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

合集下载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自考“语言学概论”串讲讲义第三节词义的聚合一、单义和多义1、只有一个义项的词叫单义词,包含几个互相联系的义项的词叫多义词。

2、词为什么由单义发展为多义:词由单义发展为多义是有各方面根据的。

首先,客观对象间的各种联系是词语多义化的现实基础。

其次,词语的多义化是语言经济原则的必然产物。

3、多义词的多个意义中,最初的那个意义叫本义,其他意义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从本义衍生出采的派生义,也叫引申义。

4、多义词多义和本义可能-致,也可能不一致:多义词的多个意义中,总有一个是某个时期最常用最主要的,这个意义叫基本义。

词的本义和基本义可能是一致的,也可能是不一致的。

比如“生”的本义和基本义都是指一种哺乳动物,它的本义和基本义一致:“兵”的本义是兵器、武器,基本义却是兵士,它的本义和基本义是不一致的。

5、派生义产生的途径就是一般所说的引申。

引申一般都是沿着客观对象间的相关性联系或相似性联系这两个方向进行的,前者的引申方式是借代,后者的引申方式是比喻。

6、一个词虽然可以有几个意义,但在使用中一般不会产生歧义而影响人们的交际。

词语总是在一定的上下文中使用的,特定的交际环境也可以使多义词只体现一个意义。

7、多义词和同音词的区别:二者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是以一个语音形式来表示多个意义。

区别是:(1)多义词的各个意义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同音词的童义之间则没有任何联系,或者原来有联系,随着语言的发展演变,人们已经感受不到这种联系的存在。

(2)多义词是一个词兼有几个互相有联系的意义,是词义的一种聚合方式,而同音词则是两个或几个不同的词,与词义的聚合没有直接的关系。

二、同义词1、同义词指一种语言或方言中意义相同或相近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

2、同义词有哪些特点:(1)同义词是就词语之间的关系而言的,孤立的词语无所谓同义词。

(2)不同词语的词义所概括反映的对象必须是相同的,或者是基本相同的。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自考“语言学概论”串讲讲义第五章语义第一节语义的性质一、语义是语言形式表达的内容1、语义是语言的意义,是语言形式表达的内容。

2、语义包含两方面内容:(1)一是思想,即理性意义;一是情感,即非理性意义。

(2)理性意义也叫逻辑意义或指称意义,是对主客观世界的认识。

在词语平面上,它是与概念相联系的那一部分语义;在句子平面上,它是与判断和推理相联系的那一部分语义。

(3)理性意义是语义的基本要素;非理性意义是说话人的主观情感、态度以及语体风格等方面的内容,一般总是附着在特定的理性意义之上的。

3、为什么说同语言形式的结合是语义的基本特征:(1)在实际生活中,人们还可以利用语言以外的方式(如手势、面部表情等)来传递意义,这些方式都不是语言形式,他们所表达的内容就不算语义。

(2)语义是同语言形式结合在一起的意义。

同语言形式结合是语义的基本特征。

语言形式包括语汇形式和语法形式两类,由语汇形式表达的语义叫词汇意义,由语法形式表达的语义叫语法意义。

4、在各级语言单位中,句子的意义和词的意义具有突出的地位。

人们在用语言来交流思想感情时至少要使用一个句子,句子是言语交际的基本单位,句义是更大单位意义的基础。

5、语言意义与语境意义有什么不同,为什么要区分二者:(1)语言形式所表达的意义有一般与个别、稳定与临时的分别。

一般的、稳定的意义是语言形式本身所表达的意义,通常称做语言意义;而个别的、临时的意义则是语言形式在特定的交际场合和知识背景等语境因素的作用下表达的意义,通常叫做语境意义。

(2)区分这两种不同的意义,是因为以意义为研究对象的语义学只研究语言形式所表达的一般的、稳定的意义,即语言意义,而不研究那些个别的、临时的语境意义。

二、语义的概括性1、为什么说语言形式所表达的意义都是概括的、一般的:概括性是语义的重要属性,无论是词义还是句意都是概括的。

(1)词义是一定的语言社会对一定对象的概括反映。

自考串讲讲义汇总(月更新)

自考串讲讲义汇总(月更新)

第五章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 激励第一节、激励概述激励是激发人的动机,诱导人的行为,使其发挥内在潜力,为实现既定目标而努力的过程。

激励的形成机制表现为个人需求和它所引起的行为,以及这种行为所期望实现的目标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

1、激励模式(根据行为科学的形容,人的需求、动机、行为与满足之间)需求——动机——行为——满足二、激励因素与激励原则1、激励因素是能影响个人行为的某种东西,它对一个人是否愿意做什么事情有重大影响。

