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马威:反避税规程应增对企业保护条款
新《个人所得税法》反避税条款研究
新《个人所得税法》反避税条款研究一、综述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跨国公司和国际间的交流日益频繁,避税行为也开始愈发猖獗。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行为,完善税收法律法规,各国纷纷进行了税收改革。
新版《个人所得税法》中增加的反避税条款成为了此次改革的重点之一。
新《个人所得税法》中反避税条款的规定,旨在打击利用逃避税收为目的的避税行为、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行为,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权益。
本文将对新《个人所得税法》反避税条款进行详细解读,并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其实施效果,以期对今后的税收实践提供参考和借鉴。
新《个人所得税法》反避税条款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反避税的定义,即避免或者减少税收负担的行为;二是规定了反避税的适用范围,包括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各种所得;三是提出了反避税的构成要件,包括没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等;四是规定了反避税的具体措施,如对转移定价进行合理调整、加强了对跨境支付信息的审核等。
新《个人所得税法》反避税条款实施以来,对于打击跨境逃避税行为、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税务总局统计,2018年至2022年,全国税务机关共查处涉嫌逃避税案件万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万人。
各级税务机关还通过推进税法宣传、加强反避税调查、建立协查协作机制等方式,提高了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和遵从度。
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部分企业在进行跨境交易时,为了满足合理的商业目的、减少税负而采取了一些避税安排,如将利润留在境外、利用税收协定等方式。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国家的税收利益,也削弱了税收法律法规的有效性。
1. 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出台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所得税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应运而生。
本文将重点研究新《个人所得税法》中反避税条款的相关规定及其对税收征管的影响。
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出台背景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的改革开放。
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反避税规定及其完善
2009-369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国际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避税行为已成为各国税务管理面临的棘手问题之一,引起了各国政府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的极大关注与重视。
我国加入WTO以后,以金融交易、技术交易、劳务交易、无形资产交易为代表的新型跨国交易行为越来越多,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避税与反避税面临严峻挑战。
一、《企业所得税法》中关于反避税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借鉴国际惯例,在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中制定了八个条款,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了对企业和关联方税务管理的规定,对防止关联方转让定价也做了明确规定,同时还增加了许多新的制度,如成本分摊、预约定价、资本弱化、受控外国公司、一般反避税条款、核定程序及对补征税款加征利息等。
《企业所得税法》不仅在内容上更加丰富,而且在法律层面上也扩大了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反避税调查和纳税调整的外延范围,标志着中国的反避税制度更加规范化和系统化。
(一)转让定价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利用转让定价避税是外资企业在我国避税的最主要手段,一般是境外关联企业控制境内企业的购销权,高价进、低价出,将应在我国境内体现的利润转移到境外,人为地减少境内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法》对关联方交易的转让定价规定:一是明确关联企业可以共同研发无形资产并进行成本分摊;二是明确引入国际通行的预约定价协议;三是首次在实体法中把转让定价税务管理从外资企业扩展到内资企业;四是明确了关联企业须就其关联交易进行纳税申《企业所得税法》内容摘要:各国的税法和税收制度很难在内容和标准上达到完全一致,从而使跨国纳税人在避税方面有机可乘。
本文介绍了《企业所得税法》中有关反避税的规定,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我国反避税措施的建议。
