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主\财政民主与我国财政民主化改革取向
论人大财政权的民主监督本色与改革进路
伏、 比例 配置来 解 决 问题 。但 随着世 界范 同 内立法 障等 政府 支 出行 为对 I 民收人进 行 再分 配 , 而达 从 主导权正逐 步让 位于政府 行政 主导权 这一 国家权 力 到 缩/ l 入分配差 距 的 目的是财政 的基 本职 能。人 Jl ,:  ̄
早 在 1世 纪 , 产 阶级启 蒙 运动 的代 表人 物 孟 体制 的运 作更 加 科 学 和有效 , 而为 建 立 更加 完 善 8 资 从 德斯鸠 就从 权力 分立 与制衡 的角 度看 到 了议 会财 政 的议 会财 政掌 控机制 奠定基 础 。 权 的重要 性 :如 果行 政 者有 决定 家税 收 的权 力 , “ 而不 只限于表 示 同意 而 已的话 , 自由就不 再存在 了 ,
度 要 从 完善财政 收入 、 政支 出和财政 收 支平衡 三机 制入 手 , 财 突显 人大财 政权 民主 监
督本色 , 确保公 共权力 阳光运行 。
论大政的主督色改进 人财权民监本与革路
口 张 雪梅 毛新 民
具有极 其有利 的社会公 平实现 优势 , . 够有效 目能 在 2 1 年 召开 的全 “ 会 ” , 家宝 总理提 量 , 00 两 上 温 出要 “ 让权 力在 阳光下 运行 ” 从而 又一 次把权 力 监 实现经济公 平与政 治公平 的双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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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要按 照统 一 的规则 进行 公平 的竞争 , 护市 场 维
、
人 大财 政 权— — 集 经济 民主 与政治 民主 于 经 济 的竞 争规 则 , 承认 市场 形成 的 分配 格局 。它建
关于中国财政法制化和民主化的思考1
关于中国财政法制化和民主化的思考摘要:财政预算民主化有利于全社会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推行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公共财政的不断推进,财政预算民主化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
关键词:财政预算民主化法制化众所周知,人类社会是呈现一个螺旋上升状态的,随着社会发展,人类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一个高度文明的时代,而这个时代的特点就是民主与法制。
为了顺应历史潮流我国也不断的提高民主化与法制化进程,尤其在财政预算方面法制化与民主化尤为重要。
何为“财政预算”?财政预算( 政府预算) 是政府规划一年财政收支情况,它是确定支出范围和支出重点, 调控宏观经济、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手段, 公共财政预算是政府阶段性政策着力点的重要体现,它的民主化有利于全社会参与对政府工作的有效监督, 将政府财政预算的重要数据进行公开, 是国家行政管理透明化的重要步骤, 有利于公众了解政府的政策倾向、行政效率及管理成本, 有利于落实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实现政府财政预算民主化与法制化,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也是强化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
因此, 进一步推进我国政府财政预算公开民主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所以本文简要叙述了近年的财政预算民主与法治方面的进展,以及财政预算还存在那些不足,并简述了几点建议。
从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财政预算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1995年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明确赋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政府预算的审议、批准和监督权, 并对监督程序做了明确规定。
1999年6月, 国家审计署代表国务院在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做《关于1998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议工作报告》,被看作是政府开始致力于增强财政透明度的标志性事件。
从2000年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中央政府各部委在政府整体预算之外单独向其报告本部门的预算。
论民主\财政民主与我国财政民主化改革取向
论民主\财政民主与我国财政民主化改革取向当前我国经济体制处于转轨期,由于财政民主成分的缺失,严重影响着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
因此,本文从研究民主的内涵与外延着手,通过剖析民主与透明、科学决策、集中、制衡的四项关系,提出民主财政是政府的各项财政决策反映民意,受民众监督的一种制度。
本文认为民主财政意味着人们通过民主机制控制公共财政。
由于民主财政既是公共的又受民主机制的控制,因此,它对政府治理具有深刻和全面的影响。
