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单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马政秘[2010]13号
【发布部门】马鞍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3.01
【实施日期】2010.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
(马政秘[2010]13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投入9.9亿元资金,全面完成了50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惠及全市128万人民群众。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市政府决定,授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23家单位2009年度组织实施民生工程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韦曾香等26人2009年度组织实施民生工程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发挥表
率作用。

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定发展信心,创新发展思路,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