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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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市场化购买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

关联方市场化购买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

关联方市场化购买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我们特地向您发送此份公告,以通知您我公司拟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我公司决定通过市场化方式向关联方进行债券发行,同时也计划将资产支持证券作为一种创新性融资工具用于资金筹集。

这些关联方市场化购买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的举措将对公司未来的融资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并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为使关联方市场化购买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的举措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经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了严格的合规性审查和评估。

公司严格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秉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制定相关计划和策略,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以下是具体的细则和计划:一、关联方市场化购买公司债券公司决定通过市场化方式向关联方进行债券发行,旨在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和流动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信用等级。

公司将严格按照市场相关规定和准则,根据合规性审查结果以及投资者的实际需求,制定债券发行计划,并于日后向投资者公布相关信息。

公司将严格披露与债券发行相关的信息,确保投资者能够全面了解债券的风险和收益,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二、关联方市场化购买资产支持证券作为融资的一种创新性工具,公司拟将资产支持证券作为引入关联方投资的一种方式。

资产支持证券是以公司的特定资产为基础发行的,通过拆分公司资产的收益权,形成可交易的证券。

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制定相关计划和策略,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向关联方进行市场化购买资产支持证券的邀约。

公司将做好充分的风险评估工作,确保投资者具备足够的风险认知能力,并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风险提示投资者应该充分认识到,关联方市场化购买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投资者在购买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前,应详细阅读相关的风险揭示文件,并在充分理解及评估风险后,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合理投资。

君和审字(2009)第1019号

君和审字(2009)第1019号

君和审字(2009)第1019号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条第3款规定,我们在对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电力公司)2008年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后,就上述文件第1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事项,对乐山电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占用情况说明如下:一、乐山电力公司大股东及其乐山电力公司大股东及其他重要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他重要关联方的基本情况1、关联方基本情况(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如下:企业名称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公司的关系 经济性质或类型 法定代表人 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市 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输送等 母公司 全民所有 朱长林 四川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峨边县 水力发、供电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廖政权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乐山市 水力发、供电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何党军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 自来水供应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廖政权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 天燃气供应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廖政权 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 煤矸石火力发、供电,煤炭、焦炭经营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陆千友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公司 乐山市 水力发、供电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刘源海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洪雅县 电力发电、供电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刘虎廷 乐山沫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 煤炭销售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闵忠杰 乐山新又新大戏院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 场地出租、销售文化艺术品等 孙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雷东 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生产、销售及进出口多晶硅等控股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廖政权(2)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如下: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Sichuan Jun H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Ltd 成都市八宝街88号国信广场2222、、23层 22nd, 23rd Floor, Guo Xin Square,No.88, BaBao Street, ChengDu, Sichuan, 610031, P .R.China电 话话:(028)86698855Telephone :(028)86698855传 真:(028)86690886 Facsimile : (028)86690886企业名称 与乐山电力公司关系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第二大股东四川槽渔滩旅游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乐山市商业银行 联营企业乐山市金栗电厂 联营企业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 四川省电力公司下属分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 四川省电力公司下属分公司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四川华海电力有限公司 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洪雅关帝水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截止2008年末,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乐山电力公司股份4,914.1563万股、占15.05%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乐山电力公司股份4,771.0733万股、占14.61%,为第二大股东。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办法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办法

XXXX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XX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办法。

除本条规定外,本办法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及其他代垫款项、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等。

第四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第六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下属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经理对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有法定义务和责任,应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自己的职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出资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2]102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出资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2]102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出资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出资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2]102号)各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单位、各基金管理公司:近一段时间,基金管理公司股东拟转让出资的现象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股东依法转让出资是一种正常的民事行为,受法律保护。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了基金市场的正常秩序。

基金业是一个需要高度规范和自律的行业,出资转让必须以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促进基金管理公司的长远发展为目标。

为维护基金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基金管理公司重大变更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2]10号)(以下简称《重大变更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现阶段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出资进行转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当事人出让或者受让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出资,应当遵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

基金管理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重大变更通知》及本通知的要求履行法律程序。

二、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对公司及全体基金投资人负有诚信义务。

在股东对基金管理公司出资进行转让期间,董事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恪尽职守,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三、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的受让方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实收资本不少于三亿元;(二)经营状况良好;(三)无不良记录;(四)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它条件。

受让方拟成为第一大股东的,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属于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二)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三)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它条件。

深发展A: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2011-02-25

深发展A: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2011-02-25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பைடு நூலகம்司资金情况和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精神,我们作为深圳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对本行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报告 期本行无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以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本行开展 对外担保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常规银行 业务之一。本行重视该项业务的风险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 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独立董事:
卢迈 刘南园 段永宽 夏冬林 储一昀

股份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

股份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司关联方,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依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认定的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公司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的行为。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关联方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职,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第五条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原则第六条公司在与公司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不得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其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披露年度报告需提交的文件

披露年度报告需提交的文件

披露年度报告需提交的文件
(一)公告文件
1、年度报告全文(含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及其摘要。

