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下载】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讨论-精选word范文 (4页)
论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之完善
论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之完善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个人财产的约定,以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规定。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已经越来越受到关注。
但是目前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
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在法律规定上存在一些模糊不清的地方。
婚姻法对夫妻约定财产制度进行了规定,但并未对其具体内容以及执行方式进行详细的说明。
这就给具体执行过程中带来了不少问题。
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规定,明确夫妻约定财产的具体内容、双方约定财产的范围以及双方对财产约定的撤销和变更等具体的规定。
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不少困难。
一方违约不履行约定、双方约定过于不合理等问题,给司法机构的处理带来了不少困难。
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夫妻财产约定的执行力度,明确双方对约定财产的履行责任,同时也需要建立起相应的纠纷解决机制,对于双方财产约定出现争议时可以及时有效地解决。
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着一些权利不平衡的问题。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由于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社会地位等方面的差异,可能存在一方在夫妻约定财产过程中受到不公平对待的情况。
我们需要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保障双方在约定财产过程中的平等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由于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相关法规有限,对于特定问题缺乏明确的规定。
在夫妻约定财产中,如果一方持有的财产符合法定继承的条件,那么其子女是否能按照法定继承份额获得继承权?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规定,明确夫妻约定财产与法定继承之间的关系,以及夫妻约定财产对于子女继承权的影响等问题。
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首先要加强对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法律规定,明确约定的内容和执行方式;其次要加强对夫妻约定财产的执行力度,建立相应的纠纷解决机制;还要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保障双方在约定财产过程中的平等权利;最后需要进一步明确夫妻约定财产与法定继承之间的关系。
论夫妻财产制度范文
论夫妻财产制度范文夫妻财产制度是指在家庭生活中,夫妻双方对财产所采取的管理方式和分配原则。
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夫妻财产制度,比如,中国有实行“夫妻共有制”和“夫妻独有制”两种制度。
夫妻财产制度的存在是为了解决夫妻双方在财产管理和分配方面的问题,确保夫妻双方的共同利益得到保护。
同时,夫妻财产制度也为夫妻的经济生活提供了一定的规范和保障。
夫妻共有制是指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无论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努力创造的还是来自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夫妻共有制下,夫妻双方对财产有共同的支配权和支配义务。
这种制度的好处是能够保护夫妻双方的共同利益,确保夫妻共同努力所得到的收入和财产能够公平地分配。
然而,夫妻共有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争议。
首先,夫妻共有制给夫妻双方带来了双重支配权和支配义务,可能导致财产管理和决策上的冲突和纷争。
其次,夫妻共有制无法确保个人财产的保护,一方的个人财产可能会因为夫妻共有制而被另一方侵占。
最后,夫妻共有制在离婚或分家产时可能会导致财产分配的复杂和困难。
另一种夫妻财产制度是夫妻独有制。
夫妻独有制是指夫妻双方各自拥有自己的财产,无论是结婚前已有的财产还是婚后自己独立努力获得的财产。
在夫妻独有制下,夫妻双方对自己的财产有独立的支配权和支配义务。
夫妻独有制的优势在于能够保护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和独立经济能力,避免了财产管理和分配上的冲突和纷争。
然而,夫妻独有制也有一些问题和争议。
首先,夫妻独有制可能会导致夫妻双方在经济上的不平等,一方的经济地位强势可能会对另一方产生影响。
其次,夫妻独有制在夫妻双方共同努力创造的财产分配上可能会存在不公平的问题。
最后,在离婚或分家产时,夫妻独有制可能会导致财产分配上的不平等和争议。
基于夫妻共有制和夫妻独有制存在的问题和争议,一些国家和地区采取了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夫妻财产制度,即“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分离原则”。
该制度将夫妻双方结婚前已有的财产和婚后个人独立努力获得的财产视为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管理和分配。
论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
论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摘要】夫妻财产约定制度是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中所涉及的财产问题达成共识并约定的制度。
在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规范夫妻财产关系,保障妇女和家庭财产权益。
本文通过对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历史演变、法律依据、形式与要求、效力与变更以及局限性等方面进行探讨,分析了该制度的作用与发展前景,并提出了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完善建议。
夫妻财产约定制度可以有效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稳定发展。
夫妻财产约定制度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如约定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等。
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以推动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更好地为婚姻家庭服务。
【关键词】夫妻财产约定制度、我国、引言、正文、结论、概念、重要性、历史演变、法律依据、形式、要求、效力、变更、局限性、作用、发展前景、完善建议1. 引言1.1 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概念夫妻财产约定制度是指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和情况,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和安排的一种制度。
在传统的财产制度中,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通常由法律规定或习惯约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法灵活地根据自身情况对财产进行调整。
而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出现,则为夫妻双方提供了更为灵活的选择,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发展需求、家庭状况等因素,达成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财产分配方案。
