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规宣贯-安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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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

TSG 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
大规范《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
汤晓英 2017年4月
TSG21-2016宣贯内容
1、制修订背景 2、基本原则 3、内容结构及技术要求层次 4、主要技术内容变化
目录
1 总则 2 材料 3 设计 4 制造 5 安装、改造与修理 6 监督检验 7 使用管理 8 在用检验 9 安全附件及仪表 10 附则
2.1.2 境外牌号材料的使用 一、在2.1.2.1(1)中,对境外牌号材料增加“在相似工作条件下”使用实例 的要求,限制更加严格;并且在2.1.2.3中进一步规定,设计单位若选用境 外牌号的材料,在设计文件中还需说明所选用材料与本规程2.1.2.1各项要 求的符合性。
采用境外牌号材料设计制造压力容器,原则上应当同时采用列入该材料牌 号的境外压力容器现行标准规范,并且应当满足本规程3.1.1(3)的规定。对 于一套成熟的压力容器产品标准,其编制者必须全面考虑所选择的材料特 性、所采用的设计准则及安全系数、制造装备能力及技术要求、无损检测 方法及比例等内容。因此采用境外牌号材料设计制造压力容器时,其设计、 制造、检测等技术要求都应当与材料特性相匹配,必须满足本规程2.1.2的 规定。
一、TSG21-2016修订背景
1、安全技术规范的现状 • 按设备、按环节编制; •规范数量多、零散; •从内容上看,技术内容偏多,有交叉; •与标准的关系不清晰。
需要理顺、优化现有安全技术规范。
一、 TSG21-2016修订背景
2、以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为例: •TSG R0001—2004 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2—2005 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3—2007 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4—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5002—2013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TSG R7001—2013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 TSG R7004—2013 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

最新《容规》与老《容规》对比总结

最新《容规》与老《容规》对比总结

最近学习了《TSG_R0004-2009_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简称:新容规,将于2009.12.1号实施,感觉主要是有以下方面变化:1、安全系数降低了,抗拉强度的安全系数由3.0降低到2.7。

2、奥氏体不锈钢可以用RP1.0确定材料许用应力。

3、容器的分类仅与介质和PV值有关,设计压力、容积、介质危害性三个因素,吸取了欧盟的分类思想,为了保持连贯性,仍然分为三个类别。

4、容积的计算方法也做了修改,原来划分类别时候不扣除内件容积,现在需要扣除了。

5、三类容器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出具包括失效模式、失效可能性、风险控制等内容的风险评估报告。

