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技改基建管理规程

合集下载

公司技改工程管理制度

公司技改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技改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技改工程项目,包括立项、设计、施工、验收、交付等全过程。

第三条公司技改工程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科学管理,规范操作;3. 节能降耗,提高效益;4. 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第二章立项管理第四条技改工程立项前,应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技术、财务、安全等部门审核,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第五条立项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名称、规模、建设地点;2. 工程建设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效益分析;3. 工程投资估算、资金来源;4. 工程建设进度安排;5. 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第六条工程立项后,相关部门应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程目标、责任分工、质量要求、进度安排等。

第三章设计管理第七条技改工程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设计合理、安全、可靠。

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设计成果应符合公司要求。

第九条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预算等,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条设计变更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变更内容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公司领导审批。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过程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施工规范。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质量要求、进度安排等。

第十三条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质量。

第五章验收管理第十五条工程验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

第十六条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包括施工记录、检验报告、验收报告等。

第十七条验收组应按照验收标准,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八条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公司领导签发验收证书。

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基建工程管理,提高基建工程质量、效率,加强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基建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生产车间、仓库等。

第三条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设计、严格监督、及时反馈、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基建工程管理部门为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主体,负责工程计划、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等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应通过前期的立项、论证,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六条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应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效率、追求质量的原则。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评估基建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八条公司基建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基建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的进度、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第九条基建工程项目的实施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条例》及其相关规定进行,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并严格执行。

第十条基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经过专业审核。

第十一条基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应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标准进行,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十二条基建工程项目的验收应由专业验收单位进行,验收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验收报告应得到公司相关领导的认可。

第十三条基建工程项目的维护应建立定期检查、维护和维修机制,确保项目的安全和持续使用。

第十四条基建工程项目的监理应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单位应独立行使职责,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基建工程项目的变更应经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变更后应及时通知项目相关方,并重新编制项目实施计划。

第三章基建工程质量管理第十六条基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应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七条基建工程项目的质量检验应由专业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内容包括土建结构、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

公司新建、技改工程建设管理规范[8.30]

公司新建、技改工程建设管理规范[8.30]

新建、技改工程管理规范一、目的为加强新建、技改工程建设管理,在安全的保障下,确保工程按照建设进度、质量成本的要求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仅适用于公司新建和技改工程相关的活动。

三、工程开工前1、资质(1)单位资质:乙方需具备甲方要求的相应资质,方可从事施工活动。

(2)人员资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许可证,并提供证件原件。

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提供高空作业证。

2、工程开工前准备(1)乙方与甲乙签订合同;乙方与甲方业主单位技术协议;乙方与设备工程部、业主单位、生产安全部签订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

(2)从事特种作业设备安装项目,乙方应在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3)主要建设、技改项目开工前乙方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组织机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网络进度、施工资源配置等)并经过设备工程部、业主审批通过后执行。

(4)安全交底: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所有参与该项目的施工人员应接受业主方厂级、车间、班组的安全交底,并签字确认。

(5)在防火区域施工的,乙方要向消防管理部门办理动火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6)施工区域需要占用或临时损坏绿化带,乙方需向甲方综合管理部办理审批手续。

(7)施工方案等手续审批通过后,监理单位向乙方签发开工通知书,并通知乙方进场施工。

3、工具、设备准备(1)乙方工器具进厂需提供进场工器具清单并向甲方综合管理部办理进厂手续。

所有工器具应对其性能和安全机构进行检查,确保安全使用状态良好。

(2)乙方施工用车(含特种作业车辆)需提供车辆合法有效证件向综合管理部办理进厂手续,并遵守厂区内交通、作业管理规定,车辆操作人员需具备相关操作资质。

(3)设备材料进场检验:开工前乙方与设备工程部、监理单位、业主单位一起对工程项目用到的设备、材料、备件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尺寸大小进行确认,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4、劳动保护(1)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劳保用品应穿戴整齐,做好“三穿一戴”。

公司工程技术改造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技术改造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技术改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程技术改造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更新,工艺改进等。

第三条公司技术部门是公司工程技术改造的主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各项工程技术改造项目。

第二章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第四条公司技术部门负责编制工程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工程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实施时间、需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等。

