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汇编1. 引言地质、测量技术是科学研究和工程实践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具有广泛的应用领域和重大的社会经济价值。
为了规范地质、测量技术的应用,保证数据质量和工作安全,制定和管理相关的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档将汇编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旨在提供给相关从业人员参考,以确保地质、测量技术工作的高效、科学和可靠性。
2. 地质技术管理制度2.1. 地质调查管理制度地质调查是获取地质信息的基础工作,为了保证地质调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进行地质调查工作时,应遵循以下管理制度:• 2.1.1. 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地质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流程,确保地质调查工作科学、高效进行。
• 2.1.2. 地质调查数据管理制度:规定地质调查数据的采集、整理、存储和管理流程,确保地质调查结果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 2.1.3. 地质调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地质调查工作中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2.2.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地质灾害是地质工作中需要高度警惕的问题,为了减少地质灾害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具体包括:• 2.2.1. 地质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规定地质灾害的预测、监测、预警和预防工作的组织管理流程,确保地质灾害的及时预防。
• 2.2.2. 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地质灾害发生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流程,提高应对地质灾害的能力和效率。
3. 测量技术管理制度3.1. 测量准则与标准制度测量技术在工程测量、地质测量等领域中广泛应用,为了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需要制定科学的测量准则与标准制度,具体包括:• 3.1.1. 测量准确性要求:规定各类测量任务的准确性要求,确保测量结果满足工程设计和科学研究的需求。
• 3.1.2. 测量数据处理与分析标准:明确测量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流程,确保测量数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3.2. 测量设备管理制度测量设备是测量工作的重要工具,为了确保测量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性,在进行测量工作时,需要遵循以下管理制度:• 3.2.1. 测量设备校准与维护管理制度:规定测量设备的校准和维护流程,确保测量设备的精度和可靠性。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范文(4篇)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质测量资料的管理,规范地质测量工作的进行,确保地质测量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地质测量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地质测量资料是指通过地质测量手段获得和处理的有关地质地貌、地壳构造、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等方面的数据和信息。
第四条地质测量资料管理的任务是做好地质测量资料的收集、登记、整理、保存和利用工作,保障地质测量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地质测量资料管理的原则是科学性、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和便捷性。
第六条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地质测量资料收集、登记、整理、保存和利用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地质测量资料的收集第七条地质测量资料的收集应根据地质测量任务的需要,采用多种形式和途径进行。
第八条收集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具有可查看、可检索、可利用的特点,应具备一定的数据格式和质量要求。
第九条收集到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按照来源进行分类,并记录相关的来源信息。
第十条地质测量资料的收集工作应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定期对资料进行归档和备份工作。
第三章地质测量资料的登记第十一条登记是指对收集到的地质测量资料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分类。
第十二条登记的信息应包括资料名称、资料来源、收集方式、收集日期等内容。
第十三条登记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具有唯一性和标识性,以便于后续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四条登记工作应及时、准确,并定期进行数据的核对和更新。
第四章地质测量资料的整理第十五条整理是指对收集到的地质测量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和加工的工作。
第十六条整理工作应根据地质测量资料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分类标准和归档方法。
第十七条整理工作应确保地质测量资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同时对质量较差或重复的资料进行筛选和淘汰。
第十八条整理工作还包括对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使其能够实现电子化的管理和利用。
第五章地质测量资料的保存第十九条保存工作是指对整理好的地质测量资料进行安全保管和定期检查的工作。
地质技术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地质技术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质技术管理工作,提高地质技术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保证地质技术工作的安全和可靠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地质技术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从事地质技术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地质工程师、地质勘探人员、地质实验人员等。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科学、高效、合理、规范。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地质技术管理原则、地质技术管理体制、地质技术管理流程、地质技术管理要求、地质技术管理措施等。
第五条地质技术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地质勘探、地质灾害预测等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二章地质技术管理体制第六条地质技术管理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体制,明确各级职责。
第七条地质技术管理应设立地质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地质技术工作。
第八条地质技术管理部门应有专门的技术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九条地质技术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并加强对各项工作的质量控制。
第十条地质技术管理部门应对地质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地质技术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地质技术管理应按照科学的方法和流程进行。
第十二条地质技术管理流程包括:项目立项、方案设计、实施过程管理、结果评价等。
第十三条项目立项应对项目的目标、内容、周期、费用等进行明确,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第十四条方案设计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方案,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第十五条实施过程管理应根据方案的要求,合理安排人员和设备,并进行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结果评价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效果,对项目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第十七条地质技术管理流程应定期进行审核和改进,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四章地质技术管理要求第十八条地质技术管理应遵循科学技术发展的规律,不断提升地质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九条地质技术管理要求地质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熟练运用地质技术工具和设备。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地质测量工作,提高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地质勘探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地质测量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探单位、地质从业人员、相关机构等。
第三条地质测量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准确、保密的原则,确保测量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第四条地质测量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违法乱纪行为。
第二章地质测量管理机构第五条地质测量管理机构应当是具备资质、专业水平高的单位或组织,负责监督和管理地质测量工作。
第六条地质测量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章,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等,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七条地质测量管理机构应当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和设备,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地质测量管理机构应当对参与地质测量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和素质。
第三章地质测量工作流程第九条地质测量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按照测量计划和要求进行测量。
第十条地质测量工作中所用的测量设备和工具应当经过检定合格,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十一条地质测量工作中应当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和技术,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二条地质测量工作应当按照测量原则和程序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改变或篡改数据。
第十三条地质测量工作完成后,应当对数据进行审核和整理,并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汇报。
第四章地质测量数据管理第十四条地质测量数据是地质勘探工作的重要成果,应当加以妥善管理和保护。
第十五条地质测量数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和存储,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易查性。
第十六条地质测量数据应当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地质测量数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传递和使用,不得私自泄漏或篡改数据。
第五章地质测量质量控制第十八条地质测量工作中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地质测量数据应当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和评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汇编新..