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提出,旨在强调夫妻双方在经济关系上的平等性和独立性,提倡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应当更多地体现夫妻双方的意愿和协商,而非仅仅依赖于法律或传统的规定。
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重要性在于为夫妻双方提供了更多的自主权和选择权,使得夫妻关系更加平等、和谐。
夫妻财产约定制度也可以有效地规避经济风险,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财产的合理管理和运用。
1.2 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重要性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重要性在于,它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明确财产权利和义务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利于保护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
论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之完善
论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之完善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和分配关系。
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自行约定财产的归属,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随时变更。
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出现,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稳定的发展,同时也是对传统的家庭财产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的重要举措。
当前我国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在法律上仍存在空白。
虽然《婚姻法》和《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和分配规则,但是对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具体内容和程序并没有进行详细的规定。
这就导致了夫妻双方在约定财产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容易引发纠纷和争议。
有必要在相关法律中对夫妻约定财产制度进行明确的规定,明确夫妻约定财产的内容、形式、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规则,以便更好地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执行和保护机制还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和风险,特别是在面临离婚、债权债务纠纷等情况时,夫妻约定的财产往往会受到挑战和侵害。
对于夫妻约定财产的保护机制也还不够健全,尤其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约定财产的效力认定和保护存在一定的困难。
有必要建立健全夫妻约定财产的登记、证明和执行机制,加强对夫妻约定财产的保护力度,确保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夫妻约定财产的公平和公正性还需要进一步强化。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夫妻双方的经济实力、社会地位和文化程度等存在差异,容易导致夫妻约定财产的公平和公正性受到影响。
一些弱势群体可能因为缺乏相关知识而在夫妻约定财产时处于弱势地位,容易受到不公平待遇。
有必要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强对夫妻约定财产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夫妻双方在约定财产时能够公平、公正地协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夫妻双方在约定财产时也需要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夫妻财产制度论文模板范文
论文标题: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探究摘要:本文旨在分析和探讨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现状及其完善途径。
首先,本文对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度进行了概述,包括共同财产制、个人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
接着,分析了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如财产纠纷、法律适用不一等。
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建议,包括强化法律保障、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完善财产分割机制等。
一、引言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姻家庭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变化,我国夫妻财产制度面临着诸多挑战。
因此,研究和探讨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现状及其完善途径具有现实意义。
二、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概述(1)共同财产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个人财产制:夫妻各自婚前的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3)约定财产制: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存在的问题(1)财产纠纷较多:由于夫妻财产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够明确,实践中夫妻财产纠纷层出不穷。
(2)法律适用不一:不同地区、不同法官对夫妻财产制度的理解存在差异,导致法律适用不统一。
(3)财产分割机制不完善:在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机制不够合理,可能导致一方利益受损。
四、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建议(1)强化法律保障:完善夫妻财产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财产归属和分割原则,减少纠纷发生。
(2)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加强夫妻财产制度的法律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3)完善财产分割机制:建立公正、合理的财产分割机制,保护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
(4)加强司法解释和指导:统一司法实践中对夫妻财产制度的理解,确保法律适用的一致性。
五、结论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是维护夫妻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的重要举措。
论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之完善
论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之完善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在婚前、婚后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约定财产归属的一种制度。
在我国《婚姻法》中,对夫妻约定财产制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中却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争议。