财政民主化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从一种民主化程度较低的财政制度向民主化程度较高的财政制度不断转化的过程。
因此,推进财政民主化改革应着重增强财政透明度、建立财政制衡机制、推进政府预算的科学决策和中央与地方之间适度的财政分权。
关键词:民主财政民主化改革延续了数千年的封建专制制度造成了民主制度在我国的缺失,这种缺失表现在财政领域,则体现为财政决定权的缺位、预算决策机制的不透明以及中央与地方间财政分权的不稳定等种种弊端。
因此,本文从民主与透明、科学决策、集中、制衡四项关系入手,研究民主财政制度的内涵,提出了我国民主财政化改革取向。
民主的内涵与外延民主一词本来源于古希腊语意思是民众,意思是掌握和作主,合在一起就是民众掌握、作主。
因此,后人把译为“人民统治”,就是人民管理自己的事务。
民主意味着主权在民,人民当家作主,意味着由广大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民主不是替民作主,而是由民作主,即由广大人民按照多数裁决原则决定社会和国家的重大事务。
把握好民主的内涵,必须处理好民主与透明、民主与科学决策、民主与集中以及民主与制衡四项关系。
(一)民主与透明透明政府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种基本理念,又是一种政治原则,更是一个对公共行政进行民主控制的制度安排。
作为民主政治时代的一种基本理念,政府的产生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所决定的,也是公众和政府达成的契约所决定的,政府必须树立“公众至上”意识,政府要倾听公众的要求和呼声,采取必要的措施,满足公众的要求,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作为一种政治原则,政府应具有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的理念,以公开透明行政,切实履行政府职责为原则;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政府掌握的个人和公共信息向社会公开,每一个公民都有权获得并使用政府政策的信息。
财政的民主化和法制化
就“三农”支出问题引发关于财政民主化、法制化的思考与社会其他人群相比较,农民的民主法制观念较为薄弱,对于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有着太多的迷茫和误区,再者农村的法制发展较为健全,农民和官员的法制意识较为薄弱。
就补贴来说,现在农村要比城市多,可是城乡之间的差距为什么越来越大,这就是本文要讨论的主题,就“三农”补贴问题引发的对于财政民主化和法制化的一系列思考。
一、财政对农村农民的先免税后加大补贴一直以来,我国对于“三农”问题都是极为重视的。
从国家的财政收入方面来讲,从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废止农业税。
自此,延续了两千年的传统税收停止了。
而且,我国对于“三农”方面有各种补贴,补贴的力度也极大。
自2009年起,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5年累计4.47万亿元,年均增长23.5%,地方财政也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
仅2013年一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安排合计13799亿元,增长11.4%,主要用于支持农业生产、对农民的粮食直补等四项补贴、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
2014年,中央财政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拨付2014年粮食直补资金151亿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以上数据充分体现了我国为农村的建设发展所作出的巨大努力。
但是在对“三农”支出的过程中,国家财政的民主化和法制化存在巨大问题。
二、“三农”(财政)支出中的巨大问题(一)、上级部门的错位、越位和缺位在财政部下发对“三农”支出时,上级部门存在职责上的错位、越位和缺位,财政补贴给“三农”的钱只有较少部分用于农村和农民生活的改善方面,更有将这部分补贴扣留用于其他工业部门的建设。
这样一来,部门职责的缺失和滥用,将会严重影响我国财政的民主化和法制化的改善。
此外,由于财政存在强制性和非直接偿还性,所以上级部门在给予“三农”的支出就是人民所缴纳税款的一部分,财政收入是公共的,但是一直以来都存在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将权力商品化,使其有了价值和价格,使属于人民公共所有的东西私有化,这样就使财政民主化和法制化的完善成为了泡影。
论民主、财政民主与我国财政民主化改革取向
缺 位 、预 算 决策 机 制的 不透 明以及 中央 与地 方间财政分 权 的不稳定等 种种弊端 。
因此 , 本文 从 民主与透 明、科学决 策 、集 中 、 衡 四项 关 系入手 , 制 研究 民主财 政制 度 的内 涵 ,提 出 了我 国 民主 财政 化 改革
取 向。
施 ,可 以使 政 府客 观 的收 集社 会 实际 情
况 ,广 泛了解民意。 ( )民主与科 学决策 二 在决 策过程 中, 要充 分发 扬 民主 , 通
