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银行的组织、结构和体制模式
投资银行学
投资银行学期末重点第一章投资银行概述1、投资银行在各国的称谓也不尽相同。
美国和欧洲大陆一些国家称之为投资银行,以英国为主英联邦国家称之为商人银行,在日本和我国则被称为证券公司或券商。
2、商业银行:是指专门从事兼并、收购与某些筹资活动的投资银行。
3、我国投资银行的分类是:五个等级,十一个小类。
4、简答或多选。
投资银行的功能:1)媒介资金供需,与商业银行相似,投资银行也是沟通互不相识的资金盈余者和自己短缺者的桥梁,它一方面是资金盈余者能够充分利用多余资金来获取收益,另一方面又帮助资金短缺者获得所需资金以求发展;2)构造证券市场,投资银行在辅助构建证券一级市场方面发挥了以下作用:咨询,承销,分销,代销,私募,在二级市场上发挥的作用有:做市,委托,价格发现;3)优化资源配置,首先,投资银行通过其资金媒介作用,使国家整体的经济效益和福利得到提高,促进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其次,便利了政府债券的发行,保障经济的稳定发展,第三,投资银行帮助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促进了经济效益的提高,第四,投资银行的兼并和收购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生产的社会化,第五,投资银行促进了产业的升级换代和经济结构的进步;4)促进产业集中,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生产的高度社会化必然会导致产业的集中和垄断,而产业的集中和垄断又反过来促进了生产社会化向更高层次发展,从而进一步推动经济的前进。
第二章投资银行的历史演变和发展趋势1、从投资银行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投资新航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关系可以分为银证分业型和银证混业型两大类。
2、美国于1933年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确立了分业型的投资银行体制。
《格拉斯.斯帝格尔法》的主要内容:第一,商业银行可以买卖和持有美国联邦政府和联邦政府机构发行的公债,经批准之后,也可以购买一些州的地方债券;第二,商业银行做多可以用自有资本的10%进行股票和其它非债券证券的买卖,但是它们必须经过独立的证券评级机构评级;第三,绝不允许商业银行动用其存款去进行除上述两项规定之外的证券投资活动;第四,商业银行通过信托业务,可以代理客户进行证券投资很证券买卖。
投资银行监管及发展模式
一、投资银行监管主体的层次总体而言,投资银行的监管可以分为三个层次:1.隶属于政府的证券监管部门的集中监管2.自律组织对证券业本身的管理3.投资银行的内部监管投资银行的内部监管也就是投资银行自身对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政府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的监管属于投资银行的外部监管。
政府监管和自律监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两者之间存在着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关系。
政府监管和自律监管的区别是:(1)性质不同。
(2)监管依据不同。
(3)监管范围不同。
(4)两者采用的处罚不同。
政府监管和自律监管的联系有:(1)监管目的一致。
(2)自律组织在政府监管机构和投资银行之间起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3)自律是对政府监管的积极补充。
(4)自律组织本身也须接受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管。
二、各国监管主体和法律环境美国是集中立法管理体制的典型代表,主要依靠政府监管机构的集中监管。
美国对证券市场和投资银行的监管有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它的主要证券管理法规主要有1933年的《证券法》、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1940年的《投资公司法》等。
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是全国统一管理投资银行等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经营活动的最高监管机构,它在美国主要地区建有分支机构。
它根据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设立,直接隶属于国会,独立于政府,对美国全国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券商和投资公司实施全面监管。
英国实行自律管理体制,其主要特点是政府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实行以自律管理为主,辅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体制。
长期以来,英国对投资银行的监管主要依靠第二层次的自律组织,而第一层次的政府监管功能基本上处于虚置状态。
但是,近年来英国也有逐渐采取集中监管的趋势。
传统的英国自律管理体制是自律型监管的典型模式,其包括:(1)英国证券自律监管系统。
(2)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系统。
(3)立法管制在我国,改革开放后到1991年4月以前,对证券经营机构(投资银行)的管理相当混乱,基本上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各地分行会同各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协调与管理。
简述投资银行的业务模式
简述投资银行的业务模式
投资银行的业务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承销业务:投资银行帮助企业发行证券,如股票、债券等,并通过承销证券获得佣金收入。
2. 并购顾问:投资银行为企业提供并购、重组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并从中获得顾问费用。
3. 项目融资:投资银行为企业提供项目融资服务,帮助企业获得资金支持。
4. 风险投资:投资银行投资于初创企业或高成长企业,从中获得投资回报。
5. 资产管理:投资银行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帮助客户管理资产,获得管理费收入。
这些业务模式相互关联,形成了投资银行的核心业务。
投资银行通过提供专业的金融服务,帮助企业和投资者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和风险管理。
当今世界上投资银行的监管体制主要有哪几种类型
当今世界上投资银行的监管体制主要有哪几种类型?试对其进行比较和分析。
你认为我国应采取那种监管体制,依据是什么?当今世界上投资银行的监管体系主要有三种:一是国家集中统一监管体制,二是自律型监管体制,三是中间型监管体制。
