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二级档案馆建设标准(档案馆内环境控制系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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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馆建设标准

国家档案馆建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档案馆建设标准
建 标 1032008
2008· 北 京
档案馆建设标准
建标 1032008
主编部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档 案 局 批准部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2008年 7月 1日
城市建设档案馆等专门档案馆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依照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 档案馆建设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 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从我国国情出发,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水平,做到功 能齐全,设施完善,经济实用,满足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需要。 第五条 档案馆建设应满足档案馆作为安全保管党和国家重要档案的基地、爱国主 义教育基地、档案信息服务中心、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中心和政府信息查阅的法定场所的 设置要求,同时要满足社会公共文化服务的要求。 第六条 政府投资的档案馆建设应纳入当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 规划,和政府投资计划。 第七条 档案馆建设应统筹规划,立足长远。资金投入确有困难的,可一次规划,分 期建设。 第八条 档案馆建设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其他有关标准、规范和定 额、指标的规定。

第十五条 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由中心控制室、接收档案用房、整理编目用房、保护 技术用房、翻拍洗印用房、缩微技术用房、信息化技术用房组成。
接收档案用房由接收室、除尘室、消毒室组成。 整理编目用房由整理室、编目室、修史编志室、展览加工制作室、出版发行室组成。 保护技术用房由去酸室、理化试验室、档案有害生物防治室、档案保护静电复印室、裱 糊修复室、装订室、仿真复制室、音像档案处理室组成。 翻拍洗印用房由翻拍室、冲洗室、印像放大室、水洗烘干室、翻版胶印室组成。 缩微技术用房由资料编排室、缩微摄影室(分大型机室和小型机室)、冲洗处理室、配 药和化验室、质量检测室、校对编目室、拷贝复印室、放大还原室和备品库组成。 信息化技术用房由服务器机房、计算机房、电子档案接收室、电子文件采集室、数字化 用房组成。数字化用房由档案前期处理室、纸质档案扫描室、其他载体档案数字化室、数 字化质量检测室、档案中转室组成。 第十六条 档案馆办公室用房和与档案馆并建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办公室用房的组 成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第十七条 附属用房及建筑设备包括警卫室、车库、卫生间、浴室、医务室和变配电 室、水泵房、水箱间、锅炉房、电梯机房、制冷机房、通信机房、消防用房、安防用房等各类设 备用房及相应的建筑设备。 第十八条 档案馆场地主要由人员集散场地、道路、停车场和绿化用地等组成。 第十九条 档案馆专用设施主要包括档案专用运输设备、档案装具、档案保护技术设 备、缩微设备、专用信息化设备。

档案馆分级标准

档案馆分级标准

档案馆分级标准
档案馆分级标准可以根据档案馆的规模、专业性、馆藏品种以及服务能力等因素进行划分。

一般而言,档案馆按照档案馆馆藏的种类和数量、馆舍设施、管理水平、科研能力、服务能力等方面的综合条件进行分级。

以下是可能的档案馆分级标准:
一级档案馆:馆舍设施完善,具备较高管理水平和科研能力,馆藏规模庞大且种类丰富,服务能力强,能够提供全面的档案信息服务和研究支持。

二级档案馆:馆舍设施较为完善,管理水平较高,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服务能力,馆藏规模较大且较为丰富,能够提供较全面的档案信息服务和研究支持。

三级档案馆:馆舍设施较为基础,管理水平一般,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服务能力,馆藏规模适中,能够提供基本的档案信息服务和研究支持。

四级档案馆:馆舍设施较为简单,管理水平相对较低,科研能力和服务能力有限,馆藏规模较小,能够提供一定的档案信息服务和研究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区的档案馆分级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具体分级标准还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档案馆建设标准

档案馆建设标准

档案馆建设标准档案馆作为重要的文化遗产保护和信息资源管理单位,其建设标准对于保障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档案馆建设标准应包括建筑设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档案馆的功能和效益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首先,档案馆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建筑结构应稳固耐用,能够抵御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

