使得社会缺乏温暖和互助,影响了社会的凝聚力。
2.3 缺乏道德责任感许多市民对自己的行为后果不负责任,缺乏对社会和他人的道德责任感。
这种行为容易导致社会秩序混乱,破坏了社会的稳定性。
解决方案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提升市民文明素养:1. 加强教育宣传政府应加大对公共意识和道德观念教育宣传力度,通过开展环保知识普及、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公德培养等活动,提高市民的文明素养水平。
2. 建立法律法规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违反公共利益和道德规范的行为进行惩罚。
浅析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
浅析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葛兰西(Alexis de Tocqueville)是19世纪法国的一位杰出的政治学家、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他以其著作《论美国的民主》而闻名于世。
在这部著作中,葛兰西深刻地分析了民主制度下的社会问题,并提出了市民社会理论。
本文将对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进行简要分析,探究其思想对现代社会的影响。
一、葛兰西的生平和背景葛兰西生于1805年,成长于法国贵族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
他曾在法国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担任过重要职务,因此对政治和社会问题有着深刻的理解。
1831年,葛兰西前往美国进行为期9个月的考察,他以其深入的社会观察和敏锐的洞察力,写下了《论美国的民主》。
这部著作被认为是对美国政治和社会制度的最为深刻的分析,对后人的政治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市民社会的定义及特点葛兰西提出的市民社会概念主要是指在一个国家中,独立的社会团体和组织所构成的社会网络。
这些独立的组织包括家庭、宗教团体、行业协会、慈善机构、社会团体等,它们在自主自由的基础上参与社会生活和政治活动,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于政府的社会空间。
市民社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自由和独立:市民社会的组织和团体是自由独立的,不受政府控制和干预。
2. 公民参与:市民社会中的团体和组织有自己的利益和诉求,他们通过参与社会和政治活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和诉求。
3. 多样性:市民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空间,包括不同的社会组织和团体,构成了一个丰富多彩的社会网络。
4. 独立性:市民社会对政府和市场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可以作为政府和市场的监督者和平衡者。
市民社会的出现和发展对于民主政治和社会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它可以有效地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维护公民权利和社会公正。
三、市民社会的重要性及作用在葛兰西看来,市民社会对于政治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市民社会可以作为政府的监督者,通过参与社会和政治活动来监督政府的行为,保障公民的权益和利益。
市民社会可以作为政府和市场的补充和调节者,通过其独立性和自主性,对政府和市场的行为进行平衡和调节。
社会构建主义的探究
社会构建主义的探究社会构建主义是一种社会科学理论,旨在探究社会现象和社会行为的形成过程。
它认为社会现实是由人们共同构建的,而不是客观存在的。
本文将对社会构建主义进行深入探究,包括其理论基础、核心观点以及对社会科学研究的影响。
一、社会构建主义的理论基础社会构建主义的理论基础可以追溯到社会建构主义和社会建构主义心理学。
社会建构主义认为社会现实是通过人们的交互行为和共同意义的建构而形成的。
社会建构主义心理学则强调个体的认知和社会交往对于个体认知的塑造作用。
社会构建主义综合了这两种理论,强调社会现实的建构是通过人们的交互行为和共同意义的建构而实现的。
二、社会构建主义的核心观点1. 社会现实的建构:社会构建主义认为社会现实是由人们共同建构的,而不是客观存在的。
社会现实是通过人们的交互行为和共同意义的建构而形成的。
例如,语言是一种社会建构的现象,人们通过语言交流来共同建构意义。
2. 社会建构的过程:社会构建主义强调社会建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断地通过人们的交互行为和共同意义的建构而进行。
