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规定
中学基建维修及零工使用管理规定模版(3篇)
中学基建维修及零工使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基建维修及零工使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与正常运行,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中学基建维修及零工使用的相关管理事宜。
第三条中学基建维修及零工使用应遵循安全、务实、高效的原则,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中学基建维修及零工使用负责人应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实施本规定。
第二章中学基建维修的管理第五条中学基建维修以保证校园基础设施的安全与正常运行为目标,建立专门的维修管理制度,负责日常维修及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第六条中学基建维修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校园建筑、设备维修、道路维护等。
第七条中学基建维修负责人应将中学基建维修工程计划提前报批,并明确工程项目、时间安排、费用预算等。
第八条中学基建维修工程需经过维修负责人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工。
第九条中学基建维修工程应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进行,不得擅自改变工程内容或超出预算。
第十条中学基建维修工程施工前,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明确岗位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第十一条中学基建维修工程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中学基建维修负责人应及时上报维修工程的实施情况和维修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维修工作进展。
第三章中学零工使用的管理第十三条中学零工使用应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零工的数量和工作时间。
第十四条中学零工使用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有相应的技能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工作岗位。
第十五条中学零工使用需经过校方批准,签订零工使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费用标准等。
第十六条中学零工使用期间,应严格执行工作台帐,做好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零工的安全。
第十七条中学零工使用结束后,应进行工作总结和结算,专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支付工资。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相关负责人应予以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停工整顿、暂停使用等。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工作,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等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维修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科学管理,合理使用;3. 及时维护,确保设施完好;4. 严格监督,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基建维修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基建维修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2. 组织实施学校基建维修计划;3. 监督检查维修工程质量和进度;4. 协调解决维修工作中的问题;5. 收集、整理维修资料,建立维修档案。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基建维修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章基建维修项目及流程第七条学校基建维修项目分为以下几类:1. 重大基建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2. 一般维修工程: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项目;3. 零星维修工程: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下的项目。
第八条基建维修项目流程:1. 事前论证:由基建维修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论证,编制项目预算;2. 立项审批:根据项目投资额,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立项审批;3. 招标投标: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或组织招标;4. 施工监理: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5. 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组织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进行整改;6. 竣工决算:对工程进行决算,审计。
第九条零星维修工程可由学校直接负责,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标。
第四章维修资金及结算第十条学校基建维修资金由学校财政预算安排,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维修资金结算流程:1. 施工单位提交结算报告;2. 基建维修管理办公室审核结算报告;3. 学校财务部门审核并支付工程款。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学校对基建维修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基建维修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参与人员的安全。
适用于所有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及相关人员。
二、责任和义务1. 项目经理负责制定并执行本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安全。
2. 参与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配合项目经理的安全工作。
3. 安全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4. 计划、设计、施工等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参与安全风险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安全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制定项目的安全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安全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 参与人员应按照安全管理计划执行工作,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4.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要求,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相关培训。
四、安全培训和考核1. 参与人员在进入工程现场前,应参加相关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 根据工程需要,定期组织相关安全培训和考核。
3.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且经教育不改的人员,应采取相应措施,包括罚款、暂停工作等。
五、工程现场安全管理1. 工程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示,确保人员能够清晰地辨认。
2. 临时设施的搭建、使用和拆除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
3. 空间有限的施工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4.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并有专人负责卫生和垃圾清理。
5. 施工现场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六、安全事故的处理和报告1. 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确保伤者及时获得救治。
2. 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负责人,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3. 根据事故性质和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危险源及风险控制1. 参与人员应清楚了解工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和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 安全人员应对危险源进行严格的管控,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3. 确保所用设备的安全性能良好,并保证设备的正确使用。
