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教育热点新闻: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刑法二十四
刑法 2024 知识点
刑法 2024 知识点一、刑法概说。
1. 刑法的概念与性质。
-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 其性质具有阶级性(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和法律性(调整特定社会关系)。
2. 刑法的任务与机能。
- 任务包括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等。
- 机能有规制机能(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评价)、保护机能(保护法益)、保障机能(保障公民权利免受国家刑罚权不当侵害)。
3. 刑法的体系与解释。
- 体系:总则、分则、附则等结构。
- 解释:- 立法解释(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
- 司法解释(最高司法机关作出的解释)。
- 学理解释(学者等作出的解释,无法律效力)。
二、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1. 犯罪概念。
-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的行为。
2. 犯罪构成。
- 犯罪客体: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 犯罪客观方面: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
- 危害行为是在人的意志或者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活动。
- 危害结果有实害结果和危险结果之分。
- 犯罪主体:- 自然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刑事责任年龄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不满12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2 - 14周岁、14 - 16周岁、16周岁以上等不同阶段)。
刑事责任能力包括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
- 单位主体:单位犯罪的概念、特征及处罚原则。
- 犯罪主观方面:- 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
三、正当行为。
1. 正当防卫。
- 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成立条件:- 起因条件:存在不法侵害。
- 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知识之刑法-犯罪与犯罪构成篇(下)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知识之刑法-犯罪与犯罪构成篇(下)法律知识之刑法-犯罪与犯罪构成篇作为公基需要考生掌握的内容,要求学习识记。
下面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
一、排除犯罪的事由排除犯罪的事由,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一定损害结果,表面上符合某些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际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并不符合犯罪构成,依法不成立犯罪的事由。
1、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
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2、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给另一较小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抗洪抢险采取的分洪措施是紧急避险的适例。
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例题】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以防卫过当罪定罪,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B.紧急避险用于解决紧迫情况下合法利益之间的冲突C.防卫过当的场合,其罪过形式通常是直接故意D.对于事后防卫的,通常按照防卫过当处理【解析】B。
二、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与犯罪类型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产生、发展和完成犯罪的过程中,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状态。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按其停止下来时犯罪是否已经完成为标准,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犯罪的完成形态,即犯罪的既遂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未在中途停止下来而得以进行到终点,行为人完成了犯罪的情形;二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即故意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居于中途停止下来,犯罪未进行到终点,行为人没有完成犯罪的情形。
根据犯罪停止下来的原因等情况,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又分为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所涵盖的犯罪类型包括:预备犯罪、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最全资料
特别法指对特定的人、特定事项有效,或在特定区域、特定时间有效的法,如《教师法》。
(5)国内法与国际法
这主要是以法的创制和适用范围为标准对法所作的分类。
国内法一般不超出本国主权范围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国际法是由参与国际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国际组织间制定、认可或缔结的确定其相互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并适用于它们之间的法。其主要表现形式是国际条约。国际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国家。
A.经济法B.刑法C.民法D.行政法规
2.按照规定的内容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B)
A.一般法和特殊法B.实体法和程序法C.国际法和国内法D.成文法和习惯法
3.在普通法法系国家的法律分类中,一般有(D)的划分。
A.公法与私法B.联邦法与联邦成员法C.宪法与普通法D.普通法与衡平法
4.在民法法系的国家的法律分类中,一般有(C)的划分。
第一节法理学
1、法的概念和本质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也可以称为“母法”,它主要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法理-可是说是一门法学入门学科,它主要讲述的都是一些关于法的基本理论。比如法的概念、特征、渊源等,还有各类法的位阶的问题。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篇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篇一、法律的定义法律是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制定并公布、具有强制力的规则或准则,以解决社会生活中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保障人民权益,并规范国家公权力、社会关系和人类行为的系统性规范。
二、法律的种类根据法律的性质和作用,法律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宪法:宪法是国家一定时期内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基本制度和国家意志的最高体现。
2.民法:民法是指对个人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规定和制度,包括婚姻家庭、财产权、合同、侵权责任等法律规定。
3.刑法:刑法是指对犯罪行为的法律制度和规范,包括犯罪与刑罚、刑事诉讼等方面。
