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认定条件和补助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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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补助标准
201X年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目前只有上海广东北京有最新通知,其它都还
没有201X年最新农村低保补助标准政策,都是以往规定发放。
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及条件标准【1】
特克斯县最低生活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201X年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及
条件标准。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完善城乡低保动态管理
和日常管理各项制度,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自治州财政局、民政局《关于下达201X年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水平自治区补助资金的通知》(新财社[201X]230号文件)(伊州财社[201X]182号文件)和《关于下达201X年度提高
农村低保保障水平自治区补助资金的通知》(新财社[201X]231号文件)(伊州财
社[201X]183号文件)精神,推进特克斯县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程,此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群众第一、民生
优先、基层重要”的执政理念,彰显了党和政府“经济社会成果享受和让人民
群众得实惠”的承若。县最低生活保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城乡低保类别及
标准,调整后的城乡低保类别及标准如下。
一、城市低保:目前特克斯县执行的是分类补助的原则,全县月人均补助
水平287元,凡月人均收入低于328元以下的(非农业户籍的)人员均达到享受低保条件,共分三个类别进行补助:
第一类人员月人均补助金420元。
最新-2019年农村社保最新政策 精品
2019年农村社保最新政策
由
一、城乡低保政策
一申请对象、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居民,可以申请低保生活救助。
非农业户口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农业户口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
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
二审核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
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2、入户调查。
乡镇人民政府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采取入户核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实物查看、行业评估等方式,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重点是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号和就业状况、家庭收入情况和财产状况等。
详细核查申请材料以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签字确认。
3、汇总核算。
根据农村困难家庭收入评估标准和入户调查情况,分村按户进行核算汇总,初步核算出被调查家庭自调查之日起前十二个月的年人均纯收入情况。
4、民主评议。
村居民代表或者社区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方式表决。
民主评议无异议后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7—30天。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和标准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和标准
一、申报低保范围:
1、农村家庭经济困难,但不满足农村贫困线的家庭;
2、按照市、县农村低保标准,满足条件的家庭。
1、是常住城镇居民的家庭。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约定的家消费支出标准以下,但不满足农村贫困
线的家庭。
3、低保家庭应报告当地政府关于低保条件的准确情况,如家庭发生重大变化,应及
时上报备案。
三、农村低保标准:
1、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或接近当地贫困线的家庭,具体根据户口所在地、人口数
量等情况确定。
2、在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较低的前提下,农村低保每月投入标准至少为:不低于当地
城镇最低工资标准的70%以上,并为家庭提供适当的生活消费。
3、当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持续低于当地贫困线标准,可单独或区市统一申请投入60%以上的补贴;
4、家庭经济状况明显改善后,可以逐步减少投入补贴,也可以降低或取消该家庭的
低保资格;
五、申请流程:
1、家庭应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供低保材料,包括身份证、低保材料等;
2、政府应邀请当地社区街道会计、当地村民代表进行审核拟定;
3、审核完成后,申请人应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低保申请材料经街道会计审核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将审核意见转交地方县级人民政府;
4、县级人民政府对转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批,如果材料满足条件,可以认定为
农村低保家庭,并签发低保证书;
5、办理完成后,家庭应随时报告乡镇政府变动情况,乡镇政府承担审核与监督责任;
6、家庭每年申报和确认低保资格应跟据材料情况检查随时报告,对于家庭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上报,将被取消低保资格。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和对象范围汇总
作者:李静 1_mzgz_05_sp_yl_002_0 第1页/共1页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的标准和对象范围 1、标准源自文库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 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 确定,并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 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随着当地生 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 进行调整。
2、对象范围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和标准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和标准
