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卫生法概述
(苏教版)道德与法治一年级下册第一单元 2. 爱清洁讲卫生教案
轻松愉悦的学习氛围中,懂得哪些是讲卫生的行为习惯,树立起要做讲卫生的 好孩子的情感愿望。这样,有效地突出了重点,突破了难点。同时,教学中多 种活动的引入,大大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有利于教学目标的完成。如形象 生动的小故事,朗朗上口的儿歌,让学生在愉快的活动中明确了讲卫生的内涵, 逐渐树立起讲卫生的愿望,使品德与生活教学的思想性与趣味性有机地结合在 一起,充分调动起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课堂时间合理,有效地保证了教学任务 顺利完成。 授课日期:一 (4)3.2 学生活动 一(5)3.3 批 注 通过猜谜活动 引出话题,让 学生联系生活 2.学生猜谜 实际,认识到 平时一定要重 视洗手。
课
题
2.爱清洁 讲卫生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主备人:
爱清洁、讲卫生既是儿童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现代入文明程度的体现。 一年级孩子因为年龄小,既不能充分认识爱清洁、讲卫生的重要性,也不太清 学情分析 楚怎样做才是爱清洁、讲卫生。一(4)班孩子中有的做作业时,用嘴咬铅笔, 玩完球后用手揉眼睛。一(5)班有的孩子睡觉前吃东西,蔬菜水果不洗干净就 吃,很容易得病。个别孩子不注重个人卫生,总是邋里邋遢。 1. 认识良好的卫生习惯是爱护自己、尊重他人、热爱生活的表现,激发学生爱 清洁、讲卫生的愿望。 2. 知道爱清洁、讲卫生是文明行为,有利于身体健康,要从小养成爱清洁、讲 教学目标 卫生的习惯。 3. 知道个人卫生的基本要求,学习讲究卫生的策略,掌握保持个人卫生的具体 方法。 4. 通过讲故事、辨析讨论等形式感受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在日常生活及 与人交往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动手实践,学会正确地洗手、洗脸。 将儿童生活中常见的现象融进活动中,让学生在活动中反思自己的生活习惯, 教学重点 辨析爱清洁、讲卫生的具体表现。掌握洗手、洗脸的正确方法,促进他们养成 爱清洁、讲卫生的习惯。 教学难点 将儿童生活中常见的现象融进活动中,让学生在活动中反思自己的生活习惯, 促进他们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习惯。 教学准备 课时安排 教学过程 第 教学环节 一 课时 学生活动 授课日期:一(4)2.27 一(5)2.28 批 注 低年级的孩子 喜欢听故事, 故事中的小猪 胖胖与生活中 1.教师:课件 2.学生:图片 2 课时
卫生法律法规讲座ppt课件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防治职业病的国 家职业卫生标准,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标准体系 。
5、劳动者享有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保护、职 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6、对职业病病人、疑似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业病病人的救治和保障制 度。
2、对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制度、水源保护及卫 生防护措施、人员健康管理与培训进行了明确规 定。
3、对学生健康进行监测和健康教育的制度,培养 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 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 治疗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
则》、《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监 督管理办法》
国际卫生条约。如:《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执业 医师法》、《献血法》、《食品安全法》等。 4、卫生行政法规:以宪法和卫生单行法为依据,由国务院制定,。如《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 条例》等。
5、地方性卫生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 及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省、自治区人民政 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包括 经济特区)的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行使自治权所制定的规范性 文件。 地方性卫生法规只在制定机关所辖范围内有效。
制定和启动制度。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预警制度。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与信息公布制度。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
相关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
《湖南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
(三)职业病防治制度
1、建设项目预评价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
第二讲 卫生法的制定和实施
性地运用到具体人或组织,用来解决具体问题的一种专
门活动。 它包括医药卫生行政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 织依法进行的卫生执法活动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有关 卫生违法和犯罪案件的卫生司法活动。
卫 生 法 学
(二)卫生法的实施
3. 卫生法的遵守
(1)卫生法遵守的主体
一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全体中国公民
卫生法的空间效力
卫生法的对人的效力
卫 生 法 学
(1)卫生法的效力范围 1)卫生法的时间效力
卫生法的生效时间。通常有下列情况: ①法律条文中明 确规定某一具体时间生效; ② 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自公
布之日起生效; ③法律没有规定生效时间均以颁布日为
生效之时。 卫生法的失效时间。通常有下列情况: ①新法颁布明确 规定旧法在某一时间失效; ②某些卫生法适用期已过, 同现行政策不符; ③新法取代旧法。
诉请法院追究陈某刑事责任并赔偿丧葬费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1997年3月14日通过的,于1997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第五修正案)第336条第一款新增加了“非法行医罪”。试问陈某应
该以“非法行医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定罪?