6、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监察将另起炉灶。

7、罐体的安全泄放量计算交给技术标准去规定。

8、基本不再要求材料复验,进口国外牌号材料抽查复验。

9、明确快开门结构的定义,螺栓法兰(或快装螺栓)连接不属于快开门式压力容器。

10、焊接工艺评定试样保持5年,不再永久保存。

11、焊接试板大大减少,仅要求低温、热处理、介质毒性极度或高度、标准和图样要求的容器制作焊接试板。

12、可以采用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代替射线检测。

13、增加气液组合压力试验,氨检漏试验,卤素检漏试验,氦检漏试验。

14、主要受压元件少了补强圈;增加了M36螺栓为主要受压元件。

15、还增加了一个监督管理中的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16、磷硫含量的限制更具体;17、铸铁给定牌号,设计温度范围稍有调整;18、铝和铝合金设计压力有所调整;19、有色金属的描述更加简单,详细的规定可能都考虑相应标准;20、增加了复合板的要求;21、新容规不要求总图是蓝图了;22、增加了设备制造高效节能方面的要求;23、液化气体的压力,原容规是设计压力,新容规改成工作压力;24、焊接返修热处理处叙述简单,由设计者自行确定解决方法;25、对不开检查孔的解决方法不如原容规详细;26、热处理取消了原容规72,73条规定;27、对100%探伤的III类容器范围降低;28、耐压试验合格条件取消了对高强度钢的说明;29、对大型成套装置中的在用压力容器,可以应用基于风险的检验技术,并根据评价的结果制定检验策略,确定检验周期;30、取消1999版容规中关于定期检验时进行耐压试验的规定;31、取消对安全附件的年度检查,只在定期检验中进行安全附件检查、检验要求;32、对铭牌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总则、材料、设计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总则、材料、设计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就是关于压力容器基本安全 要求和管理要求的综合性安全技术规范。
07.02.2021
6
固定式压力容器标准体系
一、钢制压力容器标准体系(固定式):我国已经形成以GB150-98<钢制
压力容器>为核心的一系列产品和另部件标准,并以此组成钢制压力容器标准
体系的基本框架。该标准的设计压力范围为(0.1~35 MPa)与国外的压力
定期检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
度、安全状况公布制度等。(第三层次)
4、综合技术法规(第四层次)
对应行政许可制度有许多安全技术规范,如许可条件、鉴定评审细则、
核准规则等;对应监督检查制度,我们有各类设备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
型式试验规则,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化工作规则等。
热器》、GB12337《钢制球形储罐》、JB/T4710《钢制塔式容器》JB/T 4731
《钢制卧式容器》;零部件标准;焊接工艺评定和规程;无损检测标准;材
料标准:钢板、锻件、管子。试验与检验方法标准:拉伸、冲击、弯曲。
二、有色金属压力容器标准:JB/T 4734《铝制焊接容器》、JB/T 4745
容器标准如BS5500、JIS8270、ASME-Ⅷ-Ⅰ、AD规范、CODAP规范等大致相
当。95年发布的JB 4732-95《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填补了我国在设
计压力35-100MPa的压力容器产品设计方面的空白,通过应力分析手段的应
用,使压力容器的设计更趋科学合理。对于设计压力低于0.1MPa的压力容器
《容规》宣贯——第1章 总则
1.2 固定式压力容器
固定式压力容器是指安装在固定位置使用的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压力容 器,注1-1)。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修订《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修订《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修订《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18•【字号】冀安委办〔2024〕16号•【施行日期】2024.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修订《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冀安委办〔2024〕16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委会、雄安新区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新修订的《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4年3月28日经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现就认真做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要坚持依法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加快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条例》作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纲领,此次修订出台是我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全省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于全面提升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构建更为成熟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体系,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把思想统一到《条例》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条例》确定的各项制度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二、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修订后的《条例》共8章100条,较原《条例》增加18条、整合删除2条、修改70条。

SG 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SG 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图文修订说明1.以《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其2013年修订稿)、《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压力容器使用规则》、《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等七个规范为基础,内容上不作过大的技术改动,进行上述规程内容的合并以及逻辑关系上理顺,统一并且进一步明确基本安全要求,形成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的综合规范(大规范);2.整理国家质检总局近年来针对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有关文件,汇总《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收集网上咨询意见,增补相应内容,重点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3.开展相关的调研工作,重点解决铸钢、铸铁压力容器材料技术要求(安全系数、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适用范围),增加非焊接结构容器高强钢材料技术要求;完善超高压容器技术要求,完善非金属压力容器,如石墨、玻璃钢的基本安全要求,简化塑料压力容器监管方式;完善安全附件的基本要求,包括安全附件的种类、范围界定、型式试验要求及产品性能要求;推广压力容器设计风险评估报告;统一固定式压力容器分类的方法;4.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各环节分章进行描述,每个环节的边界尽可能清晰,明确相应的主体责任(如耐压试验介质、压力、温度,无损检测方法、比例,热处理等技术要求明确由设计提出并且放到相应设计章节);5.理顺法规与标准的关系,建立满足法规安全基本要求的协调标准概念;6.进一步明确基本安全要求的内容,尽量不采用引用标准的方式描述,而是直接阐述其内容;对介质特性、产品结构、试验方法的限定要求,引用相应标准。