目录第一章劳动纪律考核办法 (4)第二章资料管理制度 (4)第一节资料复制制度 (4)第二节资料归档制度 (5)第三节资料保管制度 (5)第四节资料工作保密制度 (6)第五节资料借阅利用制度 (6)第六节资料统计工作制度 (7)第七节资料鉴定销毁制度 (7)第八节资料室职责 (8)第九节磁盘、光盘、录相等特殊资料保存 (8)第十节测绘成果管理制度 (9)第三章业务保安制度 (10)第一节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0)第二节地质测量业务保安责任制 (11)第三节矿井防治水保安制度 (12)第四节安全业务联系制度 (13)第五节地测资料、技术总结审批制度 (14)第六节仪器、工具使用维护和保管规定 (15)第七节煤矿周边小煤窑监测监控制度 (17)第八节地质测量事故分析制度 (17)第九节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8)第十节原煤、进尺、工程量验收管理制度 (20)第十一节地质构造会审制度 (21)第四章工作质量管理制度 (22)第一节矿井地质和矿井水文地质 (22)第二节储量管理 (23)第三节矿区测量 (24)第四节煤矿保安煤柱管理制度 (25)第五节中腰线管理制度 (25)第六节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26)第七节矿图管理制度 (27)第八节开采沉陷与环境治理 (29)第九节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30)第五章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31)第一节规定 (31)第二节地表防治水 (32)第三节井下防治水 (32)第四节特殊情况下的防治水 (33)第五节地面塌陷坑管理 (34)第六节矿井充水性图 (34)第七节井下探放水 (34)第六章地测防治水特别规定 (38)第一节矿井防治水管理 (38)第二节贯通测量管理办法 (46)第七章岗位责任制 (55)第一节矿井地质测量科岗位责任制 (55)第二节地测部长岗位责任制 (56)第三节地测副部长岗位责任制 (56)第四节地质组岗位责任制 (56)第五节水文地质组组长岗位责任制 (57)第六节测量组岗位责任制 (58)第七节储量组岗位责任制 (59)第八节地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59)第九节测量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0)第十节地质助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0)第十一节测量助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1)第十二节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61)第十三节水文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61)第十四节测量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62)第十五节储量、三量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63)第十六节地质工岗位责任制 (63)第十七节水文地质工岗位责任制 (63)第十八节测工岗位责任制 (64)第十九节绘图员岗位责任制 (65)第二十节地测资料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65)第二十一节探水队物探工岗位责任制 (65)第二十二节探水队机长岗位责任制 (66)第二十三节探水队机电工岗位责任制 (66)第二十四节探水队党支部书记岗位责任制 (67)第二十五节探水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67)第二十六节探水队生产付队长岗位责任制 (68)第二十七节探水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68)第二十八节探水队机电付队长岗位责任制 (68)第二十九节探水队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69)第八章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69)第一章劳动纪律考核办法1、各成员工作时间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公司规定,如遇特殊情况,执行地测部的统一安排。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地质工作,提高地质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地质工作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质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合法、诚信、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地质工作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地质工作的标准、规范和规程。
第四条地质工作中的技术资料、数据和成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地质工作的保密规定。
第五条地质工作的承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并依法缴纳地质资源费。
第六条地质工作的实施机构应当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七条地质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地质工作项目的实施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机构。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八条项目管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程序,确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第九条项目管理要做好前期调研工作,明确项目区域的地质特征和自然环境,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可靠的地质基础。
第十条项目管理要确保项目的设计和实施符合国家有关地质工作的标准和规范,确保项目的安全,避免地质灾害。
第十一条项目管理要加强对项目进展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隐患。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要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保存项目资料、数据和成果,便于日后查询和使用。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保障地质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地质工作的安全。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要对地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安全管理要保持现场的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安全管理要建立健全的事故处理机制,处理事故后及时进行事故调查,总结经验,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资源管理第十八条资源管理要合理规划地质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保护好地质资源,推动地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十九条资源管理要对地质资源进行调查和评价,建立资源数据库,为地质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供依据。
地质测量科各项制度汇编
地质测量科各项制度汇编一、前言地质测量科是一项重要的地理学科,其研究重心是利用各种测量手段,了解地壳物质分布、形态、运动、变质、蚀变等方面的情况,并推断地质构造、地震活动、矿产资源等问题。
地质测量不仅在矿产勘探和开发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也广泛运用于城市规划、环境评价、灾害监测等领域。
为了保证地质测量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地质测量科人员的业务规范和管理,各级地质测量机构均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