激励方式:目标激励、奖惩激励(最常用)、竞赛与评比激励、关系与支持激励、榜样激励。

2、激励原则(美国小克劳德。

乔治)激励原则与方法:目标明确。

提前参与。

从实绩出发。

及时交流。

重在鼓励。

真诚相符。

表扬要坦率、真诚。

化解消极因素。

思想开放。

少批评。

尽可能使人们对工作感兴趣。

不要怕放权。

少威胁。

宽宏大量。

关爱员工。

第二节、内容型激励理论激励理论:内容型理论(1、需求层次理论,马斯洛)(2、麦克利兰,成就需要理论)(3、赫茨伯格,双因素理论)一、需求层次理论(马斯洛)主要内容1、人类的基本需要(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需要)2、人类需要层次之间的递进关系3、人类需要的动态性、发展性与个体差异性二、成就需要理论(麦克利兰)主要内容:1、人的社会性需要并非与生俱来。

2、人类社会性需要的内容(成就需要、权力需要和社交需要)3、有效管理者的需要结构如何强化人成就需要,增进人的成就需要?1、立榜样,树楷模。

2、有目的、有组织、持续地反馈成就信息。

3、改变自我判断3、控制遐想。

三、双因素理论(赫茨伯格)把影响人心理和行为的因素划分:保健因素(不满意因素)和激励因素(满意因素)保健因素的具体内容:管理政策、管理方式、监督方式、工资收入、人际关系、安全状况、生活条件。

提高效率的关键在于使工作丰富化。

一是以组织理论为依据,强调人的需要或不全逻辑。

二是以工业工程为依据,强调人是按照力学原则适应环境,并由经济所激励的。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

2010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串讲讲义汇总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一、法律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具体地说,法律产生的过程直接受到两个直接性因素的影响:1.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

2.奴隶制的出现。

二、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性(简答)1.法律和国家同时产生。

2.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3.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

4.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

5.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三、法律渊源:作为一个专门的术语,就是指用以再现法律的各种具体形式。

四、综观古今中外,法律的渊源主要有下列诸种:1.制定法。

2.叛例法。

3.习惯法。

4.引证法,又称法理法或者法理。

5.宗教法。

6.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

五、根据法律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分为:1.成文法: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宝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形式的法律文件,即规范性文件。

2.不成文法:指国家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条文形式的习惯。

不成文法又称习惯法。

六、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分为:1.根本法:即宪法,它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普通法立法的依据。

2.普通法:泛指宪法以外的所有法律,它根据宪法确认的原则就某个方面或某些方面的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效力低于宪法。

七、根据法的内容分为:1.实体法:从实际内容上规定主体和权利和义务的法律。

2.程序法:为了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制定的关于程序方面的法律。

如: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

八、根据法律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分为:1.一般法:凡是在一国领域内对全体居民和所有的社会组织普遍适用,而且在它被废除前始终有效的法律。

2.特别法:凡在一国的特定地域内或只对特定的主体或在特定的时期内有效的法律。

九、根据法律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分为:1.国际法: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

2.国内法:国内法的主体主要是该国的公民和社会组织。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自考“语言学概论”串讲讲义第八章语言和心理第一节语言和思维的关系一、语言是思维的最重要的工具1、思维与语言的关系:思维起主导作用,思维决定语言。

2、为什么说语言是思维最重要的工具:语言不但是一种符号系统,也是一种心理现象。

语言和心理的联系表现在语言与思维的关系上,思维和思想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广义的思维既包括想的过程,又包括想的结果。

语言是思维最重要的工具,思维的各个方面都离不开语言。

二、先有思维还是先有语言1、先有思维还是先有语言有三种意见:(1)思维和语言有各自的发展过程,二者不是一回事,也没有多少关系。

(2)语言和思维是同时发生的,而且由于坚持思维只能在语言的基础上才能进行,所以如果一定要分出先后,那么甚至应该先有语言后有思维。

(3)思维是先于语言发生的,语言出现前,人类就有了思维,甚至直到出现语言之后也存在着不需要语言参与的思维活动。

2、关于思维先于语言的三方面证据:一是从人类的系统发生学;二是从人类的个体发生学;三是从大脑受到损伤,丧失了语言能力或思维能力的病理现象,以及先天聋哑人的思维状况来推测语言和思维的产生过程。

三、语言和思维是否相互对应1、思维的分类:感性思维(狭义的感性思维只指直观思维,广义的包括表象思维)、抽象思维(包括概念、判断、推理)、发散思维。

抽象思维一定需要语言参与,其他两种类型的活动不一定借助语言来进行。

2、思维和语言在范围和功能的对应问题上不应绝对化:一是除了肯定抽象思维需要在语言的基础上进行外,应承认非抽象思维也不是完全没有语言参与的;二是既要肯定抽象需要语言作为工具,也不能绝对地说语言就是抽象思维惟一的工具;三是即使说抽象思维就是使用语言进行曲的思维,也要承认语言和思维毕竟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现象,它们具有不同的功能和范畴,不能完全等同。