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监督管理办法
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监督管理办法1. 前言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的监督管理是保障校园建设和维护工作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的监督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校园安全,本文档制定了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监督管理办法。
2. 监管机构及职责2.1 监管机构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的监督管理由以下机构负责:•校园建设管理处•各相关学院或部门2.2 监管职责2.2.1 校园建设管理处校园建设管理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整个校园基建、维修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制定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流程;•监督各学院或部门执行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监督管理的要求;•审核和批准各学院或部门的工程计划和预算;•定期检查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汇总和分析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数据,为决策提供参考。
2.2.2 学院或部门各学院或部门负责本学院或部门内部的基建、维修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制定本学院或部门的基建、维修工程监督管理制度和流程;•组织制定本学院或部门的工程计划和预算,并报校园建设管理处审批;•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并按照要求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报告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寻求解决方案;•负责与工程施工单位的对接和协调工作。
3. 工程项目立项与审批3.1 立项程序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的立项程序如下:1.学院或部门根据需要提出建设或维修项目的申请书,并附上项目的必要材料和数据;2.校园建设管理处对申请进行初步评估;3.校园建设管理处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申请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审批意见;4.校园建设管理处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立项,并将决定结果通知申请单位。
3.2 审批程序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的审批程序如下:1.学院或部门完成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预算;2.学院或部门将设计和预算报送校园建设管理处审批;3.校园建设管理处对设计和预算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4.学院或部门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报送校园建设管理处审批;5.校园建设管理处审核通过后,将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预算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批;6.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将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预算返还校园建设管理处。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范文是指针对基建维修项目进行管理的一套规范和流程。
下面是一般情况下的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1. 项目立项阶段:- 制定项目方案,明确项目目标、范围、时间、资源等;- 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的可行性、风险和收益;- 确定项目的预算和资金来源;- 成立项目管理团队,明确项目各层次的责任和权限;2. 项目计划阶段:- 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任务、工期、资源需求等;- 制定项目的质量控制计划和安全管理措施;- 制定项目的沟通和协调机制;- 制定项目评审和决策流程;3. 项目执行阶段:- 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工作,并监控工作进展;- 管理项目的团队成员,包括分配任务、跟踪进度等;- 管理项目的资源,包括材料、设备等的采购和管理;- 进行项目的质量控制,包括验收、测试等;- 管理项目的安全风险,制定安全措施并保障施工安全;- 进行项目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各种问题和冲突;4. 项目收尾阶段:- 进行项目验收,确定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归档项目相关文件和资料;- 进行项目的总结和评估,分析项目的成功和不足之处;- 提出改进项目管理的建议和措施;5. 项目监控:- 定期检查项目的进展和质量,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监控项目的预算和成本,确保项目在可控范围内;- 监控项目的安全风险,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监控项目的团队和资源,及时调整和优化;这些是一般情况下的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的规定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范文(二)一、总则1、为规范公司基建工程和维护修缮工程行为;加强对房屋的维修维护,保障房屋的住用安全和使用功能,提高房屋的完好率,充分发挥房屋的使用价值,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是实业公司进行房屋维修维护的标准,也是对房屋维修验收的依据。
二、术语1、房屋维修,是指对已建成的房屋经过一定年限使用后需要进行的大修、中修、小修。
2、房屋维护,是指房屋及其水、电、暖、卫、气等设施设备的常规检修与维护。
学校基建、维修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学校基建、维修工程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基本建设维修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基建维修工程的质量,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省建设工程招标、投票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包括以下内容:学校新建扩建基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楼房和水电通讯的维修改造、各种设备(不含教学科研设备)维修、运动场地改建、安全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绿化工程等。
其资金包括上级拨入、学校(校内各单位)自筹、接受捐赠等来源组成的资金。
第三条学校成立基建维修工程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校长、基建处、后勤处、财务处、招投标管理中心、监察处、审计处的主要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及专业人员组成,分管副校长任组长。
学校基建维修工程领导小组对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和工程预结算进行审定,对工程质量检查、监督。
领导小组向校长负责。
第四条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程序:(一)由基建、后勤有关管理部门根据学校批准的基建维修年度计划,按工程项目轻重缓急安排立项手续,同时做出工程项目的概算或预算,书面申请报告及填写工程项目立项审批表,进行分级审批;(二)校内各单位需要进行维修的基建项目必须报基建处、后勤处,按有关程序审批;(三)涉及到学校整体规划的基建、维修工程由校长批准或校长办公会议审批;第五条基建维修工程实行分级管理,工程造价在1万元以下的立项由基建处、后勤处长审批,工程造价在1万元至3万元的立项由分管副校长审批,3万元以上的立项由学校基建维修工程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在出现突发事情时由基建、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处理后补办审批手续。
第六条建筑面积或工程承包价达到规定数额的工程项目由建委职能部门组织招标投标。
第七条基建维修工程在3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投标或议标,招投标工作由学校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
在0.5~3万元的必须经过询价(三家供应商以上),召开询价工作会议(由用户、审计、财务、职能部门、专家参加)讨论决定。
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管理规定范文(4篇)