关键词:反避税 企业所得税法Abstract: Inconsistency in tax laws and tax systems in various countries may offer a chance forcross-border taxpayers to avoid taxes. This paper introduces related provisions concerning anti-tax-avoidance in the 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 of the PRC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on im-proving anti-tax-avoidance measures in China.Key words: Anti-tax-avoidance 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张 蹇(浙江财经学院法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18)反避税规定及其完善中的70 2009-3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报的义务。
新《个人所得税法》反避税条款研究
新《个人所得税法》反避税条款研究在中国,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一直是一个社会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一些高收入者通过各种手段采取避税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益。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中国政府于2024年修改了《个人所得税法》,新增了一系列反避税条款。
首先,对于高收入者的避税行为,新《个人所得税法》增加了一些税收监控措施。
例如,规定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大中型企业等提供给个人的收入信息,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并对报送的信息进行核对。
这样一来,税务机关可以及时发现高收入者的避税行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其次,新《个人所得税法》对高收入者的非法避税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加大了对违法避税行为的处罚力度。
例如,对于明知应当申报纳税而故意避税的个人,可以被处以罚款,并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套取减税、免税款项的,除了要追缴应纳税款外,并可能被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此外,新《个人所得税法》还对一些避税行为进行了具体的禁止。
例如,禁止将企业的收入以个人名义获得,然后通过一些手段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禁止个人以损失、费用等名义通过虚构借款、套取借款等方式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对于上述行为的违法所得,税务机关可以予以追缴,并可能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然而,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反避税条款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反避税条款在具体操作上还存在一定的难度。
如何界定高收入者的避税行为、如何确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等问题,需要税务机关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进行调查和核对。
其次,反避税条款的执行需要加强法律意识和纳税意识的培养。
在社会各界普遍缺乏法律意识和纳税意识的情况下,反避税条款的效果难以得到充分的发挥。
综上所述,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反避税条款对于高收入者的避税行为有一定的遏制作用。
该条款的出台反映了国家对于税收公平的追求和对于避税行为的打击态度。
然而,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反避税条款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需要税务机关加强对高收入者避税行为的监控和处罚,并积极引导全社会加强法律意识和纳税意识的培养,以进一步提高避税行为的侦查效果和整体税收征管水平。
第7章其他反避税法规及措施
第7章其他反避税法规及措施在税收领域,反避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
为了防止纳税人通过各种手段规避税收义务,许多国家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措施来加强对反避税的打击。
除了前六章介绍的各种反避税法规和措施外,本章将介绍其他一些重要的反避税法规及措施。
1.信息交换协议:为加强国际合作打击跨境避税,许多国家之间签订了信息交换协议。
这些协议要求税收机关之间共享有关纳税人的信息,以便更有效地找出那些试图通过跨境资金转移避税的行为。
信息交换协议的签署和执行对于遏制跨境避税行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反避税审查:许多国家都设立了专门的反避税审查机构,负责对涉嫌避税的案件进行调查和审理。
这些机构通常由税务部门、法务部门和执法机构组成,他们对涉嫌避税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全面调查,以便揭示他们的避税行为,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3.报告实体:一些国家要求企业向税务部门报告其在海外的收入和资产情况,以便税务机关对其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