社会建构的过程中,个体的认知和社会交往相互作用,共同塑造社会现实。
3. 多元视角的重要性:社会构建主义认为社会现实是多元的,不同的个体和群体有不同的视角和解释。
社会构建主义强调理解和尊重不同的视角,通过对不同视角的对话和交流来建构共同的意义。
三、社会构建主义对社会科学研究的影响社会构建主义对社会科学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对社会学、心理学和教育学等领域的研究。
1. 社会学研究:社会构建主义强调社会现实的建构过程,对社会学研究提出了新的视角和方法。
社会学家通过观察和分析人们的交互行为和共同意义的建构,揭示社会现象的本质和变化规律。
2. 心理学研究:社会构建主义心理学强调个体的认知和社会交往对于个体认知的塑造作用。
心理学家通过研究个体的认知过程和社会交往的影响,揭示个体认知的社会建构性质。
3. 教育学研究:社会构建主义对教育学研究提出了新的观点和方法。
浅析作为“私人的利己主义的”的市民社会
浅析作为“私人的利己主义的”的市民社会
市民社会是指公民自觉参与社会事务的一种社会形态,它与政府和市场形成三位一体的关系。
作为“私人的利己主义的”市民社会,强调个体权利与自由,同时也关注个体的私人利益。
本文将从市民社会的定义、特点、利弊以及发展对策等方面进行浅析。
市民社会的定义。
市民社会是指在政治社会和市场经济之间的一个独立而自发的社会领域,其特点是公民通过自发组织的方式参与公共事务,追求个人和集体的利益。
市民社会强调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主张各个社会成员彼此之间的平等和协作。
市民社会的利弊。
市民社会为个体权利和自由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充分发挥了公民的主体性。
市民社会可以促进公民的自觉参与社会事务,推动社会公共事务的决策和执行更加透明、民主和有效。
市民社会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利益集团的垄断、社会分裂、权益保障的不平等等。
市民社会的发展对策。
为了促进市民社会的发展,应该加强公民教育,提高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意识。
政府应该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组织的建设,为市民社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社会各界需广泛参与,形成多元利益的平衡与协商机制,让更多的利益主体参与到社会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中来。
市民社会作为“私人的利己主义的”社会形态,充分体现了个体的权利和自由,重视个体的私人利益。
市民社会的发展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体共同努力,通过提高公民的参与意识和能力、建设良好的社会组织等途径来推动市民社会的发展,从而实现社会的民主、平等、法制和公正。
社会意象与社会建构
社会意象与社会建构在当今社会,社会意象和社会建构是两个不可忽视的概念。
社会意象是指人们对于社会的一种观念和想象,而社会建构则是通过集体行动来实现这种意象。
社会意象的形成和演变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包括历史、文化、经济等等。
在本文中,我将从不同角度探讨社会意象和社会建构的关系,并介绍一些实际案例。
首先,社会意象是社会建构的基础。
人们对社会的意象不仅源于个人的经历和认知,还受到社会舆论和媒体的影响。
例如,一个国家的形象往往会通过政府的宣传和外交政策来塑造,这些形象将被视为国家的意象。
而这些意象又会进一步影响人们的行为和思维方式。
比如,如果一个国家被普遍认为是和平友好的,那么更多人会愿意与该国进行贸易和交流,从而推动社会的发展。
其次,社会建构是通过集体行动实现社会意象的过程。
社会建构可以是政府的政策行动,也可以是社会团体的组织行动。
一个好的社会建构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和有效的执行措施。
例如,为了实现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保障人民的权益,社会团体可以发起抗议活动来为弱势群体发声。
通过这些集体行动,社会的意象可以得到实质性的改变和建设。
另外,社会意象和社会建构也会相互影响。
社会意象会促使人们采取相应的社会建构行动,而社会建构的结果又会反过来影响社会意象。
例如,一个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可能会促使政府出台更多的环保政策,并鼓励个人参与到环保行动中。
这些行动又会进一步强化人们对于环境保护的意识,形成良性循环。
最后,社会意象和社会建构不仅存在于国家层面,也存在于各个细分领域。