目录1总则(1)2材料(4)2.1 材料通用要求2.2 金属材料技术要求2.3 非金属材料技术要求3设计(12)3.1 设计通用要求3.2 金属压力容器设计要求3.3 非金属压力容器设计要求4制造(30)4.1制造通用要求4.2金属压力容器制造要求4.3 非金属压力容器制造要求5安装、改造与修理(46)5.1 安装改造修理单位5.2 改造与重大修理5.3 修理及带压密封安全要求6 监督检验(48)6.1监督检验通用要求6.2制造监督检验6.3 安装、改造与重大修理监督检验6.4进口压力容器监督检验专项要求6.5批量制造产品的监督检验方法6.6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状况评价6.7监督检验其他要求7使用管理(67)7.1使用安全管理7.2 使用登记和变更7.3 年度检查7.4 使用监督管理8在用检验(85)8.1 定期检验通用要求8.2 定期检验前的准备工作8.3 金属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项目与方法8.4 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项目与方法8.5 金属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评定8.6 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评定8.7 定期检验结论及报告8.8 合于使用评价8.9 基于风险的检验(RBI)8.10 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9安全附件及仪表(111)9.1 安全附件9.2 仪表10附则(113)附件A 压力容器类别及压力等级、品种的划分(115) 附件B 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119)附件C 压力容器产品铭牌(121)附件D 特种设备代码编号方法(123)附件E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联络单(124)附件F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125)附件G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书(126)附件H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式样) (131)附件J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132)附件K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方法(142) 附件L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144)附件M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145)附件N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146)附件P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148)相关规章和规范历次制(修)订情况(150)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总则1.1目的为了保障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GB T 16507 16508宣贯解析

GB T 16507 16508宣贯解析

三、标准的主要变化
2、增加了“结构设计”要求: 1)锅炉受压元件、部件的结构应按GB/T 16507.3
进行设计,支承式和悬吊式锅炉钢结构的设计应当符 合GB/T 22395的要求,设计时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a)各部分在运行时应当能够按照设计预定方向自 由膨胀; b)锅炉蒸发系统应当能够保证锅炉在设计负荷变 化范围内水动力特性的稳定可靠性,保证所有受热 面都应当得到可靠的冷却。受热面布置时,应当合 理地分配工质流量,尽量减小热偏差; c)凡属非受热面的元件,壁温可能超过该元件所 用材料的许用温度时,应当采用冷却或绝热措施;
GB/T16507《水管锅炉》 GB/T16508《锅壳锅炉》 学习与交流
郑州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贾金岭
主 要 内 容 一、标准修订背景 二、标准的修订原则
三、标准内容的变化
一、标准修订背景
两个标准颁布之前,中国锅炉行业在设计、制造、 检验安装等方面主要依据是《锅规》、原机械部标准等 一)《锅规》的历史演变 最早的锅炉规程是原劳动部1960年颁布的60版《蒸 汽锅炉安全规程》,基本上是前苏联规程翻版。 1965年原劳动部颁布了65版《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 程》。 1980年国家劳动总局颁布了80版《蒸汽锅炉安全监 察规程》。 1983年劳动人事部颁布了83版《热水锅炉安全监察 床层 规程》。 1987年劳动人事部颁布了87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 监察规程》。 1991年劳动部颁布了91版《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 规程》。
一、标准修订背景
二)机械部标准 1978年改革开放之前,特别是“文革”之前,有关锅 炉的专业技术标准非常少,到1983年由国家机械工业部颁 布修订了锅炉系列专业技术标准。 该系列专业技术标准于1993年进行了修订,就是大家 熟悉的JB/T16xx-1993系列标准。 三)GB/T16507-1996《固定式锅炉建造规程》 1、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与世界各国的 经济贸易往来日益频繁,标准化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严 峻挑战,在国际贸易和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并受到美国 床层 ASME标准的影响和启发,我国锅炉大规范的指导思想逐步 形成,广大工程技术人员也希望有一部中国锅炉大规范。 从1989年开始,到1996年12月,我国第一部锅炉大规 范GB/T16507-1996《固定式锅炉建造规程》颁布实施。

