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60讲》的阅读建议
民法读书笔记
民法读书笔记民法学原理和实践的读书笔记民法读书笔记-司考_百度文库http:\/\/\/link?url=px-HaDA4i_Cx5onj2VOFlmOsYGNLFT958kHkBWF5OGfXiL9J-r8uHMjZyROMSaCm-yDe9Cjd3NAJOWHVCY8uU0Em8U_XOuMrIDwCSQPzJQ_怎样做民法学笔记我建议你用电脑做笔记。
第一,搭架构。
就是从总论(主体、客体、法律行为、责任、期间与时效)到分论(物权、债权、亲属、继承、侵权行为)。
先把这个大的框架做出来第二,理层次。
把框架中的每个层次理出来,比如主体(自然人、法人),物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这样,理清楚。
第三,填内容。
把每个层次的基本知识点和相关法律规定列上去。
第四,加评论。
阅读相关的理论著作,将重要的评论加上去。
最好还有自己的心得。
民法学博大精深,非五年以上不能有大功,路漫漫其修远啊。
民法学习时应该记笔记吗?无论学习什么都应该记笔记,这样才能转化为自己的知识求问民法学咋做笔记比较好那本八百多页的教材.我拿在手里腿都嘚瑟,你有真题的话就在目录部分把今年真题出现的次数勾出来,然后根据这个可以看出这些年的重点和高频点在哪,当然有的考题对应的知识点在目录找不到,没关系,把没找到的单独再列出来,多看看,然后根据考频开始做笔记,一般那些在目录里找不到的都隐含在了大章节的里面,抄的时候很容易看到,而且印象也会挺深刻,笔记有两种抄法,一个是根据你自己定义的民法结构链来安排笔记的排序和内容,还一个就是老实点根据目录顺序来,前面那种方法对于牛叉的人来说,很有效率,后面那种也挺不错,抄起来不是那么累,按照书本顺序抄就是了,然后就是关于知识点的问题了,你可以去看看论坛内关于答题技巧的帖子,一般题目都要答些什么东西,你就会有底了,很多累赘的东西就可以跳过去。
八百多页啊,加油抄查看原帖>>怎样做民法学笔记想自己自学民法,可是不你好,首先按照每本教材的章节目录,去了解章节体系。
民法学习的有关问题
一、怎样学习民法《民法学》是法学专业的必修课之一。
本课程的学习目的在于从深刻认识民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原则出发,在全面掌握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的基础上,提高运用民法学原理和法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民法学的基本逻辑方法:1、演绎法从抽象到具体、从一般到特殊的学习方法从逻辑上讲,就是运用演绎法学习。
大陆法系的法典和理论研究实际上都是演绎法。
这种学习方法,就是基本上按照民法典的结构顺序进行学习。
它可以使我们对民法获得一个整体的把握,一个全景式的民法图像,即掌握民法的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体系,为进一步学习、研究民法或者从事民法实务奠定扎实的民法知识基础。
当然,这种学习方法,对初学者来说,要理解、记忆许多专业概念术语有相当的难度。
从具体到抽象的的学习方式可能使我们觉得乏味,觉得难以理解,甚至不知所以,但可以使我们获得对于专业法律人才来说极为重要的抽象思维能力的训练。
2、归纳法从具体到抽象、从特殊到一般的学习方法。
即从具体的事例(实有的或者假设的案例)入手学习民法。
从逻辑上讲,这是一种归纳法,它是从若干具体的事例出发得出结论。
这种学习方法,可以唤起对民法理论的兴趣,从具体案例入手,由点及面的学习和掌握民法理论。
但对于我们而言,仅靠这种学习方法要准确理解和掌握整个民法的基本结构和概念、原则、制度、理论体系有一定困难。
因此,一般提倡交替采用上述两种学习方法。
即为了掌握民法的基本结构和整个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体系,须采用第一种学习方法,精读一、二种较好的民法教材或者体系书。
在此基础上再采用第二种方法,阅读一些民法实例演习著作,使我们结合实例对民法各项概念、原则、制度获得正确的理解和把握。
然后再阅读一些具有较高学术水准的专题研究著作相关专题论文,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民法理论素养。
并且,在具有比较扎实的民法知识的基础上,应阅读民法方法论著作和民法判例研究论文,以掌握解时适用民法的方法、规则和理论,提高运用民法和研究民法的能力。
李建伟对民法的复习建议以及对民法六十讲的阅读顺序建议
李建伟对民法的复习建议以及对民法六十讲的阅读顺序建议2009年司法考试民法命题分析与2010年复习建议2009年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民法部分所考查的分值共92分(含知识产权11分),其中卷二客观试题为70分,卷四主观案例分析题为22分,基本上符合司法考试大纲中民法的分值安排,稍低于2004年以来六年来的民法平均分值。
总体看来,2009年司法考试中的民法命题特定可以用“难度中等、布点广泛、细致精确”12字概括。
详言之:一、传统的常见必考点仍然历历在册,重点就是重点。
诸如民事权利分类、无权代理、债的分类、诉讼时效、无因管理、拾得遗失物、善意取得、交付、物上请求权、无效婚姻、离婚、夫妻财产、法定继承、雇员侵权、校园侵权、合同相对性、加害给付、合同效力等,都一如既往地出现在09年的试卷上。
二、重视基础理论,综合性较强。
大多数题目涵盖的知识点都在2-3点以上,哪怕是最简单的单选题也是如此,很难找到仅考查一个考点的题目,多数题目所考查的考点既有具体制度的规则,也包含民法上的民事权利、法律行为等基础理论的知识点。
具体制度与基本理论相结合出现在同一道试题中,使今年民法考题的一个惯常的命题思路。
三、涉及面广,知识点较为分散。
09年所民法所考查的知识点所涉及面之广之分散,在近些年中是非常突出的。
据统计,在这92分的总分值中,选择题的70分值中,按照部门法分布来讲是这样的:民法通则19分(11道单选,4道多选);合同法17分(3道单选,7道多选);物权法15分(3道单选,3道多选,3道不定项);婚姻法4分(2道单选,1道多选);继承法4分(2道多选);知识产权法11分(5道单选,3道多选)。
22分的案例分析题,一共7问,合同法5问,约占分值的17分,物权法一道,约占3分,侵权法一道,约占2分。
