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类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答学生问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常见问题及解答
、作为学⽣家长应该关注学籍的哪些相关内容?学籍是指某个⼉童少年作为某所学校学⽣的⾝份。
学籍档案是记录学⽣就学和成长过程的重要载体。
学籍管理是指学校和有关各级教育⾏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学⽣从⼊学到毕业的学籍进⾏管理的⾏为,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4年1⽉教育部已建成全国联的中⼩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各类学籍业务均纳⼊系统管理。
拥有学籍是每个学⽣应有的权益。
在经过批准的学校学习的学⽣都具有学籍。
新⼊学或转学后,家长应及时到学⽣所在学校确认是否已为学⽣建⽴或转接学籍,是否“⼈籍⼀致”。
“⼈籍分离”等问题可能导致学⽣⽆法办理与学籍相关的各种管理服务业务,甚⾄影响升学。
学⽣离校时,家长要及时告知原学校学⽣的去向,⽅便原学校协助办理相应的学籍管理服务业务。
此外,家长还要对学⽣的学籍信息进⾏核对,确保准确⽆误。
⼆、学⽣⼊学或转学,地⽅教育部门是否可将有⽆学籍作为⼊学门槛或条件?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是学⽣⼊学的结果,不是⼊学和转学的前提条件。
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学的后置程序,教育⾏政部门或学校不应将学⽣之前有⽆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接收地作为确定⼊学资格的必要条件,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
三、学⽣⼊学后应如何办理学籍⼿续?学⽣被学校招收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应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学⽣转接学籍,实现“⼈籍⼀致”;原来没有学籍的,应为学⽣新建学籍并通过查重程序。
如果遇到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故障等特殊情况,学校可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等业务,线下流程完成后,即可作为拥有连续学籍的计算时点,学⽣即应视为在校⽣,享受在校⽣待遇(如参加地⽅教育⾏政部门和学校组织的考试及各种活动),之后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学籍档案转接,最终以学籍系统记录的信息为准。
四、关于学籍信息更新有哪些要求?学籍信息是维护学⽣权益的依据。
学籍信息更新是确保学籍信息准确的必然要求。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问题学籍处理和建⽴数据质量核查机制的通知》(教基⼀厅〔2015〕2号)要求各地各校加强宣传和督促检查,结合本地实际,建⽴常态⼯作机制,每学期核查⼀次学籍信息变动情况。
东营职业学院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知识问答
《东营职业学院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知识问答1. 问:对新生入学报到有何要求?答: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必须根据学校有关要求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于报到截止日期前来电来函向学校请假。
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问:何谓新生复查?答: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要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复查内容主要包括:第一,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即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保送生、推免生是否符合条件,是否经过省级招办录取、备案等。
第二,身体情况是否符合国家关于高校学生的体检标准或要求。
第三,学校还可进行其他方面的复查或考核(如:文化课基础知识的摸底考试等)。
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
情节恶劣的,将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3.问:何谓保留入学资格?答:新生在复查体检中发现患有疾病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或短期治疗达不到健康标准的,经本人申请,教务处审核,报主管院长批准,教育厅备案后,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但无学籍),学校发给保留入学资格证明,回家治疗。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学生往返路费和医疗费自理,不享受本校在籍生的一切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自通知办理离校手续之日起,两周内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治疗康复,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学校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4.问:何谓学籍注册?答:新生入学后,复查合格者学校将其信息按要求上报教育厅完成入学学籍注册,学生将获得学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期开学时,按规定必须办理学期学籍注册手续,以维持其学籍延续,从而获得在校继续学习的资格。
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常见问题
中⼩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作常见问题中⼩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作常见问题1.采集⼩学⼀年级⾄⾼中⼆年级在本校的学⽣对吗?⾼三不录吗?答:对,采集⼩学⼀年级⾄⾼中⼆年级在本校的学⽣;⾼三不录。
2.那么初中和⼩学就要统计所有在校学⽣的信息,不论有⽆学籍,是这样吧?答:初中和⼩学不应存在⽆学籍学⽣,学籍在外校的初中和⼩学学⽣,参照本条第4项。
