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互联网+”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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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推进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推进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116【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18]40号【发布部门】黄冈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8.31【实施日期】2018.08.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18〕4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黄冈市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8月31日黄冈市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行动方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8〕28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8〕29号)等文件精神,为纵深推进我市“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改革,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简政放权实现“减事项、减环节、减时限”。

最大程度减量提质、减时增效、减税降费,进一步降低门槛放松规制,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二)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全覆盖、全归集、全管控”。

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核心、信用监管为基础、审慎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方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信用监管信息全归集、审批监管相衔接的全管控机制全面建立。

(三)政务服务实现“一网、一门、一次”。

按照“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和“数据多跑路”的总体思路,推进“网上掌上互补、线上线下融合、精简优化并重、互联互通协同”,2018年底实现省、市、县政务服务平台三级联通,红安、武穴、蕲春、浠水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联通;2019年6月底,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联通。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信息化系统集约化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信息化系统集约化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信息化系统集约化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17]30号【发布部门】黄冈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7.18【实施日期】2017.07.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信息化系统集约化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17〕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直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智慧湖北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5〕52号)要求,加强全市信息化系统集约化建设管理,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信息化系统集约化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加快推进信息化系统集约化建设管理是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运用大数据创新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能力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政府信息平台整合、消除信息孤岛、推进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和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推进信息化系统集约化建设管理,由传统的“按需而建”模式逐步向“按需而用”购买云服务模式转变,推动构建完整统一、共享开放、高效安全的全市政府信息资源大数据中心。

二、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全市信息化系统集约化建设一是新建信息化系统一律实行集约化建设管理。

全市凡是使用财政资金新建信息化系统的,一律采取购买云计算服务方式向黄冈新一代云计算中心集中。

各单位数据中心现有数据存储、处理、灾备等应用,原则上采取购买云服务硬件、集中托管或购买运维服务的方式解决,不再新购服务器、存储器等硬件。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工业经济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工业经济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工业经济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0.08•【字号】黄政办发〔2022〕42号•【施行日期】2022.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工业经济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黄政办发〔2022〕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市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黄冈市工业经济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10月8日黄冈市工业经济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一、支持企业提升规模。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奖励。

二、引导企业做强做优。

对被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奖励,对于提档晋级的企业,实行补差奖励。

对被认定为省级绿色工厂企业,给予2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奖励。

三、促进试点示范发展。

对被认定为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4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奖励。

对被认定为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2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奖励。

对首次获得国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奖励。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

对被认定为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奖励。

对获得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企业给予2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奖励(省级资金奖补的,市县两级不再重复进行奖励)。

对5G基站建设,每新建一座给予1000元奖补。

对服务企业上云的平台商,每成功推进一家企业上云,给予500元奖补。

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全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办发〔2015〕6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十三五”期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鄂政发〔2016〕15号)等精神及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及“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效能,按照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发展、开放创新的基本原则,着力推进事项上网、流程优化、信息共享和平台融合,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推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细化、政务服务高效化,更好感知社会需求、畅通沟通渠道、辅助决策施政。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初步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深入实施数据整合和业务融合,推进网上服务集中办理、服务信息全面公开、数据资源开放共享。

2020年底前,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省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推进网上政务服务“五化”。

1.网上服务事项规范化。

结合编制通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以最小实际办理子项为单位,细致梳理和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涵盖各级依申请实施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并以“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基准,实现“三级八同”,即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相同的政务服务事项,其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流程统一,组成全省政务服务清单体系,2017年底前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上平台集中公开发布,做到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的意见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的意见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08•【字号】黄政办发[2008]85号•【施行日期】2008.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的意见(黄政办发〔2008〕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鄂办发〔2004〕69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行政服务网络建设,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行政服务网络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行政服务网络建设,是行政管理体制和施政方式的一项重要改革。

主要目的是通过市、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四级行政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服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努力把行政服务网络建设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

二、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的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便民、利民、规范、高效的要求,加快建立“以市级行政服务中心为龙头,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为重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主体,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为基础”的行政服务网络,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各级服务平台,着力构建全市上下互动、统一协调的行政服务新模式。

目标任务:至2009年底,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原则上都建立便民服务中心,6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便民服务室;市、县(市、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实现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网络互联互通。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11]10号【发布部门】黄冈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2.15【实施日期】2011.02.15【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部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第三批)清理结果的决定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11〕10号)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黄冈市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黄冈市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市区城市管理水平,市政府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实施城市网格化管理新模式。