4.行政法: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规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诉讼等。
5.经济法: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行为的法律规范,包括劳动合同、合资合作、外商投资、福利保障等方面。
三、法律的适用原则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法律的适用有一些原则:1.平等原则:法律适用必须平等,一视同仁,禁止歧视。
2.独立自主原则:法律适用必须保持独立自主,不得受到外来干扰和影响。
3.公开透明原则:法律适用必须公开透明,保证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4.依法行政原则:政府工作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行事,维护法律的权威。
四、法律与生活法律是社会生活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它贯穿于各个领域,包括家庭、教育、医疗、商业、金融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遵守法律,守法纳税,保障他人权益,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同时,我们也要学会维权,不断了解和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让自己拥有更强的法律素质,为自己的权益保驾护航。
总之,优秀的公民不仅要自律,更要依法自律。
积极参与和维护法律的实施,让法律成为我们生活中的护盾,让法律成为我们维护公正和和谐社会的利剑。
河南教育热点新闻: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刑法二十三
河南教育热点新闻: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刑法二十三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刑法也是常考考点,但是大多数考生对刑法可谓望而却步。
中公教育团队针对刑法的知识点,总结归纳出易考考点,并对刑法中的几个重点问题进行分析。
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四)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1)本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是不同的,前者仅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后者则不仅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而且还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可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仅仅属国家工作人员中的一部分。
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人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也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有渎职行为而构成犯罪的,也依照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属行政执法事业单位的镇财政所中按国家机关在编干部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履行政府行政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应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论。
(2)如果国家机关人员徇私舞弊而犯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应当作为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情节加重犯处理。
(五)徇私枉法罪本罪认定的关键在于注意客观方面表现为两种起因、三种行为。
两种起因即徇私和徇情。
三种行为是:一为使无罪者受追诉;二是对有罪者进行包庇使其不受追诉;三是在刑事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六)抢劫罪(1)在客观方面存在着方法行为和目的行为的统一,目的行为是指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具有当场性),方法行为指为了能当场劫取财物,而实施的暴力、胁迫或其他人身强制行为。
“其他方法”应当是指由行为人采取致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或不知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方法。
(2)抢劫罪的八种法定加重构成的情形:一是人户抢劫的;二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是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是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是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是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是持枪抢劫的;八是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河南教育热点新闻: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宪法二十四
河南教育热点新闻: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宪法二十四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宪法也是常考考点,但是大多数考生对宪法可谓望而却步。
中公教育团队针对宪法的知识点,总结归纳出易考考点,并对宪法中的几个重点问题进行分析。
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三)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1)所谓中央,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
根据基本法的规定,凡是主权范围内的事务均应由中央行使权力、负责管理。
(2)特别行政权的高度自治权是特别行政区独特法律地位的体现。
①行政管理权,凡属于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均由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管理或处理。
②立法权,除了有关外交、国防和其他按基本法规定不属于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法律,特别行政区不能自行制定外,其余所有民事的、刑事的、商事的和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都可以制定。
特别行政区制定的法律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但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
对于不符合宪法和基本法的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将法律发回,既不修改,也不撤销,由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决定。
③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干涉;终审权属于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
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在行使审判权时,应继续保持港澳原有法律制度和原则对法院审判权所作的限制。
它们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
(四)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1.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当地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永久性中国公民担任。
行政长官由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