3、语言与抽象思维的区别:语言和思维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现象,它们具有不同的功能和范畴,二者不能完全等同起来。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20200618194956).pdf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20200618194956).pdf

2010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串讲讲义汇总龙耒为你整理第三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一、法制的概念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含义:1.法制是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所确立的法律和制度。

2.法制包括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的实施。

3.法制的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

4.法制的目的在于维护统治阶级和统治所必必不可少的法律秩序。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这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正反两个方面怕经所作的科学总结和概括。

三、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四个方面是统一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1.有法可依: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

2.有法必依: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

3.执法必严: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条件。

4.违法必究: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保证。

四、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割的,它们都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都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

在整个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它们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关系具体表现为:(论述)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

①从社会主义法制的产生来看,它是随着社会主义民主的产生而产生的。

②从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和内容来看,有什么性质的民主,就有什么性质的法制。

③从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和发展方向来看,同不不能离开民主。

2.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障。

①社会主义法制把民主作为人民斗争的胜利成果,系统地、明确地、具体地记载和固定下来,以确认民主、宪法和法律则是确认民主的基本手段和主要形式。

②社会主义法制通过本身的指导作用,向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和公民指明,怎样做是符合民主要求的,怎样做是违反民主要求的,从而保证社会主义民主的正确实现。

③社会主义法制通过惩罚各种违法和犯罪行为,维护人民民主权利,以捍卫民主。

总之,必须把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建设结合起来。

离开民主讲法制,法制就失去依据;离开法制讲民主,民主就失去保障。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自考“语言学概论”串讲讲义第三章语汇第一节语汇的性质一、语汇的含义1、语汇:语汇是语言结构系统的一个要素,包括“词”和“语”两部分。

“词”是最小的音义结合的能独立使用的语言单位:“语”是由两个以上词构成,但意义比较凝固,又经常作为一个整体单位使用的固定词组或熟语性的语言片段。

2、语汇和词有何不同:语汇也可以叫做词汇,但说词汇容易被误解为只是指“词”,而词在语法上有专门的定义。

语汇作为语言学的术语是一个特定的集合概念,是词和语的汇集,它是指一种语言中全部词和语的整体,或者指特定范围的词语的集合体,而不能指具体的一个一个的词或词语。

3、怎样理解语汇的含义:(1)语汇是一种语言中词和语的总汇,是语言建筑材料。

一种语言可以包含成千上万个词或几百个固定词组,如“天、地、山、水”“胸有成竹、一箭双雕”“中华人民共和国”等,但是这些具体的词和固定词组不叫语汇,只能叫词或语。

(2)语汇也可以指-个人或一部著作所使用的词和固定词组的总汇。

如“鲁迅的语汇”“莎士比亚的语汇”“《红楼梦》的语汇”等等。

4、语汇的作用:(1)语汇是语言的建筑材料。

没有语汇,“语言”这座大厦将无从建起。

(2)使用语言必须使用语汇,语音就是词语的发音,语法是关于词语组合的规则,语文的基础是词语的意义。

(3)一种语言语汇越丰富,表现能力就越强;个人掌握的语汇越多,越有利于表达思想。

二、语汇的性质和特点1、语汇的性质和特点:(1)语汇在产生时既有任意性又有理据性。

(2)语汇在表达上既有普遍性又有民族性。

(3)语汇在发展中既有活跃性又有稳定性。

2、为什么说语汇在产生时既有任意性又有理据性。

(1)任意性是指任何语言的词语,特别是意义单一的词,发什么音表什么义在初始阶段大多是任意的,词语和命名的事物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2)理据性是指语言中有相当多词语,其音义之间也有-定的联系,特别是“同源词”和“复合词”。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D1、X理论—Y理论(美国麦格雷戈)2、不成熟—成熟理论(美国阿吉里斯)3、有关人性的四种假设(美国沙因)A、经济人假设B、社会人假设C、自我实现人假设D、复杂人假设二、领导特质理论(素质理论)是指从领导者的性格、生理、智力及社会因素等方面寻找领导者特有的品质或应有的品质的理论。

1、早期特质理论(生理特质、个性特质、智力特质、工作特质、社会特质)美国学者吉赛利五种激励特征:对工作稳定性的需要;对金钱奖励的需要;对指挥权力的需要;对自我实现的需要;对职业成就的需要。