建筑布局应合理,包括档案存储区、阅览区、办公区等功能区域,同时应考虑到档案馆的可持续发展和扩展空间的需求。

建筑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保证档案馆内部的空气质量和环境舒适度。

其次,档案馆的设施设备应满足档案的存储、保管、检索和利用需求。

档案存储区应具备恒温恒湿、防火防水、防尘防虫等功能,以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

同时,应配备先进的档案管理系统和数字化设备,便于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此外,档案馆还应配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等,保障档案的安全。

再次,档案馆的管理制度应健全,包括档案采集、整理、编目、存储、利用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和流程。

档案馆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团队,具备专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同时,档案馆还应建立健全的服务机制,为用户提供便捷的档案查询和利用服务。

最后,档案馆的建设标准还应考虑到档案馆的社会功能和文化价值。

档案馆应开展档案展览、教育推广等活动,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提升档案馆的社会影响力和文化软实力。

总之,档案馆建设标准是保障档案馆功能和效益的重要保障,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建设和管理档案馆,才能更好地保护和利用档案资源,促进档案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希望各地档案馆在建设和管理过程中,能够充分重视建设标准,不断提升档案馆的品质和水平,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更好的档案服务。

档 案 馆 建 设 标 准

档 案 馆 建 设 标 准

档案馆建设标准档案馆建设标准是一份详细规定档案馆的设施、设备、布局等方面的标准文档,包括室内环境、利用功能、服务设施等各个方面。

在国家档案资源日益丰富、人们对档案资源的利用需求不断增长的时代背景下,制定和实施档案馆建设标准至关重要,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和推动作用。

本文旨在阐述档案馆建设标准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意义。

一、档案馆建设标准的内容1.空间环境:规定档案馆的室内环境标准,包括建筑面积、布局规划、采光、通风、温湿度等。

档案馆应有足够的空间容纳档案收藏、人员工作、服务设施等,同时要注意保持空气流通和湿度适宜。

2.设备设施:规定档案馆所需的设备和设施,包括收纳架、保管箱、保险柜、读者阅览区、电子设备等。

档案馆面对的是数量庞大、种类繁多的记录资料,必须要有良好的设备设施来确保档案资源能够妥善地保存、检索、传承。

3.档案收藏:规定档案馆的收藏标准和目录管理规定,包括学科范围、档案分类、目录编制等。

档案馆收藏的档案应能反映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历史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做到数量丰富、分类有序、整理清晰、存储安全。

4.利用功能:规定档案馆利用档案资源的功能和服务,包括开放时间、利用方式、服务类型等。

档案馆不仅是档案资源的收藏者和保管者,更是档案资源的利用者和传承者。

发挥档案馆的丰富资源和服务功能,为研究者和读者提供优质和多样化的服务,成为许多机构和个人研究历史、了解文化的重要途径和窗口。

二、档案馆建设标准的实施意义1.推进档案馆的现代化建设:档案馆建设标准规定了档案馆所需的各种设施和服务,有利于推进档案馆的现代化建设,为读者提供更加舒适、便捷的利用环境。

同时,也有利于档案馆加强宏观规划和管理,确保档案资源能够得到有效的整理、管理、利用和传承。

2.提高档案收藏的质量:档案馆建设标准规定了档案收藏的质量和范围,有利于档案馆收集更加全面、准确、权威、科学的档案资料,为人们提供更加准确、科学、权威的历史文献和资料。

档案馆数字化监控系统(国家一级、二级档案馆建设标准刘重庆)

