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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档案管理工作,推进档案科学、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单位及本系统各二级单位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查考、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单位及本系统各二级单位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整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由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档案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处理单位及本系统档案工作重大事务和重要事项。

第五条单位及本系统档案管理工作由单位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六条单位办公室应当配备与工作量相匹配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具体承担单位档案业务工作。单位各业务科室及二级单位应当指定人员,承担相应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单位应当建立以单位档案部门为中心,由相关人员组成的单位档案工作网络。

第七条单位档案管理工作部门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将规范本单位、本系统档案管理的基本制度;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本系统档案工作计划;

(三)对单位各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负责管理单位及本系统的全部档案并提供利用,协助做好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负责单位档案信息化工作,并统筹单位及所属机构档案信息一体化工作,推动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和电子文件、电子档案规范管理;

档案工作管理办法

档案工作管理办法

档案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逐步实现公司档案工作规范化,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为公司经济工作积累档案史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

第二条对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公司各校工作服务。

第四条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各专业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和本专业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按规定规定向档案室移交应进室的档案。

第六条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的档案业务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接收

第七条接收范围

1、在公司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具体接收范围按《机关文件资料规范范围和文书档案管理期限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2、与公司业务工作有关的资料。

3、代管本公司有关的撤销与合并机关的全部档案。

第八条案卷质量要求

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下述几点:

1、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2、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当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

3、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立卷;非诉讼案件放在结案年立卷; 其它文件材料的立卷按有关规定执行。

最新档案管理办法

最新档案管理办法

修订

1999年5月5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6月7日国家档案局发布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法规全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五章罚则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法》第二条所称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具体范围;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征得国家档案局同意后确定具体范围。

第三条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久保管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分级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家档案局制定。

第四条国务院各部门经国家档案局同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本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制定本系统专业档案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建设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经费。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

第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

(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

(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为加强档案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确保各类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档案的管理工作。

2、公司各部门及时将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书、建设项目、实物、声像等文件材料,及时整理、立卷,定期归档。归档时,应填写档案目录一式两份,经双方清点核对无误后,双方在《文件交接记录表》上签字。

3、查阅、使用档案者,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在档案室填写借阅登记,经公司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借阅。

4、档案复制时,由档案人员进行,与使用所查内容无关的档案不准复制。

5、在对档案进行使用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将档案归还给档案室:

(1)工作调动者、辞职者等;

(2)请假超过一周者;

(3)档案室因工作需要需收回时。

6、使用者归还档案时,档案室应对借出档案进行清点,若借出档案发生遗失或损坏,应及时采取弥补措施。并填写《档案归还登记表》进行记录。

7、装订成册的档案,不可随意放置,下班前一律收回档案室,不得在办公室过夜。

8、查阅或使用档案人员进出档案室应当由办公室人员陪同,不得私自查档或使用。

档案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

档案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

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以下简称“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保证档案完整性和保密性,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档案的管理

第二条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三条公司档案根据其重要性和保密程度分为公司级和部门级,公司级档案应按标准规范进行分类,有规范的档案编号和标签,并建立电子与纸质分类目录。

第四条公司文书档案由综合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项目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分别由项目部、财务管理部、综合办公室确定人员负责整理、归档管理。各部门根据部门资料性质结合公司级档案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标准分类管理。档案的归档、借阅、移交、销毁,必须按照公司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综合办公室是公司档案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档案资料的归档督促和日常管理工作,业务受上级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其任务是:

1.负责公司级档案及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工作。

2.进行档案鉴定、统计、保管、提供利用工作。

3.编制检索工具,办理档案的借阅和利用,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4.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机密与安全。

第六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制度、理论、技术和业务知识,掌握归档的基本方法,保证档案质量。

第三章档案的归档

第七条归档的范围是公司在筹备、成立、经营、管理、科学技术、企业文化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历史记录。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简介:

档案管理是现代社会组织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档案管理办法是指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和管理流程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本文围绕“档案管理办法”这个主题,探讨了档案管理的意义、现状以及未来发展方向。

一、档案管理的意义

档案是组织机构工作的重要产物,是组织机构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管理的意义在于:保护组织机构信息、研究组织机构历史、服务组织机构决策。具体而言,档案管理的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保护组织机构信息:档案是组织机构工作的重要产物,保护档案信息是保护组织机构的利益。通过规范的档案管理,可以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避免档案信息被泄露、丢失和毁坏。