第六条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项目计划,合理安排任务,实施措施。

第七条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重大问题,需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八条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结束后,公司技术部门需编制项目总结报告,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九条公司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财政预算,技术部门应按照预算要求合理使用资金。

第十条技术部门需对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及时记录和汇报,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透明。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公司技术部门应根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需要,合理安排人员参与项目。

第十二条技术部门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技术水平,增强员工执行力。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公司技术部门应对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需立即组织应急处理,做好事故调查和整改工作。

第六章绩效考核第十五条公司技术部门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按照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技术部门的重要依据,用于评价员工工作表现和奖惩。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八条对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领导层所有。

以上为公司工程技术改造管理制度,公司技术部门应严格按照此制度执行,确保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公司基建施工管理制度

公司基建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基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基建施工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

第三条基建施工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规定要求。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基建施工领导小组,负责基建施工项目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基建施工领导小组下设基建施工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以下工作:1. 编制基建施工计划,组织实施;2. 组织招投标工作,选择合格施工单位;3. 监督施工单位履行合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4. 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协调、沟通和问题解决;5. 组织工程验收,办理竣工手续。

第三章施工准备第六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基建施工管理办公室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措施等资料。

第七条基建施工管理办公室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做好施工现场的布置、施工设备的调试和施工人员培训等工作。

第四章施工过程管理第九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监控,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二条基建施工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第五章施工验收第十三条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基建施工管理办公室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第十四条基建施工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竣工手续。

第十五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第六章违规处罚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损失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公司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公司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基建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规范施工管理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基建工程施工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

第三条公司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质量为本,追求卓越;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4. 法规为准,合法合规。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基建工程施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第五条基建工程施工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几个部门:1. 施工管理部: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施工图纸审核、施工合同管理、施工进度控制、质量监督检查、安全文明施工等;2. 质量管理部:负责施工质量监督检查、质量事故处理、质量责任追究等;3. 安全管理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事故处理、安全责任追究等;4. 造价管理部:负责工程造价审核、工程款支付、竣工结算等;5. 物资设备部:负责施工材料采购、设备管理、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废旧物资回收等。

第三章施工准备第六条施工准备阶段,各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1. 施工管理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图纸会审,做好施工图纸的审核工作;2. 质量管理部:对施工图纸、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3. 安全管理部:编制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安全;4. 造价管理部:编制工程预算,做好工程款支付计划;5. 物资设备部:采购施工材料、设备,做好施工现场物资管理。

第四章施工实施第七条施工实施阶段,各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1. 施工管理部:监督施工进度,确保施工按计划进行;2. 质量管理部:监督检查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安全管理部: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确保施工安全;4. 造价管理部: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确保工程款支付合理;5. 物资设备部:做好施工材料、设备的供应,确保施工现场物资充足。

第五章施工验收第八条施工验收阶段,各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1. 施工管理部:组织施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进行整改;2. 质量管理部: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进行质量责任追究;3. 安全管理部: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安全责任追究;4. 造价管理部:审核竣工结算,确保工程款支付合理。

基建工程和技术改造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和技术改造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和技术改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悦**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和技术改造的建设管理工作,保证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投资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选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第三条公司实施的以下项目纳入本办法的管理范围:(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二)修缮工程项目,包括房屋修缮、装饰、改造、供水供电改造、绿化等工程项目的修建;(三)单项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四)其他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五)技术改选项目。

第四条技术改造是指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扩大出口、降低成本、节约能耗、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劳保安全等目的,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条件进行的改造。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室主要职责包括:(一)批准投资1万以下的工程和技改项目决定,对投资1万以上的项目审核后报董事会审批。

(二)对于需公司审批的项目或公司已审批的项目:1.审议工程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决定是否立项;2.决定组建或指定实施项目的公司;3.定期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解决其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公司综合部是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的归口管理的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寻找项目投资机会,撰写项目建议书,建议总经理立项;(二)根据总经理的立项审批意见,委托或协助项目公司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大型工程项目的前期勘察、可行性研究;(三)指导和监督下属公司的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

