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张安全距离图及及法规依据解析
企业常见的100项安全距离,有数据有图有标准
我们都知道,人与人之间有安全距离那生产过程中也有安全距离你知道吗?今天整理了部分安全生产场景下的安全距离快来学习吧仓库的安全距离主要依据:每个堆垛面积不应大于150平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7库房主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7物品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物品与照明灯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物品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物品堆垛与柱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储存物品与风管、供暖管道、散热器的距离不应小于0.5米。
与供暖机组、风管炉、烟道之间的距离在各个方向上都不应小于1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142疏散指示标志的距离主要依据:应在疏散走道转弯和交叉部位两侧的墙面、柱面距地面高度 1.0m以下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疏散走道上方 2.2m~3.0m处;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8.3.4.13商业企业疏散安全距离主要依据: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2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米,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18主要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3.0m,其他疏散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2.0m;《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8.3.3.2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米,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米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各类安全距离标准与依据(36项图文详解)
各类安全距离标准与依据(36项)安全是回家最近的距离距离是安全最有效的保障1、仓库的安全距离主要依据:每个堆垛面积不应大于150平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7库房主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7物品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物品与照明灯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物品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物品堆垛与柱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储存物品与风管、供暖管道、散热器的距离不应小于0.5米。
与供暖机组、风管炉、烟道之间的距离在各个方向上都不应小于1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142、疏散指示标志的距离主要依据:应在疏散走道转弯和交叉部位两侧的墙面、柱面距地面高度1.0m以下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疏散走道上方2.2m~3.0m处;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8.3.4.13、商业企业疏散安全距离主要依据: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2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米,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18 主要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m,其他疏散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2.0m;《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8.3.3.2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米,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米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各类安全距离【范本模板】
1、氧气乙炔瓶的安全距离5米,氧气乙炔与火源的安全距离10米。
2、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其规定数值如下:10kV及以下一0。
7m,35kV—1。
0m,l10KV一1.5m,220kV一3.0m,500kV一5.0m.该安全距离规定值是指在移开设备遮栏的情况下,并考虑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正常活动范围内。
3、公路施工爆破飞石安全距离不得小于国家安全规程规定的最小200m安全距离。
4、高压燃气管道距建筑物的基础的距离分别为不小于4米(介质压力0.4至0.8Mpa)和不小于6米(介质压力0.8至1.6Mpa);距街树的距离不小于1.2米;距铁路钢轨不小于5米;距有轨电车钢轨不小于2米;距其它道路的距离无规定。
5、应该是高于2米无防坠措施,才算高空作业。
6、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电压220KV时,沿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都是6米,电压60——110KV时,沿水平方向4米,垂直方向都是5米。
7、制氧站气瓶间空瓶与实瓶应分开存放,间距大于1.5米,并有指示牌。
楼主这个1.5米也是安全距离吧。
8、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9、消防安全通道3.5m,独头通道要在尽头设车场。
10、消防路上官桥高度5米。
11、公路与石油库安全距离40米。
