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会计从业《财经法规》重点归纳—税收法律制度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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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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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4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一)税收概念与作用(二)税收的特征1.强制性2.无偿性3.固定性(三)税收的分类1.按征税对象分类: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2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工商税类、关税类3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4计税标准不同: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二、税法及其构成要素(一)税法的概念(二)税法的分类1.按税法的功能作用不同: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不同: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3.按税法法律级次不同: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行政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三)税法的构成要素第二节主要税种一、增值税(一)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三)增值税的纳税人(四)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五)增值税税率(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八)增值税的征收管理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第三节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登记发票开具与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代理税务检查税收法律责任税务行政复议2017年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知识点: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

A.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B.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票据管理实施办法》C.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D.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正确答案】B(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3.银行不垫款。

【注意】与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准确区分。

【记忆口诀】款谁垫。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支付结算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B.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C.银行不垫款原则D.存款信息保密原则【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存款信息保密原则是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原则。

2011年浙江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学习重点-税收法律

2011年浙江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学习重点-税收法律

三、营业税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劳务税。

营业税是流转税。

(一)营业税纳税人1.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纳税人。

2.企业承租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包人或承租人为纳税义务人。

3.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分包或转包者为纳税义务人。

(二)营业税的税目、税率1.营业税税目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2.营业税税率(1)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的税率为3%;(2)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税率为5%;(3)娱乐业的税率为5%~20%的幅度比例税率。

(三)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1.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补贴、违约金、滞纳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凡是价外费用,无论作何会计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

2.按营业额减去准予扣除运输业中的国际联运业务,建筑业中的转包、分包业务,金融保险业中的转贷外汇业务和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服务业中的广告代理业务、组织境外或境内旅游业务等等,适用这种计算方法。

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营业额—准予扣除金额)×适用税率3.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营业额:(1)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3)按下列公式:营业额=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四)营业税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财经法规》: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财经法规》: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1.了解税收的概念及其分类2.了解税法及其构成要素3.熟悉税收征管的具体规定,包括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的要求、纳税申报及⽅式、税款征收⽅式、税务代理、税务检查、税收法律制度、税务⾏政复议等规定4.掌握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所得税的相关原理及应纳税额的计算【考试内容】第⼀节税收概述⼀、税收的概念与分类(⼀)税收概念与作⽤1.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般的社会共同需要,凭借政治的权⼒,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偿地取得财政收⼊的⼀种分配形式。

2.税收的作⽤税收具有组织国家财政收⼊、调控国家经济运⾏、维护国家政权和利益等作⽤。

(⼆)税收的特征税收具有强制性、⽆偿性、固定性等特征。

(三)税收的分类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为税等类型。

2.按征收管理的分⼯体系分类,可分为⼯商税类、关税类。

3.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配权限分类,可分为中央税、地⽅税和中央地⽅共享税。

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税法及其构成要素(⼀)税法的概念税法是国家权⼒机关和⾏政机关制定的⽤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之间在税收征纳⽅⾯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分类(1)按税法的功能作⽤不同,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2)按照主权国家⾏使税收管辖权不同,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

(3)按税法法律级次不同,分为税收法律、税收⾏政法规、税收⾏政规章和税收规范性⽂件。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法的构成要素⼀般包括征税⼈、纳税义务⼈、征税对象、税⽬、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和法律责任等项⽬。

其中,纳税义务⼈、征税对象、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要素。

第⼆节主要税种⼀、增值税(⼀)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增值税是以销售货物、应税服务、⽆形资产以及不动产过程中产⽣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征收的⼀种流转税。

XX会计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税收法律制度

XX会计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税收法律制度

XX会计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税收法律制度税收是国家收入的主要也是会计财经法规的重要知识点之一,你知道什么是税收吗?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税收法律制度方面的知识。