这样,民法的六个部门法的总分值:民法通则21分;合同法34分;物权法18分;婚姻法4分;继承法4分;知识产权法11分。
在民法通则的19分中,基本原理3分,民事主体4分,诉讼时效3分,人格权1分,侵权责任8分。
《民法六讲》读书笔记思维导图
06
见义勇为 者也要注 意自身安 全
体育器材造成损 害的赔偿责任
儿童扒乘飞机造 成损害的责任
典型的替代赔偿 责任
“新西兰计划” 流产的启示
飞机改道扰民问 题的解决方案
患者权利应当得 到保障
“老虎伤人”事 件的侵权法思考
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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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六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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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法篇
隐私权
法律
侵权
法
总则
损害
民法
责任
问题 价值诚信Fra bibliotek权利人格权
精神
保护
老师
赔偿
国家
目录
01 第一讲 民法总则篇
02 第二讲 人格权法篇
03 第三讲 物权法篇
04 第四讲 债法篇
05 第五讲 家事法篇
06 第六讲 侵权法篇
价值与欠缺
编纂民法典必须 肃清苏联民法的
影响
关于规则与秩序 的对话
有感于欧洲加快 统一民法典的进 程
建设诚信社会的 必要权利牺牲
诚信观念与诚信 原则
主体与客体
主张权利有理但 也不应当“较劲”
第二讲 人格权法篇
01
民法典人 格权法单 独成编不 存在政治 风险问题
02
死者人格 利益应当 得到法律 保护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 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中组 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6年3月22日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 见》的通知。杨立新老师多次为机关单位领导干部讲授民法课,本书即来源于他授课内容的总结与升华。杨老师 讲课生动幽默,既有现实关照,又有理论高度,融案例、知识、思维方法于一体。全书共分为六讲,即:民法总 则篇、人格权法篇、物权法篇、债法篇、家事法篇以及侵权法篇。
“第9版也即2011版民法60讲的修订说明与阅读建议
第九版的修订工作,相比于第八版,在写作思想上做了重大调整,在写作技术上也做了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更加的应试化司考教材。
以民法60讲为例。
当初2002年本书第一次出版的时候,就是极其应试化的,就是其内容只与司法考试有关,司考要考的就写,不考的坚决不写;只写到法条字面意思的层次,尽量少的涉及理论层次;只写中国法现行规定,坚决不涉及到外国法比较法;只写现行法律的规范意思,坚决不涉及学说理论争议点。
事实证明这样的取舍是极其正确的,对于一套服务于司考复习的辅导书而非教材而言。
但是,随着一年又一年的修订,不可避免的出现理论化的倾向,比如民法60讲在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两个专题上就比较的理论化,最近几年老是接到很多读者的来信反映对于这两个专题搞不懂很烦恼,其实这两个专题这样写确实过深了也超出了司考的要求水平。
今年痛下决心,大大精简,只剩下与司考相关的内容。
又比如,关于法律行为的基本理论,过去的版本从德国法开始讲起,再讲中国法未来的改进方向,最后讲现行法的理解。
此次只保留后者,把前面两部分内容全部删去。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不再一一列举,总之,这套书又全面回归到应试的本位上去了。
这就彻底明确了,专题讲座不是平常意义上的教材,而是司考的教材,或者说是一套法学教辅。
这样一来,这套书理论色彩少多了,对于热爱理论的读者来讲可能多少有所失望。
是的,这次修订的另外一个大背景是,众合全体一线老师又住在写作另外一套书,将放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这是一套真正的教材,担负着阐明各学科基本理论的任务。
这套书定位于大学在校生为掌握中国各学科法律基本知识而写,意在通过多年的努力成为多数法学院本科生的喜爱的教材。
对于司考生而言,这套教材适合于少数法律知识基础较差的以及辅导班的教学实践较长的。
今年这套教材将成为我们VIP保过班、集训班这两个长期班的学院的强化阶段教材。
“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这两套书各司其职,将共同服务于分类的读者。
关于民法学习的八条建议
1、长时间积累学习民法需要长时间的积累。
好的方法是跟着老师一点一点的学,心里不能急躁,沉下心来学,每天学一点点。
这么多年我一直在努力追求,就是不牺牲知识的难度和深度,把我认为学生应该学到的都告诉学生,并且让学生听懂。
当然不一定每次都做的到,所以我每学期都在改,一年一年的努力。
希望大家也能和我一样,持续不断地努力。
2、重视法律条文法律人学习的重心,就是法律条文解释、适用的方法和技术,这也是法律人职业尊严之所在。
此点同学们切不可忘。
3、多分析案例。
民法是万法之法。
很多民法的基本思维方式影响了其他的法律。
要努力培养对民法的兴趣,多分析一些案例。
老师上课讲的东西和身边发生的有关民法的案件都可以去分析,一个点、一个点地去突破,慢慢体会其中的不同之处,渐渐就会产生兴趣。
4、培养体系感民法体系庞大,因此学习中对民法的体系感也要强,这是可以培养的。
学到任何一个点,头脑里面要清楚这个点在体系中的位置。
比如说学到意思表示的时候,脑子里要很清晰这个是导致权利变动、法律关系变动的法律事实范畴,是法律事实的哪一部分呢?哦!是表示行为这一部分的。
每看到任何一个点,就要想到这是在体系的哪一部分。
5、自己寻求答案发现问题首先应该要学会自己从书中找到答案。
有问题找书啊。