这种报告实体的设立可以有效地控制企业通过境外资金转移来避税的行为,增加税务部门对企业的监管能力。
4.跨境税收合作:为了遏制跨境避税行为,许多国家之间签署了税收合作协议。
这些协议要求合作方之间互通信息,共同打击跨境避税。
通过建立跨国税收合作机制,各国能够更好地合作,共同防范和打击跨境避税行为。
5.加强执法力度:为应对日益复杂的避税手段,一些国家加大了对避税行为的打击力度。
他们加强了对涉嫌避税的企业和个人的监控,增加了执法力度,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更加严厉的惩罚。
这些措施对于有效防范和打击避税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
6.避税行为公开化:为增加避税行为的曝光度,一些国家要求企业披露其税收情况,包括支付的税款、报告的利润等信息。
这样一来,纳税人和公众就可以更容易地了解到企业的避税行为,从而增加了监督和遏制避税行为的能力。
总之,避税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各国政府需要加强合作,制定更加严格的法规和措施来共同打击避税行为。
通过加强信息交换、设立反避税审查机构、加强执法力度等手段,可以更好地防止和打击避税行为,为国家的税收秩序和公平提供保障。
会计事务所恶性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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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税人避税行为的国际化,促使国际避税越来越普遍。 从供求关系的角度分析,纳税人面对这么大的利益诱惑肯定会想方设法 的去减少税负,但又由于自身专业知识有限,所以会咨询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面对纳税人给出的巨额报酬,也会铤而走险为纳税人提 供税务咨询和避税方案! 如果禁止会计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税务咨询服务,纳税人面对的国际社 会的压力,还有市场的竞争,利润减少了,市场优势减少,那么企业也 就很难再维持下去。从会计师事务所的角度考虑,没有了税务咨询这个 高额的报酬服务,事务所也很难再维持下去,所以两者会一拍即合,继 续为避税也就是不合法的节税而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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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毕马威让政府一年损失10多 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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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近两周来,美国司法部联邦检察官介入了对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的调查,因为根据美国参议院犯罪调查委员会的调查,该事务所涉嫌 兜售非法避税方案,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这些避税“秘籍”使毕马 威几百个客户少缴纳了10多亿美元的税收。 1991年,美国会计行业调整职业规则,规定会计师在进行税务咨 询时,可以从为客户省下的税额中提成,这极大地促进了避税业务的 兴起,各大会计师事务所争先恐后的开发避税业务,除了会计公司的 开发热情,来自纳税人的需求也把这一市场催生的一片兴旺。 避税方案的大行其道,给政府税收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据美国财 政部估计,非法避税每年使政府损失达100多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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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例中,毕马威等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开发、销售非法的避税方 案,实际上就是逃税方案,与纳税人一起谋取巨额利润,是表面合法, 实际违法的避税
毕马威:反避税规程应增对企业保护条款【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行为是指在形式上不为法律所禁止,但是实质上与法律的精神相违背。
常见的避税行为包括:企业把高价值的无形资产以低于市场价格的形 式转移到低税负国家,转而向国内企业收取高额的特许权使用费,并将 这些费用在国内税前列支。或者,企业在境外低税负国家设立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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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马威:反避税规程应增对企业保护条款【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针对企业实施的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而获取税收利益的避税安排,国税 总局近日拟定了《一般反避税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以下 简称《规程》),并公开征求意见。《规程》对一般反避税管理做出了具体 指引,包括哪些避税行为是管理重点、避税安排的主要特征等,再次引 起业内对一般反避税管理的关注。 