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基层社区为依托,以单元网格为载体,以标准化管理为目标,整合各种管理资源进社区,进网格,重心下移,靠前服务,实施全程、全方位、精细化长效管理,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网格划分根据市区自然地理布局和行政区域划分,对城市建成区、重点规划控制区域,按照范围界限,每个社区(园区)划定1个网格,一共划分为48个网格。

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管理”的原则,以及单元网格人口数量、主次干道数量和管理任务轻重,将网格分为A、B、C三类。

具体划分:A类网格(16个):清源门社区网格、一字门社区网格、汉川门社区网格、东门社区网格、体育路社区网格、宝塔社区网格、赤壁社区网格、龙王山社区网格、青砖湖社区网格、建新社区网格、桐梓岗社区网格、余家湾社区网格、红卫社区网格、三台河社区网格、珠明山社区网格、西湖社区网格。

B类网格(18个):沙街口社区网格、八一社区网格、大地社区网格、潘家湾社区网格、二机社区网格、印染社区网格、有线社区网格、江北社区网格、铝业社区网格、私营经济园网格、黄州商城网格、四海机械厂网格、毛纺社区网格、新桥社区网格、新港路社区网格、原种场网格、果园场网格、农科院网格。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信息化系统集约化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17〕30号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信息化系统集约化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17〕30号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信息化系统集约化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信息化系统集约化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17〕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直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智慧湖北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5〕52号)要求,加强全市信息化系统集约化建设管理,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信息化系统集约化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加快推进信息化系统集约化建设管理是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运用大数据创新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能力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政府信息平台整合、消除信息孤岛、推进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和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推进信息化系统集约化建设管理,由传统的“按需而建”模式逐步向“按需而用”购买云服务模式转变,推动构建完整统一、共享开放、高效安全的全市政府信息资源大数据中心。

二、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全市信息化系统集约化建设一是新建信息化系统一律实行集约化建设管理。

全市凡是使用财政资金新建信息化系统的,一律采取购买云计算服务方式向黄冈新一代云计算中心集中。

各单位数据中心现有数据存储、处理、灾备等应用,原则上采取购买云服务硬件、集中托管或购买运维服务的方式解决,不再新购服务器、存储器等硬件设备。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116119【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17]51号【发布部门】黄冈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11.06【实施日期】2017.11.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17〕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黄冈市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1月6日黄冈市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运用‘互联网+’思维,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下简称“互联网+放管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的具体体现。

2017年,省委省政府将“互联网+放管服”改革确定为我省年度重大改革项目之一,我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也将其列入2017年度我市18个重大改革项目之一。

为加快改革项目推进实施,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有关精神,以“互联网+”思维引领“放管服”改革,按照“网上集中办理、服务便民利企、数据开放共享”的总体思路,加快建立“一网覆盖放管服,省事省心少跑路”的“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体系,切实做到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企业、群众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企业、群众办事极致体验为导向,以政务服务极致效率为着力点,以互联网为手段,围绕“整合三大平台、聚焦四化目标、实行五个统一”加快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互联网+”发展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互联网+”发展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互联网+”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1.24•【字号】黄政办发〔2015〕61号•【施行日期】2015.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互联网+”发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为大力推进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着力发展互联网经济,进一步增强黄冈经济发展新动力,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5〕44号)精神,现就加快我市“互联网+”发展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抢抓互联网和大数据发展机遇,把发展互联网经济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坚持改造传统和培育新型同步发展、消费互联网和产业互联网双轮驱动、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共同发力、优化创业环境和强化安全保障协同推进,推动互联网平台经济成为黄冈振兴发展的新引擎、新支点。

(二)基本原则融合应用,创新驱动。

积极推动技术、产业、网络、应用的深度融合和良性互动,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突破一批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促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走创新驱动的发展道路。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战略研究和规划引导,完善相关支持政策,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示范引领,协同推进。

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快发展互联网基础设施和互联网技术产业,协同推进互联网在各领域的创新发展。

安全为先,有序发展。

坚持积极防御与综合防范相结合,高度重视新技术应用带来的风险隐患,健全多层次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体系,提升网络与信息监督管理水平,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我市培育和发展重点产业集群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我市培育和发展重点产业集群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我市培育和发展重点产业集群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20•【字号】黄政办发[2008]82号•【施行日期】2008.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我市培育和发展重点产业集群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黄政办发〔2008〕8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我市培育和发展重点产业集群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日关于加快我市培育和发展重点产业集群的指导意见(市发展改革委 2008年11月)近几年,我市坚持“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突出抓招商,着力抓环境”的工作思路,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有竞争力的产业,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工业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初步形成医药化工、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建筑建材、汽车配件、机械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等一批初具雏形的产业集群,聚集了企业1750家,预计2008年销售收入286亿元,约占全口径工业50%。