卫 生 法 学
(一)卫生法的制定
1. 卫生法制定的概念
卫 生 法 学
(二)卫生法的实施
1. 卫生法实施的概念 “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 (美国-庞德)
卫生法的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卫生法律规
范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 卫生法的实施:卫生法的适用、卫生法的遵守
卫 生 法 学
(二)卫生法的实施
2. 卫生法的适用
是指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依照法 定的职权和程序,行使国家权力,将卫生法律规范创造
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卫生法规复习讲义
第一单元医疗与妇幼保健监督管理法规第一节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1999年5月1日起施行;一、总则概述1. 立法目的:提高医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合法权益2. 适用对象: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3.对医师的要求:医德,医术4.主管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全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地方二、考试和注册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制度考试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1.报考资格: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2.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1报考执业医师的要求:本科,工作满一年;助理医师,高等学历大专,工作满二年;助理医师,中等学历中专,工作满五年2报考执业助理医师的要求:大专或中专,工作满一年;另外,中医类学徒满三年或多年,考核合格可以报考2.注册: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1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2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3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3+1种情况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刑罚不满二年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吊销不满二年4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重新注册的条件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不予注册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重新注册5.注销,收回5+1:尤其是刑罚,吊销,考核不合格,中止执业满二年;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6方面,收回医师执业证书:1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2受刑事处罚的;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4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5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6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册制度是考试的重点:不予注册、注销注册、重新注册、变更注册的几种情形6.个体行医的许可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三、执业规则1.医师权利七种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医学活动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2004-1-4,H2006-1-1 H2004-1-2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H2006-1-2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2.医师义务五种Z06-1-1, Z2005-1-3同样考第四条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医技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医德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3.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4.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5.使用规定药品器械;6.患者知情同意;7.不得索贿受贿;8.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服从调遣;9.报告医疗事故和传染病;按规定报告给: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10.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四、考核和培训1.考核部门: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2.考核内容:业务水平,工作成绩,职业道德;3.考核不过关:责令暂停执业3~6个月,培训后再考核;再次考核不合格:注销注册,收回证书;4.医师培训和继续教育;考点:1.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考核部门2002-1-8 H2002-1-10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考核内容进行定期考核;对医师的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考核不过关的处理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 2003-1-10,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再次考核结果的处理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医师考核工作;五、法律责任1. 