12、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2.5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高度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
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13、瓶间距8米,最低不得小于5米。
56种作业安全距离
56种作业安全距离在日常项目建设、施工维修等各种作业中,考虑到设备设施、器具、人和周围环境、物质的安全关系,需要设置一个相对的安全距离,为方便查阅,我们从各处资料中,整理出了各式各样作业的安全距离,希望对大家有用。
1.氧气乙炔瓶的安全距离5M,氧气乙炔与火源的安全距离10M。
2.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其规定数值如下:10kV及以下一0.7m,35kV—1.0m,l10KV一1.5m,220kV一3.0m,500kV一5.0m。
该安全距离规定值是指在移开设备遮栏的情况下,并考虑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正常活动范围内。
3.公路施工爆破飞石安全距离不得小于国家安全规程规定的最小200m安全距离。
4.高压燃气管道距建筑物的基础的距离分别为不小于4米(介质压力0.4至0.8Mpa)和不小于6米(介质压力0.8至1.6Mpa);距街树的距离不小于1.2米;距铁路钢轨不小于5米;距有轨电车钢轨不小于2米;距其它道路的距离无规定。
5.高空作业防坠,应该是高于2米无防坠措施,才算高空作业。
6.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电压220KV时,沿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都是6M电压60——110KV时,沿水平方向4M,垂直方向都是5M。
7.制氧站气瓶间空瓶与实瓶应分开存放,间距大于1.5米,并有指示牌。
楼主这个1.5米也是安全距离吧。
8.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9.消防安全通道3.5m,独头通道要在尽头设车场。
10.消防路上官桥高度5米。
11.公路与石油库安全距离40米。
12.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2.5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安全距离图解
安全距离图解1、仓库的安全距离2、疏散指示标志的距离3、商业企业疏散安全距离4、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距离5、甲类仓库安全距离6、消防器材安全距离7、高坠半径8、工厂车间布置9、一级石油库安全距离10、石油库外墙安全距离11、小型民爆库安全距离(一)主要依据:《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GA 838—2009)7.5 储存库距露天爆破作业点边缘的距离应按GB6722 的要求核定,且最低不应小于300m。
8.4 储存库区四周应设密实围墙,围墙到最近储存库墙脚的距离不宜小于5m,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m,墙顶应有防攀越的措施。
8.6 工业炸药及制品、工业导爆索、黑火药地面储存库之间最小允许距离不应小于20m,上述储存库与雷管储存库之间最小允许距离不应小于12m。
8.6 值班室距工业炸药及制品、工业导爆索、黑火药库房的最小允许距离应符合表4 要求,距雷管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20m。
10.1 储存库门口8m 范围内不应有枯草等易燃物,储存库区内以及围墙外15m 范围内不应有针叶树和竹林等易燃油性植物。
12、小型民爆库安全距离(二)主要依据:《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GA 838—2009)9.1.4 储存库内任一点到门口的距离不应大于15m,门的宽度不宜小于1.5m,高度不宜小于2.0m。
10.1 储存库门口8m 范围内不应有枯草等易燃物,储存库区内以及围墙外15m 范围内不应有针叶树和竹林等易燃油性植物。
16.2.3 堆垛之间应留有检查、清点民用爆炸物品的通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6m,堆垛边缘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2m,宜在地面画定置线。
16.2.4 各种民用爆炸物品整箱堆放高度,工业雷管、黑火药不应超过1.6m,炸药、索类不应超过1.8m,宜在墙面画定高线。
16.4.5 民用爆炸物品的装卸作业宜在白天进行,押运员应在现场监装,无关人员和车辆禁止靠近,运输车辆离库门不应小于2.5m。
13、临时架空线距离主要依据: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
36张安全距离图及及法规依据
安全是回家最近的距离。
距离是安全最有效的保障。
36张安全距离图1、仓库的安全距离主要依据:《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7每个堆垛面积不应大于150平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7库房主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物品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物品与照明灯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物品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物品堆垛与柱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14储存物品与风管、供暖管道、散热器的距离不应小于0.5米。
与供暖机组、风管炉、烟道之间的距离在各个方向上都不应小于1米。
2、疏散指示标志的距离主要依据:《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8.3.4.1应在疏散走道转弯和交叉部位两侧的墙面、柱面距地面高度1.0m以下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疏散走道上方2.2m~3.0m处;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3、商业企业疏散安全距离主要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2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18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米,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米。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8.3.3.2 主要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m,其他疏散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2.0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19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米,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米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露天煤矿安全