找了书后明白了,或者不明白,再去找同学或老师印证,因为很多时候自己觉得明白了,讨论后才发现自己原来理解的是错误的。
这种现象是很普遍的。
6、熟读精思关于读书,我更提倡的是朱熹所说的一个方法——熟读精思。
现代社会信息量太大,人很容易被其他东西所吸引,要静下心看懂一本书并不容易。
我觉得,看一本书,比看很多书意义要大得多。
我一直推荐大家看王泽鉴老师的书,因为王老师的书简明易懂,而且体系是最完美的,有利于大家建立民法的体系感。
诚然,王泽鉴老师书中的法条和大陆不一样,他讲的是台湾的,这并不要紧,你们只需要掌握其背后的原理,并将之与我国现行法对照。
如果能够集中精力把王泽鉴老师的书读透,你们就很厉害了。
目前公认写的好的司考书籍和老师的推荐
博主按语:1、本文旨在当下混乱的司考市场下给大家拨开迷雾,笔者最近发现很多童鞋转载本文,转载请注明出处!很多童鞋转载了我的2012年版本(2012年2月17日版),由于本文的字数限制问题,我会对一些问题在其他博文上进行补充,本文根据每年情况变化会进行适时性的修改。
2、一门科目,只要认准一个老师,最多两个,而且这两个要能互补或者补强的,当你选择好了之后,其他的就连看都不要看,除非你这门的体系已经非常了解,已经有足够的辨别力,我在后面介绍各科老师的时候,会尽量给出我的最终选择,推荐的教材,基本上是最详细的本版,牛X的老师都是走穴的,你懂的。
3、老钟曰:“翻到你最信任的民法老师写得教程,他写的合同部分,看他能再给你提供什么启示?能对你有什么帮助?你一看他的书,TM连帮助都没有,把书撕了,换人!”“不带着问题,不带着你的鉴别力,那你学习的效率是很低的。
”4.最终的目的:一定要看该老师的课和教材看完之后对你做题有什么帮助,如果某一道题你看得出来有意回避或者不讲,或者讲得暧昧不清的,或者上课光讲笑话(专门术语:相声流)的,遇到这种,把书撕了,换人!一定要讲干货!5.第一次失利的同学,两考的同学,说难听一点第一次参考被坑过一次的同学,关于老师的重要性,肯定深有体会。
6、本博文次年更新会在10月左右,主要更新内容为老师上一年度授课表现进行评价,也即如果表现不佳,将不会出现在下年度的推荐榜上。
7、千万不要陷入-老师万能论-当中去,好老师,是帮你找准方向、减负。
但是真题该做的做,该背的还是要背!!!!!!!!!!!!!!刑法刘凤科+柏浪涛首语:司法考试刑法现在考察德日新理论,不再考察前苏联理论,现在司考市场上的刑法教材混乱,请注意甄别,杨艳霞、阮齐林、陈永生、袁登明](坚守旧理论)、徐光华、罗翔、刘逢校(表面上的旧理论维护者,骨子里的新旧参杂)等等讲授内容徘徊于新旧理论的老师,建议果断放弃,同时,司考刑法部分新理论的考察,已经进入深水区,第四层考点的大面积涉及的趋势,已初步成形,刑法对新理论的考察,趋势是逐年深入。
音频
民法:李健伟《民法六十讲》+录音+王利最后冲刺讲义(要到八九月份才有,出题人弟子)。
《民法六十讲》是我唯一推荐的万国的书,用这本书再结合李健伟的法条串讲录音,有豁然打通民法任督二脉的畅快之感,李健伟绝对是复习民法的不二人选。
王利是出题人温世扬的弟子,今年他命中了很多考点,他的冲刺讲义非常有价值。
民诉:杨秀清讲义录音+郭翔冲刺(要到九月份才有,今年郭翔预测到很多题,十分受用)。
杨秀清着重说理,所以听过她的课之后,很多法条都是不须背的,按她的思路,加深对民诉法的理解,很多题都能轻松做出来。
郭翔的冲刺更是用了一百多道题把民诉法的所有重要考点都串了一遍,今年命中了很多题,做完卷三之后心情非常爽。
今年我卷三考了130,就要归功于以上几位老师。
刑法:刘凤科讲义录音,新理论他讲得最好,不过现在换出题人了,张明楷被踢下去了,换了个固守四要件的陈泽宪(听说是他最后定题),所以今年试题也与往年大不相同。
所以现在我也不知听谁的好,但这次考了很多法条,分则分数有所提高,个人认为多看法条是王道。
我之前也听过阮齐林老师的课,他开创了教授刑法的新河,从分则开始讲起,重视法条,的确非常明智。
刑诉:汪海燕讲义录音。
汪大姐可谓掌握了刑诉法的精髓——重复记忆。
一方面他风趣搞笑的授课方式让你不觉得累,另一方面他们不段地重复前面的考点,让你想不记住都不行。
极力推荐。
行政法:林鸿潮录音+八八表讲义+任何一位详细讲义(吴鹏/季宏)结合,先以林鸿潮建立大框架,再结合其他老师加以细化。
林鸿潮授课风趣幽默,体系简要,能把行政法这个最麻烦的东西讲得让我听了很爽。
他的好处是容易从整体上掌握,但行政法考的细节非常多,故可以在理解他的讲议内容的同时结合另外一些老师的详细讲义。
而且我认为,行政法很多东西是不需要背的,而且它考得太偏太细,背到也很难,但要是能理解行政法的精髓内涵的话,很多不用背靠猜也是能做出来的。
所以我建议林鸿潮的讲议看越多遍越好。
商经:张海峡,他的商法还好,不过经济法不行,听说讲王小龙可以,你可以听听。
司法考试中民法谁讲的最好民法谁的讲义好
司法考试中民法谁讲的最好民法谁的讲义好司法考试中民法谁讲的最好这个因人而异,每个老师都有自己的讲课风格,主要的是看老师的授课方式是否适合自己。
推荐几个比较有名气的民法老师:李建伟(押题班不错,能够对自己的知识的有全面的把握),李仁玉(名牌老师,不过语速太慢),张翔(我备考的时候听的老师,讲课幽默风趣,主次知识点把握的不错),钟秀勇(知识点讲的很细,面面俱到,适合第哗阶段复习)。
民法60讲好还是三校名师讲义民法好?准备过司考用的关于司法考试教材法家网论坛上众说纷纭,有说三大本才是王道,有说各大学校的教材深入浅出。
个人认为,通过近两年尤其是今年的趋势,以往单纯的听录音背讲义的年代确实不再具有借鉴作用了。
司法考试越来越趋向在考察广度的基础上考察深度,若想少些惊险的通过,着实需要时间将基础扎牢。
过去三年中我既用过华夏考资的关于看三大本的方法,也用过看专题讲座的教材。
总结的经验是,前述两种方法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
三大本权威且全面,缺点是繁杂且重点不突出。
专题讲座相对重点突出一些,但又难免有些疏漏。
而对于我们来说,关注的重点是,哪一种教材你更能坚持的把他看下去或者说感受上更加易于接受并可能投入专注的状态。
通过短暂的尝试就能够获得这样的一个初步结论并指导你的选择。
我建议同学们决定选择一种以后,就认准了这一套教材恒久的坚持学习下去,这是最重要的。
将一部教材读精,你会完整的构建出一套属于自己的体系,所得到的收获远远大于花费不少的时间犹豫不决的今天看看这个、明天看看那个的状态。
至于读几遍算是达到“读精”的状态,我认为这是无法精确这种标准的,这取决于你的专注度。
我属于看的很慢很细的那种类型,一个小时时间只能看上10页左右,其中一大半的时间平均一个小时才看5页。