例如,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形象管理是一种社会建构,它通过对外宣传和实际行动来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教育领域也是一个重要的社会建构领域,通过教育可以培养人们的社会意识和价值观,推动社会的进步。
综上所述,社会意象和社会建构是一个相互影响的过程。
社会意象是社会建构的基础,而社会建构又可以通过集体行动来实现社会意象。
在现代社会中,社会意象和社会建构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它们能够引导社会的发展方向,并为人们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机会。
市民社会发展及其负外部效应的表徵探讨
市民社会发展及其负外部效应的表徵探讨市民社会是指在政府和市场之外,由市民自发组织起来的一种社会形态。
市民社会的发展对社会的进步和稳定起着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负面效应和问题。
本文将从市民社会发展及其负外部效应的角度出发,探讨市民社会的表征及其影响。
一、市民社会的表征1. 公民自由和权利的保障市民社会的发展表征着公民自由和权利的保障。
在市民社会中,公民享有言论、出版、宗教信仰、结社等权利,不受政府干预和侵犯。
市民社会为公民提供了一个自由表达和发挥个人能力的空间,有利于社会的自由化和民主化发展。
2. 社会组织和公共参与市民社会的表征还表现在社会组织和公共参与方面。
在市民社会中,市民可以自发组织起来,参与到各种社会组织中,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事务。
市民社会可以有效地调动社会资源,促进社会组织和公共参与,有利于社会的民主化和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
3. 非营利机构和社会服务市民社会的发展还表现在非营利机构和社会服务方面。
市民社会中存在着大量的非营利机构,它们为社会提供各种公益服务,涉及教育、医疗、文化、环保、扶贫等方面,填补了政府和市场无法覆盖的领域,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市民社会发展的负外部效应市民社会的发展对社会的稳定和进步有着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负面效应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社会组织的碎片化随着市民社会的发展,社会组织日益增多,但同时也面临着碎片化和分散化的问题。
一些社会组织难以有效地协调和合作,导致资源的浪费和社会服务的重复。
社会组织的碎片化会削弱市民社会的整体力量和影响力,对社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 社会治理的混乱市民社会的发展也会导致社会治理的混乱。
在市民社会中,各种社会组织和利益集团可能会对社会治理产生负面影响,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和社会矛盾的激化。
一些社会组织和利益集团可能会滥用权力,干扰政府的决策和实施,对社会的稳定造成威胁。
3. 非营利机构的失信问题在市民社会中,存在着一些非营利机构的失信问题。
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现实困境及对策
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现实困境及对策作者:付诚;王一来源:《社会科学战线》2014年第201411期摘要:公民参与社区治理是近年来国内倡导的一种新型社会治理形式,但在实践中出现了社区治理主体关系不清晰、社区自组织能力不足、公民精神缺失、居民普遍存在“搭便车”行为等现实障碍,公民参与社区治理面临制度困境、组织困境和文化困境。
现阶段推进公民参与社区治理,单纯强调社会政策干预是不够的,必须通过培育社区共同体、重整社区权力体系、提高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组织性、建立协商民主的社区治理机制、构建社区公民精神等,建构一个融社会、经济、政治政策为一体,具有包容性的有利于公民成长的政策体系。
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现实困境公民参与社区治理是近年来国内积极倡导的一种新型社会治理形式。
但由于参与的规范性、制度性建设不够,现实中公民参与社区治理并没有预期的那样乐观,遭遇到了制度困境、组织困境和文化困境。
1.制度困境由于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及治理启动较晚,且政策创新具有典型的“拿来主义”特点,导致这些政策与原有社会运行规则和社会发展现实之间不可避免地发生矛盾和冲突。
从总体上看,我国《宪法》、《物权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物业管理条例》等都鼓励和支持公民有序参与社区治理,并为公民制度化参与社区治理提供了合法渠道,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氛围。