欢送阅读。

1.了解税收的概念及其分类2.了解税法及其构成要素3.熟悉税收征管的具体规定,包括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的要求、纳税申报及方式、税款征收方式等规定4.掌握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原理及应纳税额的计算5.掌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具体政策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一)税收概念与作用1.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要,凭借政治的权力,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形式。

2.税收的作用税收的作用有:(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工具;(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二)税收的特征税收的特征有:(1)强制性;(2)无偿性;(3)固定性。

(三)税收的分类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五种类型。

(1)流转税流转税是指以货物或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都属于流转税类。

(2)所得税所得税也称收益税,是指以纳税人的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现阶段,我国所得税类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财产税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特定财产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我国现行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属于财产税类。

(4)资源税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作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属于此类。

(5)行为税行为税也称特定目的税,是指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目的,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属于此类税收。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

财经法规-第3章-税收法律制度]

财经法规-第3章-税收法律制度]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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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 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无偿取 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
税收VS税法


2011年全国财政总收入:103740亿元, 国 债: 8 9 7 2 0 . 3 1 亿 元 2011年税收总 收入 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例:86.49% 税 收 国企上缴利润
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消费税和、船舶吨 税属哪种?
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
品征收的进口税。
按照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
中央地方 共享税 增值税
中央税 关税
地方税 房产税
消费税
车船税
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资源税
按计税标准分
从价税 增值税
从量税 资源税
复合税 消费税 【卷烟、白酒】
营业税
房产税
车船税
土地使用税
税法的概念
-
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
超率累进税率 【土地增值税】
幅度比例税率
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反映了征税的深度
计税依据
又称税基,是计算应纳税额所依据的标准。
从价计征 从量计征 复合计征
纳税环节
一次课征制 VS 多次课征制
纳税期限
按期纳税 按次纳税 按期预缴,年度汇 算清缴
减 免 税
减税 免税


价内税 与 价外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的分类
生产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
自2009年1月1日开 始施行消费型增值 税,实现了增值税 由生产型向消费型 的转换。
收入型增值税
增值税纳税人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重点整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重点整理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与种类概念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判断)注意:不是凭借所有权作用(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多选)分类(重点)按征税对象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财产税房产税、车船税。

资源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行为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车辆购置税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工商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关税类进出口关税、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不包括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税。

按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中央税关税、消费税。

地方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计税标准不同分从价税大多数从量税资源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

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复合税消费税中的白酒、卷烟。

二、税法及其构成要素(一)税法的分类(重点,单选、多选)概念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分类按税法的功能作用不同分税收实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税收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按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分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按税法法律级次分税收法律制定部门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代表性文件XX法税收行政法规制定部门国务院代表性文件XX条例税收部制定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部门、机构规章门规章代表性文件XX办法,XX规则地方规章制定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经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授权法律地位低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部门县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法律地位在本辖区内使用效力排序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二)税法的构成要素(重点)税法构成要素具体内容征税人主要包括税务机关和海关。

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知识点4

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知识点4

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知识点4税法(一)税法的概念税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税法的分类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1)税收实体法——确定税种立法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税收程序法——不针对某一具体税种,而针对税务管理程序。

例如《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

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和外国税法。

(1)国内税法是指一国在其税收管辖权范围内,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国际税法是指国家间形成的税收制度,主要包括双边或多边国家间的税收协定、条约和国际惯例等。

