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2023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
2023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2023年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电力行业经历了迅猛发展和巨大变革,但也暴露出了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矛盾。
为了进一步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满足人民对高品质、高效能、清洁可持续电力的需求,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总体目标1.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逐步完善市场化机制,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并推动电力市场的全面开放和多元化参与。
2.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提高电力供给质量和效率,增强系统安全可靠性,推动清洁能源利用的普及和发展,逐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三、主要任务1. 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
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构建统一、开放、竞争的电力市场体系。
完善发电侧、售电侧和用户侧电力交易机制,倡导市场化的电价形成机制。
优化配电市场,推广直接交易和双向交易,提高电能利用效率。
2. 调整优化电力资源配置。
加强电力规划和储备建设,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和韧性。
优化电网结构,加大综合能源基地和清洁能源接入力度,推动沿线主要需求区域与供电区域的互联互通。
3. 提高电力供给质量和效率。
加强智能电网建设,推动能源互联网建设。
推广智能计量、智能配网、智能储能等技术应用,提高供电可靠性和功率质量。
优化电力输送和配送效率,降低输电损耗。
4. 推动清洁能源发展。
制定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和利用力度。
推广可再生能源发电,鼓励分布式能源供应,提高清洁能源消纳能力。
加强电力系统与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技术的融合应用。
5. 提升电力系统安全可靠性。
加快电力系统自动化和数字化改造,提高系统的抗干扰能力和信息安全保障水平。
加强电力设备监测和维护,完善灾害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6. 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加大清洁能源消费与绿色生产的激励和支持力度。
推进能源效率改善,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2023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
2023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电力体制改革深化,我国政府将出台《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旨在推动电力行业的优化升级,提高电力供应质量,实现电力生产、传输、分配和销售的综合效益最大化。
以下为该指导意见的相关参考内容。
一、加快发展清洁能源1.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的提升,加大对风电、光伏发电的支持力度,完善分布式能源发电政策,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2.推进煤炭电力清洁高效利用,加快煤电发电装机技术更新换代,提高煤电发电的效率和降低环境影响。
二、完善电力市场化改革1.深化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推进直接交易方式,建立多元化的电力交易市场,实现电力交易的公开、公正、公平。
2.完善电力价格机制,逐步推进电力市场化定价,提高电力市场寻找最优资源配置的能力。
三、推动电力体制改革1.优化电网布局,加强跨区域电网协调,推动电网互联互通,促进电力的高效输送和供给。
2.改革电网企业垄断经营机制,鼓励发展民营电网企业,推动电力市场竞争,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益水平。
四、加强电力科技创新1.鼓励电力科技创新,加大对新能源发电、电力输配技术等领域的研发投入,提升电力系统的科技含量和核心竞争力。
2.推动智能电网建设,提升电力系统的自动化程度和信息化水平,实现电力系统的智能运营和管理。
五、加强电力监管和安全保障1.加强电力市场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和监管体系,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2.加强电力安全保障,完善电力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我们将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清洁能源的发展和利用,完善电力市场化改革,优化电力体制结构,加强科技创新和安全保障,实现电力生产和供应的高效、可靠和可持续。
这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可靠和可持续的电力支撑。
浅析践行《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重要意义
浅析践行《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重要意义作者:石俊张延华来源:《科学与财富》2016年第13期摘要: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9号文件),进一步学习电力体制改革,掌握电力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探索电力行业地发展方向。
该文件是指导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每一个电力系统及其下属单位、相关工作者,也有着较为深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9号文件应对策略电力体制改革一、我国电力行业发展现状分析(一)电力消费效率较低。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电力消费已排在世界首位,但我国的GDP只有美国的2/3左右。
单位GDP电耗不仅远远高于发达国家,更是高于了很多发展中国家,电力消费的总量过高意味着电力效率的低下。
这必然与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经济结构紧密相关,同时更是与我国的电力市场机制不够健全有必然联系。
(二)电力结构有待调整。
在我国的电力配置上,存在缺电、储电过剩的现象。
在生产电力上,化石能源发电独占鳌头、清洁能源发电存在较为严重的“三弃”问题,与能源用电效率问题共同导致了电力的发展仍然输出量过大,浪费能源现象较为严重。
(三)电力市场有待完善。
国企在我国电力行业居于主导地位,社会资本不仅不能参与输电业务,也不能参与配售电业务,导致电网行业绝对地垄断市场。
不丰富、不均衡的主体和资本来源问题仍然较为严重。
二、电力体制改革是时代驱使经济体制改革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
会议不仅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总任务,还明确了改革方向和改革重点,会议要求改革要从“口号”转向实践。
一是政策导向。
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的全面深化改革,电力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促使电力资源市场配置的体制改革,适逢其时。
二是环境允许。
目前,我国经济进入全新模式,电力改革具有了相对稳定的各界环境条件,像过去那样出现区域性短缺和大幅度波动的电力发展现象将不复存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_
,
提 高能源 利 用 效率
,
提 高 安 全 可 战 略 全 局 出 发
。
,
积极 开 展 电 力 需求 侧
,
国 有 资 本 继 续 控 股 经 营 的 垄断行 靠性 促进公 平竞争 促 进节能 环 保
、
管 理 和 能 效管 理
,
完 善有 序 用 电 和 节
、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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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 以 政企 分 开