八种品质特征:创造与开拓;指挥能力的大小;自信心强弱;是否受下级爱戴和亲近;决断能力强弱;成熟程度高低;才能大小;男性或女性。

2、物质理论的新发展美国德克兰优良品质(个性、想像力、行为、信心、)三、领导行为理论1、领导作风理论(勒温)类型:1、专制式的领导作风2、民主式的领导作风3、放任自流的领导作风2、领导方式理论(利克特)类型:1、专制——权威式2、开明——权威式3、协商式4、群体参与式3、领导四分图理论(斯托格弟和沙特尔)领导方式:A、低组织低关心(效果最差)B、低组织高关心(是以人为中心)C、高组织低关心(是以工作任务为中心)D、高组织高关心人(一种理想的领导方式)4、管理方格理论(美国布莱克和穆顿)领导方式类型:贫乏型领导(1,1)任务型领导(9,1)中间型领导(5,5)俱乐部型领导(1,9)战斗集体型领导(9,9)5、领导行为连续统一体理论(坦南鲍姆和施米特)四、领导权变理论1、领导权变模型理论(菲德勒)是指领导者在不同的条件下,如何选择领导方式,以期达到理想的领导效果的理论。

影响领导效果好坏的因素:1、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关系2、工作任务结构3、职位的权力2、路径——目标理论(加拿大埃文斯)A、领导过程:确认需要——建立目标——报酬与目标的关系——支持与帮助——绩效与满足——双方目标的达成B、目标设置C、路径改善D、领导方式:指令型、支持型、参与型、成就型3、领导生命周期理论[领导寿命循环理论](科曼)工作行为:表示领导者用单向沟通的方式关系行为:表示领导者用双向沟通的方式成熟程度:表示下属对成就感的向往高工作低关系:表示下属的平均成熟程度处于不成熟阶段(命令式的领导方式)高工作高关系:表示下属的成熟程度初步进入成熟阶段(说服式领导方式)低工作高关系:表示下属的成熟程度进入较成熟阶段(参与式领导方式)低工作低关系:表示下属的成熟程度发展到成熟阶段(授权式领导方式)第三节领导方式一、领导方式的类型领导方式是领导者在领导活动过程中下属的态度和行为的具体表现,是领导过程中领导者、被领导者及其作用对象相结合的方式。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20200618194914).pdf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20200618194914).pdf

2010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串讲讲义汇总龙耒为你整理第七章商法一、商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商人、商业组织和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商法与民法的区别:1.调整对象上,商法调整的完全是财产关系,且均为双务有偿关系;民法既调整财产关系,又调整人身关系,且其财产关系中有偿与无偿、单务与双务并存。

2.法律制约程度上,商法对商行为的要求具有相当的灵活性,形式上也多样化,一切取决于市场流转的客观需要;而民法地民事法律行为的要求则比较严格,形式也比较单一。

3.归责原则上,商法较多地承认无过错责任原则,并有不断增多适用的趋势;民事责任中则以过错原则为主,虽有无过错责任、公平原则的适用范围,但限制较多。

4.规范形式上,商事习惯在商法规范的形成和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而民法虽也有成文法和习惯法之分,便成文法的地位远远超过习惯法,并正形成较稳定的格局。

5.从国际性上看,商法的国别差异愈来愈小,并已形成国与国之间较多的商事公约;相比之下,民法则具有较强的地域性、民族类性和传统性。

三、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四、董事负有如下义务:1.竞业禁止的义务;2.董事有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的义务;3.董事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私利,也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其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董事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也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5.董事除依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6.董事执行职务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如有违反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负有赔偿义务。

7.董事参与决策因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负有赔偿义务。

五、董事会是有限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由董事3-13人组成,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2010年10月自考中国古代文学史串讲讲义

2010年10月自考中国古代文学史串讲讲义

中国古代文学史串讲讲义第四章屈原和楚辞四、结构、语言方面的特点。

《离骚》是我国古代篇幅最长的抒情诗。

1.全诗都围绕着诗人忠贞不渝的故国情感和追求崇高理想九死不悔的精神这个中心来谋篇布局。

诗作分为前后两个部分,一实一虚,回环往复,抒情写志通彻淋漓。

后一部分多重奇幻境界的描述,又使诗章跌宕起伏,使思想情感得到了尽情挥洒。

2.在形式和语言方面,屈原既采用了民歌形式,也汲取了散文的笔法,成为一种句式长短不拘、韵句散语相间的新的文学表现形式。

同时,他开始构创了长篇巨制。

《离骚》后半表现诗人的思想活动,往往设为主客问答,铺排描写,这种形式特点对后来汉赋的形成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离骚》语言丰富多姿,草木鸟兽纷至沓来,双声叠韵比比皆是。

诗人还吸收方言入诗,增强了楚辞的地域特色。

第四节屈原的其他作品1.《九歌》识记:《九歌》篇目。

《东皇太一》、《云中君》、《湘君》、《湘夫人》、《大司命》、《少司命》、《东君》、《河伯》、《山鬼》、《国殇》、《礼魂》,共11篇祭神歌曲,除《礼魂》为组曲通用的送神曲外,每首歌曲都主祭一神。