GB 16899-2011宣贯培训讲义(第6章~附录K)

GB 16899-2011宣贯培训讲义(第6章~附录K)
本章节是2011版新增章节,主要包括表7(验证符合性的 方法): 1. 明确本标准各项内容的验证方法; 2. 方便标准的理解和执行。 适用对象: 新设计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
3
6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的验证
6.1 总则(续)
验证符合性的方法有如下四种: 1. 试验 2. 测量 3. 计算 4. 目测 对于本标准的某一项,其需要的验证方法可能是一种, 也可能是多种; 由于没有列出二级子条款,某项条款的某一验证方法可 能对应多项内容; 表7主要列举了第5章各项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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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使用信息
7.4.1 内容(续)
b) (续) : 5. 允许的环境条件(例如:温度、湿度、振动、电 磁辐射、地震和民防系统); 6. 电源连接的说明(尤其是过载保护); 7. 关于废弃物处理的建议; 8. 如果有必要,由业主实施保护措施的建议,例如 额外的安全保护(见GB/T 15706.1—2007中图1 的脚注d)、安全距离、安全标志和信号 ;
3. 有害物质可能释放或泄漏的警告,尽可能给出应 对其影响的方法;
14
7 使用信息
7.2.1.2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入口处的安全标志 7.2.1.2.1下列指令标志和禁止标志应设置在入口附近:
a) “小孩必须拉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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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使用信息
7.2.1.2.1下列指令标志和禁止标志应设置在入口附近 (续):
97版文字 “狗必须抱着”
b) “宠物必须抱着”
16
7 使用信息
7.3.3 重大改装后的检验和试验(续)
重大改装后的检验和试验对象: 1. 新的环境; 2. 改装部件; 3. 其他受影响的部件。
22
7 使用信息
7.4 随机文件 (特指说明书)