我们有必要对我国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度进行深入思考,完善相关的法律和制度,以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针对夫妻在约定财产时可能存在的不平等现象,需要进一步强化保护弱势一方的制度机制。
举个例子,如果一方在婚前已拥有大量财产,而另一方相对较少,夫妻约定财产时可能存在不平等的情况。
在完善夫妻约定财产制度时,应该加强对弱势一方的保护,确保其在约定财产时不受到不公平的对待,从而避免对弱势一方的经济利益造成损害。
还需要在婚姻登记、财产变更等环节加强对夫妻约定财产的审查和监督。
在婚姻登记时,可以要求夫妻双方提交书面协议,明确约定的财产范围和份额,经过专业人员审核确认后再进行登记。
在财产变更时,也应当进行相应审查和记录,以确保财产变更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需要加强对夫妻约定财产纠纷的解决机制。
对于因约定财产引发的纠纷,应该建立起专门的仲裁机构或法院,尽快处理和解决纠纷。
对于严重侵害一方利益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赔偿。
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完善需要从法律层面入手,明确规定范围和程序,加强对弱势一方的保护,加强审核和监督,建立纠纷解决机制等多方面着手。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夫妻双方合法权益,避免因约定财产引发的纠纷和矛盾,促进家庭和谐稳定的发展。
第二篇示例: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协商一致约定婚前、婚后所得财产归属的制度。
我国婚姻法在2011年进行了修订,首次明确了夫妻约定财产制度,为夫妻双方的财产关系提供了更加灵活的选择。
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夫妻约定财产制度还存在着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意义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出现,是为了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使他们在婚姻关系中能够更加自主地处理财产关系。
略论我国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度
法学园地□陈高英350014(福州市委党校福建福州)●摘要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确立有夫妻约定财产制度。
修改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规定夫妻可以对财产进行约定,但仅是作为一种例外,没有形成一种完整的制度。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对夫妻约定财产的主体、内容、形式、效力、债务的清偿、补偿请求权等方面进行较具体的规定,形成较为完整的制度,是婚姻立法的一次大的进步,必须正确理解和适用。
同时,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也存在一些缺陷,必须不断加以完善。
关键词婚姻法;夫妻;约定;财产D923.9 A 1007-8207200205-0080-04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作者简介:陈高英,福州市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讲师,兼职律师。
法学园地规定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制度,个人特有财产制度的同时,根据修改前的《婚姻法》的实践,对约定财产的规定进行了肯定与保留,同时,作出了一些具体的规定。
修改后的《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其中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这些条款对我国夫妻约定财产的主体、内容、形式、效力、债务清偿、补偿请求权等方面进行较为具体的规定,使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得以较为完善的确立。
夫妻约定财产制在我国有其客观的必要性和越来越重要的现实意义,适应我国家庭财产状况日趋复杂化、多样化的趋势,使婚姻当事人在处理各方财产时有更大的灵活性,尊重公民处理财产问题的自主权利,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法律原则,适应现阶段社会以公有制为主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实际情况,保护和促进个体与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满足涉外婚姻家庭的特殊需要,维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范本
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范本夫妻财产制度,作为婚姻家庭法的重要内容,不仅关乎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更关系到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在长期立法和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范本,以期为婚姻家庭法的完善和发展提供参考。
一、法定财产制:保障家庭稳定与公平法定财产制是指在没有财产约定的情况下,法律直接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制度。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这一规定体现了夫妻地位平等、共同生活的原则,有利于保障家庭稳定和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定财产制下,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种处理权不仅体现在日常生活中的财产管理,还体现在重大财产处分上。
为维护家庭利益,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处理共同财产时,需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这一规定既保障了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又避免了因财产问题引发的纠纷。
二、约定财产制:尊重意思自治与财产权益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确定财产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等事项的制度。
约定财产制充分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尊重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
我国法律充分认可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夫妻双方即可按照约定处理共同财产。
这种约定财产制有利于解决夫妻间的财产纠纷,降低家庭矛盾,促进家庭和谐。
同时,约定财产制也符合现代社会个人财产权益保护的要求,体现了夫妻地位平等的原则。
三、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维护夫妻独立性与权益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保留各自独立的财产权益。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归夫妻共同所有。
但夫妻双方也可以约定,将一方或双方的特定财产归各自所有。
这一制度既维护了夫妻的独立性,又保障了双方的财产权益。
在实践中,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有助于明确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降低财产纠纷的发生。
四、完善夫妻财产制度的建议1. 强化法律宣传,提高夫妻财产法律意识。
论述对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理解
论述对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理解夫妻财产约定制度是指我国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或者依据自愿协商的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对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理解,不仅涉及到法律规定的内容,更涉及到婚姻家庭关系、社会文化背景等方面的综合认识。