理解:《九歌》内容。

在民间祭神歌舞的基础上加工创作而成,祭神的同时,也寄托着屈原的身世之感和规讽之意。

《九歌》所祭之神包括主司天、地、人的各路神灵,司天之神如东皇太一神、云神、日神;司地之神如湘水神、河神、山神;司人之神如命运之神等。

简单运用:《九歌》艺术表现的特点。

一、屈原在《九歌》中既写出了神的灵异,更写出了神的“人性”,神性和人性统一在一起。

二、叙写神灵的活动和神灵的情感,描绘神灵的环境和气氛,本就是一种清新幽渺的境界。

再加上作品侧重描摹神灵之相思、人鬼之空恋,造就了奇特瑰丽、色彩斑斓的艺术境界。

2.《九章》识记:《九章》篇目。

《惜诵》、《涉江》、《哀郢》、《抽思》、《怀沙》、《思美人》、《惜往日》、《橘颂》和《悲回风》。

简单运用:《九章》的风格。

《九章》这组诗歌并非写于一时一地,就其主题而言,大体与《离骚》相同,但在艺术表现上则大不相同:《离骚》把激越跳动的情感和奇幻的想象夸饰融合在一起,浓墨重彩、波澜壮阔;而《九章》则是直抒胸臆,让奔放的激情直接倾泻,文笔较为朴素。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自考“语言学概论”串讲讲义第九章语言学的应用第一节语言学的应用问题一、语言学的应用研究有别于语言学的理论研究,但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又是密不可分的:(1)语言的理论与语言学的应用应该分开。

专家研究的语言语义规则跟中小学生学的语法、语汇知识相去甚远;而有些语言应用方面的实际工作不需要太专门的理论。

(2)二者又密不可分。

语言学的本体研究与语言教学的应用研究始终相互依存、紧密联系,有时甚至很难区分哪些是语言学的理论研究,哪些是语言学的应用研究。

一方面在很长的时间里并不区分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另一方面也不存在纯粹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

语言学作为理论是根据语言应用的扩大而生产的,作为应用又一定需要能够解决应用中所遇到的问题的某种理论。

二、虽然先有语言学研究后才有语言学的应用,但应用的结果实际上也能推动语言学的研究:语言学的应用或应用语言学是指把语言学研究的理论成果转化为应用成果。

这样,从某种意义上说,理论当然是要走在应用前面的。

语言学的应用有赖于语言研究的成果,但反过来可以成为语言学研究的动因。

事实上常常是先有了某种应用上的需求,才推动了语言学研究朝这个方向更深入迅速发展。

一方面就语言学研究的整体情况看,几乎所有的语言学分支学科都是随着语言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才产生的;另一方面还存在着语言的应用已经走在前面,而语言学研究却迟迟跟不上的情况。

比如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信息处理成了紧迫要求,而语言学的理论准备和相关研究却很不充分。

三、语言学的应用或应用语言学当然有特定的学科范围,但语言学的应用领域实际上又是十分广阔的。

应用语言学以语言教学为主,还应该包括语言学在其他科学技术和社会生活的更大范围内的实际应用,如词典学、翻译学、言语矫正学等。

1、本体语言学或理论语言学是指只涉及语言本体现象的研究,而所有跟语言本体以外的现象沾边的研究叫做应用语言学。

2、传统上最狭义的应用语言学只指语言教学。

2010年10月自考《中国法制史》串讲讲义

2010年10月自考《中国法制史》串讲讲义

自考 2010 年《中国法制史》串讲讲义课程介绍一、课程的设置、性质及特点《中国法制史》,全称为中国法律制度史,是法学中的一门基础学科,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

它既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门必考科目,也是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必考科目,因此,它在我国的法学教育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本课程的性质及特点:1.中国法制史是一门专门研究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演变及其规律的学科。

它的研究对象包括中国历史上各个时期比较重要的法律思想、立法和司法活动等在内的各种法制现象及其发展规律。

2.中国法制史是一门交叉学科。

它是法学与史学的交叉。

作为史学,它的基本功能是呈现历史的真相;作为法学,它是一门基础性、理论性的学科,有助于我们通过历史上的各种法律现象来认识法律的一般规律。

因此,要学好中国法制史,必须要把法学理论与史学知识结合起来。

二、教材的选用本课程选用的教材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指定教材《中国法制史》,该书由王立民教授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2008 版)。

三、章节体系全书按照朝代顺序分为 17 章,起止范围是从传说中的三皇五帝时代一直到革命根据地时期。

分别是:中国法的起源与夏商的法律制度——西周的法律制度——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秦朝的法律制度——汉朝的法律制度——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隋唐的法律制度——五代十国与宋朝的法律制度——辽、西夏、金和元朝的法律制度——明朝的法律制度——清朝的法律制度——太平天国的法律制度——晚清的法律制度——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制度——北洋政府的法律制度——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制度——根据地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一、历年真题的分布情况《中国法制史》近年考题的分值分布情况如下:章节2008 年 10 月2009年 1月2009 年 10 月2010年 1月总计第十六章18189651第二章12134938第七章1959235第五章4184531第四章5416530第十三章947929第十四章9121628第十七章7117126第三章518721第十一章1121721第八章1111316第六章0321015第一章227314第九章11529第十五章24118第十章03227第十二章00325总结:(1)第十六章(南京国民政府)、第二章(西周)和第七章(隋唐)占分值比例最大,是考试的重点章节。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20200618194932).pdf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20200618194932).pdf