充 分 考 虑 各 方 面 诉求 和 电 力 工 业 源 配 置 中 起决定 性 作 用 其 接 入 的 电 网 电 压 等 级 所对 应 的 输 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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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展规律
兼 顾 改 到 位和 保 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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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坚 持保 障 民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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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合我 国 国 情 和电 价 支 付 费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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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波 动 性 和 同 质 化 等 技 术经 济规 律
保障 电 能 的 生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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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 化 电 力 体 制 改革 的指 导 思 想 和 总体 目 标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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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 持 社 会主 义 市场 经 济 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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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序 推 进 # 价 改苗 保障 电 力 系 统 安全 稳定 运 行 和 电
业 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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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 电 力 行基 本 得 到 了 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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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 地 区 窝 电 和 缺 电 并 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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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
推 动 结 构 转型 和 产 元 化市 场 体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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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 建 了 价 格 关 系没 有理 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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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场 化 定 价机 制
关于某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地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权威媒体解读汇报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权威媒体解读3月29日,备受关注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文件终于通过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正式向全国正式刊播!“发改委:新电改方案将激发市场活力”,介绍了电力体制改革的亮点与意义。
下面为新闻文字稿: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近日公布,国家发改委体改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方案为充分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电力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新方案内容概括为“三放开、一独立,三加强”,即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电价、有序放开公益性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强化政府监管、强化电力统筹规划、强化电力安全和可靠性供应。
而向社会资本有序放开配售电业务成了这次改革方案的最大亮点。
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巡视员王强:“我们以前发电企业方面,发电侧我们是放开了,激发了大家办电的积极性,但是我们售电侧没有放开,这次我们把售电侧放开了,那么就形成一个竞争的格局了。
”新格局的形成,将会给发电企业和用电户带来新变化,对电力企业来说,你只要降耗、降能、降低成本,同时多发多卖电,企业效益就更好,而对用电户来说,未来可以自由选择优质低价的电。
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巡视员王强:“另外(放开发电)计划,它也是个亮点。
现在企业就靠拿计划,拿到计划越多,利润越高收入越高。
那下一步不是这个了,靠你本事了、靠市场竞争了,到市场去找用户,就迫使你的中心利益不是来找政府,你找市场了,这个意义也很大。
”这位负责人表示,新电改方案将激发市场活力,同时改革方案充分考虑到了安全可靠、市场化改革、节能减排、科学监管的原则,兼顾民生保障。
新电改方案对公益性电价不动,放开的是工商电价格。
下一步电源和电网、电力与能源,全国电力和地方电力的规划将统一起来,像输配电网这样属于自然垄断的环节,由政府监管。
除此之外,其他竞争性环节都将逐步向社会放开。
回顾:新电改9号文的十大重点1、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改革,建立健全电力行业“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体制,努力降低电力成本、理顺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打破垄断、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实现供应多元化,调整产业结构、提升技术水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安全可靠性,促进公平竞争、促进节能环保。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
主持:于政策动向行NONGCUN DTANGONG国貳发雇改虽委、国貳能源局联台ED发《电门m长期交易垦朮规则》本刊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及配套文件关于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电力中长期交易,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近日联合修订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以下简称《基本规则》)O《若干意见》及配套文件印发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持续推进电力中长期市场建设,于2016年制定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发改能源〔2016〕2784号)“截至目前,全国29个地区和北京、广州2个区域交易机构出台了中长期交易细则,电力中长期交易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实现了单一的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向多品种、规范化的电力中长期交易转变。
