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文 件 号】合劳社秘[2005]138号【颁布部门】合肥市其他机构【颁布时间】2005-07-18【实施时间】2005-07-18【时 效 性】有效各县劳动保障局: 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行为,提高社会保障资金支撑能力,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根据省劳动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劳社[2005]30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切实负起社会保险稽核的重要职责。
社会保险是当前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
在保障职工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各县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职责。
要通过书面和实地等多种形式的稽核,督促用人单位如实申报职工人数和缴费基数,检查各类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资格,从而实现社会保障资金的开源节流,进一步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
要将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列为劳动保障部门的重要内容。
完善社会保险稽核有关制度,加大工作力度和力量投入,精心组织,严密筹划;劳动保障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持续、规范、有效地发展。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内容、程序和方法。
在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中,要以《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59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的若干意见》(合政[2004]58号)等政策法规为主要依据,不断规范社会保险稽核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一)通过社会保险稽核促进应参保职工全部参加社会保险,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申报缴费人数。
(二) 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杜绝少报、漏报、瞒报的行为。
社会保险稽核文本
基金稽核实施依据: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9号)第20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可以进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有关的检查、调查工作。
2、《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部第16号令)第3条: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部门具体承办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jljucg8l(一)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根据《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条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二、三条规定,决定派___________ 、_________ 等人,从_______ 年月________ 日起对你单位___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_ 日至 _________ 年_____ 月—日期间的涉及有关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稽核。
届时请按下列要求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联系人:联系电话:1.稽核的内容:2 .稽核的要求:3 .稽核的方式:①实地稽核②书面稽核4.需要准备的资料:二OO年月日告知事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派出的人员进行社会保险稽核时,应当出示相关公务证件和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稽核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相关公务证件和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的,被稽核人有权拒绝检查(二)社会保险稽核约谈通知书社谈通[] 号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三至十条规定,请你于_______________ 年_____ 月日至y ___________________ 就有关涉及社会保险事宜进行约谈。
联系人:联系电话:告知事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派出的人员进行社会保险稽核时,应当出示相关公务证件和社会保险稽核约谈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稽核人保守秘密;未出示有关证件和社会保险稽核约谈通知书的,被稽核人有权拒绝检查。
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查房稽核单(四)基本医疗保险查房稽核告知书:200 ]第号_______________ 同志:在基本医疗保险稽核查房时,发现你存在_________________你的行为违反了《衢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和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有关规定。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已于2003年2月9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颁布,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左己二00三年二月二十七日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稽核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的核查。
第三条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部门具体承办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第四条社会保险稽核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廉洁;(二)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和财会、审计专业知识;(三)熟悉社会保险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开展稽核工作的相应资格。
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稽核人员开展稽核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要求被稽核单位提供用人情况、工资收入情况、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缴费数据和相关帐册、会计凭证等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二)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资料,对被稽核对象的参保情况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询问;(三)要求被稽核对象提供与稽核事项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社会保险稽核人员承担下列义务:(一)办理稽核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二)保守被稽核单位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三)为举报人保密。
第七条社会保险稽核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一)与被稽核单位负责人或者被稽核个人之间有亲属关系的;(二)与被稽核单位或者稽核事项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三)与被稽核单位或者稽核事项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稽核公正实施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3]32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正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3]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以下简称《稽核办法》)已于2月27日正式发布,将从4月1日起施行。
