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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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5.0
Ⅲ类环境
母婴同室;消毒供应中心的检查包装区灭菌区、无菌物品存放区;血液透析中心(室);普通住院病区等
≤4.0(5min)
≤10.0
Ⅳ类环境
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治疗室;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区
≤4.0(5min)
≤10.0
医务人员手:外科手消毒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应≤5Cfu/cm2; 卫生手消毒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应≤10Cfu/cm2
医疗器材: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应无菌;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应≤20Cfu/件(Cfu/g或Cfu/100 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应≤200Cfu/件(Cfu/g或Cfu/100 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消毒剂:使用中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应符合使用要求;连续使用的消毒液每天使用前应进行有效浓度的监测。
灭菌用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为0Cfu/ml;使用中皮肤粘膜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医院感染管理科 2012年12月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环 境 类 别
空气平均菌落数
物体表面平均菌落数
Cfu/cm2
Cfu/皿(平板暴露法)
Ⅰ类环境
洁净手术部;其他洁净场所
≤4.0(30min)
≤5.0
Ⅱ类环境
非洁净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血液病区、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重症监护室;新生儿室等
≤4.0(15min)

各类环境物表标准

各类环境物表标准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
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环境类别范围空气cfu/m3 物体表面cfu/cm3 医护人员手cfu/cm3
Ⅰ类层流洁净手术室≤10≤5≤5 层流洁净病房
Ⅱ类普通病房、产房、
婴儿室、早产儿室、
普通保护性隔离室、≤200≤5 ≤5
供应室无菌室、
烧伤病房、
重症监护病房
Ⅲ类儿科病房、
妇产科检查室、
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
供应室清洁室、
急诊室、化验室、
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500 ≤10 ≤10
Ⅳ类传染病科及病房- ≤15 ≤15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学标准:环境类别范围标准空气(cfu/皿.暴露时间)物体表面(cfu/cm2)医务人员手(cfu/cm2)卫生手外科手洁净场所洁净手术室及洁净部门参照GB50333 ≤5 ≤10 ≤5 重点部门非洁净手术室(眼科、美容科)、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重症加强治疗室、消毒供应室、血液透析室、口腔科、腔镜室、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4(cfu/15min. 9cm 平皿)≤5 其他部门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传染科≤4 (cfu/5min. 9cm平皿)≤10
注:1、产床表面、产房其他物表)参照2类环境标准。

2、Ⅲ类、Ⅳ类环境物表(如诊疗工作台面、治疗车台面、无菌柜表面、病历夹、门把手、水龙头、床头柜表面等)均参照3类环境标准。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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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环境物表标准

各类环境物表标准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
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环境类别范围空气cfu/m3 物体表面cfu/cm3 医护人员手cfu/cm3 Ⅰ类层流洁净手术室≤10≤5≤5 层流洁净病房
Ⅱ类普通病房、产房、
婴儿室、早产儿室、
普通保护性隔离室、≤200≤5 ≤5
供应室无菌室、
烧伤病房、
重症监护病房
Ⅲ类儿科病房、
妇产科检查室、
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
供应室清洁室、
急诊室、化验室、
各类普通病房与房间≤500 ≤10 ≤10
Ⅳ类传染病科及病房- ≤15 ≤15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学标准: 环境类别范围标准空气(cfu/皿、暴露时间) 物体表面(cfu/cm2) 医务人员手(cfu/cm2) 卫生手外科手洁净场所洁净手术室及洁净部门参照GB50333 ≤5 ≤10 ≤5 重点部门非洁净手术室(眼科、美容科)、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重症加强治疗室、消毒供应室、血液透析室、口腔科、腔镜室、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4(cfu/15min、9cm 平皿) ≤5 其她部门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传染科≤4 (cfu/5min、9cm平皿) ≤10
注: 1、产床表面、产房其她物表)参照2类环境标准。

