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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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课件ppt2020

民法学课件ppt2020
期限、履行地点等。
合同的保全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法律赋 予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以防 止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或逃避债
务。
合同的终止
合同因履行、解除、抵消、提存 、免除等原因而终止,此外,法 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
也可以导致合同的终止。
06
侵权责任法
侵权责任概述
侵权责任的概念
侵权责任是指因侵犯他人的民事权益而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
停止侵害。
03
消除影响
对于已经造成的损害结果,侵 权行为人应当采取措施消除影
响,恢复受害人名誉等。
04
赔礼道歉
对于侵害受害人名誉等精神权 益的行为,侵权行为人应当向
受害人赔礼道歉。
THANKS
非法人组织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具体承担方式根据组织形式和法律规 定而有所不同。
非法人组织的种类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 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 构等。
04
物权法
物权概述
01
物权定义
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特定物 进行管领、支配并享受物之利
益的排他性财产权利。
02
物权特征
物权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支 配性、独立性和法定性等特征
民法的调整对象
01
人身关系
民法调整人们在身份和人格方 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亲权
、监护权、继承权等。
民法调整人们在财产方面的权利 和义务关系,如物权、债权、知
识产权等。
02
财产关系
民法的渊源
成文法
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 规和自治条例等。
判例法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典型 案例,对各级法院审判工作具有指导作 用。

民法学课件(12-40)

民法学课件(12-40)

物权的变动与保护
物权变动的原因
物权的变动原因包括法律行为和非法 律行为。
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
物权的保护方式
物权的保护方式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 、消除危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 和恢复原状请求权等。
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包括交付和登记 。
05
合同法
合同概述
合同定义
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当事人 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
态。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赔偿损失
行为人应当赔偿受害人的经济 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
失。
停止侵害
行为人应当停止实施侵权行为 ,防止损害扩大。
消除影响
行为人应当采取措施消除因侵 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不良影 响。
赔礼道歉
行为人应当向受害人赔礼道歉 ,承认错误并表示歉意。
THANKS
感谢观看
人身关系
指与人身相关的非财产关系,如婚姻 、家庭、收养、人格权等。
财产关系
指与财产相关的关系,包括物权、债 权、继承权等。
民法的渊源
01
02
03
成文法
指国家机关制定并公布的 法律文件,如《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
习惯法
指在长期实践中形成并为 人们普遍遵守的习惯规则 ,经国家认可后具有法律 效力。
法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成立,拥有自己的财 产和经费,并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 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人的民事 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均始于成立,终于 终止。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等。
非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享有民事 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享有民事 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 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非法人 组织具有相对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民法学全套精美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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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对象 • 基本原则 • 具体制度
(二)民法和商法的区别
• 法律主体 • 调整范围 • 适用地域
(三)民商分立
• 既有民法典,又有商法典 • 代表国家:
法国
德国
日本
(四)民商合一
• 只有民法典,没有商法典 • 代表国家:
瑞士
意大利
荷兰
第二节 民法的沿革 古罗马法
中世纪罗马法复兴 19世纪资本主义民法 20世纪社会主义民法
民法一词最早源于古罗马的“市民法”。古罗马 的市民法是相对于“万民法”而言的。市民法用于调 整罗马市民之间的关系,万民法用于调整罗马市民与 外国人之间的关系。后世学者称市民法为民法的语源, 称万民法为国际法的语源。
四、民法与民法学
内容
民法学
方法
法律科学
民法
法律规范
五、民法与商法 (一)民法和商法的联系
第二节 各民法基本原则 传统民法三原则
什么是民法?
• 现实生活中的民法 • 法律制度中的民法 • 法学理论中的民法
为什么要学习民法?
• 从个人的角度来看 • 从社会的角度来看 • 从国家的角度来看
从民法角度看电影《无极》
8岁
侵权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
8岁
附条件赠与
无民事行为能力
18岁 18岁
无效婚姻 违约、侵权
怎样学习民法?
• 教材与法条相结合 • 概念与案例相结合 • 理论与现实相结合
二、民事财产关系 (一)财产
有形财产
无形财产
(二)财产关系
• 以财产为客体 • 以经济利益为内容 • 可与特定主体分离
(二)财产关系的类型
• 财产支配关系(静态) • 财产流转关系(动态)