违法行为: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违反制度和规范2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抢救延误3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医疗责任事故4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虚假文件5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篡改文件6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非法药械7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2004-1-110,情节严重,吊销职业证书---限制级药品8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Z06-1-2,2004-1-109---隐瞒实验9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泄密10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牟利11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不服从调遣12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不报告;2.非法行医4种处理办法:1取缔,没收,罚款;2吊销;3赔偿;4刑事;3.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师或者侵犯医师人身自由、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法2020期末题库练习
第一讲卫生法基础理论练习一.单选题(共21题,63.0分)1卫生法的调整对象是()A、卫生法律关系B、社会卫生事务C、卫生法律规范D、卫生社会关系正确答案:D2卫生法律责任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医药卫生法律规范( )或约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
A、规定的义务B、规定的权利C、建议的内容D、指导性的内容正确答案:A3卫生行政机关对违规销售药品的药店进行处罚,下列哪种方式不能适用?A、罚款B、没收违法所得C、记大过D、暂扣有关许可证正确答案:C4下列哪类人员有可能成为卫生行政机关处罚的对象?A、贩卖毒品人员B、执业医师C、服装厂老板D、出租司机正确答案:B5卫生法律责任特点不包括的是()A、具有国家强制性B、与违法行为相联系C、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D、内容由法律明确规定正确答案:C6法具有衡量和判定人们行为的作用,它不可以( )。
A、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B、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要求C、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犯罪D、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违法正确答案:B7法的适用对象是一般的人而不是特定的人,它是反复适用的而不是仅适用一次的,这表明法具有( )。
A、规范性的特征B、连续性的特征C、普遍性的特征D、效率性的特征正确答案:C8“生物科学的重大突破”属于医药法律关系中的哪一类客体?正确答案:D9卫生行政机关对其内部公务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处分,下列哪种方式可以适用?A、罚款B、没收违法所得C、记大过D、暂扣有关许可证正确答案:C10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相比,违反卫生法律的民事责任是以( )为主要形式的责任。
A、消除影响B、恢复原状C、经济赔偿D、重做更换正确答案:C11卫生违法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下列哪些可以成为卫生违法主体?( )A、小学一年级学生B、精神病人C、植物人D、刚参加工作的青年正确答案:D12由国务院制定的卫生规范性文件属于:( )A、卫生法律B、卫生行政法规C、卫生行政规章D、卫生地方法规正确答案:B13下列选项中由国务院制定的卫生法律文件是( )A、《侵权责任法》B、《医疗事故处理条例》C、《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D、《药品管理法》正确答案:B14构成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必要条件是()A、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B、权利和义务C、自然人和法人D、物和行为正确答案:A15以下关于卫生法律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卫生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是卫生权利与卫生义务B、卫生法律关系是在卫生相关主体之间的发生的一切社会关系C、卫生法律关系与政治关系、道德关系无实质区别D、卫生法律关系只会在违法行为过程中产生正确答案:A16医疗器械的发明属于卫生法律关系客体中的( )正确答案:D17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的流行属于法律事实中的( )A、法律权利B、法律事件C、法律行为D、法律义务正确答案:B18以下关于法律对卫生领域的作用(影响)的表述,错误的是( )A、法律为医药卫生事业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提供保障B、法律保证和促进医学科学技术成果的合理使用C、法律控制和防范医药卫生技术所可能带来的消极后果D、法律阻碍了医药行业的发展正确答案:D19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卫生法律文件是指:( )A、宪法B、卫生法律C、卫生行政规章D、卫生行政法规正确答案:B20不属于我国卫生法有效法律渊源的是( )A、宪法B、卫生法律C、卫生规章D、医药卫生权威学术著作正确答案:D21某饭店不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而被卫生行政机关处罚,该饭店的做法属于卫生法律关系客体中的( )A、生命健康利益B、行为C、物D、智力成果正确答案:B二.填空题(共5题,15.0分)1卫生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在依法进行卫生行政管理过程中,与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
部编版一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第一单元1.我们爱整洁1
《我们爱整洁》教案
一、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让学生认识到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重要性。
2、愿意做个爱清洁、讲卫生的好孩子,并由此产生愉快的感受。
二、活动重点:怎样把好的卫生行为保持下去,形成习惯。
三、活动难点:希望学生们通过这么一次思想教育及时改变过来,为养成更好的习惯而努力。
四、活动过程
(一)导入
师:同学们,你们喜欢看动画片吗?今天老师就给打家带来一部动画片《不爱刷牙的大力》,我们一起来看看。
师:最后大力的牙齿会怎么样呢?
师:那么这节课我们就来做个讲卫生的好孩子。
除了早晚要刷牙,我们还应该怎么做呢?
(板书:做个讲卫生的好孩子)
师:对,如果不勤洗手,洗澡,脏兮兮的,小朋友们就不和你一起玩了。
不是吗?今天老师给大家带来了一个新朋友,我们来认识一下。
(二)观看视频《小猪变干净了》
(三)进行卫生大比赛。
以小组为单位比一比谁的个人卫生好,评出卫生小标兵。
(四)自检自查活动。
检查自己有哪些不良的卫生习惯,今后如何改正这些不良的习惯。
(五)进行抢答竞赛。
判断大屏幕上的这些行为对不对?
(六)说唱《卫生习惯拍手歌》
(七)总结:活动课即将结束,通过今天的这节课,大家明白以后该怎么做了吗?
