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45页)
【新大纲】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承典人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
房产所在地的 4.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末
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
解决的
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 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 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单位的房产
14
【2014年.判断题】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 产所在地的,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 用人。( )
【注意】房屋出租原则上“出租人”为纳税人,但在无租使用的 情况下,承租人实际收益,因此由承租人代为缴纳。
7.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 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记忆提示】受益人纳税。
【例题•单选题】(2018年) 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的是( )。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 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 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 房产税
6.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 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房 产税征税范围的是( )。(2016年) A.建制镇工业企业的厂房 B.农村的村民住宅 C.市区商场的地下车库 D.县城商业企业的办公楼 【答案】B【解析】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 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内的房屋。
【例题 •判断题】居住在 M市的李某将位于 Y市的一处自有住房 对外出租,李某应向 M市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该处住房的房产税。 ( )( 2019年)
【答案】×【解析】房产税应在房产所在地( Y市)缴纳。
初级会计经济法——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重要考点)
【考点一】房产税
一、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二、税率、计税依据和税额计算
三、税收优惠
四、征收管理
【考点二】城镇土地使用税
附:税收优惠的特殊规定(部分)
【考点三】契税
【考点四】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二、税率、计税依据和税额计算
【考点五】车船税
【考点六】关税
附表:税率种类:
【考点七】船舶吨税★
【考点八】印花税一、纳税人
二、征税范围
三、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
四、税收优惠
五、征收管理
【考点九】资源税
一、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考点十】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考点十一】环境保护税
【考点十二】车辆购置税
【考点十三】耕地占用税
【考点十四】烟叶税。
2019年全国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
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8、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 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截止到房产的实务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 当月末。
• 【考题· 判断题】(2009年)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
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
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 正确答案』√
)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房产税的计税依据。题目中的表述是正确的
五、房产税税收优惠
1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的单位 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房产 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D.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
• 正确答案』A
【例题· 判断题】张某将个人拥有产权的房屋出典给李某,则李某为该
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人。(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房产税的纳税人。房屋出典的,承典人为房
产税的纳税人。
三、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
从价计征(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 ) 税 率1.2%,计税余值=房产原(1-10%~30%) 房产税的计税 依据、税率 从租计征(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 为计税依据)税率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 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按4%的税率征收
• 【考题· 单选题】(2012年)某企业2011年度生产经营用房原值 12000万元;幼儿园用房原值400万元;出租房屋原值600万元,年租 金80万元。已知房产原值减除比例为30%;房产税税率从价计征的为 1.2%,从租计征的为12%,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计算 中,正确的是( )。 A.12000×(1-30%)×1.2%=100.8万元 B.12000×(1-30%)×1.2%+80×12%=110.4万元 C.(12000+400)×(1-30% )×1.2%+80×12%=113.76 万元 D.(12000+400+600)×(1-30%)×1.2%=109.2万元 • 『正确答案』B
2021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第6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考点一与房地产相关税种(一)纳税人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提示 1 】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提示 2】①经申请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②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其中用地申请人为各级人民政府的,由同级土地储备中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其他部门、单位履行耕地占用税申报纳税义务;③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
(二)征税范围1. 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应当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
【提示1】园地,包括果园、茶园、橡胶园、其他园地(包括种植桑树、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提示2】林地,包括乔木林地、竹林地、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木林地、灌丛沼泽、其他林地(包括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不包括城镇村庄范围内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用地,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用地。
【提示3】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沼泽草地、人工牧草地,以及用于农业生产并已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放使用权证的草地。
【提示4】农田水利用地,包括农田排灌沟渠及相应附履设施用地。
【提示 5】养殖水面,包括人工开挖或者天然形成的用于水产养殖的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提示 6】渔业水域滩涂,包括专门用于种植或者养殖水生动植物的海水潮浸地带和滩地,以及用于种植芦苇并定期进行人工养护管理的苇田。
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 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3. 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4. 因挖损、采矿塌陷、压占、污染等损毁耕地的,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初级会计-经济法-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其他税收法律制度一共15个。
一、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一)房产税☆不包括农村特色,有个承典人。
上帝视角,无论什么情况,税一定有人交的。
无租使用也得交税-纳税单位用免税单位。
区分出租人和承典人。
也是按年计征。
从租计征的4%是个人出租住房。
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也是4%。
从价里面的“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20%)*1.2%”的原值*(1-扣除比例)=房产余值个人出租不区分用途。