采剥系统
▪ 1、采剥工作应严格执行“采剥并举,剥离先行”和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其 台阶高度,边坡角最终边坡角和平盘宽度等应严格按设计规范和煤矿安全规 程的相关要求设计施工。
▪ 2、采场设备严禁靠近采场台阶坡顶线行走,严格执行安全规程,防止设备坠 落下台阶。
▪ 3、及时处理台阶伞檐,大块和冻土,防止砸坏设备和人员伤害。 ▪ 4、挖掘机装车严禁从汽车驾驶室上方通过,严禁高吊斗装车,严禁装偏车和
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97-2005
基本名词
▪ 露天矿场边帮:露天矿场四周由台阶和台阶坡面组成的总体。位于矿体底 部的称底帮,位于矿体顶盘的称顶帮,位于矿体端部称端帮。
▪ 露天矿场工作帮:由正在开采的台阶的平台及坡面组成的边帮。 ▪ 露天矿场非工作帮:由已结束开采的台阶的平台及坡面组成的边帮。 ▪ 露天矿工作帮坡角:通过工作帮最上和最下台阶的坡底线的假想平面和水
(1)放炮区警戒制度执行不严,车辆、人员 误入放炮区可能造成大的危害。
(2)爆破质量不好出现瞎炮和“鹅头”等, 导致电铲挖响瞎炮,掌子上“鹅头”砸铲、 断大绳等事故发生。
(3)穿孔作业未按穿孔参数设计要求进行。 (4)穿孔机进行穿孔作业和行走时,履带边 缘与坡顶线的距离不符合规程规定。 (5)躲炮时间和安全距离不够。 (6)违章处理瞎炮。
露天煤矿安全
安全法律法规对露天煤矿安全的规定
▪ 《安全生产法》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
▪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 《煤矿安全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4号
第十六条 露天采剥作业,未按照设计规定,控制采剥 工作面的阶段高度、宽度、边坡角和最终边坡角;采剥作业 和排土作业,对深部或者邻近井巷造成危害的,责令改正, 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各种安全距离一览表之欧阳体创编
3.0
3.0
10kV
2.0
2.0
3.0
3.0
35~110kV
3.0
3.0
3.0
3.0
10
导线与电力线路之间的
最小水平距离,在计算
最大风偏情况下
开阔地区
不小于1 倍最高电杆高度
路径受限制地区
0.4kV
2.5
2.5
5.0
5.0
10kV
2.5
2.5
5.0
5.0
35~110kV
5.0
5.0
5.0
5.0
2.《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规定高压熔断器距地面最小垂直距离不小于4.5米,公司文件要求高压熔断器距地面最小垂直距离不小于5.5米,对于新增设备按公司文件执行。
时间:2021.02.03
创作:欧阳体
6.0
6.0
交通困难地区
4.0
4.5
5.0
5.0
3.
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在计算最大弧垂情况下
2.5
3.0
4.0
5.0
4
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在计算最大风偏情况下
1.0
1.5
3.0
4.0
5
导线与铁路轨顶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在计算最大弧垂情况下
7.5
7.5
7.5
7.5
6
导线与公路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在计算最大弧垂情况下
常用安全距离和防护距离一览表
时间:2021.02.03
创作:欧阳体
序号
内 容
0.4kV
10kV
35kV
110kV
1
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
张安全距离图及法规依据
张安全距离图及法规依据
1. 引言
在驾车行驶中,保持安全距离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事项。
由于每辆车的制动效率、车速以及驾车技能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可以有效避免追尾、碰撞等交通事故。
为了帮助驾驶员们更好地掌握保持安全距离的规范,此文档介绍了张安全距离图及相关法规依据。
2. 张安全距离图
张安全距离图是一个简单但直观的图表,可以帮助车主们更好地掌握保持安全距离的规范。
具体内容如下:
车速(km/h)安全距离(m)
5025
6030
7035
8040
9045
10050
11055
12060
3. 法规依据
保持安全距离是一项法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保持安全距离的法规依据如下:
•第九十条:
–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保持车距。
高速公路上,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具体距离应当根据道
路条件、车辆类型、车辆速度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十条:
–遇紧急情况或者前方道路条件发生变化时,驾驶人应当减速慢行或者停车靠边,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十七条:
–出现后车追尾前车,后车承担主要责任。
但前车突然变更车道、停车、倒车时,前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上所述,遵守保持安全距离是一项法律法规规定,对保护人身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敬请广大驾驶员朋友遵守相关规定,保持安全、文明的交通出行。
国家标准GB50160中有关安全距离列表