2、与董事会相关的文件
(1)董事会决议公告;
(2)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如适用);
(4)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适用);
(5)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如适用);
(6)社会责任报告(如有);
(7)《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和整改计划(如适用)。

3、与监事会相关的文件
(1)监事会决议公告;
(2)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3)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如适用)。

4、与独立董事相关的文件
(1)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如适用);
(5)对现金分红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6)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如适用)。

5、与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相关的文件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2)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3)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如适用);。

巨力索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0-02-12

巨力索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0-02-12

关于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天健正信审(2010)特字第160001号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Ascend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关于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天健正信审(2010)特字第160001号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力索具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的利润表、合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要求,巨力索具公司编制了后附的上市公司200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完整是巨力索具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巨力索具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巨力索具公司实施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巨力索具公司200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巨力索具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交易所报送200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 ·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报告日期: 2010年2月10日上市公司200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上市公司名称: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方名称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09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2009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009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2009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09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占用形成原因占用性质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小计/ / / / /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小计/ / / / / 总计/ / /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资金往来方名称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09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2009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009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2009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09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往来形成原因往来性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经营性往来小计/ / /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往来第 1 页共2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方名称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09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2009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009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2009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09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占用形成原因占用性质小计/ / / /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非经营性往来小计/ / / / /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往来小计/ / / / / 总计/ / / / /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第 2 页共2页。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有效控制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上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二)上市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三)注册会计师在为上市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工作中,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事项,对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当就专项说明作出公告。

二、严格控制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风险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上市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三)上市公司《章程》应当对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做出规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说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说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说明在公司治理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

这是因为这些行为可能对公司的财务健康和股东利益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需要对这些行为进行全面评估,并据此采取相应的措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是指他们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公司的名义,将公司的资金用于个人目的或其他公司的经营活动。

通常情况下,这些行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非经营性支出、非经营性贷款、以公司名义进行投资等。

这些行为可能导致公司资金流出、债务增加、利润减少等问题,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对于这些行为,公司应该进行全面评估。

需要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行为进行全面调查和核实。

需要评估这些行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的实际影响。

需要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公司的财务健康和股东利益。

在评估这些行为时,需要特别关注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

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完善及规范,内部控制机制是否有效,对于防范和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至关重要。

通过加强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可以有效地预防和规范这些行为的发生。

在处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问题时,公司应该合法合规地进行处理。

公司应该依法依规,通过相关的程序和途径处理这些问题,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

公司还应该加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这些问题。

个人观点和理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议题。

这些行为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股东利益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应该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加强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依法依规地处理这些问题,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

在文章中,我通过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问题的详细解释和分析,结合对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的重视,旨在帮助读者全面、深刻和灵活地理解这一议题。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KK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KK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KK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关联方”按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规定界定。

第三条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资金往来的规范第五条资金往来是指两个经济主体之间因交易或约定的安排而进行的资金划转。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应当以发生的真实和公允的交易为基础。

第六条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时,除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外,还需按照《公司章程》、《KK股份有限公司A股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且应当遵守公司《KK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履行相应的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条交易的经济主体之间未将交易对象和资金同时交付时,则形成一方对另一方的资金占用。

公司应在交易合同中约定合理的交付时间,并按约定及时交付,缩短资金占用时间,减少资金占用金额。

第八条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德师报(审)字(07)第PSZ026号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公司及合并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1年4月19日签发了德师报(审)字(07)第PSZ024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所审计贵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在所有重大方面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贵公司实施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与关联方及其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本函仅作为贵公司向证券监管部门呈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之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上海2021年4月19日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资金占用方类别资金占用方名称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母公司母公司母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21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2021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占用资金利息)2021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2021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21年期末占用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广州铁路(集团) 及其附属企业公司广州铁路(集团) 公司广州铁路(集团) 公司广州铁路(集团) 公司羊城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广州铁路(集团) 公司羊城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广深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广铁集团外经贸发展总公司代收代付军运费用提供劳务提供及接受劳务母公司之子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预付资产收购款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代收代付运输进款及资金占用费母公司之子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广州铁路物资公司深圳广铁土木母公司之子公司工程有限公司(注之子公司长沙铁路建设母公司之子公司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平南铁路母公司之联营公司广东省三茂铁路母公司之联营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三茂铁路母公司之联营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铁路资金母公司管理的铁道部结算所内部资金管理机构广州铁路资金结算母公司管理的铁道部所东站结算室内部资金管理机构广州铁路资金结算母公司管理的铁道部所深圳结算室内部资金管理机构预付物资采购款提供劳务预付工程建设款预付工程建设款代收代付运输进款及资金占用费提供劳务代收代付运输进款1,738,800.00存放在广州铁路定期存款(注3)资金结算所的资金存放在广州铁路资金结算330,935.58活期存款所东站结算室的资金存放在广州铁路资金结算(注1)- 2,052,201.57 12,541,759,353.31 活期存款所深圳结算室的资金小计 4,121,937.15- 2 -资金占用方类别资金占用方名称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21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2021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占用资金利息)2021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2021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450,521.35 177,720.54 210,130.95 86,392.55 2,137,983.29 70,551.772,157,753.23 7,717,601.19 23,698.6626,027,818.34- 100,350.0039,160,521.87- - - -2021年期末占用90,000.00- 20,878.98 6,174,982.135,566,753.33 439,041.25 5,871,800.95 9,082,971.05 1,112,136.5412,312,316.932,071,736.31 42,742,617.47- - - -5,560,092,432.48占用形成原因代垫费用等代垫费用等代垫费用等代垫费用等代垫费用等代垫费用等代垫费用等代垫费用等代垫工程款代垫费用等代垫工程款代垫费用等代垫费用等代垫费用等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深圳市南铁工程建附属企业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铁路黄埔服务深圳市景明工贸有深圳市粤正实业有深圳市富源实业开深圳市火车站服务广州市广深铁路东群实业服务公司深圳市深铁物业管深圳龙岗平湖群亿铁路仓储装卸运输控股子公司公司深圳港龙酒店有限深圳广铁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注2) 增城荔华股份有限广州铁城实业有限深圳车站旅行服务- - - -- - - -- - - - -15,153,115,452.53 4,121,937.15注1:广州铁路资金结算所深圳结算室隶属于广州铁路资金结算所。