2010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串讲讲义汇总龙耒为你整理第九章刑法一、刑法:是国家制定的关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者适用何种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法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它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鲜明体现,是统治阶级实现其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

二、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4日通过方案对刑法进行了修改。

修订后的刑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三、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四、我国刑法的惩罚性任务和保卫性任务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而可分割的。

五、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3.罪刑相适应原则。

六、罪刑法定原则从其基本内涵出发,派生出四项有关的要求:1.排斥习惯法;2.反对不定期刑;3.禁止使用类推;4.刑法的效力不溯及既往。

七、所谓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包括三种情况:1.犯罪行为和结果都不能发生在我国领域以内;2.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领域以内,而犯罪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以外;3.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领域以外,而犯罪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以内。

八、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以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们国刑法,但是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至于我国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我国领域以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则均应适用我国刑法。

九、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除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者外,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至于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我国公民犯罪的问题,如果所犯之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其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且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也应受处罚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

十、不论是我国公民或外国人,凡是在我国领域以外犯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应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按照我国刑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20200618194920).pdf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20200618194920).pdf

2010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串讲讲义汇总龙耒为你整理第十章刑事诉讼法一、诉讼: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为解决案件而依法进行的活动。

诉讼可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二、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2.公、检、支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4.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5.保证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6.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追诉;7.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三、刑事诉讼法:指国家制定的关于刑事诉讼活动所应遵循的原则、制度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四、对刑事案件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律负责。

五、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

被告人是聋、哑、未成年人以及被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六、刑事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不起诉,或中止审理,或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对于享有外效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要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九、职能管辖:又称部门管辖,它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的权限划分,是解决三机关的职责分工问题。

十、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通供。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20200618194944).pdf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20200618194944).pdf

2010年10月自考市场调查串讲讲义汇总
第十三章广告调研
一、选择题
1、一个好的广告效果分析系统遵循的原则。

(1)具有测量有关广告目标的手段;
(2)在每个具体的实验之前,必须明确实验的结果将如何得以运用;
(3)必须提供多方面的测量手段,因为单一的测量手段一般不能评定广告的效果;
(4)必须建立在人们对信息的反应上,包括对广告的接受程度,理解程度,以及具体的行为反应;
(5)应该考虑到广告刺激是否不止一次的暴露;
(6)应该提供一定的控制手段,来避免广告中出现任何的偏差;
(7)能够考虑到样本的特性
(8)能够证明测量的信度和效度
2、广告效果分析的理想程序(多):①确定测量的手段②确定测量的广告形式③检验的是广告效果,还是整个商业活动的效果④确定测量的因素
3、事前测试程序:①消费者审查;②广告组合测试;③生理学方法(眼动仪、皮肤电反应测试、速视器、脑电波的分析)
4、事后测试的方法:①再认测试②回忆③销售测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0年10月自考串讲讲义汇总(9月24日更新)自考“语言学概论”串讲讲义第一章语言和语言学第一节语言的客观存在形式一、什么是语言1.言语交际是一个编码和解码的过程:人与人之间的交际行为实际上是一个涉及到:(1)社会问题、文化问题、哲学问题和逻辑问题。

(2)心理生理问题。

(3)物理问题的非常复杂的过程。

有人从通讯理论的角度把这样一个过程称为编码和解码的过程。

从说话人的一方来说是一个编码过程,从听话人的一方来说是一个解码过程,这些活动过程都是客观存在的。

2.语言的客观存在形式和人的主观认识的关系:语言的客观存在形式和主观认识并不完全等同。

语言学家研究的只是经过语言学家主观概括和不同程度上理想化和简单化了的语言。

所以语言学研究的过程就是一步步地使我们的主观认识更接近客观事物和客观现象真相的过程。

二、口语和书面语1.书面语和口语的关系:(1)口语和书面语是语言的两种客观存在形式。

口语是语言的口头存在形式,书面语是语言的书面存在形式。

(2)口语是第一性的,书面语是第二性的,也存在只有口语而没有相应书面语的情况。

(3)两者在多数情况下一般是基本一致的,也就是基本的语汇和语法结构是一致的。

严重的言文脱节现象在现代社会是维持不下去的。

(4)书面语既不是口语绝对忠实的记录,也不是口语机械的复制品。

书面语一般不记录口语交际时的辅助手段,如表情、手势、体态、口气等,但要补上一些省略以后就会影响理解的成分。

因此,书面语是经过加工、提炼和发展了的口语的书面形式,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5)书面语反过来影响和促进口语的发展。