2、Ⅲ类、Ⅳ类环境物表(如诊疗工作台面、治疗车台面、无菌柜表面、病历夹、门把手、水龙头、床头柜表面等)均参照3类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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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 (2)采样面积:被采面积≥100 cm2,采样100 cm2。被采面积<100 cm2,采全部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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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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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结果计算:

N×采样液稀释倍数
• 物体表面菌落总数(cfu/cm2)=

100
• N——平均菌落数
• ×10——换算成10ml,即100 cm2采样面 积
果按每ml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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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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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类别
空气平均菌落数
CFU/皿
CFU/m3
Ⅰ类环境 洁净手术部 符合GB50333要求 ≦150
其他洁净场所 ≦4.0(30min )
Ⅱ类环境
≦4.0(15min ) -
Ⅲ类环境
≦4.0(5min ) -
Ⅳ类环境
≦4.0(5min ) -
CFU/皿为平板暴露法,CFU/m3为空气采样器法
物体表面平均 菌落数 CFU/cm2 ≦5.0
• Ⅰ类环境可选择平板暴露法和空气采样器 法,参照GB5033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 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测。
• 空气采样器法可选择六级撞击式空气采样
器或其他经验证的空气采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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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要求:按操作说明书。 结果报告:
采样器各平皿菌落数之和(CFU)
空气细菌总数(cfu/m3)=
×1000
采样速率(L/min)×采样时间(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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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Ⅱ、Ⅲ、Ⅳ类环境采用平板暴露法。
• A 基本要点:平板直径9cm,采样高度 80—150cm,边角距离1m,暴露时间(Ⅱ 类环境暴露15min,Ⅲ、Ⅳ类环境暴露 5min)。

各类环境物表标准

各类环境物表标准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
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环境类别范围空气cfu/m3 物体表面cfu/cm3 医护人员手cfu/cm3
Ⅰ类层流洁净手术室≤10≤5≤5 层流洁净病房
Ⅱ类普通病房、产房、
婴儿室、早产儿室、
普通保护性隔离室、≤200≤5 ≤5
供应室无菌室、
烧伤病房、
重症监护病房
Ⅲ类儿科病房、
妇产科检查室、
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
供应室清洁室、
急诊室、化验室、
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500 ≤10 ≤10
Ⅳ类传染病科及病房- ≤15 ≤15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学标准:环境类别范围标准空气(cfu/皿.暴露时间)物体表面(cfu/cm2)医务人员手(cfu/cm2)卫生手外科手洁净场所洁净手术室及洁净部门参照GB50333 ≤5 ≤10 ≤5 重点部门非洁净手术室(眼科、美容科)、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重症加强治疗室、消毒供应室、血液透析室、口腔科、腔镜室、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4(cfu/15min. 9cm 平皿)≤5 其他部门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传染科≤4 (cfu/5min. 9cm平皿)≤10
注:1、产床表面、产房其他物表)参照2类环境标准。

2、Ⅲ类、Ⅳ类环境物表(如诊疗工作台面、治疗车台面、无菌柜表面、病历夹、门把手、水龙头、床头柜表面等)均参照3类环境标准。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学标准:。

各类环境物表标准

各类环境物表标准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
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环境类别范围空气cfu/m3 物体表面cfu/cm3 医护人员手cfu/cm3 Ⅰ类层流洁净手术室≤10≤5≤5 层流洁净病房
Ⅱ类普通病房、产房、
婴儿室、早产儿室、
普通保护性隔离室、≤200≤5 ≤5
供应室无菌室、
烧伤病房、
重症监护病房
Ⅲ类儿科病房、
妇产科检查室、
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
供应室清洁室、
急诊室、化验室、
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500 ≤10 ≤10
Ⅳ类传染病科及病房- ≤15 ≤15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学标准:环境类别范围标准空气(cfu/皿.暴露时间)物体表面(cfu/cm2)医务人员手(cfu/cm2)卫生手外科手洁净场所洁净手术室及洁净部门参照GB50333 ≤5 ≤10 ≤5 重点部门非洁净手术室(眼科、美容科)、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重症加强治疗室、消毒供应室、血液透析室、口腔科、腔镜室、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4(cfu/15min. 9cm 平皿)≤5 其他部门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传染科≤4 (cfu/5min. 9cm平皿)≤10
注: 1、产床表面、产房其他物表)参照2类环境标准。