为了切实做好《稽核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增强贯彻实施《稽核办法》的自觉性《稽核办法》的发布实施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险法规体系、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持续、规范、有效开展的重要保证。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定要把学习贯彻《稽核办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各级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贯彻,通过深入的思想发动、严密的组织计划和严格的考试考核等措施,广泛、深入地学习和贯彻好《稽核办法》。
通过学习,深刻领会发布实施《稽核办法》的重要意义,掌握稽核工作的内容、方式、程序和要求,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稽核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在组织好本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各地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稽核办法》。
要深入企业、街道和社区,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和参保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帮助他们增强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意识,自觉接受和配合稽核工作,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杜绝各种欺诈和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稽核机构,培养高素质的稽核队伍建立健全稽核工作机构,是开展稽核工作重要的组织保证。
GBT 20246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业务规范
GBT 20246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业务规范GBT 20246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业务规范摘要本标准规定了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业务的规范,包括业务流程、稽核内容、稽核方法和质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的征缴稽核业务。
关键词: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业务规范引言社会保险征缴稽核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业务,提高稽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标准。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的征缴稽核业务。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246.1 社会保险业务规范第1部分:养老保险GB/T 20246.2 社会保险业务规范第2部分:医疗保险GB/T 20246.3 社会保险业务规范第3部分:工伤保险GB/T 20246.4 社会保险业务规范第4部分:失业保险GB/T 20246.5 社会保险业务规范第5部分:生育保险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征缴稽核(Collection and Audit):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的过程。
业务流程征缴稽核业务流程包括以下环节:1、受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受用人单位的申请,并核实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审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进行审核,包括缴费基数、缴费人数、缴费方式等。
3、现场检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了解用人单位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核实用人单位申报信息的真实性。
4、处理意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审核和现场检查情况,向用人单位提出处理意见,要求其依法履行社会保险义务。
5、执行: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处理意见,履行社会保险义务,完成征缴稽核流程。
社会保险费稽核方案范本(二篇)
社会保险费稽核方案范本一、稽核目的为社保局提供各类企业、用人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准确的征缴依据,加强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及缴纳情况的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稽核范围《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本辖区内所有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均为稽核范围。
每年度由社保局根据参保数据库以及群众___投诉情况确定稽核单位___,按照企业行业类型抽取一定比例的被稽核企业,根据以前年度稽核经验,应重点___劳动密集型企业。
三、___机构及人员安排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由社保局稽核股、养老保险股、工伤生育保险股及劳动监察部门共同发起,并具体领导实施。
局里安排___名业务骨干,负责稽核过程中与参保单位沟通协调工作。
四、稽核方式实行送达稽核、就地稽核相结合的稽核方式。
送达稽核的集合地点:县社保局稽核科办公室。
稽核过程为封闭方式,由稽核人员对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稽核,需要提问时通知相关人员解答。
所有取证资料均以书面形式存档。
就地稽核:由稽核人员到被稽核单位进行稽核。
五、稽核程序及步骤1.确定被稽核企业___,稽核工作具体人员,稽核文书及资料等准备工作。
具体时间安排在___月底前。
2.向各类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下达书面《稽核通知书》,要求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稽核要求提供资料,接受稽核(送达或就地稽核)。
对拒绝提供资料的单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惩治措施,时间安排在___月份。
3.实施稽核: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稽核,稽核结果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应保守被稽核对象的商业___。
计划工作时间为6、___月份。
4.提出稽核报告:在稽核结束后___个工作日内据实提出稽核报告,送达被稽核对象并征求被稽核对象的意见。
被稽核对象应在接到稽核报告___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报社保局,逾期未突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没有异议。
5.稽核处理处罚:社保局根据稽核报告内容,对被稽核单位出具《稽核整改意见书》、《提请行政处罚建议书》。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社会保险稽核方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以下简称《稽核方法》)发布实施以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狠抓落实,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有力地促进了社保基金增收节支。
为了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熟悉稽核工作的地位作用,不断增加做好稽核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履行社会保险管理,特殊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职能的详细体现,是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也是促进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
目前,一些参保单位少报缴费基数、人数的问题比较突出。
加强稽核工作既能促进参保人数外延式扩大,又能确保基金内涵式增长,同时,还能有效防范社保基金流失。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稽核工作。
无论由哪个部门征缴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都要严格履行稽核职能,仔细筹划,细心组织。