本文主要对地质测量科各项制度进行梳理和,以供相关人员参考。
二、测量标准与准确性1. 地形测量准确性要求地形测量是地质测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地形测量过程中,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测量数据的准确性要求为1:5000,线路式控制测量要求不大于2毫米/公里。
2. 地震监测标准地震监测是地质测量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
在地震监测过程中,应使用符合标准的仪器设备,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把握测量时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地质灾害监测标准地质灾害监测是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的重要措施之一。
在进行地质灾害监测时,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使用符合标准的仪器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执行监测任务。
4. 矿产勘探标准地质测量在矿产勘探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在矿产勘探时,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严格执行测量任务,保证数据准确和可靠。
三、测量管理规定1. 仪器设备管理地质测量仪器设备是地质测量工作的核心,对于提高地质测量效率和质量至关重要。
各级地质测量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确保仪器设备完好,并按照规定保养、维修和更新设备。
2. 数据管理地质测量数据是研究地质问题和制定决策的重要依据。
各级地质测量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制度,规范测量数据的收集、存储、整理和查询。
3. 安全管理地质测量工作涉及到容易出现危险的地带,在进行测量工作时,要注意事先制定安全计划,保证安全操作。
各级地质测量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管理制度一、地测管理制度1、技术部的地质人员应随时收集井下巷道的相关资料并及时上图,在每月5日前对井下掘进工作面做出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
2、对生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收集、分析,提出方案和建议,发现一次不及时收集资料上图、分析、预报的给予50元罚款,若出现两次类似情况时,处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的罚款。
3、所有统计资料、及时数据要逐月登记台帐、上表造册,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资料的存档,否则,处责任部门100元的罚款。
4、测量人员对各测量内容必须进行复测、复算、校对填图。
5、测量人员对当日测量资料进行记录、整理、计算、对算和精度评定,必须当日完成,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并将测算资料上图,检查发现一次不及时进行对算、上图的予以批评教育,若出现两次类似情况的罚款100元。
6、对月统计资料必须及时上表、建帐,次月5日前检查发现一次未进行该工作的对其负责人罚款50元。
7、地质人员对井下构造情况要及时收集现场资料进行分析,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8、测量对井下中腰线要及时标定,并且最前面一组中腰线至迎头不许超过50米,否则每次对地测部门罚款100元。
9、对各部门安装、卧底所需中、腰线必须及时标定与提供。
否则,给予100元/次的处罚。
对造成影响的给予责任部门200元/次的处罚,同时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1、地质测量图纸资料必须设有专人管理,负责保管,发放,借阅,复制使用的管理工作。
资料保管必须符合防火、防潮、防盗的要求。
2、凡提交项目部其他部门使用的图纸资料,必须经过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核,负责人签字,报技术经理审查批准,方能提供。
项目部其他部门需要临时索取地测资料或数据,须经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查允许,个人不得随意提供。
3、凡上报的地测资料,必须经技术经理批准后方能报出.其数据必须以技术部提供的为准,其它部门不得任意提供。
4、外单位借阅,索取地测资料时,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技术经理批准,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1]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为规范地质测量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地质测量质量,确保地质勘查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参与地质测量工作的所有人员。
三、地质测量工作的组织与管理1.组织部门负责根据工程需求、工作任务和技术要求,编制地质测量实施方案,并明确工作目标、组织实施、技术路线、工作进度、质量要求等内容。
2.工程实施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落实有关技术要求与安全生产的措施;同时要定期向组织部门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并及时处理问题。
四、地质测量技术标准和方法1.组织部门和实施单位应根据工程需求、任务要求和地质条件,选择地质测量技术标准和方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比对性。
2.实施单位在进行地质测量前,应对相关测量设备进行测试和校准,并记录设备使用情况和维修保养情况。
3.实施单位应做好数据管理和数据归档工作,以便后续使用和查询。
五、安全生产措施和工作环境保护1.实施单位在进行地质测量工作前,应做好安全生产措施,并对参与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同时,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切实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实施单位应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确保测量工作不对环境造成损害,同时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和标准。
六、质量控制和监督1.实施单位应严格遵守测量工作的质量要求,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组织部门应对实施单位的地质测量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不合格的工作,保证工作质量的达标和稳定。
七、违纪和处罚1.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罚或辞退等处罚。
2.对发生的违纪行为应及时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及时上报组织部门。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执行。
本管理制度由组织部门负责解释。
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渠县军林矿业有限公司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汇编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一、工作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组织制度1、质量管理由地测中心主任工程师负责,综合办公室协助管理。
2、综合办公室协助主任工程师负责对各项地测工程及地测服务的质量检查。
3、各站设一名质量检查员,负责资料整理和质量自检,自检每月一次,并要有记录。
4、凡在昶安煤矿矿区从事地质、测绘工作的单位,业务均由技术负责人统一管理,一切工程包括外委工程需报送设计和完成情况,技术负责人予以检查、验收。