因此我一般将全部教材看完一遍的时候,就能感觉自己基本上达到读精的状态了,以此供同学们参考。
司考民法钟秀勇和李建伟谁讲的好?谢谢李建伟的民法60讲和钟秀勇的讲义,我买过民法60讲,也浏览过钟秀勇的三校名师讲义,个人觉得都不错,两位都是有多年辅导经验的,确实是经典之作,个别考点两个人也有一些分歧。
民法复习建议
理论提高阶段民法复习建议民法在司法考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甚至有“得民法者得司考”的说法,因此考生在复习备考过程中也都非常重视民法的学习。
同时,民法相对其他学科而言理论问题比较多,涉及到的法律条文也非常庞杂,因此很多考生在复习过程中也感到非常的困难。
正因为民法有这样的特点,理论提高阶段的民法学习就显得尤为重要,建立体系、巩固理论、分清主次,是后期进行制度学习和法条记忆的基础。
就理论提高阶段的民法学习,在整体的复习计划之外再给大家一些具体的建议,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提高民法复习效率和复习质量。
一、基本目标和方式1、系统梳理教材:由于民法理论问题比较多,法条的抽象性也比较高,因此扎实地掌握民法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对于理解法条、分析案例都有很大的好处。
在理论提高阶段,要找一本比较权威的本科民法教材通读一次,特别是对于其中理论性和原则性的问题。
这个时期的学习不要进行具体的记忆,而是要侧重于理解,真正理解制度和法条背后的理论基础。
2、注意体系搭建:民法的内容比较多,特别是有很多的法条和司法解释,这些内容之间有很多需要相互衔接的地方。
这就需要在脑海中搭建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同时在学习过程中注意各个制度背后的法理基础,这些法理基础是将一个一个分散的制度或法条结合在一起的纽带,了解了这些法理基础,就很容易明白法条之间的联系,并能够综合应用法条来解决具体的问题。
3、要将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司法考试的理论是与实务相联系的理论,绝对不能脱离案例单纯研究理论问题,因此要将理论与法条、案例联系在一起。
要在学习理论知识的时候结合相关的法条进行分析,同时要结合练习题进行学习,将理论与案例分析和答题能力结合在一起。
二、具体复习方法1、课前一定要预习:要在听课之前将当天要学习的课程范围进行预习,不需要太多的理解和记忆,只是要让自己的思路能够迅速跟上老师的讲解。
2、用图表的方式进行总结:对于民法体系,一定要自己动手制作一个图表,在学习某个制度的时候,也要亲自动手画出制度之间的衔接和差异,例如在担保法的学习中,各种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之间的关系很多学员都觉得比较乱,但只要自己动手用图表梳理一遍,马上就会非常清晰,而且可以强化记忆。
民法教育融入公民日常生活的建议文稿
标题:如何将民法教育融入公民日常生活随着社会的发展,民法教育在公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
作为公民,我们应当了解并遵守民法,同时将这种意识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本文将提出一些建议,帮助我们将民法教育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以更好地维护自己和他人的权益。
一、提高对民法的认识和理解1. 了解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通过参加民法培训课程、阅读相关法律文献,或者关注民法教育的宣传活动,来提高我们对民法的认识和理解。
这不仅可以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也可以让我们更加明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 关注民法案例和争议通过关注一些与民法相关的案例和争议,我们可以更加直观地了解民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和意义。
这有助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更加注意自己的行为,避免违反民法的情况发生。
二、倡导守法意识和公民责任3. 参加法治宣传和教育活动我们可以积极参与一些法治宣传和教育活动,比如参加社区法治讲座、参与法治知识问答等,以提高自己的守法意识和公民责任感。
4. 参与志愿者活动通过参与一些志愿者活动,比如法律援助、社区调解等,我们可以将民法教育融入到实际行动中,帮助他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
三、培养良好的法治习惯和素养5. 遵守交通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养成遵守交通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比如遵守交通信号、礼让行人等,以此来落实民法中的交通安全规定,保障我们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6. 守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在互联网时代,我们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不轻易泄露个人重要信息,同时也要避免侵犯他人的隐私和信息权。
这是民法中关于信息网络安全和个利保护的重要内容。
总结与回顾通过了解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关注民法案例和争议、倡导守法意识和公民责任、参与志愿者活动、遵守交通法规和规章制度、守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等多种方式,我们可以将民法教育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这样不仅有助于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也可以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民法学习方法九讲读书札记