师:养成良好的卫生的习惯,要我们从小事做起,时时刻刻来完美自己的行为。
记得有这么一句话:说到不如做到,要做就做最好!让我们一起努力吧!争做爱清洁,讲卫生的好好孩子。
(统编版)二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第一单元知识点归类
(统编版)二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第一单元
知识点归类
一、环境与生命
1. 环境保护
- 爱护环境,保护树木、花草和小动物
- 讲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 珍惜粮食和水资源
2. 生命尊重
- 珍爱生命,不伤害自己和他人
- 尊重老师、父母和长辈
- 帮助弱势群体,关心他人
二、个人与家庭
1. 自我认知
- 的优点和不足
- 尊重自己,树立自信心
- 培养良好的品质和惯
2. 家庭和谐
- 尊重父母,孝敬长辈
- 爱护家人,关心他们的需要- 积极参与家务劳动
三、社会与法律
1. 公共秩序
- 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
- 尊重规章制度,维护社区秩序- 文明礼貌,不干扰他人
2. 公平正义
- 尊重他人权利,不欺负他人- 公正对待每个人,不歧视他人- 协助解决矛盾,维护公平
以上是(统编版)二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第一单元的知识点归类,主要涵盖了环境与生命、个人与家庭以及社会与法律三个方面的内容。
希望能对学生们的学习有所帮助,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和行为准则,促进良好的道德与法治意识的培养。
《卫生法概述》
3、卫生法的溯及力
即某一法规对它生效以前的事件 和行为是否可以适用,如果适用, 就具有溯及力,反之就没有溯及力。
精选课件
(二)卫生法的空间效力
概念:
卫生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卫生法生效 的地域范围,即卫生法在哪些地方具有 拘束力。
精选课件
卫生法的空间效力
1、在主权管辖的全部范围内生效 适用于我国全部领域,包括领土、
第二,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条文中 明确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条文中 没有规定生效时间,则均以颁布之日 为生效之时。
精选课件
2、卫生法的失效
第一,新法颁布施行后,相应的旧法即自行 失效;
第二,新法取代旧法。在新法条文中明确宣 布旧法废止;
第三,立法机关通过发布专门的决议、通令 等,对某些适用期已过,同现行政策不符的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明令废止。
2、卫生法的社会作用
卫生法实现阶级统治的作用,即卫 生法在政治统治、思想统治、经济 统治等方面的作用。
是卫生法实现社会卫生事务管理的 作用
精选课件
卫生法的社会作用具体表现:
贯彻党的卫生政策,保证国家对卫生工 作的领导
.保障公民生命健康 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医学科学的进步 促进国际卫生交流和合作
精选课件
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行为 物 智力成果或精神产品
精选课件
(五)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 变更和消灭
产生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间形成了权 利与义务关系;
变更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或 客体发生了变化;
消灭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与 义务关系完全终止。
精选课件
(一)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 是指由卫生法所调整的国家机关、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精)
5、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 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1、《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2、《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劳动法----第六章
第53条 三同时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54条 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 劳动防护用 品。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
•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具有国家强制性, 是国家权力的体现,严重违反构成犯罪时 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是一切有关的企业、 机关和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 对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 迫工人违章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时,要负法律责任。
法律法规的作用
矿山安全法 海上交通安全法
环境保护法 卫生防疫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 标准化法 全民企业法
三方协商促进履 行国际劳工标准 公约
作业场所安全使 用化学品公约
劳动保护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国际标准
地方劳动保护法 劳动保护行政法规
劳动保护规章
部门规章 地方规章
我国OHS法律法规的范围
(1)职业安全卫生法律 (2)职业安全卫生行政法规 (3)职业安全卫生规章 (4)地方性的OHS行政法规 (5)相关法律法规 (6)职业安全卫生标准 (7)国际劳工公约(20多个公约,我国3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88年国务院9
《劳动安全卫生的技术标准》
160多条强制性标准
– 第五阶段 逐步完善阶段 93年以后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1995
《矿山安全法》—专项法 》
1992
医疗法律知识讲座
演讲人: 日期:
目录 CONTENT
• 医疗法律概述 • 患者权利与义务 • 医务人员执业规范与责任 • 医疗事故处理与预防策略 • 药品管理相关法规解读 • 医疗器械监管政策解读 • 总结与展望
01
医疗法律概述
医疗法律定义与特点
定义
医疗法律是指调整在医疗卫生和 预防保健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 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医患关系的法律性质
医患关系在法律上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双方地位平等,享有相应的权利和 义务。
国内外医疗法律比较
国外医疗法律概述
01
介绍国外主要国家的医疗法律制度,如美国、英国、德国等,
包括其医疗法律体系、医患关系处理机制等。
国内外医疗法律比较
02
从法律体系、医疗制度、医患关系等方面对国内外医疗法律进
行比较分析,总结各自的优缺点。
对我国医疗法律的启示
03
结合国外医疗法律的成功经验,提出完善我国医疗法律制度的
建议和措施。
02
患者权利与义务
患者基本权利介绍
获得适宜医疗服务的权利
