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因为盗窃放出后又被拘留怎么办?_法律咨询
朋友被拘留怎么办
朋友被拘留怎么办?
摘要:朋友被拘留怎么办?被拘留怎么办?江门刑事咨询律师来为我们解答相关问题,欢迎阅读:
网友咨询:
我朋友打架被拘留怎么办?
江门刑事咨询律师答:
被拘留怎么办?
主要看是什么拘留了。
行政、治安拘留的话最长不得超过15天,关够了就放出来;
刑事拘留的话,那就严重喽~一般是3-7天,接下来如果没事的话就解除刑事拘留放回去,要不然接下来就是逮捕或者取保候审,走到这一步的话基本上可以等着判刑了,当然要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也是会撤案或者免于起诉的。
朋友被拘留怎么办?
若你的亲人朋友被司法机关带走,其家属及朋友首先应当向实行羁押的公安机关人员了解是留置盘问还是拘传。
其次,还可以向公安机关询问被羁押人员是属于刑事拘留还是治安
拘留,如果是刑事拘留,要尽快取得《拘留通知书》。
当然,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则可以保证少走许多弯路,节省时间。
作为朋友家属,在这个过程中应当注意不要轻信“好心人”,以为可以靠疏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化解一切问题。
应当委托较为专业和正规的律师团队。
谢谢大律师的回答,以上问题你都了解了吗?更多网上律师在线咨询,请上法律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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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sbh/xsss/qiangzhicuoshi/2015/0325/18271.html。
罪犯在刑满释放当天被抓获,其漏罪是否与前罪数罪并罚
罪犯在刑满释放当天被抓获,其漏罪是否与前罪数罪并罚一、问题的提出:被告人刘某,男,1974年4月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无业,贵州省德江县人。
于2015年9月2日因犯盗窃罪被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在杭州萧山区东郊监狱服刑期间,奉化市公安局发现刘某又涉嫌另起盗窃案(发现后即立案),立案后未通知执行机关移送检察院,后犯罪嫌疑人刘某于2016年2月8日(刑满释放当天)在东郊监狱门口被奉化市公安局抓获并刑事拘留,于2016年3月9日被奉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有漏罪,虽然我国在实体法方面有笼统规定,但在程序法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而目前我国又尚无中止执行刑罚的相关规定。
仅依据现行刑诉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处理。
二、分歧意见犯罪嫌疑人刘某的罪行是在服刑期间被发现,但刘某又是在前罪刑满释放当天被抓获,该情形是否应按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数罪并罚成为本案争议的焦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不适用刑法第七十条规定。
理由:1、不符合法律条文规定。
后罪虽是在服刑期间发现,但罪犯是在刑满释放后即前罪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后被抓获,故不符合刑法第七十条规定。
2、有违法律逻辑。
刑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数罪并罚的情形,目的是解决法院在量刑时如何处理宣告刑和正在执行的刑罚之间的关系,故数罪并罚的前提是数罪的刑罚均未执行或未执行完毕,否则不符合法律逻辑,更无必要性。
①3、造成与新罪规定的数罪并罚处理不对应。
服刑中犯新罪如果前罪刑罚已执行完毕,就无法适用刑法第七十一条进行数罪并罚;参照服刑中犯新罪处理的情形,服刑中发现漏罪的,如漏罪宣判前前罪刑罚已执行完毕,就不存在数罪,后罪只需在处理上,不认为是新罪、新犯即可,也不应适用刑法第七十条数罪并罚。
第二种观点认为: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无论漏罪判决作出时前罪原判刑罚是否已执行完毕,均应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被刑事拘留了该怎么办家属应该怎么做才有效
被刑事拘留了该怎么办家属应该怎么做才有效被刑事拘留了该怎么办?这是许多人不愿面对的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因为一些错误的行为而遭受法律制裁,一旦被刑事拘留,家属和当事人都会面临很多困难和压力。
在这种情况下,正确的处理方式尤为重要。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被刑事拘留了该怎么办,以及家属应该如何应对及支持。
一、被刑事拘留了该怎么办1.了解自己的权益在被刑事拘留时,当事人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包括权利和义务。
被拘留的人在拘留期间,享有知情权、申诉权、监察权和律师代理权。
当事人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要求,了解他们的拘留原因和拘留期限,以及不要过度拘留。
当要求信息时,可以考虑将这些要求书面提交,以便更好地提供证据。
2.积极与律师沟通当事人应该积极与律师沟通,派律师代为申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在法律领域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正确的解释和指导,帮助当事人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情况,并为他们辩护。
律师还可以协助当事人提出缓刑等减轻惩罚的要求,为当事人争取更好的结果。
3.认罪态度对于被拘留的人而言,认罪态度有助于缓和法院对被拘留人的评价和惩罚。
当事人如果表现出愧疚和后悔的态度,可以获得更轻的判决。
此外,当事人也应该尽量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并提供证据或资料,以证明自己的无罪。
4.寻求支持和帮助被刑事拘留的人往往会面临心理压力和食品、住宿等方面的困难。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应该寻求支持和帮助,以减轻他们的压力。
当事人的家属可以帮助购买必要物品,并探访受拘留的人。
同时,当事人应该敞开心扉,与朋友和亲人交流,以获得精神上的支持和鼓励。