2.研究组织机构历史:档案是研究组织机构历史的重要资料。通过对档案的整理、分类、归档和利用,可以还原组织机构的历史,深入挖掘组织机构的文化底蕴,丰富组织机构的历史文化内涵。

3.服务组织机构决策:档案是组织机构决策的参考依据。

通过对档案的分析和研究,可以帮助组织机构领导制定正确的决策,提高组织机构的竞争力和管理水平。

二、档案管理现状分析

档案管理现状不容乐观,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档案意识淡薄:由于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专门性,

许多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缺乏档案管理意识,对档案管理工作缺乏重视。

2.档案管理混乱:许多组织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缺乏规范

化和系统化,档案被随意存放、管理不善,导致档案遭受丢失、损毁等问题。

3.档案利用不充分:许多组织机构的档案只停留在被存放

的阶段,缺乏对档案的利用和研究,导致档案的潜在价值得不到充分的开发。

三、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2004-06-27发布版本:1

2004-07-06实施修订:0

目录

1总则

2 机构与职责

3 档案归档要求

4 档案库房管理

5 库房档案和设备检查制度

6 收入、移出档案总登记

7 档案鉴定和处置

8 档案着录

9 档案借阅和复制制度

10 合并、撤销机构的档案管理

11 档案管理奖惩

附录:

1 档案保管期限表

2 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

3 借用档案规定

4 项目文档管理办法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1.0.2 本办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的。

1.0.3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档案管理。

1.0.4 档案: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其工作、生产、经营建设和科学研究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本单位和社会有保存价值以备查考利用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1.0.5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利用。各单位所形成的档案均应由各单位档案室实行统一管理,不得由各承办部门和个人分散保存。

2 机构与职责

2.0.1 公司综合类档案由负责行政工作的领导主管;科技档案由公司总工程师主管。

2.0.2 公司总经理事务部设档案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全公司的档案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对全公司档案工作统一计划部署,进行检查督促和业务指导。

2 制定公司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并负责贯彻执行。

3 组织接收、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公司重要文书、科技和会计档案。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公司文件管理,保证文件管理的有效性、规范性,

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企业管理服务,

特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和地区公司的文件管理,财务文件

管理须参照财务有关制度实行。

第3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集团各中心、区域公司在不同历史时

期的各种活动中形成的所有档案的总和。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

照片档案、磁性载体档案、实物档案等都是企业档案的有机组成部分,应根据其自身特点妥善管理,统一归档。公司全体员工有保护档案的

义务。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集团文件管理规划、计划及规章制度

的编制、实施工作;负责集团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管理

工作。

2.集团各中心:负责本中心档案的收集、整理、存档与借阅审批

等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区域公司相应业务部门的文件管理。

3.区域公司:负责做好本公司档案的积累、收集、整理、保管和

利用工作;接受集团行政管理中心的统一指导与监督,并定期向行政

管理中心报告文件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制度

第5条公司文件管理工作坚持集中统一领导、分级保管的原则,

进行网络化管理,即集团公司收文、发文及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资料由

集团公司档案室归档;区域公司各职能部门形成的文件按规定移交区

域公司档案馆。

第6条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设立档案室,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统一

管理,并对各中心/区域公司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7条每个中心/区域公司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本中心/区域公

司的数据收集和排序,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的第一责任人为各中心/区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公司产业发展和经营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企业档案工作规范》(DA/T42-2009)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公司在研发、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公司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与安全,便于管理和利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档案管理包括文件的归档、档案的整理、档案的保管、档案的保密管理、档案的统计、档案的移交、档案的借阅利用、档案的鉴定与销毁等内容。

第六条文件的归档包括文件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及归档要求。

第七条档案的整理包括档案的分类、组合(组卷)、排列、编号、编目等程序。

第八条档案的保管包括档案安全保管和库房保护设施、设备的管理与检查。

第九条档案的保密管理包括对密级档案的管理原则和管理要求。

第十条档案的统计涉及档案工作统计年报的填报要求与内容。

第十一条档案的移交涉及档案的移交程序和要求。

第十二条档案的借阅利用涉及档案的查阅、借阅、影音复制等的审批权限及要求。

第十三条档案鉴定与销毁涉及档案的鉴定销毁程序及要求。

第三章职责分工及工作程序

第一节职责分工

第十四条公司档案室职责:

(一) 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公司档案工作,制定公司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局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档案员岗位职责

(一)全县企业并轨人员档案和机关事业人员档案实行分开管理,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档案法。

(二)负责档案室各项制度和保密制度的落实。

(三)为机关工作提供信息服务,认真做好借阅、登记工作。

1、企业职工接续缴费工作日为三天,每周三、周五申请人到档案室取查档记录。

2、企业职工申报退休,本人携带申请书,身份证,户口及缴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张,一寸照片2张,坚决杜决代报现象,如因生病卧床等情况需进行远程视频验证。

二、档案借阅制度

(一)查阅档案应凭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二)查阅、使用企业职工档案的单位,应派可靠人员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三)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事先提交报告,说明理由,经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的档案。

(五)各单位应制定查阅档案的制度。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六)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复制办理。

三、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为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档案室实行专人管理、专房专用,不得在档案室堆放杂物。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节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

第二节归档时间及程序

第一节保管

第二节利用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和加强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

保障企业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集团公司和下属单位在研发、

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

档案载体形式分为纸质和特殊载体形式。特殊载体

形式包括磁带、磁盘、光盘、照片、实物等。

公司档案根据管理职能,结合档案内容及其形成特

点,分为生产经营类、技术类、产品类、行政管理类、基本建设类、设备仪器类、会计档案类、员工档案类、党群类、特殊载体类等。

公司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一)秘书处为档案工作管理部门,内设文印档案管理科,负责管理集团公司和下属单位档案(员工档案除外) ,并对部门、单位档案工作实施督导。

(二)人力资源处负责管理员工档案。

(三)财务处负责对会计年度终了后形成的会计档案保管 2 年,2 年后移交秘书处文印档案管理科管理;下属单位(包括视同单位管理的部门,下同)负责保管本单位设备仪器类档案及其他常用档案。

秘书处文印档案管理科须配备专职文印档案管理

员,其他部门、单位须配备兼职文印档案管理员(财务会计处兼职文印档案管理员不得由出纳人员担任)。

(一)专职文印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归档、整理、保管利用、及销毁统计等工作。

(二)兼职文印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单位档案归档、整理、保管利用及移交工作。

(三)兼职文印档案管理员接受所在部门、单位和秘书处双重管理,部门、单位负责行政管理,秘书处负责业务培训与工

作督导等。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公司开发建设、生产运行、经营管理、组织人事等各项工作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档案管理。本办法对各单位有要求的,各单位遵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在研发、建设、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与载体的历史记录。包括科技档案(工程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和人事档案等。

第四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公司档案管理是公司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二)基础性原则,档案工作是公司生产、经营、科研、管理、工程建设等活动的基础性管理工作;

(三)全过程管理原则,档案管理工作要把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纳入到生产、经营、科研、管理、工程建设等各项活动的工作计划和管理程序中,纳入到各个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中;

(四)统一管理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应以资产关系为纽带,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标准。

第二章规范的事项

第五条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规范以下事项:

(一)文件的形成、积累;

(二)档案收集工作;

(三)档案整理工作;

(四)档案保管工作;

(五)档案鉴定工作;

(六)档案统计工作;

(七)档案利用工作;

(八)档案信息化;

(九)档案工作经费;

(十)奖惩。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档案管理,切实做好档案资料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规范、齐全、真实、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莲易高速公路管理处《档案管理制度》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文书、科技、会计等归档范围内的文字材料、图表、声像、照片等,均由承办单位和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立卷。征费稽查科、路政科、工程科负责协助处档案管理部门检查、指导、督促处属各科(室)对口单位的档案工作。

第三条各类归档范围内的资料原则上以年度为一个整理期限,由处属各单位和处机关各部门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本单位本部门上一年度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和移交工作,工作跨年度的资料(如跨年度未完成的工程等〉列入完成年度归档。全处系统财务档案工作归口处财务科管理。