2.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府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
行政官员必须是在当地连续居住十五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3、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立法会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和其他职权。
议员一般是由永久性的居民担任。
不过在香港,非中国籍的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永久性居民在立法会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而在澳门则没有这些资格限制。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库完整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库完整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库完整法律基础知识是公务员考试必考的内容之一,而公共基础知识则是法律基础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地备考,本文将为大家呈现一份完整的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库,并给出相应的答案和解析。
一、选择题1、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A. 受教育权 B. 劳动权 C. 言论自由 D. 宗教信仰自由答案:D 解析: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权、劳动权和言论自由,而宗教信仰自由并未明确提及。
2、下列哪个机构不属于我国司法机关? A. 人民法院 B. 人民检察院 C. 公安机关 D. 立法机关答案:D 解析:我国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而立法机关不属于司法机关。
3、下列哪个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 A. 劳动合同关系 B. 婚姻关系 C. 继承关系 D. 劳动关系答案:C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承关系属于财产关系的一种,因此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4、下列哪种行为不构成犯罪? A. 非法拘禁 B. 故意伤害 C. 盗窃D. 无证驾驶答案:D 解析:无证驾驶不属于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二、判断题1、我国宪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答案:对解析:我国宪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
2、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答案:对解析: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民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答案:对解析:民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4、行政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等权利。
()答案:对解析:行政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等权利。
三、简答题1、请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
【收藏】《公共基础知识》专项知识点
【收藏】《公共基础知识》专项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公共基础知识》①基本定义:公共基础知识就是涉及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历史、科技、行政、公文写作等很多方面的基础知识。
打个比方,就像个大杂货铺,啥都有一点。
②重要程度:在很多招聘考试、公职考试里占挺重要的地位。
比如考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这部分内容必考,就像盖房子的地基一样重要。
③前置知识:有一定的社会生活常识会比较好,像知道一些常见的国家机构职能之类的。
像我的一个朋友,之前对国家机构职能有点了解,再学公共基础知识的时候就轻松一点。
④应用价值:在实际生活中,懂得这些知识有助于提高咱们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等。
例如知道一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知识,在购物被坑的时候就知道怎么维权。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在整个学科体系里,公共基础知识是很宽泛的基础部分,覆盖了很多学科分支。
②关联知识:和时事政治关联紧密,会根据实时发生的事件出题;也和高中的文科知识有一定联系,像历史等知识很多相通之处。
比如在高考历史里学过的历史事件,在公基里可能从不同角度考。
③重难点分析:掌握难度比较适中,但是范围广,记忆点多是难点。
关键在于知识点的梳理和重复记忆。
我一开始就觉得范围大的无从下手,还走了一些弯路。
④考点分析:在考试里几乎涉及所有题型。
像单选题、多选题或者判断题都会考,考查方式主要是知识点的直接考察或者通过案例来考察。
三、详细讲解由于是综合性的公共基础知识,下面分不同方面进行讲解:【理论概念类- 政治部分】①概念辨析:政治里面基本概念很多,比如唯物主义,简单说就是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哲学观点。
和唯心主义是相对的,唯心主义就认为意识是第一性。
②特征分析:唯物主义的特点就是以客观的物质世界为出发点去看待事物发展变化。
③分类说明:唯物主义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
比如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是由金木水火土等基本元素组成的。
④应用范围:在分析社会现象,比如解释社会发展动力的时候可以用唯物主义的观点,但局限性在于如果机械的遵循唯物主义,有的时候会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刑法资料试题及答案
试题1:我国刑法处罚的是()。
A: 构成犯罪的行为B: 一切违法行为C: 造成了社会危害的行为D: 触犯了刑律的行为答案: A试题2:制定刑法的法律根据是()。
A: 宪法B: 民法C: 行政法D: 侵权法答案: A试题3:下列哪种刑罚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附加适用()。
A: 有期徒刑B: 管制C: 剥夺政治权利D: 拘役答案: C试题4:刑事诉讼法属于()。
A: 程序法B: 实体法C: 特别法D: 临时法答案: A试题5:某市西区治安联防队行使该区公安分局委托的治安管理权。
某日联防队员李某抓获有盗窃嫌疑的王某,因王某拒不说出自己真实姓名,李某用木棍将其殴打致伤。
王某向法院请求国家赔偿,应由()承担国家赔偿义务。
A: 市公安局B: 区治安联防队C: 区公安分局D: 李某答案: C试题6:甲方主动携带邻居5岁小孩进入山中狩猎。
两人在林中失散,甲继续独自行猎,既不寻找孩子,也没返村告知小孩家人,径直回家。
日后,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尸体。
甲的行为属于()。
A: 故意杀人B: 意外事件C: 过失致人死亡D: 不构成犯罪答案: A试题7:紧急避险的情况下,行为人所造成的损害()。
A: 可以大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B: 可以等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C: 可以小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D: 特殊下可以没有限制答案: C试题8: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不满()。
A: 14周岁B: 16周岁C: 18周岁D: 20周岁答案: A试题9:甲因急于继承其父财产而生杀父之念,一日雨夜乘其父病重之机,欲为其注射毒药。
刚拿起注射器,忽听一声惊雷致使注射器掉在地上。
他想到杀父是大逆不道,要为天理所报应,便被弃了杀害行为。
甲的行为属于()。
A: 杀人中止B: 杀人未遂C: 杀人预备D: 不构成犯罪答案: A试题10:普通累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加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人。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