内容摘抄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表4.1.9 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相邻工厂或设施防火间距(m)液化烃罐组(罐外壁)甲、乙类液体罐组(罐外壁)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火炬中心)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最外侧设备外缘或建筑物的最外轴线)全厂性或区域性重要设施(最外侧设备外缘或建筑物的最外轴线)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150 100 120 100 25 相邻工厂(围墙或用地边界线)120 70 120 50 70厂外铁路国家铁路线(中心线)55 45 80 35 —厂外企业铁路线(中心线)45 35 80 30 —国家或工业区铁路编组站(铁路中心线或建筑物)55 45 80 35 25厂外公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路边)35 30 80 30 —其他公路(路边)25 20 60 20 —变配电站(围墙)80 50 120 40 25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1.5倍塔杆高度1.5倍塔杆高度801.5倍塔杆高度—Ⅰ、Ⅱ国家架空通信线路(中心线)50 40 80 40 —通航江、河、海岸边25 25 80 20 —2. 括号内指防火间距起止点;3. 当相邻设施为港区陆域、重要物品仓库和堆场、军事设施、机场等,对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距离有特殊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4. 丙类可燃液体罐组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可燃液体罐组的规定减少25%;5. 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规定减少25%;6. 地面敷设的地区输油(输气)管道的防火距离,可按地区埋地输油(输气)管道的规定增加50%;7. 当相邻工厂围墙内为非火灾危险性设施时,其与全厂性或区域性重要设施防火间距最小可为25m;8. 表中“—”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或执行相关规范。
4.1.10 石油化工企业与同类企业及油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1.10的规定。
高架火炬的防火间距应根据人或设备允许的辐射热强度计算确定,对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1.10的规定。
(完整版)国家标准GB50160中有关安全距离列表
内容摘抄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表4.1.9 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相邻工厂或设施防火间距(m)液化烃罐组(罐外壁)甲、乙类液体罐组(罐外壁)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火炬中心)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最外侧设备外缘或建筑物的最外轴线)全厂性或区域性重要设施(最外侧设备外缘或建筑物的最外轴线)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150 100 120 100 25 相邻工厂(围墙或用地边界线)120 70 120 50 70厂外铁路国家铁路线(中心线)55 45 80 35 —厂外企业铁路线(中心线)45 35 80 30 —国家或工业区铁路编组站(铁路中心线或建筑物)55 45 80 35 25厂外公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路边)35 30 80 30 —其他公路(路边)25 20 60 20 —变配电站(围墙)80 50 120 40 25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1.5倍塔杆高度1.5倍塔杆高度801.5倍塔杆高度—Ⅰ、Ⅱ国家架空通信线路(中心线)50 40 80 40 —通航江、河、海岸边25 25 80 20 —2. 括号内指防火间距起止点;3. 当相邻设施为港区陆域、重要物品仓库和堆场、军事设施、机场等,对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距离有特殊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4. 丙类可燃液体罐组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可燃液体罐组的规定减少25%;5. 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规定减少25%;6. 地面敷设的地区输油(输气)管道的防火距离,可按地区埋地输油(输气)管道的规定增加50%;7. 当相邻工厂围墙内为非火灾危险性设施时,其与全厂性或区域性重要设施防火间距最小可为25m;8. 表中“—”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或执行相关规范。
4.1.10 石油化工企业与同类企业及油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1.10的规定。
高架火炬的防火间距应根据人或设备允许的辐射热强度计算确定,对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1.10的规定。
各种安全距离一览表之欧阳家百创编
同杆架设线路横担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10kV与10kV
0.8
0.4kV与10kV
1.2
0.4kV与0.4kV
0.6
10kV与35kV
2.0
12
跨越道路的水平拉线对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
6.0
13
柱上变压器台距地面最小垂直距离
2.5
14
高压熔断器距地面最小垂直距离
4.5
注:1.《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规定柱上变压器台距地面最小垂直距离不小于2.5米,公司文件要求变压器台距地面最小垂直距离不小于3.0米,对于新增设备按公司文件执行。
6.0
7.0
7.0
7.0
7
导线与弱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在计算最大弧垂情况下
1.0
2.0
3.0
3.0
8
导线与弱电线路之间的
最小水平距离,在计算
最大风偏情况下
开阔地区
不小于1 倍最高电杆高度
路径受限制地区
1.0
2.0
3.0
3.0
9
导线与电力电线路之间的最垂直平距离,在计算最弧垂偏情况下
0.4kV
1.0
常用安全距离和防护距离一览表
欧阳家百(2021.03.07)
序号
内 容
0.4kV
10kV
35kV
110kV
1
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
—
5
10
10
2
导线与地面或水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在计算最大弧垂情况下