此次修订印发的《基本规则》,重点从市场准入退出、交易组织、价格机制、安全校核、市场监管和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补充、完善和深化,丰富了交易周期、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优化了交易组织形式,提高了交易的灵活性和流动性,增强了中长期交易稳定收益、规避风险的“压舱石”作用。
《基本规则》的修订出台是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和不断深化的重妥成果和标志,将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各地电力中长期交易,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和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促进电力妥素市场化配置和电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能源局)国貳能源局ED发《电门日至宗化11设常导島贝》本刊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提升广大电力员工的安全文化素养,营造电力行业和谐守规的安全文化氛围,日前,国家能源局制定并印发了《电力安全文化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请各地贯彻执行。
《意见》指出,电力安全文化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总体国家安全观和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秉承“安全是文化”的思路,以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提升防范能力、养成安全习惯为目标,创新载体、注重实效,推动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文化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电力行业安全文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安全文化的引领作用,全力打造和谐守规的电力安全文化匚《意见》明确了电力安全文化建设应遵循全面系统、开放包容、整体协同、形式多样的基本原则及行业层面、企业层面、员工层面应达到的主妥目标。
管住中间 放开两头
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出台来源:人民日报时间:2015年03月26日作者:朱剑红阅读:29 本报北京3月25日电 (记者朱剑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近日出台,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电力行业是关系国家能源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产业,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实现我国能源资源高效可靠配置的战略选择;是加快推进能源革命、构建有效竞争市场结构的客观要求。
据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巡视员王强介绍,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路径是,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构架,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继续深化对区域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制研究;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王强表示,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是深化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合理选择。
管住中间是指对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输配电网环节加强政府监管、实行政府定价,确保电网公平开放、市场公平交易,并更好地实现电网科学规划,充分发挥电网规模效益、提高管理效率。
放开两头是指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实行市场开放准入,引入竞争,放开用户选择权,形成多买多卖的市场格局,价格由市场形成,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构架符合国际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基本特征,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也是兼顾市场手段和政府作用在电力行业发挥功能的最佳方式。
王强还介绍了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步骤:一是方案出台后,积极研究制定改革相关的各项配套政策;二是制定改革试点方案,防范改革风险;三是在电价改革、市场体系、售电侧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投资和新能源发展等方面,通过试点推进,逐步探索改革实施的道路。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2015(9)号文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全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2015年3月15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国家能源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解决制约电力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促进电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电力行业破除了独家办电的体制束缚,从根本上改变了指令性计划体制和政企不分、厂网不分等问题,初步形成了电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格局。
一是促进了电力行业快速发展。
2014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3.6亿千瓦,发电量达到5.5万亿千瓦时,电网220千伏及以上线路回路长度达到57.2万千米,2 2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达到30.3亿千伏安,电网规模和发电能力位列世界第一。
二是提高了电力普遍服务水平,通过农网改造和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农村电力供应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供电可靠性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
三是初步形成了多元化市场体系。
在发电方面,组建了多层面、多种所有制、多区域的发电企业;在电网方面,除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组建了内蒙古电网等地方电网企业;在辅业方面,组建了中国电建、中国能建两家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企业。
四是电价形成机制逐步完善。
在发电环节实现了发电上网标杆价,在输配环节逐步核定了大部分省的输配电价,在销售环节相继出台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居民阶梯电价等政策。
五是积极探索了电力市场化交易和监管。
相继开展了竞价上网、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跨省区电能交易等方面的试点和探索,电力市场化交易取得重要进展,电力监管积累了重要经验。
同时,电力行业发展还面临一些亟需通过改革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交易机制缺失,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1. 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