1.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不服裁定的为10日内上诉;行政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的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期限为收到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的判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刑事案件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5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3. 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4.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
(3 2 3)5.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
( 1 6 1)6.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7.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1、行政拘留最长15日,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20日。
2、刑事拘留最长37日。
8.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9.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16周岁的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10.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根据刑法规定附加刑是可以独立适用的。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
11.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12.甲企图报复乙,某日甲携带一炸药包前往乙的住处,准备将乙的全家炸死,行至途中,突然感到腹部剧痛难忍,遂返回。
2024河南省普法知识备考资料及答案
2024河南省普法知识备考资料及答案学校:________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0题)1.旅游业的发展能够_______。
①.激励跨区域旅游线路和产品开发②.促进旅游与工业、农业、商业、文化、卫生、体育、科教等领域的融合③.扶持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旅游业发展。
④.优化产业结构A.①②③④B.①②③C.①②④D.②③④2.《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条例》提出,通过改革建立符合中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其改革方向是______。
A.本土化、国产化B.节能化、环保化C.社会化、市场化D.平安化、好用化3.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A.对B.错4.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A.15B.30C.45D.6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A.每年B.每季度C.每月6.依据新《消费者权益爱护法》手机移动电话机、车载移动电话机、固定电话机的有效“三包”期限为______?A.一年B.二年C.三年7.依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生产者隐瞒缺陷状况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________的罚款。
A.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B.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C.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1%以上10%以下8.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
A.第三人B.债务人C.其他利益相关人D.以上均不对9.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是()A.2014年7月1日B.2014年10月1日C.2014年12月4日D.2015年5月4日10.国家提倡_______的旅游方式,支持和激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扬,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赐予嘉奖。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法律刑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1、单选题小张犯盗窃罪被一审法院判决并处罚金5000元,小张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对小张并处罚金的执行机关是_____。
A: 一审法院B: 二审法院C: 监狱D: 公安机关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 解析:注意执行权的划分,罚金、没收财产和死刑立即执行的执行机关是法院。
监狱对有期徒刑及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有执行权,公安机关对管制、剩余刑期不足一年的罪犯有执行权。
因此C、D 错误。
注意无论在刑事还是在民事程序中,一般都由一审法院执行,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由上级法院执行。
A正确,B错误。
2、单选题根据《刑法》关于量刑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_____。
A: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 对于立功的犯罪分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 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D: 累犯不适用缓刑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答案】B。
解析:根据《刑法》第68条,一般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是“应当”。
B 错误。
要牢记一般自首和一般立功都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65条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
《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
3、单选题下列何种情形下,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_____ A: 犯罪嫌疑人甲,犯盗窃罪B: 犯罪嫌疑人乙,犯合同诈骗罪C: 犯罪嫌疑人丙,犯间谍罪D: 犯罪嫌疑人丁,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3款规定,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间谍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故本题应选C。
4、单选题李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缓刑考验期满后,司法机关查获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曾经伙同他人盗窃财物价值达3万元,对李某应当如何处理?_____A: 不撤销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B: 撤销缓刑,以惯犯从重处罚C: 不撤销缓刑,以盗窃罪从重处罚D: 撤销缓刑,前后罪数罪并罚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
公共基础知识知识点整理总结汇总
公共基础知识知识点整理总结汇总由于您没有提供具体的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内容范围(如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等方面),以下为您提供一个较为通用的公共基础知识知识点框架示例:一、政治常识。