5.调整心态被刑事拘留是一件严重的事情,会对当事人的身心造成不小的影响。
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应该调整自己的心态,以便能够更好地应对挑战和压力。
当事人可以通过书写、阅读和练习身体运动等方式转移自己的注意力,缓解压力,并更好地适应环境。
二、家属应该怎么做1.保持镇静一个人被刑事拘留,对他的家人和亲人也是一次极大的冲击。
出狱后再次犯罪,会有什么后果
出狱后再次犯罪,会有什么后果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那么,这种屡教不改的行为,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呢?相关案例2015年3月初某天22时许,黄某到横县横州镇曹村村委川曲村被害人党某租住的民房处,将党某停放在一楼大厅内的一辆价值690元的太阳牌二轮踏板摩托车盗走。
次日,黄某在横县百合镇以200元的价格将该车销赃给一名陌生男子。
2015年3月13日16时许,黄某伙同他人到横县横州镇北村村委江湾村何某住宅处,欲将被害人谢某停放在一楼大厅内的一辆价值1200元的晨鸟牌电动车盗走。
在将车推到距离现场约100米处的公路旁时被群众发现,黄某弃车逃跑,涉案车辆被当场追回。
2015年4月25日被告人黄某因涉嫌吸毒被公安机关询问时,如实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自己参与盗窃的事实。
此外,被告人黄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14年10月15日被横县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2014年12月10日刑满释放。
黄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累犯构成条件一般累犯是最常见的情形。
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一般累犯构成条件有三个:主观条件:前后两罪都是故意犯罪。
刑度条件:前后两罪都是或者应当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法的犯罪。
这表明前后两罪都是比较严重的犯罪。
时间条件: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法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5年内。
法律后果关于累犯的法律后果,从刑法的规定来看,累犯,不论是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其法律后果有三个:应当从重处罚。
不适用缓刑。
不适用假释。
俗话说事不过三,况且是犯罪这种行为,即使有过头脑不清醒的时候,那么受过惩罚,就应该不再犯,一而再,再而三的触犯法律的底线,就应该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盗窃治安处罚标准
盗窃治安处罚标准
首先,对于盗窃行为的处罚标准主要包括了盗窃的数量和金额。
一般来说,对
于盗窃数量较少、涉及金额不大的情况,处以行政拘留或者罚款的处罚。
而对于盗窃数量较多、涉及金额较大的情况,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以刑事拘留或者有期徒刑的处罚。
其次,对于盗窃的情节和手段也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盗窃行为是在夜间实施的,或者是利用暴力、恐吓手段实施的,将会加重处罚。
同时,如果盗窃行为是在公共交通工具、商场、银行等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也将会加重处罚。
此外,对于盗窃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也是考量处罚标准的重要因素。
如果盗窃
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将会加重处罚力度,以警示他人,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
总的来说,盗窃治安处罚标准的制定,旨在严惩盗窃行为,维护社会治安,保
障人民财产安全。
对于盗窃行为,我们应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希望广大市民能够自觉遵守法律,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盗窃行政处罚标准
盗窃行政处罚标准
盗窃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也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
针对盗窃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标准,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安定和秩序。
首先,对于盗窃行为的处罚标准,根据盗窃金额的大小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划分。
一般来说,盗窃金额较小、情节较轻的,会受到行政拘留或者罚款的处罚;而盗窃金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则可能面临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处罚。
此外,如果盗窃行为涉及到特定的财产,如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董等,处罚标准也会相应增加。
其次,对于盗窃行为的处罚依据,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相关规定,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判断和裁决。
在裁决过程中,需要考虑盗窃行为的主观恶性、客观危害程度以及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综合评定处罚的严重程度。
此外,针对盗窃行为的处罚执行,除了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外,还需要对其进行相关的教育和改造,帮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积极悔过改过,重新融入社会。
总之,盗窃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盗窃行为的
