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备案类减免税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备案类减免税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纳税人税务登记代码:
报送人签字(章): 报送时间:
税务机关印章
接收人签字(章):
注:本表一式两份,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各存一份。
应提供资料:
1.优惠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及相关规定。
2.汇算清缴期间(预缴期间不办理备案),报送资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样表见国税发〔2008〕116号);
(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7)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政府科技部门的鉴定意见书;
(8)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
(9)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最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模板汇总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地址
登记注册类型
所属行业
营业执照上设立日期
取得第一笔收入日期
本表申报的减免税项目取得第一笔收入的日期。
办税人员
联系电话行次减免税项目 Nhomakorabea减免税类型
减免税原因
1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减免所得额□优惠税率
□按照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经办人:
财务负责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主管税务机关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
□财税[2011]117号文件规定;
该单位符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同意按照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局 长:
年月日(公章)
备案机关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
□财税[2011]117号文件规定;
该单位符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同意按照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年月日(公章)
注意:此表是一张A4格式的表格,如果下载后显示在两页上,请全选将字体改为小五号即可显示成一张A4格式表格
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额
2
申请减免税理由及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我单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我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特申请
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表(新)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减半征收所得税
农林牧渔减半征收所得税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创业投资企业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财务负责人
电话
地址
工商登记号
工商注册登记时间
减免种类
减免原因
所属时期起
所属时期止
征前减免方式
减免幅度(额度、优惠税率)
减免税政策依据
企业盖章年月日
税源管理部门意见:
综合业务部门意见:
区局意见:
填表说明:
减免种类
减免原因
高新技术企业减免
国家支持高新企业
民族自治地方企业所得税分享部分减免
征前减免方式:按幅度减免,按额度减免、优惠税率。
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应缴纳地方分享部分
其他减免
其他减免税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抵免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抵免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抵免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抵免
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抵免
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抵免
其他抵免
内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免征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汇总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表使用说明1.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设置.2。
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
3.总分机构类型:分类标准为总机构、分支机构、分总机构(注:在分支机构之下再设分支机构)。
4。
分支机构层级:分类标准为二级、二级以下。
5。
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备案机构为总机构的填写,分类标准为按实预缴、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月平均额预缴、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季平均额预缴。
6.就地分摊缴纳类型:二级分支机构填写,分类标准为就地预缴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分支机构。
7.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原因: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2级分支机构填写。
分类标准为:(1)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2)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3)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4)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8。
各栏目填写规则:(1)所有备案纳税人,均需填写“备案机构信息”;(2)备案机构为总机构的,均需填写“下级分支机构信息”;(3)备案机构为分支机构的,均需填写“总机构信息”,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还需填写“上一级机构信息”;(4)备案机构为分总机构的,均需填写“总机构信息"、“下级分支机构信息”,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还需填写“上一级机构信息”。
9。
纳税人除首次年度备案外,可只填写备案机构信息与需变更的信息,但应当在纳税人签章栏空白处做出简要说明.。
企业所得税清算事项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清算事项备案表
备注:
1、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纳税人填报;
2、备案时纳税人需提交清算开始日前的财务会计报表、对应清算原因的相关资料及其他资料;
3、上表中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事项的“账面价值”填报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账面价值金额;“计税基础”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计税基础的金额;
4、上表中清算过程(计划)填写内容包括:清算期间(起止日期)、清算方式、清算资产如何处置、债权如何偿还、剩余财产如何分配。
如资产不处置的,其可变现价值是否由评估机构确定,不由第三方进行评估的,依据什么确定其可变现价值,其他说明事项等。
企业所得税股息、红利优惠事项备案表
附件2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015 )年度填报说明一、企业向税务机关进行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时填写本表。
二、企业同时备案多个所得税优惠事项的,应当分别填写本表。
三、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规范填写。
商事登记改革后,不再取得税务登记证件的企业,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优惠事项名称: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中的“优惠事项名称”规范填写。
五、备案类别:企业根据情况选择填写“正常备案”、“变更备案”。
变更备案:是指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事项,在其备案后的有效年度内,税收优惠条件发生变化,但仍然符合税收政策规定,可以继续享受优惠政策。
六、享受优惠期间:填写优惠事项起止日期。
对于优惠期间超过一个纳税年度且有具体起止时间的定期减免税,填写相应的起止期间。
对于定期减免税以外的其他优惠事项,填写享受优惠事项所属年度的1月1日(新办企业填写成立日期)至12月31日(年度中间停业,填写汇算清缴日期)。
七、主要政策依据文件及文号: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中的“主要政策依据”规范填写。
“主要政策依据”涉及税法和具体税收政策文件的,填写直接相关的政策依据。
八、具有相关资格的批准文件(证书)及文号(编号):企业享受优惠事项,按照规定需要具备相关资格的,应当填写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相关证书名称及文号(编号)。
按照规定,不需要取得上述批准文件(证书)的,填写“无”。
文件(证书)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动漫企业证书、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证书、原软件企业证书、原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非营利组织认定文件、远洋捕捞许可证书等。
九、文件(证书)有效期:按照批准文件或颁发证书的实际内容填写。
十、有关情况说明:企业简要概述享受优惠事项的具体内容,如“从事蔬菜种植免税”、“从事公路建设投资三免三减半”等。
企业备案的优惠事项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特定行业、范围或者对优惠事项实行目录管理的,企业应当指明符合哪个特定行业、范围或目录中的哪一个具体行业或项目。
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研发加计扣除填写范本)
所属年度:编号:
本表按照税收优惠事项一事一表填列,一式三份,一份经主管税务机关盖章后由纳税人留存;一份受理窗口留存;一份报送上级税政部门.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对符合备案条件地,注明“已备案”.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备案管理地税收优惠事项.由纳税人填写一式三份.收到纳税人备案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应当给纳税人开具《税务资料受理回执》.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对不属于备案类优惠范围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即时告知纳税人.