5、重要的地测工程,不仅地测中心要检查验收,还要邀请规划部门、工程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共同检查验收。
生产技术管理制度1、主任工程师负责对各项地测工作使用的规范、规程进行收集,各专业都要执行最新的规范、规程,必要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矿实施细则。
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程、规范、细则。
地测各专业对外提供的一切资料,均需由地测中心主任审批方能提供使用,对造成资料泄密或流失的部门或个人将追究其责任。
2、由综合办公室制定每年的质量计划,然后报送主任工程师审核和主任审批。
3、地测作业过程中的记录、计算、图件、报告文字都要进行认真校对,并履行签名手续。
4、地测站承担的测量工程优良级应达到80%,合格达到100%,每季度各站考核分不得低于90分。
5、各项工程都要有委托书,都要编制技术设计、施工组织方案、费用预算,要有形式报告,工程结束要有竣工报告、验收报告、技术总结。
具体生产技术制度:1、矿井地质和矿井水文地质:(1)、地测中心负责研究矿区地质和水文地质规律,查清有关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处理矿区的重大地质和水文地质或水文地质疑难问题,指导矿地测站编制矿井地质说明书。
负责协助寻找和保护水源,承担矿区供水管线勘测任务。
(2)、地测中心对矿地测站的业务从技术上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并监督执行各种地质规程、细则、规定执行情况。
(3)、地测中心必须参与各矿采区设计的审查,并每季检查一次各矿采区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和水情水害预报的可靠性。
地质地测管理制度汇编
地质地测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地质地测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地质地测活动的监管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地质勘查、地质调查、地质灾害监测、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监测、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科学研究等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地质地测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遵循安全、科学、诚信、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地质地测活动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建立健全地质地测信息共享机制。
第五条各级地质地测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地质地测活动的监督和考核,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处理。
第六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地质勘查管理第七条地质勘查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地质地测管理部门申请勘查许可证,并按期报送勘查计划和勘查报告。
第八条地质勘查单位应当在勘查过程中,加强对环境的保护,遵循“先勘查、后开发”的原则。
第九条地质勘查单位应当加强勘查技术水平的提升,提高勘查成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地质勘查单位在勘查过程中发现矿产资源应当及时向地质地测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章地质调查管理第十一条地质调查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地质地测管理部门申请调查许可证,并按期报送调查计划和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地质调查单位应当在调查过程中,加强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遵循“科学调查、合理开发”的原则。
第十三条地质调查单位应当开展综合地质调查,全面了解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资源的分布和特征。
第十四条地质调查单位应当及时向地质地测管理部门报告调查成果,提供可靠的地质调查数据。
第四章地质灾害监测管理第十五条地质灾害监测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地质地测管理部门申请监测许可证,并按期报送监测计划和监测报告。
第十六条地质灾害监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定期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进行监测和预警。
第十七条地质灾害监测单位应当及时向地质地测管理部门汇报监测数据和预警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4篇)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地质测量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各种工程项目的规划与设计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地质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需要建立完善的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管理制度的目标、内容、执行方式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便于更好地指导实践工作。
一、管理制度的目标地质测量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地质测量工作的准确性、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测量数据的可靠性,为工程项目提供可靠的地质数据支持。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确保地质测量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2. 提高地质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确保测量数据的可靠性;3. 统一地质测量工作的管理标准和程序,方便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4. 加强对地质测量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工作素质;5. 完善地质测量工作的质量评估和监督体系,及时纠正和改进工作中的问题。
二、管理制度的内容1. 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明确地质测量管理部门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确保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测量规范和操作规程:制定并贯彻测量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 测量仪器和设备管理: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定期检修和维护仪器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4. 测量数据管理:建立测量数据管理制度,包括数据的采集、整理、存储和传输等环节,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 计量认证和质量控制:建立计量认证和质量控制制度,确保测量工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6. 测量人员培训和管理:加强对测量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素质。
7. 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建立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对地质测量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和改进工作中的问题。