江特电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0-08-18

江特电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0-08-18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慎核查后认为:
1、截止2010年半年度末,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也没有出现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2、公司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是2009年6月3日为互保方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8,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此项担保公司已在《2009年半年度报告》和《2009年年度报告》中进行过披露,独立董事发表过独立意见,该项担保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3、载止2010年半年度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本报告期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2.18%。

我们认为,公司做到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上述通知的要求,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伟华 邹晓明 王芸
二0一0年八月十六日。

卫 士 通: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0-08-21

卫 士 通: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0-08-21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报告期内(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持续至本报告期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
冯建: 杨丹: 罗光春: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防止公司关联方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严格限制关联方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不受损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的“关联方”,与现行有效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具有相同含义。

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金往来均适用本制度。

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占用指经营性占用以外的资金占用。

公司应采取必要措施,建立防止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第四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应当以真实交易为基础。

公司应规范关联交易并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第二章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措施第五条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

不得使用公司资金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六条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第1页共4页4、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6、证券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七条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除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外,还应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应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股份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股份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XX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是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所认定的关联方。

第二章防止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第四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第五条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

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有效控制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上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二)上市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三)注册会计师在为上市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工作中,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事项,对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当就专项说明作出公告。

二、严格控制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风险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上市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三)上市公司《章程》应当对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做出规定。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复发的通知》、《关于强化持续监管,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反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对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开展了资金占用的自查自纠工作。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资金占用自查工作开展情况1.自查时间:2007年1月1日-2008年6月30日2.自查范围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3.组织成员公司成立了自查工作小组。

由董事长夏杰担任组长,总经理张雅明担任副组长,董事会秘书李玉龙、财务总监董文健具体负责相关自查事宜。

工作小组组织自查时间:2008年7月1日-2008年7月15日。

4.自查程序公司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学习相关会议精神,研究和讨论了公司自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

由公司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对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日常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公司防范资金占用机制的建设情况公司《章程》中明确地规定,“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并规定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关联交易的办理权限和关联股东投票表决回避要求。

公司于自查时间范围内,增补、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治理文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增强制度保障,以适应企业自身发展及外部环境变化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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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证监局报送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使用,不得移作其它任何目的。
特此说明。
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
2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上市公司名称: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人及 其附属企业
小计 总计
27,993,830.55
768,356,743.12
- 754,877,379.03 41,473,194.64
3
4
2007 年度占 用资金的利

-
单位:元
2007 年度偿还 2007 年期末占 占用形成原因
累计发生金额 用资金余额
占用性质
- 4,130,000.00 交易系统开发款 经营性占用
小计
上市公司的 子公司及其 附属企业
小计 关联自然人 及其控制的
法人 小计
北海新宏源物业发 展有限公司
新疆宏源大厦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
-
- 4,130,000.00
- 1,215,212.01 37,252,424.65 往来款
-
36,214.44
- 753,625,952.58
7,717.06 往来款 83,052.93 往来款
- 754,877,379.03 37,343,194.64
非经营性占用 非经营性占用 非经营性占用 非经营性占用
资金占用 方类别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 市公司的关
联关系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
建银科技发展中心
同受本公司控 股股东控制
其附属企业
上市公司核算 的会计科目
预付账款
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止
2007 年期初占 用资金余额
2007 年度占用累 计发生金额(不含 占用资金利息)
-
4,130,000.00
新疆宏源建信药业 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合营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37,467,636.66
3,172.46 -9,476,978.57 27,993,830.55
4,130,000.00 1,000,000.00
40,759.04 763,185,984.08 764,226,743.12
天健华证中洲审(2008)特字第 010043 号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07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2007 年度的利润表、合并利润表和现金流 量表、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就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贵公 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如下:
关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 关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0
关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1、 关联方关系 企业名称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银科技发展中心 新疆宏源建信药业有限公司 北海新宏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新疆宏源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的关系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同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控股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合营公司
2、 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止,贵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如附表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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