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管理规定范文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管理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对于提供良好的学习和教育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证校园工程管理的规范性和高效性,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本文将就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等工程管理方面的规定进行论述。
一、总则1. 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管理规定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证学校的安全稳定、环境卫生和教学设施正常运行,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2. 遵守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基建施工、维修工作、装饰活动、绿化工程等。
3. 所有相关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基建工程管理1. 学校基建工程必须按照安全、高效、环保的原则进行规划、设计、施工。
各项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2. 学校基建工程需编制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工程造价、工期、施工方案等,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3. 基建施工过程中的材料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必须齐全,禁止使用伪劣产品。
4. 学校基建施工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方案,并配备专职安全监督员。
5. 基建工程竣工后需经过验收合格,取得使用证书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三、维修工程管理1. 学校维修工程包括日常维护、设备维修等。
各项维修工程必须及时处理,确保校园设施正常运行。
2. 学校维修工程需编制计划,明确工程内容、工期、材料需求等,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 维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质量合格。
4. 维修工程过程需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杜绝违规施工行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5. 维修工程竣工后需经过验收合格,取得使用证书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装饰工程管理1. 学校装饰工程需编制详细的装饰设计方案,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2. 装饰工程施工前需进行相关设备设施的检测和维护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3. 装饰工程所使用的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质量合格,并具备相应的环保证书。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三篇)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建维修项目的管理,提高维修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基建设施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基建维修项目包括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重大设备更换等项目。
第三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应遵循依法、独立、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组织、计划、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维修能力、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完善项目管理流程,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应注重科学技术应用,提高管理水平,减少资源消耗,保护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机构应成立项目管理小组,由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组成。
第八条项目管理小组应当制定相关维修项目管理制度、工作规程,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项目管理小组应当按照维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合理划分工作内容,明确各成员的职责。
第十条项目管理小组应当加强内部协调,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加强工作协作。
第十一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施,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定期进行人员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维修能力。
第三章项目策划第十三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按照维修项目的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
第十四条项目计划应包括项目的目标和任务、项目的时间计划、项目的资源需求等内容。
第十五条项目计划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向项目管理小组报备。
第十六条项目计划应当合理安排工期和资源,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项目实施第十七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应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八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应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二十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按照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材料采购,确保施工质量。
2023年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管理规定
2023年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的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管理,提高学校内部环境质量,保障师生的健康与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内部的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应当建立相应的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管理制度,明确工程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
第四条学校应当注重工程质量和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保证工程达到预期目标。
第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承建单位和施工人员的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二章基建工程管理第七条学校基建工程应当进行工程前期的可行性研究,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八条学校应当按照招投标的原则,选择符合条件的承建单位,并签订合同,明确工程目标、工期和质量要求。
第九条基建工程施工期间,学校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现场秩序。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基建工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学校基建工程完工后,应当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做好基建工程的档案管理,确保相关资料的完备性和可查阅性。
第三章维修工程管理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定期维修的工作机制,对校内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维修。
第十四条维修工程应当选用符合标准的材料和设备,确保维修质量和效果。
第十五条学校维修工程施工期间,应当加强对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现场秩序。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维修工程的档案,记录维修情况、费用和材料等信息。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组织对维修工程进行验收,确保维修工程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装饰工程管理第十八条学校装饰工程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环境卫生和师生的健康。