为进一步培育和发展重点产业集群,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培育和发展重点产业集群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目标总体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工业园区和集中发展区为载体,以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为依托,以完善和延伸产业链为纽带,不断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和经济政策支持力度,促进产业集群不断优化发展。

基本原则:(一)坚持重点发展的原则。

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现状和资源优势,认真制订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发展,对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及时发现苗头,催生势头,使之成为新的产业支柱;重点发展产业集聚度较高,年销售收入接近20亿元的产业。

(二)坚持集中发展的原则。

黄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全覆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黄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全覆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黄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全覆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06•【字号】黄政办发[2010]105号•【施行日期】2010.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全覆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黄政办发〔2010〕10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龙感湖管理区: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全覆盖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六日关于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全覆盖工作的意见2009年市政府正式启动黄冈市电子政务专网建设项目。

一年来,经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电子政务专网核心平台、协同办公系统已建成,11个县(市、区)政府、市直100家部门已联网,基本实现公文传递网络化、无纸化,公众诉求、信息报送、会议通知等政务工作在专网上得到有效整合,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等重点应用系统建设进展顺利。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全覆盖工作,抓紧建成县(市、区)电子政务专网,进一步提升我市电子政务工作水平,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目标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需求主导、强化应用,着眼发展、确保安全”的原则,大力推进县(市、区)政府到所属乡镇和部门的联网工作,用两年时间实现市、县、乡政府机关的电子政务专网全覆盖。

开发应用有各地特色的协同办公系统,稳步推进办公网络化和无纸化。

二、建设任务县(市、区)电子政务建设任务由三部分组成:一是专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乡镇、部门接入工作,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府机关全覆盖。

二是承接省、市集中开发的行政许可、电子监察、专题数据库等应用系统的移植工作;开发应用本地特色的协同办公、诉求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会议通知等政务应用系统。

三、步骤安排县(市、区)电子政务专网建设按三个步骤进行:(一)基础功能建设阶段1、县(市、区)软件基础平台建设县(市、区)软件基础平台是县(市、区)政府间具有共性特点的办公应用系统,包括专网政务门户系统、公文传递、公文流转、信息报送、公务邮件、办公助手、信息交换平台。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19•【字号】黄政办发〔2018〕19号•【施行日期】2018.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黄政办发〔2018〕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直各单位:《黄冈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4月19日黄冈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和运行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运行质效,促进全市政务信息整合,从源头预防和解决“信息孤岛”“数据烟囱”问题,根据《“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信息化系统集约化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17〕30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化项目,是指用于政府管理或服务职能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业务网络(部门专网、政务外网等)、业务系统(网上办公软件、业务应用系统、服务管理平台、政府网站等)。

第三条新建、改建、扩建、升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称新建政务信息化项目)和已有政务信息化项目,均实行全口径备案管理。

通过全口径备案管理,建设符合设计规划、执行标准规范、满足工作需要、实现信息共享的政务信息化项目,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发挥政务信息化对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大数据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第四条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市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备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备案申请第五条新建政务信息化项目必须履行备案申请程序。

建成后由部门独立使用的项目,由项目所在部门负责申请;跨部门使用的项目,由有使用需求的部门向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提出申请。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1.01•【字号】黄政办发〔2019〕31号•【施行日期】2019.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委会、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黄冈市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11月1日黄冈市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发〔2019〕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围绕高质量发展中的科技创新三项指标要求,重点做好创新主体、创新平台、创新人才的培育、发展、建设工作,力争全市综合科技进步指数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为推进黄冈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到2022年,全市R&D经费投入达到34亿元以上,占GDP比重达到1.2%左右;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500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370亿元以上,占GDP比重达到13%左右。

二、主要内容(一)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倍增行动计划。

1.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骨干企业培育工程,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大力发展“专精特新”企业,新增一批隐形冠军示范企业。

深入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完善市县两级技改奖补政策,推动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医药化工、建筑建材、机械电子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力争全市技改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实施“机器换人、设备换芯、生产换线”。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4.16•【字号】黄政发〔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委会、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现将《黄冈市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4月16日黄冈市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机遇,加快推动我市5G产业发展,培育新经济,形成新动能,促进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到2022年,全市建设各类5G站址5100座,实现市区主城区和部分县(市)主城区5G网络全覆盖。