一般反避税主要是相对于特别反避税条款的一般防范性的规定,其并 不针对某一特定的行为类型,而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通过要件描述, 涵盖违反立法意图的所有避税行为,以免挂一漏万的措施。 5 年来,企业避税手段日趋隐蔽,《规程》能否更好地促进我国的反避 税管理工作?对企业会有什么影响?税务专家对《规程》有何建议? 《财会信报》记者就此专访了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亚太区国际税主管合 伙人赵希尧先生。 反避税管理条款更加细化 《财会信报》:有人称,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和商 业模式发生深刻变革,企业利用税法漏洞进行避税筹划和实施避税行为 的情形越来越多,方式越来越复杂,安排越来精巧妙,而且日趋隐蔽, 您怎么看待企业的避税行为?您能否举例说明企业常见的避税形式。 赵希尧:这里所说的避税和逃税是两个概念。逃税是违法的,而避税
是与税务利益相关就认为企业有避税嫌疑,就显得比较严苛。合法降低 税负是企业管理层的职责。在有主要商业目的的支撑下,企业有权利对 其安排进行调整,选择最低税负的模式进行筹划。仅仅因为企业从某个 安排中获得税务收益不应成为启动一般反避税调查的标准。 另外,二者措辞的不同,与其说是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发生 不一致,更像是对《税法实施条例》作出了更明确的解释,因为《企业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在这一点规定得不清楚。 如果一个交易具有若干的主要目的,既包括合理的商业目的也包括税 务目的,这样的安排按照《规程》将有可能落入一般反避税的执行范 围。 建立相对独立的审查机制可减少企业顾虑 《财会信报》:在衡量某种安排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不是避税时, 地方税务机关可能依据一般反避税管理规程要求企业提供证明材料。鉴 于地方税务机关主张适用一般反避税条款的案例有不断增加的趋势,业 内曾经建议设立一个有非税务官员参与的反避税案件审查委员会,对过 度扩大一般反避税的适用范围起一定的制衡作用,以保证一般反避税条 款适用公正性。目前这一建议似乎没有被采纳。对此,您对建立独立的 反避税审查机制持什么看法? 赵希尧:《规程》赋予了税务机关较大的权力,可以在税法没有明文
一般反避税规则
一般反避税规则反避税规则是指国家为了遏制和规范纳税人通过各种手段逃避税收的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这些规则的目的是防止个人和企业通过滥用税法漏洞、虚假报税、跨国转移定价等方式逃避税收,维护税收公平和社会公正。
下面是一些一般的反避税规则内容:1. 反避税立法规定国家通过立法对反避税进行规范和约束。
制定适用于各类纳税人的一般性反避税规定,如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等,重点防范和打击涉及虚假报税、偷漏税款、偷逃关税、跨国转移定价等行为。
2. 反避税审查与稽查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报税行为进行审查和稽查,通过核实纳税人的账目、发票、合同等财务记录,查证其报税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对于发现的涉嫌避税行为,可以进行专项稽查,完善税务机关的监管能力,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3. 知情人报奖制度为了加大查办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一些国家实施了知情人报奖制度。
这个制度鼓励人们向税务机关举报涉嫌逃税行为,如果举报属实并取得重大突破,可以获得举报奖励。
这种制度可以有效发动群众力量,提高反避税工作的效果。
4. 建立国际合作机制由于跨国避税问题的复杂性和全球性,各国之间需要建立和加强国际合作机制,共同打击和预防跨国避税行为。
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全球论坛等国际组织起着重要的协调和引导作用,推动各国间信息交流、合作与协调。
5. 数据信息采集和共享税务机关可以依法采集和监控纳税人的财务信息,对涉嫌避税行为的疑点进行审查和核实。
同时,税务机关还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机制,与其他部门和机构进行数据的交换和共享,加强执法合作,提高查处避税行为的效率和准确性。
6. 加强税收宣传和教育税务部门通过加强税收宣传和教育,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法律意识和纳税合规意识。
向纳税人普及税法基本知识,告知纳税人遵法纳税的重要性和意义,指导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减少避税行为的发生。
总之,反避税规则是国家为了防止和打击避税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反避税立法讲解内容
反避税立法讲解内容1. 引言避税是指通过合法手段来减少纳税人需要缴纳的税费的行为。
在全球范围内,许多跨国公司和富豪利用税法的漏洞和不完善之处进行避税,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国家或避税天堂。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国纷纷制定了反避税立法,以防止跨国公司和个人通过合法的手段逃避纳税义务。
本文将对反避税立法进行详细讲解,包括立法目的、内容和执行机构等,旨在加深对反避税立法的理解和认识。
2. 反避税立法的背景与目的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公司和个人可以更轻松地在国际间进行资金流动和利润转移。
这些行为让许多国家的税收收入大幅减少,给国家财政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国开始制定反避税立法,旨在防止跨国公司和个人通过合法的手段逃避纳税义务,并增加税收收入。