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哲学部分。
- 辩证唯物主义。
- 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正确的意识促进事物发展,错误的意识阻碍事物发展)。
-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等)、质量互变规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等)、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 历史唯物主义。
-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
-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
- 政治经济学部分。
- 商品的二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和劳动的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 价值规律:内容是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表现形式是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 科学社会主义部分。
- 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
空想社会主义的局限性,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科学性(建立在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基础上)。
- 社会主义的发展历程,从理论到实践(如俄国十月革命)再到多国发展。
2. 毛泽东思想。
- 毛泽东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 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内容。
- 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总路线、基本纲领、道路等)。
-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等)。
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 邓小平理论。
- 邓小平理论的形成背景(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等)。
- 主要内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改革开放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等。
2024河南省普法知识备考资料(含答案)
2024河南省普法知识备考资料(含答案)学校:________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0题)1.依据《电力供应与运用条例》规定,电网经营企业依法负责本供区内的电力供应与运用的业务工作,并接受______管理部门的监督。
A.政府B.平安C.电力D.工商部门2.《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条例》是哪一年发布的______。
A.1997年5月B.2023年1月C.2023年2月D.2023年11月3.现行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A.基层政权机关B.基层政权机关的派出机关C.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D.基层事业单位4.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监管部门依法对企业采取停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至少提前()通知企业。
A.8小时B.12小时C.24小时5.依据现行宪法,国务院总理人选的提名权属于()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B.全国人大常委会C.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D.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6.我国特地的法律监督机关是()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公安机关D.司法行政机关7.依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生产者未根据规定保存有关汽车产品、车主的信息记录,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________的罚款。
A.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B.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C.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1%以上10%以下8.依照旅游法规定,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_______?A.随意购买商品B.非法滞留C.随意结交挚友D.以上都是9.依据现行宪法和法律,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可以行使的权力是()A.选举同级人民法院院长B.监督同级人民政府C.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D.制定地方性法规10.下列不属于《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的禁止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有()。
A.引进国外标准的管道设备B.在埋地管道上方巡查便道上行驶重型车辆C.移动、毁损、涂改管道标志11.在国内,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必须进行防火巡查,至少每几小时巡查一次。
《公共基础知识》必看题库知识点《刑法》(2021年最新版) _2
《公共基础知识》必看题库知识点《刑法》(2021年最新版)精选试卷/文档/模板/课件合集《公共基础知识》必看题库知识点《刑法》(2021年最新版)1、单选题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
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
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
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
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
李某的行为属于_____A: 犯罪中止B: 犯罪既遂C: 犯罪未遂D: 犯罪预备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答案】B。
解析:此题情形属于犯罪既遂而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
行为人虽然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采取措施防止结果发生,但如果发生了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就不成立犯罪中止。
2、单选题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_____A: 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缓刑期满后的第3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B: 李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C: 王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执行3年后被假释,于假释期满后的第5年又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D: 田某犯叛逃罪被判处管制2年,管制期满后20年又犯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答案】A。
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属于刑罚执行完毕,所以A 项不构成累犯。
