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市辖区)交通运输业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培育和壮大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培育和壮大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28•【字号】广府办发〔2024〕10号•【施行日期】2024.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培育和壮大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广府办发〔2024〕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广元市培育和壮大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修订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28日广元市培育和壮大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修订版)为推动广元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2〕5号)、《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大力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一)加快培育壮大一批骨干建筑业企业。
按照资质、产值、税收、信用等指标综合评选50家企业作为骨干建筑业企业,在工程总承包、市场开拓、人才培育、转型发展、企业合作、科技创新、应急抢险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
持续做大做强国有建筑业企业,加快创建特级(综合)施工总承包企业。
持续推动企业转型发展,重点培育一批公路、水利、电力等高等级资质企业,对资质等级晋升为特级(综合)和一级(甲级)施工总承包的建筑施工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晋升为行业甲级资质的勘察、设计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支持龙头骨干企业与大型央企国企深化合作,积极参与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管廊、建筑智能化等领域建设。
加强培育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支持骨干设计、施工企业申报“双资质”,独立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6.04•【字号】广府办发〔2014〕23号•【施行日期】2014.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府办发〔2014〕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广元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已经六届市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6月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章统一管理第四章租赁管理第五章资产安全管理第六章经营性资产转非经营性资产第七章监督与责任追究第八章附则广元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规范管理,提高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5〕45号)等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其直属事业单位及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已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第三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是指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以各种形式投资及其收益、国家拨款、灾后重建、接受馈赠、凭借国家权力取得或依据法规认定属于国家所有且具备经营性质的各类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第四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按照“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市场配置”的原则,坚持“对经营性资产实行统一登记、统一产权、统一管理、统一监督”的原则。
广元市出台统筹城乡劳动保障
广元市出台统筹城乡劳动保障2010-2012年行动计划广元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把推进统筹城乡劳动保障作为全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突破口,针对新时期劳动保障工作职能、服务对象、工作方式已发生深刻变化的实际,围绕破除劳动保障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居民平等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目标,认真总结2009年苍溪县统筹城乡劳动保障试点成功经验,制定广元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
一、主要内容(一)统筹城乡就业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平等就业原则,消除户籍、性别、残疾、地域等歧视,取消依据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制定的针对农村劳动者进入城镇就业、社会保险、子女上学等方面的限制性政策。
实施“一个模式”(培训→产业+创业+企业+就业“1+4”统筹城乡就业模式),建立“两大制度”(劳动力资源管理和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健全“三大体系”(职业培训、信息发布、就业援助服务体系),拓展“十项政策”(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鉴定、岗位补贴、社会保险、税费减免、创业扶持、失业保险、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
(二)统筹城乡养老保险按照国家、省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根据国家、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指导意见,结合苍溪县“新农保”办法,建立、完善符合广元实际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推进,逐步实现全覆盖。
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当前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进一步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扎实推进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
加快推进“金保工程”,强化基金管理和监督,提高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与服务水平。
(三)统筹城乡医疗保险整合现行的企业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制度,建立多档次、相衔接、可转移的全民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
将现行分属于不同部门管理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和医疗救助的行政管理职能统一归并到劳动保障部门管理。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1]40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1〕4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加强统计工作是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需要。
统计是实行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指导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认识国情国力、制定政策规划、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宏观调控和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政府管理水平的提高,统计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信息,对各级党委、政府准确判断形势,进行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统计工作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需要。
统计数据的客观真实直接反映政府的公信力。
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信,对于提高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管理(三)强化政府统计职责。
各级政府要强化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职责,建立完善部门统计联席会商机制,定期评估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组织实施全省基层统计工作规划,对下级政府、本级政府统计机构及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履职到位。
政府统计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要依法履行组织、协调、管理、监督的职责。
广元简介介绍
广元简介介绍CATALOGUE目录•广元概述•历史沿革•文化与旅游•经济与交通•社会与生活•发展前景CHAPTER广元概述广元市位于四川省北部,地处四川盆地北缘,是中国南北地理分界线上的重要地域。
它与陕西、甘肃两省接壤,是川陕甘三省的重要交通枢纽。
广元市处于成都、重庆、西安、兰州四大都市交汇辐射的中心地带。
地理位置人口与民族年平均气温在16℃左右,最冷月平均气温4℃左右,最热月平均气温27℃左右。
广元市的地形复杂,以山地为主,境内有大量森林和山泉水。
广元市属于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具有温暖湿润、四季分明的特点。
气候与地形CHAPTER历史沿革春秋战国时期秦代时期汉代时期五代时期三国时期隋唐时期民国时期•新中国成立后:广元先后隶属于川北行署区、南充专区、绵阳专区、广元专区、广元市。
CHAPTER文化与旅游民俗文化广元地区有着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如川剧、灯戏、剪纸等民间艺术形式,以及抬花轿、舞龙舞狮等传统民俗活动。
历史文化广元有着悠久的历史,是蜀文化的重要发源地之一,拥有众多的历史遗迹和文化古迹,如剑门关、昭化古城等。
红色文化广元是革命老区,有着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如红军长征纪念馆、革命烈士陵园等,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场所。
文化特色广元有着众多的人文景观,如剑阁县的剑门关风景区、昭化区的昭化古城等,充满了历史和文化的气息。
旅游景点人文景观自然风光美食特产美食特产CHAPTER经济与交通总体经济实力广元市的产业结构较为均衡,以第二产业为主导,同时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也有相当的比重。
产业结构经济发展趋势经济概况铁路公路航空030201交通状况教育医疗文化娱乐公共服务CHAPTER社会与生活高等教育中等教育义务教育教育状况医疗资源医疗保险健康宣传医疗保障休闲娱乐体育活动饮食文化生活方式CHAPTER发展前景城市规划城市定位城市布局城市交通1 2 3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园区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布局未来展望经济总量翻番生态环境改善社会事业发展WATCHING。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就业创业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发文字号】广府办函[2016]102号【发布部门】广元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8.07【实施日期】2016.08.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就业创业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广府办函〔2016〕10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现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就业创业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7日关于做好就业创业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为充分发挥就业创业促进脱贫的作用,帮助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实现脱贫,根据《中共广元市委关于集中力量决战决胜扶贫攻坚确保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决定》(广委发〔2015〕5号)精神,现就做好就业创业精准扶贫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市实现农村建卡贫困家庭劳动者就业人数8万人,就业技能培训2万人,实现创业4500人。