纳税人提供地备案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备案资料地个工作日内填制《补正资料告知书》一次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地全部内容.纳税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资料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进行登记备案.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主管税务机关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填制《税务事项登记备案告知书》通知纳税人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二、一个纳税人同时备案多个优惠项目地,应当一事一表填写.
三、“预计金额”栏地填写:
备案项目为“免税收入”地,填写免税收入地金额.
备案项目为“加计扣除”地,填写加计扣除地金额.如,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为万元,按规定可享受加计扣除额万元,本栏填写万元.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备案项目为“减计收入”地,填写减计部分地金额.
备案项目为“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地,填写实际可抵扣地应纳税所得额.
备案项目为“税率式”优惠地,填写企业按税率与按优惠税率计算地应纳税额地差额.
备案项目为“抵免应纳税额”地,填写可实际抵免地应纳税额.
备案项目为“所得减免”地,填写实际减、免地所得税额.。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审批、备案事项
附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审批、备案事项名目一、审批类税收优惠事项〔一〕业务概述纳税人享受审批类税收优惠,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相应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
未按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二〕申请时限纳税人申请审批类税收优惠的,应当在办理年度申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按提交相关资料。
由区〔分〕局负责审批的,纳税人应在次年4月3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由市局负责审批的,纳税人应在次年3月31日前提出书面申请。
〔三〕审批工作流程1.由区〔分〕局负责审批〔1〕办税效劳厅受理岗受理审核a、纳税人申请资料齐全、填写无误,受理纳税人的申请。
b、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有误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c、将申请表格内容正确录进CTAIS系统,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交纳税人。
d、将资料清单及提交的资料打包交数据中心。
〔2〕办税效劳厅审核岗a、审核纳税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及减免税文件是否真实有效;b、审核纳税人申请的税收优惠事项是否符合相关政策;c、依据审核情况,签署岗位意见。
〔3〕办税效劳厅科长岗a、审核申请表格及附报资料;b、审核上一环节岗位意见并签署科室意见。
〔4〕主管局长岗审核相关资料并签署意见终审。
〔5〕办税效劳厅文书受理岗a、依据审批结果,对审核通过的纳税人制作批准通知书或不予批准通知书;b、将文书及时送达纳税人属于市局终审的税收优惠事项,在完成主管税务机关的受理、审核流程后〔流程同上〕,由主管局长岗签署意见,报市局所得税处审批。
〔1〕市局所得税处综合业务岗市局所得税处综合业务岗审核相关资料,签署意见,报处长岗审核;〔2〕处长岗处长岗审核后报市局主管局长审批〔3〕市局主管局长岗市局主管局长终审〔4〕办税效劳厅文书受理岗a、依据审批结果,对审核通过的纳税人制作批准通知书或不予批准通知书;b、将文书及时送达纳税人二、备案类税收优惠事项〔一〕业务概述纳税人享受备案类税收优惠,应按办理备案。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7【附件2】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7【附件2】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7【附件2】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7【附件2】 19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6?212号);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1号);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2号);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业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6?116号)。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1 / 252.所转让技术产权证明。
预缴享受年度备案1.所转让的技术产权证明;2.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1)技术转让合同(副本);(2)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3)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4)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3.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1)技术出口合同(副本);(2)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3)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4)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5)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6)有关部门按照商务部、科技部发布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出具的审查意见。
4.转让技术所有权的~其成本费用情况;转让使用权的~其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情况;5.技术转让年度~转让双方股权关联情况。
202 / 25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以下简称CDM项目)实施企业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的65%上缴给国家的HFC和PFC类CDM项目~以及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的30%上缴给国家的N2O类CDM项目~其实施该类CDM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减排量转让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汇总备案表完整