三种监管体系各自有各自的特点,有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各国根据各国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当地的经济状况选择适合自己国家的监管体制。
一、国家集中统一监管体制国家集中统一监管体制(简称集中型监管体制)是指国家通过制定专门的法律,设立隶属于政府或直接隶属于立法机关的全国性证券监管机构对投资银行业进行集中统一监管,而各种自律性组织,如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等只起协助性作用。
这种监管体制以美国、日本、韩国等国为代表。
中国目前投资银行业的监管体制也属于这种类型。
这种监管体制的特点在于集中的监管对于投资银行的监管相当的严格,有着国家的权威来约束投资银行的市场行为,另外拥有一趟完整严密的专门性法律来约束投资银行的行为,具有绝对意义上的权威性和控制力。
这样可以稳妥的进行市场经济下金融市场的控制,防止大范围的因为金融主体的自私的牟利行为尤其是作为市场上最活跃的投资银行的经济行为而引起的经济的巨大波动。
它具体的优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1、具有统一的证券法律和专门的法规,使证券行为和投资银行业务活动有法可依,提高监管的权威性。
以法律形式的市场经济行为的控制,对于市场上参与证券和投行业务的投资银行提供了强有力的约束。
例如,可以防止投行因为恶意炒作而引起证券市场上证券价格的巨大波动,从而也可以有力的避免因为虚拟资本的过度炒作而引起实体经济的频繁波动和受损。
2、有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能公平、公正、严格地发挥监管作用,防范市场失灵情况出现。
市场经济虽然是最有利于资源配置的,但是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失灵的状态不可避免。
但是作为政府,出台尽量可以维持经济稳定的政策和法规,这样有利于尽量减少市场经济因为市场失灵而带来的危害,从而维持经济的稳定发展。
现代投资银行业结构与体制
证监会地方派出机构
机构设置 9家地方证券监管局(包括天津、沈阳、上海、济
南、武汉、广州、深圳、成都和西安) 2家直属派出机构(北京和重庆) 25家地方特派机构 主要职能: 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咨询机构日常监管 查处监管对象,从业人员和投资者的 违法和违规
行为 查处本区域内破坏市场秩序行为 处理和调解有关投诉、举报、纠纷和争议
中国期货业协会(补充)
会员大会
会长办公室
理事会 秘书处
党 委 办 公 室
会 员 部
培 训 部
研 究 部
合 规 调 查 部
资 格 考 试 与 认 证 部
信 息 技 术 部
投 资 者 教 育 部
纪 律 委 员 会
申 诉 委 员 会
研 究 发 展 委 员 会
信 息 技 术 委 员 会
期 货 分 析 师 委 员 会
— 2000.6 《金融服务与市场法》 — 2009.7.8 《改革金融市场》白皮书
以日本金融监督厅为最高管理层的政府 监管模式
一、投资银行业的监管主体
以行业协会与交易所为主的自律管理模式
证券商协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监督 — 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 — 日本 在二战结束以后仿照美国的体制 — 英国 逐步从基本的自律管理向政府主导和自律管 理相结合的模式转换
信息的权利; 4. 有权按规定暂停或恢复上市证券的交易; 5. 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有权按规定限制或禁
止特定证券投资者的证券交易行为;
6. 建立符合市场监管和实时监控要求的计算 机系统和专门监管机构。
证券交易所
对会员的监管 1. 制定会员管理规则; 2. 严格管理会员的会籍和交易席位; 3. 监督管理会员的自营业务; 4. 制定会员经纪业务细则并实施监管; 5. 检查会员的财务状况并上报证监会。
我国投资银行发展模式的选择_投资银行学_[共5页]
投资银行学教程30五、我国投资银行发展模式的选择1.综合发展阶段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的金融体制改革使我国金融体制走向混业经营,这也奠定了我国投资银行综合型发展的模式。
各大商业银行都开办证券经纪业务,我国的证券公司也成为商业银行主导下的证券公司,在中国证券市场初步形成的过程中,银行在资金、技术、人员和组织管理上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2.分离发展阶段199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开始实施,确立了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格局。
1997年年底,国务院进一步强调了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
与之相对应,银行业和证券业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监管主体——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按照分业经营原则,证券业务必须与商业银行、保险、信托业务分离,由此诞生了一批金融集团下属的证券公司,如招商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等就是分业经营的产物。
当世界走向混业经营道路的时候,我国刚刚完成了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模式转换。
我国的证券市场不仅起步晚,而且是从零开始的,因此早期的证券公司大多是由银行办起来的,是银行的分支机构。
随着证券市场的清理整顿,我国在1995年的《商业银行法》中明确提出了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实行分业经营的原则,而当中国花了巨大成本实现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之时,国门外的潮流却纷纷在向混业经营的道路上飞奔。
那我们到底是继续坚持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还是同国门外的银行一样走向混业经营呢?现实需要我们作出客观的分析。
一是看国际潮流,二是看国内现状,三是看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四是看经营模式的组合运用。
从国际潮流看,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模式是毋庸置疑的,如果在大多数国家选择全能型银行模式面前,我们还选择分业管理模式,必将在全能银行面前溃不成军,因此我国金融业采用混合经营模式的方向是坚定不移的。
从国内现状看,我国证券业发展历史不长,市场不成熟,法规不完善,风险控制力薄弱。
在这种现实条件下,实行综合型的全能银行制模式时机尚不成熟。
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的模式介绍与比较
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的模式介绍与比较【摘要】众所周知,我国的金融业是银行、保险、证券分业经营的,商业银行只能开展除证券承销与经纪之外的一部分投资银行业务。