2、Ⅲ类、Ⅳ类环境物表(如诊疗工作台面、治疗车台面、无菌柜表面、病历夹、门把手、水龙头、床头柜表面等)均参照3类环境标准。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学标准:。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环 境 类 别
空气平均菌落数
物体表面平均菌落数
Cfu/cm2
Cfu/皿(平板暴露法)
Ⅰ类环境
洁净手术部;其他洁净场所
≤(3பைடு நூலகம்min)

Ⅱ类环境
非洁净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血液病区、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重症监护室;新生儿室等
≤(15min)

Ⅲ类环境
母婴同室;消毒供应中心的检查包装区灭菌区、无菌物品存放区;血液透析中心(室);普通住院病区等
消毒剂:使用中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应符合使用要求;连续使用的消毒液每天使用前应进行有效浓度的监测。
灭菌用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为0Cfu/ml;使用中皮肤粘膜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医院感染管理科 2012年12月
≤(5min)

Ⅳ类环境
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治疗室;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区
≤(5min)

医务人员手:外科手消毒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应≤5Cfu/cm2; 卫生手消毒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应≤10Cfu/cm2
医疗器材: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应无菌;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应≤20Cfu/件(Cfu/g或Cfu/100 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应≤200Cfu/件(Cfu/g或Cfu/100 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医院感染监测卫生标准

医院感染监测卫生标准

医院感染监测卫生标准
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2、医疗用品卫生标准
(1)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

(2)接触粘膜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g或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3)接触皮肤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0cfu/g或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3、使用中消毒剂与无菌器械保存液卫生标准
(1)使用中消毒剂:细菌菌落总数应≤100cfu/mL;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2)无菌器械保存液: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4、内镜合格卫生标准
(1)消毒后的内镜合格标准为:细菌菌落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微生物。

(2)灭菌后内镜合格标准为:无菌检测合格。

5、透析液卫生标准
(1)透析器入口液合格标准:细菌菌落总数应≤2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2)透析器出口液合格标准:细菌菌落总数应≤20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各类环境空气 物体表面 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

各类环境空气 物体表面 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细菌菌落总数允许检出值见表1.
表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苗落总数卫生标准
2致病性微生物
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性微生物。

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医疗用品卫生标准
1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 2接触粘膜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 /g 或lOO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3接触皮肤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0cfu /g 或lOO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4.使用中消毒剂:细菌菌落总数应≤100cfu /mL ;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5无菌器械保存液必须无菌。

6污物处理卫生标准:污染物品无论是回收再使用的物品,或是废弃的物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采样方法】
1、取生理盐水5ml 于试管中,高压。

2、取样后,振摇80次。

3、取于培养皿中,将配好的营养琼脂倾注于培养皿中,待冷却后放培养箱过夜。

【计算方法】
空气:菌落数×157(或260〈培养皿9cm 或7cm 〉) 物表:
100菌落数×10=10
菌落数
(100:面积〈用5cm ×5cm 规格板取4次〉;10:稀释倍数) 手指:
60菌落数×10=6
菌落数
(60:10个手指头总面积;10:稀释倍数)。

