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改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doc-渭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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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0.15•【字号】咸渭政办发〔2018〕51号•【施行日期】2018.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正文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渭政办发〔2018〕51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渭城区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0月15日渭城区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和《咸阳市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推进辖区土壤污染防治各项任务的迅速落实,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构建全区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分解土壤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夯实土壤环境管理责任;按照省、市要求,配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推进土地安全利用。

2018年,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78%。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以2013年为基数继续削减3%。

二、重点任务配合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补充设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开展以源头管控、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为主要内容的“严控污染源·善待黄土地”行动,打好“净土保卫战”,确保人民群众的“水缸子”“米袋子”“菜篮子”环境安全。

(一)配合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配合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省控监测点位补充工作。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成员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业发展局、区农口单位综合协调工作组、各街办。

以下任务均需各街办落实,除特别说明外不再列出)(二)深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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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11.12
•【字号】咸渭政办发〔2018〕58号
•【施行日期】2018.1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渭城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

咸渭政办发〔2018〕58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咸阳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咸政办发〔2018〕105号)精神,结合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以及区情实际,特制定《渭城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并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对照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渭城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

咸阳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doc

咸阳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doc

咸阳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咸阳市财政局2019年2月目录一、一般公共预算报表表1、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1)表2、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2)表3、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3)表4、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4)表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5)表6、2018年全市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6)表7、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7)表8、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8)表9、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9)表10、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总表 (10)表11、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11)表1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 (25)表13、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26)表14、2019年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预算表 (27)表15、2019年全市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29)说明1、关于一般公共预算2018年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情况的说明 (30)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报表表16、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执行情况表 (38)表17、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情况表 (39)表18、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执行情况表 (40)表19、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情况表 (41)表20、2018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 (42)表21、2018年全市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43)表22、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44)表23、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5)表24、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46)表25、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7)表26、2019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 (48)表27、2019年全市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49)说明2、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2018年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情况的说明 (50)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报表表28、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53)表29、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54)表30、2019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表 (55)表31、2019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56)说明3、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8年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情况的说明 (57)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表32、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58)表33、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59)表34、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60)表35、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61)说明4、关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8年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情况的说明 (62)表1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单位:万元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表2单位:万元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表3单位:万元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表4单位: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表5单位:万元2018年全市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表6单位:万元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表7单位:万元注:2018年相关数据按同口径进行了调整,下同。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咸渭政办发〔2018〕9号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咸渭政办发〔2018〕9号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咸渭政办发〔2018〕9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渭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6日渭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中央、省、市、区财政资金和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PPP、专项基金、贷款融资等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坚持以概算控制预算,以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区发改局为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批或上报、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区审计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执行情况、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

区住建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包括:(一)城市交通、道路、地下综合管廊、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公益性项目;(三)科技进步、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国家、省、市、区重点扶持的产业发展项目;(四)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等。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和《邯山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邯山区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一、部门职责(一)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三)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工作;(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及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二、单位构成部门机构设置情况(一)收入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额为447.4万元,(二)支出说明:总支出为447.4万元。

全部为基本支。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基本支出预算总计44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74.69万元,同比去年有所增长,增长原因是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统一提高了工资标准,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通讯补贴。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472.7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2018年我局严格按政策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总额3万元,其中无车辆购置费和出国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无公务接待费用。

五、工作活动绩效目标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活动名称活动描述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绩效描述8 9 11 12 13造林绿化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制定全县造林绿化指导性计划,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标准和规程,指导植树造林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承担邯郸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增加有林地面积,提高全县绿化水平和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

全县完成造林绿化1.001万亩反映森林森林覆盖率造林绿化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制定全县造林绿化指导性计划,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标准和规程,指导植树造林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承担邯郸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增加有林地面积,提高全县绿化水平和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26•【字号】咸渭政办发〔2018〕12号•【施行日期】2018.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咸渭政办发〔2018〕12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咸政办发〔2017〕1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渭城区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并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6日渭城区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一、集中采购目录(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1.货物类(1)公务用车指公务用小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皮卡、客车、校车,含新能源汽车,不包括执法执勤等专用车辆。

(2)办公用计算机包括台式、便携式,不包含图形工作站和移动工作站。

(3)办公设备包括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扫描仪、投影仪、传真机、刻录机、一体机、碎纸机、电话机等。