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理解不仅意味着对相关法律条文的解读,更重要的是需要从婚姻家庭关系与社会发展的角度去深入思考,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来论述对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理解。
夫妻财产约定制度在法律意义上是肯定夫妻平等地位的表现。
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出现是体现了我国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夫妻平等地位的法律保障,也是对夫妻个人意志和选择的尊重。
在夫妻财产约定中,不论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都是依据夫妻双方的意思进行约定的,这充分体现了夫妻在财产关系中享有平等的地位,具有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利。
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理解需要从文化传统和社会变迁的角度深入思考。
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出现和发展,与我国传统观念中的男尊女卑、婚后妇女无产权观念背道而驰。
在当今社会,女性地位逐渐提升,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约定也更多地表现了夫妻双方在财产权利上的平等。
在家庭经济独立、财产保全等方面,夫妻财产约定制度也为夫妻关系的和谐、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促进了婚姻关系的健康发展。
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理解还要结合实际案例和社会问题进行深入思考。
在实际执行中,夫妻财产约定制度所涉及的财产范围、协商方式、保全规定等问题,需要根据现实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
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理解还需要关注社会问题,比如财产约定的真实意愿、公平协商的能力、财产保全的效果等,都需要引起法律、社会等多方面的关注,以此完善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体系。
对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理解也需要关注其与其他相关法律制度的衔接,比如继承法、离婚财产处理等。
在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理解过程中,也需要结合其他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形成系统完整的法律体系。
【最新2018】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分析模板范文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编辑修改,推荐下载使用!==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分析很多人觉得论文很难写,其实不会,只要你清楚自己的选题,收集好材料,一般就很容易了。
以下是由论文大全为大家整理的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分析,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你喜欢,请继续关注。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公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家庭财产的日益增多,单纯靠法定夫妻财产制已经不能迎合越来越复杂的夫妻家庭财产关系,因此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在我国逐渐被夫妻双方用来确定家庭财产关系。
论文关键词夫妻约定财产制新婚姻法家庭财产一、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现状(一)基本内容规定1.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标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只要是合法的夫妻个人财产,无论在婚前还是婚后所得的,都可以作为财产协议的标的。
夫妻双方可以就以上财产内容在我国法律所允许的财产制形式下任意约定,既可以约定其财产所有权归属以及对财产可以行使的权利内容和范围,也可以以与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协议内容以及婚姻关系解除时财产所有权的归属等事宜。
几乎覆盖了双方当事人的各种财产权利,范围之所以如此宽泛是为了体现双方对自己财产权利享有充分的意思自治。
此外,夫妻财产协议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且不违反公序良俗,如不能约定规避抚养、扶养、赡养等法定义务以及借协议之名,行逃债之实,同时不能损害公共利益和集体的合法权益。
这样的规定保护了第三人,也维护了整个交易市场的安全和稳定。
2.夫妻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约定财产时夫妻双方必须出于自己的真实意志,即夫妻在意思不受约束,并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意思表示的法律效果的前提下签订协议时,协议的内容才对夫妻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夫妻一方如果以威逼、胁迫、欺诈等手段迫使另一方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下达成财产协议,则另一方有权请求确认协议无效或撤销协议。
3.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形式要件夫妻约定财产制是一种要式行为,《婚姻法》要求签定夫妻财产协议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且要有本人的签章。
《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及法律完善》范文
《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及法律完善》篇一一、引言在婚姻关系中,财产制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近年来,我国婚姻法在保护夫妻双方合法权益的同时,对于夫妻财产制度进行了明确的设定。
而其中的夫妻约定财产制,更是体现了我国婚姻法对于夫妻双方自主权和意思自治的尊重。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家庭财产的多样化,现行夫妻约定财产制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完善。
本文将就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现状、问题及法律完善进行深入探讨。
二、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现状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可以约定财产的归属、管理和使用方式。
这种约定财产制体现了夫妻双方的自主权和意思自治,有利于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
同时,这种制度也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即尊重个人权利和自由。
三、夫妻约定财产制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在保护夫妻双方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部分夫妻在签订财产协议时,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导致协议内容不完整、不合法。
其次,一些协议的签订过程缺乏公正、公平的第三方监督,可能导致一方在协议中受到不公平待遇。
此外,随着家庭财产的多样化,现行法律对于某些特殊情况的处理仍存在空白。
四、法律完善的必要性针对上述问题,完善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法律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完善法律可以保障夫妻双方在签订财产协议时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法律漏洞而导致的权益受损。