过 民主来 实现决 策 的科 学化 。 方面 , 一 需 要 充分 发 扬 民主 ,让 民众 尽可 能 多地 参 与决策 过 程 ,保 障决 策过 程 中智 力来 源 的畅通 和多元 化。另一方 面 , 需要有 一个 宽 松 的政 治环 境 ,尊 重不 同的意 见 和建 议 。这就必 须实现 决策模 式 的转 变 , 即胡 鞍钢 所言 的 “ 个人 决 策 向集体 决 策 乃 从 至 广泛 民 主参 与决 策 的方 向转 变 ,即 从 不 透 明决策 向透 明决 策转 变 ,从封 闭型 决策 向开放 型决策 转 变” 。实现决 策过 程 的 “ 导决 策 ”到 “ 领 问计于 民 ”的转变 。 这 样 ,既可 以使 长期 以来 被 掩盖 和遮 蔽
议 ,以避 免决策 失误 ,增 强决策 科学 性 , 也 有 利于 形 成广 泛 共识 ,使 正确 的决策 能够 顺利得 到贯彻 实施 。
( )民主 与 集 中 三
影响 着公 共财 政 制度 的 建 立 。 因此 ,本 文 从 研 究 民主 的 内 涵 与 外 延 着 手 ,通 过 剖 析 民 主 与 透 明 、科 学 决 策 、 集 中、
行 制度创 新。
( )民 主 与 制 衡 四
人大财政权的民主监督本色和改革进路
矛 盾 与 危 机 .探 讨 社 会 矛盾 化 解 的 法 律 机 制 成 为 法 治秩 序 构 建 的 当务之 急 。 是 构 建 社 会 风 险 评 估 法律 体 系 。 一 法律 不 法制 这 两个核 心要 素入 手。 先 , 须加 强 党的组 织原 则 首 必 创 新 。 民主 集 中 制 作 为 党 的 组 织 制 度 。是 符 合 中 国 的 党 情 、 情 和 民情 , 是 民主 集 中制 缺 少微 观机 制 的配 套 : 国 但 缺 少约 束机 制 . 少公 开化 机 制 , 少观 测 、 别 和 评价 缺 缺 识
变政 府预 算 先 执 行 、 后 审核 的 现 状 。 建 立 健 全 账 目监 督 系 统 .设 立 完善 的 人 大 内部 信 息 辅 助 机 构 , 解 决 人 大 与 政 府
财 政 信 息 不对 称 的 问题 。辩l
民众还 未对 法律 形 成强烈 的认 同感 。法律 难 以成为A 4 普 J ' j
行 监 督 。嘲
调 解是 有限度 的。 要化 解社 会矛盾 , 就应 当构建 包括 司法调 解、 社会调 解 、 政调 解、 行 综合调 解在 内的“ 大调 解” 的非诉 会 矛盾 的化 解 中. 需要通过 三种 程序 性方式来 实现 正义 : 看
得 见 的 正 义 、 得 懂 的正 义和 看 得 透 的 正 义 。以是 否 能够 真 看 实地 解 决纠 纷 、 障 权 利 的 公 正 实现 为根 本依 据 . 保 程序 正 义 的 实现 应 当在 强调 分 工 制 约 的 基 础 上 探 索 系统 内部之 间 及
达机 制来实现 , 为此要 重构听证 , 实现 听证 的普遍 化与规 范 化; 强化协 商 。 建平 等的信息 交换和利 益表达机 制 ; 构 民主
试论我国财政理论更新的思路和取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财政理论的构建是新时期财政理论界的重要课题,需要集众多人的智慧和力量研究创新。
本文着重论述财政理论创新应有的思路和取向,对某些流行的论点提出了异议。
希望通过争议使这一课题的研究逐步深入。
一、财政理论更新应有的思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变化,由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加强。
国内外形势的变化,要求财政理论更新,面向实际、面向未来。
面向世界。
如何更新财政理论,有不同的思路。
有人主张以计划经济时代的国家分配为基础,借鉴部分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理论。
有的主张以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共财政理论为基础,按中国的国情使之本土化。
这两种思路都有一定的合理性,都重视借鉴利用已有的财政理论为中国的新形势服务。
但两者都存在明显的缺陷。
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国家分配论”,已形成其特定的理论框架,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容:如只强调国家对财政的作用,忽视共他因素对财政的作用;只强调财政“满足国家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忽视人民的需要。
思路偏狭。
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理论,对我国经济转轨后有重要的借鉴作用,特别是关于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争论和对财政公共性的强调,让长期禁烟于计划经济思路的人耳目一新。
然而,西方财政理论毕竟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不符合我国的国情。
如社会契约论和交易费论不能解释我国的财政历史。
在服徭役中起义的陈胜吴广,决不会同秦二世一起讨论如何节约交易费。
要求均田免粮的李自成不可能同明王朝达成皆大欢喜的契约。
西方财政理论中关于由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法也不符合我国国情,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只是执行机关,不能以政府取代其他权力机关的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财政是对人类历史上财政的继承和发展,其理论应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和方法的前提下,借鉴利用人类社会一切文明成果,包括中国历史上的、外国的和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研究成果,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来,依新形势总结研究的新成果。
