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公司苗圃基本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洛阳万安山园林公司苗圃

管理制度(试行)

一、苗圃员工管理规范

1、基本要求:

洛阳万安山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苗圃全体工作人员,需忠于值守,遵守本公司制度,服从各级领导指挥,不得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任何情况下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事情,不得发表损坏公司形象的言论。违反此项者按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或直接给予开除。

2、员工工作管理制度:

苗圃苗木养护工人考评办法:

考评分数月度满分10分(占工资比重100%),不满足下述各项管理条例者将给予扣分处罚;年度总分120分,连续两个月考评不满90分,年度考评不满80分者给予开除。

出勤时间:

春、冬: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夏、秋:上午:7:00---11:00;下午:14:00---18:00

2.1、苗圃员工需按公司考勤管理规定上下班,完成考勤登记记录,不得迟到和早退。无法登记考勤者需告知公司绿化管理部负责人,否则按旷工处理。三次迟到或早退算旷工一次。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

0.1分。

2.2、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告知公司绿化管理部负责人,经公司绿化管理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开。擅自离岗者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且一次性扣除0.1分。

2.3、苗圃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时,员工需按要求加班,加班时间由公司绿化管理部负责人统一记录后,按实际加班情况补给加班工资,具体加班工资金额按1工日折算成每小时。特殊情况下不按规定加班者扣除0.2分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者直接给予开除。

2.4、员工上班时间不得做其他与正常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且一次性扣除0.2分。

2.5、员工正常休息时,苗圃需保证至少两人正常上班,要轮休的人员必须提前通知公司绿化管理部负责人,并做好考勤登记记录,经公司绿化管理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轮休。否则按旷工处理,且一次性扣除0.1分。

2.6、员工需服从公司工作调整,特殊情况可提出待公司绿化管理部负责人商议。商议决定后不实行或敷衍者一次性扣除0.2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

二、物资及存货管理。

1、物资及苗木增加入库及出库管理:

1.1、物资及苗木采购应严格遵守公司物资采购询价制度,掌握市场价格信息,货比三家。

1.2、涉及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等环节的业务实行物、款、帐三分管原则,不可同一人单独完成。

1.3、生产物资及原材料出入库管理:生产物资及原材料出入库时仓管人员须及时对物品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能登记出入库,及时登记库存台账,任何材料工具等物资的出入,都要有书面记录,并有出、入人的签字并报与公司登记入账。

2、生产物资使用管理:

2.1、工人未经许可不得带走或变卖苗圃任何物品否则一经查实按盗窃论处,给予开除。配发物品需由领取人及仓管员签字确认登记。

2.2、生产工具和物资当天带出需当天就带回库房统一收存,随意丢弃导致物资丢失者一经发现先按原价赔偿,根据实际情况再做出是否需要进行相应经济处罚。工人生产过程中需爱护公司配发的各类农资农具,在非生产过程中导致农具,生产物资的损坏视具体情况进行维修或照价赔偿。

2.3、农药化肥等物资用完后,包装物需统一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污染苗圃环境。

2.4、对不按照本制度进行出入库执行并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对部门及公司造成影响的,除照价赔偿经济损失外,根据情节严重性还应对责任人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3、生产物资及苗木保管和盘存

3.1、仓库保管人员对苗木及物资数量完整、质量完好、帐务记录正确、手续完备、库房整洁安全及资金定额负责;每笔业务都要有经办人、审核人、领导审批签字,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物品采购、储存、领用、报废流程办理。

3.2、各类库存用品及所栽种苗木每月自行盘点,年度中期组织抽查,每年11月末进行全面清查,并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复查,符合率低于规定指标的应扩大抽查面;

3.3、生产物资管理记录:日常工作中,对设备使用、辅材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报废、变卖,都要按照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统一规范的各种原始记录格式、内容的填制要求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

3.4、各部门涉及物资保管、使用和业务的人员离岗时,应先办妥交接手续,按规定退还或借用的物资。

4、其他事项

4.1、指派人员做好苗场日常防范工作,防止苗木被盗挖等情况发生。

4.2、按公司确定的会计政策正确计算固定资产折旧。

三、苗木采购进场验收细则

为加强公司采购苗木到场的验收规范,提高所采苗木的质量,特制订本细则。

1、验收小组构成

1.1、验收小组由公司专人、苗圃负责人联合验收并在苗木验收表上

签字确认。

1.2、苗圃负责人应提前一天通知验收小组到场进行验收。

2、苗木验收标准

苗木到场后,验收小组应及时对苗木进行验收,经验收不合格的苗木应及时运离,不得留置现场。若有下列情形的,验收不合格:2.1、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尺寸的;

2.2、有显著病虫害、折枝断干、裂干、肥害、药害、老衰、老化、树皮破损的;

2.3、树型不端正、干过于弯曲、树冠过于稀疏、偏斜或畸形的;2.4、挖取后搁置过久、根部干涸、叶芽枯萎或脱水严重的;

2.5、剪型类苗木其形状不显著或损坏原型的;

2.6、护根土球不够大、破裂、松散不完整或偏斜的;

2.7、高压苗、插枝苗未经苗圃培养合格的;

2.8、灌木、草花分枝过少,树叶不茂盛的;

2.9、树干附有有害寄生植物的;

2.10、针叶树类失去原有端正形态,断枝断梢偏冠的。

3、检验方法

3.1、严格按合同进行验收;

3.2、检验方法包括:卷尺测量、观察检查和对照合同中苗木品种、规格等详细信息,核实苗木数量和质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