其次,完善法律可以规范协议的签订过程,确保协议的公正、公平。
此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家庭财产的多样化,完善法律可以更好地适应这些变化,保障家庭和谐与稳定。
五、法律完善的建议1. 增加法律教育普及:通过开展法律教育活动,提高夫妻双方的法律意识,使他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夫妻约定财产制。
2. 完善协议内容:明确规定协议应包含的内容,如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方式等,以及违反协议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 引入第三方监督:在签订协议时,引入公证人或律师等第三方人员进行监督,确保协议的公正、公平。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探讨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探讨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探讨作者王胜宇在我国实行的主要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和夫妻财产约定制相结合的方式。
夫妻共同财产制是指将夫妻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合并为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至婚姻关系终止时分割。
基于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同,共同财产制还可分为一般共同制、动产和所得共同制、婚后所得共同制、劳动所得共同制等多种形式。
一般共同制的共同财产范围最大,不论是夫妻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一律归夫妻共同所有。
动产和所得共同制是指夫妻在结婚时的全部动产和婚后所得归夫妻共同所有。
婚后所得共同制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劳动所得共同制则是仅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收入作为夫妻共同所有。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是这样规定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以上婚姻法律只是对共有财产的范围进行了界定,我国的夫妻共有财产制应当还属于婚后所得共同制。
婚后所得共同制在我国的婚姻法律中地位十分重要。
《婚姻法》历经修改,不断补充完善,但对于婚后所得共同制作为法定夫妻财产制度的原则却一直保持不变,其立法目的大概如下:一是婚后所得共同制符合婚姻关系的特点。
二是婚后所得共同制符合中国的国情。
三是婚后所得共同制有利于交易安全。
夫妻财产约定制度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形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财产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的一种财产制度。
对我国夫妻财产制的认识与思考
对我国夫妻财产制的认识与思考概述夫妻财产制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拥有和管理财产的一种制度。
在我国,夫妻财产制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对夫妻财产的权益和分配进行规定。
夫妻财产制的实施对于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维护家庭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
夫妻财产制的基本原则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基本原则如下:1.平等原则:夫妻在财产上享有平等的权益。
无论是夫妻双方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还是在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都应按照平等的原则进行分配。
2.独立原则:夫妻在财产上享有独立的权益。
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受对方的处置和支配。
3.共同财产原则:夫妻在财产上享有共同的权益。
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公平和合理的分配。
夫妻财产的分类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财产可以分为三类:1.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婚前所拥有的财产,以及在婚姻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需要进行公平和合理的分配。
2.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夫妻婚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以及在婚姻期间所取得的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受对方的处置和支配。
3.夫妻约定财产:夫妻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通过协议或约定确定属于个人财产的范围。
夫妻约定财产在夫妻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生效,但不能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夫妻财产的继承问题在夫妻财产制中,继承问题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夫妻之间的财产继承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的。
具体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取得的财产,在一方去世后,根据继承法进行继承。
继承时,夫妻共同财产将根据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配偶享有优先继承权。
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约定财产则根据个人的遗嘱和继承规定进行继承。
夫妻财产制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在维护夫妻双方的权益,保护家庭稳定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约定财产的边界模糊。
由于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约定财产的范围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容易导致争议和纠纷。
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理解
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理解1.引言1.1 概述夫妻财产约定制度作为我国家庭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中产生的财产权益,并加以明确和保护。
该制度对于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家庭财产关系、促进夫妻的共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具体内容主要由《婚姻法》和《民法总则》中有关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构成。
它允许夫妻自主约定婚姻期间的财产所有权、出资比例等事项,便于夫妻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进行财产安排。
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核心原则是自愿协议。
夫妻在婚前或婚后可以通过书面约定或口头协商规定财产权益归属、使用、处分等事项。
这意味着夫妻财产约定制度强调的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协商,遵循自由意志的原则。
夫妻财产约定制度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它为夫妻提供了更多的自主权,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财产安排,提高了夫妻自身的经济独立性。