围绕核心元器件、关键技术和工艺,引进培育一批5G新型研发机构、制造骨干企业、信息服务企业、产业基地和5G创新中心,形成5G产业生态。

初步建成黄冈市工业运行实时在线监测云平台。

推动5G赋能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推动智能制造、数字农业、智慧物流、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文旅、智慧交通等七大领域的5G应用,建设10个5G应用产业园,实施20个跨界企业业务融合示范工程,孵化培育50家应用示范企业;实现“上云”企业2500家,打造“上云”标杆企业50家,新增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30家。

制造业数字化改造达60%以上,关键工艺数控化率超过50%,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普及率超过10%。

5G应用产值达到200亿元,带动全市数字经济产值700亿元。

二、主要任务(一)加快5G网络基础建设。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31•【字号】黄政发[2012]31号•【施行日期】2012.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黄政发〔2012〕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黄冈新型工业化步伐,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工业转型升级,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信息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业化促进信息化,以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为主攻方向,以制造业信息技术集成应用为突破口,以推动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为支撑,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工业各领域的应用、渗透和融合,深入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不断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黄冈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分类推进。

统筹规划全市企业信息化工作,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和支撑体系。

根据各地产业发展现状和特点,结合实际,有重点、分层次、有步骤地推进全市企业信息化建设。

(二)政府引导,市场驱动。

加大政府资金扶持和政策引导力度,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企业主观能动性,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合力推进、成果共享的企业信息化推进机制。

(三)示范带动,推广普及。

以市区支柱产业和重点企业为重点,大力实施一批企业信息化建设重点项目,积极开展企业信息化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培育一批试点企业和示范项目。

发现和总结典型经验,树立标杆企业,充分发挥标杆企业示范作用,引导各行各业应用信息技术,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10]26号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10]26号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正文:----------------------------------------------------------------------------------------------------------------------------------------------------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10〕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信息工作,提高政务信息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在服务决策、推进工作、促进交流、反映问题等方面的作用,现就做好全市政务信息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政务信息工作是政府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织部分,是服务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联系上下、沟通内外,及时反映工作情况的有效途径,是传达政令、指导工作的重要手段。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

要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项经费,指定专职人员,切实解决信息工作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信息工作,经常阅批重要信息;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确保信息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政务信息报送重点报送政务信息要突出重点,服务大局,着重报送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影响的全局性、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问题及本部门、本单位全年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

主要包括:(一)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在各地各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领导到我市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解决问题的情况,包括对重要事项的具体要求及重要指示。

(三)各地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措施。

(四)各地各部门大干项目提升年,抓产业升级、抓结构优化,抓转型发展的经验和作法。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11•【字号】黄政办发[2006]128号•【施行日期】2006.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黄政办发[2006]1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府门户网站是市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是对外宣传、交流的窗口,也是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各级政府应用信息技术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

对促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和行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

市政府门户网站要及时公布本级政府重大决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推动民主政治建设和反腐倡廉,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

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合力共建,资源共享。

由于市政府门户网站涉及面广,综合性、业务性、技术性和安全性都很强,必须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由市政府办公室主办,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共同保障。

充分发挥地方、各部门的积极性以及各级政府网站的作用,促进我市政府网站体系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

及时准确、公开透明。

依法及时发布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政府行政事务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全面和及时,充分发挥网上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15〕17号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15〕17号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正文:----------------------------------------------------------------------------------------------------------------------------------------------------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15〕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直有关部门: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1〕50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鄂政办发〔2011〕41号)要求,结合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建设与运行情况,为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工作要求2015年,已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武穴市、浠水县要迅速启动系统试运行工作,8月底通过省级验收;麻城市、罗田县、黄梅县要迅速开展方案评审及平台建设工作,10月底申报通过省级验收;团风县、英山县、红安县和龙感湖管理区在2015年7月底前完成方案评审工作并启动建设,确保2016年全部通过省级验收,实现全市“两级监督、两级指挥、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全覆盖工作目标。

二、加快推进建设(一)科学制定方案。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湖北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和运行规范》及相关规范要求,结合城市规模和信息化建设特点,注重数字城管系统的拓展性和兼容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制定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方案,实现与市级系统平台的无缝对接。