档案馆数字化监控系统(国家一级、二级档案馆建设标准刘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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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纯健科技-传感&测控专家
档案馆温湿度监测方案 V3.0
4、 JUCSAN 综合控制器负责实时采集各库房内的温度、湿度数据,将数据上传到控制微机,并接收控制微机下达的各种控制指令,打开或 关闭空调、除湿机、加湿机等外围设备,实现对各库房内的温度、湿度自动调控。
5、 温湿度主控微机负责收集各库房温湿度数据,并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下达各种控制指令到各控制器;主控微机实时显示、存储各库房温 湿度数据,还可进行数据统计、打印报表等功能;统计报表主要包括生成库房的日报表、月报表、日曲线、月曲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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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纯健科技-传感&测控专家
档案馆温湿度监测方案 V3.0
17、 结合室外气象站对档案库房外的气象信息检测,为档案库房通风换气、温湿度控制提供参考依据。 18、 6、漏水检测功能 19、 暖气、自来水等水管爆裂、雨季窗体漏水、空调漏水等情况,会对档案产生严重的损坏,因此在档案库房的必要位置安装漏水传感
6、 2、自动防盗报警系统 7、 自动防盗报警系统主要由防盗报警主控微机(上位机)、防盗报警控制器、防盗探测器、电话语音模块、声光报警器五部分组成。 8、 在库房的门、窗、走廊等入口处,安装防盗探测器,综合智能控制器内的防盗报警管理模块负责对现场防盗探测器报警信号进行数据采集,
并将报警信号通过数据总线上传到防盗报警主控微机,经防盗报警主控微机数据综合分析处理,判断是否报警;当出现警情时,驱动报警 器发出声、光报警,并采用语音方式电话通知相关人员。 9、 防盗报警软件具有电子地图功能,显示库房平面结构图,出现警情时,对应库房的人头闪烁,可方便查找报警地点,快速响应报警事件。 10、 3、自动防火报警系统 11、 防火报警系统由防火报警主机、烟感探测器、温度探测器、手动报警器、声光报警器、电话语音报警模块组成。 12、 在库房内安装不同数量的烟感探测器及温度探测器,在走廊、楼梯出口等关键部位安装手动及声光报警器,当出现警情时,防火报警主 机触发声光报警,并通过拔号电话拔号模块拔通相关人员电话,以语音形式报出报警类型。 13、 4、视频监控系统 14、 视频监控系统采用成熟的数字硬盘录像技术,在库房安装红外摄像机,实现对库房 24 小时不间断图像监控,并可以回放查询录像记 录。 15、 5、通风换气系统 16、 档案库房自动通风换气功能,综合智能控制器通过通风控制模块,连接通风换气设备实现开启或关闭,达到自动通风换气目的。可以 设定时间,系统自动打开或关闭设备,无需人员管理。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国家行业标准)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国家行业标准)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国家行业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国家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00主编单位: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档案局施行日期: 2 0 0 0 年 6 月 1 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 [2000] 56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六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1996,522号)的要求,由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主编的《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经审查,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JGJ25-2000,自2000年6月1日起施行。

原部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86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负责管理,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档案局2000年3月10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6]522号文和国家档案局档发字[1994]16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和吸取科研成果,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馆址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5.档案防护;6.防火设计;7.建筑设备。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对体例按新规定进行调整;对档案馆的等级进行修改;将原附件中温湿度规定纳入正文;在消防一章引导可采用水雾消防灭火等。

本规范由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是: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1号邮编:100032本规范的参加单位是: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是:杨世诚、杨战捷、范祥、王振法、姬仓、林海燕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适应档案馆建设的需要,使档案馆建筑设计符合功能、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订本规范。

档案馆建设标准

档案馆建设标准

档案馆建设标准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标准编制组成员:主编:郭嗣平、张永慧、赵中新、王雁宾编委:李伯富、刘芸、杨战捷、姜莉、冯朝晖、宋扬、丁德胜、杜山主要起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丁德胜、刘芸、杨战捷、姜莉、郭嗣平目录第一章总则(4)第二章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5)第三章房屋建筑面积指标局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家档案馆(以下简称“档案馆”)建设,提高工程项目投资决策和建设管理水平,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为档案馆建设的项目决策和建设水平的合理确定所提供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档案馆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档案馆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档案馆建设和初步设计及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检查的依据。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三级综合档案馆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

城市建设档案馆等专门档案馆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依照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档案馆建设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从我国国情出发,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水平,做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经济实用,满足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需要。