有关职能部门要亲密协作,形成合力,实行有力措施,务求稽核实效。
二、加强稽核机构队伍建设,着力整合稽核资源建立健全稽核机构队伍是开展稽核工作的重要保证。
各地要依据《稽核方法》,根据《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稽核方法〉实施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23)32号)要求,建立健全稽核工作机构,并选配高素养人员充实稽核队伍。
实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要兼顾各个险种调整充实稽核人员。
按险种单设机构的地区,要整合稽核力气,建立顺畅的工作机制。
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更要充实稽核力气,切实履行稽核职能,切实加强稽核工作。
要努力降低稽核成本,削减被稽核对象的事务性工作,增加工作的整体效应,维护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突出抓好征缴稽核,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坚持社会保险稽核制度,每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险种的实地稽核人数不少于参保人数的三分之一。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京社保发〔202*〕71号来源:宣武区人民政府网站日期:202*-01-07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参保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本市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02*年起,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稽核部门除了按照《关于加大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稽核工作力度的通知》(京社保发〔202*〕8号)要求,每年对不少于30户参保单位申报的当年缴费基数、缴费人数开展实地稽核外,还要按不低于辖区内参保单位总数20%的比例,对参保单位进行日常稽核。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30户参保单位进行实地稽核工作(一)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稽核部门,在参保单位开展当年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同时,确定30户参保单位填报《参保单位申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自查表》,要求其自查,并根据自查情况进行实地稽核,现场指导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基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对稽核中发现问题的参保单位仍应列为下年度的实地稽核对象。
(三)被选定的30户实地稽核对象,须按照稽核部门审核确认后的缴费基数,申报新年度缴费基数。
由于被稽核对象不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造成申报职工缴费基数出现差错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由被稽核对象承担责任。
二、对20%的参保单位开展日常稽核工作(一)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稽核部门,每年要按照不低于本区(县)参保单位总数20%的标准,对参保单位进行日常稽核。
日常稽核的重点对象,是每月产生的中断缴费单位和有骗保嫌疑的参保单位等。
(二)对日常稽核中发现问题的参保单位列为下年度的实地稽核对象。
三、建立“诚信缴费单位”信息制度(一)本年度稽核中未发现问题,也不存在中断缴费、骗保、少报、漏报等不良记录的参保单位可列入“诚信缴费单位”名单。
(二)对已列入为“诚信缴费单位”名单的参保单位,发生参保人举报、投诉缴费基数不实或有骗保行为,经稽核属实的,应取消其“诚信缴费单位”资格,并被列为下年度重点稽核对象。
社会保险稽核申请书
社会保险稽核申请书我是XX部门的员工,目前担任XX职务。
在这里我谨向您申请进行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社会保险是国家对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以及福利问题进行保障的重要制度之一,是员工权益的保障和提升。
然而,近年来社会保险领域存在一些问题和隐患,需要对其进行全面的稽核,以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因此,我提出进行社会保险稽核申请,希望得到您的支持和指导。
首先,社会保险经费的使用存在一些问题。
在一些单位和部门中,社会保险经费的使用并不规范,存在着浪费和滥用的现象。
例如,有的单位将社会保险经费用于其他用途,导致员工的社会保险待遇受损。
对此,我们需要开展全面的社会保险经费使用情况的稽核工作,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其次,社会保险的征缴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单位存在未按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甚至有的单位直接拒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严重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此外,一些单位存在虚列员工或者提高员工工资以骗取社会保险补贴的情况,导致社会保险的失衡和不公平。
因此,我们有必要开展社会保险征缴情况的稽核,对不法行为进行查处,维护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
最后,社会保险待遇的发放也需要进行稽核。
一些单位在发放社会保险待遇时存在不公平的现象,对待不同员工的待遇存在差异化,这严重损害了员工的利益。
我们需要对社会保险待遇的发放程序进行审查,确保待遇的发放符合规定,并且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综上所述,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开展对于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愿意主动申请参与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责任心,努力推动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期待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共同维护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和公正。
谢谢!此致敬礼XX。
(一)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
(一)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衢社稽通[]号:根据《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条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二、三条规定,决定派、等人,从年月日起对你单位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的涉及有关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稽核。
届时请按下列要求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联系人:联系电话:1.稽核的内容:2.稽核的要求:3.稽核的方式:①实地稽核②书面稽核4.需要准备的资料:二○○年月日告知事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派出的人员进行社会保险稽核时,应当出示相关公务证件和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稽核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相关公务证件和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的,被稽核人有权拒绝检查。
(二)社会保险稽核约谈通知书衢社谈通[]号: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三至十条规定,请你于年月日到就有关涉及社会保险事宜进行约谈。
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告知事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派出的人员进行社会保险稽核时,应当出示相关公务证件和社会保险稽核约谈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稽核人保守秘密;未出示有关证件和社会保险稽核约谈通知书的,被稽核人有权拒绝检查。
(三)基本医疗保险查房稽核单[200 ]第号(四)基本医疗保险查房稽核告知书[200 ]第号同志:在基本医疗保险稽核查房时,发现你存在。
你的行为违反了《衢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和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有关规定。