三、管理制度的执行方式1. 制度宣传和培训:通过组织培训、制度宣传等方式,向全体员工宣传和普及相关管理制度,并提供必要的培训。
2. 制度执行和监督:将相关管理制度纳入工作考核和监督体系,确保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3. 制度改进和完善:根据实践工作中的需要和问题,及时进行制度改进和完善,提高地质测量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测量管理制度汇编
测量管理制度汇编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测量工作,提高地质调查和工程测量的质量,保证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加强网络测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各类地质调查和工程测量单位,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科研单位、高校、个体测绘师等进行的地质调查和工程测量活动。
第三条测量管理应当保证测量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和完整。
第四条测量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测量管理体系,明确测量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五条测量单位应当加强对测量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测量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二部分测量项目管理第六条测量单位在承担测量项目前,应当仔细研究项目委托方的要求和技术要求,确保能够满足委托方的需求。
第七条测量项目的设计应当满足国家测量标准要求,确保测量过程的准确和可靠。
第八条测量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测量项目管理制度,全面规划和组织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测量单位应当加强对测量项目的质量控制,确保项目工作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条测量单位在测量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加强与委托方的沟通和协调,及时了解委托方的需求和要求。
第三部分测量数据管理第十一条测量单位应当加强对测量数据的管理,确保测量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和完整。
第十二条测量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测量数据管理制度,规范测量数据的采集、整理、存储、传输和使用程序,保证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测量单位应当加强对测量仪器设备的管理,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
第十四条测量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测量数据质量检测机制,对测量数据进行抽查和验证。
第十五条测量单位应当加强对测量数据的使用和传输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和保密。
第四部分测量成果管理第十六条测量单位应当加强对测量成果的管理,确保测量成果的质量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测量成果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确保成果达到委托方的要求。
第十八条测量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测量成果管理制度,规范成果的编制、审核和交付程序。
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汇编地质测量技术是地质调查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而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则是保障地质测量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
下面将就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进行汇编。
一、测量技术人员的管理1、招聘资格:1.1 学历:本科及以上1.2 专业:地质、地理信息科学或相关专业1.3 岗位职责:1.3.1 负责地质调查等相关工程的地理信息采集、处理与解析1.3.2 负责编制地图、图表、图册、数据库等相关工作1.3.3 负责地质测量设备的管理、维护与维修2、考核评价:2.1 考核周期:每年一次2.2 考核标准:工作表现、技术水平、业务素质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2.3 考核结果将作为聘用合同续签或解除合同的依据3、学习培训:3.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技能竞赛和技术培训3.2 加强对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提高技术水平二、测量仪器设备的管理1、仪器设备的清单登记1.1 每年对现有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将设备信息与现状进行核对1.2 登记清单中需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出厂日期、购置价值、使用价值等详细资料2、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2.1 定期对测量仪器设备进行检查,保证其正常使用,防止出现故障和事故2.2 儘量少拆,少修,设备使用寿命到期或出现重大问题需及时更换或送厂维修3、仪器设备的更新与采购3.1 按照工作需要,儘量配备新型测量设备,并对新设备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实践3.2 工作日常中,及时调配周转仪器,及时更换故障设备,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及科学性。
三、测量数据处理与管理1、数据处理质量控制1.1 评定数据采集人员及数据处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1.2 强化数据处理过程的质量控制,及时发现异常数据,消除错误数据,保证数据的准确性2、数据的存档和管理2.1 对地图信息、图册数据、数据库等信息进行定期整理归档,并在测区办公室建立专门档案室进行保管2.2 定期对数据库进行升级和备份,对个人计算机及专用服务器等设备资料进行定期备份和更新3、数据的使用和分析3.1 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进一步完善测区的地质资料库3.2 对测量数据进行科学发掘,为科学研究提供数据支持以上是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的汇编,从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数据处理和管理等方面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以确保地质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质测量工作,提高测量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地质测量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地质测量应遵循安全、准确、经济和实用的原则。
第四条地质测量应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循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五条地质测量应遵循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可测量性的原则。
第六条地质测量应遵循完整性、可靠性、连续性和可追溯性的原则。
第七条地质测量应遵循实地调查、实地检测、实地纠偏和实地校验的原则。
第八条地质测量应遵循信息共享、互信互助、协同发展和共同进步的原则。
第二章测量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第九条地质测量工作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并成立专门的测量组织。