其次,夫妻财产约定制度有利于维护夫妻双方的利益平衡,避免了不必要的财产争议和纠纷。
再次,夫妻财产约定制度能够促进夫妻之间的信任和沟通,增进婚姻关系的和谐稳定。
然而,夫妻财产约定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其中包括夫妻双方在协商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等、文化传统观念的影响、法律意识的缺乏等。
针对这些问题,应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夫妻双方的法律意识和经济素养,强化社会舆论的引导,以确保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夫妻财产约定制度是我国家庭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旨在规范和保护夫妻在婚姻关系中产生的财产权益。
通过自愿协商的方式,夫妻可以制定合理的财产约定,实现夫妻双方的经济独立和利益平衡。
然而,为了更好地发挥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作用,还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意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夫妻财产约定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编写:文章结构:本文将分为四个部分进行讨论。
首先,在引言部分,将对夫妻财产约定制度进行概述,并介绍文章的结构和目的。
论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之完善
论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之完善近年来,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备受关注,这一制度的完善对于保护家庭财产、促进夫妻和睦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家庭财产保护意识的增强,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在实践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有必要对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进行完善,以提高其适用性和实效性。
夫妻约定财产制度指的是夫妻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和规定。
这一制度在我国《婚姻法》中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和完善。
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在实践中存在一些模糊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虽然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定,但对于具体的财产约定和约定方式却未有详细规定。
这就给了夫妻双方很大的操作空间,容易导致约定不清晰或者存在漏洞,从而引发争议和矛盾。
有必要明确夫妻约定财产的内容和约定方式,规范约定的程序和操作,避免出现模糊或不合理的约定。
夫妻约定财产的效力和保护需要进一步加强。
目前我国对于夫妻约定财产的效力认定存在一定的难度,很多争议都集中在约定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上。
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不法行为分子借助夫妻约定财产制度进行财产转移和逃避债务,从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有必要加强对夫妻约定财产的审核和监管,提高其法律效力和保护力度,加大违法违约行为的处罚力度,以保障家庭财产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
在夫妻离婚后,对于约定的财产如何进行分割和处理,我国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这就给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带来了诸多争议和纠纷,影响了夫妻离婚程序的顺利进行。
有必要在法律层面对夫妻约定财产在离婚时的处理进行规范和明确,以避免财产纠纷对离婚程序的干扰和延误。
针对以上问题,对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进行完善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在法律层面上要加强对夫妻约定财产的规定和解释,明确约定的范围和限制,规范约定的程序和方式,提高其法律效力和适用性。
论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及其完善
论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及其完善引言夫妻财产约定制是关于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排除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适用的制度。
我国《婚姻法》着眼中国具体实际,本着约定先于法定、夫妻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平等、保护弱者利益、保障夫妻合法的财产权益和维护第三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了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两种夫妻财产制度。
其中夫妻财产约定制不仅是调节夫妻财产关系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涉及交易安全的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观念不断更新,在夫妻财产关系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夫妻财产约定制度也逐渐被人们所认同。
一、夫妻财产约定制概述(一)什么是夫妻财产约定制所谓夫妻财产约定制, 是指法律允许夫妻用契约、协议的方式对他们在婚前和婚后财产的归属、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对第三人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分割等事项做出约定,从而排除或部分排除夫妻法定财产制适用的制度。
法定财产制是依照法律直接规定而适用的财产制,约定财产制是夫妻以协议、契约的方式依法选择适用的财产制,其效力要高于法定财产制,只有在当事人未就夫妻财产做出约定,或所做的约定不明确,或所做的约定无效时,才适用夫妻法定财产制。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夫妻在平等的基础上,通过约定自愿决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夫妻对财产权利民主行使的结果,也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必然。
目前,世界各国大多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
(二)我国现行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种类及特点1.我国现行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种类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推荐下载-对我国夫妻财产制的认识与思考精品
推荐下载-对我国夫妻财产制的认识与思考精品目录提纲 (2)内容摘要 (3)关键词 (3)正文 (4)(14)提纲一:夫妻财产制度概述(一)夫妻财产制的立法意义(二)夫妻财产制的内容二: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现行规定(一)立法模式(二)我国夫妻法定财产制(三)夫妻个人财产制(四)夫妻约定财产制(例证)(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例证)三: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思考(一)夫妻财产制立法的基本价值选择(二)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度之建议内容摘要男女两性因符合法定条件通过婚姻关系结为合法夫妻,即产生法律上的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两个方面,夫妻因婚姻关系互相产生配偶身份,从而产生了夫妻间的人身关系。