为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减少医保基金的不合理支出,请你在收到通知后停止你的违规行为。
从年月日起,你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将不予认可。
特此函告。
二○○年月日注:本告知书一式三份:参保患者一份,定点医院一份,社保经办机构一份(五)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记录(首页)(第次)共页第页时间:年月日地点:被稽核(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被稽核(检查)人姓名:性别身份证住址:工作单位:稽核(检查)人:记录人:工作记录要求:全面记录稽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所涉及的凭证等资料。
工作记录:经办人签名:记录时间: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记录(续页) (续上页)经办人签名:记录时间:(六)调查(约谈)记录表(首页)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时分约谈地点: 调查人记录人被调查人姓名性别年龄类别电话住址工作单位我们是劳动保障监察员或社会保险稽核人员(出示证件),现依法对你单位(个人)涉及社会保险的情况进行调查(询问)。
2011年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稽核通告[2011-03-15]
2011年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稽核通告[2011-03-15]各参保单位:依据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大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稽核工作力度的通知》(京社保发[2009]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京社保发[2009]71号)文件精神,海淀区社保中心将在2011年4月底前对辖区内30户单位采取实地调查的方式进行2011年度申报基数工作的事前稽核(具体名单附后)。
未在名单内的单位,海淀区社保中心将在2011年4月至9月间进行大范围的日常稽核检查,届时,海淀社保中心稽核部将以挂号信等方式通知单位,并依据稽核结果,填报“诚信缴费单位”信息,上报市社保中心。
请事前稽核名单内单位及被日常稽核的单位提前协调好本单位财务部、人事部及相关人员做好准备,积极配合!特此通告。
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海淀区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事前实地稽核名单序号社保登记证号单位名称1 110108033007 北京联宇益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 110108033008 北京广日智能车库工程有限公司3 110108033017 北京金禾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 110108033021 北京地上星高科技有限公司5 110108033024 北京桑柏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6 110108033026 中迅达(北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7 110108033035 北京世纪凯拓工贸有限公司8 110108035001 北京博睿德天科技有限公司9 110108811005 北京华夏楚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 110108811007 北京正弘学桥文化交流中心11 110108811010 北京万陆投资有限公司12 110108811012 北京海广达有线电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3 110108811027 北京华能通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4 110108811030 北京润金科贸有限公司15 110108811034 北京再言商标代理有限公司16 110108811041 北京鑫华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7 110108811045 北京京燃弘泰燃气科技有限公司18 110108811049 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 110108811050 北京天同赛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 110108811063 北京华凯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1 110108811066 上海竞网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2 110108811075 北京俊佳企业策划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3 110108811090 北京卡米特测控技术有限公司24 110108811091 北京市盛格兰防腐防水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5 110108811092 北京华卫世纪医疗设备有限公司26 110108987379 北达尚智国际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7 110108987383 北京汇铭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8 110108987395 北京麦格天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9 110108987375 北京信实德电气设备有限公司30 110108987366 北京天工影域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社会保险登记验证及稽核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社会保险登记验证及稽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05.16•【字号】浙人社发[2014]77号•【施行日期】2014.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社会保险登记验证及稽核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77号)各省级机关,省部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原行业统筹单位: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5月起对省级机关、省部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原行业统筹单位等开展2014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社会保险登记验证及稽核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象范围1.省级国家机关,省部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参加省级养老保险的原行业统筹的用人单位;3.其他参加省级养老(工伤、生育)、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
二、办理程序及时间安排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社会保险登记验证及稽核工作从2014年5月26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
工作程序如下:1. 数据申报阶段(6月3日-6月22日)。
用人单位进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劳动保障监察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各项数据。
所填报数据的采集时间基准为2014年4月31日。
用人单位于数据提交之日起5日后可上网查询数据申报审核情况,并按要求补充或修正数据。
2. 现场审核阶段(6月23日-7月22日,节假日除外)。
用人单位提交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社会保险验证以及养老、医疗保险稽核所需书面表格材料,赴书面审查和验证统一办理窗口(杭州市古翠路50号省人力社保大楼一楼大厅)接受书面审查和社会保险稽核。
需要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证申领、换证及注销的单位请及时前往省社保中心、省医保中心办理,验证时将检查登记事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专项稽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专项稽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12•【字号】•【施行日期】2020.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正文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专项稽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专项稽核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12日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专项稽核工作方案为进一步保障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吉林省社会保险基金欺诈骗取案件行政监督办法》(吉人社联字〔2015〕13号)和《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全省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专项行动稽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吉社保〔2020〕2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