反避税立法的目的主要包括:•减少税收失衡:防止跨国公司和个人通过利用税法漏洞来减少或逃避纳税义务,减少税收失衡现象。
•增加税收收入:通过防止避税行为,增加税收收入,提高国家财政收入水平。
•维护税收公平:确保所有纳税人都按照同样的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维护税收公平原则。
•促进国际合作:通过反避税立法,促进各国之间的合作,打击跨国避税行为。
3. 反避税立法的内容反避税立法的内容主要包括:3.1. 关注国际税收透明度为了防止跨国公司和个人通过跨国税规划和利润转移来逃避纳税义务,许多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提高国际税收透明度。
这些措施包括:•签署税收信息交换协定:各国之间签署税收信息交换协定,共享各自税务信息,防止利润转移和逃税行为。
•推行全球税务透明度标准:各国倡导实现全球税务透明度,要求跨国公司披露其在各个国家的纳税信息和利润分配情况。
•增加国际税收合作力度:各国加强合作,共同打击跨国避税行为,提高国际税收合作力度。
3.2. 加强反逃税调查和惩罚为了保证反避税立法的有效执行,许多国家提高了对逃税行为的调查和惩罚力度。
这些措施包括:•建立专门的反避税调查机构:各国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调查和追踪涉嫌逃税的个人和企业。
毕马威税案
毕马威税案一、毕马威避税事件回放从 2002 年开始,毕马威就开始陷入避税调查的漩涡,一拖就是三年。
其间,他选择了不断为自己辩解,希冀能够得到一个有利于自己的裁决。
直到今年 6 月 16 日,他才低下了他那高昂的头 : 公司通过官方网站向媒体表示公司将对从 1996 年到 2002 年期间提供的非法避税服务负责,同时还对该不法行为给美国国库造成 14 亿美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表示歉意。
据介绍,大约从 1996 年开始,毕马威开始集中了不少人力和财力大力推进避税产品。
据了解,这些产品大致可以分为四类,分别是最为常用的债券相关发行溢价结构解决方案、外国杠杆投资项目、离岸投资组合策略和公司贡献战略组合策略。
按照 IRS 的认定,其中前三类产品涉及的许多规则属滥用或非法避税手段。
最后一类仍在审议之中,尚未定性。
毕马威声称,在 2002 年前已经全部停止此四类产品的推销。
毕马威最早是在 2002 年 7 月和美国第六大会计师事务所博德豪 (BDOSeidman) 一起被起诉的。
当时 IRS 刚刚解决普华永道的避税争端,又起诉这两家会计公司销售给客户的避税方案违法。
据行业内部人士透露,一般开发一种新的避税规划需要 2 ~ 5 个月的时间,此后会计公司可以从避税额中获得 10% ~ 40 %的金额作为报酬。
2003 年 6 月, IRS 又公布了一些邮件表明毕马威违规向客户销售一种税务屏蔽工具超过一年时间。
此后不久,公司某部门的一位高级经理就自己拒绝向客户推荐避税产品而被公司解雇一事向法院提起诉讼。
毕马威方面否认了上述经历的说法。
在 2003 年 11 月的一个听证会上,毕马威被指出进行大规模推销避税产品Blips (即债券相关发行溢价结构解决方案)。
根据调查的结论,这种产品的使用仅一年时间就让政府少了 10 多亿美元的税收收入。
毕马威表示为此已经中止了对于几种有争议产品的营销行为。
除了服务于企业客户外,毕马威还向一些高级经理人提供个人避税方案。
反避税调查工作计划方案
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跨国公司在我国投资日益增多,关联交易也越来越频繁。
然而,部分企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逃避我国税收,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
为维护国家税收权益,打击关联交易避税行为,特制定本反避税调查工作计划方案。
二、工作目标1. 提高税务机关对关联交易避税行为的识别和查处能力;2. 减少关联交易避税行为对国家税收的影响;3. 保障国家税收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工作内容1. 制定反避税调查方案:根据关联交易避税行为的特征,制定反避税调查方案,明确调查范围、调查对象、调查方法等。
2. 开展关联交易风险识别:通过分析企业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关联交易合同等资料,识别关联交易风险,重点关注以下方面:(1)关联交易金额较大或者类型较多;(2)存在长期亏损、微利或者跳跃性盈利;(3)低于同行业利润水平;(4)利润水平与其所承担的功能风险不相匹配;(5)与低税国家(地区)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6)未按照规定进行关联申报或者准备同期资料;(7)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8)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低于12.5%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9)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税收筹划或者安排。
3. 开展特别纳税调查:对存在关联交易风险的企业,开展特别纳税调查,重点关注以下内容:(1)企业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合理;(2)企业关联交易成本分摊是否合理;(3)企业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是否合理;(4)企业关联交易信息是否真实、完整。
4. 加强与国际税收合作:与我国税务机关开展国际税收合作,共同打击跨国关联交易避税行为。
5. 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关联交易避税行为的识别和查处能力。
四、工作步骤1. 制定反避税调查方案,明确调查范围、调查对象、调查方法等。
2. 开展关联交易风险识别,对存在关联交易风险的企业进行初步筛选。