企业所得税汇总备案表(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表使用说明1.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7号)设置。
2.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
3.总分机构类型:分类标准为总机构、分支机构、分总机构(注:在分支机构之下再设分支机构)。
4.分支机构层级:分类标准为二级、二级以下。
5.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备案机构为总机构的填写,分类标准为按实预缴、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月平均额预缴、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季平均额预缴。
6.就地分摊缴纳类型:二级分支机构填写,分类标准为就地预缴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分支机构。
7.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原因: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2级分支机构填写。
分类标准为:(1)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2)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3)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4)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8.各栏目填写规则:(1)所有备案纳税人,均需填写“备案机构信息”;(2)备案机构为总机构的,均需填写“下级分支机构信息”;(3)备案机构为分支机构的,均需填写“总机构信息”,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还需填写“上一级机构信息”;(4)备案机构为分总机构的,均需填写“总机构信息”、“下级分支机构信息”,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还需填写“上一级机构信息”。
9.纳税人除首次年度备案外,可只填写备案机构信息与需变更的信息,但应当在纳税人签章栏空白处做出简要说明。
税务备案表
税务备案表税务备案表申报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单位信息: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号:地址:联系电话:备案事项: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备案备案义务人名称:执照号码:注册地址:营业地址:企业类型:注册时间: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财务负责人姓名: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主管税务机关名称:主管税务机关代码:税务登记证号:备案时间:备注:2.企业所得税备案备案义务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号:单位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税务机关名称:税务机关代码:备案时间:备注:3.个人所得税备案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税务机关名称:税务机关代码:备案时间:备注:4.营业税备案备案义务人名称:执照号码:注册地址:营业地址:企业类型:注册时间: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财务负责人姓名: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主管税务机关名称:主管税务机关代码:税务登记证号:备案时间:备注:以上四项备案事项,申报人需要填写相关信息,且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备案申请人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
任何由于虚假信息导致备案被拒绝或者被撤销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申请人可以通过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税务机关进行咨询。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模板】
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主要政策依据
文件及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具有相关资格的批准文件(证书)及文号(编号)
XXXXX
文件(证书)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有关情况说明
如实填写
企业留存备查资料清单
1.
2.
3.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01X)年度
纳税人识别号
********XXXXXXXXXXXX
纳税人名称
厦门市XXXX有限公司
经办人
陈xx
联系电话
139xxxxxxxxxxx
优惠事项备案情况
优惠事项名称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备案类别(√)
正常备案 (√)
变更备案 ( )
4.
5.
6.
7.
8.
企业声明
我单位已知悉本优惠事项全部相关政策和管理要求。此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完整的,提交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企业公章)
财务负责人:张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四20XX年XX月XX日
税务机关回执
您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我机关提交本表及相关资料。我机关意见 日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优惠事项名称 备案方式(√)
享受优惠期间
主要政策依据
具备相关表
(
)年度
纳税人名称 联系电话
备案情况
月(季)度预缴期备案 ( )
自
年 月 日至
汇算清缴期备案 ( ) 年月日
文件(证 自 书)有效期 至
年月日 年月日
有关情况说明
提 交
资企 料业
机
关
回
执
年 月 日向我机关提交本表及相关资料。现我机关予以接
税务机关经办人:
(受理税务机关印章) 年月日
个人总结,仅供交流学习
-----------------------------------------------------------------------------------------------------------------
清 单
企 业 声 明
. . . . . .