(3)外国税法是指外国各个国家制定的税收制度。

3.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

(1)税收法律(狭义的税法)——××法(2)税收行政法规——××条例,××暂行条例(3)税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制定效力排序: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个人所得税(一)个人所得税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注意】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特殊主体(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纳税人判定标准纳税义务居民有住所、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无住所又不居住、无住所居住不满1年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1.工资、薪金所得;(任职受雇)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承包)4.劳务报酬所得;(非雇佣的各种劳务)5.稿酬所得;(出版、发表)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专利或著作权许可)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拥有股票债券取得的收益)8.财产租赁所得;(出租房,车)9.财产转让所得;(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10.偶然所得;(得奖、中奖、中彩)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章节整理(可直接打印)——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章节整理(可直接打印)——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
未按规定存放保管发票 跨规定区域携带、游记、运输空白发票 丢失发票或擅自销毁发票 虚开发票(或代开发票) 虚开发票金额在1万以下 虚开发票金额超过1万 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伪造发票监制章 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 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税务机关责令整改,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 处1万—3万罚款;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 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仸 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并处5万—50万罚款 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并处1 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仸 万—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处5万—50万罚款;对印 制发票的企业,吊销发票准印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未按规定开具发票
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未改的,如已领专用发 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设备(未设专人保 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和IC卡 管;未按要求存放;未将发票抵扣联、通知 书和清单装订成册;未经税务机关查验,擅 自销毁基本联次) 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应开未开发票 未按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 次性开具 未加盖发票专用章 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机关 报送数据 使用非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向主管税务机 税务机关责令整改,处1万元以下罚款 关备案或未按规定保存、报送数据 拆本使用发票 扩大发票适用范围 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 未按规定缴销发票
个人及其抚养家属维持生 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除外
税收强制执行
S3: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书面通 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 缴税款;或扣缴、查封、拍卖、变卖价值相当的财 物抵缴税款

财经法规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财经法规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财经法规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财经法规中的税收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在税收方面所制定的一系列法律和规章制度,旨在规范税收的征收、管理、执行和监督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这一章节主要讨论了税法的基本原则、税收的主体和客体、税收制度的分类、税收征收管理和监督等内容。

一、税收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财经法规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税收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定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简明原则、便民原则和监督原则。

其中,法定原则指税收应当以法律为基础,并且在税收标准、税率、税收征收方式等方面应当明确规定,不得任意变动;平等原则要求所有纳税人应当依法平等地承担税收义务;公平原则包括税收的负担应当与纳税人的经济能力相当,税收征收过程应当公正、透明;简明原则要求税法应当简明易懂,条文清晰明确;便民原则要求税收征收应当避免对纳税人造成不必要的负担;监督原则要求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税收征收的监督,保证税收法律的实施。

二、税收的主体和客体财经法规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税收的主体是指对纳税人开展税收征收管理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等;税收的客体是指纳税人和非纳税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

三、税收制度的分类从税收的角度来说,财经法规第三章第三节规定了三种分类方式:按照税种进行分类、按照税的性质进行分类和按照税收目的进行分类。

按照税种进行分类主要是将税种按照征收方式和税的性质加以划分,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关税等;按照税的性质进行分类主要是将税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按照税收目的进行分类主要是将税分为收入性税和调节性税,前者主要是获取财政收入,后者主要是通过调节税率和税率结构等手段调节经济发展。

四、税收征收管理与监督税收征收管理是实现税收法律制度的重要环节。

财经法规第三章第四节规定,税收征收管理包括征收依据的确定、纳税申报和自行申报、税款核定、征收通知、缴款、违法处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

同时,为了保证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还应当执行监督制度。

2011年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2011年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2011年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税收法律的基本特征税收法律应当具有以下基本特征:•法定性:依法征税是当前全世界纳税制度的基本原则。

税收法律必须遵循立法程序,才能被视为合法有效。

•税种明确:税种应当公开、透明。

不同的税种应当有各自的法律规定。

•税率合理:税率应当公正合理,不能任意调整。

•税基清晰:税基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纳税人自行核算。

•税收稳定:税收政策应当稳定,不能频繁变化。

税收法律体系的构成我国税收法律体系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构成。

其中,宪法是最高法律文件,规定了税收的基本原则。

税收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委会制定的具有立法权的机关颁布的法律文件,是国家税收制度的基础。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具体规定,其制定方案应当报国务院税务总局批准。

部门规章由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制定。

税收法律适用原则税收法律的适用原则包括:•尊重纳税人的法定权利:税务机关应当尊重纳税人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其合法权益。