从此意义上来说,夫妻财产关系是夫妻人身关系的派生物,尽管如此,夫妻财产关系却是夫妻关系的重要内容。
现代社会,身份关系渐趋弱化,而财产关系逐渐增强,现代婚姻家庭法在立法内容的中心本位上,已经或正在从亲属身份法向亲属财产法倾斜。
本文试从夫妻财产制的内容、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沿革及现行规定、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思考几方面内容,阐释本人对夫妻财产制度的理解和评价,并提出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夫妻财产制我国夫妻财产制完善对我国夫妻财产制的认识与思考一、夫妻财产制度概述夫妻财产制是规范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是指规范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收益,使用和处分,婚姻的对外财产责任以及婚姻终止时财产分割与清偿的法律率制度。
(一)夫妻财产制的立法意义夫妻财产制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意义:1、夫妻财产制是婚姻家庭生活正常运转的物质保证。
夫妻通过婚姻组成家庭,家庭生活要正常运转离不开必要的物质保证。
夫妻通过何种方式取得财产,是维持正常家庭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并进一步提高生活质量,以及积累家庭财富的最主要途径。
因而通过法律将夫妻的财产关系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能够使得家庭生活得到稳定并良性发展。
2、夫妻财产制是衡量夫妻地位平等与否的重要标志。
论夫妻财产约定制度
论夫妻财产约定制度(原创版3篇)目录(篇1)一、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概念和背景二、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法律规定三、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实际应用四、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意义和作用五、结论正文(篇1)一、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概念和背景夫妻财产约定制度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
这种制度源于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是夫妻双方对财产关系进行自主约定的一种方式。
夫妻财产约定制度适应了新时期调整夫妻财产关系的需要,体现了夫妻享有平等的财产权利。
二、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法律规定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约定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同时,《婚姻法》第十八条明确了一方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此外,《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三、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实际应用夫妻财产约定制度在实际应用中具有广泛的意义。
首先,它可以满足新形势下夫妻因各种原因(如个人承包经营、再婚夫妻的财产、涉外婚姻及涉及港、澳、台同胞的婚姻等)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的需要。
其次,夫妻财产约定制度有利于减少家庭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夫妻财产约定制度有助于促进家庭经济和社会稳定。
四、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夫妻财产约定制度具有以下意义和作用:一是体现了夫妻平等的财产权利,有利于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二是适应新时期夫妻财产关系的需要,为夫妻双方提供了更加灵活的处理财产问题的方式;三是有助于减少家庭纠纷,维护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
五、结论夫妻财产约定制度是我国《婚姻法》中的一项重要规定,具有广泛的适用意义和作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编辑修改,推荐下载使用!==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讨论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讨论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讨论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讨论夫妻财产约定制是指夫妻(或拟结为夫妻的双方)通过协商就婚前所得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处分和婚姻的对外责任以及婚姻终止时财产清算,分割达成协议,并排斥或部分排斥法定夫妻财产制适用的夫妻财产制度。
夫妻财产约定包含婚前约定和婚后约定两种情况。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财富的增长,离婚率的上升,使原本很少问津的夫妻财产约定一时间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夫妻财产约定制度逐渐被人们所认同。
一、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历史演变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有较长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三十年代。
《中华民国民法典》第4编《亲属》第4节《夫妻财产制》第1004条规定:“夫妻得于结婚前或结婚后,以契约就本法所定之约定财产制中,选择其一,为其夫妻财产制”,第1007条规定:“夫妻财产制契约之订立、变更或废止,应以书面为之”。
这应视为我国历史上正式有夫妻财产约定的立法。
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未对夫妻财产约定做出明文规定。
但是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起草经过和起草理由的报告》指出,婚姻法“对一切种类的家庭财产问题,都可以用夫妻双方平等的自由自愿的约定方法来解决,这也正是夫妻双方对于家庭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与处理权的另一具体表现”。
这里的家庭财产约定应当包括:①允许夫妻双方就财产问题进行约定;②夫妻财产约定必须遵循自由、自愿、平等的原则;③夫妻财产约定的对象是家庭财产;④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涉及所有权、管理权等。
由于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所作的立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可以说我国1950年的《婚姻法》实质是允许实行夫妻财产约定的。
但是,由于受社会条件的制约,加之实际生活中个人财产极少,以至夫妻财产约定这一立法精神很难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年后,我国经济有了较快发展,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念有了一定变化,婚姻家庭生活日趋复杂。
1980年《婚姻法》为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家庭关系发展的需要,在第13条第1款中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自此,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作为法定财产制的必要补充,得以正式确定。
但是,法律对夫妻财产约定制无具体规范,现实中夫妻如何采用约定财产制,不好掌握。
为适应日益纷繁复杂的夫妻财产关系,满足不同社会阶层对夫妻财产制度的要求,201X年《婚姻法》进一步发展了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继续允许婚姻当事人实行约定财产制度,并对夫妻约定财产制作了较大修改和补充,比较明确地规定了夫妻财产约定制的约定范围、约定条件、约定内容、约定形式、约定效力、约定后债务的清偿等一系列问题。