但这并不意味着实践中公民参与的制度渠道必然畅通,当前公民参与社区治理仍然面临着诸多制度困境。
(1)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定位与实践中的错位现实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居委会与法律规定的社区自治组织的地位不符。
《居委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但近年来,为应对日益增加的基层管理任务,各级政府都在强调管理重心下移。
由于相关配套措施不到位,一些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甚至将监管和服务的责任也下放到街道和社区,居委会承担了大量由上级机关布置或交办的不属于自治组织的行政性及指派性工作。
凌蒙初《二拍》中的市民意识与道德批判
凌濛初《二拍》中的市民意识与道德批判
凌濛初的小说《二拍》刻画了两个家庭的故事,这部作品不仅仅是一部纯粹的小说,更是对当时社会现实进行深刻剖析的作品。
在小说中,作者通过对人物的塑造和故事的展开,揭示了市民意识的蜕变和道德批判的重要性。
在这篇文档中,我们将从凌濛初《二拍》中对市民意识和道德的描绘入手,探讨作品中蕴含的深刻社会思考。
一、市民意识的蜕变
《二拍》中描绘的两个家庭在物质生活较为富裕的情况下,却在精神层面产生了种种问题,其中市民意识的蜕变是其中之一。
在故事中,两个家庭的成员逐渐将金钱、地位视为衡量人生价值的唯一标准,追逐物质享受的同时忽视了道德底线。
这种市民意识的蜕变,使他们变得冷漠、贪婪,甚至无视法律和道德的约束。
二、道德批判的重要性
凌濛初在《二拍》中对家庭成员的道德品质进行了深刻批判,通过揭示人物内心的复杂和矛盾,让读者反思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责任和情感。
作品中的一些案例和人物的行为,使得人们看到了贪污腐败、不劳而获等社会现象的严重性。
作者通过对这些行为的揭露和批判,呼吁人们应当崇尚正直、勤勉和诚信,提倡道德勇气和责任感。
三、总结
凌濛初《二拍》作为一部具有社会思考深度的小说,通过对家庭故事的叙述,揭示了市民意识的蜕变和道德批判的必要性。
通过正视现实、思考人性,作品提醒我们应当时刻保持对社会的敏感和对道德的尊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希望读者通过阅读《二拍》,反思自身的行为和态度,提升自身的市民意识和品德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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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社会建构的冷思考刘庆1杨小明2( 1 青岛科技大学校办山东青岛266061;2 青岛科技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山东青岛266061)内容提要:在我国社会转型期,对于建构市民社会不应盲目乐观,应作理性思考。
首先要在社会异质化的同时,加强社会的整合;其次,要冲破“中间阶层万能论”的禁锢;最后,还要处理好市民社会与国家、共同体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市民社会中间阶层社会负功能目前,我国处于从传统到现代的社会转型期,社会的各种结构都发生着不断的分裂与整合,在这一过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中间阶层主导的市民社会成为人们倍受关注的新事物,面对这一尚未成熟的新生事物,我们应在欢呼雀跃的同时,更应作理性的思考。
思考之一,市民社会建构的过程中,在社会异质化迅速发展的同时,一定要加强社会的整合。
改革开放以前,在我国社会结构层面上,空前的社会动员与高强度的社会整合同时进行,社会的同质性程度较高,社会分化相对不足。
相反,改革开放的号角吹响以后,随着我国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及各项政策的频繁出台,我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从自给半自给的产品经济和自然经济社会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转型;从农业社会逐步向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转型;从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型;从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型;从同一的单一性社会向异质的多元化社会转型;从伦理道德社会向法理社会转型。