毕马威解读《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
毕马威解读《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解读: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作者:毕马威中国发布时间:2017-03-29摘要继2016年6⽉底中国转让定价合规性管理法规出台之后,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国税总局”)于2017年3⽉28⽇发布了⼤家翘⾸以待的《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的公告(2017年6号公告)。
管理办法将OECD在BEPS中的⼯作成果,特别是有关⽆形资产的内容整合进了中国的税务法规。
它同时整合了中国过往关于⾃⾏调整和对外⽀付的法规,并在法规中对转让定价调查中的⼀些常见惯例进⾏了明确。
随着6号公告的推出,纳税⼈能够更加清楚地了解税务机关在转让定价调查中的关注点,6号公告也为转让定价调查调整机制带来⼀定的明确性。
我们预见未来的中国转让定价调查⼯作将⽇益规范化。
同时,与以往的法规仅关注⽀付费⽤的合理性相⽐,6号公告的法规在特许权使⽤费及劳务费⽤的合理性监管上,有双向性的特征,引⼊了对收取费⽤合理性的监管条例。
这也为中国税务机关开展⾛出去企业的转让定价管理⼯作埋下了伏笔。
主要内容管理办法替代了《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国税发【2009】2号⽂)中的第四章、第五章、第⼗⼀章和第⼗⼆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转让定价跟踪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跨境关联交易监控和调查的通知》(国税函【2009】36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特别纳税调整监控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境外关联⽅⽀付费⽤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6号),并将⾃2017年5⽉1⽇起施⾏。
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共62条,可以归纳为以下⼏⼤部分:特别纳税调查6号公告将企业所得税法第六章所涵盖的所有特别纳税调整情况都列⼊了可调查范围,其中包括转让定价,资本弱化,受控外国企业和⼀般反避税。
反避税立法讲解
反避税立法讲解目录:1. 引言2. 反避税立法的背景3. 反避税立法的目的与原则4. 反避税立法的主要内容5. 反避税立法的意义与影响6. 总结1. 引言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增加,避税行为日益突出,给国家税收收入造成了巨大损失。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并维护税收秩序,各国纷纷采取了反避税立法的措施。
本文旨在对反避税立法进行详细讲解,包括其背景、目的与原则,主要内容以及意义与影响。
2. 反避税立法的背景随着全球化的加速推进和金融市场的日益复杂化,跨国公司和个人之间的财务活动变得更加频繁和复杂。
这给避税和逃税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大规模的避税行为不仅影响国家税收收入,还可能破坏公平竞争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各国纷纷采取行动,制定反避税立法来应对这一问题。
3. 反避税立法的目的与原则反避税立法的目的是规范财务行为,防止跨国公司和个人利用法律漏洞、财务结构、税务规则的差异等手段进行非法避税行为。
其原则主要包括公平原则、透明原则、合规原则以及效率原则。
公平原则要求个人和企业在纳税方面应享有平等的待遇;透明原则要求各方的财务活动和税务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地公开;合规原则要求纳税人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合法的税务优化;效率原则要求税务管理部门在执行反避税立法时要高效、协调地处理税收事务。
4. 反避税立法的主要内容反避税立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税务规范、税收信息交换、利润调整、反避税监管等方面。
税务规范主要涉及制订或修订税务法律法规,提高税收征管能力,减少避税空间。
税收信息交换通过合作与协调机制,在各国税务机关之间共享和交换纳税人的财务和税务信息,以便彼此相互了解,协助监管。
利润调整则是通过设定国际间关联企业的转让定价规则,调整利润的分配,以避免滥用跨国公司间内部定价的方式来避税。
反避税监管则是加强针对跨国公司和高净值个人的税务稽查与监督,打击非法避税行为。
5. 反避税立法的意义与影响反避税立法的实施对于国家税收收入的增加、税收秩序的维护和社会公平的确立具有重要意义。
反避税条款的要点
反避税条款的要点1. 啥叫反避税条款啊?就好比说,有些有钱人通过各种复杂手段来少交税,这可不行!就像你努力工作赚钱交税,他们却想尽办法逃避,这多不公平!反避税条款就是要对这种行为说“不”!比如有人把资产偷偷转移到低税率地区,这就是在避税呀。
2. 反避税条款能让税收更公平啊!大家都在一个规则下交税,凭啥有人能特殊?这就好像跑步比赛,都得沿着跑道跑,不能有人抄小道。
像那些通过关联企业来不合理转移利润的行为,就会被反避税条款盯上!3. 你知道吗,反避税条款还能保护国家的税收利益呢!要是都随意避税,那国家的钱从哪来呀?比如说一些跨国企业故意做假账来避税,这可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啊!反避税条款就是保护我们大家的“钱袋子”。
4. 反避税条款可不是说着玩的!它是有力度的!这就跟警察抓坏人一样,敢避税就会被抓。
像那些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过度筹划的人,小心被反避税条款制裁哦!“嘿,别乱来啊!”5. 你想想,反避税条款多重要啊!不然大家都乱套了。