患者有权得到医院提供的与其病情相 符合的医疗服务,包括诊断、治疗、 护理等。
知情权
患者有权知晓自己的病情、治疗方案 、预后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等信息。
检查等。
支付医疗费用
患者应按照医院规定支 付医疗费用,不得逃费
或欠费。
尊重医务人员
患者应尊重医务人员的 劳动和人格尊严,不得 侮辱、殴打医务人员。
知情同意权与隐私权保护
知情同意权
在进行任何医疗操作前,医生应向患者充分告知操作的目的、风险、预后等信 息,并取得患者的书面同意。
隐私权保护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讲解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讲解一、概述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我国于2009年通过的一部重要法律,旨在保障人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权利,促进全民健康。
本法共有七章五十七条,覆盖了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医疗机构的管理、卫生促进、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等多个方面。
二、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本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保障全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其他必需的医疗卫生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裙众的需求,制定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的政策。
三、医疗机构的管理本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对医疗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分别进行认证、评价和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办理医疗活动的许可证,并在显著位置公示。
医疗机构的管理必须符合医疗质量管理规范,提高服务质量。
四、卫生促进本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和推广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卫生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和监督健康促进工作,包括宣传教育、健康知识普及、预防保健等方面。
五、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制定医疗卫生人员培训规范,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医疗卫生人员必须依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者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和技术规范。
六、责任和监督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医疗卫生服务的绩效评价制度。
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应当追究责任,保护人民裙众的合法权益。
七、法律责任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医疗卫生人员违规行为以及其他损害人民裙众健康权益的行为,均应当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结语: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医疗机构管理、卫生促进、医疗卫生人员培训等多个方面,本法为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
卫生法期末总结
卫生法期末总结卫生法是国家卫生健康事业管理的重要法律法规,其内容涉及到我们的生活、工作和社会的各个方面。
本文将对卫生法进行总结,主要从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卫生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卫生法的实施情况以及卫生法面临的挑战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保护人民生命健康、预防为主、公平合理、强调社会责任、多部门合作等。
保护人民生命健康是卫生法的首要原则,也是卫生工作的核心目标。
卫生法通过规范卫生工作的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预防为主是卫生法的基本方针。
通过预防疾病、保障环境卫生、加强健康教育等措施,可以避免和减少疾病的发生,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公平合理是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主要体现在卫生资源的配置和管理上。
卫生法要求各级卫生部门要合理分配卫生资源,提高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强调社会责任是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卫生工作的重要要求。
卫生法要求卫生部门、卫生从业人员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卫生宣传、健康教育,提高人民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多部门合作是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卫生工作的重要保障。
卫生法要求卫生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合作,共同推进卫生事业的发展,加强卫生工作与其他工作的衔接和协调。
二、卫生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卫生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卫生基本知识、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卫生监督、卫生应急响应等。
卫生基本知识是卫生法的核心内容之一,主要包括公共卫生知识、个人卫生知识、环境卫生知识等。
卫生法要求人民群众要学习和掌握卫生基本知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卫生素养。
疾病的预防和控制是卫生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包括传染病和非传染病的预防。
卫生法要求各级卫生部门要制定和执行相关的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加强疾病监测和报告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和控制疾病的传播。
卫生监督是卫生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包括卫生行政执法、卫生监督检查等。
卫生法要求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卫生机构、卫生从业人员和卫生产品的监督,保障人民健康权益。