《民法学概论》课件

《民法学概论》课件

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
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01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02
行为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03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相对人主观上善意且无过失;
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不追认。
06
物权概述
Chapter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 行为能力。
01
02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 公序良俗。
03
04
意思表示真实。
形式符合法律规定要求 。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具备法律 效力,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
力。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撤销 前有效,撤销后自始无效。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 ,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
02 民事责任具有强制性、财产性、补偿性和任意性 等特征。
03 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等其他法律责任 有本质区别。
民事责任的种类和构成要件
违约责任
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 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包 括违约行为、损害事实、违约行 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以
及违约方的过错。
侵权责任
指行为人因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所 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包 括侵权行为、损害事实、侵权行 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以
民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 律平等。
02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 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01
公序良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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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主体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平等 2. 民事主体的地位平等 3. 民事主体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 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二)意思自治原则
《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 愿原则。这一规定为意思自治原则确立依据。
1. 民法规范民事主体的行为方面,体现当事人 意思自治。个人意思优先与法律意志。
第一章
二、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在哪些 地方发生效力。一般而言,我国民法适用于我国 领土、领空、领海,还包括根据国际法视为我国 领域的我国驻外使馆,以及在我国领域外航行的 我国船舶和飞行于我国领空以外的我国飞驻外使 馆,以及在我国领域外航行的我国船舶和飞行于 我国领空以外的我国飞行器。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 他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参见《民法通则》第2条和《合同 法》第2条之规定)
第一章
二、民法与民法学
民法与民法学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
民法是指民法规范的总称,或指作为一 个部门法的民法,也可能是指某个单行 民法规范。民法学是研究民法规范及有 关学理的一门法律科学。
第一章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目的和要求】明确民法基本原则 的含义、功能。掌握民法各基本原则的 含义。
【教学重点及难点】平等原则、诚实信 用原则
【教学方法】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之以 适量讨论和课后阅读。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一)民法基本原则,是指民事立法、民事 司法与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一章
三、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指民法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以及
民事法律规范对其生效前发生的民事法 律关系有无溯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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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是依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
债的履行原则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债的履行原则
包括实际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 实际履行原则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义 务;全面履行原则要求债务人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 义务;协作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相互协助,共同完成 合同义务。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其中继续 履行指违约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需按照合同约定继续 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指违约方采取修理、重作、更 换等方式弥补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赔偿损失指违约方 以金钱方式补偿对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等。
代理权行使规则
无权代理及其后果
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不得滥用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
无权代理包括狭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前 者可能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后者则 产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后果。
06
物权法律制度
物权概念与分类体系概述
01
02
03
物权定义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制度
宣告失踪
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 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 律制度。宣告失踪的目的是为了结束失踪人 财产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和利害 关系人的利益。
宣告死亡
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 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 度。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的法律效 果,如继承开始、婚姻关系终止等。但宣告 死亡并非自然死亡的必然结果,如果失踪人 重新出现,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 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 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 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民法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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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助行为指行为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对 他人的人身自由加以拘束或财产加以扣留、 毁损的行为。
民事义务
❖ 主义务: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 从义务:特别约定、交易习惯。 ❖ 附随义务:既无法律规定也无当事人约定,而
民法的特点
❖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商品是天生的平 等派。在商品交换中,互相对立的仅仅是平等 的商品占有者,占有别人的商品的手段只能 是让渡自己的商品。
民法主要内容的高度概括
❖ 1、主体--------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 ❖ 2、权利------物权、债权、人身权、继承权
等; ❖ 3、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时效等
阅读书目资料
❖ 梁慧星:《民法总论》(第三版) 法律出版社 2007年版
❖ 王利明:《民法典体系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 出版社2008年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适用民法通则的意见。
思考题
❖ 1、如何理解民法的概念? ❖ 2、怎样理解民法的调整对象? ❖ 3、我国民法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 4、如何理解我国民法的效力范围。
民法学
第一章 民法概述
民法一词的来源
❖ 日语:民法 ❖ 法语:droit civil ❖ 罗马法之市民法:jus civile ❖ 英文:civil law
民法的定义
❖ 民法通则第2条的定义: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 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 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 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和。
假定+处理+制裁) ❖ 5、强制性:必须遵从。
平等原则
❖ 民事主体资格平等; ❖ 民事主体的地位平等; ❖ 民事主体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 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 注意:两种平等观:实体平等观和程序平等观。