第五条档案馆建设应满足档案馆作为安全保管党和国家重要档案的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信息服务中心、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中心和政府信息查阅的法定场所的设置要求,同时要满足社会公共文化服务的要求。

地。

馆藏档案数量是指现存和今后30年应进馆档案、资料的数量之和。

第十条档案馆建设按照省、市、县三级作如下分类::第十一条档案馆建设项目由房屋建筑、场地和档案馆专用设施组成。

第十二条档案馆房屋建筑由档案库房、对外服务用房、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办公室用房等主要功能用房和附属用房及建筑设备组成。

档案室的建设标准

档案室的建设标准

档案室的建设标准档案室的建设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选址和布局:档案室应选择在具备适宜的温湿度环境、远离易燃、易爆、污染等场所的区域,同时楼层安排上不宜设在顶层、底层或一楼、地下室。

档案室的布局要集中布置,功能区分明确,流程便捷。

2. 建筑设计:档案室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规范和安全防护要求,包括具备足够的承重能力、防潮、防尘、防震、防虫、防鼠、防污染等措施。

档案库房应具备适宜的温湿度环境,并安装相应的通风、空调设备。

3. 门窗设计:档案室的门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水等功能,密封性能要好。

窗户应为双层窗,通风换气窗应有防尘措施。

门与地面的缝隙不应大于5mm,窗应为双层窗,开启窗应设纱窗。

4. 档案架设计:档案架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制作,具备承重能力和耐久性。

档案架的布局应科学合理,便于档案的分类、排列和存取。

同时,档案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5. 档案盒设计:档案盒的材料应具备足够的耐久性和防水性能,盒盖应能完全密封,防止灰尘和潮湿空气进入。

档案盒的标签和目录应清晰易读,便于档案的查找和管理。

6. 安全管理:档案室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如监控摄像头、报警器等。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7. 档案管理:档案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档案管理应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和远程查询功能。

同时,档案管理应注重档案的保密和隐私保护。

8. 维护和更新:档案室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应根据技术和业务需求,及时更新和升级档案管理系统和设备,保证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和高效性。

总之,档案室的建设标准应以安全、可靠、规范、现代为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长期保存价值,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提供优质的服务。

档 案 馆 建 设 标 准

档 案 馆 建 设 标 准

档案馆建设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国的档案馆建设,提高工程项目投资决策和建设管理水平,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档案馆建设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档案馆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对档案馆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检查的依据。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三级综合档案馆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

城市建设档案馆等专门档案馆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依照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档案馆建设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从我国国情出发,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水平,做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经济实用,满足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需要。

第五条档案馆建设应满足档案馆作为安全保管党和国家重要档案的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信息服务中心、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中心和政府信息查阅的法定场所的设置要求,同时要满足社会公共文化服务的要求。

第六条政府投资的档案馆建设应纳入当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政府投资计划。

第七条档案馆建设应统筹规划,立足长远。

资金投入确有困难的,可一次规划,分期建设。

第八条档案馆建设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其他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第九条档案馆建设规模按行政区划分级,以应保存的馆藏档案数量为基本依据分类,参照辖区人口数量并综合辖区经济、地理等因素合理确定。

馆藏档案数量是指现存和今后30年应进馆档案、资料的数量之和。

第十条档案馆建设按照省、市、县三级作如下分类:第十一条档案馆建设项目由房屋建筑、场地和档案馆专用设施组成。

第十二条档案馆房屋建筑由档案库房、对外服务用房、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办公室用房等主要功能用房和附属用房及建筑设备组成。

一级档案室建设标准

一级档案室建设标准

一级档案室建设标准一级档案室是机构、企事业单位和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存放和管理重要档案的地方。

为了确保一级档案室的安全、便捷和高效管理,建设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将从空间规划、设施设备、环境条件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对一级档案室建设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空间规划。