居民区
6.0
6.5
7.0
7.0
非居民区
5.0
5.5
6.0
6.0
国家标准中有关安全距离列表之欧阳与创编
内容摘抄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表4.1.9 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的工厂;2. 括号内指防火间距起止点;3. 当相邻设施为港区陆域、重要物品仓库和堆场、军事设施、机场等,对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距离有特殊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4. 丙类可燃液体罐组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可燃液体罐组的规定减少25%;5. 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规定减少25%;6. 地面敷设的地区输油(输气)管道的防火距离,可按地区埋地输油(输气)管道的规定增加50%;7. 当相邻工厂围墙内为非火灾危险性设施时,其与全厂性或区域性重要设施防火间距最小可为25m;8. 表中“—”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或执行相关规范。
4.1.10石油化工企业与同类企业及油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1.10的规定。
高架火炬的防火间距应根据人或设备允许的辐射热强度计算确定,对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1.10的规定。
表4.1.10 石油化工企业与同类企业及油库的防火间距2.表中D为较大罐的直径。
当1.5D小于30m时,取30m;当1.5D大于60m时,可取60m;当丙类可燃液体罐相邻布置时,防火间距可取30m;3.与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可按与明火地点的防火间距减少50%,但散发火花地点应布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之外;4.辐射热不应影响相邻火炬的检修和运行;5.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防火间距,可按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规定减少10m(火炬除外),但不应小于30m;6.石油化工工业园区内公用的输油(气)管道,可布置在石油化工企业围墙或用地边界线外。
4.2.8罐区泡沫站应布置在罐组防火堤外的非防爆区,与可燃液体罐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0m。
表4.2.12 石油化工厂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欧阳与创编 2021.03.08欧阳与创编 2021.03.08注:1. 分子适用于石油化工装置,分母适用于炼油装置;2. 工艺装置或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设施与工艺装置明火加热炉的防火间距应按明火的防火间距确定;3. 工厂消防总站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一览表32268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一览表32268精品管理制度、管理方案、合同、协议、一起学习进步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一览表《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注:1、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甲、乙类物品及甲、乙类液体的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重要公共建筑物及其它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应符合附件二的规定。
3、对柴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和柴油加油机,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
4、对汽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若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本表的距离可减少20%;当同时设置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但均不得小于5m。
5、油罐、加油机与站外小于或等于1000KVA箱式变压器、杆装变压器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的室外变配电站防火距离减少20%。
6、油罐、加油机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Ⅰ级和Ⅱ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Ⅲ级和Ⅳ级公路按照城市干路、支路确定。
加油站的安全距离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内部因素,二是外部因素。
内部因素,主要是指加油站的建筑规模,规模越大,安全距离越大;规模越小,安全距离越小。
现行的国家标准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加油站的建筑规模分为三类,由大到小依次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确定加油站级别的指标有两个,当总容积为≤180m3、≤120m3、≤60m3,单罐容积为≤50m3、≤50m3、≤30m3时,则依次确定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为了降低加油站潜在的油品火灾爆炸事故的危险性,《规范》规定城市建成区内一般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以尽量减少易燃易爆品的储存量。
外部因素,主要是指加油站周边建筑设施的性质及规模。
外部因素的种类繁多,难以一一列举,主要有重要公共建筑、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企业厂矿、交通道路、电力线路及通信线路等。
不同种类、不同规模的建筑物及设施,拥有不同的安全距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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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是回家最近的距离。