《民法学习方法九讲》读书札记一、第一讲:民法学习的重要性及意义在开始深入探究《民法学习方法九讲》的详细内容之前,我首先被第一讲的主题所吸引——民法学习的重要性及意义。
作为一个法律学子,我深知民法作为法学的基础学科,其学习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此书的开篇,更是给予了我全新的视角和思考深度。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无论是合同、物权、侵权还是婚姻家庭等问题,都与民法息息相关。
民法是社会生活的基石,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法律保障。
就是了解社会生活的法律规则,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
不仅是为了应对法律职业的需要,更是为了成为一个有法律素养的公民。
通过民法学习,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的精神和原则,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
在民法学习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掌握法律知识,更要培养法律思维。
这种思维方式让我们更加严谨、细致、逻辑清晰。
这种思维方式对于我们的个人成长,无论是在工作还是在生活中,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或者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来说,民法学习更是具有重大的职业价值。
民法是法律实践的基础,掌握民法知识,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更好地处理法律事务。
民法学习不仅具有重大的社会价值和个人意义,更是我们法律从业者的职业之基。
通过深入学习和理解民法,我们可以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为自己的人生增添色彩。
1. 民法的基本概念与特点在法治社会中,民法作为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公民权益的基本法律依据。
对于我们每一位学习法律或法律相关专业的学生来说,理解和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和特点,是法律学习的基石。
本次读书札记,旨在记录我对《民法学习方法九讲》中关于民法基本概念与特点的学习心得。
简而言之,是关于人民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
它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法律行为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进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文献读书报告范文
民法文献读书报告范文一、引言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国新民法典正式实施,这是中国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民法典是我国现行法体系的“总章”,是国家公民和法人行为的基本法律规范,对于维护公民权益、推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适用新民法典,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我阅读了一些与民法相关的经典文献并撰写了本次读书报告。
二、《民法通则十讲》《民法通则十讲》是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杨林编写的关于我国民法通则的权威教材。
通过学习本书,我对民法通则的起源、发展、内容等方面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首先,本书从民法通则的历史渊源开始,介绍了各国民法通则的形成与演变过程,以及中国民法通则的编纂背景。
通过对各国制度之间的对比、历史文献的考证,我了解到了我国民法的源流,增加了对我国民法制度的认识。
其次,本书系统而全面地阐述了我国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要件和权利义务等。
通过对书中案例的细致分析,我深刻意识到了个人和法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类权责,以及如何在实践中行使这些权益。
例如,我了解到作为公民要遵守诚信原则,实施自主权和财产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民法经典案例选》《民法经典案例选》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晓红所著,对于我理解与应用民法具有很大帮助。
书中选取了三十个民法案例,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使读者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条款的具体含义和适用。
本书首先通过案例,介绍了我国民法中的基本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家庭法等。
通过案例分析,我了解到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条款,明确法律责任与权利的具体界限,对于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具有指导意义。