完善我国财政决策的民主化和法制化
完善我国财政决策的民主化和法制化法制化部分:财政是国家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重要物质基础,担负着维护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促进经济文化事业繁荣和社会稳定等重要职责。
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将财政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实现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依法治国。
一、实现依法理财,必须加强财政法制建设1.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建设法制财政,有助于实现财政管理的法制化。
2.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建设法制财政,有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3.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建设法制财政,有助于建立公共财政体制。
建设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必须遵循公平、公正、法制等市场经济基本通行的规则,也就是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4.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有助于实现财政职能,保障财政部门依法履行其职责。
因此,加强财政立法工作,加快制度建设步伐,对于部门立法中不合理的减收、增支内容予以抑制,从法律的角度为实现财政职能把关。
运用法律手段,将法治贯穿于财政管理的全过程,才能确保财政行为规范化,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二、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亟需解决的主要问题1.财政法律体系不健全的问题,造成财政行政行为违反现行法律。
2.财政法律制度总体的立法层次比较低,法律规定之间存在着不协调的问题。
3.财政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4.财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的问题,加强执法监督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依法理财面临的重大课题。
5.法制意识、依法理财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的问题,迫切需要提高法制意识,树立法制观念。
三、加强财政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理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积极推进依法理财,必须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建设。
通过加强财政立法,建立健全财政法律体系,严格财政执法,完善财政执法监督,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为财政管理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1.建立健全财政法律体系,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
2.加强财政立法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3.强化财政执法,规范执法行为。
加强财政执法,使财政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提高财政管理的透明度,有利于提高财政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财政民主化的进程和方向
财政民主化的进程和方向摘要中国政治民主之趋势已不可阻挡,虽然由于各种阻力使这种趋势被延缓,而财政民主化是民主化的重要部分。
本文探讨了财政民主化的进程和方向,进程主要分为税收法制化、预算民主化、监督制度化三个方面的进程,方向主要是实现财政收支以民为主和由民做主两个方面。
关键词财政民主化进程方向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政府收支行为一直不规范,政府制定的税收规定不符合税法要求,随意性很大。
仅就财政收支规模而言,现今中国的财政收支并不等于政府收支,除了正常的预算收支之外, 还有所谓的预算外收支、制度外收支等。
长此下去必将难以为继,甚至会激发社会矛盾,危害社会稳定发展。
要建设有效而合理的财政体系就要有健全的法律体系,这是实现财政公共化的法律保障,公共财政的有效运行也离不开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而其最为基本的要数宪法和财政法。