面对着国际上愈演愈烈的混业经营大趋势,分业经营的弊端正在逐步显现。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逐步加深,我国的商业银行将在同国际一流的全能银行与金融控股集团的竞争中落败。
唯有改变现状,国内商业银行才能逐渐壮大,缩小同国际同行之间的差距。
本文探讨了现阶段我国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三种模式并对其进行了比较分析。
【关键词】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模式一、引言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模式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类:一是投资银行内部化模式,比如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等;二是准金融控股公司与投资银行业务内部化相结合模式,比如我国五大国有银行;三是金融控股模式,比如平安集团、光大集团、中信集团等。
中国商业银行在现有的分业原则下,通过以子公司、市场渠道、产品、服务等多维层面的合作来推动银证合作、银保合作等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体现出从分业经营逐步过渡到混业经营的大趋势。
二、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的模式介绍1、投资银行内部化模式投资银行内部化模式,即商业银行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内设机构开展除证券业务之外的其他投资银行业务。
根据投行业务部门与总分行之间的隶属关系可以分成两种具体形式:实体职能部门模式与事业部附属模式。
实体职能模式是指投行业务部门作为商业银行的一个职能部门,直接隶属于总分行。
例如,2002年5月,工商银行总行在整合境内现有的机构和业务的基础上正式组建投资银行部。
并且,随后在上海、北京等重点分行成立了投资银行部门。
事业部附属模式是指投行业务部门直接隶属于总行内的一个大事业部。
在银行宏观领导下,拥有完全的经营自主权,实行独立经营与财务核算,对于投行业务的产品与服务创新具有统一领导的职能。
浦发银行是这一模式的代表性银行。
2005年,浦发银行参照花旗集团进行了全面的组织结构调整,在整合对公业务的基础上成立了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
投资银行监管体制
(二)证监会地方派出机构
1998年,中国证监会将地方证券管理部门收归 证监会直接管理,并将原来的35家机构缩减为9 家大区派出机构。此外,在北京和重庆等地还设 立了直属派出机构。在大区派出机构下,再设立 了25家地方特派机构。这些地方特派机构的主要 任务是协助证监会和大区派出机构进行监管。
(三)证券业协会
投资银行资格监管和业务监管
投资银行的资格监管
(市场准入制度)
投资银行的业务监管
投资银行的资格监管 (市场准入制度)
投资银行的设立方式基本上可以分成两种: ①特许制——投资银行在设立之前必须向 有关监管机构提出申请,经监管机构核准之后方 可设立;同时,监管机构还将根据市场竞争状况、 证券业发展目标、该投资银行的实力等考虑批准 其经营何种业务。 ②注册制——投资银行只要符合有关资格规 定,并在相应金融监管部门与交易部门注册便可 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 采用这种方式的大多是成 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其典型代表是美国。
政府监管和自律监管的区别和联系
政府监管和自律监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两者之间 存在着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关系。
政府机构监管和自律监管的区别
• (1)监管的性质不同。一个是行政管理,具有强制性; 一个是自我监管组织,具有自律性。 • (2)处罚手段不同。 • 政府监管机构处罚较重,自律监管处罚较轻。 • (3)监管的依据不同。 • 前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监管,后 者除了这些,还依据自律组织制定的章程、业务规则、细 则对投资银行进行管理。 • (4)监管的范围不同。 • 前者监管全国范围的证券业务活动。后者监管其会员。
2、以行业协会与交易所为主的自律 管理模式
• 自律型监管体制是指国家除了某些必要的立法之 外,较少干预投资银行业,主要是通过投资银行业自 律组织和投资银行自身进行自我监管。 • 实行这种监管体制的国家或地区如英国、荷兰、 爱尔兰、香港特别行政区等。 特点: 1、通常没有制定专门规范投资银行业和证券市场管 理的法律、法规,而是通过一些间接的法律法规来调 整和制约证券市场的活动。 2、没有设立专门的全国性的证券监管机构,而是依 靠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如证券商协会、证券交易所等 自律性组织进行监管。
2023年投资银行考试
第一讲1、怎样理解投资银行旳含义?定义: 投资银行就是所有经营资本市场业务(不包括银行中、长期信贷)旳金融机构。
其业务范围: 证券承销与经纪、收购与吞并、企业理财、基金管理、风险资本、征询服务,以及风险管理和风险工具旳创新等。
不包括向客户零售证券、不动产经纪、抵押、保险以及其他类似业务。
其重要和最基本旳业务为证券旳承销发行和市场并购。
2、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有什么区别?相似点: 两者都是资金盈余者与资金短缺者之间旳中介。
商业银行是间接融资旳中介;投资银行是直接融资旳中介。
不一样点: (重要不一样点)(1)本源业务(2)融资功能(3)利润来源(4)经营原则(5)组织构造3、投资银行旳行业特性有哪些?(1)专业性:专业性是投资银行旳利润之源。
(2)创新性:创新性是投资银行旳生命。
(3)道德性:指投资银行旳职业道德,是投资银行业旳立身之本。
5、伴随金融管制旳放松,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彼此业务互相交叉、互相渗透,顺应时代时尚,美国、日本等国相继实行了混业经营。
鉴于此,有人提出我国投资银行也应立即实行“混业经营模式”。
对此观点,谈谈你旳理解和认识?(一般是大题)答题要点: 混业经营优缺陷、个人旳理解、哪一种好、原因可以说混业旳长处、应当注意什么问题(略)分业经营长处:(1)可以有效地减少整个金融体制运行中旳风险(2)有益于保障证券市场旳公正与合理(3)促成了金融行业旳专业化分工劣势:限制了银行旳业务活动,从而制约了本国银行旳创新能力和发展壮大,影响和减弱本国金融机构旳国际竞争力。
因此,严格旳分业经营对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旳发展均有强烈旳制约作用。
混业经营优势:(1)优势互补,资源共享(2)多元经营,利润稳定(3)做大做强,有助于竞争劣势:会给整个金融体制带来不确定旳风险分业型模式旳关键功能是有益于银行体制旳安全和稳定,混业型模式则更重视效率,不一样模式旳选择实际上就是在安全和效率之间进行取舍。