处罚标准需要严格执行,以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在执行处罚的过程中,也需要注重对犯罪嫌疑人的教育和改造,促使其认识到错误,积极悔过改过,重新融入社会。
希望通过
严格的处罚和有效的教育改造,能够减少盗窃行为的发生,维护社
会的和谐稳定。
对犯罪嫌疑人重复采取强制措施可以吗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对犯罪嫌疑人重复采取强制措施可以吗犯罪嫌疑人并没有什么地位低下的,而且也不是一定就会判刑,在刑事拘留中往往都是先关个几天再说,不过是一直调查情况的,没有罪的直接释放并且补偿。
香港律师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对犯罪嫌疑人重复采取强制措施可以吗为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五种强制措施。
司法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不同的司法机关对同一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存在重复适用强制措施的现象,这不仅没有对刑事诉讼起到有效保障的作用,反而对刑事诉讼形成干扰,同时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重复使用强制措施也有侵犯人权之嫌。
一、司法实践中强制措施重复现象我们就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阶段为例,对于一般简单模式的刑事案件,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都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三种强制措施中的一种。
检察院受理案件审查的时候,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则通过提审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告知、讯问等展开审查工作。
如果被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时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检察机关往往都是对犯罪嫌疑人继续采取相同的强制措施,只是需要检察机关重新作出决定,由侦查机关继续来执行。
但是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是简单模式,就拿金昌市近年来比较常见的盗窃案件来说,一些盗窃惯犯经常性的进行扒窃、或盗窃价值较小的一些物品,如盗窃电瓶车电瓶等案件中就大量出现重复使用强制措施情况。
金昌市公安局下辖的三个分局,对上述刑事案件均有侦查权,每个分局下设的刑警队、各派出所也都有查办刑事案件的权限。
比如说A派出所破获了一起李某某扒窃案,上报分局进行立案侦查,但由于涉案简直较小,不符合逮捕羁押条件,即使向检察院报请批准逮捕,也不会被批准逮捕,只能对李某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但在此阶段,李某继续扒窃,又被B派出所抓获,也立案侦查,并且也同样采取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因盗窃罪被刑事拘留怎么办
Being with positive people can make us feel good.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因盗窃罪被刑事拘留怎么办1、是否构成盗窃罪犯罪要件:(1)犯罪主体:自然人。
(2)犯罪的主观方面:直接故意(3)犯罪的客体:受刑法保护的财产性的权利2、聘请专业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看能否取保候审,先把人保出来,做辩护准备。
侦查机关在依法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过程中,由于案件侦查的需要,可能会对相关嫌疑人采取一定的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刑事拘留。
那要是行为人因盗窃罪被刑事拘留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因盗窃罪被刑事拘留怎么办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1、是否构成盗窃罪犯罪要件:(1)犯罪主体:自然人。
(2)犯罪的主观方面:直接故意(3)犯罪的客体:受刑法保护的财产性的权利(4)犯罪的客观方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公私财物秘密地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达到法定数额或其他定罪条件盗窃罪有最低数额规定,各地规定不一,建议你咨询下当地的律师。
2、聘请专业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看能否取保候审,先把人保出来,做辩护准备二、盗窃罪可以取保候审吗1、取保候审需要有一定条件限制的:比如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不宜逮捕的等。
要想取保候审,需要证明存在上述情形。
2、如果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一般情况下应判处有期徒刑,但由于数额较低,从理论上存在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三、可以按照盗窃罪处罚的情形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虽未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也可追究其刑事责任:1、多次扒窃作案的;2、以破坏性手段盗窃并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3、入户盗窃多次的;4、教唆未成年人盗窃的;5、劳改、劳教人员在劳改、劳教期间盗窃的;6、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或者管制、监外执行期间盗窃的;7、曾因盗窃被治安处罚3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2次以上,2年内又进行盗窃的;8、曾因盗窃被免诉、免刑后2年内,或者因盗窃受过刑罚处罚后3年内又进行盗窃的;9、盗窃盲、聋、哑等残疾人、孤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10、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盗窃的羁押期满怎么处理?