第十条测量组织应有完善的制度和流程,明确各职责,保证工作的高效和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测量组织应有健全的设备和工具,保证测量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二条地质测量工作应按照科学和合理的方法进行,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测量组织应加强对测量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测量技术水平和素质。
第十四条测量组织应加强对测量设备和工具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测量组织应保护和管理好测量数据和测量资料,防止数据丢失和泄露。
第三章测量工作的流程和程序第十六条地质测量工作应按照测前准备、实地测量、数据处理和成果报告的流程进行。
第十七条测前准备包括确定测量目标、确定测量任务、制定测量方案、检查测量设备和工具等。
第十八条实地测量包括测量设备和工具的设置和校验、测量点的确定和标志、测量数据的采集和记录等。
第十九条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整理和筛选、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数据的校验和验证等。
第二十条成果报告包括测量数据的整理和展示、测量成果的解释和说明等。
第二十一条测量工作应有严格的程序和要求,保证每个环节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测量工作的质量控制和验收第二十二条地质测量工作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测量工作的质量。
第二十三条质量控制应包括测量设备和工具的校准和验证,测量数据的比对和核查等。
煤矿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煤矿地质测量技术管理,提高测量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煤矿生产安全和科学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煤矿地质测量工作,包括煤层地质测量、采场地质测量、巷道地质测量等。
三、地质测量设备管理1.煤矿地质测量部门负责地质测量设备的购置、入库和管理工作。
2.设备管理人员应确保地质测量设备的完好性和工作状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校准。
3.设备管理人员应落实设备的使用登记、借用登记和返还登记,确保设备的合理使用和安全归还。
四、地质测量工作操作规程1.煤矿地质测量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地质测量工作操作规程,明确测量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2.测量人员在进行地质测量前,应熟悉测量仪器的使用说明,确保正确操作。
3.测量人员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完成测量工作,严禁随意篡改、伪造或删除测量数据。
4.测量人员应及时上报测量结果,合理安排下一步工作。
五、地质测量数据管理1.煤矿地质测量部门负责地质测量数据的管理、存储和分发。
2.煤矿地质测量数据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体系进行管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地质测量数据应定期备份,并做好防火、防潮等措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4.地质测量数据的传输、共享和分发应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备案,严禁私自外传。
六、地质测量质量检查和评估1.煤矿地质测量部门应定期进行地质测量质量检查,确保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地质测量质量检查应包括仪器设备的校准情况、测量数据的合理性和完整性等方面。
3.根据地质测量质量检查结果,煤矿地质测量部门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对测量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七、附则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煤矿地质测量部门负责。
2.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将依照煤矿相应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煤矿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煤矿地质测量技术治理制度1、重大测量工程开工前测量方案审定制度。
①重大测量工程(井上、下掌握测量、联系测量、大型贯穿测量、皮带安装测量、重点工程测量)开工前由测量队长召集测量技术人员制定测量方案。
②测量方案制定后,书面形式报主管领导审定。
重大测量贯穿工程,制定的方案达不到精度要求时报矿务局审批。
③审定后的测量方案由主管领导传到达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并组织实施。
2、测量质量标准化治理细则及考核方法。
①记录本和计算台账要求封面、名目、工作面示意图、备注栏、起算数据来源、原始数据来源、草图等内容齐全,每发觉丧失一项内容扣地测部门标准化1分。
②记录本除内容填写齐全外,要求对检查角进展评定,首页应写清检查角来源,违反要求扣地测部门标准化1分。
③由于各种缘由,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划掉并注明缘由。
全部记录计算制止涂改,如写错应划掉在上方重写。
记录本和计算账的计算者和对算者要求本人签字。
不按要求去做扣地测部门标准化1分。
④内业计算完后,应准时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生产施工进度图,到达随测随填,每发觉一次不准时扣地测部门标准化1分。
⑤新开工巷道起算数据的抄录,要由两人单独抄录,确认无误前方可使用,在井下点号不清时,还应量边检查起算点,违反此规定,造成测量事故,取消测量标准化评比资格。
⑥开口线应独立测量两次进展标定,或第一次标定开口线后,掘4~5米后准时进展其次次标定,违反规定,造成测量事故,取消测量标准化评比资格。
⑦为了避开测量工作发生错误,要求内、外业工作本身要有检核或单独进展两次,违反此规定按出测量事故处理。
⑧为了评价测量工作质量,巷道贯穿后,应准时联测导线精度评定,每发觉一次联测不准时扣地测部门标准化1分。
⑨仔细坚持通知单发放制度。
发觉一处不准时扣地测部门标准化5分,因通知单发放不准时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
⑩在操作中发觉仪器有问题,应准时反应,制止带病作业。
3、测量月末收尺治理规定。
为了保持收尺严厉性,精确性,避开消失责任事故,制定月末收尺治理规定如下:①全部测量人员都必需下井现场仔细收尺,做到精确无误,任何人不得留尺、多报,一经发觉,按有关规定严厉处理。
地质 测量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汇编目录第一篇地测处管理制度第一章行政管理制度 (4)第一节地测处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 (4)第二节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5)第三节打字、复印管理制度 (7)第四节驻矿地测站管理制度 (7)第五节档案管理制度 (11)第六节测绘成果资料管理制度 (20)第二章工作质量管理制度 (22)第一节质量管理组织制度 (22)第二节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22)第三节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30)第四节资料管理制度 (31)第五节工作联系制度 (32)第三章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33)第一节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度 (33)第二节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34)第三节事故追查制度 (35)第四节劳动保护制度 (35)第二篇防治水管理制度第一章规定 (36)第二章地表防治水 (37)第三章井下防治水 (38)第四章特殊情况下的防治水 (40)第五章地面塌陷坑管理 (41)第六章矿井充水性图 (43)第七章水情水害预报 (43)第三篇地测处岗位责任制第一章地测处概况 (44)第二章地测处职责 (44)第一节地质勘探 (44)第二节矿井地质和矿井水文地质 (45)第三节资源储量管理 (47)第四节测量 (48)第三章地测处机构设置 (52)第四章地测处岗位责任制 (53)第一节地测处主任岗位责任制 (53)第二节地测处副主任岗位责任制 (54)第三节地测处主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55)第四节地测处综合办公室岗位责任制 (56)第五节地测处水文地质(及防治水)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58)第六节地测处矿井地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59)第七节地测处储量管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1)第八节地测处测量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1)第九节地测处制图和绘图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3)第十节地测处资料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63)第十一节驻矿地测站站长岗位责任制 (64)第十二节驻矿地测站副站长岗位责任制 (65)第十三节地测站测量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6)第十四节地测站助理测量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7)第十五节地测站测量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67)第十六节地测站地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8)第十七节地测站助理地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9)第十八节地测站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70)第十九节地测站测量工岗位责任制 (71)第一篇地测处管理制度第一章行政管理制度第二节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矿地测部管理制度1、矿地测部在公司地测处的直接领导下,部长作为矿地测部的第一责任人,首先要认真履行地测处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负责所在地测部的行政、业务、技术管理等具体日常工作,做好地测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全面完成地测处交付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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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汇编目录第一篇地测处管理制度第一章行政管理制度 (4)第一节地测处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 (4)第二节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5)第三节打字、复印管理制度 (7)第四节驻矿地测站管理制度 (7)第五节档案管理制度 (11)第六节测绘成果资料管理制度 (20)第二章工作质量管理制度 (22)第一节质量管理组织制度 (22)第二节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22)第三节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30)第四节资料管理制度 (31)第五节工作联系制度 (32)第三章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33)第一节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度 (33)第二节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34)第三节事故追查制度 (35)第四节劳动保护制度 (35)第二篇防治水管理制度第一章规定 (36)第二章地表防治水 (37)第三章井下防治水 (38)第四章特殊情况下的防治水 (40)第五章地面塌陷坑管理 (41)第六章矿井充水性图 (43)第七章水情水害预报 (43)第三篇地测处岗位责任制第一章地测处概况 (44)第二章地测处职责 (44)第一节地质勘探 (44)第二节矿井地质和矿井水文地质 (45)第三节资源储量管理 (47)第四节测量 (48)第三章地测处机构设置 (52)第四章地测处岗位责任制 (53)第一节地测处主任岗位责任制 (53)第二节地测处副主任岗位责任制 (54)第三节地测处主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55)第四节地测处综合办公室岗位责任制 (56)第五节地测处水文地质(及防治水)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58)第六节地测处矿井地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59)第七节地测处储量管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1)第八节地测处测量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1)第九节地测处制图和绘图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3)第十节地测处资料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63)第十一节驻矿地测站站长岗位责任制 (64)第十二节驻矿地测站副站长岗位责任制 (65)第十三节地测站测量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6)第十四节地测站助理测量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7)第十五节地测站测量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67)第十六节地测站地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8)第十七节地测站助理地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9)第十八节地测站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70)第十九节地测站测量工岗位责任制 (71)第一篇地测处管理制度第一章行政管理制度第二节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矿地测部管理制度1、矿地测部在公司地测处的直接领导下,部长作为矿地测部的第一责任人,首先要认真履行地测处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负责所在地测部的行政、业务、技术管理等具体日常工作,做好地测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全面完成地测处交付的各项任务。
2、各地测部部长要明确一切工作均以煤矿生产为中心,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保质保量地完成交付的各项地质测量任务。
3、各矿地测部部长应按时参加地测处召开的工作会议、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及组织的其它活动,并把会议的精神及时准确地传达到每一位员工。
4、各矿地测部部长应及时参加矿召开的各种生产会议,包括生产调度(协调)会议、生产计划会议等,以准确掌握矿井的生产动态、计划、接续情况,便于地测站进行工作安排。
各矿地测部部长必须亲自参加各矿的生产调度会,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由站长指定专人参加会议。
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复制制度(1)、地测处形成的档案资料,各部门在利用过程中需要复制,必须填写查阅复制记录,并且要写清楚利用目的、复制的份数。
(2)、需要复制测量成果资料档案,必须由档案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复制。
(3)、科技图纸需要复印时,必须由主任或主任工程师批准,才能到档案室办理有关手续。
(4)、文书档案、地质报告、重要图件等资料需要复制利用,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才能到地测处档案室办理复制手续。