(四)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具有的其他管理职权。

第七条公司综合部是技术改造项目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一)根据总经理的立项决议,组织或协助项目公司对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调研和可行性研究;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预算)、技术改造方案;(二)根据总经理的立项决议,对项目公司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实地调研,指导并监督下属公司的可行性研究和技改方案的设计工作;(三)组织对技改项目的验收和生产试运行检测;(四)收集技改项目的资料,分析、提炼技术参数,形成技改档案;(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具有的其他管理职权。

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基建项目管理,提高基建项目的质量和效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各项基建项目,在公司管辖范围内实施。

第三条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先进设备、严格管理、保护环境、保障安全”的基本原则,确保公司基建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明确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应当贯彻全员参与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科学决策。

同时,严格遵守相关的制度和规章制度,保证基建项目的合法合规。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组织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的项目组织架构。

第七条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应当设立专门的基建项目部门,负责公司基建项目的策划、管理和监督,明确项目负责人和各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八条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应当优化管理流程,建立科学决策、快速反应的工作机制,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九条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应当加强团队建设,强化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和专业性。

第十条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应当加强外部资源整合,积极与有关单位进行合作,争取更多的技术和经济支持。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项目管理原则,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二条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应当将项目分解为若干个阶段,精细化管理,明确每个阶段的目标、任务和责任,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应当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明确项目的总体目标、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资金预算。

第十四条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应当加强项目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和经济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第十五条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应当加强项目风险管理,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范和处理。

第四章质量安全第十六条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应当高度重视项目的质量,确保项目的技术标准和施工质量。

基建技改管理办法

基建技改管理办法

基建、技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一、目的及适用范围1. 为确保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提高项目管理的有效性,特制定本办法。

2.基建、技改项目以科技领先、注重效益,量入为出,滚动发展为指导方针。

3.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的所有基本建设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

二、基建、技改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图2.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图:3.基建、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计划工作流程图三、基建、技改项目管理方法1.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按照集团产品、产能发展规划和工艺设计为框架,根据资金筹措和市场预测情况,在确保计划进度的前提下,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对大型高价值设备如冲床、柔性加工设备和批量同型号设备如焊机等采取滚动购置措施,涂装的前处理设备、总装等设备原则上可一步到位。

涂装的中涂和面漆线可分步实施。

2.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

研发用试验、试制设备的申报由研究院归口审核;检验、检测用设备申报由质量部归口审核;其他类型的设备由子公司的规划部申报集团发展规划部审核;各制造公司的公用动力设备由生产部归口管理;各制造公司的物流设备和器具由生产部管理。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帐物一致、立项审核和闲置设备的调拨管理。

3.立项条件。

申请部门须填写《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方案会审纪要》、《项目预算表》、《项目审批表》、《网络计划图》等资料。

《立项报告》和《可行性分析报告》须有数据、有现状描述、有方案简述、有效果预测。

《项目预算表》要全面、细化、准确、合理,不得随意、冒估、多报和漏报。

审核部门要逐项审查、核对,发现问题有权责令整改或不予通过。

更新的设备立项时必须附有装备管理部门签发的《设备报废单》。

4.审批程序.项目的审批须严格按照流程进行,不得越级、越权审批,不得盲目、盲从审批,不得从宽、重情审批。

审批部门对重大项目和《立项报告》不清楚的内容,要到现场调查了解,摸清情况后方能签署意见。

申请部门如不经批准擅自签订合同和动工的,主管部门有权制止和处罚。

公司工程技术改造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技术改造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技术改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工程技术改造工作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程技术改造工作是指为了提高工程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节约能源等目的,对工程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和更新的工作。

第三条公司领导班子是公司工程技术改造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全面领导、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公司的工程技术改造工作。

第四条公司技术部门是公司工程技术改造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的工程技术改造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和分公司是公司工程技术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按照公司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和开展工程技术改造工作。

第六条公司工程技术改造工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项目的安全、质量和环保要求。

第七条公司工程技术改造工作要坚持科技创新,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水平。

第八条公司工程技术改造工作要充分发挥员工的作用,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

第九条公司工程技术改造工作要注重科学管理,合理组织生产过程,确保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工程技术改造管理体制第十条公司设立工程技术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公司的工程技术改造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技术部门,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和执行工程技术改造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技术改造项目组,负责具体组织和管理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技术改造监督检查组,负责对工程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十四条各部门和分公司设立工程技术改造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和开展本部门的工程技术改造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各级部门和分公司必须加强协作,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公司工程技术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三章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前,必须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确定项目的目标、任务、工期和费用等。