Knowledge is obtained from hard work, and any achievement is the result of hard work.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盗窃的羁押期满怎么处理?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羁押期满的话,检察院已经有充分的证据的话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提起相关的诉讼。
如果证据不足的话,可以让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的补充调查,如果调查还是没有证据的话。
那么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需要马上释放犯罪嫌疑人。
一、盗窃的羁押期满怎么处理?羁押期满的,如果证据充分的可以提起诉讼,如果需要继续调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如果不侦查也不起诉的,就解除羁押措施。
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在侦査中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第九十六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对上述三类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办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延长一个月。
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未能在法定办案期限内办结,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期间不计入法定办案期限。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被告人,对其羁押的时间应按规定折抵刑期。
因盗窃被行政拘留后又盗窃如何处理
因盗窃被⾏政拘留后⼜盗窃如何处理盗窃就是⾮法占有他⼈的财产为⾃⼰谋得利益,通过⼀定的⼿段和⽅式秘密的偷取他⼈的财物的⾏为,那么因盗窃被⾏政拘留后⼜盗窃如何处理,是否会构成盗窃罪,下⾯就由店铺⼩编为⼤家整理盗窃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因盗窃被⾏政拘留后⼜盗窃如何处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的,或者多次盗窃、⼊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百六⼗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的,或者多次盗窃、⼊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数额巨⼤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数额特别巨⼤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期徒刑,并处罚⾦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量刑的具体细化规定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起点的,或者⼀年内⼊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的,可以在三个⽉拘役⾄六个⽉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年⾄⼗⼆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依法应当判处⽆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段等犯罪事实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1)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起点的,每增加1000元,可以增加三个⽉⾄四个⽉刑期;(2)盗窃数额达到⼗⼆巨⼤起点的,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三个⽉⾄四个⽉刑期;(3)盗窃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起点的,每增加20000元,可以增加三个⽉⾄四个⽉刑期;(4)多次盗窃的,可以增加两个⽉⾄六个⽉刑期;(5)盗窃他⼈必需的⽣产、⽣活资料,严重影响他⼈⽣产、⽣活的,可以增加⼀个⽉⾄六个⽉刑期。
有前科的又犯刑事拘留会怎么处理
有前科的⼜犯刑事拘留会怎么处理实施犯罪活动构成犯罪的,⼈民法院会判处犯罪分⼦有罪,判处犯罪分⼦有罪后,会⽣成相应的犯罪记录,犯罪记录是永久记录不会删除的,那么有前科的⼜犯刑事拘留会如何处理?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有前科的⼜犯刑事拘留会怎么处理犯罪嫌疑⼈有前科,⼜实施犯罪⾏为被刑事拘留,经法院判处有罪的,如果构成累犯,会从重、加重处罚。
《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六⼗五条【⼀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刑罚执⾏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周岁的⼈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从假释期满之⽇起计算。
⼆、有前科的⼈可以判缓刑只要排除了犯罪分⼦是累犯这⼀个前提,此时犯罪分⼦能否适⽤缓刑就只要看犯罪分⼦是否满⾜适⽤缓刑的条件。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周岁的⼈、怀孕的妇⼥和已满七⼗五周岁的⼈,应当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不良影响。
因此,综合来说,有前科的犯罪分⼦适⽤缓刑的条件有两个:(⼀)犯罪分⼦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所谓“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不是指法定刑。
犯罪分⼦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缓刑。
(⼆)根据犯罪分⼦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缓刑的根本条件。
所以即使有些犯罪分⼦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也不能宣告缓刑。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规定,犯罪嫌疑有前科,因犯罪被刑事拘留的,⼈民法院审理该案件后,如果被判处有罪,构成累犯的,⼈民法院会从重进⾏处罚,并且不得适⽤缓刑。
当亲人、朋友被抓,你该怎么办?