进一步拓展电力市场开放,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体系,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公平性,促进电力资源的高效配置。
2. 推动电力体制向纵深发展。
加强电力供需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电力发展布局,加大清洁能源发展力度,提高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3. 加强电力行业监管。
加强对电力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完善电力市场准入制度,严格监管市场秩序,防止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
4. 加快电力科技创新。
鼓励电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提高电力系统智能化水平,优化能源管理和供应模式,提高电力利用效率和供电质量。
5. 发展电力扶贫。
加强电力资源的扶贫开发,促进贫困地区电力供应,推动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提供可负担的电力价格和服务,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经济发展水平。
6. 建立多元化的电力供应体系。
发展多种能源的并网发电,加强可再生能源利用,推动能源产业协同发展,降低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提升电力供应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7. 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与能源领域其他改革的协同推进。
加强能源体制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的衔接,推动能源市场化改革,完
善能源规划和政策体系,形成统一、协调的能源发展路径。
8. 加强电力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提高电力企业运营和管理水平,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力企业,推动电力产业的健康发展。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解读
曾鸣:《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解读从上一轮电改至今,经历了13个年头。
随着社会主义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及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当今的社会环境,特别是电力工业的环境与13年前相比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此时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至少有以下几方面优势:一是政策推动。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
会议不仅制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总任务,还明确了改革方向和改革重点,表明改革从“口号”走向实操。
而电力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时推动电力体制改革,促使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正当其时;二是环境允许。
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电力发展也不会像过去那样出现大幅度波动和规模性短缺的现象。
这为改革创造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内外部环境条件;三是技术提升。
随着交易平台、智能电网等技术平台的建设和完善,为电改提供了相对较好的技术支撑;四是社会诉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电力工业目前的体制机制已经无法完全满足市场需求,加上电力行业本身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使得改革的社会共识不断增加,社会各界对推进加快电力体制改革的诉求也越来越高。
因此,选择这个时间重启电改,应该说是“大势所趋”。
通过对中发[2015]9号文,即《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解读,感觉新方案的总体思想还是符合预期的。
《意见》中对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比较符合我国国情和国家战略方针,也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思路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文件精神,所提出的“建立健全电力行业‘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机制”的基本目标也契合实际需求。
文件中对于改革的重点和基本路径可以概括为“三放开、三加强、一独立”,体制框架设计为“放开两头,管住中间”,跟预期基本相同。
总体而言,本轮电改方案是比较务实的,综合考虑了改革需求和可操作性原则,相比于2002年的“5号文”,更具有现实意义。
电力改革47号文
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开启了新一轮电改序幕。
此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先后发布了一系列配套文件,明确了本轮电改的目标、原则、路径和时间表。
文件指出,新一轮电改坚持“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基本原则,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动交易机构相对独立,探索建立以市场交易为核心、以输配电价为基础的市场化电价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完善油气管网管理运营体制。
此外,本轮电改将重点推进6大任务,包括:
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
完善油气管网管理运营体制。
建立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
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
推进售电侧改革。
促进市场交易平台相对独立。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电力改革的复杂性,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挑战。
因此,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确保电力改革的顺利进行。
电力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电力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是一项紧迫的任务,事关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但目前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仍面临方面问题,亟待关注。
(一)电力用户参与售电的门槛偏高,电力直接交易推进慢。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山东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鲁发〔2016〕33号)文件明确指出,按电压等级分期分批放开用户参与直接交易,对用户目录实施动态管理。
省经信委根据每年市场交易电量规模和相关入选原则,选择一批电力用户参与交易,未公布的企业不可以参与市场交易。
全县仅有少数几家企业用电量超过1000万千瓦时,绝大多数企业没有资格申请参与电力直接交易。
(二)市场化定价机制尚未完全形成。
现行电价管理仍以政府定价为主,电价调整往往滞后于成本变化,难以及时并合理反映用电成本、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保护支出。
特别由于煤炭价格持续上涨,煤电企业的生产成本大幅提高,企业盈利出现大幅下滑,甚至部分企业利润出现亏损。
(三)自备电厂规范管理办法难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及其配套文件《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强和规范自备电厂监督管理,规范现有自备电厂成为合格市场主体,有序推进自备电厂自发自用以外的电量与售电主体、电力用户直接交易,或通过交易机构进行交易。