第二条:个人出租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房产税。
独立房屋之外的不征。
原值不减除折旧。
共担风险,从价。
不担风险,名义联营的,从租。
每月租金*12*税率按年。
新增军团房产对外出租免征。
企业福利性的机构,也免税。
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免征。
注意公共租赁住房。
只有原有房产住房改为生产经营的,是当月。
其他都是次月。
2-7次月。
第八条解释了次月的内涵。
(二)契税包括土地、房产、土地+房产所以出租不交契税。
转移//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注意只是经营权,所有权没有转移。
包括赠与,不包括继承。
不属于转移的易混淆的,继承。
抵押不是抵债。
同时注意出典,不算转移,要与房产税区分,房产税主要侧重于使用人。
如果交换价格相等,没有价格差,都不用交契税。
然后谁付差价谁交差价。
同时价格差额是计税依据//划拨是国家无偿给的,取得时没有支付对价,享受划拨方经批准将房地产出售时,要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费,或以土地收益为计税依据。
出售,等价交换不交改变用途的,补交已经减征的。
原则上不希望你改变用途。
经典题型解析:这里易迷惑的是出租。
单单说出租权属没有转移,但是,公立高校原来受让的土地或建筑用于教学的时候免税,现在改变了用途,需要征契税了,注意这类题型。
10日内。
(三)土地增值税☆超率累进就这个一个。
征税范围。
历年考点注意交换单位之间交换是征土地增值税的。
赠与直系亲属不征税特殊规定公司性质变化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精讲讲义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二部分税法部分——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前言】1.考情分析:年均分值15分左右,题型主要为选择和判断题。
2.教材结构:本章共8节,介绍了14个税种的基本知识。
3.学习方法:本章税种较多,每个税种的内容不多,但聚集起来让考生学习的难度还是比较大的,考生在学习中要注意总结提炼,并进行适当的习题演练。
【知识点】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
【提示1】包括郊区但不包括农村;【提示2】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考题·单选题】(2018年)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的是()。
A.农村村民的住宅B.县城工业企业的办公楼C.建制镇工业企业的厂房D.市区商场的地下停车场『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二、纳税人【考题·判断题】(2018年)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暂不征收房产税。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需要缴纳房产税。
三、税率、计税依据和税额计算(一)税率1.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计征余值作为计税依据教材公式: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老杨的公式】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12×应税月份【考题·单选题】(2019年)2018年甲公司的房产原值为1 000万元,已提折旧400万元。
已知从价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笔记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笔记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第四节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土地增值纳税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转让方将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承受方:转让方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承受方交契税、印花税。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包括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以及存量房地产买卖。
1.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具有国有、转让、取得收入三个关键特征。
2.征税范围的具体和特殊规定土地增值税税率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以纳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为累进依据,按超累方式计算应纳税额的税率。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额的计算公式为:增值额=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一扣除项目(一)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从收入的形式来看,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扣除项目及其金额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适用新建房转让和存量房地产转让):包括地价款和取得使用权时按政府规定缴纳的费用。
2.房地产开发成本(适用新建房转让):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3.房地产开发费用(适用新建房转让)(1)纳税人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最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2)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最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适用新建房转让和存量房地产转让):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知识点:第6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度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度 【基本要求】(一)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纳税人(二)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征税对象(征收范围)和税率(税目) (三)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计税依据 (四)掌握本章相关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熟悉本章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 (六)了解本章相关税种的征收管理 历年分值及今年分值预测2012年:单选5分,多选6分,判断2分,不定项2分,合计15分 2013年:单选3分,多选6分,合计:9分2014年:单选4分,多选6分,判断2分,不定项2分,合计14分 今年分值预测:15分左右 第一节 关税法律制度 重点: 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收优惠 难点: 计税依据知识点一:纳税人(常考考点)1、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2、物品的纳税人包括:百度出品:会计考试神器,扫码下载!海量免费资料,真题,模拟题,任你练!会计从业考试,会计初级职称,会计中级职称,一网打尽!官方QQ 群:318549896知识点一:纳税人(常考考点)【例题】根据规定,下列各项中,那些属于关税纳税人( )。
A、进口货物收货人B、出口货物发货人C、携带物品进境的入境人员D、进口货物的代理人【答案】ABC知识点二:课税对象和税目(轮换考点)关税的课税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物品。
关税的税目由《海关进出口税则》规定,包括三个主要部分:归类总规则、进口税率表、出口税率表知识点三:税率(轮换考点)关税的税率分为进口税率和出口税率两种。
其中进口税率又分为:1.普通税率——无优惠条约国家货物——原产地不明的货物2.最惠国税率——最惠国待遇条约国家货物3.协定税率——有区域性协定国家货物4.特惠税率——有特殊关税优惠条约5.关税配额税率——关税配额限度内的税率6.暂定税率——临时情况下关税税率知识点知识点四:计税依据(常考考点)(重点)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主要采取从价计征的办法,以商品价格为标准征收关税。
关税主要以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初级会计师最新版经济法律基础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 一、纳税人
• 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内拥有房屋产权的 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
•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2.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 A.30×12%=3.6(万元) • B.500×(1-30%)×1.2%=4.2(万元) • C.30×12%+500×(1-30%)×1.2%=7.8(万元) • D.500×1.2%=6(万元)
• 8.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 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的实物 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六、房产税征收管理
纳税地点--------房产所在地缴纳
纳税期限-----------实行按年计算、
分期缴纳 。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免征房产税。
•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所有的、 “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免征房产税。
•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包括:
3. 对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计征房
产税
4.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 区别对待:
①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 险的,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②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视同 出租,按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其他法律制度
【要点一】资源税计税依据1. 计税依据:(1)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2)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原煤移送使用环节不纳资源税;将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煤炭销售额=洗选煤销售额ⅹ折箅率(3)征税对象为原矿的,纳税人销售自采原矿加工的精矿,应将精矿销售额折算为原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
(4)征税对象为精矿的,纳税人销售原矿时,应将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2. 销售数量:(1)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①销售的,销售数量=实际销售数量②自用的,销售数量=移送使用时的自用数量。
(2)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①一般:销售数量=应税产品产量或按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②将其开采的矿产品原矿自用于连续生产精矿产品,无法提供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要点二】资源税税及应纳税额的计算1. 从价定率:应纳税额=应税产品的销售额ⅹ适用的比例税率2. 从量定额:应纳税额=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适用的定额税率3. 代扣代缴资源税:代扣代缴应纳税额=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适用的定额税率【要点三】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 分期收款: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2. 预收货款: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3. 其他结算方式: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4. 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5.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支付首笔货款或开具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要点四】城市维护建设税1. 纳税人: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2. 计税依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出口货物、劳务或者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增值税免抵税额3.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额+岀口货物、劳务或者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增值税免抵税额)ⅹ适用税率4 . 税率:市区:7%;;非市区:5%【要点五】教育费附加1. 纳税人: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2. 计税依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稅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3. 征收比率:3%4.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额)×3%5. 减免规定:(1)对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会计初级经济法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的构成
税收法律制度的 概念和特点
其他税收法律制 度的种类和范围
其他税收法律制 度与税收基本法 律制度的关系
其他税收法律制 度的立法原则和 立法程序
01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的种类
房产税
定义:对房产所 有人征收的一种 税
目的:增加国家 财政收入,调节 收入分配
征收方式:按房 屋评估价值的一 定比例征收
XX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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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XX
目录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01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的种类
02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的特点和作用
03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的征收管理
04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05
01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其他税收的概念和特点
添加标题
其他税收的概念:指除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外的税收,包括 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等。
促进经济发展:通过合理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活动和投资,推动经济发展。
增加财政收入: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合理的税收制度能够为国家提供稳定的财政 收入。
调节社会分配:通过税收对高收入者征收更高的税额,对低收入者给予税收优惠,调节社会财 富分配,促进社会公平。
01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的征收管理
其他税收的征收管理体制
征收标准:按照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3%征收。
01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的特点和作用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的特点
多样性:其他税收法律制度涵盖了各种类型的税收,包括流转税、所得税等,满足了不 同经济活动的税收需求。
灵活性: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可以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有 利于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初级会计经济法讲义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房地产卖方缴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知识点】关税
【考情分析】熟悉 【重要考点】 关税是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概念
1.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是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2.物品的纳税人包括:(1)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的持有人; (2)各种运输工具上服务人员入境时携带自用物品的持有人;(3)馈赠 物品以及其他方式入境个人物品的所有人;(4)个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 1.进口税率分为普通、最惠国、协定、特惠、关税配额和暂定税率。 2.税率的确定
反规定而造成少征或漏征税款的,海关在3年内可以追缴。
3.新增“自2016年6月1日起,旅客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 征管 的,海关暂不予放行:(一)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二) 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三) 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
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 (3)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或者腐烂,经证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 税纳税义务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1.纳税期限:在海关签发税款缴款凭证次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四)所得“来源”地(判断收入来源于境内还是境外的依据) 2.退税、补征和追缴:多征可以从缴纳税款之日起的1年内申请退税;少 征或漏征税款,海关有权在1年内予以补征;如因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违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年均分值15分左右,题型主要为选择和判断题。
本章共14个税(费),整合为5个单元进行介绍,分别是: (1)海关负责征收的税种(关税、船舶吨税);
(2)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第6章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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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第6章税收征 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概述
一、税收法律关系及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
包括知情权,要求保密权,享受税法规定的减税、 免税和出口退税优待,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陈述 权、申辩权,要求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权,延期 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等