当亲人、朋友被抓,你该怎么办?当亲人、朋友被抓,霎时间会慌了神没了主意,然后就是想尽一切办法,托别人办事,把人“捞”出来。
但是这样真的好吗?亲人被抓后如何做才是对他最好的呢?我们一起看下文!大多数时候,当我们遇到自己的亲人被抓后,第一感觉总是又惊又怕没了主意。
但是,此时最重要的就是冷静!只有理智的去面对,然后想尽一切办法加以挽救,才能让自己的亲人得到最大的保护。
那么,你知道亲人被抓后最应该做哪些事情来挽救吗?1、首先要坚持询问抓人者有无拘留或拘传证,必要时可以要求照相或者复印,以防不法分子敲诈勒索。
2、坚持要看抓人者的证件,记下警察的单位、姓名、警号、手机号,必要时可以报警或者一起前往社区派出所让警官见证并备案,防止被黑抓。
3、尽快(最好不超过24小时)向办案单位核实是否是该机关抓人,以防黑抓。
4、向抓人单位落实人被羁押在哪个看守所、拘留所,索要被拘留人家属通知书,一般会通过挂号信的方式邮寄给家属,注意查收。
5、向决定拘留单位落实涉嫌什么违法犯罪行为被拘留。
6、落实是行政拘留、司法拘留还是刑事拘留。
如果是行政或者司法拘留期限最多15天。
刑事拘留就麻烦了,一般意味着你的亲人涉嫌刑事犯罪。
7、按时往看守所、拘留所存钱,现在看守所基本不接收衣物及私人用品,将钱一次性存足最少2-3千,让亲人有钱购买衣物、用品、订餐等。
8、立即将消息告知被抓人的单位以及可以通知的亲友。
集中大家的力量,通过合法途径解救亲人。
9、尽快正式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这一点最重要。
侦查阶段除了办案人员,只有律师可以见到你的亲人。
律师可以帮助家属进一步了解罪名、会见并为你的亲人提供法律咨询、代为控告申诉。
换句话说专业刑事律师是你亲人唯一的保护神。
10、根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适时发布相关消息,防止办案机关暗箱操作,谨慎利用微博、微信等新社交媒体。
必要时可以让媒体报道,加强社会公众监督。
11、请信得过的亲友统筹全局,明确分工负责,帮助正确决策。
已被行政处罚的盗窃事实能否累计
已被行政处罚的盗窃事实能否累计
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的一种特定的法律制裁措施。
而盗窃行为则是刑法的一种犯罪行为,需要通过刑事司法程序来追究其责任。
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和法律程序,互不干扰,各自独立。
盗窃行为属于刑事犯罪,需要依法判决并进行刑事处罚。
而行政处罚则是行政机关依据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其目的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维护社会秩序,强调的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职能执行。
根据我国的法律制度,被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不能再次以同样的违法事实受到行政处罚。
这是因为一个行政违法行为只应该受到一次行政处罚,不允许重复处罚。
这一原则是行政法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确保行政法律制度的公平和正义的表现。
需要注意的是,被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如果同时涉及刑事犯罪行为,可以同时进行刑事追究。
但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依然是两个不同的法律程序,在不同的法庭和执法部门进行审理和制裁。
被行政处罚的盗窃事实无法累计,每一次行政处罚只能对应一次违法行为。
盗窃行为应当通过刑事司法程序进行追究和判决。
这样的分工和原则,旨在确保法律制度的公正、透明和对违法行为的有效制约。
谈对已被劳教又因同一违法事实被捕入刑的处罚
谈对已被劳教又因同一违法事实被捕入刑的处罚劳教是中国特有的一种行政处罚制度,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劳教来进行惩罚,使其改正错误,同时又不会对其造成过于严重的影响。
然而,有些人由于没有及时反省改正,或者是因为继续犯法,又被刑事拘留甚至判刑,这样的情况是非常严重的,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被称为“二罚一补”。
二罚一补是指已经因同一违法事实被劳教的人,在保外就医或者在劳教期间继续犯法,被判刑或者刑事拘留的情况下,除服刑时间以外,还应当再受到一次与劳教同等的刑事处罚。
这种处罚对于犯罪分子来说,是相当严厉的惩罚,而对于社会来说,二罚一补也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措施,它能够有效地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正义。
那么,二罚一补是否合理呢?应该如何看待这种惩罚方式?在本文中,我将会从两个角度出发,分别从法律角度和人权角度来谈对于二罚一补的评价。
从法律角度来看,二罚一补是一种较为严格的惩罚,但这种惩罚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依照现行法律,同一违法事实的处罚一般是不会重复的,但这条法律规定是有例外的,同一违法事实如果在两种行政处罚制度下都被处理,那么就可以二罚一补。