(4)移动储存设备包括U盘、移动硬盘、数码伴侣、录音笔等。

(5)网络设备包括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硬件防火墙、UPS等。

(6)计算机软件(指非定制的通用类软件,不包括行业专用软件)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软件、办公软件、防病毒软件等。

(7)软件开发设计及升级(8)办公消耗用品包括打印复印纸、信纸、信封、硒鼓、粉盒、色带等。

(9)办公用照相机及器材、摄像机及器材(10)办公用空调(包括中央空调机组)(11)音视频会议系统(12)电器设备包括电视机、电冰箱、饮水机、吸尘器、微波炉、洗衣机、电话、照明等其他电器设备。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28•【字号】咸渭政办发〔2018〕49号•【施行日期】2018.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渭政办发〔2018〕49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渭城区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28日渭城区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根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8〕79号)要求,为进一步激发全区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健康中国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健全完善居民健康政策,力求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

(二)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协调推进。

以提升全民健康素质为核心,利用全社会资源加快补齐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短板,促进社会办医和政府办医协调发展。

2.需求引领,提升质量。

以满足群众健康需求为重点,围绕先进技术、特色服务、品牌质量等,推动社会办医服务创新、业态升级、质量提升。

3.简政放权,优化服务。

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为目标,进一步消除社会办医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准入门槛,提高审批效率。

4.严格监管,有序发展。

以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为手段,强化政府各部门在制度建设、标准制定、市场监管等方面的职责,促进社会办医守法诚信经营、规范健康发展。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渭城区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渭城区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渭城区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08•【字号】咸渭政办发〔2018〕19号•【施行日期】2018.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渭城区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渭政办发〔2018〕19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渭城区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8日渭城区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全区市场经济公平有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政策依据和总体要求(一)政策依据。

以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50号)和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咸政发〔2018〕7号)为依据,内定审查机构,指定审查人员,细化审查流程,明确审查对象和审查内容,确保审查工作有效开展。

(二)总体要求。

按照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总体要求,确保政府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着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环境,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尊重市场,竞争优先。

坚持着力转变政府职能,以促进和保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相关改革,树立竞争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22•【字号】咸渭政办发〔2018〕41号•【施行日期】2018.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正文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渭政办发〔2018〕41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渭城区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22日渭城区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不断增强环境承载能力,确保顺利完成年度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18年度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8〕62号)精神,结合区委、区政府关于铁腕治霾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及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市政府下达我区的201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为: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5年基数分别削减7.5%、7.5%、15.0%、15.0%。

二、重点工作任务(一)继续加大企业整治力度,不断优化产业结构。

持续加大对辖区具有固定设施,有污染排放的生产性“散乱污”工业企业的整治力度,针对“环保不达标、非法占用土地、无证无照和安全有隐患”等重点问题,再次进行摸底、排查和确认,依法依规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力争做到“两断三清”,确保已整改的“散乱污”企业不再死灰复燃。

同时,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坚决取缔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步伐。

严格执行我省排污权交易及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制度,树立环境有偿、资源有价的正确观念,促使企业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改善环境质量。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各市(区)2018年度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各市(区)2018年度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各市(区)2018年度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03.19
•【字号】陕发改环资〔2018〕359号
•【施行日期】2018.03.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节能管理
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各市(区)2018年度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的通知
陕发改环资〔2018〕359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确保完成全省“十三五”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现下达各市(区)2018年度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计划。

请各市区高度重视,迅速将下达的年度计划及时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各部门和有关重点用能企业,并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各市(区)2018年度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计划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19日。

2018年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相关事项说明.doc

2018年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相关事项说明.doc

2018年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相关事项说明第一部分单位概况1、单位职能及部门设置情况根据市编办《关于成立唐河县城市管理局的批复》(宛编办[2011]74号)文件精神,设立唐河县城市管理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主管部门,正科级规格)(一)贯彻国家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拟订城市管理的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承担县城建成区的综合管理职责。

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的综合整治和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组织、指导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开展城市管理和创建工作。