就像玩游戏没了规则,那还怎么玩?有人通过设立空壳公司来避税,这肯定不行,反避税条款就来管管!6. 反避税条款是为了维护经济秩序呢!不能让避税行为扰乱市场。
好比在市场里,大家都要公平竞争,不能有人偷偷作弊来减税。
比如一些企业和个人通过隐蔽的手段逃避纳税义务,反避税条款就来整治。
7. 反避税条款也是保障我们普通人权益的呀!要是都让那些有钱人避税成功,那我们普通人不是亏了?比如说某些明星通过阴阳合同来少交税,这种行为多可恶啊,反避税条款就该好好管管他们!8. 哇,反避税条款的作用可真大!能让税收环境更干净。
就好像给脏水进行过滤一样。
像那些利用复杂架构来避税的,反避税条款可不会放过他们!9. 总之,反避税条款是非常必要的!没有它可不行!我们要支持反避税条款,让税收更加公正合理!让那些想避税的人无机可乘!。
从毕马威等会计公司的避税案谈税收筹划的发展方向
从毕马威等会计公司的避税案谈税收筹划的发展方向作者:杜世海来源:《北方经济》2009年第06期从2000年起,毕马威这个世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会计公司就处于风口浪尖之上,因为美国联邦税务署(IRS)开始对其进行避税调查,时隔5年,在免予刑事指控的基础上,毕马威将承担尚未商定的高额罚金和巨额的民事诉讼。
在此之前,会计咨询业巨头安达信已经解散,其他的规模较大,在国际上比较有影响力的会计公司都或多或少地受到IRS的避税调查或起诉,毕马威到底会不会成为下一个安达信呢?一般说来,“避税”一词的一般意义就是在不违反税收法律的前提下,通过个人或企业活动的巧妙安排,来减少税负。
所以,纳税人有权选择不同的税收政策来达到税后收益最大化的目的,会计公司向企业推销避税产品也是正常的。
但现在的问题是各国会计公司推销的税收筹划产品都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筹划。
用户按照产品的指导进行操作并不违反法律,但作为提供产品的会计公司自身却有触犯法律的嫌疑,要承担很大风险。
所以,在世界各国对避税行为处罚日益严厉的浪潮下,会计公司要避免所提供的产品有抵触法律的可能性,注意规避自身的避税风险。
的确,毕马威为了拓展收入,在避税产品的开发上采取了冒进的策略,这加剧了企业的运行风险,造成了公司举步维艰的现状。
任何法律都会有或多或少的漏洞,税法也不例外。
针对同一规定,可能产生不同的理解,这都有可能造成无意或有意地减少纳税人的税负。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会计公司也正是利用这些漏洞来提供产品的,但是,这仅是避税行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筹划。
通过税收筹划,造成了经济利益在政府、一般企业或个人及会计公司之间的不同分配,也就影响了资源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的不同分配。
据统计,从1996年到2002年期间,仅毕马威公司提供的避税服务给美国的国库带来14亿美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作为政府。
它为私人部门提供公共产品,所以从私人部门收税来维持其管理职能。
一般企业或个人为了达到税后收益最大化的目的,不惜花费巨资来购买会计公司推销的避税产品,如果这些产品可以通过联邦税务署的审查,那么他们将获得预期的收益,如果不幸没有通过审查,那么他们可以利用法律手段来向会计公司索赔,也不会受到太大损失。
【老会计经验】毕马威避税案和解协议获认可
【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
【老会计经验】毕马威避税案和解协议获认可
据美联社消息,负责会计业巨擘毕马威(KPMG)避税案的律师表示,KPMG已与由一间律师事务所负责提出集体诉讼的275名前客户达成了调解方案。
而联邦法官也初步认可了这个价值2.25亿美元的和解协议。
由于本案涉及许多前KPMG客户在全国范围内的地方法院和联邦法院提起的诉讼,联邦法院检察官批准了KPMG的延迟起诉请求。
上述起诉涉及KPMG在1996年~2002年向601名富人兜售的4种避税方案。
美国国税局称这些避税方案帮助纳税者逃税多达2.5亿美元之巨。
与联邦检察官达成的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就是针对以上4种避税方案。
根据协议,KPMG承认上述避税方案违法并同意支付4.56亿美元罚金,不过虽然代价不菲,可只要KPMG遵循协议的条款就能避免诉讼之虞。
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
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一般反避税规则
一般反避税规则反避税规则是国家用来防止企业和个人利用各种手段逃避纳税义务的一系列法律和制度。
通过设立反避税规则,国家能够保障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防止经济失衡以及公共财政缺口的出现。
以下是一般的反避税规则的相关参考内容。
1. 法律规定:国家通过立法来规定反避税的相关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和界定了逃税行为和相应处罚。
比如,明确规定逃税行为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或行政处罚等。
2. 合理确权: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明确申报和确权所有收入,包括各类收入和资产的来源、性质和金额,确保所有纳税义务都被纳入税收体系。
同时,税务机关要对纳税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和核实,减少虚假申报和隐瞒收入的行为。
3. 预防逃税行为:税务机关通过监管和信息收集,预防逃税行为的发生。
例如,通过税务系统的建设和信息共享,实现对纳税人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符合规定的税务行为。
4. 跨境税收合作:国际上普遍采用信息交换和合作的方式,对跨国企业和个人的跨境税务行为进行监管和规范,减少利用跨境避税行为。
如签署双边或多边税务协定,处罚跨国企业和个人的避税行为,加强税收信息交换合作等。