距离是安全最有效的保障。
36张安全距离图1、仓库的安全距离主要依据:每个堆垛面积不应大于150平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7库房主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7物品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物品与照明灯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物品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物品堆垛与柱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储存物品与风管、供暖管道、散热器的距离不应小于0.5米。
与供暖机组、风管炉、烟道之间的距离在各个方向上都不应小于1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142、疏散指示标志的距离主要依据:应在疏散走道转弯和交叉部位两侧的墙面、柱面距地面高度1.0m以下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疏散走道上方2.2m~3.0m处;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8.3.4.13、商业企业疏散安全距离主要依据: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2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米,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18 主要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m,其他疏散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2.0m;《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8.3.3.2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米,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米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194、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距离主要依据:气瓶与燃具的净距不应小于0.5m。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8.7.2 软管与家用燃具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2m,并不得有接口。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10.2.85、甲类仓库安全距离主要依据:甲类仓库之间及与其它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5.1的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3.5.16、消防器材安全距离主要依据: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
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 50M ;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 0. 08M 。
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一2005)5.1.3 防火卷帘门两侧各0.5m范围内不得堆放物品,并应用黄色标识线划定范围。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8.3.7 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7.6.2.37、高坠半径主要依据:可能坠落范围半径的规定 R根据hi规定如下:a)当2m≤hb≤5m时,R为3m;b)当5m <hb≤15m时,R为4m;c)当15m<hb≤30m时,R为5m;d)hb>30m时,R为6m. 《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8、工厂车间布置主要依据:机床与划线或检验平板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 1300 mm 平板与墙壁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00 mm。
《金属切削加工安全要求》(JB 7741 1995)4.5.3 车间横向主要通道根据需要设置其宽度不应小于2000 mm。
《金属切削加工安全要求》(JB 7741 1995)4.6.3 机床之间的次要通道宽度一般不应小于1000 mm。
《金属切削加工安全要求》(JB 7741 1995)4.6.4 主要通道两边堆码的物品高度不应超过1200 mm 且高与底面宽度之比不应大于 3,堆垛间距不应小于500 mm。
《金属切削加工安全要求》(JB 7741 1995)4.6.6 机床间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0.7米;机床至墙壁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0.7米。
《金属切削加工安全要求》(JB7741-1995)4.5.29、一级石油库安全距离主要依据:甲B、乙类液体:地上罐组;甲B,乙类覆土立式油罐;无油气回收设施的甲B、乙A类液体装卸码头(一级库):距离居民区和公共建筑物100米,距离工矿企业60米,距离国家铁路线60米,距离工业企业铁路线35米,距离道路25米。
10、石油库外墙安全距离主要依据:油库四周应设高度不低于2. 5m的实体围墙。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5.3.3 油库的围墙与爆破作业场地(如采石场)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300m。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4.0.12 石油库用的库外埋地电缆与石油库围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4.0.1311、小型民爆库安全距离(一)主要依据:《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GA 838—2009)7.5 储存库距露天爆破作业点边缘的距离应按GB6722 的要求核定,且最低不应小于300m。