(三)承担城区市容市貌管理职责。

负责城区户外广告及宣传品设置的审批管理;负责实施城区主次干道(广场、空地)等公共空间临时占用权的有偿使用和市场运作;负责沿街建筑立面容貌和临街景观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主要街道建筑的外部装修、临时搭建的审批;负责城区占用车行道、人行道的选址的审批工作。

(四)承担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负责城区环卫基础设施的选址、布局和建设;负责环境卫生作业市场的管理;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布局、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建筑垃圾运输的核准与处置。

(五)承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卫生保洁职责,负责城区(老城商贸区、行政文化区、产业集聚区)市容环境卫生的行政执法和卫生保洁工作。

(六)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制订;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和工程竣工验收;参与城区市场建设规划项的审核;参与城区公交线路的新辟、调整及站台新建、扩建、改建的审核;参与城区新建住宅小区的综合性验收和主次干道两侧新建项目竣工验收;参与涉及城镇市容,城市交通秋序及县府规定应些由城市管理局参与的其他事项。

(七)负责城区机动载客三轮车的规范管理;负责城区洗车点和修车点的规范管理。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5个股室: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业务股、政策法规、效能益察股。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03•【字号】咸渭政办发〔2018〕46号•【施行日期】2018.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渭政办发〔2018〕46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渭城区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3日渭城区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咸阳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精神,推进我区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的落实,不断提升辖区水环境质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水质目标控制指标:渭河流域渭城段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不低于50%,消灭劣V类断面。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

地下水水质极差比例控制在10%以内。

巩固指标:渭河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Ⅳ类。

二、重点工作1. 强化“10+3”小企业取缔。

加大对重污染“10+3”小企业排查整治力度,严格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已关闭的重污染“10+3”小企业死灰复燃。

(责任单位:区工业发展局配合单位:各街办)2. 促进再生水利用。

配合市城建局对辖区内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安装建筑中水使用设施,确保工业集聚区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5%,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3.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配合市城建局对辖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做到同步设计、建设和投运。

配合市城建局对主要污染因子不能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逐步开展提标改造,确保2018年底前,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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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区城市建设征收补偿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城中村和棚户区等旧城改造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区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制定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

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以及改造区域内依据改造规划所涉及拆迁的企事业单位拆迁改造实施工作;负责城中村和棚户区等改造工作目标任务的组织实施和督办落实工作。

指导、协调、督促区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方案的预审、报审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今年计划新启动咸阳市渭城区凤凰台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初步定于2018年6月启动),咸阳市渭城区双泉市场棚户改造项(该项目初步定于2018年3月启动)目等2个征收项目,完成2个征收项目的拆迁任务(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计划投资16亿人民币,规划建设特色商业街区、多栋高层和大型综合性智能商场及道路的拓宽和沿途绿化带、地下光缆网络的建设。

建成后将极大改善渭城区的保障房供给,购物环境,居住环境。

响应“美丽渭城,智慧渭城,健康渭城”的号召,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为了更高效率的完成征收任务,特将个项目征收任务按月份细化,采用时效激励制度,既对提前或按时完成项目征收任务的团队给予奖励,对拖沓滞后的项目团队给予惩罚。

具体将项目任务细化汇表如表
2.积极做好文汇路高铁沿线东段项目、咸阳市苏家堡村区域(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咸阳市苏家堡村区域(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等3个项目的征收尾留工作(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3.发挥跟踪服务,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继续推动马家院、中央领域二期、邮电局家属院、杜家堡等4个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确保回迁群众及时返迁,城市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4.2018年全年计划完成拆迁目标任务370亩;
5.2018年全年计划完成招商引资7.84亿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为本级(机关)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实有人员30人,其中行政16人、事业14人。

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0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单价1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52.10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 5050.11万元。

其中:一是工资福利支出:201.61万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22.36万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5.53万元;四、项目支出:4800.6万元。

(二)收支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 5050.11万元比上年略有减少,由于人员减少,划转到西咸新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5050.11万元比上年略有减少,由于人员减少,划转到西咸新区。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一般公共服务230.12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4819.98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是工资福利支出:201.61万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22.36万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5.53万元;四、项目支出:4800.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 20.78万元。

其中:公车购置及运行费 20.70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年机关运行经费22.36万元,比上年略有减少,由于人员减少,划转到西咸新区。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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