各类环境物表标准

各类环境物表标准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 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环境类别 范围空气cfu/m3cfu/cm3I 类 层流洁净手术室< 10层流洁净病房n 类普通病房、产房、婴儿室、早产儿室、 普通保护性隔离室、 < 200供应室无菌室、 烧伤病房、 重症监护病房川类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 供应室清洁室、 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 < 500 < 10 < 10"类 传染病科及病房-< 15 < 15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学标准:环境类别范围标准空气(cfu/皿.暴露时间)物体表面(cfu/cm2 )医务人员手(cfu/cm2 )卫生手外科手洁净场所洁净手术室及洁净部门参照GB50333 < 5 <10 < 5重点部门 非洁净手术室(眼科、美容科)、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重症加强治 疗室、消毒供应室、血液透析室、口腔科、腔镜室、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 < 4( cfu/15min. 9cm 平皿)< 5其他 部门 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传染科 < 4(cfu/5min. 9cm 平皿) < 10物体表面cfu/cm3医护人员手<5川类儿科病房、母婴同至、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 4cfu/5min •直径9cm平皿5min < 10 cfu/cm2析中心(室);其他普通住院病区等"类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急诊室、化验室、输血科、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 4cfu/5min •直径9cm平皿5min < 10 cfu/cm2注:1、I类、U类环境物表(如产床表面、产房其他物表)参照 2类环境标准。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灭菌用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为0Cfu/ml;使用中皮肤粘膜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医院感染管理科 2012年12月
医疗器材: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应无菌;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应≤20Cfu/件(Cfu/g或Cfu/100 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应≤200Cfu/件(Cfu/g或Cfu/100 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消毒剂:使用中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应符合使用要求;连续使用的消毒液每天使用前应进行有效浓度的监测。
≤5.0
Ⅲ类环境
母婴同室;消毒供应中心的检查包装区灭菌区、无菌物品存放区;血液透析中心(室);普通住院病区等
≤4.0(5min)
≤10.0
Ⅳ类环境
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治疗室;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区
≤4.0(5min)
≤10.0
医务人员手:外科手消毒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应≤5Cfu/cm2; 卫生手消毒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应≤10Cfu/cm2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环 境 类 别
空气平均菌落数
物体表面平均菌落数
Cfu/cm2
Cfu/皿(平板暴露法)
Ⅰ类环境
洁净手术部;其他洁净场所
≤4.0(30min)
≤5.0
Ⅱ环境
非洁净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血液病区、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重症监护室;新生儿室等
≤4.0(15min)

各类环境物表标准

各类环境物表标准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
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环境类别范围空气cfu/m3 物体表面cfu/cm3 医护人员手cfu/cm3 Ⅰ类层流洁净手术室≤10≤5≤5 层流洁净病房
Ⅱ类普通病房、产房、
婴儿室、早产儿室、
普通保护性隔离室、≤200≤5 ≤5
供应室无菌室、
烧伤病房、
重症监护病房
Ⅲ类儿科病房、
妇产科检查室、
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
供应室清洁室、
急诊室、化验室、
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500 ≤10 ≤10
Ⅳ类传染病科及病房- ≤15 ≤15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学标准:环境类别范围标准空气(cfu/皿.暴露时间)物体表面(cfu/cm2)医务人员手(cfu/cm2)卫生手外科手洁净场所洁净手术室及洁净部门参照GB50333 ≤5 ≤10 ≤5 重点部门非洁净手术室(眼科、美容科)、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重症加强治疗室、消毒供应室、血液透析室、口腔科、腔镜室、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4(cfu/15min. 9cm 平皿)≤5 其他部门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传染科≤4 (cfu/5min. 9cm平皿)≤10
注: 1、产床表面、产房其他物表)参照2类环境标准。

2、Ⅲ类、Ⅳ类环境物表(如诊疗工作台面、治疗车台面、无菌柜表面、病历夹、门把手、水龙头、床头柜表面等)均参照3类环境标准。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学标准:。

各类环境物表标准

各类环境物表标准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
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环境类别范围空气cfu/m3 物体表面cfu/cm3 医护人员手cfu/cm3 Ⅰ类层流洁净手术室≤10≤5≤5 层流洁净病房
Ⅱ类普通病房、产房、
婴儿室、早产儿室、
普通保护性隔离室、≤200≤5 ≤5
供应室无菌室、
烧伤病房、
重症监护病房
Ⅲ类儿科病房、
妇产科检查室、
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
供应室清洁室、
急诊室、化验室、
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500 ≤10 ≤10
Ⅳ类传染病科及病房 - ≤15 ≤15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学标准:环境类别范围标准空气(cfu/皿.暴露时间)物体表面(cfu/cm2)医务人员手(cfu/cm2)卫生手外科手洁净场所洁净手术室及洁净部门参照GB50333 ≤5 ≤10 ≤5 重点部门非洁净手术室(眼科、美容科)、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重症加强治疗室、消毒供应室、血液透析室、口腔科、腔镜室、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4(cfu/15min. 9cm平皿)≤5 其他部门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传染科≤4 (cfu/5min. 9cm平皿)≤10
注: 1、产床表面、产房其他物表)参照2类环境标准。