由于书面语克服了口语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局限,就有可能积累起比口语更丰富的词汇,更精密复杂的语法结构,更多样化的表达方式,从而促进口语向前发展。

2.书面语产生的重大社会历史意义。

(1)它克服了口语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缺点,使得人类社会经验和知识的积累速度大大加快,范围也不断扩大了。

(2)书面语的产生被世界各国视为文明史的开端。

3、研究语言应首先研究口语,决不能因重视书面语而忽视口语,更不能认为书面语是语言研究的惟一对象或主要对象。

三、民族和语言1.为什么说语言虽然是民族的重要标志,但不是最可靠的标志:(1)民族和语言的关系在任何时候都不能绝对化。

在现代社会,同一个民族使用不同语言,或几个民族使用同一种语言的现象很多,所以,一个民族一种语言的定义已经不再适用。

(2)确定“民族”根本的标准是“共同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由此产生的民族认同感”。

2.为什么不能单凭“相互理解程度”来区分语言和方言:西方一些语言学家把“相互理解程度”作为区分方言和语言的惟一标准的观点把复杂问题简单化了,是某些西方语言学家大国主义、实用主义的表现。

四、语言和种族1.语言和种族有没有必然联系,为什么?(1)语言和种族没有必然联系,因为全世界从生理学的角度能确定的种族为数不多。

(2)语言和种族并不是没有一点联系,特别是就语系而言,两者之间的联系还是比较明显的。

(3)语言和种族没有必然联系的根本原因: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不是一种生理现象,是后天获得的,不是先天遗传的。

五、语言的客观存在形式和语言研究1.语言的客观存在形式多种多样,因而语言研究的角度也是多种多样的。

2.但要形成一门现代意义上的科学,首先必须要明确研究对象,这样才能形成自己完整的理论体系和方法论体系。

第二节语言的性质一、语言和言语1、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的《普通悟言学教程》开创了20世纪现代语言学的新局面,使语言学成为一门现代意义上的真正的科学。

2、语言和言语的概念是由索绪尔提出的。

(1)他认为语言是言语活动中社会成员约定俗成共同使用的部分,是均质的,是言语活动的社会部分。

(2)言语是具有个人特色的,异质的,是言语活动的个人部分。

语言是有规律可循的,而很难在言语中找到规律。

(3)因此,语言学的对象应该限于有内在一致规律并且成系统的语言,而排除无规律可循的言语因素。

3.索绪尔严格区分语言、言语的目的是要纯化语言学的研究对象,这在一门科学发展的某个特定的历史阶段是完全合理和必要的。

4.语言和言语的区别:(1)“语言”和“言语”是从口头交际活动或者说从言语活动这样的社会现象中区分出的两个因素。

语言是使一个人能够理解和被别人理解的全部语言习惯,是言语活动中社会成员约定俗成共同使用的部分,是均质的,是言语活动的社会部分。

而言语是个人“说话”的具体的行为和结果,在每个人的发音、用词和使用的句子结构等方面体现出个人的特色。

(2)“语言”是从言语活动中抽象出来的全社会约定俗成的一个均质的系统,有内在的一致的规律,而“言语”很难找到内在一致的规律。

5.找出下划线上的词,哪些是语言学术语中的“语言”,哪些是“言语”:(1)这部作品的语言很美。

(2)言语无味,面目可憎。

(3)社科院语言研究所。

(4)亚洲语言研究。

(5)须向人民学习语言。

(6)言语必须接近民众。

答:言语:(1)(2)(5)(6)语言:(3)(4)二、语言符号1.语言符号包括声音实体和约定俗成的意义两方面,它们好像一张纸的正反面一样。

是无法分开的。

必须贯彻语言符号声音和意义相结合的原则。

2.索绪尔给语言符号的物质实体创制的术语叫能指;给语言符号所指的意义内容创制的术语叫所指。

3.语言符号的特点有:任意性、强制性、可变性、离散性、线条性。

4.什么是语言符号的主要特点?语言符号的主要特点是任意性和线性。

(1)任意性:①任意性是指语言符号的物质实体和意义内容之间没有必然的理据关系。

语言符号是音义结合体。

音和义的结合是任意的,它们之间没有什么必然的、本质的联系,也就是说,它们的结合是不可论证的,完全是使用语言符号的社会自然形成的习惯。

②语言符号的任意性只是就其单纯的初始符号而言的,是就绝大多数的符号的特性而言的。

极少数的符号,如拟声词,可以说不完全是任意的。

至于复合符号,那是另外一个问题。

复合符号是由单纯的初始符号人为地根据一定规律组合而成的,所以原则上不是任意的,而是有理据的,有道理可讲的。

③语言符号的任意性不是说人人可以任意给事物或现象命名,可以任意使用或创制语言符号,或语言符号都是任意的,都是没有理据的,而应该理解为单纯的初始的语言符号的物质实体和意义内容之间没有必然的理据关系。