随着这一社会结构的变化,人们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正是在这一宏观情势下,俞可平认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市民社会正在崛起,他通过几个实例来说明这一点:(1)体制外经济的发展(2)政府权力的下放和职能的转变(3)私人利益得到了承认和鼓励,产权概念开始明晰,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4)个人的生活方式开始远离政治。
“所有这些变迁都表明,个人自由活动的空间已经明显增大,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界限正在变得明晰起来,一个相对独立的市民社会正在中国逐渐显形。
”①新时期,我国社会异质化速度相当快,这当然有利于市民社会建构步伐的加快,同时如果社会整合不力,也会出现市民社会的病态发展,呈现出无政府主义的发展倾向,社会的发展为此付出高昂的成本。
由于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在利益分化基础上形成的各个利益群体的矛盾1刘庆(1974—)山东青岛人,青岛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副主任,主要从事学生党建和学生政治理论的研究。
2杨小明(1980—)山东德州人,青岛科技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辅导员,助教,主要从事政治社会学、政治哲学和学生管理方面的研究。
冲突日渐明显,“必须指出的是,从后发展各国现代化的历史来看,分利集团‘细胞’裂变和畸形发展的速度可以远远高于市场机制的发育速度和市民社会正常细胞发育的速度。
”②由此可能会使社会的弱势群体极易被某些别有用心的社会力量所利用和支配。
异质化的速度一定要与社会机体的承受变迁的能力相适应。
故而,社会异质化的同时,一定程度上的社会整合更有利于市民社会的建构和发展,“现代化正常进程一般是先有社会的分化,然后通过整合来补偿由于分化而造成的秩序脱节和混乱,逐步形成良性循环,使社会获得现代化的动力。
”③在这一整合过程中,发挥政府的积极培育引导功能显得尤为重要。
否则,一个沉溺于“自我膨胀”的市民社会,最终将演变成无法“驯服”的失控的“狼际社会”,现代化被延迟。
思考之二,市民社会建构过程中要冲破“中间阶层万能论”的禁锢。
很长一段时间,人们对于中间阶层的功能美化升级到迷信的地步,大多数学者都希冀在中国培育更大量的中间阶层,认为中间阶层力量的大小是我国社会进步的晴雨表和市民社会建成的一项指标。
这种思维模式是僵化地沿袭了亚里士多德、西塞罗及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的观点。
诚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代化建设中,“我国意义”上的中间阶层确实呈现出更为明显的社会正功能,主要表现在: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示范功能。
如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遵守交易规则,以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规范的形成。
2、现代社会人的价值观念及社会规范的创建引导功能。
如在社会生活中,积极进取,勇于创新,遵纪守法的精神,平和开放的心态,积极前卫的消费意识;在公共生活领域讲文明,讲秩序;积极参与有利于现代化社会发展的社会公共事务;辅助弱势群体,尊重个性选择,以合法手段积累财富,并适时回报社会。
3、社会利益矛盾的缓冲功能。
在社会利益分化加剧,贫富差距日益拉大的社会分层结构中,中间阶层的中立状态下的中间价值给予社会政策的调整以时间,缓和上、下层之间的利益冲突。
“在中间阶层占社会多数时,避免了社会结构的两极分化,缩小了贫富差距,缓和了可能产生的社会对立。
”④一句话,中间阶层推动了现代社会发展,引导社会消费,稳定社会形势,定型社会规范,主流社会价值观。
中间阶层的社会正功能使“培育社会中间阶层,加快市民社会主体的形成和壮大,进而推动市民社会的建构”成为合乎逻辑的选择。
但是,中间阶层并非万能的,盲目迷信中间阶层会导致一些社会不良后果。
中间阶层的大量培育对于我国的政治体制及社会机体的冲击作用会不会引起社会的不稳定呢?中间阶层的社会负功能笔者认为有以下三点:第一,在利益多元化的社会中,政策的制定过程是一个公共选择的过程,“各社会阶层和集团之间并不存在权力和影响的平等分配”。
⑤这种事实的“权力差序”可能导致不平衡的政策趋向。
中间阶层是改革开放的既得利益者,拥有一定的资产,在我国的政治体系的公共决策过程中,能够耗费的起政治参与的成本而积极伸张自己的利益。
相比而言,部分工人和大多数农民无法承受政治参与所需要的成本,其利益表达会部分缺失,只能处于“被代表”的被动地位。
两相比较,会不会出现中间阶层为了本阶层的利益而牺牲下层民众的利益呢?决策的出台是代表了占三分之一强的中间阶层的利益,还是近三分之二的普通民众的利益?政治上的支持又使占有更多资源的中间阶层越来越壮大,中间阶层利用他们的各种资源相互帮助,资本家利用他们的经济权,知本家利用他们的话语权,治本家利用他们的政策制定权,相互借重,而把穷人排除在外,这会导致整个社会在经济上两极分化,引起社会弃儿的心理失衡和社会的动荡。