第二章档案保存内容、期限、鉴定与销毁

第四条档案的保存期限根据文件资料内容的利用价值确定,分为永久(五十年以上)、长期(十六年至五十年、现定为三十年)、短期(十五年以下现定为十年)三种。

第五条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文书档案鉴定工作在管理处主管领导及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进行,运营管理档案鉴定工作在管理处主管领导及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鉴定结束后根据鉴定结果确定保存期限及销毁清单。

第六条销毁档案应先由档案形成部门编写档案销毁清单,经主管领导及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处长批准,方予以销毁,并报上级档案部门备案,销毁时应指定两人监销。

第七条处机关所有需永久、长期及短期保存的档案移交管理处档案室保存。

档案管理办法(草案)

档案管理办法(草案)

XXX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防止档案遗失。充分发挥档案的信息咨询、查验、检索以及证明功能,不断提高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公司的制度改进和文本改进提供依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档案,系指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和日常管理中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合同、实物、文字、图纸、图片、软盘、光盘、录音、录像等不同形式或载体的文件材料,它们是公司业务开展、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真实记录和原始凭证。所涉及的公司经营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管理、工程建设、投融资项目、财务等方面的第三条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是公司日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各个部门都应当把在业务活动以及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办理完毕的、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及时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并将上述工作列入各个部门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内。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坚持集中管理、分级上报的管理原则,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各部门整理分卷归档之后交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及部门不得擅自留存。

第五条公司设立档案资料室,负责全公司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和存放,档案资料室隶属于公司综合部。各部门

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对本部门归档文件资料进行初级分卷、归档管理,定期交档案资料室集中管理,从而实现各类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实现档案的综合管理与有效利用。

第二章档案管理部门任务与职责

第六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为综合部,下设档案资料室。档案资料室需指导和监督本公司各部门做好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保障档案安全,保护档案资料,维护国

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

处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循依法、规范、安全、便捷的原则,合理进行档案

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经过组织整理并有管理处理价值的记录载体。

第五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履行保密制度,维护国家和社会

的利益。

第六条本办法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对相

关工作负责。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组织领导

第七条本单位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统一领导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并对档案管理工

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本单位的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将档案管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

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报告,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

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档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权限和程序。

第十条本单位的各级领导要积极支持档案管理工作,制定档案管理工作计划,并对档案管

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三章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工作要遵循依法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档

案管理。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工作要遵循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档案管理的业务特点和需求,建立规

范的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工作要遵循安全管理的原则,加强档案资料的防火、防盗、防损,确保

档案管理办法(修订)

档案管理办法(修订)

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对集团公司档案工作的领导,加强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公司研发、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集团公司管理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公司设立档案室,并设专职档案管理员一名,归属董事会办公室管理,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实施其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制订和完善公司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对各部门文档资料的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进行指导,并不定期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档案及有关资料;

4、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5、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及时修补和复制,对过期的档案及时进行销毁;

6、定期向相关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

公司下属各公司设档案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一名(一般由行政内勤兼任),其职责为:

1、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向公司档案室移交;

2、听取本部门员工关于档案工作的意见、建议,帮助协调和解决档案工作方面的有关问题。

第三章档案的移交和管理

各门类档案归档文件材料包括纸质、照片、底片、胶片、磁盘、光盘、录音带、录像带等各种载体材料。公司档案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和报建档案。