这种规定是出于对犯罪行为严肃性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而制定的。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二罚一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时,还能够有效地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共安全。
从人权角度来看,二罚一补是一种较为严厉的刑罚,涉及到对个人的身体自由和权利的限制。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关注的是这种惩罚是否涉及到对个人权利的过度限制。
一般来说,刑罚的目的是惩罚罪犯的同时,也要尽可能地保障其人权。
对于二罚一补来说,如果不是在同一违法事实下再次犯罪,那么这种惩罚在人权上就会过度限制。
但是,在同一违法事实下再次犯罪,说明劳教并没有起到改正行为的作用,这种情况下,再次被判刑或刑事拘留是必要的,其人权受到限制是合理的。
总的来说,二罚一补作为法律上的一种规定,对于犯罪行为是一种必要的惩罚。
同时,从人权的角度来看,二罚一补也是可以被接受的,前提是在同一违法事实下再次犯罪的情况下。
犯罪人员二次退查以后是否需要换押
Seeing oneself is not, the door of all goodness.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犯罪人员二次退查以后是否需要换押导读:犯罪人员二次退查以后是需要换押的,但是需要自己按照具体的要求进行程序上的准备,目的还是为了尽快解决此类问题,对于换押的条件梳理需要有关人员的帮助,所以在问题的处理上需要自己积极的践行有关条例,保障自己的利益不会遭受侵犯。
一,犯罪人员二次退查以后是否需要换押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在押的,接收案件的单位要向看守所送达换押票,即你局应向看守所送达换押手续.这样规定的目的是让看守所知道案件现在在哪个机关办理。
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这是对一般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
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内。
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间内侦查终结案件。
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的期限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呵以延长2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犯罪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7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徒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2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根据六机关《规定》第30、31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间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
对盗窃被拘留人员谈话教育笔录
对盗窃被拘留人员谈话教育笔录
近来,社会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犯罪行为,而盗窃行为是其中之一。
尤其是在世界贸易的发达国家,由于社会中经济的不平衡,一些贫困的人也被归类于犯罪行为。
他们认为,只有盗窃才能改变他们的悲惨境况,从而诱发他们犯罪。
因此,政府对这种行为采取了强烈的反应,并采取严厉的措施,以抑制这种行为。
在此背景下,当局采取的一种措施就是对盗窃被拘留的人员进行教育。
根据《拘留制度》,当局可以将盗窃被拘留的人员送往监狱教育,以确保他们不再犯错,并且让他们能够解决自己的财政问题。
有时当局会对被拘留的盗窃犯实施特殊的教育程序,其中包括进行人员谈话和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以激发其认识到他们犯罪行为的错误性,并且努力改变和改正犯罪行为。
因此,《对盗窃被拘留人员谈话教育笔录》的目的是对拘留的盗窃犯进行谈话教育,及时让他们认识到其错误行为,引导他们改正,并通过努力实现财务自立。
首先,教育人员应向被拘留的盗窃犯介绍盗窃行为的法律后果,以确保他们认清行为的严重性。
其次,教育人员应帮助他们找到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经济问题,以使他们不会再轻易走上犯罪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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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流窜盗窃犯屡拘、屡逃其屡次被拘留时间是否可以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流窜盗窃犯屡拘、屡逃其屡次被拘留时间是否可以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1964.12.17
•【文号】法研[1964]100号
•【施行日期】1964.12.17