第十七条公司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中,必须加强项目进度、质量和费用的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工程质量的保证。

技改建设管理制度

技改建设管理制度

技改建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技改建设工作的管理,提高技改工程项目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技改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阶段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目标1. 确保技改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能按时按质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2. 加强对技改工程项目的监督和检查,防止出现质量问题和延误。

3. 促进技改工程项目的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管理原则1. 依法合规:技改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2. 安全第一:在技改工程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3. 质量至上:技改工程项目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设计、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 经济合理:技改工程项目的投入必须经过合理的评估和核算,确保经济效益。

五、管理程序1. 技改项目立项(1)技改项目确定需求;(2)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立项。

2. 技改项目规划设计(1)制定技改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2)提交规划设计方案,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3. 技改项目施工阶段(1)确定施工单位和施工方案;(2)监督施工进度和质量;(3)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4. 技改项目验收(1)技改工程项目竣工后,进行验收;(2)验收合格后,填写竣工验收报告,并评定工程质量。

5. 技改项目总结(1)对技改工程项目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2)将总结和改进建议报送公司领导。

六、管理责任1. 技改项目经理(1)负责技改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2)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要求完成工程项目;(3)负责技改项目的定期检查和总结。

2. 技改项目监理(1)负责对技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2)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提出解决方案;(3)参与技改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

3. 公司领导(1)审批技改项目的立项和规划设计方案;(2)对技改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3)对技改工程项目的总结和改进建议进行评审和决策。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含基建及技改)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含基建及技改)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ZJML-CW-003)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本内控体系文件未经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用于其他目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成本,根据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定义:本制度所称“工程项目”,是指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自行或委外的基建、技术改造等工程。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总裁负责工程项目管理的领导工作。

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工程项目管理的领导工作。

第五条部门职责(一)战略与运营中心1.是公司本部基建项目(主要包括办公大楼的翻新改造等)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基建项目的招标评审工作;2.负责公司本部工程类合同的管理,督促项目单位做好相关记录及档案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3.负责处理公司本部基建工程项目进展中的特殊事件和重大突发事件;4.负责做好与建设局、质量监督机构、发改委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工作;5.负责组织并参与审查工程设计方案和招投标方案;6.负责工程项目建设与现场管理,严控工程进度、成本和质量关;7.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全面监控施工单位、协调监理单位等合同中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履约情况;8.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工程价款支付的申请和工程项目变更的申请;9.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协调做好工程项目后评估工作。

(二)全资及控股子公司1.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基建项目的现场管理与监督检查;2.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基建项目进展中的特殊事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3.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工程类合同等资料档案的建立与存档工作;4.负责做好与建设局、质量监督机构、发改委等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工作;5.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工程设计方案与招投标方案的审查工作;6.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全面监控施工单位、协调监理单位等合同中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履约情况;7.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工程价款支付的申请和工程项目变更的申请;8.组织公司内相关部门做好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协调做好工程项目后评估工作。

基建改造管理制度规定

基建改造管理制度规定

基建改造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建改造管理工作,提高基建改造工作效率,保障基建改造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建改造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基建改造工作中的全过程管理,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和后期维护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基建改造管理部门负责执行,监督单位领导审批。

第四条本单位所有相关部门及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开展基建改造管理工作,确保基建改造工程顺利进行。

第五条本单位基建改造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基建改造档案管理系统,确保基建改造工程资料齐全、准确、规范。

第六条本单位基建改造管理部门应及时总结基建改造工作经验,不断完善改进基建改造管理制度。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七条基建改造项目需经过立项审批程序,明确项目背景、目标、内容、预算等基本信息,并提出实施计划及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八条项目立项申请需经过项目管理部门审核,符合条件后方可报批。

项目管理部门应做好项目文件归档工作。

第九条项目设计应由专业设计单位完成,设计方案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项目设计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工期、投资和施工方案。