2024版《民法总论》ppt课件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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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刑法的关系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与刑法在调整对象、调 整方法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在处理民刑交叉案件时,应根据不同情况 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
民法的基本原则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 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 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 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
指因一定的法律事实出现,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归于消 灭。例如,合同的履行、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等都可以导致 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
03
民事主体
自然人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 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 终于死亡
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年龄和精神状 况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债权
债权的概念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 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
债权的种类
根据债的发生原因,债可以分为合同之债、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 债等。
债权的保护
债权的保护方式包括请求履行、请求损害赔偿、请求支付违约金等。
《民法总论》ppt课件完整 版
contents
目录
• 民法概述 • 民事法律关系 • 民事主体 • 民事权利 • 民事责任 • 诉讼时效与期间
01
民法概述
民法的概念和特点
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02
平等性
民法调整的主体之间是平等的,没有 隶属和服从关系。

民法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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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第四节 民法的性质
一、民法是私法
(二)现代的标准
(一)古罗马时期的标准
1、以主体为标准。规定国家
乌尔比安: 公法“有关罗马国家稳定”;
与个人关系的法为公法, 规定个人与个人关系的法 为私法;
私法“涉及个人福利”。
2、以法律关系的性质为标准。 规定两个主体之间平等关 系的是私法,规定权力与 服从关系的是公法。
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 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 P9页
8
一、平等主体
理解:彼此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即,没有 权力与管理关系的存在。
特点: 1、法律地位平等 2、平等不是等同
9
二、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一)财产(Property) (二)财产关系
10
(一)财产(Property)
不具有 物质 形态 的财产 (权利)
13
(二)财产关系
1、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2、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分类
14
1、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财产 关系
平等 财产 关系
不平 等的 财产 关系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以 平等自愿为基础的财产关系
15
2、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分类 P9页
(1)静态财产关系
又称财产归属关系,或财产所有关系是 指财产在特定民事主体支配下形成的支配 者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03
2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和含义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
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
二、民法的分类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
命名为民法的成文法

《法国民法典》

《德国民法典》 《民法通则》

《民法学概论》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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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01
02
03
法人的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 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 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分类
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 特别法人。
法人的设立
设立法人,应当依法向登 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非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的概念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 民事活动的组织。
《民法学概论》ppt课件
目录 Contents
• 民事法律关系 • 民事主体 • 民事法律行为 • 物权法 • 合同法 • 侵权责任法
01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总结词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是指基于民事法律规范而形成的权利义 务关系。
详细描述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 利义务关系。它具有平等性、自愿性和合法性的特点,是基 于民事法律规范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社会关 系的基本形式,是民法体系的基础。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来实施的行为,这种行为能够产生民事 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设立、变更或终止的法律效果。它是民法中重要的法律事实 之一,是实现私法自治的重要手段。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总结词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 分类,如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 为,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有偿行为 和无偿行为等。
非法人组织的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非法人组织的设立与解散
设立非法人组织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在依法解散 时进行清算。
03
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意思表示的方式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和民 事义务的行为。