•【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刑事诉讼综合规定
正文
*注:本篇法规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79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八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12年8月21日,实施日期:2012年9月29日)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流窜盗窃犯屡拘屡逃其屡次被拘留的时间
是否可以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
(1964年12月17日法研〔1964〕100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64年12月4日办研字第110号请示收悉。
关于流窜盗窃犯屡拘屡逃其屡次被拘留的时间是否可以折抵刑期问题,我院同意你院的意见,即罪犯屡拘屡逃,并继续犯罪,最后被逮捕判刑时,其最后一次拘留时间应予折抵刑期,以前被拘留的时间均不应折抵刑期。
此复。
初次盗窃有谅解书会怎么判
初次盗窃有谅解书会怎么判在现实社会中对于盗窃这样的⾏为本⾝就是属于违法的,有的⼈为了⼀时的利益冲昏头脑,盗窃数额较⼤的话是会被判刑的,但是很多时候双⽅可以达成和解,那么初次盗窃有谅解书判刑是怎样的呢?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答。
⼀、初次盗窃有谅解书会怎么判初次盗窃有谅解书的,会在原有盗窃罪上判处减轻刑罚。
涉嫌盗窃犯罪,数额较⼤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有谅解书,偶犯、初犯可以酌情减轻处罚。
具体量刑要看案件的具体情节。
《刑事诉讼法》第⼆百⼋⼗⼋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被告⼈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式获得被害⼈谅解,被害⼈⾃愿和解的,双⽅当事⼈可以和解:(⼀)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被告⼈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百⼋⼗九条双⽅当事⼈和解的,公安机关、⼈民检察院、⼈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和其他有关⼈员的意见,对和解的⾃愿性、合法性进⾏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百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民检察院可以向⼈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从宽处罚。
⼆、盗窃罪谅解书作⽤⼤吗盗窃罪是属于公诉案件,刑事谅解书有多⼤作⽤要根据实际的案情⽽定,具体是否采⽤,还要看⾏为⼈是否认罪、悔罪,退赃、退赔。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政处罚: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2、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3、被害⼈谅解的;4、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的。
由此可见,刑事谅解书对于犯罪嫌疑⼈的量刑考量上还是有较⼤的影响,如果犯罪嫌疑⼈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且取得刑事谅解书,甚⾄可以由公诉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还可以由审判机关做出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
涉嫌盗窃被拘留后会怎样
涉嫌盗窃被拘留后会怎样如果⾃⼰把他⼈的财物盗窃了的话,达到了3000元以上即可构成犯罪,⽽且盗窃有分为⼊室盗窃和普通盗窃,⼊室盗窃在处罚上⾯会更严重⼀些。
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涉嫌盗窃被拘留后会怎样如果涉嫌盗窃罪名成⽴,公安局就会根据盗窃赃物的价值定罪。
量刑幅度1、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的,或者多次盗窃、⼊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2、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
3、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期徒刑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期徒刑,并处罚⾦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故意的内容(1)⾏为⼈明确地意识到其盗窃⾏为的对象是他⼈所有或占有的财物。
⾏为⼈只要依据⼀般的认识能⼒和社会常识,推知该物为他⼈所有或占有即可。
⾄于财物的所有⼈或占有⼈是谁,并不要求⾏为⼈有明确、具体的预见或认识。
如放在宿舍外的⾃⾏车,河中⼀群暂时⽆⼈看管的鸭⼦,客车⾏李架上的⾏李等。