一年级道德与法制14.从小讲卫生一教材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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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不”
❖(1)不随地吐痰
痰和鼻涕含有细菌、病毒等肉 眼看不见的致病物质,吐在地 上或抹在墙上既不卫生又不雅 观,并且待水分蒸发后,痰中 的细菌、病毒等就会随尘土漂 浮在空气中,危害他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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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随地扔果皮纸屑
果皮纸屑是生活中的垃圾,
这些赃物会招来苍蝇、老
鼠等害虫,给人类传播很
多疾病,如肠炎……所以
应把果皮纸屑(3)不在墙壁、桌凳上面 乱刻乱画
❖这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不仅 损坏了优美的环境,又破坏了 公物,我们一定要从小养成爱 护公物和维护环境卫生的良好 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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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歌
好孩子,讲卫生,
手脸衣服要干净。
不乱扔,不乱吐。
公共卫生要爱护。
不吃生冷和偏食,
身体健康不生病。
爱清洁,讲卫生,
争做文明小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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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小贴士
❖ 预防小贴士: ❖ 1、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使用肥皂和清
水洗手,尤其在咳嗽或打喷嚏后。 ❖ 2、教室里要注意经常开窗通风,保持
空气流通。 3、除上课外,减少聚集性活动,尽量 避免人群拥挤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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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做法正确的请鼓掌三声,错误 的请订正
从小讲卫生
北甸子小学 贾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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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牙认上刷要早小刷
膏真下里。晚牙牙
乐刷左边 刷刷
得,右, 牙,
吐牙全刷 很捏
泡齿刷外 在得
泡好到边 重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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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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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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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四个勤
❖一 勤洗手脸
❖二 勤剪发
❖三 勤换衣服
2021推荐第一讲卫生法的概念和卫生法律关系
1. 卫生法的概念
卫生 hygiene
hygeia hygeian
古希腊神话中掌管健康的女神的名字
卫生就是护卫生命之意
广义:个人和社会的行为; 社会事业; 学科体系。
1. 卫生法的概念
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 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保护人体健康活动中形 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案例导入
女,3岁,因“O”形腿住院做矫正术。术中被告医生陈 ××曾嫌护士输液速度慢,指示护士加快输液速度,在陈 ××的指令下,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竟输入盐水、葡萄 糖液1700ml,造成急性肺水肿和急性心衰。当发现了情况下 不好时,被告仍指令护士继续输液,终因在短时间内患儿接 受液体超量死于手术台上,使一个健康的儿童为矫正“O”形 腿而丧失生命。事后,医院伪造病历。
6. 卫生法的效力等级
案例1
吴某怀孕三个月了,这天吃过晚饭,吴某象往常一样到室外散散步, 没走两步就觉得腹部有点隐隐作痛,随即被家人送往附近卫生院,经医生 诊断,发现吴某腹腔大量出血,宫外孕和脾破裂的可能性很大,需要做腹 腔手术进一步确诊。但手术急需大量A型的血,卫生院立即和市中心的血 站取得了联系,血液将在一小时内送到,由于情况紧急医生王某一边给吴 某进行手术,一边打电话催促血站,由于天黑路远,加之有一段路坎坷不 平,血站的血迟迟未到,此时吴某病因已经查明脾破裂而且鲜血还在向外 流出。吴某的弟弟见情况紧急,便两次提出要给姐姐吴某献血,但是均被 医院拒绝,当血站的送血员赶到时,吴某已因失血身亡,悲痛欲绝的丈夫 将医院告上了法庭,认为医院见死不救,是造成吴某死亡的主要原因,医 院应对吴某的死负责,但是医院认为医院当时已经是尽全力抢救。至于说 输血的问题,根据输血法及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应负责采血和献血的安全 ,在不具备自采、自供的情况下医院不能冒险违规,所以医院不应对吴某 的死负责任。
(精品)卫生法课件: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
第一节 概述
2013年11月1日起,我国将人感染H7N9 禽流 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管理。与此同时,国家卫生 计生委将甲型H1N1流感从乙类调整为丙类,自 2014年1月1日起纳入现有流行性感冒进行管 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由“乙类传染 病甲类管理”调整为“乙类传染病乙类管理”。
五、 传染
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合法权益 保护
病防 3.疫情报告、 (1)传染病疫情的报告(2)传染病疫情的通报
治法 通报和公布 (3)传染病疫情信息的公布
4.疫情控制 (1)传染病控制(2)紧急措施(3)疫区封锁
5.医疗救治
(1)医疗救治服务网络建设(2)提高传染病医 疗救治能力(3)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治的规定
过( )天。
A、2
B、3
答案: B
C、5
D、7
E、6
执考真题
15. 下列有关处方权的获得不正确的是( ) 答案: B
A、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B、执业医师可以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C、执业助理医师和试用期人员一般不具有处方权; D、进修医师经过接受医疗机构的认定可以获得处方权。
D 医师所在地的医学会或者医师协会
E 医师所工作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执考真题