有了宪法的保障,才能对政府财政职能进行定位从而直接引起我国政府经济行为的变革,有了国家的根本大法的宪法作为基础就能做到水之有源,木之有本。
可实际情况是我国现行《宪法》中大多是关于财政立法的依据只是原则性规定,同时,对具体财政税收事项也只作了一些零星规定,尽管这些规定对公共财政建设具有最重要的指导意义,但与财政立宪的期望还相去甚远,因此,《宪法》还迫切需要完善。
宪法的有关规定是原则性和宣示性的,需要根据《宪法》对税收征管法、税收规定以及税收执行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查,解决其与宪法的冲突矛盾处,使之遵循宪法要求。
毕竟宪法更多是原则性的、宣示性的, 公共财政要跟多地依靠财政法,实现财政法制化。
首先要完善和健全财政法。
由于财政法支撑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其理论上包括了财政基本法、财政平衡法、财政预算法、财政收入法、财政支出法、财政监督法六个方面,这是与公共财政基本一致的,财政法的健全和完善需要涵盖财政收入、支出、监督、管理等各个方面,剔除现实行政过程中过多过滥的规章制度和文件,充实法律数量和提升质量,严格遵循法定原则、法律保留原则和议会保留原则。
浅谈财政制度的取向改善供求扩大内需
浅谈财政制度的取向改善供求扩大内需财政制度被定义为一个国家的财政运作架构,包括政府采取的财政政策和财政管理体制。
它的主要目的是保证政府在国内和国际层面上的财务稳定。
随着不断发展和变化,财政制度的取向也在不断改善。
其中,扩大内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向,这可以通过改善供求关系来实现。
改善供求关系是扩大内需的关键供求关系是经济活动中最基本的关系之一,涉及到商品和服务的生产和消费。
如果供求关系不平衡,那么就会出现供过于求或者供不应求的情况,从而影响整个经济的运作。
因此,改善供求关系是扩大内需的关键。
如何改善供求关系改善供求关系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调整,具体如下:1. 针对不同行业和消费群体的需求推行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政策。
例如,政府可以通过优惠政策来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为相关行业提供财政支持。
2. 及时调整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以满足市场需求变化。
据调查,如果GDP增速能够适当增长,就能够改善供求关系,并刺激经济中的内需以及消费需求的增长。
3. 建立多元化的制度供给和市场竞争机制,并保护消费者权益。
政府可以通过一些专项配套政策来鼓励多种制度供给和市场竞争机制等。
4. 合理地调节财税政策,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例如,通过税收优惠,债务减轻,对亏损企业给予政策性扶持等方式来刺激市场的供求关系,促进内需扩大。
改善供求关系对实现扩大内需至关重要当经济运行平稳并且供求关系适当时,内需是能够实现扩大的。
扩大内需的同时,也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当政府通过追加支出等财政政策手段刺激消费需求时,就可以进一步加强扩张力度。
此外,对于财政制度进行取向改善,可以促进经济的转型发展。
政府可以通过整合资源,优化产业布局,调整经济结构,重点支持和培育部分产业的发展,并推进扩大财政投资的力度,从而创造出一个全新的增长点。
结论财政制度的取向改善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通过改善供求关系,实现扩大内需的目标,是财政制度的重点之一。
“民主财政”
“民主财政”
佚名
【期刊名称】《当代贵州》
【年(卷),期】2011(000)034
【摘要】民主财政是相对于民生财政而言,民主财政以规则和程序为导向,政府关心什么当然重要,但是依据什么样的程序和规则加以实现更为重要。
所以,在民主财政下,规则是高于目的的,而且民主财政的基础不是政府的权力,
【总页数】1页(P57-5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12.2
【相关文献】
1.协商民主在财政预算中的应用研究——以绍兴"八郑规程"与台州"民主恳谈"为分析样本 [J], 韩永红;戴激涛
2.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市政协财政预算民主监督的实践与启示 [J], 周清;范和香
3.论民主、财政民主与我国财政民主化改革取向 [J], 郑旭伟
4.论民主体制的类型化与地方财政的民主化 [J], 张杰;汪进元
5.论延安时期的民主政治与民主财政实践 [J], 李炜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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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共预算改革——透明化、法制化与民主化
中国公共预算改革——透明化、法制化与民主化蔡定剑【全文】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受到政府腐败的严重困扰,从而威胁到我国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而我国政府腐败的重要根源之一是没有建立起统一、有效的公共预算制度。
建立统一的、公开透明的、民主的公共预算制度,是中国公共财政制度改革的目标,也是中国政治改革的重要内容。
中国公共预算改革现状中国的预算改革是从1999年开始的。