但是,目前自备电厂相关政策很难落实到位,执行电力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有难度,影响了政策的严肃性。
针对以上问题,基层建议:一是建议加大电力市场放开力度,逐步降低电力用户参与交易的年用电量要求,不断扩大参与交易的电力用户范围。
二是厘清电网输配电成本及各项费用,理顺电价形成机制,推进输配电价机制的实施。
三是建议严格自备电厂规范管理,确保电力体制改革政策执行到位,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完整版)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9)号文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全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2015年3月15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国家能源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解决制约电力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促进电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现提出以下意见.一、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电力行业破除了独家办电的体制束缚,从根本上改变了指令性计划体制和政企不分、厂网不分等问题,初步形成了电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格局。
一是促进了电力行业快速发展。
2014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3。
6亿千瓦,发电量达到5。
5万亿千瓦时,电网220千伏及以上线路回路长度达到57.2万千米,22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达到30。
3亿千伏安,电网规模和发电能力位列世界第一。
二是提高了电力普遍服务水平,通过农网改造和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农村电力供应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供电可靠性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
三是初步形成了多元化市场体系.在发电方面,组建了多层面、多种所有制、多区域的发电企业;在电网方面,除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组建了内蒙古电网等地方电网企业;在辅业方面,组建了中国电建、中国能建两家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企业。
四是电价形成机制逐步完善。
在发电环节实现了发电上网标杆价,在输配环节逐步核定了大部分省的输配电价,在销售环节相继出台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居民阶梯电价等政策。
五是积极探索了电力市场化交易和监管.相继开展了竞价上网、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跨省区电能交易等方面的试点和探索,电力市场化交易取得重要进展,电力监管积累了重要经验.同时,电力行业发展还面临一些亟需通过改革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交易机制缺失,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
配套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
•【公布日期】2015.11.26
•【文号】发改经体[2015]2752号
•【施行日期】2015.11.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
的通知
发改经体[2015]27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实施工作,经报请国务院同意,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和中央编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资委、法制办等部门制定,并经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电力专题)审议通过的6个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1.《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
2.《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
3.《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
4.《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
5.《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
6.《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15年11月26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深度解读新电改:9号文你真的看懂了吗?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来源:能见派发布时间:2015-3-26 13:23:17中国储能网讯:新电力体制改革的9号文件很多人都看了,但是你确定自己真的都看到并且看懂了么?其中有些句子背后的深意,都足够单独写个分析报告了。
参与9号文件方案讨论的华北电力大学曾鸣教授首次公开深度解读文件背后的潜台词。
如果当年你错过了5号文件,这次难道还要错过9号文件么?9号文件相比5号文件有哪些继承、调整和超越?总体而言,本轮电改方案是比较务实的,综合考虑了改革需求和可操作性原则,相比于12年的“5号文”,更具有现实意义。
虽然两个文件都是围绕“放开两头、管住中间”这条基本路径展开讨论,但9号文件体现的核心价值取向与当年的5号文件具有本质的不同,因而不是其简单延伸。
与上轮电改不同的一个重大前提是,本轮电改的大背景已经发生了历史性的根本变化。
变化的两个重要标志:一是国家已经明确了“能源革命”战略构想,二是中央已经决定全面建设“法治社会”。
电改9号文9号文件在如下几方面有所超越当年的5号文件:第一,核心价值取向的不同。
本轮电改的核心价值取向是旨在建立一个绿色低碳、节能减排和更加安全可靠、实现综合资源优化配置的新型电力治理体系,推动我国顺应能源大势的电力生产、消费及技术结构整体转型。
而上轮电改的价值取向旨在通过厂网分开,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剥离关联交易,加快扩大电力供给规模。
第二,暂时不考虑输配分开和电网调度独立。
当年的5号文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改革目标,此次方案制定过程中也进行了反思。
我也曾经在多个场合、多个研究报告中提出,调度独立和输配分开并不是科学合理的选择。
第三,明确提出要加强规划。
12年后,最大变化就是可再生能源并网的比例越来越大,使发电侧和用电侧具有双侧随机性,电力系统的整体规划必须强化。
从这个方面来讲,此次电改绝对不是12年前5号文的延续,应当形成一套新的电力体制规划方法体系。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您好!《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已获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
随着2022年电力改革“风起”,“一带一路”推进电力设备走出去,2022年特高压迎来核准和开工高峰,多重利好使得电力行业在2022年被市场普遍看好。
2022年是电力改革的破题之年。
新电改方案的基本框架是“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即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放开,交易平台独立,加强规划。
从长远目标来看,电改的核心问题有四个,一是系统整体最优规划;二是放开两头管住中间;三是促进可再生能源能够与传统能源实现最优组合;四是保证普遍服务。
同时电力系统可以减少对售电侧市场经济效率的影响,电拆分不拆分、调度或者交易机构独立不独立都要基于这些核心目标来确定。
2022年将继续深化改革,但改革不会出现大量人员下岗的问题,敬请放心!谢谢阅读!。
2022年重庆电力技能考试复习题