如赋予约定财产制与法定财产制同等的法律地位;以授权性规范对夫妻财产制作了规定,明确婚姻当事人可以以契约方式对夫妻财产做出约定;双方无约定或约定无效时,适用法定财产制等。
二、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种类1、一般共同财产制一般共同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婚前、婚后的全部财产均归夫妻共同共有,但特有财产除外的夫妻财产制度。
不论夫妻各自婚前还是婚后财产,也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一律归夫妻共同共有,由夫妻双方平等地共同享有财产的所有权,只有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财产除外。
201X年《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⑴、一方的婚前财产;⑵、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金等费用;⑶、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⑷、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⑸、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般共同财产因夫妻一方死亡、夫妻双方离婚以及夫妻双方协议确定改采用法律允许的其他夫妻财产制而终止。
而不论何种原因导致一般共同制的终止,共同财产必须进行分割和清算。
特别注意以下两种情况:⑴、在终止共同财产制时,如果当事人有债务负担的,应一并对债务做出认定和处理,不能忽略了对债务的处理;⑵、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特有财产,在任何财产制下均为个人特有财产。
在一般共同制下,201X年《婚姻法》第18条所列的财产仍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并不纳入共同财产范围。
夫妻改采用其他财产制度,这些财产依法还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限定共同财产制限定共同财产制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一定范围内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共有范围外的财产均归夫妻各自所有的财产制度。
这种制度与婚后所得的共同制的区别在于共有财产的范围不同。
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中共有范围严格限制在婚后所得财产,婚前财产依法属于个人所有。
而限定共同制下,共有财产的范围完全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当事人可以将婚前的财产约定为双方共有,也可以将婚后部分财产约定为共有。
限定共同财产制的终止包括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夫妻一方因故死亡。
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当事人双方可以依法终止限定共同财产制,转改采用其他夫妻财产制度。
夫妻自愿终止限定共同财产制后,应对共同共有的财产,包括共同债权和共同债务进行分割和清算。
另一方面,夫妻一方因故死亡,依法也导致限定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
此时,被继承人的配偶应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协商分割与清算被继承人的遗产。
3、分别财产制分别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及婚后所得财产全部归各自所有,并各自行使管理、使用、处分和收益权的夫妻财产制度。
这始于罗马法后期的“无夫权婚姻”,旨在保护夫妻双方的独立人格,是“夫妻别体主义”的产物。
这种制度不排斥夫妻一方以契约形式将其个人财产的部分或者全部的管理权交给另一方,也不排斥双方拥有一部分共同财产。
分别财产制建立在夫妻别体主义基础之上,它充分肯定了夫妻是各自不同的独立之人,特别是该制度充分承认已婚妇女有独立的人格和财产权利,就反对夫权主义有积极意义。
分别财产制的终止包括夫妻一方死亡,夫妻双方离婚以及夫妻双方协商变更夫妻财产制度。
由于在分别财产制下,夫妻的财产的权利和义务是分开的,一般不存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清算。
但如果出现某项财产的归属不明的情形,则该项财产应被推定为共同财产,自然就需要进行分割。
同时,如果夫妻一方对婚姻家庭做出特别贡献的,根据《婚姻法》第40条规定,已做出特别贡献的一方享有补偿请求权。
但此补偿请求权只能在终止分别财产制时行使。
三、我国夫妻财产约定的成立夫妻或拟结为夫妻的当事人,订立财产约定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
1、当事人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订立夫妻财产约定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于我国法定婚龄大大高于成年年龄,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障法》禁止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所以当事人无论是婚前订立夫妻财产约定或者婚后订立夫妻财产约定,都不会涉及未成年问题。
当事人在订立夫妻财产契约时依法当然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同时,当事人一方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意志自由并能确认自己意思表示法律效果的前提下,内心意志与外部表现相一致的状态。
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形下订立的夫妻财产约定,才能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的内心意志与外部表现不适应,则意思表示不真实。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行为不正当地干涉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严重破坏了意思自治原则,极大地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因此,这些行为导致的意思表示于法于理有悖,不能产生法律上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3、当事人亲自为的行为,不适用代理夫妻是婚姻财产关系的主体,是财产权利的享有者和财产义务的承担者。
订立夫妻财产约定是一种与当事人身份有密切关系的法律行为,当事人必须亲自实施,不得代理,其他任何人代替婚姻关系当事人所作的约定都无效。
同时,因契约关系到当事人双方一生或重大的个人财产利益,涉及到夫妻双方相互扶养的义务,涉及到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以及对长辈的赡养义务,因此只有当事人本人才能恰如其分地订立与其社会、经济地位适合的契约。
4、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法律行为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只能成为无效的或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这里的“法律”不仅包括民事法律规范,同时也包括其他部门法律规范。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④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⑤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四、夫妻财产约定的形式夫妻财产约定是婚姻当事人通过一定的方式将其意思表示出来,因而约定的行为形式具有明显的法律意义。
201X年《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该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由此可见,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采取书面形式,而不能采用口头形式及其他形式。
夫妻财产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就已满足法律要求,但是否须经过公示程序则没有明确规定。
从中外立法看,夫妻财产约定的形式有两种:一是需夫妻当事人双方订立书面契约,本人认为,夫妻财产契约是婚姻契约的从契约,夫妻订立财产所有关系的契约,不能独立存在,只能依附于缔结夫妻关系的婚姻契约,婚姻契约经国家审查批准生效,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