6、怎样理解投资银行旳“资本市场关键”功能?(1)资本市场构造者作为直接融资旳中介机构,投资银行为证券发行市场构建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二章证券公司的运营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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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券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
证券公司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申 请设立子公司以及分公司、证券营业部、证券服务部等附属分支机构。
子公司
分公司
证券营业部
部”
“××证券公司××地区××路(街)证券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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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的人事管理
(一)员工的聘用
1.对员工的要求
道德素质 业务素质 知识结构 心理素质
2.员工的聘用
招聘
招聘
招聘
(二)员工的培训
(三)员工的考核和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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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投资银行的人力资源管理
比较与借鉴:投资银行的人才竞争与管理
任何一家投资银行发展的背后都有一个或若干个杰出的投资银行 家。投资银行在杰出的投资银行家的领导下,逐渐形成自己的企业文 化、价值观和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规则。
证券服务部 ——升级设为证券营业部
技术服务站点
(对客户从事网上证券交易提供技术培训及相关服务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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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营业部:
证券营业部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证券的代理买卖; (二)代理还本付息、分红派息; (三)证券代保管、鉴证; (四)代理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的登记开户; (五)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按产品或服务来划分业务部门,停留在以产品为导向、以专业分工为基础 组织业务运作的老模式上;
没有摆脱僵化的集权模式,部门设置过细,导致管理层次太多,团队的协 调成本增大,组织效率低下;
少数证券公司虽然设有风险管理部门,但其职能定位、配套措施和技术手 段等方面都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很难起到防范和控制风险的作用;
投资银行第二章投资银行组织结构
案例 不同国家投资银行的组织形态
美国:1970年7月,美国第一家公开上市投行:唐纳德-卢夫金和杰略特 公司;1971年,1915年成立的美林上市;1985年,1923年成立的贝尔斯 登上市;1981年,所罗门公司上市;1970年摩根斯丹利由合伙制改制为 股份制,1986年上市;1999年,1869年成立的高盛由合伙制改制为股份 制上市。
投资银行第二章投资银行组织结 构
教学目标
掌握投资银行组织形态的选择 理解投资银行的内部结构与部门设置
教学重点和难点
投资银行组织形态的选择
主要内容
第一节 投资银行的组织形态 第二节 投资银行的内部结构
第一节 投资银行的组织形态
• 一、合伙人制
第一节 投资银行的组织形态
• 二、股份公司制
• 三、大型集团公司的下属机构
从投资银行比较发达的美、欧、日等国家和地区来看,公司制是具有典 型意义的投资银行组织结构。
资料来源:黄亚钧《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李凤云《投资银行理论与案例》 和何小锋 《投资银行学》
第二节 投资银行的内部结构
一、投资银行内部结构概述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有很多种形式,最基本的也是最早的是直 线职能制(集权式),后来发展为事业部制(分权式),再 后来又从事业部制中演生出超事业部制结构,如矩阵制结构 (混合式),多维制结构等多种公司内部组织结构。
职员相信,未来某一天,他们有可能成为合伙人。高盛曾经 的高级合伙人弗里德曼这样形容:没有人会去清洗一辆租来 的车。成为合伙人的梦想是一种无与伦比的激励力量,也是 吸引最优秀人才的巨大诱惑。
案例 高盛的企业组织形态转变
《投资银行学》课程笔记
《投资银行学》课程笔记第一章:导论一、投资银行概述1. 定义:投资银行是一种专业的金融服务机构,它主要在资本市场上为客户提供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承销、并购咨询、资产管理、风险管理、市场研究等。
2. 功能:(1)融资功能:投资银行为企业、政府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服务,帮助它们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证券来筹集资金。
(2)市场创造与流动性提供:投资银行通过参与证券的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为市场提供流动性,促进证券交易的活跃。
(3)价值发现与定价:投资银行在证券发行和并购活动中,通过专业分析帮助发现资产的价值,并为其定价。
(4)风险管理:投资银行提供各种金融工具和服务,帮助客户管理和对冲市场风险。
3. 重要性:(1)资本市场引擎:投资银行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引擎,它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提升服务质量,推动资本市场的繁荣。
(2)经济增长催化剂:投资银行通过为企业提供融资,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从而加速经济增长。
(3)金融市场稳定器:投资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二、投资银行的发展历史和组织形式1. 发展历史:(1)早期阶段(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投资银行主要以证券承销和交易为主,业务相对单一。
(2)成长阶段(20世纪中期):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投资银行业务开始多元化,包括并购、资产管理等。
(3)全球化和金融创新阶段(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投资银行国际化发展,金融创新产品不断涌现,如衍生品、结构性产品等。
(4)金融危机与监管改革(2008年后):金融危机暴露了投资银行的风险,随后全球范围内加强了金融监管。
2. 组织形式:(1)独立投资银行:专注于投资银行业务,如高盛、摩根士丹利等。
(2)全能银行:提供包括商业银行业务在内的全方位金融服务,如德意志银行、汇丰银行等。