(11~12题共用备选答案) A.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 B.暂停执业活动六个月至一年 C.给予行政处分 D.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E.追究刑事责任
11.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治疗的,由卫生行政 部门给予的处理是
A.中止执业医师满二年的
卫生法教案
卫生法教案
一、课程介绍
卫生法是法学领域中一门重要的学科,它涉及到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卫生安全和健康问题。
通过学习卫生法,学生们将了解国家有关卫生的法律法规,以及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应用这些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和他人。
二、教学目标
1. 使学生掌握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制度;
2. 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
3. 增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三、教学内容
1. 卫生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2. 食品卫生法;
3. 药品管理法;
4. 公共卫生法;
5. 医疗卫生法。
四、教学方法
1. 课堂讲授:教师讲授有关卫生法的理论知识,使学生对卫生法有初步的认识和了解。
2. 案例分析:教师选取一些实际的卫生法案例,引导学生进行分析和讨论,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
3. 模拟法庭:学生分组扮演不同的角色,模拟真实的法庭审判过程,加深学生对卫生法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4. 实地考察:组织学生实地考察一些医疗机构、食品药品企业等,了解他们的卫生管理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5. 课堂互动:鼓励学生提出自己的问题和见解,引导学生进行课堂讨论和交流,增强课堂互动性和参与度。
五、教学评估
1. 课堂表现:观察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包括听讲、思考、发言等情况;
2. 作业完成情况:检查学生的作业完成情况,包括课后作业、案例分析报告等;
3. 期末考试:通过期末考试来检验学生对卫生法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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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卫生法学的研究对象 卫生法学以人类生命健康有关的法律现象及 其发展规律作为研究对象。
二、卫生法
(一)卫生的含义 1、卫生是一种个人和社会的行为措施; 2、卫生已表现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 3、卫生已发展成为具有科学内涵的知识体系;
(二)卫生法: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在保 护人体健康活动中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的总和。 含义: 1.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2.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1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艾滋病防治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法律中的卫生法律规范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2001.05.01)
惯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001.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1.1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02.9.1)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3.5.1)
三、卫生法实施的基本形式
(一)卫生法的遵守
A.守法主体:一个国家和社会中应该遵守卫生法律的人或组织;
B.守法内容: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C.守法状态: 最低状态——不违法、不犯罪 一般状态——依法办事 高级状态——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D.守法条件: 良好的卫生法律、良好的卫生法律意识、良好的卫生法律环境
4)卫生部门规章
4、卫生部门规章
卫生部、国家计生委、药监局、中医药管理局、国
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
5、地方性卫生法规立法主体四类——
省级、省级政府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 市、计划单列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6、卫生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 7、地方政府规章—与地方性卫生法规同级的政府 8、特别行政区—涉及卫生事务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六)卫生监督检查
1、特征: (1)主体是卫生行政主体及其卫生行政人;
(2)对象是卫生相对人
(3)行为不影响相对人的实体性权利义务
(4)内容是了解相对人的守法情况
2、类型:
(1)检查对象的特定性:一般对象和重点对象 (2)实施阶段:事前、事中和事后
(3)检查时间: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20多
行政法规
(国务院)
自治条例单行条 例
(自治区人大及常委会 )
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大 及常委会)
地方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 政府)
部门规章
(国务院部、委)
400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自治条例单行条 例
(自治州、县人大)
地方性法规
(省会市人大及委员会 )
A、规定国家实行的医药卫生保障的基本制度和公民的
基本生命健康权利——是原则性规定 B、《宪法》关于卫生法事项的主要内容有: a、第21条第1款——发展医药卫生事业,保障公民健康; b、第25条——计划生育 c、第26条——生态环境与生活环境
d、第33条第3款——人权
e、第33条第4款——公民权利与义务
(1)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 (2)执法拥有独立的卫生执法职权;
(3)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卫生执法权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后果;
4、卫生执法主体的职权:
(1)卫生行政立法权 (2)卫生行政许可权
(3)卫生行政检查权
(4)卫生行政强制权
(5)卫生行政处罚权等
5、卫生行政主体种类:
昆明医科大学
卫生法 Health law
第一讲
卫生法概述
Introduction to Health Law
单 位:法医学院 主 讲: 高丽萍
思
考
问题一:什么是卫生法?卫生法有何作用?