一、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1. 农村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月统计收入水平(当地月统计收入水平,指
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农村家庭月平均可支配收入水平);
2. 农村低保资格家庭成员拥有或者正常使用居住证,并有可供居住的
住房条件;
3. 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确示其需要接受低保救助。
二、农村低保标准:
1. 农村低保家庭每位成员每月定额津贴:水平核定标准家庭每位成员
每月定额津贴200元;
2. 重点对象家庭每位成员每月定额津贴:重大疾病家庭每位成员月定
定额津贴按照病情每月最低400元,最高800元;困难家庭每位成员
月定额津贴按照家庭困难程度定额津贴按照困难程度每月最低400元,最高600元;
3. 重点儿童家庭和孤寡老人家庭每位成员每月定额津贴:每月200元;
4. 迁出乡镇的家庭每位成员每月定额津贴:迁出乡镇城市每年救助抚
恤一次,标准每人1000元,救助年补年次,标准每人1000元;
5. 所有家庭在农村低保期间可以申请临时救助资金,救助金额最高不
超过3000元/次。
农村低保三个基本认定条件
农村低保三个基本认定条件
农村低保是一个支持贫困人口的政策。从2007年开始,我国实行了城
乡低保制度,将失业、疾病、残疾、赡养老人等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
助体系,提供一定的基本生活保障,以缓解他们的困难。而在农村,
低保的认定比城市更为复杂,需要满足三个基本认定条件。
第一个基本认定条件是“无劳动能力”。即家庭劳动能力完全或部分
丧失,无法从事收入性活动,没有劳动能力。这个条件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判断家庭中适龄劳动力是否存在,如果存在,是否能够从
事劳动活动。如果存在适龄劳动力,但其不能参加劳动力市场,例如
因病、残疾等原因则需要认定为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方面,是判断家
庭中的其他成员是否有劳动能力,如果有劳动能力,则需要进一步认
定为家庭是否具有劳动力支撑。
第二个基本认定条件是“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家
庭的收入不能满足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求,家庭的收入必须达到最低生
活保障标准以下。这个条件是对家庭收入的认定,包括劳动收入、退
休金、财产租金、福利救助等。对于怀孕、送子女上学等特殊情况,
也可以作为特殊情况纳入家庭收入的认定范围内。
第三个基本认定条件是“无法提供住房”。即家庭无法拥有或使用能
够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住房,或住房无法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舒适的基本标准。这个条件与家庭收入和劳动能力有一定联系,如果
家庭收入和劳动能力可以保证具备基本的住房条件,而家庭却不愿理
睬或不认真维护,则不符合无法提供住房的认定条件。
以上就是农村低保三个基本认定条件。政府对低保认定的管理是十分
重要的,对于认真落实政策、改善困难群众生活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在认定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要尽可能准确地了解家庭情况,从全面、公正、客观的角度进行认定,确保贫困家庭得到有效的帮助。www。
农村低保一二三类补助标准
农村低保一二三类补助标准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差距的逐渐缩小,农村低保制度也得到了不断完善和发展。为了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国将农村低保分为了一、二、三类,并针对不同类别制定了不同的补助标准。
一、一类农村低保
一类农村低保是指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人员,其家庭人均纯收入不足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半,或者家庭人均纯收入虽达到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半,但无法满足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规定的最低生活必需品消费支出的人员。对于符合一类农村低保条件的人员,国家规定其每人每月可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400元。在特殊情况下,当地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二、二类农村低保
二类农村低保是指家庭经济困难的人员,其家庭人均纯收入不足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员。对于符合二类农村低保条件的人员,国家规定其每人每月可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300元。在特殊情况下,当地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三、三类农村低保
三类农村低保是指因疾病、意外、残疾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人员,其家庭人均纯收入不足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半的人员。对于符合三类农村低保条件的人员,国家规定其每人每月可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200元。在特殊情况下,当地政府可以根据实
际情况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的制定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的。因此,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时间段内,补助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此外,农村低保的申请和审核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具体可以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2019年农村低保最新标准
2019年农村低保最新标准
篇一:2019农村低保核查指导方案
2019农村低保核查指导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精神为指导,按照寿政办发〔2019〕7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全市农村低保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明确和强化我街道的农村低保审核主体责任,贯彻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标准,通过全面核查,力求符合条件的一户不漏,不符合条件的全部退出保障范围,以切实规范我街道农村低保工作,更好地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
二、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从6月8日至7月29日,利用52天时间,全面完成农村低保核查工作。共分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步(6月8日至6月30日):各村(社区)自查阶段。
1、6月8日至12日,街道成立领导小组、宣传发动、调配人员并成立核查小组、组织培训等。由各工作片牵头包村干部负责组成若干调查组,每组不少于2人。