从1949年到1992年,中国实行计划,资源的配置是由中央计划决定的,预算只不过是计划的反映。
计划委员会实际上是中国真正意义上的“预算决策机构”。
由于计划是跨部门的,因此,预算历来就不是以部门为基础进行编制,而是按支出功能进行编制的。
1992年开始进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开始瓦解计划经济体制在资源分配方面的支配作用。
但是,到1999年以前并没有对预算进行改革。
而只进行了财政体制改革,其重点是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分配关系,而不是预算改革。
虽然传统的以计划为主导的财政资金分配体制已经开始衰落,但由于预算改革的滞后,中国没有建立一个有效的预算体制来填补计划体制衰落后留下的预算管理真空。
原来由计划委员会集中的资金分配权逐渐地被各个部门肢解,政府预算不是完整的,呈现出“碎片化”状态,预算从来就不是一个有效约束财政的工具,也不能反映政府财政活动的全貌。
我国过去预算管理制度存在以下严重缺陷:一是政府没有建立起完整、统一的预算。
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不是单一账户,而是在商业银行多头设立账户,预算和非预算资金分散在单位开设的账户中支出。
各级政府和部门不但有预算内资金,还有大量的“预算外收入”,这些资金来自改革以来政府各部门收费罚款的权力扩大和土地出让金,这些钱被部门收取留用,并由部门支出,并不在政府的预算中反映出来。
二是没有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
各政府部门直接通过自己在商业银行的账户对为政府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支付款项,而不是公开的政府的采购。
三是没有建立起有效的财政监管和严格的会计制度。
【推荐下载】民主制度6000字:财政民主化
民主制度6000字:财政民主化论文最好能建立在平日比较注意探索的问题的基础上,写论文主要是反映学生对问题的思考,详细内容请看下文民主制度论文6000字。
延续了数千年的封建专制制度造成了民主制度在我国的缺失,这种缺失表现在财政领域,则体现为财政决定权的缺位、预算决策机制的不透明以及中央与地方间财政分权的不稳定等种种弊端。
因此,本文从民主与透明、科学决策、集中、制衡四项关系入手,研究民主财政制度的内涵,提出了我国民主财政化改革取向。
民主的内涵与外延 民主一词本来源于古希腊语意思是民众,意思是掌握和作主,合在一起就是民众掌握、作主。
因此,后人把译为人民统治,就是人民管理自己的事务。
民主意味着主权在民,人民当家作主,意味着由广大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民主不是替民作主,而是由民作主,即由广大人民按照多数裁决原则决定社会和国家的重大事务。
把握好民主的内涵,必须处理好民主与透明、民主与科学决策、民主与集中以及民主与制衡四项关系。
(一)民主与透明 透明政府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种基本理念,又是一种政治原则,更是一个对公共行政进行民主控制的制度安排。
作为民主政治时代的一种基本理念,政府的产生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所决定的,也是公众和政府达成的契约所决定的,政府必须树立公众至上意识,政府要倾听公众的要求和呼声,采取必要的措施,满足公众的要求,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作为一种政治原则,政府应具有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的理念,以公开透明行政,切实履行政府职责为原则;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政府掌握的个人和公共信息向社会公开,每一个公民都有权获得并使用政府政策的信息。
建立透明政府,实行信息公开也是政府与民众交流沟通的重要措施,可以使政府客观的收集社会实际情况,广泛了解民意。
(二)民主与科学决策 论文最好能建立在平日比较注意探索的问题的基础上,写论文主要是反映学生对问题的思考,详细内容请看下文本科民主制度论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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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主\财政民主与我国财政民主化改革取向当前我国经济体制处于转轨期,由于财政民主成分的缺失,严重影响着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
因此,本文从研究民主的内涵与外延着手,通过剖析民主与透明、科学决策、集中、制衡的四项关系,提出民主财政是政府的各项财政决策反映民意,受民众监督的一种制度。
本文认为民主财政意味着人们通过民主机制控制公共财政。
由于民主财政既是公共的又受民主机制的控制,因此,它对政府治理具有深刻和全面的影响。
财政民主化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从一种民主化程度较低的财政制度向民主化程度较高的财政制度不断转化的过程。
因此,推进财政民主化改革应着重增强财政透明度、建立财政制衡机制、推进政府预算的科学决策和中央与地方之间适度的财政分权。
关键词:民主财政民主化改革延续了数千年的封建专制制度造成了民主制度在我国的缺失,这种缺失表现在财政领域,则体现为财政决定权的缺位、预算决策机制的不透明以及中央与地方间财政分权的不稳定等种种弊端。