5. 关联交易规则:通过设立关联交易规则,防止企业通过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来进行利润转移和避税行为。
关联交易规则要求企业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必须按照公平市场价值进行定价,并对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6. 反逃税查询权:税务机关拥有相应的调查和查询权力,可以要求企业和个人提供相关税务信息和财务记录。
税务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纳税人的税务申报进行复核、核查和审计,确保纳税人的申报真实性和合规性。
7. 惩罚措施:针对违反反避税规则的行为,国家可以采取不同的惩罚措施。
这包括行政处罚、罚款、刑事责任追究等,力图对违规行为形成有效的威慑作用,保护税收的合法权益。
总之,反避税规则的出台和执行是保障税收公正、合理和有效的重要手段。
通过设立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以及强化对纳税人的监管和审计,可以有效防止企业和个人利用各种手段逃避纳税义务,保障国家财政的健康发展。
反思毕马威“恶性避税”事件论税收筹划与避税的界定
反思毕马威“恶性避税”事件:论税收筹划与避税的界定作者:朱广瑜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1年第08期摘要:近年来,税收筹划成为我国理论界、实务界研究的一个热点,但对于税收筹划与避税的概念界定存在认识上的差异。
本文以毕马威“恶性避税”事件为背景,反思税收筹划与避税的界限,并总结讨论二者的关系。
关键词:毕马威税收筹划避税据统计,全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总营收的1/3 来自于税务服务。
税务服务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税收申报,二是税务规划。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许多知名的大公司为了降低总税率,提高利润,便聘请专业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税务策略规划。
会计师事务所利用其专业税务知识,结合各公司实际,想尽一切办法创造出多种避税措施,具体有增加可税前列支的慈善捐赠支出、将主要发生税额的业务部门转移出税负高的国家等,最终形成最优化税务策略,这种大规模的避税使公司报表利润大幅增加,刺激其股价上扬。
根据美国国会调查报告,自1997年开始,毕马威便以“积极的市场策略”营销其避税产品服务,共计给350位左右的富豪提供了服务,并赢得大约1.24亿美元的赢利。
毕马威推销的四种避税产品包括债券相关发行溢价结构、外国杠杆投资项目、离岸投资组合策略等。
美国国会调查促使毕马威于2005年6月16日公开承认,其部分前合伙人在税务服务上有不法行为,滥用规则、利用税务漏洞为客户营销避税产品,造成美国国库约14亿美元的损失。
同年8月26日,毕马威公开承认向客户出售“恶性避税”服务,并同意支付4.56亿美元。
涉案的8名前税务合伙人和1名律师受到起诉,至此,毕马威事件尘埃落定。
毕马威等事件的发生让我们重新审视税收筹划与避税的界限。
无论是国内学者还是国外学者,都遇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 那就是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关系。
作者认为: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投资、股利分配等活动中涉税事项的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轻税负以实现财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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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马威:反避税规程应增对企业保护条款针对企业实施的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而获取税收利益的避税安排,国税总局近日拟定了《一般反避税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并公开征求意见。
《规程》对一般反避税管理做出了具体指引,包括哪些避税行为是管理重点、避税安排的主要特征等,再次引起业内对一般反避税管理的关注。
一般反避税主要是相对于特别反避税条款的一般防范性的规定,其并不针对某一特定的行为类型,而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通过要件描述,涵盖违反立法意图的所有避税行为,以免挂一漏万的措施。
5年来,企业避税手段日趋隐蔽,《规程》能否更好地促进我国的反避税管理工作?对企业会有什么影响?税务专家对《规程》有何建议?《财会信报》记者就此专访了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亚太区国际税主管合伙人赵希尧先生。
反避税管理条款更加细化
《财会信报》:有人称,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和商业模式发生深刻变革,企业利用税法漏洞进行避税筹划和实施避税行为的情形越来越多,方式越来越复杂,安排越来精巧妙,而且日趋隐蔽,您怎么看待企业的避税行为?您能否举例说明企业常见的避税形式。
赵希尧:这里所说的避税和逃税是两个概念。
逃税是违法的,而避税行为是指在形式上不为法律所禁止,但是实质上与法律的精神相违背。
常见的避税行为包括:企业把高价值的无形资产以低于市场价格的形式转移到低税负国家,转而向国内企业收取高额的特许权使用费,并将这些费用在国内税前列支。
或者,企业在境外低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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