坚持由市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市政府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工作负主体责任,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社保待遇支付稽核工作中相关信息的核实上报。
(二)加强领导,做好配合。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人社、公安、民政、司法、社保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多部门数据共享比对和综合执法联动机制,增进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任务对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疑似多领和冒领社会保险基金疑点信息进行核查清理,主要包括服刑多领、死亡冒领、重复领取待遇等。
8月末前清理完成现有存量50%,12月末前清理完成现有存量的80%以上。
同时各乡(镇)、街要严格落实死亡月报制度,采取“前清后防”等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增量”问题出现,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三、组织领导为保障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专项稽核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德惠市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专项稽核工作领导小组。
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核整改意见书
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稽核整改意见书
洛社险稽改[ ] 号
:
我局于年月日至月日对你单位缴费年度有关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实施了实地稽核检查。
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十条第五款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针对上述整改意见,请你单位于十日内纠正违规行为,否则将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送达人:接收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一式二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和被稽核单位各留存一份)。
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
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南劳失稽字[ 2010 ] 号: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及《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细则》的规定,决定于年月日对你单位有关方面实施实地/书面稽核检查。
请予以协助配合,并提前准备/报送下列第项资料,以供备查。
1、社会保险登记证;2、职工名册;3、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劳动工资统计台帐;4、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明细表;5、与社会保险缴费相关的会计总帐、明细帐、原始凭证、年度会计决算;6、社会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名册,生存状况证明及待遇领取情况;7、社会保险欠缴情况及还款计划;8、破产单位核销欠费审批件及有关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资料;9、。
稽核组组长稽核组成员特此通知。
南县失业保险所年月日送达人:接收人:年月日年月日(一式两联:第一联社保经办机构留存,第二联交被稽核单位)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记录表复核人: 编制人:社会保险稽核情况告知书南劳失[ 2010 ] 号:我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你单位有方面实施了稽核检查。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及《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稽核结果告知如下:南县失业保险所年月日送达人:接收人:年月日年月日(一式两联:第一联社保经办机构留存,第二联交被稽核单位)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南劳失[ 2010 ] 号:我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你单位有方面实施了稽核检查。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及《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细则》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意见:一、违反法律法规条款:二、违反法律规定事实:三、整改意见: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于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应于日内纠正违规行为,否则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及《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细则》的有关条款,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南县失业保险所年月日送达人:接收人:年月日年月日(一式两联:第一联社保经办机构留存,第二联交被稽核单位)社会保险稽核提请行政处罚建议书南劳失[ 2010 ] 号:我单位在稽核检查中发现在方面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及《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细则》的有关条款,现将有关情况及材料(附后)转送给你们,建议对该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并将处罚结果反馈我单位。
社会保险稽核方案
社会保险稽核方案社会保险稽核方案201*年度周口市社会保险费稽核方案为了搞好对各类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中介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社会保险基金提取和缴纳情况的稽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稽核目的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保障机构提供各类企业、用人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准确的征缴依据,加强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及缴纳情况的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稽核范围《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本市辖区内所有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均为稽核范围。
每年度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参保数据库以及群众举报投诉情况确定稽核单位名单,按照企业行业类别抽取一定比例的被稽核企业,一年抽取量100家左右。
根据以前年度稽核经验,应重点关注劳动密集型企业。
三、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由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劳动监察部门共同发起,并具体领导实施。
财务审计由具有审计资格的河南华颍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安排1-2人业务骨干,负责稽核过程中事务所与市局的沟通协调工作,主要负责被审企业名单、参保基数等数据的传递,审计中个性问题的处理与汇报,审计结论的反馈,审计资料的催送等工作。