一级档案室的空间规划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档案的存储、检索和利用的便捷性。

首先,要合理划分档案存储区、检索区、阅览区和办公区等功能区域,确保各区域之间的联系紧密、便捷。

其次,要合理设置通道和走廊,保证档案室内的通风、照明和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二、设施设备。

一级档案室的设施设备应当满足档案的安全、便捷和高效管理的需要。

首先,要选用防火、防潮、防尘的材料,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存。

其次,要配置专业的档案柜、档案架等存储设备,合理利用空间,提高存储效率。

另外,要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软件,实现档案信息的电子化管理,提高检索和利用效率。

三、环境条件。

一级档案室的环境条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档案的长期保存。

首先,要控制室温和湿度,保持在适宜的范围内,防止档案受潮、发霉。

其次,要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避免异味和有害气体对档案的侵害。

另外,要加强室内的防尘、防虫工作,保证档案的清洁和安全。

四、安全管理。

一级档案室的安全管理是保证档案安全的重要保障。

首先,要加强对档案室的监控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其次,要加强对档案室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另外,要加强对档案室的防火、防盗工作,保证档案的安全保存。

总之,一级档案室的建设标准是保证档案安全、便捷和高效管理的重要保障,只有严格按照标准建设,才能更好地保护和利用档案资源,为机构、企事业单位和部门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希望各单位在建设一级档案室时,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2008〕51号)

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2008〕51号)

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2008〕51号)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103—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2008年7月1日前言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促进国家档案馆建设,提高国家档案馆建设决策科学化与管理规范化水平,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4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办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5]19号)要求,编制《档案馆建设标准》。

《档案馆建设标准》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方针政策,以坚持更好地为公众服务,充分发挥档案事业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为宗旨,从我国国情出发,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水平,做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经济实用,满足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需要。

《档案馆建设标准》明确了国家档案馆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确定了房屋建筑面积指标,提出了选址与规划布局、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

本建设标准对政府投资的档案馆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对企业投资的可参考适用。

本建设标准系初次编制,在施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需要修改和补充的意见及时反馈。

有关意见及资料请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l号,邮编100032),以便今后修改时考虑。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第三章房屋建筑面积指标第四章选址与规划布局第五章建筑设计附录一省级档案馆各类用房指标分类表附录二市级档案馆各类用房指标分类表附录三县级档案馆各类用房指标分类表附录四档案馆建设标准用词用语说明档案馆建设标准条文说明国家档案局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档案馆建设标准》的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国的档案馆建设,提高工程项目投资决策和建设管理水平,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制定本标准。

国家一级档案馆标准

国家一级档案馆标准

国家一级档案馆标准
国家一级档案馆是指国家档案馆中最高级别的档案馆,是国家档案管理体系的核心和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一级档案馆标准是对国家一级档案馆的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要求和规范,是确保国家一级档案馆正常运行和发挥作用的重要依据。

首先,国家一级档案馆应当具备完善的档案管理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体系应当包括档案的采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全过程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信度。

管理制度应当包括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各级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其次,国家一级档案馆应当具备先进的档案管理技术和设施设备。

档案管理技术包括数字化档案管理、电子文件管理、信息检索技术等,能够满足档案管理的现代化需求。

设施设备包括档案保管室、防火防水设施、环境控制设备等,能够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好。

此外,国家一级档案馆应当具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和服务团队。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档案管理技术和设施设备,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

服务团队应当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能够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档案查询、复制、咨询等服务。

最后,国家一级档案馆应当具备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公众形象。

档案馆应当积极开展档案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档案馆还应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促进档案管理工作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

综上所述,国家一级档案馆标准是国家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建设和管理国家一级档案馆,才能更好地发挥档案馆在国家档案管理体系中的作用,为国家社会发展和进步提供有力支持。

档 案 馆 建 设 标 准

档 案 馆 建 设 标 准

档案馆建设标准
档案馆建设标准是指为了保证档案馆正常运作和保障档案安全,需要制定的一些规范和标准。

以下是档案馆建设标准的一些重要方面:
1. 档案馆位置的选择:档案馆应远离易燃、易爆、污染源,应选择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条件较好的地段,并宜远离洪水、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生的地段。