第十九条学校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防护措施的落实。
第二十条学校装饰工程完工后,应当进行验收,确保装饰质量和效果符合要求。
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管理规定(3篇)
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提高施工质量和工程效益,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的组织、实施、监督、验收及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工程投资、工程规模和工期,学校工程项目分为三个级别,分别为:重点工程、一般工程、常规工程。
第二章基建工程管理第四条重点工程的审批、建设、验收等工作由学校建设部门负责,重点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五条一般工程、常规工程的建设工作可采用招投标、谈判等方式进行。
具体采购方式由学校建设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后确定。
第六条基建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
第七条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维修工程管理第八条学校维修工程根据维修项目的不同,可由学校维修部门或委托专业维修单位进行,委托维修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
第九条维修单位应按照学校维修部门的要求进行维修工作,保证维修质量和进度,并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维修工程竣工验收由学校维修部门进行,并由学校领导审批。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装饰工程管理第十一条学校装饰工程确定装饰内容、风格、材料等,并由学校装饰部门进行组织和管理。
第十二条装饰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学校要求进行装饰工作。
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低质量、不合格的材料。
第十三条装饰工程竣工验收由学校装饰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章绿化工程管理第十四条学校绿化工程包括校园景观设计、树木种植、草坪建设、花坛布置等,由学校绿化部门进行组织和管理。
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建维修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项目的顺利推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基建维修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风险控制、依法管理”的原则,科学规范、全面细致、严格执法。
第四条基建维修工程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项目部负责人、施工单位、现场监理单位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五条安全管理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的环境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六条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和理解,坚守守法经营、科学施工、文明施工、安全保障等原则。
第七条对于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将依法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九条项目部负责人是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主责人,负责组织和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和协调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现场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合理的安全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基建维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处罚。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及时上报危险隐患,保障工程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四条基建维修工程施工前应进行综合安全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施工方案。
第十五条基建维修工程的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安全帽、安全绳等,保证施工人员的个人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实施安全巡检制度,每天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场地安全教育培训,并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二十条基建维修工程中的危险品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确保其安全使用和储存。
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5篇)
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一、学校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另设安全员两名,负责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
二、基建维修工程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报建或审批,待各种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手续不全的项目不得开工。
三、基建维修施工工地必须与学校教学区、师生活动区隔离,并设置相应的防护设备和警示标志,不得在隔离区以外的地方堆放建筑材料、杂物等。
四、施工车辆进出校门或在校园内行驶时必须慢行,上课期间不得鸣号,不得在校园内随意停放。
五、基建、维修工程竣工后报请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未通过验收的工程禁止使用。
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基建维修工程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和维护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确保责任到人。
2. 充分发挥各级管理人员的领导作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落实、监督和检查等职责。
二、安全生产组织1. 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2. 按照专业分工原则设置安全工作岗位,明确各岗位工作内容和职责。
3. 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三、风险评估与安全控制1. 对基建维修工程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危险源。
2. 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和预防,确保工作过程安全可控。
四、安全设施与装备1. 确保工作场所安全设施齐全,包括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备等。
2. 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安全设施和装备,确保其正常使用。
五、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 强调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加强现场整洁、环境保护工作。
2.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
六、紧急救援与事故处理1. 确保建立健全紧急救援体系,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器材。
2. 制定并组织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七、安全检查与事故调查处理1.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基建和维修工程制度
基建和维修工程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基建和维修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基建和维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三、工程前期管理1.工程前期必须进行规划设计,明确工程的具体要求和建设目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性。