实施方案须报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二)加快推进建设。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冈市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冈市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冈市三网融合工作
协调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3.19
•【字号】黄政办发[2012]26号
•【施行日期】2012.03.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冈市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
组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2〕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3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网融合第二阶段试点地区(城市)名单的通知》(国办函〔2011〕164号),为大力推进我市三网融合工作的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黄冈市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

成员如下:
组长:张社教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戴均胜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夏存安市经信委主任
范从政市广电局局长
成员:汪金元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海军市发展改革委委员
贾建跃市经信委副调研员
胡春市科技局副局长
童巍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志国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吴杰市住建委副主任
张恩福市国资委副主任
徐锦峰市质监局总工程师
胡伟市广电局总工程师
倪继贵市广电信息网络中心主任
杨才正黄冈电信分公司副总经理
周志祥黄冈移动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周建均黄冈联通分公司副总经理
市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夏存安兼任办公室主任,贾建跃、胡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8.15•【字号】黄政办发〔2016〕50号•【施行日期】2016.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3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整体工作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共享技术平台,建设子站、栏目、频道等方式,推进各级政府部门网站向本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迁移,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向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迁移,力争3-5年内形成全市统一共享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

大力推进工作机制的改革创新、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增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能力、公共服务能力、信息共享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全市政府网站工作水平提升。

二、基本原则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遵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层推进、整合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相关要求和绩效评估标准,市政府编制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总体规划,市县两级政府办公室分别负责组织本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全市政府网站按照先向县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迁移,再向市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集中的顺序,分层推进。

大力整合网站信息资源,促进政务信息共享,消除信息“孤岛”。

健全网站安全技术支撑体系,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安全防护等级,完善网站安全预警和重大安全事件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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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互联网+”发展的通知
【法规类别】互联网116
【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15]61号
【发布部门】黄冈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1.24
【实施日期】2015.11.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互联网+”发展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5〕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大力推进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着力发展互联网经济,进一步增强黄冈经济发展新动力,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5〕44号)精神,现就加快我市“互联网+”发展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
话精神,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抢抓互联网和大数据发展机遇,把发展互联网经济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坚持改造传统和培育新型同步发展、消费互联网和产业互联网双轮驱动、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共同发力、优化创业环境和强化安全保障协同推进,推动互联网平台经济成为黄冈振兴发展的新引擎、新支点。

(二)基本原则
融合应用,创新驱动。

积极推动技术、产业、网络、应用的深度融合和良性互动,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突破一批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促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走创新驱动的发展道路。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战略研究和规划引导,完善相关支持政策,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示范引领,协同推进。

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快发展互联网基础设施和互联网技术产业,协同推进互联网在各领域的创新发展。

安全为先,有序发展。

坚持积极防御与综合防范相结合,高度重视新技术应用带来的风险隐患,健全多层次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体系,提升网络与信息监督管理水平,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互联网+”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模式创新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加快实现由传统产业向互联网经济的跨越,着力实现“四个提升”:
1.“互联网+”融合传统产业的水平整体提升。

互联网全面提升和改造农业、工业、服务业的各个领域,智能制造、众创众设、云服务等新型生产方式和产业形态加快发
展,经济运行大数据成为重要的战略资源。

2.“互联网+”衍生新兴产业的能力快速提升。

电子商务、信息消费、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新产品、新服务快速发展,互联网经济成为经济增长新动力。

3.“互联网+”带动信息资源利用和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全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互联网业务全覆盖,逐步实现跨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政府运用大数据对市场主体的服务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4.“互联网+”基础设施和技术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互联网技术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宽带移动、光纤化互联网络基础设施不断升级优化,安全可靠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成。

二、主要任务
重点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路径、新业态、新模式、新能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动力由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

着力强化四个重点领域、16项重点任务。

(一)推进“互联网+传统产业”,创新经济转型新路径。

鼓励传统产业树立互联网思维,利用互联网整合资源的平台优势,推动互联网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提质增效。

1.互联网+农业。

重点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平台,促进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领域和水果、蔬菜等特色农产品的网上交易,提高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的信息化服务水平。

完善鲜活农产品物流配送信息服务体系,推广农产品运输和销售过程的监督管理系统。

建设农村综合信息资源和服务平台,完善农村财务、资产、土地、水资源、农民工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农村管理数据和信息共享。

改造完善远程教育服务等各类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提升农村民生服务信息化水平。

强化农民培训和教育,提高农民的信息化素质。

在全市各行政村以及户数较多的自然村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参加单位:市农办、市发改委、市扶贫办、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教
育局、市文广局等)
2.互联网+工业。

加快工业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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