2022年重庆电力技能考试复习题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9号文)于()年提出 [单选题] *A、2000年B、2002年C、2012年D、2015年(正确答案)2. “9号文”中关于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包括哪些? *A、有序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正确答案)B、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正确答案)C、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形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正确答案)D、推进发用电计划改革,更多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正确答案)3. “9号文”配套文件包括哪些? *A、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正确答案)B、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正确答案)C、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正确答案)D、关于电力需求侧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4. 在《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中,对电力交易机构的职能定位是以营利为目的 [判断题] *对错(正确答案)5. 根据《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我国电力市场主要由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构成 [判断题] *对错(正确答案)6. 根据《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我国电力市场模式主要分为分散式和集中式两种模式 [判断题] *对(正确答案)错7. 根据《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国首批开展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省份(市、地区)包括哪些? *A、深圳市(正确答案)B、蒙西地区(正确答案)C、山西省D、四川省8. 根据《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优先购电用户原则上()限电,初期()市场竞争 [单选题] *A、参与,参与B、参与,不参与C、不参与,参与D、不参与,不参与(正确答案)9. 根据《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对水电比重大的地区,直接交易应区分()、()电量 [单选题] *A、丰水期、枯水期(正确答案)B、峰、谷C、一档、二档D、平、谷10. 根据《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优先发电计划()执行政府定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 [单选题] *A、可以,可以(正确答案)B、不可以,可以C、可以,不可以D、不可以,不可以11. 根据《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的优先发电计划,如不能实现签约,无法进行指标转让 [判断题] *对错(正确答案)12. 根据《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不再执行目录电价。
进 一 步 深 化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的 若 干 意 见
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以下是一些建议:
1. 完善电力市场体系:通过进一步改革和建设电力市场,实现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电力系统的效率和可靠性。
这包括加强市场监管、完善市场机制、推进发电侧和售电侧的市场化改革等。
2. 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通过改革电力体制,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降低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实现可持续发展。
这需要加强可再生能源的并网管理、完善分布式能源管理等。
3. 加强电力安全保障:通过加强电力系统的安全保障机制,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这包括加强电网建设、完善应急预案、提高设备安全性能等。
4. 推进智能化转型:通过推进电力系统的智能化转型,提高电力系统的效率和可靠性,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
这需要加强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字化转型等。
5. 深化电价改革:通过深化电价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促进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这需要完善电价机制、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等。
6. 推进电力法制建设:通过加强电力法制建设,完善电力行业的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
这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等。
总之,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完善市场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强安全保障、推进智能化转型、深化电价改革和推进法制建设等。
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电力系统的效率和可靠性,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促进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2: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有关要求,推动电力供应使用从传统方式向现代交易模式转变,现就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实施路径(一)总体要求。
遵循市场经济基本规律和电力工业运行客观规律,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坚持节能减排,建立公平、规范、高效的电力交易平台,引入市场竞争,打破市场壁垒,无歧视开放电网。
具备条件的地区逐步建立以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逐步建立以中长期交易规避风险,以现货市场发现价格,交易品种齐全、功能完善的电力市场。
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形成竞争充分、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市场体系。
(二)实施路径。
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竞争性环节电价,不断扩大参与直接交易的市场主体范围和电量规模,逐步建立市场化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
选择具备条件地区开展试点,建成包括中长期和现货市场等较为完整的电力市场;总结经验、完善机制、丰富品种,视情况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电力市场体系。
非试点地区按照《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开展市场化交易。
试点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另行制定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路径。
零售市场按照《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开展市场化交易。
二、建设目标(一)电力市场构成。
主要由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构成。
中长期市场主要开展年、年、季、月、周等日以上电能量交易和可中断负荷、调压等辅助服务交易。
现货市场主要开展日前、日内、实时电能量交易和备用、调频等辅助服务交易。
条件成熟时,探索开展容量市场、电力期货和衍生品等交易。
(二)市场模式分类。
主要分为分散式和集中式两种模式。
其中,分散式是主要以中长期实物合同为基础,发用双方在日前阶段自行确定日发用电曲线,偏差电量通过日前、实时平衡交易进行调节的电力市场模式;集中式是主要以中长期差价合同管理市场风险,配合现货交易采用全电量集中竞价的电力市场模式。