设计过程中需充分考虑项目的可行性和实用性。

第十一条项目设计需编制详细的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十二条施工过程需由专业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前需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安全预案,并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需合理布置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需采取措施保护周边环境,避免施工过程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第十五条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需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需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建设任务,如有延期情况需及时报备并报批。

第四章验收管理第十七条施工完成后,项目需经过验收程序,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性、合规性和环保要求等。

第十八条验收程序需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验收过程需有专业人员参与,并及时出具验收报告。

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基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基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

第三条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规范程序、严格监督、确保质量、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基建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制度;2. 审批基建工程项目;3. 组织工程招标、合同签订和工程验收;4.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安全;5. 协调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公司设立基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基建工程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编制基建工程计划;2. 组织工程招标和合同签订;3. 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4. 负责工程验收和结算;5. 负责工程档案管理。

第三章工程前期管理第六条工程前期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主要包括:1. 工程可行性研究;2. 工程设计;3. 工程施工图审查;4. 工程招标;5. 合同签订。

第七条工程可行性研究应全面分析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技术性和环境适应性。

第八条工程设计应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九条工程施工图审查应确保施工图纸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工程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施工单位。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应明确工程范围、质量要求、工期、费用、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四章工程实施管理第十二条工程实施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四条工程进度应按照计划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进度,应及时向基建工程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和安全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加强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工程验收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公司工程技术改造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技术改造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技术改造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公司工程技术改造管理,提高工程技术改造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文件。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管理机构和职责一、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管理机构公司将设立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管和相关技术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委员会的职责1.审核和审批公司工程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和预算。

2.监督和评估公司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的进展和成果。

3.协调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解决工程技术改造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4.制定公司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制度和规范。

第三章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程序一、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条件1.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法规。

2.项目必须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战略规划。

3.项目必须有明确的技术改造目标和预期效益。

4.项目必须有足够的投资预算和技术支持。

二、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程序1.项目单位向公司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委员会提出立项申请。

2.项目管理委员会对立项申请进行审核和评估,决定是否立项。

3.若项目立项,项目单位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工程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和预算的编制。

4.项目单位将工程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和预算提交给项目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和审批。

5.项目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批准项目计划和预算,并进行相应的文件签署。

第四章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和管理一、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1.项目单位按照批准的工程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项目实施。

2.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工程技术改造。

3.项目单位应及时向项目管理委员会反馈项目进展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问题。

二、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1.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和评估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的进展和成果。

2.项目单位应定期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

基建(技改)工程管理制度

基建(技改)工程管理制度

HRLS/N.S/JJ山西华润南山煤业有限公司基建(技改)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设备技改工程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和考核等,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华润联盛南山煤业有限公司技改工程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责第三条职责(一) 生产技术部门职责1、生产技术部门是技改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

2、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及计划的申报,指导工程可研报告、概(预)算、效益分析报告的编制。

3、负责审查、平衡、汇总、上报的工程项目计划,并负责组织、审查重点工程项目的方案论证、可研报告或初设文件,编制工程项目年度计划。

4、负责下达技改工程计划,并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包括质量、工期、费用等).5、参与工程项目的招投(议)标.6、监督工程项目的实施,负责工程项目的后评估工作,并对工程实施效果、指标进行考核和调整.7、负责重大项目签订承包责任书.8、负责工程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核,配合财务、审计部门对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9、管理技改项目的监理工作。

10、参与审核工程的年终决算工作。

11、负责审查技术改造的规划,组织编制本单位技术改造等规划。

(二)财务部门职责1、财务部门是工程财务监督的专业管理部门。

2、负责将生产部门拟定的技改项目计划纳入企业总预算进行平衡,并提出调整意见。

3、负责对月度技改工程用款进行审查、拨付。

4、负责对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实行财务管理监督。

(三)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对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结算(决算)等全过程审计监督。

(四)安监部门职责1、安监部门是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的专业管理部门.2、负责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3、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施工队伍的安全资质审查等工作。

第四章管理内容第四条管理内容与要求(一)年度工程计划的申报与审批1、技改工程项目实行年度计划和三年重点项目滚动规划的管理。

企业应在每年9月1日前完成项目年度计划和三年滚动规划的制定工作,并报送分支机构审核。

公司基建管理制度

公司基建管理制度

公司基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基建工作,强化管理,提高效率,确保公司基建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基建管理工作,包括公司办公场所、设备设施、环境卫生等内容。