我单位知悉与本优惠事项相关的全部税收政策和管理要求,此表是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完整的,提 交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企业公章)
财务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月日
税
您单位于
务 收,特此告知。
西部开发税收优惠备案表
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需提供的资料:一式三份
1、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审核表(事先审核用)
2、关于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申请
3、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比例的说明
4、产品属于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的证明(公司先自己证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公布后,
如不符合新目录规定,按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重新计算申报)
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核确认(备案)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税款所属期: 金额单位:元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登记类型注册资本
生产经营地址生产经营范围
成立日期是否独立法人
经济性质行业类型
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企业申请确认(备案)情况
1、
2、
3、
4、当年鼓励类产业项目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70%
以上;
汇缴年度实际: %,预缴年度预计 %。
5、企业是投资主体自建、运营的企业;计划投资额:实际已投资额:
6、企业取得第一笔收入的日期或开始获利的日期。
()年()月()日
企业减免税期限1.减按15%税率汇缴企业所得税的年度( )。
2.()年()月起减按15%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3、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企业公章:年月日主管税务机关意见:
接收人:审核人:
分管局领导: (公章)
年月日
注:1、本表同时适用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审核确认和备案。
2、本表一式三份;企业留存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二份。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
附件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5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发文日期:2015年11月12日【全文有效】【主动公开】显示明细隐藏明细字号:所属类别:税收法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资料简码:040491适用范围:国家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类型:通用政策纳税人类型:全部文件级别:规范性文件是否税收优惠:否更新日期:2015年12月15日生效日期:2015年01月01日国地税选择:通用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关键字: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免税扣除折旧录入单位:知识库运维组备注: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管理水平,有效落实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5年版)2.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3.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清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规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以下简称优惠事项)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税收优惠,是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优惠事项,以及税法授权国务院和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优惠事项。
包括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低税率、税额抵免、民族自治地方分享部分减免等。
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
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妥善保管留存备查资料。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资料核查项目明细表
核查条件
备案资料
核查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
6.税务机关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看企业经营是否异常。
(二)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1、核查集成电路产品列表。
2、核查集成电路设计相关专利证书、布图设计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查询其真实性。
(六)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EDA工具、服务器或工作站等)。
5.企业开发环境相关证明材料。
1、核查企业开发环境列表。
2、核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七)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6.税务机关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
注:1.“核查条件”对应于财税〔2016〕49号文件第三条所列条件。
2.“备案资料”对应于财税〔2016〕49号文件附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备案资料明细表》企业类型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表项所列资料明细。
3.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集成电路自主设计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表。
1、核查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原件,其内容应包含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说明。研究开发费用按照财税〔2015〕119号文件的规定归集。核算研究开发费用占比。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A0305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分类索引】
业务类别
税收优惠
表单类型
纳税人填报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
【表单】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年度
【表单说明】
一、企业向税务机关进行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时填写本表。
二、企业同时备案多个所得税优惠事项的,应当分别填写本表。
三、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规范填写。
商事登记改革后,不再取得税务登记证件的企业,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优惠事项名称: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中的“优惠事项名称”规范填写。
五、备案类别:企业根据情况选择填写“正常备案”、“变更备案”。
变更备案:是指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事项,在其备案后的有效年度内,税收优惠条件发生变化,但仍然符合税收政策规定,可以继续享受优惠政策。
六、享受优惠期间:填写优惠事项起止日期。
对于优惠期间超过一个纳税年度且有具体起止时间的定期减免税,填写相应的起止期间。
对于定期减免税以外的其他优惠事项,填写享受优惠事项所属年度的1月1日(新办企业填写成立日期)至12月31日(年度中间停业,填写汇算清缴日期)。
七、主要政策依据文件及文号: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中的“主要政策依据”规范填写。
“主要政策依据”涉及税法和具体税收政策文件的,填写直接相关的政策依据。
八、具有相关资格的批准文件(证书)及文号(编号):企业享受优惠事项,按照规定需要具备相关资格的,应当填写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相关证书名称及文号(编号)。
按照规定,不需要取得上述批准文件(证书)的,填写“无”。
文件(证书)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动漫企业证书、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证书、原软件企业证书、原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非营利组织认定文件、远洋捕捞许可证书等。
九、文件(证书)有效期:按照批准文件或颁发证书的实际内容填写。
十、有关情况说明:企业简要概述享受优惠事项的具体内容,如“从事蔬菜种植免税”、“从事公路建设投资三免三减半”等。
企业备案的优惠事项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特定行业、范围或者对优惠事项实行目录管理的,企业应当指明符合哪个特定行业、范围或目录中的哪一个具体行业或项目。
特定行业、范围、目录包括但不限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资源综合利用企
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等。
部分优惠事项对承租、承包等有限制的,企业应予以说明。
备案时一并附送相关书面资料的,在本栏列示相关资料名称。
十一、企业留存备查资料清单: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中“主要留存备查资料”,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规范填写。
十二、税务机关接收本表和附报资料后,应当对本表的填写内容是否齐全,提交资料是否完整进行形式审核。
受理环节不核实企业备案资料真实性,备案资料真实性、合法性由企业负责。
税务机关应当在税务机关回执栏中标注受理意见,并注明日期,加盖税务机关印章。
十三、本表一式二份。
一份交付企业作为提交备案的证明留存,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采取网络备案的,其留存情况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