同时,档案馆应选择交通便利,城市公用设施较完备的地段,地势较高,场地干燥,排水流畅,空气流通和环境安静的地段。

2. 档案防护:档案馆应采取措施防潮、防阳光直射和紫外线照射、防尘和防污染,以及防潮湿和高温等。

档案馆内应配备恒温一体机和空调,以确保档案室的温湿度控制。

3. 档案馆建筑设计:档案馆建筑设计应遵循标准化、规范化的原则,库房面积应根据档案数量、存储期限等因素进行合理配置,同时要保证库房内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和颗粒物对档案的危害。

4. 档案存储:档案存储应遵循标准化、规范化的原则,档案存储架的高度、位置、角度等应符合档案管理的需要,同时要保证档案存储环境整洁、干燥、通风良好,防止档案褪色、霉变和损坏。

5. 档案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是档案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包括档案数字化、档案信息化管理、检索查询等功能,以确保档案信息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综上所述,档案馆建设标准是为了保证档案馆正常运作和保障档
案安全而制定的一些规范和标准,包括档案馆位置的选择、档案防护、档案馆建筑设计、档案存储和档案管理系统等方面。

档案馆建设标准及要求

档案馆建设标准及要求

档案馆建设标准及要求《说说档案馆建设那些事儿》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这档案馆建设标准及要求,这可真是个有点专业却又超级重要的事儿啊!想象一下,档案馆就像是一个超级大的记忆盒子,得把各种各样珍贵的资料、历史啥的都好好装起来。

就像咱自己家收拾东西似的,也得有个标准和要求不是?首先啊,这档案馆的地儿可得选好。

不能随便找个潮湿阴暗的小角落,不然那些资料不得受潮、发霉,甚至长蘑菇啊!最好是干燥通风、宽敞明亮的地儿,让资料们也能“住”得舒舒服服。

然后呢,这“房子”得建得牢固啊!可不能一阵小风一吹就晃悠,那可不行。

想象一下,万一哪天来了个小地震啥的,房子直接垮了,里面的宝贝资料不就全完啦!所以啊,这建筑质量可得有保障。

说到里面的设施,那也得讲究。

架子得结实,能稳稳地放上那些重重的档案盒。

要是架子不结实,哪天“哗啦”一下倒了,那可就是大灾难啊!还有温度湿度也得控制好,不能热得让人中暑,也不能湿得能养金鱼。

再讲讲这管理,这可得有条有理的。

不能乱糟糟的,找个资料跟大海捞针似的。

得有清晰的分类,明确的标识,让人一下子就能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就好比你找自己的手机,你肯定知道在哪个兜里或者桌子上,而不是满世界瞎翻。

还有安全问题,那可不能马虎。

得安上牢固的门锁,防止那些别有用心的人进来捣乱。

最好再来点监控啥的,全方位保护这些宝贝资料。

哎呀呀,说了这么多,其实档案馆建设真的不容易啊!得考虑这么多的因素,每个环节都得做到位。

不过,想想这些资料能被好好地保存下来,留给后人去了解历史、学习知识,那这一切的努力就都值得啦!总之呢,档案馆建设可不是闹着玩的,它关系到我们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让我们一起重视起来,把这个大“记忆盒子”建设得越来越好!让那些珍贵的资料都能安安稳稳地待在里面,等待着人们去发现、去探索。

大家一起加油哦!。

档案馆建设标准

档案馆建设标准

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103—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2008年7月1日前言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促进国家档案馆建设,提高国家档案馆建设决策科学化与管理规范化水平,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 O 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办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5]19号)要求,编制《档案馆建设标准》。

《档案馆建设标准》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方针政策,以坚持更好地为公众服务,充分发挥档案事业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为宗旨,从我国国情出发,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水平,做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经济实用,满足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需要。