除了基本法律关系之外,本书还选择了一些符合我国社会现实需求的案例,如网络购物纠纷、租赁纠纷等。
通过对这些具体案例的分析,我了解到了我国法律在应对社会变革中的适应性与保障性,思考了如何在实践中遵守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四、《新民法典》读后感《新民法典》是我国首部全面系统的民法典,包括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知识产权编、法人与非法人编。
学习《民法》心得体会
学习《民法》心得体会第一篇:学习《民法》心得体会学习《民法》的感想体会学习民法这门课应经一个学年了,对民法的认识真可谓是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
一、学习了这门课后,我个人对民法的一些认识。
法律是社会的调节器。
任何部门法皆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之调整为使命,民法也不例外。
民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原因,在于它有自己特殊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
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人身关系就是人格和身份发生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
财产关系就是大陆法系的“物权”就是以财产为媒介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
民法的调整方法分为事前调整和事后调整。
民法调整在于恢复正常的民事关系。
民法的性质。
首先民法为权利法,其次,民法为私法,是市民社会的法,是私人社会的宪法。
民法的基本原则: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意思自治的原则,诚实信用的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民事活动是日常的社会生活,民事社会活动在民法的范围内活动。
而民事活动超出了它的范围才与行政法和刑法发生关系。
民事活动是最基本的市民社会的活动,可以说民法具有领先性。
再说,法律研究是根据法律的特征,是私人社会的法,还是政治国家的法,分为公法和私法。
民法是私人社会的法,是民间社会的法非权力社会的法,是完全平等的法,是调整民事社会的法。
它保护的是私权。
因此我认为民法是民众之法,具有极强的实践性,植根于民众的社会生活,来源于民众的社会实践,与民众自身利益息息相关。
在诸法之中,与民众利益关系最紧密者,莫过于民法。
二、我对学习民法这门课的一些学习心得。
学习民法不能只看法条,即使是把《民法通则》及《司法解释》都背下来也是无济于事的,民法重要的是在对法条记忆的基础上对实际问题的解决,即是说要联系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才能真正的理解。
学习民法要先看教材,不能说只看法条就行了,即使你的是带有注释本的法条,但还是不过课本说的那么全面。
民法涉及很多肥肉法律原理,在法条中可能是看不懂的,所以我们需要踏踏实实把教材搞通。
2021年民法学习方法总结
2021年民法学习方法总结2021年民法读书方法总结导语:全面大力推进依法治国,方向要正确,政治保证要坚强。
一、前言民法是实体法,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规范的总称。
它是教给领悟到其它法律的基础学科,学好民法中的概念、理论知识对于讲课其它部门法至关重要,并且国家资格考试中直接或间接考察民法的知识将达到一百多分,无疑民法是你飞黄腾达通过司法资格考试得敲门砖。
考试的重点是理解上述民法理论知识,然后运用到具体的案例中解决实际问题。
一般民法的考题不会单独考察某一法条,而且对相关管理制度的形成的“法条链”进行综合的考察。
所以如果考生仅仅是对法条成文法死记硬背,不对相关“法条链”综合理解,肯定不至于学好民法,在司法资格考试中应对民法试题将会很吃力。
学好民法,不仅是知识点的单纯记忆,考生一定要遵循理解掌握相关方针理论和制度建设至上的原则,才能在司法资格考试中如鱼得水,游刃有余。
二、学科概述民法既包括形式上的民法典(中国未出台),也包括调流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涵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
司法考试中民法包括的相关法律规范有《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司考的重中之重是涉及物权、合同和侵权服务合同的若干法律规范。
民法每年必考的重点刑事法律内容有民事法律行为、诉讼时效、物权取得方式、抵押、合同责任,合同的履行抗辩权、代位权、特殊侵权等知识点。
三、如何使用教材、法条、真题等复习资料继承法体系的学习最注重的就是体系性,教材的学习举足轻重,按照相关教材的体系(例如三大本、黑皮书)把刑法系统的学习一遍。
看教材的要求就是在脑海中催生民法的基本框架,对民法重要的制度(例如善意拿下制度)有比较深入的理解。
作文关于练习题以及历年考题的运用。
如果在没有对有整体了解和把握的前提下,做相关的民法试题是事倍功半的,不会建议考生复习完一章就紧接着做家长题练习,因为每一个民法的知识点很容易牵扯到另一个民法的知识点(例如无权处分和善意取得),不能对整个民法的知识体系做到胸有成竹的话,零散的知识点很难在做题合理中得到有效的运用。
民法学习心得体会(通用3篇)
民法学习心得体会(通用3篇)民法学习篇1我是机电的学生,很喜欢法律,于是选修民法学,主要是为了听一下老师分析地一些案例。
因为有些时候,光有理论知识是死板的,只有跟案例结合起来,才能理解地更加生动,记忆才能更加深刻,更有利于民法的学习。
就这样,在每节课老师生动的案例分析下,那些生硬而又严肃的法律条文变得鲜活,对民法的了解也更加深刻。
随着学习的深入,逐渐发现,民法是一门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大部分需要维护的就是自己的民事法律权利。