民法学总论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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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
指因一定的法律事实出现,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 系发生变化。例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 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
指因一定的法律事实出现,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 系归于消灭。例如,债务的履行、抵销、提存等 都会导致债的消灭。
04
民事主体
自然人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 力
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原因包括完 成使命、解散、破产等,终止 程序需依法进行清算和处理相 关债权债务关系。
05
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的概念和分类
民事权利的概念
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 能性。
民事权利的分类
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根据权利人可以向其主张权利实现的义务 人的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根据权利的相互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根据民事 权利的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具备,可分为既得权与期待权。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指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 容的社会关系,它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 关系。
VS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其中主 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 担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 织;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 的对象,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 利益等;内容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 和承担的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根据调整对象的不同,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财产法律关系 是指直接与财产有关的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而人身法律关系是指与主体不可分 离的,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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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依据民事法律事实的发生是否具有人的直接意志 性可分为:事件和行为。 1、事件。本身不包含人的意志性,与人的意志 无关。
包括:(1)自然事件。其发生与人类的活动完全无关的 事实, 主要包括人出生和死亡、自然灾害、天然孳息的产生 和状态(某种现象的持续,如一定时间的经过); (2)人为事件。是人的活动引起的,但是在民事法律效 果中法律不考虑行为人的意思内容(如,就罢工在民法上的意 义而言,罢工工人的主观状态就不是民法关注的内容),即视 为该事件中不存在人的意思。
三、民事责任
(一)概念与特征
1、概念
对民事责任有争论,三种观点:制裁说;后果说; 义务说。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合同义务或法定义务而 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2、特征 (1)民事责任以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的民事权 益为前提。 (2)民事责任以一方当事人(加害人)补偿对另一方当事 人(受害人)的损害为目的 (3)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商。
(二)民事责任与其它法律责任的区别 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区别 1、责任产生的根据不同。民事责任可以由法律规定、 也可约定。 2、责任的法律强制程度不同。民事责任可以和解。 3、责任的目的和性质不同。 4、责任承担方式不同。 5、责任的构成要件不同。表现在主观方面、客观方面、 责任主体等方面不同。
4、本体义务与变生义务 本体义务因其成立于法律关系发生之始,又称第一义 务或原始义务。变生义务是指因不履行本体义务而发生 的义务。 5、绝对义务与相对义务 绝对义务,又称对世义务,指对一般人承担的义务, 例如不得侵害法律所保护的任何公民的基本权利。相对 义务,又称对人义务,指对特定人承担的义务 ,如债务 人只对债权人承担清偿债务的义务。 6、专属义务与非专属义务 专属义务是指义务人不得将其移转给其他人负担的 义务,如某特邀演员演出的义务。非专属义务,是指义 务人可将其移转给他人负担的义务,如偿还欠款的义务。 7、财产义务与人身义务

民法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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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8
遗嘱的形式和要件
遗嘱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 同时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的效力和变更
合法有效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 销遗嘱。
遗嘱的执行与纠纷解决
遗嘱执行人负责按照遗嘱内容分配遗产,如发生纠纷可通 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32
THANKS
研究对象
包括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 、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等在内的 民事法律制度。
4
民法学的历史与发展
古代民法
起源于古罗马法,以私 法自治和契约自由为原
则。
2024/1/28
中世纪民法
受教会法和封建法影响 ,民法发展受到一定限
制。
近现代民法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 民法逐渐实现了体系化
和法典化。
5
当代民法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按照亲等远近和血 缘关系确定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平等分配,特殊情况下可适当照顾生活困难或缺乏 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法定继承的丧失与放弃
继承人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行为丧失继承权,也可自愿放弃继承 权。
31
遗嘱继承制度
24
06 婚姻家庭法律制 度
2024/1/28
25
结婚制度
结婚条件
包括法定年龄、无禁止结 婚情形、双方自愿等要件 。
2024/1/28
结婚登记
讲解结婚登记的程序、效 力及意义。
婚姻无效与可撤销
阐述婚姻无效的情形、申 请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 以及婚姻可撤销的情形和 程序。
26
家庭关系制度
夫妻关系

马工程民法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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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等。
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合同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 财产关系,包括买卖、租赁、借
贷、承揽等。
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01
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通常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
达成协议。
02
合同的效力
合同一旦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当事人应
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马工程民法学
• 民法概述 • 民事法律关系 • 民事主体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婚姻家庭法 • 继承法
目录
CONTENTS
01 民法概述
CHAPTER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 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 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包括物权、 债权、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继 承等方面的关系。
物权的保护
物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05 合同法
CHAPTER
合同概述
合同定义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具有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和诚实
信用的特点。
合同种类
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 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诺成合同 和实践合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
03 民事主体
CHAPTER
自然人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监护制度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 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义务。
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 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设立监护 制度,依法确定监护人,并对监护人 的职责和权利进行规定。

民法学教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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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四、民法的理念
• 权利本位 • 私法自治
18
民法一些原则的修正
• 一、从所有权绝对原则到所有权的社会化修 正
• 二、从契约自由原则到契约正义修正 • 三、从过失责任到无过失责任的修正 • 思考:论民法的本位——是否社会本位动摇
了个人本位?
19
五、民法与其它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 (一)民法与经济法 • (二)民法与商法
1、人身关系的含义
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 关系。 2、人身关系的类型:
(1)人格关系 (2)身份关系 3、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特点: (1)非财产性
(2)专属性 (3)人格关系的固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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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法的本质
一、民法是权利法 民法制度基本以权利为轴心建立,且多为授权
性规范,规定了权利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合 伙,行使权利方式----法律行为,权利的种类, 权利保护----民事责任,权利保护期间----诉讼 时效等,是以权利为中心的规范体系。
我的光荣不在于打胜了四 十多个战役,滑铁卢摧毁那 么多的胜利,但不会被任何 东西摧毁的,会永远存在的, 是我的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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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民法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
• 二、民法在法律体系中是仅次于宪法的