各公司各部门应根据自身的情况,定期对档案进行移交。移交的档案材料应齐全完整,具体可参见附录《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财务档案由于其特殊性,应在本部门保存两年后移交。对于未按规定移交档案而出现问题的,责任归未移交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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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有严格的保密观念, 保证公司档案的绝 对安全。
第三章 档案Baidu Nhomakorabea保管
第八条 归档后的档案由办公室统一保管。 各部门、 项目部临时保管 的档案应设专用档案柜,并由专(兼)职管理员负责保管。
第九条 档案资料要按门类和载体进行科学的分类、 排列和编号。 档 案管理员要熟悉档案情况, 主动了解公司各项工作对利用档 案的需求, 积极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 提供依据性资料。
第十条 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八防” (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 虫蛀、防强光、防过度干燥、防失密)的要求做好档案的技 术保护并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
第十一条 档案柜内不得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第四章 档案的借阅和保密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 需要外借的档案, 借阅人应办理借 阅审批和登记手续。借阅、复印一般档案,应经办公室主 任批准;重要档案(机密文件、证照等) ,需经公司总经 理批准。 各部门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阅属本部门业务工作范围的档 案资料。如需查阅非本部门的重要文件和有密级档案, 须 经办公室主任和原形成档案的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借 阅。 借阅人员在抄写、查阅档案时,档案管理员应积极配合、 协助,严禁擅离岗位。 借阅人员要爱护档案, 按期归还。借阅人员不得擅自拆散、 调换、抽取、污损、加标注证,不得转借、涂改和私自复 印。私自复印者,公司经查证属实后给予 “严重警告处分”。 预期归还者,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催收。 如延长借阅时间, 须办理续借手续。 档案的保密
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档案的管理, 促进对各类档案的共享和有效 利用,防止各类档案的丢失、损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项目部对工程、文书、 声像、实物 等各类档案的管理,包括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 档、保管等。
第三条 职责分工 (一) 办公室负责对公司的各类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和公司文书档 案、影像档案、实物档案的直接管理;监督、检查本办法的 施行情况,对各部门的档案工作及资料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 训。 (二) 财务审计部在遵照本制度和财务档案管理的有关法规性文件 的前提下,负责公司会计档案的管理, 并接受办公室的监督、 检查。 (三) 各部门应指定本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兼)并报公司办公室 备案。 (四)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 移交工作。
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清晰、完 整。 第八条 交接档案的要求 (一) 交接的资料必须完整; (二) 交接的资料必须准确,务必真实地记录企业发展地全过程, 做到文、图、物相符,数据准确要靠,签字手续完备; (三) 归档资料必须为原件,用圆珠笔、复写纸形成的资料和传真 件一般不得作为归档资料, 如遇特殊情况需总经理助理批准; (四) 交接的资料如有缺卷、缺页、破损或不符合归档要求的,由 移交部门负责完善,无法完善的由移交部门形成书面说明材 料报总经理助理审批方可归档; (五) 档案盒、档案袋的标签及目录的格式和内容实行统一的制作 标准 (六) 卷内资料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 从“ 1”开始。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资料在右下角,双 面书写的资料,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图标 一律在右下角; (七) 交接资料时必须当面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在材料交接清 单上由双方经手人和负责人签字。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 各执一份(如有需要可提供电子版) 。 (八) 对工程资料档案的特殊要求: 1 、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 要完备。文字材料尺寸规格应采用 A4 幅面( 297mm*210mm), 图纸应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 , 竣工图应是 新蓝图); 2 、用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并且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统一折 叠成 A4 幅面,图标栏要露在外面; 3 、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4 、文字材料应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 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后,原件必须在 7 日内交办公室, 由办公室负责外来文件的 统一登记、传阅、保管。各经办部门或个人视实际需要,可 留存复印件。 除了项目技术性文件外, 其他内部受控文件在 成稿后,原稿由公司办公室归档。 (二) 凡已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合同、协议 等,均应在当月内立卷归档。每月底,各部门档案管理员应 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保管。 (三) 在获得证照后,除了“税务登记证”在财务审计部保存外, 公司的其它各类证照(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代码证等) 应在 7 日内交办公室保存。项目的各类批文、证照原件,在 办理结束后三日内移交办公室保存。 第七条 立卷归档的要求 (一) 归档文件要齐全、完整,要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进行科 学的分类、立卷,要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 (二) 案卷要求 1 、归档案卷封面的各个项目均应填写清楚。 案卷标题要简明 确切,保管期限要准确,装订要整齐。 2 、归档文件要按规定的次序系统排列,编制案卷顺序号,案 卷目录一式两份。移交档案时,双方根据目录清点核对,并 履行签字手续。 3 、卷内文件排列要有顺序,案卷能够反映公司业务的全貌, 便于保管和利用。 4 、填写案卷一律用碳素黑水钢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 迹应清楚、准确。 (三) 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 赠品等)归档必须有原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四) 影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 地点、主要人物、
第四条 档案的分类 公司档案分为七大类:文书档案、人事档案、会计档案、工 程档案、影像档案、实物档案、经营档案。各类档案的具体 管理见附件一至附件七。
第二章 档案立卷、归档
第五条 办公室及各职能部门的档案 (资料)管理员应定期(每月一 次)进行档案的收集。
第六条 立卷归档的时间 (一) 各类法规、政府文件等外来文件,各部门在收到或取回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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