(3)金融控股公司:通过控股多个子公司实现业务多元化,如摩根大通、花旗集团等。
三、投资银行的业务1. 证券发行与承销:(1)股票发行与承销:协助企业进行首次公开发行(IPO)和新股增发,包括尽职调查、估值、路演等。
投资银行考试重点
投资银行复习主要知识点一、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10×1=10)名词解释(5×2=10)辨析题(先判断观点是否正确,再简要说明理由,3×5=15)简答题(5×7=35)分析论述题( 2×15=30 )二、各章主要知识点这部分的内容已剔除了老师说的不考的内容,因此与原提纲上的题目少了几道。
第一章1.在金融混业背景下,如何理解投资银行?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突破了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交易经纪、证券私募发行等传统业务框架,企业并购、项目融资、风险投资、公司理财、投资咨询、资产及基金管理、资产证券化、金融创新等都已成为投资银行的核心业务组成。
与商业银行和其他储蓄机构的关系:在经纪、承销、咨询等业务存在竞争;在实行混业经营的国家中,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是合为一体的,但投行最本源业务是证券承销以及在承销基础上的证券经纪业务,其他业务都是在这一基础上的衍生和发展。
投行与商行之间交叉和融合的业务活动也只是在不同本源基础上的衍生业务才交叉与融合。
与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社保基金的关系:证券经纪、顾问、融资渠道等与证券投资基金的关系:证券经纪、组织和管理自己的基金、代客户管理基金等。
2.投资银行如何帮助企业实现价值增值(综合理解)。
创业资本、风险投资基金、上市融资与风险资本退出、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与资本市场再融资、并购与资本运营、理财、避险及各种金融创新证券发行业务:创造二级增值收益,包括为企业和政府部门融资、证券公募发行、私募发行证券经纪与自营业务:创造三级增值收益,充当证券经纪商、自营商和做市商兼并收购:创造四级增值收益,包括企业兼并、收购、分拆、托管、股权置换方案设计及融资安排基金资产管理:创造三级增值收益,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设立与证券组合管理理财顾问:创造各级增值,包括财务顾问(政府和企业)和投资顾问(个人和机构)风险投资:创造一级增值,包括创业方案设计、风险资本管理、财务顾问和管理顾问项目融资:创造五级增值,包括BOT融资、产品支付、项目债券融资等金融工程:创造五级增值,包括各种衍生工具交易、资产证券化及各种复杂交易结构设计3.理解投资银行在资本市场中的主要功能。
投资银行学教学课件ppt作者杨德勇石英剑投资银行学
第三节 投资银行的行业模式及行业特点
一、投资银行的行业模式 (一)分离型模式
分离型模式是指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在组织体制、业务经营 等方面相互分离,不得混合的管理与发展模式。 (二)混合型模式
所谓混合型模式,是指同一家金融机构可以同时经营商业银 行和投资银行业务,相互之间在业务上并没有法律上的限制。
区
拉丁美洲、 加拿大区
日本区
各地附属公司 及联营公司
图2—2投资美银林行证学券教的学组课织件架p构pt图作者杨德勇 石英剑投资银行学
第三节 投资银行的管理体制与治理结构
一、投资银行的管理体制
(一)投资银行的风险管理 1.从投资银行业务的角度对投资银行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分类 2.投资银行的风险管理实务操作
(二)投资银行的财务管理 1.资本金管理 2.流动资金管理 3.短期资金来源管理
投资银行学教学课件ppt作者杨德勇 石英剑投资银行学
(三)投资银行的人力资源管理
1.投资银行的人才筛选 2.投资银行的教育和培训机制 3.投资银行的人才使用和管理机制 4.投资银行的人才激励机制
投资银行学教学课件ppt作者杨德勇 石英剑投资银行学
证券发行市场是发行人以发行证券的方式筹集资金的场所,又称一级市 场、初级市场。
投资银行学教学课件ppt作者杨德勇 石英剑投资银行学
四、证券发行的当事人
(一)发行人
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集资金而发行证券的政府或企业,它们是证券的 供应者和资金的需求者。包括以下四大类:
1.政府
2.股份公司对
3.金融机构
4.企业
八、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与创设
投资银行学教学课件ppt作者杨德勇 石英剑投资银行学
国信证券 投行架构
国信证券投行架构
国信证券投行架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投资银行业务总部:负责投资银行业务的整体策划、组织和管理,包括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并购重组、资产证券化等业务。
2. 行业部:按照行业划分,为国信证券投行业务提供行业研究、市场分析、项目筛选等服务。
3. 业务拓展部:负责拓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市场渠道,建立和维护客户关系,推广国信证券投行业务。
4. 投行资本市场部:负责执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具体操作,包括项目融资、债券发行、股票发行等。
5. 投行研究部:负责投资银行业务的研究工作,提供宏观经济、行业趋势、公司分析等研究报告。
6. 风险管理部:负责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评估与管理,确保业务操作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
7. 合规部:负责投资银行业务的合规审查,确保业务合规性。
8. 财务部:负责投资银行业务的财务管理,包括资金调配、财务报表等。
9. 人力资源部:负责投资银行业务的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招聘、培训、考核等。
10. 信息技术部:负责投资银行业务的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提供技术支持。
以上是国信证券投行架构的主要组成部分。
在实际运营中,各部分之间密切协作,为国信证券投行业务的发展提供支持。
投资银行与工商企业的组织结构的异同点
投资银行与工商企业的组织结构的异同点投资银行是最典型的投资性金融机构,一般认为,投资银行是在资本市场上为企业发行债券、股票,筹集长期资金提供中介服务的金融机构,主要从事证券承销、公司购并与资产重组、公司理财、基金管理等业务。
其基本特征是综合经营资本市场业务。
工商企业以盈利为目的,依法从事生产、流通和服务等满足社会需要的经济活动,实行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投资银行的结构形式一般而言,一个投资银行采用的组织结构是与其内部的组建方式和经营思想密切相关的。
现代投资银行的组织结构形式主要有三种。
1.合伙人制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合伙人即为公司主人或股东的组织形式。
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共享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