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
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精神,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等6个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经报国务院同意,近日已经印发。
在11月30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配套文件的重点内容。
6个配套文件包括5个《实施意见》和1个《指导意见》,着眼于为电力体制改革实施工作提供有力指导,对中发9号文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都提出了明确详细的“施工图”。
两部门负责人强调,配套文件已经出台,具体政策已经明确,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将步入全面实施的关键阶段。
我们将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守住供电安全底线,在中发9号文和配套文件框架内加快推进一批电力体制改革试点,鼓励基层创新,支持多模式探索,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各方联动,在试点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各项改革落实,使改革红利得到充分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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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15〕9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国家能源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解决制约电力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促进电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电力行业破除了独家办电的体制束缚,从根本上改变了指令性计划体制和政企不分、厂网不分等问题,初步形成了电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格局。
一是促进了电力行业快速发展。
2014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3.6亿千瓦,发电量达到5.5万亿千瓦时,电网220千伏及以上线路回路长度达到57.2万千米,22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达到30.3亿千伏安,电网规模和发电能力位列世界第一。
二是提高了电力普遍服务水平,通过农网改造和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农村电力供应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供电可靠性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
三是初步形成了多元化市场体系。
在发电方面,组建了多层面、多种所有制、多区域的发电企业;在电网方面,除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组建了内蒙古电网等地方电网企业;在辅业方面,组建了中国电建、中国能建两家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企业。
四是电价形成机制逐步完善。
在发电环节实现了发电上网标杆价,在输配环节逐步核定了大部分省的输配电价,在销售环节相继出台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居民阶梯电价等政策。
五是积极探索了电力市场化交易和监管。
相继开展了竞价上网、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跨省区电能交易等方面的试点和探索,电力市场化交易取得重要进展,电力监管积累了重要经验。
同时,电力行业发展还面临一些亟需通过改革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交易机制缺失,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售电侧有效竞争机制尚未建立,发电企业和用户之间市场交易有限,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难以发挥。
节能高效环保机组不能充分利用,弃水、弃风、弃光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地区窝电和缺电并存。
二是价格关系没有理顺,市场化定价机制尚未完全形成。
现行电价管理仍以政府定价为主,电价调整往往滞后成本变化,难以及时并合理反映用电成本、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保护支出。
三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各类规划协调机制不完善。
各类专项发展规划之间、电力规划的实际执行与规划偏差过大。
四是发展机制不健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面临困难。
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设备制造产能和建设、运营、消费需求不匹配,没有形成研发、生产、利用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可再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无歧视、无障碍上网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五是立法修法工作相对滞后,制约电力市场化和健康发展。
现有的一些电力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现实需要,有的配套改革政策迟迟不能出台,亟待修订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为电力行业发展提供依据。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是一项紧迫的任务,事关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国务院转批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意见的通知》对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提出了新使命、新要求。
社会各界对加快电力体制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推进改革的社会诉求和共识都在增加,具备了宽松的外部环境和扎实的工作基础。
二、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一)总体思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发展,全面实施国家能源战略,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转变政府对能源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制体系,为建立现代能源体系、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充分考虑各方面诉求和电力工业发展规律,兼顾改到位和保稳定。
通过改革,建立健全电力行业“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体制,努力降低电力成本、理顺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打破垄断、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实现供应多元化,调整产业结构,提升技术水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安全可靠性,促进公平竞争、促进节能环保。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路径是: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继续深化对区域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制研究;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二)基本原则坚持安全可靠。
体制机制设计要遵循电力商品的实时性、无形性、供求波动性和同质化等技术经济规律,保障电能的生产、输送和使用动态平衡,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提高电力安全可靠水平。