(2)线性。

指在交际中语言符号只能一个跟着一个依次出现,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延伸,决不能在同一时间里说出两个符号。

5.语言符号的强制性和可变性;(1)强制性:语言符号在同一社会、同一时代,对使用同一种语言的每一个社会成员来说,是不能任意改变的。

(2)可变性:同一社会在不同时代,语言符号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变化而变化,但是,这种变化是在十分缓慢的情况下进行的,一般人不易觉察,甚至根本觉察不到。

6.说明语言符号的离散特征和线性特征:(1)语言符号是离散的,可分解的,并且在时间这根轴上是成线性排列的。

(2)语言符号的线性特征使离散的语言符号有可能组合成大小不等的语言单位,组合成连续的语流。

组合单位的成员之间,整个语流的各个部分之间就有可能形成各种关系,产生各种相互影响。

因此,语言符号的离散特征和线性特征在供人们使用时有相当大的灵活性,可以根据需要将音义结合稳定的词语组合成长短不等的任何单位,用来传达任何信息和思想感情,对语言系统的结构特点有重大意义。

(3)语言符号的离散特征和线性特征使人类有可能用有限的符号传递和表达无限多的思想和情感。

三、语言系统1.语言的系统性:(1)语言不是一堆互相之间没有联系,互不相干的独立存在的符号,而是各种不同的语言符号根据严密的组织规律,分层次组织起来的,不同单位之间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系统”。

(2)语言系统是由语音系统、语汇系统、语法系统、语义系统等于系统组合而成的。

这些子系统下又有不同层次的更小的子系统。

(3)语言系统各个子系统的系统性是有明显差异的,其中语音系统的系统性最强。

2.语言系统的相对封闭性和相对自主性:相对性指整个语言系统是在封闭状态下运转的,在一般情况下不依赖外界因素的支撑,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

在此基础上,索绪尔严格区分了内部语言学和外部语言学,而特别强调内部语言学研究。

相对自主性就是语言系统内部的现象和现象之间的规律都可以通过语言系统本身来加以解释,而不需要向外界去寻找解释的理由。

3.语言系统的层次性:语言系统的系统性和层次性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最小的语言单位是与语素;最小的可以自由运用的语言单位是词;最小的交际单位是句子;最大的交际单位是语篇。

4.组合关系的含义:组合关系体现为一个语言单位和前一个语言单位或后一个语言单位,或和前后两个语言单位之间的关系,也体现在互相关联的语言单位组合而成的整体之中,又叫句段关系。

5、聚合关系的含义:在同一个位置上可以互相替换出现的各个语言单位处在互相可以联想起来的关系中,因而聚合成为一个类。

这种关系称为聚合关系,又叫联想关系。

现在一般认为聚合类是句法功能相同或相近的功能类,如词类。

语言单位在线性语链中总处于一定的位置,能在同一个位置上出现的语言单位处在共同的组合关系之中,具有共同的句法功能。

例如:他在看小说我在煮开水你在干什么他们在讨论明天去什么地方张老师在批改学生的作文聚合类不限于词类,也包括比词大或小的语言单位的类,如短语的聚合类或功能类,句子的聚合类或功能类,语素的聚合类。

6.语言符号的聚合关系和组合关系:(1)聚合关系是在组合关系中体现出来的,或者说是在组合关系中分析出来的,而组合关系又体现为聚合类的线性序列。

所以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是有机地统一的,是不可分割的。

(2)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好像几何学中的横轴和纵轴,我们可以用这两个轴来说明词在语言结构中的地位。

组合关系④我们⑤爱⑥祖国①我们爱祖国大家讲卫生②大家讲卫生他学英语③他学英语①②③三个句子中的每个词依次出现,各自形成横向的组合关系,④⑤⑥三栏内的词,分别可以在主语、谓语和宾语的位置上互相替换,各自形成纵向的聚合关系第三节语言学一、语言学1.为什么语言是客观存在的,而语言学家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研究?(1)尽管“语言”是客观存在的,但不同的学者对“语言”的主观认识可以不同甚至大不相同。

客观事物和客观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但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却只是对客观世界的能动的主观反映,这种反映当然有客观依据,不过也掺杂了各种主观因素,并且还可以有不同的观察角度、不同的研究目的等,因此两者完全是两回事。

(2)客观语言现象本身实际上是浑然一体的,并且还跟参与交际的各方、周围的社会环境等分不开。

语言学家为了研究这种社会现象不得不根据研究的目的和现有的研究手段对研究对象加以切割分析,然后再进行综合。

(3)语言现象是一种社会现象,它具有鲜明的地区性,历史性和民族性,客观上是不同质的,不是静止的,一成不变的,而是永远处在发展演变的过程之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