•合理规定税收规则:税务机关应当遵循合理、公正、适度、稳定的原则制定税收规则。

•依法行政: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程序、使用法定权限和依据法定依据处理税务事项。

•信息公开透明:税务机关应当加强纳税人的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

•鼓励自主申报:税务机关应当积极鼓励纳税人自主申报,采取自查自纠等方式减少纳税人不合规的行为。

税收管理机构与职责税收管理机构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是中央税务管理机构,地方税务局是地方税务管理机构,根据税收体制的不同,地方税务局分为省、市、县三个层次。

税收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征收税款:根据税收法律规定,向纳税人征收税款。

•领导和协调税收工作: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局的工作,协调涉税事项。

•税收管理:对纳税人的税务行为进行监管和管理。

•税收宣传教育:推动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收法律,增加纳税人的税收意识。

税收课税税收课税是指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时,按照一定程序,对纳税人纳税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方式。

财经法规重点整理超详细

财经法规重点整理超详细

财经法规重点整理超详细一、企业法律制度1.公司法–公司法是指对于公司设立、组织、管理、运作、解散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2.合同法–合同法是指规范民事活动中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

3.劳动法–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的一般性法律规定。

二、税收法规1.税法–税法是指规定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制度的法律。

2.财产税法–财产税法是指税务机关对财产征收税款的法律规定。

3.增值税法–增值税法是指对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计税、退税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三、金融法规1.证券法–证券法是指证券市场的基础性法律规定。

2.银行法–银行法是指对于银行业的组织、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3.期货交易法–期货交易法是指规范现货和期货市场交易活动的法律规定。

四、知识产权法规1.商标法–商标法是指对于商标申请、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商标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2.著作权法–著作权法是指对于著作权保护、著作权财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3.专利法–专利法是指对于发明创新、专利权的取得和保护、专利侵权纠纷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五、财务会计法规1.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是指规范企业会计和财务管理的法律规定。

2.财务报告制度–财务报告制度是指企业及其他组织必须遵照的财务报告和披露的法律规定。

3.合同风险管理–合同风险管理是指企业合同签订与履行的风险管理与控制的法律规定。

以上是财经法规重要的方面和重点整理,当然还有着更加详细和专业的内容需要我们去学习和研究,为了更好地经营财务和管理企业,必须要认真研究和遵循财经法规,保障自身权益,避免各种风险和纠纷。

财经法规税法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税法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税法知识点总结一、税法基础知识1.1 税法定义税法是规定征税的主体、客体、标准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属于财经法中的一部分,是国家管理经济活动,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确保国家和人民权益的法律制度。

1.2 税法的分类(1)税种分类:根据税目的不同,税法可分为直接税法和间接税法。

直接税法包括所得税法、财产税法和离任税法,间接税法包括消费税法和增值税法等。

(2)法律性质分类:根据税法制定的依据,可分为宪法规定的税法、法律规定的税法和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法。

1.3 税法的功能(1)调节经济发展:通过税收来引导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调节社会经济发展。

(2)分配财富:税收可以通过税法来实现财富的分配,满足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要求。

(3)维护国家权益: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来源,必须通过税法来规范和管理。

二、税法主要内容2.1 税法的基本原理(1)税收合法性原则:税收必须合法征收和使用。

(2)公平原则:征税应公平合理,按照税法规定的税负进行纳税。

(3)税收的稳定性原则:税法应当稳定不变,符合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要。

2.2 税法的适用范围税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所有纳税人和征税主体,具有强制性和普遍适用性。

2.3 税收征管税法规定了税收的纳税义务和纳税主体,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各种税种的纳税主体和纳税义务。

2.4 税收征收税法规定了税收的征收方式和程序,包括征收对象、税收标准、申报纳税和税收递延等。

2.5 税收管理税法规定了税收的管理机构、组织和管理程序,包括税务机关的职责、权利和工作程序。

2.6 税收处罚税法规定了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和程序,包括罚款、滞纳金、行政拘留和刑事处罚等。