坚持市场化改革。
区分竞争性和垄断性环节,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开展有效竞争,培育独立的市场主体,着力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形成适应市场要求的电价机制,激发企业内在活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坚持保障民生。
结合我国国情和电力行业发展现状,充分考虑企业和社会承受能力,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
妥善处理交叉补贴问题,完善阶梯价格机制,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价格相对平稳,切实保障民生。
坚持节能减排。
从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全局出发,积极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能效管理,完善有序用电和节约用电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产业升级。
强化能源领域科技创新,推动电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和能源结构优化,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率,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分布式能源系统发电在电力供应中的比例。
坚持科学监管。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管理重点放在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的制定实施,加强市场监管。
完善电力监管机构、措施和手段,改进政府监管方法,提高对技术、安全、交易、运行等的科学监管水平。
三、近期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一)有序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1、单独核定输配电价。
政府定价的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自然垄断环节。
政府主要核定输配电价,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输配电价逐步过渡到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分电压等级核定。
用户或售电主体按照其接入的电网电压等级所对应的输配电价支付费用。
2、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
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把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
合理确定生物质发电补贴标准。
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用户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
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政府性基金三部分组成。
其他没有参与直接交易和竞价交易的上网电量,以及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用电,继续执行政府定价。
3、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
结合电价改革进程,配套改革不同种类电价之间的交叉补贴。
过渡期间,由电网企业申报现有各类用户电价间交叉补贴数额,通过输配电价回收。
(二)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4、规范市场主体准入标准。
按照接入电压等级,能耗水平、排放水平、产业政策以及区域差别化政策等确定并公布可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准入标准。
按电压等级分期分批放开用户参与直接交易,参与直接交易企业的单位能耗、环保排放均应达到国家标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产品和工艺属于淘汰类的企业不得参与直接交易。
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制度,支持环保高效特别是超低排放机组通过直接交易和科学调度多发电。
准入标准确定后,升级政府按年公布当地符合标准的发电企业和售电主体目录,对用户目录实施动态监管,进入目录的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可自愿到交易机构注册成为市场主体。
5、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多方直接交易。
有序探索对符合标准的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赋予自主选择权,确定交易对象、电量和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输配电价向电网企业支付相应的过网费,直接洽谈合同,实现多方直接交易,短期和即时交易通过调度和交易机构实现,为工商业企业等各类用户提供更加经济、优质的电力保障。
6、鼓励建立长期稳定的交易机制。
构建体现市场主体意愿、长期稳定的双边市场模式,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干预市场主体的合法交易行为。
直接交易双方通过自主协商决定交易事项,依法依规签订电网企业参与的三方合同。
鼓励用户与发电企业之间签订长期稳定的合同,建立并完善实现合同调整及偏差电量处理的交易平衡机制。
7、建立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新机制。
适应电网调峰、调频、调压和用户可中断负荷等辅助服务新要求,完善并网发电企业辅助服务考核新机制和补偿机制。
根据电网可靠性和服务质量,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建立用户参与的服务服务分担共享机制。
用户可以结合自身负荷特性,自愿选择与发电企业或电网企业签订保供电协议、可中断负荷协议等合同,约定各自的服务服务权利与义务,承担必要的辅助服务费用,或按照贡献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8、完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
按照国家能源战略和经济、节能、环保、安全的原则,采取中长期交易为主、临时交易为补充的交易模式,推进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
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域在政府指导下建立规范的跨省跨区电力市场交易机制,促使电力富余地区更好地向缺电地区输送电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调剂余缺的作用。
积极开展跨省跨区辅助服务交易。
待时机成熟时,探索开展电力期货和电力场外衍生品交易,为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提供远期价格基准和风险管理手段。
(三)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形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9、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电力技术特性定位电网企业功能。
改变电网企业集电力输送、电力统购统销、调度交易为一体的状况,电网企业主要从事电网投资运行、电力传输配送,负责电网系统安全,保障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按国家规定履行电力普遍服务义务。
继续完善主辅分离。
10、改革和规范电网企业运营模式。
电网企业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收入来源,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确保电网企业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收益水平。
规范电网企业投资和资产管理行为。
11、组建和规范运行电力交易机构。
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实现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运行。
电力交易机构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为电力市场交易提供服务。
相关政府部门依据职责对电力交易机构实施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