如果⾏为⼈过失地将他⼈的财物误认为是⾃⼰的财物取⾛,在发现之后予以返还的,由于缺少故意的内容和⾮法占有的意图,不成⽴盗窃罪(2)对盗窃后果的预见。
如进⼊银⾏偷保险柜,就意图盗窃数额巨⼤或特别巨⼤的财物。
进⼊博物馆就意图偷⽂物。
这样的犯意,表明了盗窃犯意图给社会造成危害的⼤⼩,也就表明了其⾏为的社会危害性。
根据主客观相⼀致的原则,《解释》第⼗⼆条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数额较⼤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物等为盗窃⽬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法占有不仅包括⾃⼰占有,也包括为第三者或集体占有 ,⾮法占有不仅包括⾃⼰占有,也包括为第三者或集体占有。
对⾮法窃取并占为⼰有的财物,随后⼜将其毁弃、赠予他⼈或者⼜被他⼈⾮法占有的,系案犯对财物的处理问题,改变不了其⾮法侵犯财产所有权的性质,不影响盗窃罪的成⽴。
盗窃罪治安处罚标准
盗窃罪治安处罚标准很多时候我们的财产会被盗窃,对于犯罪分⼦来说在法律上就会涉嫌构成盗窃罪。
但是当盗窃罪⾦额不⾜以⽴案的时候,那么也就不会构成刑事案件,⼀般会按照治安管理进⾏处罚。
其中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呢?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盗窃罪治安处罚标准处5⽇以上10⽇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以上15⽇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知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三条有下列⾏为之⼀的,处⼗⽇以上⼗五⽇以下拘留:(⼀)盗窃、损毁油⽓管道设施、电⼒电信设施、⼴播电视设施、⽔利防汛⼯程设施或者⽔⽂监测、测量、⽓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领海标志设施的;(三)⾮法进⾏影响国(边)界线⾛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第三⼗四条盗窃、损坏、擅⾃移动使⽤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进⼊航空器驾驶舱的,处⼗⽇以上⼗五⽇以下拘留。
在使⽤中的航空器上使⽤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具,不听劝阻的,处五⽇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五条有下列⾏为之⼀的,处五⽇以上⼗⽇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盗窃、损毁或者擅⾃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采⽯取沙的;(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或者平交过道的。
第四⼗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以上⼗⽇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上⼗五⽇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千元以下罚款。
所以说,在进⾏对盗窃治安管理处罚的时候也需要根据具体的违法情节来进⾏分析,情节越严重的处罚就越重,⼤家需要在这⽅⾯有清楚的了解,才能知道具体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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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因为盗窃放出后又被拘留怎么办?_法律咨询
【法律问题】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盗窃问题,我朋友盗了我们村的三根水管,一根20元,总共丢失26根,其余都被我们村村民盗了,然后被我们村长报警,110来什么么说直接把他们用手铐铐了,最后罚了2000元,把人放出来了。
现在又被我们县公安局带走说拘留7天,这件事合理吗?帮忙分析,谢谢~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针对您的描述,可以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您的描述不是特别清晰,您的朋友盗窃了三根自来水管,价值60元,因为数额小,达不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所以不构成盗窃罪。
但是对于盗窃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方面的法律,警方依法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所以警方可以对您的朋友既进行罚款又进行治安拘留。
但是罚款的数额不当。
行动建议
鉴于上述法律分析,建议如下:警方对您的朋友既罚款又拘留的处置是没有问题的,如果确定您的朋友只偷了三根水管,涉案金额只要60元,那么对于罚款金额可能不当。
您的朋友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