2、6月13日至6月30日,各村(社区)完成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材料上报。按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各村(居)对低保对象家庭逐一入户调查,切实查清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生活状况,填写《市农村低保入户调查登记表》,并由调查人员和被调查对象分别签字确认。
(2)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束后5日内,各村对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客观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由包村干部、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成员、熟悉村(居)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等参加,村(居)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加评议总人数的三分之二。村(居)委会陈述低保家庭基本情况,介绍低保对象入户调查情况;参会人员对被调查对象家庭状况调查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享受低保进行评议并填票。包村干部根据现场评议情况,作出结论,所有参加评议人员签字确认评议结果。民主评议要有详细的评议记录并存档备查。对争议较大的低保对象,必须重新组织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进行核实。
2019年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2019年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4、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备注: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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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申请条件及标准
低保申请条件及标准
低保是指由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为了帮助生活经济困难的人们过上基本的生活,提供经济援助和生活帮助。那么,低保申请条件及标准是怎样的呢?
首先是低保申请条件,按照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群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低保:
1.家庭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家庭:家庭收入主要指家庭成员的工资、津贴、社会福利等经济收入。
2.无业或失业家庭:家庭成员被辞退、下岗、调整等原因导致一段时间无收入。
3.生活困难或急需资助家庭:如,家庭成员重病或意外事故接受治疗等。
4.特殊困难对象:如,独居老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浪乞讨人员等等。
其次是低保申请的标准。不同地区,标准也会略有不同,主要与当地经济水平有关。一般而言,低保资助标准包含三个方面:
1.生活资助:指政府向困难家庭发放的资金,用于家庭基本日常消费、租房等生活支出。
2.医疗资助:指为享受低保的困难家庭提供医疗救助,包括基本医疗费用、医疗器材费用等。
3.教育资助:指向享受低保的困难家庭发放的资金,用于子女教育支出等。
总之,低保是政府为困难家庭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符合条件的人们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通过低保,可以帮助困难家庭度过难关,改善生活。希望大家不要抱着依赖心理,要抓住机遇,积极向上,奋发向前。
政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县)
拟稿人:时间:
政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县)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农村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建设的意见》和《**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持有本县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本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三条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和审核、审批工作。
村民委员会受管理机关的委托,负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议、汇总上报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第四条县人民政府加强农村低保工作力量.乡镇人民政府明确专人负责农村低保工作,村民委员会配备专职低保工作人员。
第五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县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第六条本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国家绝对贫困线标准执行。
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其补助水平以评议为主,以测算为辅,根据保障对象不同类别,实行分类施保。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抚(扶)养关系且共同居住生活的人员。包括:
(一)夫妻及共同生活的双方父母;
(二)父母与未成年的子女(含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兄、姐与父母双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指由地方政府为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群众,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供维持其基本生活的物质帮助。该制度是在农村特困群众定期定量生活救济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和完善的一项规范化的社会救助制度。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并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随着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进行调整。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农村低保政策
农村低保政策农村低保标准
(一)农村低保标准,根据当地维持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等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柴)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二)农村低保标准由区县民政局会同财政、农委、统计、物价、经管等部门研究拟定,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三)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物价指数的变动,对本地农村低保标准作适时调整。
二、关于农村低保范围.