基本法
• 三、民法是学习法学理论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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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民法概述
• 目的要求:
• 通过这一章的学习,使学生对民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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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民法调整对象的意义 二、民法调整对象的具体内容 (一)平等主体 1、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2、适用法律规则的平等 3、几点例外 (二)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1)财产归属关系 (2)财产流转关系 (3)财产继承关系 (4)知识产权关系

民法学课件(41-59)

民法学课件(41-59)

债的履行
总结词
履行的概念
履行的原则
履行的方式
履行的抗辩权
履行的概念、履行的原 则、履行的方式、履行 的抗辩权
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约 定或法律规定履行自己 的义务,完成给付行为 。
履行应当遵循全面履行 、诚信履行和协作履行 的原则。
履行的方式包括现实履 行和替代履行,其中现 实履行是指直接完成给 付行为,而替代履行则 是指通过其他方式完成 给付行为。
合同的成立
要约与承诺
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 阶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 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 的意思表示。
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对于确定合同 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合同的履行 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生效要件
合同生效必须具备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等要 件。
THANKS
感谢观看
债的特征
债具有相对性、平等性、财产性和可转让性。
债的要素
总结词
债的主体、债的客体、债的内容
债的主体
债的主体是指参与债的关系的当事人 ,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
债的客体
债的客体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给付行为、给付 物和给付行为的结果。
债的内容
债的内容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包括债权和债务两个方面。
在履行过程中,债务人 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 辩权等抗辩权,以保护 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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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合同法的概念与特征
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的特征
合同法具有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诚实信用等基本特征,是市场 经济条件下规范财产流转关系的 基本法律规范。

民法学课件(李华)

民法学课件(李华)

阅读书目资料
梁慧星:《民法总论》(第三版) 法律出版 社2007年版 王利明:《民法典体系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 出版社2008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适用民法通则的意见。

思考题
1、如何理解民法的概念? 2、怎样理解民法的调整对象? 3、我国民法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4、如何理解我国民法的效力范围。

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顺序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 女、外孙子女; (4)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债权人,债务人等。


问题:有的利害关系人宣告失踪,有的利害 关系人宣告死亡,怎么办? 依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若利害关系人 顺序不同,按顺序确定;若利害关系人顺序 相同,由法院直接宣告死亡。

《民法通则》133条: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损 害,监护人应当承担责任。若能证明自己无 过错,可减轻责任,赔偿时用被监护人的财 产,不够时用监护人的财产补充。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利害关系人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 姐妹、祖 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 女;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债权人,债务人等。

监护人的职责

(一)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除非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不能处分其财产。 (二)管理和教育被监护人。 (三)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从事民事活动和诉讼活 动。 (四)监护人在监护过程中,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失, 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在委托监护中,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损害 , 原则上由监护人承担,但受托人确有过错时,应与 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在遵循交易道德的基础上, 谋求当事人利益间利益的平衡,从而实现当 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 诚实信用原则被奉为民法的“帝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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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物权的民法保护
1、自我保护:物权人在其物权受到侵
害以后,直接请求侵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 为一定行为。 2、诉讼保护:物权人在其物权受到侵 害以后,依法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确 认其物权的存在,责令侵害人承担民事责 任。
第十一章

财产所有权
第一节 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财产所有权是指财产的所有人依法对自 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的权利。 财产所有权是最基本的物权,是物权的 核心。

区分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的意义

第二节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
1、占有权 (1)概念:占有权是指对财产享有实际控 制的权利。分为所有人和非所有人占有。 (2)占有权的三个要件: ①占有行为是公开的; ②占有行为是持续性的; ③占有人对财产的支配是法律承认的和一 般社会观念所能接受的。