2 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宣贯-规则正文

2 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宣贯-规则正文
体内容既细化了执行《条例》规定的操作性,又针对本版电梯检规对检验工作的定位, 调整文字描述方式,保证了与《条例》规定的衔接,与02版检规没有规定“何人”、何 时、向谁申请检验的情况相比,内容也更为完整和严谨。 本条要求在开始施工前申请监督检验,是因为目前附件A的1.1~1.3为A类项目,审 查不合格不能进行后续工序工作,如果相关企业不注意这项要求,今后反而会影响施工 进度和工作效率。 本条申请定期检验时间的要求来自于《条例》的相应规定,但文字描述上略有区别, 无“合格”二字,这是本规则检验工作定位所决定的,今后相应标志名称也拟进行调整。 提前1个月是为留出检验及可能出现的整改时间,保证在法规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更换 新的标志。不少使用单位担心因此而使下次检验日期不断前移,而随着标志调整,下次 检验日期拟填写到“月”,这种顾虑也就不存在了。 需要注意本条两次提到了“规定的检验机构”,这主要针对部分省会城市或者直辖 市具有两个以上检验机构时,具体分工方式各地不尽相同,甚至部分省(自治区)内具 有多个检验机构时,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分别由省级检验机构或者地市级检验机构执行。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质检办特函〔2009〕1186号
1总则—特殊情况下检规的执行
第四条 如果出现了有关电梯生产和检验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影 响本规则技术指标和要求的特殊情况,国家质检总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 相应要求。 [解读] 本条是对出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新情况下如何应对的明确,“影
响本规则技术指标和要求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相关标准修订出现较大变化。与02版 检规相比,技术指标和要求引用出处未再予以明确,主要考虑《电梯安全技术监察规 程》即将制定,今后该监察规程中明确的内容才是本规则的引用出处,而标准修订未 必直接导致本规则进行修订,同时今后法规体系完善后,相关标准也应当按照规章和 上述监察规程进行制修订。未明确出现新情况的具体对措施,主要考虑其多样性与复 杂性,原则性地予以规定反而提升了相关应对工作的可操作性与灵活性。 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可能会发生检规要求滞后等情况,国家质检总局可以根据具 体情况,提出相应要求。 注意,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要求的机构只提到了国家质检总局,排除了省市特 种设备监察机构、检验机构……。 出现上述情况,国家局可以提出相应要求;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国 家局提出相应要求。 关于突破现行技术规范的电梯产品进入市场的程序建议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定期检验、安全附件、附则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定期检验、安全附件、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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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规》宣贯——第7章 定期检验
• 7.4 定期检验的内容
检验人员应当根据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失效模式制定检验 方案。定期检验的方法以宏观检查、壁厚测定、表面无损检测为 主,必要时可以采用超声检测、射线检测、硬度测定、金相检验、 材质分析、涡流检测、强度校核或者应力测定、耐压试验、声发 射检测、气密性试验等。
释义:将99版容规第129条的内容做适当调整, 对压力容器检验机构、检验人员的资质提出要求, 内容与《条例》第四十一、四十三、四十四条的 规定保持一致。
202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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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规》宣贯——第7章 定期检验
• 7.3 定期检验周期 定期检验是指在压力容器停机时进行的检验和安全状况等级评
定。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下次的
202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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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规》宣贯——第7章 定期检验
• 7.6 特殊检验情况的处理 (1)设计图样已经注明无法进行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由使用
单位提出书面说明,报使用登记机关备案;
(2)因情况特殊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由使用单 位提出申请并且经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征得原检验机构 同意,向使用登记机关备案后,可延期检验,或者由使用单位提 出申请,按照本规程7.7的规定办理;
的安全运行要靠使用单位的维修保养、日常检查做保证,而不能仅依靠几年一
次的定期检验,从这个角度出发,定期检验实际上也相当于监督性质的检验。
202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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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规》宣贯——第7章 定期检验
• 7.2 检验机构与人员
检验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核准的检验范围从事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取 得相应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检验机构 应当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并且对压力 容器定期检验结论的正确性负责。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4--2009)编制说明1、修订过程1.1 2007年5月立项制(修)订《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2 2007年9月,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制(修)订工作组并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工作组会议。

1.3 2007年11月工作组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工作会议,经讨论修改,形成了《容规》征求意见稿,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1.4 2008年5月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第三次会议,研究处理征求到的意见并形成送审稿。

1.5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还多次与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容规》制(修)订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1.6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分别于2008年1月和2008年7月组织召开了2次专题研讨会,专题讨论《容规》中无损检测部分的修改方案。

1.7 2008年8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工作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

1.8 2008年9月《容规》的报批稿正式报送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10月向WTO/TBT进行了通报。

1.9 2009年4月工作组回复了WTO/TBT的咨询意见,并且于2009年5月在北京召开了《容规》定稿会,最终确定了《容规》报批稿的内容。

1.10 2009年7月在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局务会上讨论通过了《容规》报批稿。

2、修订原则本次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是:2.1转化《容规》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确立其在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中的位置;2.2 充分体现法规是安全基本要求的思想,在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方面提出基本安全要求;2.3 解决《容规》中存在的对行业影响较大的突出问题;2.4 强化使用管理和应急救援预案;2.5 体现节能原则;2.6 促进生产,方便企业;2.7 吸纳成熟的科技成果,有利于技术进步、科学发展;2.8 兼顾国际发展,具有中国特色;2.9 安全技术规范与技术标准协调一致。