问题二:卫生法的发展简史?(自学)
问题三:卫生法的法律地位 ?
Kmmu
一、卫生法学
(一)卫生法学的概念 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及其发展规律的一 门法律科学,是法学的分支学科。 卫生法学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互渗透 交融的一门新兴边缘交叉学科,是法律科学中 一门有关医药、卫生or人类生命健康问题的 应用学科。
9、国际卫生条约—加入或签署的,除声明保留的除外
10、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
11、卫生技术规范—《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等管
理标准、卫生技术规范、操作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1.05.01)
宪法中的卫生法律规范
(全国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0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2001.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2001.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01.05.01) 特别行政区法律 国际公约、国际
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B、民事手段——如医疗服务过程中的横向关系调整 (如违约与侵权) C、刑事手段——违反刑法规定的情形。
3、人类共同性 A、根本任务在于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的实现,阶级性淡 化、意识形态淡化、宗教性淡化
B、国内法的国际化倾向明显,各国目的基本一致
4、内容的广泛性 A、凡是医疗卫生领域均涉及 B、体系复杂、内容浩繁
(二)卫生法的执行(卫生执法)
1、特点:
(1)特殊的目的性与科学性;
(2)突出的专业性与技术性
(3)显著的社会性和协同性
2、卫生执法的原则及其要求
(1)合法性原则 (2)合理性原则
(3)效率原则
3、卫生执法的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执 法行为,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 织。
概念:指卫生法律责任主体因违反法律义务之事实而应当承受的 由专门国家机关依法确认并强制其承受的合理的负担。 特点: 1.法律责任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2.法律责任有其专门的认定机关; 3.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必须法定;
4.法律责任是不连带的;
5.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有着密切的联系; 6.不同的法律责任有完全相同的制裁方法;
1、卫生行政处罚原则
(1)合法原则 (2)公开、公正原则
(3)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处罚适当的原则
(5)处罚救济的原则
( 6)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2、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卫生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对违反卫生法 的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所应遵循的原则常委会 ) 及常委会)
规章
处方管理办法
规章
(省会所在地市政府)
(较大市政府)
(七)卫生法的法律适用原则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新法优于旧法
(八)卫生法的效力范围
1、卫生法的时间效力 2、卫生法的空间效力
3、卫生法对人的效力
(九)卫生法律责任
特征: (1)法定刑
(2)强制性
(3)主观性
(4)救济性
(二)行为种类:
1、行政规划
2、行政命令
3、行政征收
4、行政征用 5、行政处罚 6、行政强制
(三)行为的规范要求
1、强调行政行为的合法、合理性 2、必须遵守宪法或组织法所赋予的权限范围
3、必须严格遵循行政程序制度
f、第42条第2款——劳动权 g、第45条第1款——物质帮助权、国家发展社会保险、社 会救济、医疗卫生事业 h、第49条第1、2款——特殊人群保护(母亲与儿童)
2、法律
A、基本法律:民法、刑法、诉讼法、国家赔偿;
B、其他非基本法律:《婚姻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 、《残疾人权益保障法》、《青少年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
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
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
C、卫生专门法律:《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职业
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人口与计划生育 法》、《母婴保健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红十字法》、 《精神卫生法》等11部。
(四)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1、保护公民健康原则
1)健康:生理健康与心理健康---社会认同、自我实现
2)健康权的法律界定:基本人权——人身权(人格权
中的生命权与健康权)——宪法、基本法律、一般法律 3)首要的基本原则 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健康权与其他主体权利的平衡
2、预防为主原则 1)预防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医疗卫生资源的有效利用与短缺的克服
3、卫生行政法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
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精神药品管理办法 》、《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 例》、《医疗废物从业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实施 条例》、《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 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管理条例》等20余部。
种类: 1.卫生行政责任:卫生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法律规范, 尚未构成犯罪,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 2.卫生民事责任:医疗机构、卫生工作人员、从事与卫 生事业有关的机构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公民的健康权利时, 应向受害人承担赔偿的责任。停止损害;排除妨害;消 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支 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抚慰金 等。 3.卫生刑事责任:违反卫生法的行为,侵害了刑法所保 护的社会关系,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3.是保护健康活动中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4.是保护健康行为的规范; 5.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