【例题·单选题】在税款征收过程中,征税方依法享有一定权利。下列各 项中,属于税务机关权利的有( )。
A.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守秘密 B.诉讼权
C.估税权
D.知情权
『正确答案』C
【例题·多选题】在税款征收过程中,纳税人依法享有一定的权利。下列 各项中,属于纳税人权利的有( )。
A.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情况保密 B.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C.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D.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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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第6章税收征 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概述
二、我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 ★)
(2008年多选题)某大型超市在2007 年度缴纳的下列税种中,属于地方税务 局征收的有( )。
A、增值税 B、房产税 C、印花 税 D、车船税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办理下 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的是( )。
A.开立银行账户 B.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C.领购发票 D.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正确答案』AC
经济法第06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高频考点一:房产税的纳税人与征税范围纳税人:城、县、镇、工矿区(不含农村)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
具体规定如下:不同情况纳税人产权属于国家经营管理的单位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集体单位和个人产权出典承典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房产代管人、使用人无租使用使用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出售前已使用、出租等除外)【提示】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高频考点二:房产税税率、计税依据以及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税方法计税依据税率税额计算公式从价计征房产余值 1.2%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从租计征房产租金12%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12%,个人出租房屋税率:4%计税依据相关规定:1.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2.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对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3.对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4.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屋租金,应以出租方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5.对于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高频考点三:契税纳税人与征税范围(1)纳税人: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税率:3%~5%。
(2)一般征税范围:①囯有土地使用权出让;②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互换等;③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2020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新教材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2020
第6页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 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等征收的一种税。
2020
一、房产税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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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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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张三需要一笔钱,将房屋出典给李四,李四享有支配房屋 的权利。到期张三还钱后,可赎回出典房屋的支配权。房屋出典 期间,张三(产权所有人)无权支配房屋,所以规定李四(承典 人)为纳税人。
C 年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560000×1.2%=6720(元)
B.560000÷(1-30%)×1.2%=9600(元)
C.560000×(1-30%)×1.2%=4704(元)
D.560000×30%×1.2%=20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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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一练】
第 20 页
(2019年单选)2018年9月张某出租自有住房,当月收取不含增值税 租金2500元,当月需偿还个人住房贷款1000元。已知个人出租住房房 产税税率为4%。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当月应缴纳房产税
B 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2500-1000)×4%=60(元)
B.2500×4%=100(元)
C.(2500-1000)×(1-4%)×4%=57.6(元)
D.2500×(1-4%)×4%=96(元)
2020
【练一练】
第 21 页
(2017年单选)2016年7月1日,甲公司出租商铺,租期半年,一次性 收取含增值税租金126000元。已知增值税征收率为5%,房产税从租计 征的税率为12%。计算甲公司出租商铺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
6.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初级经济法-第六章】解析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表一、关税关税的纳税人1.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是指经营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2.物品的纳税人:(1)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的持有人;(2)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入境时,携带自用物品的持有人;(3)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入境个人物品的所有人;(4)个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
进口税率类型进口货物适用何种关税税率是以进口货物的原产地为标准的,进口税率分为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和暂定税率。
普通税率未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或者地区,未与我国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关税优惠条款贸易协定和特殊关税优惠条款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地不明的货物,按照普通税率征税。
最惠国税率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于我国的进口货物,按照最惠国税率征税。
(从境外采购进口的原产于中国境内的货物,也应按规定征收进口关税。
)协定税率与我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协定税率征收关税。
特惠税率与我国签订含有特殊关税优惠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特惠税率征收。
关税配额税率关税配额是进口国限制进口货物数量的措施,把征收关税和进口配额相结合以限制进口。
对于在配额内进口的货物可以适用较低的关税配额税率,对于配额之外的则适用较高税率。
暂定税率是指在最惠国税率的基础上,对于一些国内需要降低进口关税的货物,以及处于国际双边关系的考虑需要个别安排的进口货物,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进口关税的计征方法1.进口关税一般采用比例税率,实行从价计征的办法;2.对啤酒、原油等少数货物实行从量计征的办法;3.对广播用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等实行从价+从量的复合计征办法。
注:消费税的税率:(1)多数税目适用比例税率;(2)成品油税目和啤酒、黄酒等子目适用定额税率;(3)卷烟和白酒同时适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即复合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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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税法部分——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考情分析】年均分值15分左右,题型主要为选择和判断题。
学习方法:本章税种较多,每个税种的内容不多,但聚集起来让考生学习的难度还是比较大的,考生在学习中要注意总结提炼,并进行适当的习题演练。
教材结构:本章共8节,介绍了14个税种的基本知识。
知识点: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等征收的一种税。