2、Ⅲ类、Ⅳ类环境物表(如诊疗工作台面、治疗车台面、无菌柜表面、病历夹、门把手、水龙头、床头柜表面等)均参照3类环境标准。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学标准:。

医院感染监测卫生标准

医院感染监测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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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感染监测卫生标准
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2、医疗用品卫生标准
(1)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

(2)接触粘膜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g或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3)接触皮肤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0cfu/g或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3、使用中消毒剂与无菌器械保存液卫生标准
(1)使用中消毒剂:细菌菌落总数应≤100cfu/mL;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2)无菌器械保存液: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4、内镜合格卫生标准
(1)消毒后的内镜合格标准为:细菌菌落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微生物。

(2)灭菌后内镜合格标准为:无菌检测合格。

5、透析液卫生标准
(1)透析器入口液合格标准:细菌菌落总数应≤2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2)透析器出口液合格标准:细菌菌落总数应≤20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各类环境物表标准

各类环境物表标准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
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环境类别范围空气cfu/m3 物体表面cfu/cm3 医护人员手cfu/cm3
Ⅰ类层流洁净手术室≤10≤5≤5
层流洁净病房
Ⅱ类普通病房、产房、
婴儿室、早产儿室、
普通保护性隔离室、≤200≤5 ≤5
供应室无菌室、
烧伤病房、
重症监护病房
Ⅲ类儿科病房、
妇产科检查室、
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
供应室清洁室、
急诊室、化验室、
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 ≤500 ≤10 ≤10
Ⅳ类传染病科及病房 - ≤15 ≤15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学标准:环境类别范围标准空气(cfu/皿.暴露时间)物体表面(cfu/cm2)医务人员手(cfu/cm2)卫生手外科手洁净场所洁净手术室及洁净部门参照GB50333 ≤5 ≤10 ≤5 重点部门非洁净手术室(眼科、美容科)、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重症加强治疗室、消毒供应室、血液透析室、口腔科、腔镜室、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4(cfu/15min. 9cm平皿)≤5 其他部门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传染科≤4 (cfu/5min. 9cm平皿)≤10
注: 1、Ⅰ类、Ⅱ类环境物表(如产床表面、产房其他物表)参照2类环境标准。

2、Ⅲ类、Ⅳ类环境物表(如诊疗工作台面、治疗车台面、无菌柜表面、病历夹、门把手、水龙头、床头柜表面等)均参照3类环境标准。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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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学标准

环境卫生学标准
菌落总数应≤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使用中皮肤粘膜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10Cfu/ml;
灭菌用消毒液:菌落总数应为0Cfu/ml;
医院感染管理科2012年11月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环境类别
空气平均菌落数
物表平均菌落数
Cfu/cm2
Cfu/沉降法
Ⅰ类环境
洁净手术部
符合GB50333要求
≤Cfu/

其他洁净场所
Ⅱ类环境
非洁净手术部室、ICU、DSA、
新生儿室、血液病区、产房、
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等
≤Cfu/

Ⅲ类环境
CSSD的检查包装区灭菌区、
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应≤200Cfu/件Cfu/g或Cfu/100 cm2,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消毒剂:灭菌剂、皮肤粘膜消毒剂应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纯化水
或无菌水配制;其他消毒剂的配制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
使用中消毒液:有效浓度应符合使用要求;
连续使用的消毒液每天使用前应进行有效浓度的监测;
母婴同室、血液透析中心室、
无菌物存放区、普通病房等
≤Cfu/