这些都是要在培育中间阶层的过程中需要加以重视的问题,否则,弱势群体的“临时依附”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
第二,中间阶层对于政策或体系的改革是基于对自己的利益和发展的预期的评估上的,改革能够给其带来更多的回报,改革的步伐会加快,改革的阻力减小。
反之,如果改革不能给其带来更多回报或损害其既得利益,他们就消极改革,甚至阻挠改革,改革的步伐就会减缓甚至停滞,改革的阻力会加大。
利益是政治行为、政治认同、政治支持的深层动因。
这里,中间阶层成了革命与保守二律背反的矛盾统一体。
第三,普遍的社会诉求与社会所能提供的有效诉求渠道形成矛盾。
中间阶层由于经济上的成功必然要求政治上的地位,而政治上为他们提供的利益表达渠道会在一定时间内阙如,甚至一部分有效表达渠道对他们根本就不开放。
这样,中间阶层就不可避免会形成对社会和政治秩序的抵触情绪,甚至开辟新的不合法的利益表达渠道,比如行贿、权钱交易等。
当然,中间阶层的功能弹性比较大,在现阶段的我国,高扬中间阶层的正功能,正确疏导其社会负功能,彰显其社会正效应,更有利于中国特色的市民社会的建构。
其实,中间阶层是一个复合性的概念,其内涵有经济独立性,强烈的职业感,公民意识,政治独立性等特征。
在我国似乎并不存在一个兼容上述四个规定性的阶层实体。
中间阶层,从经济地位,政治地位,社会文化地位上看,他们均居于现阶段社会上层和下层的中间水平,有其独立的阶层品性和社会诉求。
事实上,我国只存在按教育程度、职业、专业、地位、财产、家庭收入、生活消费方式、社会态度、政治倾向及自我认知中的某一个角度来划分出的中间阶层。
要想在我国培育出真正复合意义上的中间阶层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思考之三,市民社会的建构要正确处理好市民社会与共同体,国家的关系。
亚当·塞里格曼说:“尽管市民社会的概念被法国,苏格兰,德国不同的理论做出不同的定义,但是对于所有试图清楚表达市民社会观念的人来说,这样的问题是共同的:私人和公共之间,个人和社会之间,公共伦理和个人利益之间,个人激情和公共考虑之间的相互关系。
”如何克服“公”和“私”之间的矛盾冲突成为市民社会建构中的一个理论核心问题。
“在市民社会中,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其他一切在他看来都是虚无。
但是,如果他不同别人发生关系,他就不能达到他的全部目的,因此其他人便成为特殊的人达到目的的手段。
”“我在促进我的目的的同时,也促进了普遍物,而普遍物反过来又促进了我的目的。
”⑥“公”域的存在仅只为了“私”域的目的实现,“公”域仅具有工具理性,失却了自身的价值理性选择。
事实上,市民社会的建构,难以避免地要对共同体进行消解,其主要表现在:1、市民社会的精神部分地破坏了共同体的精神;2、市民社会的组织结构破坏了共同体的组织结构;3、市民社会以其有机团结的社会整合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共同体的机械团结的社会整合功能,从而极大地降低了共同体存在的必要性程度。
⑦这一消解过程确实也复合了“国家回归社会”的发展趋向,但是在阶级还未完全消亡,“自由人的联合体”尚未实现的历史背景下,特定的共同体——国家或社会组织——的存在还有其必要性。
在我国特定的社会体系下,权利本位社会形成的先决条件是“具有统治权威的国家公共领域支持一个维护公民自主关系的法制体系”,⑧法制化的公共权威是对公共事务行为的规范,也是对于私域权利的保障。
社会在一定程度上的整合更有利于人权的维护和人本身的全面发展。
“中国未来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应该是一种既能保持社会独立性和自主性,又能充分发挥国家作为社会总体利益的代表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协调与控制的‘强国家-强社会’模式。
”⑨决不能偏废国家和社会的任何一个方面,否则社会的发展就是畸形的。
因此,在市民社会的建构中,正确处理共同体的整合功能与市民社会的分化功能之间的关系显得比较重要,不要陷入市民社会的万能神话之中。
事实中的任何事物的产生、发展、衰退和终结都有一个过程,包括公共统治权威。
“根据马克思的看法,时间和历史的概念证明,一切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经历下列这样一些阶段:产生阶段、生长阶段、成熟阶段、衰退阶段和终结阶段。
”⑩社会领域的发展不同于自然科学领域的发展,它充满了复杂性和漫长性。
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市民社会是新时期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适应了生产力的向前发展,但要充分考虑到我国的国情来提出可行的建构方案,以免在建构过程中多走不必要的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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