第三条公司基建管理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制度,按照规定开展工作,确保基建工作的高效运行。

第四条公司基建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调整,保证制度的执行效果。

第二章公司基建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基建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调整公司基建管理制度,对公司基建项目进行规划和实施监督,协调公司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

第六条公司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基建管理工作,包括办公场所、设备设施维护等方面的管理。

第七条公司基建管理人员:负责具体执行公司基建管理工作,按照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制定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配合公司基建管理部门的工作,按照要求提供所需支持和配合。

第九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基建管理制度,保护公司的基建设施和环境。

第十条公司对违反公司基建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予以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甚至开除处分。

第三章公司基建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公司基建管理部门应制定公司基建工作计划,包括基建项目的规划、实施进度、预算等内容。

第十二条公司基建管理部门应对公司基建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公司基建管理部门应做好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保证项目的合理实施和费用的节约。

第十四条公司基建管理部门应与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推进公司基建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公司基建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公司基建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公司基建管理制度,包括办公用房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维护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内容。

1.办公用房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各部门办公用房的使用、分配、装修等事项,保证办公用房的正常使用。

2.设备设施维护制度:规定公司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更新等事项,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股份公司技改基建管理规程————————————————————————————————作者:————————————————————————————————日期:股份公司技改基建管理规程1 总则1.1 为加强技术改造与基本建设(以下简称“技改基建”)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公司规定的技改基建程序和财经纪律,明确各环节、各部门的工作关系,特制定本规程。

1.2 公司技改基建管理工作,在分管总经理的领导下,由工程部门归口负责。

2 技改基建项目的建立2.1 在坚持科学技术进步的前提下,坚持“质量、品种、效益”和替代进口的原则,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步伐,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实现以市场为主导,扩大生产,从而达到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品更新换代,节约能源,降低消耗,满足市场需要,以不断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2.2 技改基建的内容2.2.1 为改造老产品,开拓新产品,调整产品结构,扩大出口,实现产品更新换代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所必须增添的设备和研制开发手段。

2.2.2 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技术水平而必须相应地调整工艺路线,更新或改造。

2.2.3 为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物耗,节约能源所必须增添的关锭设备和装置。

2.2.4 为治理三废污染,确保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防治职业病等所必须采取的措施。

2.2.5 为提高管理水平和培训职工所必须增添的现代化设备和仪器。

2.2.6 以本公司为依托,建立和加强与行业服务的检测试验、研究中心所必须增添的装置和仪器。

2.2.7 为适应上述要求,在现公司区内调整作业场地,改造和扩建部分厂房及生产辅助设施;或因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的土建面积(技改项目中的土建投资不得超过总投资的20%,新增土建面积不得超过原有面积的30%,但危房面积不计)。

3 技改基建项目的管理3.1 技改基建项目前期阶段3.1.1 按照公司规划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由工程部门负责技改基建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3.1.2 项目建议书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工程部门负责委托设计院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分析,并办理项目的规划定点。

3.1.3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按批复要求,由工程部门负责委托有关设计院进行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及申报。

3.1.4 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后,由工程部门负责或委托有关单位(房开)办理有关的施工手续,并负责项目的实施。

3.2 技改基建项目的实施阶段3.2.1 工程部门负责编制技改基建项目的详细实施计划。

3.2.2 工程部门负责项目中新增标准设备(包括引进设备、建安设备)、装备的采购和非标准设备、装备的制造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安排采购和制造,并组织安装、调试和验收。

3.2.3 对基建项目和技改项目的土建工程由工程部门负责或委托房开实施。

3.3 技改基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及达产达效阶段3.3.1 技改基建项目实施结束后,由工程部门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3.3.2 项目竣工验收后,须按项目可研报告设计目标,对达产达效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4 技改基建类年度计划的编制4.1.1 新建项目必须具备批准的初步设计(或可研报告)的总概算,经综合平衡后列入年度技改基建计划。