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讲义PPT课件

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讲义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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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修订说明
二、新容规修订的基本原则
7.理顺法规与标准的关系,整合、凝练固定式压力容器基 本安全要求,将一些详细的技术内容放到相应的产品标准 中去规定。
明确协调标准的概念:满足本规程基本安全要求的标准称 为本规程的协调标准。
明确引用标准的概念: 本规程指定采用的基础性标准称 为本规程的引用标准,如介质标准、材料标准、方法标准 、零部件标准等。
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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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修订说明
二、新容规修订的基本原则
2.根据特种设备目录,调整适用范围,统一固定式压力容器的 分类 《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后,国家质检总局调整了特种设备的 界定范围和目录,本规程的适用范围也随之进行相应调整。 本规程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所定义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压 力容器: (1)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注1-2); (2)容积大于或者等于0.03 m3并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 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注1-3); (3)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以及介质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 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 (注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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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修订说明
二、新容规修订的基本原则
3.根据行政许可改革的情况,调整各环节有关的行政许可 要求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压力管道气瓶安全监察工作有 关问题的通知(质检办特〔2015〕675号)
质检总局关于实施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若干 问题的意见(国质检特〔2014〕679号)

精选容规宣贯第8章安全附件

精选容规宣贯第8章安全附件

《容规》宣贯——第8章 安全附件
8.3.2 安全阀的整定压力 安全阀的整定压力一般不大于该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设计图样或者铭牌上标注有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也可以采用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确定安全阀的整定压力。
第146条 固定式压力容器上只安装一个安全阀时,安全阀的开启压力Pz不应大于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且安全阀的密封试验压力Pt应大于压力容器的最高工作压力Pw,即: Pz≤P,Pt>P 固定式压力容器上安装多个安全阀时,其中一个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不应大于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其余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1.05倍。第149条 设计压力容器时,如采用最大允许工作压力作为选用安全阀、爆破片的依据,应在设计图样上和压力容器铭牌上注明。
本规程条款
《容规》宣贯——第8章 安全附件
第140条 压力容器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压力表、液面计、测温仪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联锁装置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制造爆破片装置的单位必须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制造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液面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联锁装置的单位应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第143条 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第150条 安全阀出厂必须随带产品质量证明书,并在产品上装设牢固的金属铭牌。 1.安全阀的质量证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铭牌上的内容;(2)制造依据的标准;(3)检验报告;(4)其他的特殊要求。 2.安全阀的金属铭牌上应标明下列内容: (1)制造单位名称、制造批准书编号;(2)型号、型式、规格;(3)产品编号; (4)公称压力,MPa;(5)阀门流道直径(阀座喉径),mm;(6)排量系数; (7)适用介质、温度;(8)检验合格标志、监检标志;(9)出厂年月。

TSGR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监检规标准宣贯

TSGR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监检规标准宣贯
➢落地拨高
二、修订原则
➢1.适应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的原则 ➢2.坚持监督检验属于法定检验的原则 ➢3.强调企业是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者原则 ➢4.基于产品质量计划(或检验计划)确定监检项目的原则 ➢5.提高监督检验有效性、可操作性原则 ➢6.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状况监控常态化原则 ➢7.方便企业、服务企业发展的原则 ➢8.兼顾国际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原则
四、条文释义——第1章 总则
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规定了以下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监督检验的压力容器制造、安装、 改造与重大修理的监督检验工作(以下简称监检) 。
(一)《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 (二)《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 (三)《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1); (四)《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3); (五)《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2); (六)《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
TSGR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监检规标准宣贯
目录
一、背景资料 二、修订原则 三、主要变化 四、条文释义 五、附件说明 六、展 望
一、背景资料
➢1.压力容器的高参数、大型化的发展趋势和安全监察理念的变化,对压力容器的
本质安全要求提高了,项目表的形式难以体现监检内容。
——高强度材料使用对安全性能的影响; ——新技术、新结构的使用。
四、条文释义——第1章 总则
本规则第一条 为规范压力容器监督检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 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原监检规条款 第一条 为加强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工作,保证监检工作质量,根据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