3. 财经法规3.1 财经法规的定义财经法规是指国家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出台的经济管理和监督的法律和法规。

其目的是保护国家财产,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3.2 财经法规的主要内容(1)国家财政管理:财经法规规定了国家财政收支、财政监督和财政责任制度等内容。

最新全国会计从业《财经法规》重点归纳—税收法律制度03汇总

最新全国会计从业《财经法规》重点归纳—税收法律制度03汇总

2011年全国会计从业《财经法规》重点归纳—税收法律制度032011年全国会计从业《财经法规》重点归纳—税收法律制度03二、消费税(一)消费税的概念与计税方法1.消费税的概念消费税是指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2008年11月5日通过修订后的《消费税暂行条例》,于2009年1月1日(与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是一个时间)起施行。

3.消费税的计税方法消费税计税方法主要有: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复合计征三种方式。

(二)消费税纳税人凡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消费税纳税人。

(三)消费税税目与税率1.消费税税目(14个)烟(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等子目)、酒及酒精(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和酒精等子目)、化妆品(主要针对彩妆,不包括护肤、护发产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摩托车、小汽车(包括乘用车、中轻型商客车等子目)、汽车轮胎、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游艇、实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等子目)等。

2.消费税税率(1)税率形式: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和复合计征三种形式。

①比例税率:对供求矛盾突出、价格差异较大、计量单位不规范的消费品②定额税率:黄酒、啤酒、成品油③复合税率:卷烟、白酒(2)最高税率的应用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缴消费税的消费品,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按最高税率征收。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1.销售额的确认(1)从价定率: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2)销售额的确定:①其他价外费用,均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

②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2.销售量的确认实行从量定额征税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是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实际销售数量。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是财经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税收的征收、管理、监督等方面。

税收作为国家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国家财政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同时,税收也是企业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

一、税收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税收法律制度包括税法、税务机关组织法、征税程序法、税收违法行为处罚法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税法是税收法律制度的核心,主要规定税种、税率、纳税义务、税收优惠等税收方面的具体内容。

税务机关组织法规定了税务机关的职责、组织架构、办事程序等方面的要求。

征税程序法则规定了税务机关的征税程序,包括纳税申报、所得认定、税务检查、处罚决定等环节。

税收违法行为处罚法则是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主要包括罚款、行政拘留等。

二、税收法律制度对企业的影响税收法律制度是对企业经营活动的规范和制约。

企业必须遵守税法的规定,认真履行纳税义务,按照法定程序缴纳税款,否则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同时,税收法律制度也为企业提供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企业所得税优惠、增值税退税等,这些政策可以为企业节省一部分税负,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三、会计职业道德在税收工作中的作用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会计人员在职业行为中应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

在税收工作中,会计人员应具备高度的道德意识,认真履行职业责任,确保企业纳税工作的合法合规。

具体来说,会计人员应遵守税法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开具真实准确的纳税申报资料和财务报表,不得造假违规。

同时,会计人员还应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合作,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审核和税务检查,建立良好的纳税合规机制。

总之,税收法律制度和会计职业道德都是企业纳税工作中必须遵守的重要规定。

企业应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注重合规经营,建立良好的财务管理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优化企业税收结构。

会计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职业技能和道德素养,秉持诚信守法的原则,确保企业税收工作的合法合规。

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4.doc

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4.doc

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4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一)税收概念与作用
(二)税收的特征
1.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
(三)税收的分类
1.按征税对象分类: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
2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工商税类、关税类
3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4计税标准不同: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
二、税法及其构成要素
(一)税法的概念
(二)税法的分类
1.按税法的功能作用不同: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
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不同: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
3.按税法法律级次不同: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行政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第二节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
(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三)增值税的纳税人
(四)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
(五)增值税税率
(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八)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营业税
消费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第三节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登记
发票开具与管理
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
税务代理
税务检查
税收法律责任
税务行政复议。