下面,就结合一下我的所学,谈一下学习民法的心得跟体会。
首先,从民法的定义来说,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在我国《民法通则》中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是公民。
这里的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根据我国的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
其中由两个属性,是自然属性和法律属性。
公民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的民事权利是从公民出生时开始,结束于公民死亡之后。
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其中,年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就具有了行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权利或者年满16周岁且经济独立的也可以行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而满十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凡是未满十周岁且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能力的,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关于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相关内容。
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
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判决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的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民事责任的相关知识。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义务或法定民事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民法总则》之我见(四)
《民法总则》之我见(四)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我之愚见】我之所以将这两个条文放在一起,是因为无论在大陆法里,还是英美法系里,二者存在着内在的逻辑关系。
意思自治是指行为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实现司法关系变动的行为自由。
[[1]]由此可见,在某种程度上,意思自治是自由的法理念在私法领域里的体现。
因而,无论是私法自治也罢,还是意思自治也罢,二者都是作为一种理念与原则被纳入到私法的体系之中,进而统领着整个私法领域的规则体系。
正如德国学者弗卢梅教授所言,私法自治指的是个体基于自己的意思为自己形成法律关系的原则。
而且,他还进一步认为私法自治也是一国的法律秩序的原则。
[[2]]由此可见,弗卢梅教授已经将私法自治从私法领域拿出来并将其放置在整个法律秩序之上。
显然,意思自治原则比较具体但又并不失抽象的表达了私法自治在私法领域的内涵。
因而,在此争论私法自治原则与意思自治原则并无多少实质意义,而更多地区别于表达的需要。
而在日本学者山本敬三教授看来,私法自治是指个人可以通过自己的意思自由的形成法律关系的原则。
这一认识与弗卢梅教授的观点并无二致。
而且,山本敬三教授进一步认为,意思自治是特别强调“通过意思”侧面而形成法律关系的原则。
[[3]]承上所述,山本敬三教授将私法自治原则和意思自治原则都定义为形“成法律关系的的原则”,而意思自治原则是通过强调“通过意思”的侧面来表现法律关系的自治性的。
显然,相比于私法自治原则(也同为民法基本理念之一),意思自治原则更有侧重点,更具体化一些。
那么,根据以上两位教授的论述,可以梳理这样的结论,也就是从私法自治到意思自治的两条路径:1、作为法律秩序原则的私法自治→作为法律关系原则的意思自治;2、作为法律关系原则的私法自治→作为“通过意思”侧面的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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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交叉阅读
在2010年的版本上,阅读《民法60讲》还要处理好与《配套练习》、《配套核心法条必背》的相应民法部分。我的具体建议是:
(1)关于配套练习,最早在第2遍之后再配合着做。原因是,一则配套练习题的难度并不低,在还没有掌握知识体系之前,过早做有暴殄天物之嫌,如八戒吃仙人果,未尝到滋味又徒增浪费时间与试题本身。另外,在做配套练习题的时候,发现错题的话,一定要回到《民法60讲》的书本中去,查找原因,补强加强。
(2)关于配套核心法条必背,最好的阅读习惯是:在每一讲之前,先熟读两遍本专题所配的核心法条,再来看专题的内容。坚持阅读《民法60讲》的每一遍前都这样做,也可以在阅读完每一讲之后再熟读一遍。坚持,坚持。
这样,配套核心法条必背的编撰目的就达到了,你作为读者也会享受到法条、法理与实例相结合的学习乐趣与效果。而且,你在阅读每一讲的障碍与难度也会大大降低了。
2.就其每一专题下的内容而言,以理论体系为框架展开,在叙述上紧紧围绕现行法律法规的主要法条,但在每一部理论知识与法条内容展开的时候,都会及时附上生活中简单易懂或者过往司考命题中的典型例题,予以辅佐读者理解每一个知识点而唯恐有所偏差。即使每一位读者在理解的某一个知时节点上有偏差,也会予以及时的自我自觉纠正。这样,读者会觉得时时与作者在一起共同思考同步思考而不会有所偏离,利于自学。
(2)在复习的中段也就六七月份,应该开始第二遍的复习,这一阶段可以配以大量的做题。
(3)在复习的末段也即八九月份,也应该进行至少第三遍的阅读,查漏补缺,重点突出。