Ⅳ类环境
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治疗室、
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区来自≤Cfu/≤医务人员手:外科手消毒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应≤5Cfu/cm2
卫生手消毒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应≤10Cfu/cm2
医疗器材: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应无菌;
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应≤20Cfu/件Cfu/g或Cfu/100 cm2,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2)(总3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细菌菌落总数允许检出值见表1.表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苗落总数卫生标准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性微生物。

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医疗用品卫生标准1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 2接触粘膜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 /g 或lOO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3接触皮肤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0cfu /g 或lOO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4.使用中消毒剂:细菌菌落总数应≤100cfu /mL ;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5无菌器械保存液必须无菌。

6污物处理卫生标准:污染物品无论是回收再使用的物品,或是废弃的物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采样方法】1、取生理盐水5ml 于试管中,高压。

2、取样后,振摇80次。

3、取于培养皿中,将配好的营养琼脂倾注于培养皿中,待冷却后放培养箱过夜。

【计算方法】空气:菌落数×157(或260〈培养皿9cm 或7cm 〉) 物表:100菌落数×10=10菌落数 (100:面积〈用5cm ×5cm 规格板取4次〉;10:稀释倍数)手指:60菌落数×10=6菌落数(60:10个手指头总面积;10:稀释倍数)。

各类环境物表标准

各类环境物表标准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环境类别范围空气cfu/m3 物体表面cfu/cm3 医护人员手cfu/cm3Ⅰ类层流洁净手术室≤10≤5≤5 层流洁净病房Ⅱ类普通病房、产房、婴儿室、早产儿室、普通保护性隔离室、≤200≤5 ≤5供应室无菌室、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Ⅲ类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500 ≤10 ≤10Ⅳ类传染病科及病房 - ≤15 ≤15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学标准:环境类别范围标准空气(cfu/皿.暴露时间)物体表面(cfu/cm2)医务人员手(cfu/cm2)卫生手外科手洁净场所洁净手术室及洁净部门参照GB50333 ≤5 ≤10 ≤5 重点部门非洁净手术室(眼科、美容科)、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重症加强治疗室、消毒供应室、血液透析室、口腔科、腔镜室、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4(cfu/15min. 9cm平皿)≤5 其他部门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传染科≤4 (cfu/5min. 9cm平皿)≤10环境类别空气平均菌落数暴露时间物体表面平均菌落数Ⅰ类洁净手术部其他洁净场所符合GB50333的要求如上图30min ≤5cfu/cm2Ⅱ类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等≤4cfu/15min·直径9cm平皿15min≤5 cfu/cm2Ⅲ类儿科病房、母婴同室、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其他普通住院病区等≤4cfu/5min·直径9cm平皿5min ≤10 cfu/cm2Ⅳ类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急诊室、化验室、输血科、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4cfu/5min·直径9cm平皿5min≤10 cfu/cm2注: 1、Ⅰ类、Ⅱ类环境物表(如产床表面、产房其他物表)参照2类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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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材: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应无菌;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应≤20Cfu/件(Cfu/g或Cfu/100 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应≤200Cfu/件(Cfu/g或Cfu/100 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消毒剂:使用中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应符合使用要求;连续使用的消毒液每天使用前应进行有效浓度的监测。
≤5.0
Ⅲ类环境
母婴同室;消毒供应中心的检查包装区灭菌区、无菌物品存放区;血液透析中心(室);普通住院病区等
≤4.0(5min)
≤10.0
Ⅳ类环境
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治疗室;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区
≤4.0(5min)
≤10.0
医务人员手:外科手消毒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应≤5Cfu/cm2;卫生手消毒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应≤10Cfu/cm2
灭菌用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为0Cfu/ml;使用中皮肤粘膜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医院感染管理科2012年12月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环境类别
空气平均菌落数
物体表面平均菌落数
Cfu/cm2
Cfu/
≤4.0(30min)
≤5.0
Ⅱ类环境
非洁净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血液病区、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重症监护室;新生儿室等
≤4.0(15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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