2.工程前期管理人员要不断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工程的合规性。
3.工程前期需要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等程序,确保工程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工程前期管理人员要对工程规划和设计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
四、工程施工管理1.工程施工必须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和管理工作。
3.施工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确保工程的正常施工。
4.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五、工程验收管理1.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验收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3.验收工程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对合格的工程予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要求整改。
4.验收工程必须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工程的可追溯性。
六、工程维修管理1.工程维修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确保维修工程质量和安全。
2.维修工程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对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3.维修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和维修人员,确保维修工程的正常开展。
4.维修单位必须对维修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工程质量管理1.工程质量是基建和维修工程的生命线,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
2.质量管理必须从设计、施工、验收到维修全过程实行全程质量管控。
3.质量检测必须按照标准程序进行,对不合格的工程要求整改。
4.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管理行为,保障校园环境、设施的安全与使用功能的完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校各类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活动的筹划、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和质量监督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应遵循“安全、节能、环保、经济”的方针,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项目按需求、按标准、按质量要求完成。
第四条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的承办方应具备相应的承揽资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要求。
第五条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的相关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规定参加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严禁从事不熟悉的工作。
第二章工程管理第六条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项目的筹划和设计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规划,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划和政策。
第七条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项目应提前进行可行性研究,明确项目的投资、收益、风险,以确定项目是否具备可行性。
第八条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应依法进行,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和中标程序,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第九条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项目的合同应明确工程的范围、工期、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支付方式等,确保工程按合同约定进行。
第十条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项目的施工应按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单位应配备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工程师,按时完成工程。
第十一条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的监理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进行,监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提出合理的监督意见。
第十二条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应定期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过程中应详细记录并签订相关文件。
第十三条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并办理相关的工程交接手续。
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管理规定
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管理规定一、综述学校基础设施的建设、维修、装饰和绿化工程管理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提供良好教学环境的重要工作。
为规范管理学校基建工程,提高效率和质量,制定一系列管理规定势在必行。
二、基建工程管理规定1.项目前期准备(1)项目立项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形成相应的立项报告。
(2)进行项目前期调研,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并编制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设计及施工阶段(1)设计方案应经过专业设计机构编制,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2)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质量合格。
(3)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质检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及时处理质量问题。
3.工程进度和质量管理(1)工程进度需按时完成,如有延期需提前向校方报备并获得批准。
(2)工程质量管理要求严格,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合格率达到100%。
(3)对于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应进行整改,如情节严重可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惩罚。
4.工程变更管理(1)如需进行工程变更,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形成编制变更方案,并报校方确认。
(2)变更后的工程应重新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三、维修工程管理规定1.日常维修管理(1)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维修队伍,及时处理各类日常维修问题。
(2)维修队伍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对各类维修工作具备较高的综合性。
2.计划性维修管理(1)学校应制定维修计划,确定维修项目、维修时间和维修方法。
(2)对于计划性维修项目,应提前准备物料和工具,并组织人员进行维修。
3.应急维修管理(1)对于突发的维修需求,学校应设立应急维修队伍,随时应对各类紧急情况。
(2)应急维修队伍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装备,能够及时响应并解决各类应急维修问题。
四、装饰工程管理规定1.装饰设计(1)装饰设计应注重环保、安全和实用性,并符合学校的整体形象。
(2)装饰设计需经过校方审查并符合相关规定。
2.材料选用(1)装饰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基建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基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改造等。
第三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工程合法合规。
(二)科学决策:坚持科学规划、合理设计、精心施工、严格验收。
(三)注重效益: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四)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应当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