2. 阅读次数的设定
不好下定义说究竟读多少遍最合适。但从过去七八年不少考生来函来信发帖子反映的情况看,他们都是至少看了3-5遍或者5-7遍的规模,才最终依赖这本书掌握了民法的体系的,当然也有看了更多遍数的。我的建议是至少3遍。
首先感谢大家对《民法60讲》的一如既往的信任与爱护。八年来,无数一届届的考生伴随这本书为代表的专题讲座系列,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还有的朋友虽然通过了司考甚至已经开始了律师执业,但也会每年买上一本新版的《民法60讲》,以示支持、留念抑或珍藏。2010年版本虽然换了新的教育机构名义出版,但仍然没有消减大家购书读书的积极性,在此作为作者我先谨致谢意了。
5. 带着兴趣阅读
多年来我一直坚信,民法是一门者在大学念书的时候没有感受到民法之乐趣,那多数是因为教书者的无趣或者教科书的乏味所致。但我相信,《民法60讲》可能存在很多很多的缺点,但在趣味上始终是不缺乏的。带着趣味来阅读一本书,是阅读也是学习的高境界,也是学习高效率的内因所在。如果你能在阅读《民法60讲》的过程中(暂时)忘却了是为了一场考试才逼迫自己来阅读这本书的初衷,而沉浸在哪怕暂时沉浸在纯粹学习民法知识的乐趣之中,所谓无意插柳柳成阴,你最终会发现自己获得了最大的收获。
一、 民法的学科特点以及司考命题的有特点
民法素称博大精深,的确有着非常宏大精深的理论体系,所以对于民法的学习重在理解。这一理解,一定要突出强调体系化的理解与掌握。可以这样说,孤立地掌握民法的某一个知识点,无论掌握的有多好,可能都是没有意义的,如果迷失了其在民法理论框架下的位置的话。与此相适应,民法的司考命题也是重在考查综合性的知识体系,重视对民法基本概念体系与基础理论体系的理解与掌握程度的考查。这里只举一例。司考中的民法命题,每年分值在近100分,涵盖的立法文件有25个之多,分别是: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意见、精神损害赔偿解释、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物权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解释、物业纠纷解释;担保法、担保法解释;侵权法;合同法、合同法解释一、合同法解释二、租赁合同解释;婚姻法、婚姻法解释一、婚姻法解释二;继承法、继承法意见;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等。这么多的知识体系以及立法文件,仅仅掌握各自的部分还是不够的,关键在于各自的关系,还是主要的一个侧面。
3. 书阅读越薄
但是,每一遍并不是均等下功夫的。真正会读书的人,都是将书阅读越薄而非相反的。具体而言,第一遍应该全神贯注的、一气呵成的、全面系统的精读一遍,以整体掌握本书的脉络同时也就是司考中的民法的体系结构,以及每一个知识点的细节。第二遍的阅读,应该把已经掌握的或者你认为不重要的细枝末节的东西舍掉,有选择地阅读每一个专题的部分内容甚至只选择阅读某些专题的内容,同时配以练习题来阅读以随时强化一些未掌握的专题的部分内容。第三遍,完全应该查漏补缺的阅读,以补强、纠正个别的内容体系。
三、 阅读《民法60讲》的若干建言
在以上认识背景下,我对大多数读者(具体因人而异,不好适用于每一位读者)阅读本书的应注意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以利于提高学习效率。
1. 关于阅读时间的选择
建议包括三点:
(1)拿到书就开始阅读,要早越好。由于司考复习量太大,所以尽早复习利用复习的时间越长考试效果越好这是公开的秘密了。在所有学科里面,民法是应该最早启动复习的一个学科之一,至少要早于相关的商经法、民诉法、国际经济法的复习。其次,要在做各类试题之前至少先把本书读透一遍。这样,关于本书的复习起点,对于多数考生尤其大三生来讲,最迟在4月底应该阅读了。
所以,对于民法的复习,一定要处理好理论体系、立法规范与生活(司法、或者真题)实例之间的关系,
同时,民法也显然是商经法等学科的理论基础之所在。这至少提醒我们在复习的进度上,我们至少要先安排民法的复习其次是商经法的复习,如果复习顺序搞颠倒了,可能效果并不妙。
二、 《民法60讲》做对了什么
一句话来说,《民法60讲》之所以在应试司考辅导领域的成功,就是比较成功地实现了法理、法条与实例的完美结合。具体稍微展开言之:
祝阅读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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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此刻,华灯初放,我坐在广州海珠区众合学校在中电数码城的一间办公室里敲键盘,窗外车水马龙纷纷攘攘,但我的心是清静的。中午来穗,袁锦校长给我一本书《如何阅读一本书》。这是一本写于上世纪四十年代畅销几十年的名著了,两位美国人写的。下午读之,心有有感,正好袁校长也反映众合教育的学员都想了解如何使用《民法60讲》等专题讲座系列如何阅读,能否写上几句话建议大家一下。只能从命,现学现卖加上我自己对这本书的心得体会,写下以下文字,希望对各位读者有所帮助。
1.就其专题体例而言,并没有拘泥于传统常见的民法教科书的章节结构,而是以知识集群为中心关注点,分为60个左右的专题,打破以上各个民法组成部分以及各个立法文件之间的内容界限,只要在内容上具有共通性或者属于同一类法律现象的,就会出现在同一个专题里面,其相互之间的关系也会得到周详的叙述或者得到总结。举例而言,前者,如’产品责任(加害给付)”一个专题,融合了侵权责任法、合同法、合同法解释一、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意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以及民事诉讼法等所有关于产品责任的规定。这样大开大合、众横捭阖的叙述,在各类民法教材与辅导书中都是不常见的。但确实迎合了司法考试的命题复习应对需要,极大地方便了考生的复习;后者,如“合同终止”一讲里关于合同解除的情形,整合了我国列入司考范围内的民商法、经济法20多个部门法关于各类合同解除的规定,统一列在一起,既让读者一目了然,也极大减轻了读者自己总结的困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