《档案馆建设标准》明确了国家档案馆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确定了房屋建筑面积指标,提出了选址与规划布局、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

本建设标准对政府投资的档案馆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对企业投资的可参考适用。

本建设标准系初次编制,在施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需要修改和补充的意见及时反馈。

有关意见及资料请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l号,邮编100032),以便今后修改时考虑。

本标准编制组成员:主编:郭嗣平、张永慧、赵中新、王雁宾编委:李伯富、刘芸、杨战捷、姜莉、冯朝晖、宋扬、丁德胜、杜山主要起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丁德胜、刘芸、杨战捷、姜莉、郭嗣平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国的档案馆建设,提高工程项目投资决策和建设管理水平,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档案馆建设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档案馆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对档案馆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检查的依据。

档案馆库建设标准

档案馆库建设标准

档案馆建设标准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2007年月日前言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促进国家档案馆建设,提高国家档案馆建设决策科学化与管理规范化水平,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标准、建设项目评价办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建标[2005]19号)要求,编制《档案馆建设标准》。

《档案馆建设标准》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方针政策,以坚持更好地为公众服务,充分发挥档案事业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为宗旨,从我国国情出发,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水平,做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经济实用,满足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需要。

《档案馆建设标准》明确了国家档案馆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确定了房屋建筑及用地面积指标,提出了选址与规划布局、档案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

本建设标准对政府投资的档案馆建设应必须严格执行,对企业投资的可参考适用。

本建设标准系初次编制,在施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需要修改和补充的意见及时反馈。

有关意见及资料请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1号,邮编100032),以便今后修改时考虑。

本标准编制组成员:主编:郭嗣平、张永慧、赵中新、王雁宾编委:李伯富、刘芸、杨战捷、姜莉、冯朝晖、宋扬、丁德胜、杜山主要起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丁德胜、刘芸、杨战捷、姜莉、郭嗣平目录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 (5) 第三章房屋建筑面积指标 (6) 第四章选址与规划布局 (8) 第五章建筑设计 (9) 附录一省级档案馆各类用房指标分类表 (10) 附录二市级档案馆各类用房指标分类表 (13) 附录三县级档案馆各类用房指标分类表 (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家档案馆(以下简称“档案馆”)建设,提高工程项目投资决策和建设管理水平,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制定本标准。

档案馆建设标准

档案馆建设标准

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103—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2008年7月1日前言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促进国家档案馆建设,提高国家档案馆建设决策科学化与管理规范化水平,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 O 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办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5]19号)要求,编制《档案馆建设标准》。

《档案馆建设标准》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方针政策,以坚持更好地为公众服务,充分发挥档案事业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为宗旨,从我国国情出发,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水平,做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经济实用,满足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需要。

《档案馆建设标准》明确了国家档案馆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确定了房屋建筑面积指标,提出了选址与规划布局、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

本建设标准对政府投资的档案馆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对企业投资的可参考适用。

本建设标准系初次编制,在施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需要修改和补充的意见及时反馈。

有关意见及资料请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l号,邮编100032),以便今后修改时考虑。

本标准编制组成员:主编:郭嗣平、张永慧、赵中新、王雁宾编委:李伯富、刘芸、杨战捷、姜莉、冯朝晖、宋扬、丁德胜、杜山主要起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丁德胜、刘芸、杨战捷、姜莉、郭嗣平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国的档案馆建设,提高工程项目投资决策和建设管理水平,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档案馆建设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档案馆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对档案馆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检查的依据。

一级档案室的配置标准

一级档案室的配置标准

一级档案室的配置标准
一级档案室的配置标准如下:
1、档案库的建筑及技术参数要满足要求,各馆室的最小面积应能容纳目前各资料存放,还必须考虑一定的发展空间。

2、档案室的采光、通风要求,采光度有自然光和人造光两种,在正常的情况下,应该采用自然光照射,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应使用人造光照明。

3、档案室温湿度要求,档案库不宜采用以水、汽为热媒的采暖系统,如需采用应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漏水、漏气,且采暖系统不应有过热现象。