4.1.2 年度投资实施计划内容包括:总进度实施计划、年度实施计划、分季度实施计划。

4.1.3 年度新增设备采购或本公司制造计划。

4.1.4 年度基本建设工程和技改项目中土建工程实施计划。

4.1.5 年度厂房、设备移交计划。

5 技改基建项目土建的组织与实施5.1 基建、技改、技措、土建工程经批准后,由工艺部门提供工艺等技术文件。

5.2 按计划项目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进行设计。

征土拆迁,领取执照,按规定组织招标,落实施工力量,编制施工预算及开工报告,检查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

5.3 在实施计划中应按阶段对工程进度进行具体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采取措施,提出解决办法。

5.4 单项工程竣工后应于三个月内组织有关人员编制竣工资料,交公司技术档案室。

5.5 负责对工程预算的审核及结算工作。

6 技改基建项目新增设备管理6.1 根据公司批准年度技改基建计划编制详细的新增设备采购计划。

6.2 凡年度新增设备或厂房改造项目,均须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有关立项、签约审批手续。

6.3 已列入年度计划的基建、技改项目中的设备,如需进行变更必须先经列出变更理由,经公司主管副总批准后,才能购买。

如果变更数量较大(当年计划数的10%),必须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批准后,始可购买。

6.4 工程部门全面负责设备订货、催货,办理设备付款手续以及开箱、验收工作。

6.5 设备固定资产移交工作,由工程部门、财务部门及使用部门共同进行。

一般设备到公司后一个半月移交,精密、大型设备可在设备到公司后三个月内办理完移交手续,任何部门都不得无故拖延移交时间。

6.6 开箱验收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在未解决前应将设备封存不得动用。

7 技改基建技术资料图纸的归档管理7.1 基建、技改所有设计文件(包括立项报告及其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文、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施工设计的图纸、竣工图及质量监督、验收报告、预、决算及竣工批文等),各种起点文件,施工报告,更改通知等,凡和基建,技改项目各种有关文件、资料图纸、计算手稿等,均属归档范围。

7.2 上述资料必须按归档要求,进行系统整理,分类编号,装订成册,向档案室移交存档。

7.3 技术档案室必须将保管的图纸进行建卡、建帐、分类和归档。

凡外借图纸资料等应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按销借手续进行。

8 技改基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8.1 竣工验收范围。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8.2 竣工验收依据。

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和设备技术说明书,以及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和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文件等。

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还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

8.3 竣工验收的要求8.3.1 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使用。

8.3.2 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8.3.3 必要的生活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8.3.4 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8.3.5 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建设项目(工程)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亦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对剩余工程,应按设计留足投资,限期完成。

有的项目投产初期一时不能达到设计能力所规定的产量,不应因此拖延办理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

有些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生产方面已经使用,近期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的,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可缩小规模,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对已完成的工程和设备,尽快组织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国外引进设备项目,按合同规定完成负荷调试、设备考核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

项目在验收前要安排试生产阶段。

竣工验收工作由实施部门负责。

8.4 竣工验收程序8.4.1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工程),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建设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

规模较小、较简单的项目(工程),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

8.4.2 建设项目(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前,由工程部门、实施部门组织施工、设计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验。

初验前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工程部门提出交工报告。

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

8.4.3 建设项目(工程)全部完成,经过各单项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项目(工程)主管部门代表本公司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8.5 竣工验收的组织大中型和限额以上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由国家计委或由国家计委委托项目主管部门、地方政府部门组织验收。

小型和限额以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由项目(工程)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部门组织验收。

竣工验收要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复杂程度组成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

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应由银行、物资、环保、劳动、统计、消防及其它有关部门组成。

建设单位、接管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参加验收工作。

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听取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实地察验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情况,并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质量等方面作出的全面评价。

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

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意见,限期落实完成。

8.6 竣工决算的编制所有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在办理验收手续之前,须对所有财产和物资进行清理,编好竣工决算,分析预(概)算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审查。

竣工项目(工程)经验收交接后,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

8.7 整理各种技术文件材料,绘制竣工图纸。

建设项目(包括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前,各有关单位应将所有技术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由建设单位分类立卷,在竣工验收时,交生产单位统一保管,同时将与所在地区有关的文件材料交当地档案管理部门,以适应生产、维修的需要。

制订部门:工程处审核:冯志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