因此,本文从民主与透明、科学决策、集中、制衡四项关系入手,研究民主财政制度的内涵,提出了我国民主财政化改革取向。
民主的内涵与外延民主一词本来源于古希腊语意思是民众,意思是掌握和作主,合在一起就是民众掌握、作主。
因此,后人把译为“人民统治”,就是人民管理自己的事务。
民主意味着主权在民,人民当家作主,意味着由广大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民主不是替民作主,而是由民作主,即由广大人民按照多数裁决原则决定社会和国家的重大事务。
把握好民主的内涵,必须处理好民主与透明、民主与科学决策、民主与集中以及民主与制衡四项关系。
(一)民主与透明透明政府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种基本理念,又是一种政治原则,更是一个对公共行政进行民主控制的制度安排。
作为民主政治时代的一种基本理念,政府的产生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所决定的,也是公众和政府达成的契约所决定的,政府必须树立“公众至上”意识,政府要倾听公众的要求和呼声,采取必要的措施,满足公众的要求,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作为一种政治原则,政府应具有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的理念,以公开透明行政,切实履行政府职责为原则;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政府掌握的个人和公共信息向社会公开,每一个公民都有权获得并使用政府政策的信息。
建立透明政府,实行信息公开也是政府与民众交流沟通的重要措施,可以使政府客观的收集社会实际情况,广泛了解民意。
(二)民主与科学决策在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通过民主来实现决策的科学化。
一方面,需要充分发扬民主,让民众尽可能多地参与决策过程,保障决策过程中智力来源的畅通和多元化。
另一方面,需要有一个宽松的政治环境,尊重不同的意见和建议。
这就必须实现决策模式的转变,即胡鞍钢所言的“从个人决策向集体决策乃至广泛民主参与决策的方向转变,即从不透明决策向透明决策转变,从封闭型决策向开放型决策转变”。
实现决策过程的“领导决策”到“问计于民”的转变。
这样,既可以使长期以来被掩盖和遮蔽的各种问题浮出水面,从而做到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下情上达、上情下知、有利于集思广益、广纳善策,向决策者提供充分的决策信息、决策知识和决策建议,以避免决策失误,增强决策科学性,也有利于形成广泛共识,使正确的决策能够顺利得到贯彻实施。
(三)民主与集中本文所谈的民主和集中的关系,主要是指中央和地方的分权关系。
国家的发展总是需要一定程度的集中,而地方的发展需要实行民主。
既要充分维护中央权威,又要创造性地执行和落实中央和上级的各项方针、路线和政策;既要保障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在全国的有效实行,又要允许和鼓励地方能够持续不断地进行制度创新。
(四)民主与制衡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非到了限度,决不休”。
“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在代议制民主框架内,由于民众无法直接参与各项决策,因此,公众代表就有可能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性,而隐瞒或糊弄民众,使得民众对政治事务一无所知。
但是,作为一个民主政府和真正意义上代表民主行使公共权力的个人,他们有义务把自己的所作所为向社会坦诚公布,让民众对政府成员进行有效监督,防止政府的组成人员滥用职权。
而要做到这一点,除了公众代表自身的自律外,还必须对名义上代表公众的团体和个人所掌握的权力进行适当的制约和限制。
国内关于民主财政内涵与财政民主化建设的研究国内对民主财政的研究则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的:(一)从研究公共财政入手,并提出公共财政就是民主财政李炜光(2001)认为,财政民主制,就是政府按照民众的意愿,通过民主的程序,运用民主的方式来理政府之财的制度,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制度。
在财政民主制下,政府的财政行为由不受监控或由上级监控转化为“纳税人监控”。
在西方,纳税人监控必须通过议会。
纳税人通过议会对要不要征税,征什么税、征多少税,如何安排财政支出,支出效果如何等问题,应直接作出原则性决定,并对政府的具体实施行为进行监控,并有权对政府的财政部门或主管官员进行奖惩。
从经济的角度看问题,民主制的核心就是财政民主制。
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主政治,其主要内容也是财政民主制。
民主从来就不是一个纯粹的政治问题,它是针对政府行为,特别是政府配置资源的行为而发展起来的。
他最终提出构建公共财政体制必须从划分公私领域、公正至上和财政民主三个方面更新观念。
井明(2003)认为,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存在本质联系的。
市场经济的分散决策决定了公共财政的民主性质。
公众通过同政府订立契约,实际控制着政治决策权。
公共财政主体在民,因而公共财政的本质是民主财政,是以人民为主体进行公共决策的活动。
公众通过选举制度和投票机制掌握着公共决策的实际控制权,并通过法律制度保证这一机制的运行。