达到“三个80%”的目标,即掌握一门以上就业技能、初中级工比例达到80%,实现就业稳定率达到80%,创业稳定率达到80%。
二、落实相关政策(一)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对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并吸纳农村建卡贫困家庭劳动者就业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给予培训补贴。
农村建卡贫困家庭劳动者自主参加相关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凭证书和发票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对参加创业培训的自主创业或组织创业的农村建卡贫困家庭劳动者,。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20•【字号】•【施行日期】2022.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府办发〔2022〕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广元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2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系统整合和信息共享第三章规划和审批管理第四章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管理第五章建设和运维管理第六章全生命周期备案和停运报备第七章资金管理第八章绩效和监督管理第九章安全管理第十章附则广元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消除信息孤岛,实现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四川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4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广元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政务信息化项目主要包括: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政务云平台、大数据灾备中心、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数据中心及机房等)、信息资源库、共性支撑平台、重点业务信息系统、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国家标准的项目。
第三条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产生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行建设和购买服务。
第四条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应坚持统筹规划、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创新发展、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五条市政府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级政务信息化管理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1.04•【字号】广府办发〔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广府办发〔2021〕3号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广元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月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核导向第三章分类考核第四章考核指标第五章考核实施第六章奖惩第七章附则广元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有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市属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的企业负责人,是指市属国有企业中由市委、市国资委党委及市级部门党组(党委)管理的人员。
经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国资委及其他市级部门(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等机构),按照资产监管关系,负责所管理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
本办法所称市属国有企业,是指由市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高质量发展。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引导企业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现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的发展,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广府发[2006]19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文号广府发[2006]19号主题类别就业促进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广府发〔2006〕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6〕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一)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广开就业门路,重点解决好体制转轨遗留的再就业问题和重组、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着力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逐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提高劳动者素质,积极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基本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重点做好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的再就业工作,提高就业质量,增强就业稳定性;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和城镇复退军人的就业工作;强化职业技术培训,提升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及创业能力;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强失业调控,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建立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元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23•【字号】广府办发[2007]20号•【施行日期】2007.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府办发〔2007〕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广元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广元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川办发〔2007〕11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制度。
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施范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
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分级管理的原则,严格考核和奖励,充分发挥目标管理的激励作用,保证安全生产的实现。
第二章目标管理体系第四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体系。
(一)广元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为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人,副市长按分工组织全市相关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县(区)长为本地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人,对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向市长负责,副县(区)长按分工对本地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地相关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
(三)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
其他领导按职责分工对责任人负责。
广元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21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
广元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21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2.06.01•【字号】•【施行日期】2022.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广元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21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2021年广元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2212元,比上年增加7229元,增长11.1%。
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6987元,比上年增加8706元,增长11.1%,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91010元,比上年增加9042元,增长11.0%。
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8463元,比上年增加2067元,增长4.5%。
广元市统计局2022年6月1日附注1.指标解释(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国家统计局官网/zjtj/tjfg/xzfg/200207/t20020702_36026.html)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
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需要明确的是工资总额不包括从单位工会经费或工会账户中发放的现金或实物。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
工资总额应包含:基本工资,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年度)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