3、单选题某外国商人甲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甲应如何处置?_____A: 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B: 通过外交途径解决C: 适用外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D: 直接驱逐出境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答案】A。
2024年度河南省普法知识备考资料(含答案)
2024年度河南省普法知识备考资料(含答案)学校:________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0题)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A.行政人员B.主要负责人C.后勤人员2.授权立法的,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多长时间内,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确定实施的状况,并提出是否须要制定有关法律的看法?()A.三个月以前B.六个月以前C.一年以前D.十八个月以前3.司机小王私人购买了一辆30吨的货车,将该辆车挂靠在某货运有限公司。
在某次运输过程中,小王因疲劳驾驶发生单方事故,需赔偿经济损失共计5万元,关于赔偿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小王应独立承担赔偿责任B.某货运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C.小王和某货运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4.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条例》规定,下列有关因公临时出国的说法,不符合规定的是______。
A.不得支配照看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B.不得支配考察性出访C.严禁集中支配赴热门国家和地区出访D.为节约成本,可以跨地区、跨部门团组5.因特殊情况需要在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手续。
A.备案B.认证C.审批6.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A.15B.30C.45D.607.消费者的消费客体是什么?______A.商品和价格B.商品和服务C.服务和价格8.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供应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_______。
①.有固定的经营场所②.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③.有必要的营业设施;④.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⑤.阅历丰富;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①②③④⑤⑥B.①②③④⑤C.①②③④⑥D.②③④⑤⑥9.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2024年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2
法律知识【刑法】第一节犯罪概述一、犯罪的概念、特征(一)犯罪的概念犯罪是触犯刑律、具有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违法的不一定是犯罪,犯罪的一定是违法。
(二)犯罪的特征1. 刑事违法性刑事违法性指触犯刑律,即某一个人的行为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
2.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法益侵害性)指对于刑法所保护的利益的侵害。
这里所谓刑法所保护的利益,就是法益。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最基本的特征。
所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损害的特性。
行为没有社会危害性,就不构成犯罪。
社会危害性未达到严重程度的,也不构成犯罪。
3. 应受刑罚惩罚性是犯罪的重要特征,它表明国家对于具有刑事违法性和法益侵害性的行为应当承担刑罚惩罚。
犯罪是适用刑罚的前提,刑罚是犯罪的法律后果。
如果一个行为不应受刑罚惩罚,也就意味着它不是犯罪。
二、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是指依照中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
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
(一)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指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
1. 自然人(1)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年龄①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满14 周岁的人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
②已满12 周岁不满14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③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 周岁不满16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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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教育热点新闻: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刑法二十四
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刑法也是常考考点,但是大多数考生对刑法可谓望而却步。
中公教育团队针对刑法的知识点,总结归纳出易考考点,并对刑法中的几个重点问题进行分析。
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七)盗窃罪
本罪与其他侵犯财产权利的犯罪的根本区别主要在于行为方式不同,盗窃罪是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他人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而非法占有,所谓秘密窃取即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使他人即财物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
(八)诈骗罪
(1)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最大区别就在于数额方面,由于行为人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被害人信以为真,以致“自愿”将自己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交给行为人或放弃自己的财产权。
(2)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以各种欺骗手段,收取他人财物的,依本条诈骗罪定罪处罚。
(九)抢夺罪
抢夺罪,即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同抢劫罪一样,取得财物都具有当场性和公然性,二者根本区别在于抢夺不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人身的方法,而主要是乘被害人不备,突然夺取财物。
(十)侵占罪
侵占罪,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②他人的遗忘物;③他人的埋藏物。
(十一)敲诈勒索罪
(1)敲诈勒索罪。
认定本罪的关键是客观方面行为人采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逼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就范,将公私财物交由行为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控制或提供财产性利益。
(2)敲诈勒索要求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何谓“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
点。
本文由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河南教师资格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