他认为,民主财政在公共财政中的表现有四种:一是财政民主决策。
民主财政要求政府要时刻牢记自己的任务只是执行公共决策,而不能越俎代庖,自己为公众作出什么决策。
政府不但要每年向公众公布其预算和决算情况,接受公众监督;而且遇到重大事件时要向公众说明,让公众了解情况,并遵照公众的决策。
二是财政分权。
财政分权是实现财政民主决策的必要条件。
分税制的核心不在于支出权限划分,更不在于税权分配,而在于决策权的转移,即由中央政府决策转向地方民众决策。
三是财政竞争。
在财政民主决策和财政分权的基础上,地方政府财政可以展开竞争,进而提高政府财政效率。
四是打破公营部门垄断。
必须积极致力于打破垄断,鼓励民营,提高经营效率。
(二)从预算民主角度研究民主财政问题焦建国(2002)提出,财政制度变迁就是从专制、人治财政走向民主、法治财政的过程。
原始财政是最初的财政制度,是最直接的民主财政;后经过王权财政,再到公共财政,公共财政是与近现代的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制度;计划财政在本质上是集权财政。
不经人民的同意、不按法定的程序、随意性地取其钱用其钱者,是专制财政;经人民同意、按法定程序、公共透明地取其钱用其钱者,是民主财政。
公共财政是一种财政制度,是民主财政;公共财政的生成与现代民主政治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的产生是同一个过程,它们互为前提,互相促进;财政民主是通过作为民主政体基础的政府预算制度实现的,建立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就是要按照民主财政的要求构建现代政府预算制度,确立财政运作的民主机制。
真正地体现公众意志的、有约束力的预算制度确立起来了,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和民主政治体制也就确立起来了。
马骏(2005)认为,自产国家和税收国家是20世纪财政国家的两大主要类型。
从公民的角度看,当我国从自产国家向税收国家转型后,我国政府的预算体制应该实行预算民主,而且公民也会逐渐形成预算民主的要求。
他认为,从道义上看,我国政府的收入生产行为必须体现民主,而且人民在这方面的要求也会越来越激烈。
要进行预算改革,在支出政策的形成过程中实现预算民主,确保国家将税收用于生产纳税人所需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他还从国家的角度研究了预算民主问题。
从国家的角度看,虽然预算民主会对国家的预算权利形成一些制约,但是,它也会给国家带来一些非常重要政治和财政收益。
预算民主就是指建立这样一种预算制度,在该制度下,政府的收支行为都是置于人民及其代议机构的监督之下的。
在推进预算民主的过程中,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人大的预算监督权,将人大的预算权力还给人大;另一方面需要设计某种能够对人大进行制约的机制。
郭小聪、程鹏(2005)认为,财政制度的变迁经历了从专制的王权财政到民主的公共财政转变的过程。
预算作为一个重要的财政范畴,基本上也经历了同样的历史发展过程。
现代政府预算是近现代政治民主化的产物,其本质特征就是民主性,并以此相区别于古代国家预算。
中国现代政府预算是在近现代社会转型的背景下,以“后发外生”的方式出现于清朝末年,由于民主性先天不足,发展艰难。
伴随当代中国社会的民主化进程,政府预算的民主化程度有必要也有条件加以提高。
(三)其它角度对民主财政的研究王绍光(1996)以18世纪荷兰和英国的经验以及20世纪90年代中国实行直接选举的村级民主制度为参照物,研究了中国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提出了:第一,决策过程民主化有利于加强政府的财政资源动员能力。
以参与权换财权,赋予地方参与中央决策的权利并使之制度化。
第二,民主进程的动力主要来自于政治系统内部的冲突及其为缓解这些冲突达成的“制度性的妥协”。
各国民主化的目标、转型方式和时间表都是独特的,不必也不应该仿效其它某种固定的模式(如美式民主)。
民主制度是个内生的过程,试图以外科手术法从外部将民主制度强将给其他国家是不可能成功的。
刘云龙(2001)认为,民主财政的含义至少有二:一是用民主投票的方法来确定公共收支规模和类型,充分反映和满足居民的偏好,并对公共财政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二是用联邦主义框架下的地方自治方法来确保地方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优先性和自主性,及时满足居民的偏好。
他认为真正的民主性、合意性并不在于分工结果的可行性和可接受性,而在于纳税人通过民主机制和民主程序来充分表达个人的偏好,使个人多样化的、有差异的需求偏好得到充分和同等的尊重。
因此,中央—地方在资源配置上的分工合作不是简单的行政性分工,在科层组织内部获得对分工合作范围、方式的一致同意,它并不能确保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实现,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政府提供的是公共物品。
中央—地方在提供公共物品上的民主性分工,可以视为民主财政的一个方面,是广泛的纳税人进行立宪性的财政选择后的结果。
他进一步研究了欧洲和中国民主财政制度演进与财政分工方式选择,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中国政府间分工及分工方式。
高培勇(2007)认为,民主财政下,公众能够对财政事务发表意见,参与财政决策,财政决策能够充分地反映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