一、房产税征税范围1.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
包括郊区但不包括农村;2.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
所谓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考题·单选题】(2018年)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的是()。
A.农村村民的住宅B.县城工业企业的办公楼C.建制镇工业企业的厂房D.市区商场的地下停车场『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二、房产税纳税人【考题·判断题】(2018年)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暂不征收房产税。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需要缴纳房产税。
【考题·单选题】 2012年)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房屋出租的,承租人为纳税人B.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C.房屋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D.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房产出租的,出租人按照租金收入缴纳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出租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三、房产税税率、计税依据和税额计算(一)税率:1.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计征:余值作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12×应税月份(提示:比教材的公式更实用)【考题·单选题】(2017年)甲公司厂房原值5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已知房产原值减除比例为30%,房产税从价计征税率为1.2%,计算甲公司年度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200×(1-30%)×1.2%=1.68万元B.500×1.2%=6万元C.(500-200)×(1-30%)×1.2%=2.52万元D.500×(1-30%)×1.2%=4.2万元『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甲公司年度应缴纳房产税税额=500×(1-30%)×1.2%=4.2万元。
【考题·判断题】(2015年)房产税从价计征,是指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房产税从价计征,是指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
【提示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说明】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提示2】原值包括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和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
【提示3】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原值。
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原值。
【考题·多选题】(2015年)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与房屋不可分的下列表述中,应计入房产原值交房产税的有()。
A.给排水管道B.电梯C.暖气设备D.中央空调『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考题·单选题】(2017年)甲企业厂房原值2 000万元,2015年11月对该厂房进行扩建,2015年底扩建完工并办理验收手续,增加房产原值500万元,已知房产税的原值扣除比例为30%,房产税比例税率为1.2%,计算甲企业2016年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2 000×(1-30%)×1.2%+500×1.2%=22.8万元B.(2 000+500)×(1-30%)×1.2%=21万元C.2 000×1.2%+500×(1-30%)×1.2%=28.2万元D.2 000×(1-30%)×1.2%=16.8万元『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甲企业2016年应缴纳房产税税额=(2 000+500)×(1-30%)×1.2%=21万元。
2.从租计征: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提示1】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提示2】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考题·单选题】(2017年)2016年7月1日,甲公司出租商铺,租期半年,一次性收取含增值税租金126 000元。
已知增值税征收率为5%,房产税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计算甲公司出租商铺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126 000÷(1+5%)×(1-30%)×12%=10 080元B.126 000÷(1+5%)×12%=14 400元C.126 000×(1-30%)×12%=10 584元D.126 000×12%=15 120元『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甲公司应纳房产税税额=126 000÷(1+5%)×12%=14 400(元)。
3.两种方法的适用范围:(1)自用房屋——从价;(2)出租房屋——从租;(3)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从价;(4)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从租;(5)融资租赁房屋——从价;【提示】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6)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地产:自营的——按余值计税,出租的——按租金收入计税。
【考题·单选题】(2018年)2017年甲公司出租办公用房取得含增值税租金199 500元。
已知增值税征收率为5%;房产税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计算甲公司当年出租办公用房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算式,正确的是()。
A.199 500×(1-5%)×12%=22 743元B.199 500÷(1-5%)×12%=25 200元C.199 500×12%=23 940元D.199 500÷(1+5%)×12%=22 800元『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房产出租的,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四、房产税税收优惠(一)自用类免征房产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提示】出租房产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免。
新增:自2004年8 月1 日起,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暂免征收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提示1】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其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后,从事业单位实行自收自支的年度起,免征房产税3年。
【提示2】上述单位所属的附属工厂、商店、招待所等不属于单位公务、业务的用房,应照章纳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提示】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照章征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提示】个人营业用房和出租房产不免。
5.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6.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二)免税的其他房产:1.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2.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3.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
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4.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5.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
(单独核算公租房收入,未单独核算不免)6.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房产税。
7.体育活动房产(用于体育活动的天数不得低于全年自然天数的70%,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提示1】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拥有的体育场馆,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提示2】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体育社会团体、体育基金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拥有并运营管理的体育场馆,符合相关条件的,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提示3】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减半征收房产税。
【记忆小贴士】官办免企办减半。
【考题·单选题】(2018年)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征房产税的是()。
A.国家机关用于出租的房产B.公立学校附设招待所使用的房产C.公立幼儿园自用的房产D.公园附设饮食部使用的房产『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房产税税收优惠”的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