4、档案室洁净度要求,地面、墙面、顶棚面采用不起尘的材料;开向室外的门窗宜设置纱门、纱窗,外窗应具有较好的防尘功能。

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档案馆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档案馆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档案
馆建设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8.02.27
•【文号】建标[2008]51号
•【施行日期】2008.07.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档案馆建设
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8]51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5]19号)的要求,由国家档案局负责编制的《档案馆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在档案馆项目的审批、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控制楼堂馆所建设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档案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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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库房的温湿度表
档案库
采暖库
夏季
温度
14~24℃
不小于 14℃
不大于 24℃
相对湿度
45%~60%
不低于 45%
பைடு நூலகம்
不大于 60%
在规定范围内,温、湿度每昼夜波动幅度要求
温度
±2℃
相对湿度
±5%
二、各类技术用房的温湿度要求 1.胶片及缩微技术用房的温湿度要求(见表)
用房名称
胶片及缩微技术用房温湿度表 温度
80%~90% 93% 88% 78% 60% 90%
4.参考国外部分国家的档案馆温湿度管理现行规定(见表): 国外一些档案馆温湿度表
国名及馆名
法国国家档案馆 美国国立档案馆 美国家谱档案馆 英国丘园档案馆
马来西亚
温 度/℃
20~24 20~24 15~24 15~25 21~24
相对湿度
50%~55% 40%~54% 50%~60% 50%~60% 50%~65%
相对湿度
工作间(拍照、拷贝、校对、阅读)
18~28℃
胶片库
2.电子计算机用房的温湿度要求 参照 GB 2887—82 计算站场地技术要求。 3.其他技术用房的温湿度要求(见表)
拷贝片 母片
14~24℃ 13~15℃
档案馆其他技术用房温湿度表
用房名称
温度
裱糊 复印 声像 磁带库
18~28℃ 18~28℃ 20~25℃ 14~24℃
加拿大 联合国档案馆
17 20~24
日本 新加坡
22 21~24
巴哈马 苏联
18 14~18
联邦德国档案馆
18±1
三、几点说明 1.库房温、湿度,根据节约能源的原则,在不同季节可选用 14~24℃范围内的某一适当温度。 2.地下库温度可不受此规定的限制。 3.办公及其他辅助用房不做规定。
50%~55% 46%~54%
二、参考依据
1.现行测定纸张物理强度的标准温度为 20±2℃;相对湿度为 50%~60%。 2.参考了有关档案制成材料测定的标准温度。如:双面复写纸标准(GB 2801—81)中规定复写次数,正反色差测定的打印温度为 25±1℃;又 如:蓝黑墨水标准(QB 551—81)中贮存温度为 2~37℃。 3.霉腐菌的最适宜温度范围为 25~37℃,最低相对湿度要求(见表):
40%~60% 40%~60% 35%~45%
相对湿度 50%~70% 50%~65% 50%~60% 40%~60%
《档案馆温湿度管理暂行规定》编制说明
一、制定原则
1.有利档案制成材料的保存。 2.尽可能限制档案霉腐菌的生长繁殖。 3.参考设备和专用房间的特殊要求。 4.考虑国民经济条件的可行性。 5.根据我国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
几种霉菌生长要求的最低相对湿度表
霉菌名称
相对湿度
青霉(Penicillium spcos) 刺状毛霉(Mucor spinosa) 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 灰绿曲霉(Aspergillus glaucor) 耐旱真菌(Saccharomyccs) 黄曲霉(Aspergillus plarus)
档案馆温湿度管理规定
编辑:刘重庆 2013-4-26
(1985 年 11 月 23 日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85〕42 号通知印发)
档案馆是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档案馆建筑是档案馆工作的基础。为有利于档案的长久保存和建筑档案馆舍时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综合档案馆。军队系统及专业性档案馆,除专业的特殊要求外,应参照执行。 一、档案库房的温湿度要求(见表)
55% 50%~65%
59% 50%~65% 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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