(5)、外单位所有需要复制利用的文件材料、图纸,档案室应收取相应费用,复印单位必须按实填写复印份数。
2、档案归档制度(1)、地测处及所属各部在年度测量、勘探、生产经营、科研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包括文字、图件、照片、光盘、录相、特殊载体等,具有查考价值并处理完毕的档案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2)、上级机关、同级机关、隶属机关与本公司相关的文件材料亦属归档范围。
(3)、对一般性的文书归档时间: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实行定期归档,即在档案材料形成的第二年元月份归档。
各种工程项目(科研、设计、审查、总体规划、工程项目竣工、技改)、科技项目验收完毕;特殊载体材料形成后,对其材料全部及时归档,防止散失。
(4)、各地测部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应与矿档案室及时联系交接归档材料。
(5)、归档材料必须编制移交目录,移交档案管理部门时要经交接双方清点,核实后履行签字手续。
3、档案保管制度(1)、档案管理要设有满足档案保管要求的库房及其配套设施。
(2)、严格进行防火管理,档案库房必须备有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要时刻保持正常灭火功能,随时发挥其消防作用。
(3)、严禁将易燃、易爆品(煤油、汽油、雷管、火药、爆竹、强力胶水等)带入库房,一经发现,除写出书面检查外,酌情予以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4)、档案库房不准吸烟,不准搞电气焊,不准使用电炉、库房照明及其它用电设施要经常检查;用电线路及用电器具要经常保持完好,以防发生明火。
(5)、仪器室内要贴防火警示牌,库内不得存放其它杂物,以利于防火和紧急情况出入方便。
(6)、档案资料室要有专人负责,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7)、所存档案资料要按照分类要求,分别整理编号、装盒(袋或册),按号上架保存。
对借阅后的档案资料,必须按时追回,放在原存放柜内,不得随意堆放在其它地点。
(8)、库内要保持清洁卫生,并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光、防尘等各项工作。
(9)、借阅人员不准在库房查阅档案,要在阅览室等候查阅。
(10)、库房门窗随时关闭,钥匙要保存在保密柜内,不得随意放置。
(11)、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加强保护、保密工作。
(12)、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必须在离职前将其所保管的档案数量及状况交代清楚,并与接任者办理交接手续。
4、档案工作保密制度(1)、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则,不对外泄漏保密性文件和资料,不准将保密文件带出室外。
(2)、严格遵守借阅制度,凡查阅档案资料必须填写借阅审批单,写清利用目的、范围,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阅档案资料时,不准在资料中圈划,不得将资料带出资料室。
(4)、档案资料使用后,应立即放回档案柜内,要杜绝以借阅利用为手段的窃密行为。
(5)、单位领导个人手中保存的保密性图纸,文字或数字材料以及摘录件,用完后除需归档的以外,要及时销毁。
(6)、档案员不得随意对任何人谈论档案文件、资料的内容。
要做到不知者不问、不该看者不看、不该说者不说、不该做者不做。
发现他人有泄密行为,要立即汇报反映。
(7)、每天上、下班前,要对档案库房的门窗进行检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档案库的安全。
5、档案借阅利用制度(1)、借阅档案履行审批手续,办理借阅登记,借阅完毕由借阅者写出档案利用效果登记。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查找,借阅者一律不准进入档案库房,也不准代借代查。
在借阅登记审批单上要说明是在阅览室查阅,还是借出外用。
(2)、公司各部门以及有关人员借阅公司档案室的档案,凡保密性材料,一律由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非保密性档案材料由各部门主管领导和档案室管理员批准。
(3)、外单位借阅本公司档案材料,须持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借阅。
(4)、借阅档案者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保密纪律,不得泄密。
对泄密者要酌情追究其刑事责任。
(5)、对借阅的档案,不准污损、折卷、涂改、更不准私自抽取卷内文件,违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6)、如发现档案丢失时,除说明原因,还应立即向保安部门报案,并汇报主管领导。
(7)、标明机密以上密级的档案不准拍照、复印;特殊情况下需复制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会同档案管理人员复印。
(8)、地质报告及矿区地形图由主任批准后,只提供在资料室查阅有关的内容,其它不得翻阅;如确因工作需要,借出外用,须经主任批准。
(9)、外单位借阅矿区规划、总体设计、初步设计和有关文书、地测图纸档案等,需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
6、档案统计工作制度(1)、为方便领导决策、规划、指导各部门工作提供依据,实现档案的标准化管理,档案室必须对档案现状及变化情况进行准确的统计。
(2)、档案统计工作的任务:①、经常提供档案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等方面的数据;②、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实际被利用的有关数据;③、全面地完整地提供档案人员、机构、经费、设备等方面的确切数据;④、对各种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研究,为制定规划、计划,进行科学决策和检查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3)、档案统计的要求:①、真实: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②、准确:统计数字要具体、精确③、科学:档案统计工作必须遵循国家统计工作的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按照科学的原则和方法进行④、及时:档案统计工作必须与统计对象的变化同步进行(4)、做好档案登记工作,为完整、准确地档案统计奠定基础。
档案登记包括:卷内目录、案卷目录、总目录、档案利用、复制和安全状况登记。
(5)、档案统计要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报表填报,并使用统一的计量单位。
(6)、档案室要定期进行档案统计上报工作。
每半年对所管档案的增减、利用、安全等情况统计一次。
(7)、档案统计资料作为正式文件归档保存7、档案鉴定销毁制度(1)、档案的鉴定与销毁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切档案未经鉴定、批准不得销毁;(2)、档案的鉴定分以下两个方面:初步鉴定:与档案的立卷同步进行。
任务是确定文件、资料是否归档案的界限,制定档案的保管期限。
期满鉴定:按照保管期限进行鉴定。
任务是审查案卷的保存价值,确定案卷是否销毁。
档案通过鉴定,要求达到保管期限准确、质量达标、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要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修改、补充。
(3)、档案鉴定工作要在主任工程师主持下,由档案室和有关专业人员组成鉴定小组,依据档案的保管期限和有关法规,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采取直接鉴定法,即对保管到期的档案直接地、逐件、逐步地进行审查,按实际情况判定其价值,决定销毁或延长保存期限,并注明鉴定意见。
保管期限未满的档案资料不得销毁。
(4)、档案鉴定工作结束后要写出书面报告,报地测处领导审阅。
(5)、批准销毁的档案,要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写出销毁内容分析报告,经复审后方可销毁。
(6)、销毁档案必须指定专人监销,销毁人和监销人要分别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档案销毁任务完成后将销毁清册存档。
8、档案资料室职责(1)、应由地测处集中统一管理各类地测档案及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