(3)非所有权人占有他人财产的情况
民 法 学 课 件
关一谱
2006.9
民法的主要内容

主体
民事 法律 内容 关系
公民 法人 其它组织 财产权 权利
义务 人身权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继承权 人身权
客体
物、行为、精神财富
第十章 物权概述
一、概念 物权作为一个法律范畴,是由法律确 认的主体对物依法所享有的权利。换言 之,是指权利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 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比如到商场购买某物,对此物则享有 了所有权,其他人不得干涉,如也需要此 物,必须另买或向你借。
二、 物权的特征
1、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 不特定的; 2、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 他人干涉; 3、标的是物; 4、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4、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1)追及效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不管辗 转流入什么人的手中,物权人都可以依法向 物的不法占有人索取,请求其返还原物。 甲———交给保管——————乙—— 宠物狗 带到公园散步走失了 女朋友王某 送给 丁 卖给 丙 拾得

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3、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 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 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 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 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如甲买一块布料到乙缝纫店去裁剪西装, 约定加工费200元,后甲想先赊账乙不同 意甲就一直未支付200元加工费,此时乙 可以行使留置权,即有权一直扣留甲已作 好的西服。如一直不支付则可以变卖以折 抵加工费。
①合法占有 合法占有是指非所有权人依法或者经所有 权人同意的占有。比如借用、保管他人之 物。 ②非法占有 非法占有是指非所有权人未经所有权人的 同意也无法律依据的占有。如拾得他人之 物。 非法占有可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4)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①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在占有时不知 道或者无须知道占有财产是非法的。 ②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在占有时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他对某项财产的占有是非 法的。 如甲拾得乙一条金项链后据为已有,此 为恶意占有;如甲误把乙之牛当成自己 的牛来饲养,此为善意占有。
(2)优先效力的分析 甲 合伙买有一套住房 租给 丙 乙 那么甲乙对住房享有的是物权,和丙之 间的关系因权利义务人都是特定的,双方 权利属于债权。
(2)优先效力的分析 甲 合伙买有一套住房 租给 丙 乙 《合同法》规定,丙作为租赁人享有对出租 房屋的优先购买权.《民法通则》规定在其他 按份共有人转让自己的份额时享有优先购买权. 假如甲要卖出自己的份额,在同等条件下,是 丙还是乙更享有优先权购否买甲之份额? 物权优先于债权。乙购买。
三、物权的种类

自物权——财产所有权
指财产所有权人对物所享有的支配权。 他物权——其他物权 指他物权人对物享有一定的直接支配权。 用益物权—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 权。包括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等。 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 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 权、留置权、典权等。
甲在王某处发现此狗他能否要回? 可以要回此狗,这是对物的追及效力。
(2)优先效力 A、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 B、同一物上设立多个物权时,先设立的物权 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 债权是指物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它表现为权利人与义务人都是特定的,但物 权则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则是不物定的. 如:甲与乙有购销水果的合同.双方就是合 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当甲依约买下水果之后,甲 对水果就享有了物权,其它人都是义务人.
乙地 如果甲将上游的水截断 下游 乙反对可主张什么权利?这就是地役权.
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1、向银行贷款以房屋抵押,抵押人是银 行,对此房屋享有担保物权,被抵押人是借 款人,他仍然对此房屋继续占有和使用,如 不能如期还款则此房可以拍卖抵债。 2、向某人借2000元,把手表押于某人 处,如不能如期还款,此手表可由某人拍卖 折抵欠款,某人对此手表享有的是质权。与 抵押的不同点在于质权的质押物由贷款人占 有使用。


分析
甲———可出租、赠与、出卖 有一套房子(享有自物权) 借贷以房子做抵押 某银行 届时甲到期不能返还借款,银行对甲 的房子可以采取拍卖并优先受偿,这就是银 行作为他物权人对他人的物所享有的他物 权。

的土地归国家 所有,那么我们可在土地建筑房屋及种植各 种农作物,享受的就是地上权。即指在他人 土地上进行建筑或种植的权利。 2、地役权:指为了利用一定土地而使对该土 地的支配及于其他土地的权利. 甲地 上游
二、财产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1)所有权具有内容上的完整性,即物权 人对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构成完 整的物权,他物权多数没有处分权。 (2)所有权具有权利主体上的特定性和义 务主体的不特定性,即义务人是不特定的民 事主体。也称“对世权”。 (3)所有权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即不允许 任何人加以妨碍和干涉。 (4)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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