2.混合公司制混合公司通常是由在职能上没有紧密联系的资本或公司相互合并而形成规模更大的资本或公司。
20世纪60年代以后,在大公司生产和经营多元化的发展过程中,投资银行是被收购或联合兼并成为混合公司的重要对象。
这些并购活动的主要动机都是为了扩大母公司的业务规模,在这一过程中,投资银行逐渐开始了由合伙人制向现代公司制度的转变。
3.现代公司制现代公司制度赋予公司以独立的人格,其确立是以企业法人财产权为核心和重要标志的。
法人财产权是企业法人对包括投资和投资增值在内的全部企业财产所享有的权利。
法人财产权的存在显示了法人团体的权利不再表现为个人的权利。
现代公司制度使投资银行在资金筹集、财务风险控制、经营管理的现代化等方面都获得较传统合伙人制所不具备的优势。
工商企业的组织结构根据不同的企业不同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直线型---又称单线型,早期形式。
从最高层到最低层,上下垂直管理象一条直线。
2.职能型---以直线型为基础发展起来。
投资银行A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投资银行是从事证券承销、交易业务及相关金融活动,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中长期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
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的最本源业务,其他业务和创新都是在这一业务的基础上衍生和发展起来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商人银行:指经营部分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办理承兑和经营一般业务,对国外的工程项目提供长期信贷和发放国外贷款。
(专门从事兼并收购与某些筹资活动的投资银行(与英国商业银行的概念不同)。
)综合类证券公司:是可以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承销业务以及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定的其他证券业务的证券公司。
经济类证券公司:在我国是指只能从事单一的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它是我国依据分类管理的原则划分的证券公司的一种形式。
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美国于1933年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在法律上确立了分业型的投资银行体制。
《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规定:任何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资金来源的商业银行除了可以进行投资代理、经营指定的政府债券、用自有资本有限制地购买某些股票和债券三类证券业务之外,不能经营证券投资业务。
而经营证券投资业务的投资银行也不能经营吸收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
同时,该法还规定,任何商业银行不能设立从事证券投资的子公司;而任何投资银行也不能设立吸收公众存款的分公司。
银证分业:是指银行、证券、保险业的管理机构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银证混业:指在货币和资本市场进行多业务、多品种、多方式的交叉经营和服务。
网上发行:网上发行就是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网络,新股发行主承销商在证券交易所挂牌销售,投资者通过证券营业部交易系统申购的发行方式。
网上交易:是指投资者通过互联网来进行证券买卖的一种方式,网上证券交易系统一般都有提供实时性情,金融资讯,下单,查询成交回报,资金划转等一体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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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企业的特点:
• (1)合伙企业法规定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 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一个合伙人没 有能力偿还其应分担的债务,其他合伙人 须承担连带责任)
• (2)法律还规定合伙人转让其所有权时需要 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有时甚至还需要 修改合伙协议,因此其所有权的转让比较 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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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银行业的监管主体
• 以政府机构为主导的外部监管模式
– 以SEC为最高管理层的监管主体 – 以德国中央银行为最高管理层的监管主体 – 以英国金融服务局为投资银行业的最高监管机构 – 以日本金融监督局为最高管理层的政府监管模式
• 以行业协会与交易所为主的自律管理模式
– 证券商协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监督 – 交易所的监管地位不断加强
在合伙制投资银行中,人的因素十分重要。一般 来说,合伙制投资银行中的合伙人是那些在投资 银行业务方面具有较高声望和地位的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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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80年代以来,投资银行业发展的最 大的变化之一就是由合伙制转换为公司制
,并先后上市,许多大的投资银行都已经 实现了这一转变。摩根·斯坦利于1970年改 制,并于1986年上市,美林、贝尔·斯·第恩 斯和高盛分别于1971年、1985年和1999年 先后成为上市公司。
的现代企业制度,包括组织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要
求有较好的盈利记录。上市后公司能避免合伙制中所有权
与管理权不分带来的各种弊端,使公司具有更大的稳定性
。
(3)推动并加速投资银行间的购买浪潮,优化投资银行
业的资源配置。投资银行上市,资本金增加,本身便使其
增加了收购其他专业投资银行的能力;同时,投资银行上
• 摩根斯坦利
197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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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变原因分析:
• 第一,投资银行对资本金的需求的增大。随着投资银行 现有业务规模的扩大和新的业务范围的增加,投资银行 对资本金的需求越来越大,而公司制在这方面无疑比合 伙制有着更大优势;
• 第二,投资银行规模和内部组织的复杂性增加。随着投 资银行的发展,规模和内部组织的复杂性越来越大,直 至超过了合伙制这种组织形态的控制能力,而公司制则 更能胜任这个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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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监管的主要职责
•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发行人 中介机构 市场参与者
• 确保市场公平、高效和透明度 • 降低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交易所的监管活动 高效的交易 清算机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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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投资银行业的监管模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证券业协会 证监会地方派出机构
• 投资银行与保险公司 互相支持 互相帮助
• 投资银行与基金业 互相依存 共同发展
• 投资银行与信托投资公司 互相促进 互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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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银行与金融市场的关系
• 金融市场体系
•货币市场
•金融市场
•资本市场
•同业拆借市场 •回购协议市场 •商业票据市场 •银行承兑汇票市场 •短期政府债券市场 •CDs市场
•集团公司股东大会 •集团公司董事会 •集团公司总经理
•集团公司监事会
人 稽 研业国 市计
事 核 究务际 场划
管 部 开管拓 部部
理Hale Waihona Puke 发理展部部部部
承 经 投资投 销 纪 资产资 公 公 公管资 司 司 司理询
公公 司司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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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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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9世纪,投资银 行的业务范围、规模广大,
家庭外的一些人士和机构 开始被吸收为合伙人
•企业由多个继承人按股份共有, 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负盈
亏--家庭企业
•
•独资
•合伙制
2 0
世
纪
•家庭合伙制投资银行把家庭成员的
利益紧密地和投资银行的命运联系在
一起,既增强了投资银行的凝聚力,
投资银行业组织、结构与 体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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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 ,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按照财产的组织形式 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划分。国际上通常分类 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
独资企业,西方也称“单人业主制”。它是 由某个人出资创办的,有很大的自由度,只 要不违法,爱怎么经营就怎么经营,要雇多 少人,贷多少款,全由业主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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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制企业是按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出 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创办的 企业。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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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投资银行的组织形态
• (一)合伙制投资银行
• 20世纪70年代以前,投资银行主要是合伙 制。合伙制最显著的法律特征是:当事人 有两个和两个以上,合伙组织无法人资格 。普通合伙人主管企业的日常业务和经营 ,并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的业 务局限于财务方面,并不参与组织的日常 经营管理,其对合伙组织的债务责任仅为 其出资额,负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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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制投资银行
• 与合伙制投资银行相比,公司制投资银行,尤其是上市的
投资银行具有如下优点:
(1)增强筹资能力。现代公司制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
份有限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股票市场公开上市后又
成为上市公司,能够充分发挥筹资能力。
(2)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上市的投资银行要求有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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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合伙制投资银行为了保持家族对公 司的稳固控制,出现了无法补充优秀的精 英管理者的问题。