一、为什么要制定《评价规范》
(三)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
第四条 国 家对特种设备 的生产、经营、 使用,实施分 类的、全过程 的安全监督管 理。
一、为什么要制定《评价规范》
(三)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
一、健全完善标准规范。国务院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安 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用标 准规范,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行业部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特点,按照 通用标准规范,分行业制定安全风险分级 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明确安 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的方法和依据。 二、实施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各地区、各 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认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 理双重预防工作。要结合企业风险辨识和 评估结果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对 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确定企 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并根据企业安全风 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推行企业安全风险 分级分类监管,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 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 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 精准化动态监管。
•M 中风险特种设备(代号:M)
——0.8MPa﹤额定蒸汽压力﹤3.8MPa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功率 Q﹥4.2MW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 ——盛装易燃易爆及有毒介质的第Ⅱ类压力容器,除纳入高风险设备 之外的低温液化气体储罐及第Ⅲ类压力容器 ; ——GB1级燃气管道、GB2级热力管道和GC2级工业管道; ——叉车; ——简易升降机 ; ——除纳入高风险设备之外的公众聚集场所等使用的货梯; ——除需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制造等级为A级的大型起重机械; ——游乐场所中的B类大型游乐设施。
5、2016年启动标准立项,我市选择310家企业试点,企业对照评价细则 开展自查自评,组织专家考评,树立95家A类标杆示范单位。2017年选择444 家单位开展分类评价,其中A类296家,B类137家,C类11家。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ppt课件(30张)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ppt课件(30张)
对应99版“容规”第140条、第143条、第150条、第15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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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规》宣贯——第8章 安全附件
对应99版“容规”条款
第140条 压力容器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压力表、液面计、 测温仪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联锁装置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制造爆破片 装置的单位必须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制造安全阀、紧急 切断装置、液面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联锁装置的单位应经省级以上(含省 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 第143条 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150条 安全阀出厂必须随带产品质量证明书,并在产品上装设牢固的金属铭牌。
(5)由于《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中已有更为详尽明确的规定,因此取消爆 破片定期更换以及压力表、测温仪表限期校验的规定。
释义:
合并99版容规第140、143、150、154条的有关规定,形成对安全附件的通用基 本要求,并与其它相关技术规范一致。
08.0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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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规》宣贯——第8章 安全附件
(3)对易爆介质或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者中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应 当在安全阀或者爆破片的排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并且进行 妥善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大气;
(4)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低于压力源压力时,在通向压力容器进口的管道上应当 装设减压阀,如因介质条件减压阀无法保证可靠工作时,可用调节阀代替减压阀, 在减压阀或者调节阀的低压侧,应当装设安全阀和压力表。
1.安全阀的质量证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铭牌上的内容;(2)制造依据的标准;(3)检验报告;(4)其他的特殊要求。 2.安全阀的金属铭牌上应标明下列内容: (1)制造单位名称、制造批准书编号;(2)型号、型式、规格;(3)产品编号; (4)公称压力,MPa;(5)阀门流道直径(阀座喉径),mm;(6)排量系数; (7)适用介质、温度;(8)检验合格标志、监检标志;(9)出厂年月。

安全制度宣贯会议

安全制度宣贯会议

一、会议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召开本次安全制度宣贯会议。

二、会议时间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三、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四、参会人员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全体员工五、会议议程1. 总经理致辞2. 安全生产部宣贯安全制度3. 部门负责人发言4. 员工代表发言5. 安全知识竞赛6. 会议总结六、会议内容1. 总经理致辞总经理在会上强调,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是全体员工的生命线。

他要求全体员工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制度。

2. 安全生产部宣贯安全制度安全生产部负责人详细解读了公司最新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等。

重点强调了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任务,要求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亲自抓、带头抓。

(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详细规定了各项作业的操作流程、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措施,要求员工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介绍了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等消防安全知识,要求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交通安全法规、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员工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3. 部门负责人发言各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就如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发言。

纷纷表示,将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4. 员工代表发言员工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享了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经验和感悟,提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5. 安全知识竞赛为检验员工对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会议安排了安全知识竞赛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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