2011年浙江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学习重点-税收法律

2011年浙江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学习重点-税收法律

2011年浙江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学习重点 - 税收法律一、税收基本知识1. 税收的定义和作用税收是指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从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财产、所得和行为等方面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一种财政收入方式。

税收的作用包括调节收入分配、调节市场经济、调节社会生活、调节生态环境,以及保障国家安全等。

2. 纳税人的种类纳税人分为个人纳税人和单位纳税人,其中,个人纳税人是指依法应就个人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自然人;单位纳税人是指开展生产、销售和服务等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3. 税种和税率税种是指税收征收的种类和范围,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关税等。

税率是指税收征收的比例。

不同税种和税率的适用情况在税法中有详细规定。

二、税收法律知识1. 税收立法的基本原则税收立法的基本原则包括适用税法原则、一般原则和特殊原则等。

适用税法原则是指适用税法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税种和税率。

一般原则是指税收法律的基本原则,比如税收公平原则、税收合法原则和税收稳定原则等。

特殊原则包括税收征收程序原则、税收优惠和税收减免原则等。

2. 税收征收程序税收征收程序是指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过程中遵循的一系列程序。

税收征收程序分为登记、申报、核定、缴款、退税、检查和追缴等步骤。

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缴税,同时享有申报、申诉、投诉和上诉等法定权利。

3. 税种的区分和适用不同的税种适用于不同的经济活动和纳税主体。

为了正确适用税种和税率,纳税人应当了解税法中对不同税种的规定,包括应税行为、计税方法和税率等。

例如,增值税适用于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的企业;企业所得税适用于企业的营业利润;个人所得税适用于居民的各类所得。

4. 税收优惠和减免税收优惠是指在税法规定的条件下对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的政策措施。

税收减免是指在税法规定的情况下,对纳税人减免原来应缴纳的税款的情况。

税收优惠和减免的种类和条件在税法中有详细规定。

2011年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2011年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一)税收概念与分类1.税收的概念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

它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关系,是一定社会制度下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2.税收的作用税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现阶段税收的作用主要表现为:(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二)税收的特征税收三性: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个特征。

1.强制性。

2.无偿性——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需偿还,也不需对纳税人付出任何对价。

【提示】税收的无偿性是税收“三性”的核心。

3.固定性——包括时间上的连续性和征收比例的固定性。

(三)税收的分类我国的税种分类方式主要有: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五种类型。

(1)流转税类——以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

(2)所得税类(收益税)——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类——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数量或者财产价值为课税对象(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船舶吨税等)。

(4)资源税类——以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为征税对象(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5)行为税类——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等)。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

(1)工商税类——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绝大部分)。

工商税收是指以从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的各种税的总称,是我国现行税制的主体部分。

具体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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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会计从业《财经法规》重点归纳—税收法律制度04
五、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自然人的各类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在居住满1年的个人。

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注意】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是判定居民身份的两个要件,只要符合或达到其中任何一个条件,就可以被认定为居民纳税人。

(三)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1.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其应纳税所得,无论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都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就全部所得纳税
2.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就境内所得纳税
(四)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
1.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承包)
(4)劳务报酬所得;(个人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
(5)稿酬所得;(个人出版图书,或者文章)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买卖股票)
(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专利或者著作权)
(8)财产租赁所得;(租房,租车)
(9)财产转让所得;(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
(10)偶然所得;(个人得奖、中奖、中彩)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税率体系。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2)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及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3)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实际税率为14%:20%×(1-30%)=14%;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三险一金”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外国人,中国人在外国工作,在2000的基础上再附加2800元的费用扣除额,即,扣除4800元。

(4)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20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扣减税法允许扣除的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了解)
4.劳务报酬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5.稿酬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元)×20%×(1-3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具体又可细分为:出版、加印算一次,再版算一次;连载算一次。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五)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以代扣代缴为主、自行申报为辅的征收方式。

1.自行申报纳税义务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自行申报纳税义务人: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2.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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