8.4 储存库区四周应设密实围墙,围墙到最近储存库墙脚的距离不宜小于5m,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m,墙顶应有防攀越的措施。
8.6 工业炸药及制品、工业导爆索、黑火药地面储存库之间最小允许距离不应小于20m,上述储存库与雷管储存库之间最小允许距离不应小于12m。
8.6 值班室距工业炸药及制品、工业导爆索、黑火药库房的最小允许距离应符合表4 要求,距雷管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20m。
10.1 储存库门口8m 范围内不应有枯草等易燃物,储存库区内以及围墙外15m 范围内不应有针叶树和竹林等易燃油性植物。
12、小型民爆库安全距离(二)主要依据:《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GA 838—2009)9.1.4 储存库内任一点到门口的距离不应大于15m,门的宽度不宜小于1.5m,高度不宜小于2.0m。
10.1 储存库门口8m 范围内不应有枯草等易燃物,储存库区内以及围墙外15m 范围内不应有针叶树和竹林等易燃油性植物。
16.2.3 堆垛之间应留有检查、清点民用爆炸物品的通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6m,堆垛边缘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2m,宜在地面画定置线。
16.2.4 各种民用爆炸物品整箱堆放高度,工业雷管、黑火药不应超过1.6m,炸药、索类不应超过1.8m,宜在墙面画定高线。
16.4.5 民用爆炸物品的装卸作业宜在白天进行,押运员应在现场监装,无关人员和车辆禁止靠近,运输车辆离库门不应小于2.5m。
13、临时架空线距离主要依据: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
应用电杆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4.5米,与道路交叉跨越时不低于6米。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76号)第二十条第1项14、可燃、助燃气体储罐防火间距主要依据: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厂外铁路中心线、厂内铁路中心线、厂外道路路边、厂内主要道路路边和厂内次要道路路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20、15、10和5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3.615、甲乙类液体储罐防火间距主要依据:甲、乙类液体储罐与厂外铁路中心线、厂内铁路中心线、厂外道路路边、厂内主要道路路边和厂内次要道路路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25、20、15和10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916、丙类液体储罐防火间距主要依据:丙类液体储罐与厂外铁路中心线、厂内铁路中心线、厂外道路路边、厂内主要道路路边和厂内次要道路路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20、15、10和5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917、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与站外建筑的防火间距(6<V≤10)18、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与站外建筑的防火间距(10<V≤20)19、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与站外建筑的防火间距(3<V≤6)20、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与站外建筑的防火间距(1<V≤3)以上4图的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4.5的规定。
21、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的防火间距:主要依据: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与厂外铁路中心线、厂内铁路中心线、厂外道路路边、厂内主要道路路边和厂内次要道路路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20、15、10和5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3.4.322、甲乙类液体储罐间距:主要依据: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成组布置时,组内储罐的布置不应超过两排,甲乙类液体立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M,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8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323、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与其泵房、铁路及装卸鹤管的防火间距:主要依据:甲乙拱顶罐与其泵房、铁路及装卸鹤管的防火间距为15米和20米;甲乙浮顶罐与其泵房、铁路及装卸鹤管的防火间距为12米和15米;丙类液体储罐与其泵房、铁路及装卸鹤管的防火间距为10米和12米。
泵房和装卸鹤管与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724、露天、半露天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主要依据:露天、半露天可燃材料堆场与厂外铁路中心线、厂内铁路中心线、厂外道路路边、厂内主要道路路边和厂内次要道路路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20、15、10和5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5.325、高层建筑疏散:主要依据:高层医疗建筑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和首层疏散外门的宽度为1.3米,单排布房的走道宽1.4米,双排布房的走道宽1.5米,疏散楼梯宽1.3米。
其它高层建筑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和首层疏散外门的宽度为1.2米,单排布房的走道宽1.3米,双排布房的走道宽1.4米,疏散楼梯宽1.2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1826、车间安全通道宽度:主要依据:通行汽车,宽度>3 m;通行电瓶车,宽度>1.8 m;通行手推车、三轮车,宽度>1.5 m;一般人行通道,宽度>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