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元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8.10•【字号】广府发〔2022〕24号•【施行日期】2022.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发〔2022〕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现将《广元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人民政府2022年8月10日广元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2〕15号)精神,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盯打造川内最优营商环境目标,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建设,有效服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底前,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统一编制、联合审核、动态管理、全面实施机制基本建立;“三集中三到位”全面落实,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依申请行使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实体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全覆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四级联通”格局全面形成,“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元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06•【字号】广府发[2011]35号•【施行日期】2011.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1〕3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为进一步提升劳动者素质,发展壮大技能人才队伍,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意见的通知》(川府发〔2011〕29号)精神,现就加强我市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坚持初始培训以政府为主,提升培训以企业为主的职业培训思路,加快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培训制度,让职业培训贯穿劳动者职业生涯的全过程,加快实现培训对象的全覆盖,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为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
面向各类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城乡劳动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帮助更多的劳动者掌握和提高职业技能。
认真落实劳动预备制培训,支持职业学校调整专业结构,扩大招生规模,引导和鼓励初、高中毕业生更多地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大力开展创业培训,鼓励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的特点,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通过案例剖析、考察观摩、企业家现身说法等方式,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
同时,强化创业培训扶持政策与服务手段的衔接,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相结合的工作体系,提高创业成功率。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服务业发展四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服务业发展四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7.17•【字号】广府办发〔2014〕24号•【施行日期】2014.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服务业发展四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广府办发〔2014〕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元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广元市服务业发展四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7月17日广元市服务业发展四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7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服务业发展四年行动计划(2014-2017年)》精神,促进全市服务业提速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按照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的总体要求,坚持市场化、产业化、信息化、国际化发展方向,以改革开放统领全市服务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川陕甘结合部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加快实施“服务业示范引领工程”,大力推动服务业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着力提高配套服务能力和支撑保障水平,积极构建区域协调、产业互动、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新体系,全面提高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
(二)发展目标。
全市服务业提速发展,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更加凸显,对经济结构调整的促进作用更加突出。
2014年—2017年力争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10%以上, 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力争分别达到36%、37%、38%、40%左右。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2.11•【字号】广府办函〔2019〕62号•【施行日期】2019.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函〔2019〕6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广元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11日广元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要求和四川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分级负责。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市“好差评”工作,承担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市本级“好差评”工作。
县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好差评”工作。
二、评价原则。
遵循真实自愿、公开透明、统一标准的原则。
任何政务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不得强迫或干扰评价人的评价行为;同一类政务服务事项在不同渠道、不同地区办理时,遵照统一服务标准和评价标准。
三、评价体系。
建立以企业群众办事服务评价为主、调查暗访评价为补充的政务服务“好差评”综合评价制度。
四、评价主体。
办理政务服务业务的申请人,包括接受政务服务的企业、个人和组织。
五、评价对象。
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机构、窗口、平台及工作人员。
六、评价内容。
包括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的服务事项管理、办事流程、办事效率、便民化程度;政务服务平台的便捷性、完善性和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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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市辖区)交通运输业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专
题报告2019版
前言
本报告主要收集权威机构数据如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年报等,通过整理及清洗,从数据出发解读广元市交通运输业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及趋势。
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深度解读广元市交通运输业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核心指标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等不同角度分析并对广元市交通运输业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及发展态势梳理,相信能为你全面、客观的呈现广元市交通运输业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价值信息,帮助需求者提供重要决策参考及借鉴。
目录
第一节广元市交通运输业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 (1)
第二节广元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
一、广元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广元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占全国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比重统计 (3)
四、广元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广元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5
七、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5
八、广元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同全国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广元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
一、广元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广元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广元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8
五、广元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8
六、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9
七、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9
八、广元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
图表目录
表1:广元市交通运输业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1 表2:广元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表 (3)
表3: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表 (3)
表4:广元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占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比重统计表 (3)
表5:广元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表.4 表6:广元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
表7: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表 (5)
表8: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
表9:广元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同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
表10:广元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
表11: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
表12:广元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7)
表13:广元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8 表14:广元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
表15: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9)
表16: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
表17:广元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