第五条项目法人应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项目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职责:(一)制定项目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项目管理。
(二)负责项目招标、合同签订、施工监理、验收等工作。
(三)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四)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的履约情况。
(五)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第六条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负责项目监理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应具备以下职责:(一)制定监理方案,组织实施监理工作。
(二)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三)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
(四)及时报告项目监理情况,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第三章工程设计、施工与监理第七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合同约定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监理规范和合同约定进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
第十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工程投资与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基建工程项目投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确保投资合法合规。
学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提高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基建维修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装饰等工程。
第三条学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管理,确保质量;2. 安全施工,保障人员安全;3. 节约资金,提高效益;4.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四条学校基建维修项目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立项:1. 需求提出: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基建维修项目申请;2. 项目论证:学校基建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论证,包括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效益等;3. 编制预算:根据项目论证结果,编制项目预算;4. 报批:将项目预算及论证报告报校长办公室会议研究,经批准后立项。
第三章招投标第五条学校基建维修项目招投标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等;2. 投标报名: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报名参加投标;3. 开标评标:组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4. 签订合同:中标单位与学校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施工:1.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2. 确保施工质量,做到安全文明施工;3. 按时完成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进度;4. 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七条学校成立基建维修项目质量监督小组,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质量管理:1.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质量标准;2. 加强原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质量管理;3. 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检验、试验工作;4. 对不合格的工程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第六章工程验收第九条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验收:1. 自检:施工单位自检,确保工程符合质量要求;2. 初步验收: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3. 竣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4. 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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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规
定
Revised as of 23 November 2020
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基建工程和维护修缮工程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范围本办法管理范围,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与更新项目;房屋维修工程(翻修工程、大修工程、中修工程、小修工程、综合维修工程);其他建筑施工项目。
其他公司认定的基建工程和维护修缮工程。
三.管理体制与原则公司实行基建和维护修缮工程的集中与分散管理体制。
公司总务(物业)部门负责常规维修工程;公司技术生产部门负责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
公司对较大预算额的基建施工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生产、技术、总务、计划、工程等部门派员共同组成。
公司对重大基建施工项目,由公司领导亲自任项目负责人,协调各部门和外部关系,调动必要的资源。
公司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建筑施工规程,制定本公司内部基本建设的申请、设计、发包、监理、验收、移交的管理体系。
对凡国家规定基建项目须申报的,按规定向政府部门申报。
四.管理任务(一)工程申报与核准中小维修工程,工程费在______万元以下的,经报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由各使用单位自行办理。
大中维修工程,工程费在______元以上的,经报总经理批准后,由总务部门负责办理。
基建和技改工程,工程费在______万元以上的,经公司常务会议或董事会批准后,成立项目组负责执行。
各部门将拟办工程项目,按规定编制项目资料和申请报告,逐级上报,按不同权限审核批准。
(二)根据工程费的高低,确定不同的发包方式。
1).中小维修工程,工程费在_____万元以下的,可采取议价方式。
所议价格以下不超过工程预算时可决标。
2).大中维修工程,工程费在_____万元以上的,可采用比价方式。
邀请3家以上建筑施工企业携估价材料参加比价,以最低标者为得标人。
3).基建成和技改工程费在_____万元以上的,须进行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按国家规定的办法办理。
公司或关联企业内有建筑工程队,维修队的,在与社会建筑施工单位竞争中具有同等优先权利。
在选择建筑施工单位后,公司须与之签订建筑施工服务合同,重大合同尚需律师审阅和主管部门登记鉴证。
公司在建筑施工时,派遣工程监督人员或聘请专业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及时敦促施工单位整改或返工。
按照施工进度及时划拨工程款项。
对施工单位供料的须做好原材料质量监测工作,由本公司供料的做好原材料质量采购、质量检测验收工作。
对施工过程中涉及工程变更、材料、工程费用变支较大的,公司和施工单位共同商定后才能生效,并按不同权限分别报项目经理、主管
副总、总经理,乃至政府主管部门。
工程完工后项目主办单位与施工单位等,共同组织验收。
如发现工程与原设计图、施工图、说明书、建筑施工服务合同等不符的,不予验收。
对重大工程竣工验收,则按国家有关竣工验收规程办理。
对验收不合格的,根据所列质量问题逐一整改,完成后再次验收。
以严重不合格的,可提出索赔。
在验收时,公司或委托注册会计师审核工程决算报告,工程验收合格后且决算报告核准后,支付应付款。
验收合格的或整体验收不合格中的合格部分,及时移交给公司使用部门使用,相应的工程资料整理分类立卷,分别交使用部门和工程档案管理部门。
联系和监促施工单位在验收后的质量保修期内对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处理、修复。
对工程完工后的余材,应盘点登记,退回公司材料库,或退货到供货商处。
残次料可经估价后就地处理或标售。
公司对有关工程管理人员进行业绩考核,按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奖励或处罚。
主动预防有关人员以权谋私、接受贿赂。
五.附则依据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和实施细则。
本办法经公司会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