1四、稽核方式实行送达审计、就地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方式。
送达审计的审计地点:周口市大庆路与育新街路口商务局办公楼三楼、河南华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审计过程为封闭方式,由会计师对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审计,需要提问时通知相关人员解答。
所有取证资料均以书面形式存档。
就地审计:由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被审计单位提供交通、食宿及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稽核程序及步骤签订审计业务委托约定书:1、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委托约定书,审计业务委托约定书须载明审计的内容、须提供的数据、审计的时间、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等要求。
2023社会保险费稽核方案
2023社会保险费稽核方案一、背景介绍2023年社会保险费稽核工作是指对企业和个人参保人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核实,旨在保障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针对当前社保费征收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制定本方案,旨在规范社保费稽核工作,提高稽核效率和精确性。
二、稽核目标1. 确保社会保险费征缴的合法性和规范性;2. 确保社会保险费的实际缴纳和实际使用保持一致;3. 加强社会保险费征收和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稽核内容1. 参保人员名单核实:对企业和个人参保人员的名单进行核对,并与社保机构的登记记录进行比对。
2. 缴费基数核实:对企业和个人参保的缴费基数进行核实,确保缴费基数的真实准确。
3. 缴费比例核实:对企业和个人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与应缴纳的比例进行核实,确保缴费比例的合规性。
4. 缴费时限核实:对企业和个人缴费的时间节点进行核实,确保缴费时限的准确性。
5. 缴费金额核实:对企业和个人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进行核实,确保缴费金额的准确性。
四、稽核方式1.现场稽核:派出稽核人员对企业和个人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和核实,包括查看工资单、银行流水、社保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
2.电子核实:通过与相关部门的信息系统进行对接,获取企业和个人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数据,并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对。
五、稽核周期社会保险费稽核工作将全年开展,各地社保部门将根据工作情况和稽核需要,制定具体的稽核计划和时间表。
六、稽核结果处理1.合规情况:对于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和使用情况合规的企业和个人,将予以表扬和奖励,并及时更新社保缴费记录。
2.违规情况:对于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和使用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将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包括补缴缴费、罚款、追责等措施。
七、稽核结果通报稽核结果将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通报,确保社会保险费稽核工作的透明和公正。
八、稽核工作监督对社会保险费的稽核工作将进行相应监督,以确保稽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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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
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已经成为了维护国民福利和社会稳定的基石之一。
然而,在保障参保群众利益的同时,也必须深入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加强对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的监督和审核,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公正、公平和可持续运行。
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即是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重要工具,其主要作用包括对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违规行为并及时制止、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等。
下面,我们将从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的定义、作用、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定义
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是由社会保险机构或其委托机构通过邮寄、网上发送等方式向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和个人发送的文件,它主要用于通知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和个人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调查核实社保缴费情况及发放社保相关事项等常规工作。
二、作用
1. 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是监督
和审核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的有效工具,能够对社会保险的缴纳、用途、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入的调查和评估,发现违规行为并及时进行制止,从而保证社会保险制度的稳健运行。
2. 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
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保障参保人员基本权益的一个重要渠道。
通过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我们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未缴纳社保费、缴费不足、违规减免社保费、欺诈骗保等情况,确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3. 促进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防止和纠正社会保险资金的滥用和浪费,保证社保基金的安全稳定运行,从而促进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三、操作流程
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的操作流程包括通知书发送、结果处理和相关文件管理等环节。
1. 通知书发送:社会保险机构应在稽核工作前将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通过邮寄、网上发送等方式送达到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和个人处,并告知稽核工作的时间、内容和范围。
2. 结果处理:社会保险机构应对社会保险稽核结果进行论证和评估,核实缴费金额是否准确、缴纳是否及时和缴费方式是否规范等问题,并适时发放社会保险相关事项和通知。
3. 相关文件管理:社会保险机构应对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稽核结果及其他相关文件进行管理和归档,为下一步的稽核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
四、结语
在现代社会中,社会保险制度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它在维护人民福利和增进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而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作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重要工具,其作用也是非常显著的,它可以对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和评估,发现违规行为并及时进行制止,保证了社会保险制度的稳健运行。
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加强社保制度的稽核管理,推动社会保险制度的公正、公平和可持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