(一)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
(二)下列人员也可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1 .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2.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三)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
(四)在农村定居、非农业户口与农业户口混合的家庭,符合本市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市低保)条件的非农业户口家庭成员,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农业户口家庭成员,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因特殊情况已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农业户口家庭成员,不再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三关于农村低保资金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所需资金,按照市人民政府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由区县财政负担,列入区县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科目,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农村低保户的标准
农村低保户的标准
农村低保户是指家庭经济困难,生活无法自给自足,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农村
居民。为了帮助这部分人群改善生活,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低保政策和标准。那么,农村低保户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
首先,农村低保户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家庭人均收入、家庭生活水平、家庭财
产和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等方面。具体来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可以申请认定为低保户。此外,家庭生活水平也是认定的重要指标,如果家庭生活水平无法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也可以被认定为低保户。另外,家庭财产和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也会对认定产生影响,比如家庭财产丧失或者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认定为低保户。
其次,农村低保户的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由于我国地域广阔,经
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存在差异,因此各地对于低保户的认定标准也会有所差异。一般来说,低保标准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进行调整,以保障低保户的基本生活需求。因此,在不同地区申请认定为低保户时,需要按照当地的标准来进行申请。
再次,农村低保户的认定程序相对较为严格。申请认定为低保户需要提交相关
的申请材料,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核实。一般来说,需要提供家庭收入证明、家庭财产证明、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证明等材料。经过审核认定后,才能享受低保政策的相关待遇。
最后,农村低保户的待遇包括生活补助、医疗救助、子女教育等方面。政府会
根据低保户家庭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生活补助,保障他们基本的生活需求。同时,对于低保户家庭的医疗救助和子女教育也会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帮助,以确保低保户家庭的基本生活和健康教育需求。
低保户的条件及补助标准
低保户的条件及补助标准
低保是指由政府提供的依法享有的收入保障服务。申请低保的家庭必
须符合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包括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
障水平,家庭资产不超过当地规定标准等。
政府依低保家庭经济实际,采取月度或季度性抚养费、供养费的形式,补足家庭收入差额。补助标准计算方法一般按照低保标准、贫困状况程度,每月及季度支出补贴,包括月度生活费、子女及学龄前儿童的补助费、医
疗救助、学杂费、住房租金等项目,以保障低保家庭正常生活所需的一定
资金。低保标准是由政府根据当地区域经济社会状况确定,可以具体查询
当地政府网站或社会救助服务机构。
农村低保一二三类补贴标准
农村低保一二三类补贴标准
在我国,农村地区一直是贫困和落后的地区,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明显低于城市居民。为了改善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条件,政府出台了农村低保政策。低保是指为了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政府提供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农村低保分为一、二、三类,不同类别的低保标准也不同。
一、一类低保
一类低保是指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标准的50%的家庭。一类低保的标准是每人每月不低于380元。如果家庭成员有残疾人、高龄人、重病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可以适当提高标准。
二、二类低保
二类低保是指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
准的50%~70%之间的家庭。二类低保的标准是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如果家庭成员有残疾人、高龄人、重病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可以适当提高标准。
三、三类低保
三类低保是指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
准的70%~100%之间的家庭。三类低保的标准是每人每月不低于250元。如果家庭成员有残疾人、高龄人、重病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可以适当提高标准。
以上是农村低保的一、二、三类标准。低保不仅是一种经济上的
救助,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和义务。政府应该加大对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贫困家庭了解低保政策,享受低保待遇。同时,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的低保制度,完善低保标准和执行办法,确保低保资金的公开透明,防止低保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除了政府的救助政策,我们每个人也应该关注身边的贫困家庭,给予他们帮助和关爱。我们可以通过捐款、志愿服务等方式,为贫困家庭尽一份力量,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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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认定条件和补助标准是什么?
认定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具有本地常住户口且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地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补助标准:2019年我县农村低保标准线为年人均3860元。农村低保实于分类施保,具体分类为:A类:每人每月321.67元。B类:每人每月224元。C类:每月16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