• 与创始人相比,家庭的后代继承人往往十 分平庸,固守传统、缺乏创新力与进取心 ,因而导致投资银行陷入僵化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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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投资银行从合伙制向公司 制的转变过程中,投资银行仍想保留合伙制的长 处。合伙制中的合伙人,往往在公司制的公司中 仍然是大股东。他们在公司的业务方面,仍然凭 借其拥有的客户资源,对公司的业务发挥较大的 影响。因此,合伙制转为公司制后,公司上层仍 然是以前的合伙人,只是现在是通过持有股份的 体制,以及利用经营者自己对公司的贡献,按照 一定的价格来获得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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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不同于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公司 企业。它通常是依合同或协议凑合组织起 来的,结构较不稳定。合伙人对整个合伙 企业所欠的债务负有无限的责任。合伙企 业不如独资企业自由,决策通常要合伙人 集体做出,但它具有一定的企业规模优势
• 以上两类企业属自然人企业,出资者对企 业承担无限责任。
以能使投资银行获得更多的信任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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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的信誉。
•现代公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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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盛公司:
• 到1992年底,拥有162个合伙人和约60个有 限合伙人,利用一个114人的管理委员会管 理着拥有6000名员工的特大型公司。
• 1999年上市
• 雷曼兄弟公司 1994年
• 美林
1986年
• 贝尔斯登
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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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投资银行业结构
• 旧分类:综合类 经纪类 • 2006年《证券法》的新分类(2013年修正)
• (一)证券经纪; (二)证券投资咨询; (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四)证券承销与保荐; (五)证券自营; (六)证券资产管理; (七)其他证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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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投资银行客户关系的改变。投资银行客户 的忠诚度降低使得合伙制的优势减少,今天,投 资银行的收益越来越少地依赖于客户与单个合伙 人之间的关系,而更多的是依赖于客户对整个公 司能力的信任;
• 第四,投资银行风险的增大。随着更多金融创新 产品的出现,投资银行所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 合伙制的无限责任对投资银行合伙人个人资产造 成了实质性的威胁,而公司制则能避免这种威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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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制的投资银行主要有如下特点:
• 第一,合伙人共享投资银行经营所得;
• 第二,普通合伙人对亏损负无限责任,有限合伙 人以出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
• 第三,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 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最大 损失为出资额;
• 第四,合伙人多少不定,根据企业业务需要确定 企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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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企业是由几个人、几十人,甚至几百 人联合起来共同出资创办的企业。类型有 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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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 ( General Partner,GP )和有限合伙人( Limited Partner,LP )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 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 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实现了企业管理权和 出资权的分离,可以结合企业管理方和资 金方的优势,因而是国外私募基金的主要 组织形式。
• • • • • •
投 资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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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投
基
市
资
金
公
顾
管
司
问
理
公
司
会
律
计
师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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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设在北京,现设主席1名,副主 席4名,纪委书记1名(副部级),主席助理1 名;会机关内设21个职能部门,1个稽查总 队,3个中心;根据《证券法》第14条规定 ,中国证监会还设有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 ,委员由中国证监会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 会外有关专家担任。中国证监会在省、自 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36个证券 监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 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