1学校采集范围指学籍在本校和学校实际在校学⽣数。
2复读⽣问题——根据中⼩学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严禁学⽣复读,学校违规招收的初、⾼中毕业年级的复读⽣,不纳⼊信息采集范围。
3休学⽣问题——休学学⽣应在办理休学⼿续学校采集信息。
4学籍不在本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信息采集与处理——如果学籍不在现在就读的学校,由就读的学校发放纸质学⽣信息表,指导学⽣填写,并通知学⽣将此表交到本⼈学籍所在学校进⾏统⼀录⼊,否则将没有学籍。
3. ⽆证⾮法⼩学和初中的学⽣如何处理?答:请各市、县迅速对类似问题向每⼀个学⽣家长说明:⾃愿在⽆证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其信息⽆法导⼊全国中⼩学⽣学籍管理系统,将来没有学籍,⽆法升学,后果⾃负。
另:正在⽆证⼩学和初中就读的学⽣,本次由学校下发纸质学⽣信息表,进⾏纸质信息采集,录⼊模版并下发家长确认后先统⼀保存。
后⼀步如存在⼀部分学⽣家长要求转⼊合法学校等后续问题由各县教育局负责解决。
4.学校现在就是要发下纸质表让家长学⽣填写,其它的还不做了吧?答:家长学⽣填写完纸质表交到学校后,马上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录⼊Excel模版,并打印出每个学⽣的信息交家长签字确认。
5. 学⽣数据采集,第⼆次让家长签字确认时,学校给学⽣打印的是哪张表?答:学⽣信息表。
6.家长签字,打印,⽆⾮就是要⼀个信息准切。
如果是这样,我们现在学校基本上这些信息全有了,是不是可以直接上模板了?答:但将来某学⽣数据⼀旦有错误进⾏追查,若找不出有家长签字的纸质表,责任将由学校承担。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的学籍管理,规范学生的学籍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
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主要包括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结业等事项。
第四条学生入学(一)学生入学必须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招生政策规定,参加统一考试,达到录取分数线,经学校录取后,方能取得学籍。
(二)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
逾期未报到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三)学生入学后,学校应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和资格审查。
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条学生转学(一)学生因家庭迁移等原因需要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
(二)学生转学必须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未经批准擅自转学的,学校不得承认其学籍。
(三)学生转学后,学校应及时将学生学籍档案转至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应在收到学籍档案后办理入学手续。
第六条学生休学、复学(一)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休学手续。
(二)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学期。
休学期满后,学生可以申请复学。
学生复学后,学校应及时办理入学手续。
(三)学生休学、复学必须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未经批准擅自休学、复学的,学校不得承认其学籍。
第七条学生退学(一)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退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二)学生退学后,学校应及时将学生学籍档案转至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学生退学必须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未经批准擅自退学的,学校不得承认其学籍。
第八条学生毕业、结业(一)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业,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
学籍管理制度相关试题
学籍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一〕一、学籍档案是学生取得学籍的凭证,是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情况的真实记录。
因此,新生入学,首先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建立学籍档案。
有关表册填写要认真、完整,不得缺项。
学籍档案照片加盖乡级主管部门印章方能生效。
二、学籍档案按学年度统一编号后立卷归档。
做到排列合理有序,装订整齐标准。
三、每学期结束,班主任要如实把学生在校的思想表现,学习和奖惩情况及时填入学籍档案。
四、学生入学、休学、借读、转学时,要及时按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做好登记和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学生升学、转出,需要提取档案时,由学校统一办理,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私自提取。
六、学生入学,需在学籍册上办理入学手续;学生转学,需持有关介绍信交由班主任老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办理转学手续;学生休学,需持有关证明,由班主任交给学籍管理员办理休学手续;学生借读,需持有关介绍信办理入班手续,班主任负责给借读生通过学籍管理员办理学籍登记。
学籍管理制度〔二〕为贯彻实施南华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校政发[20**]153号〕,切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之精神,特补充制订以下实施细那么。
第一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期所选/修课程总学分不得高于40学分;一学年合计取得的学分低于15学分者,建议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二条学生应先取得公共根底课、学科门类根底课等先修课程的至少80%学分后,才能进入专业课程阶段学习。
在第三学年上学期〔五年制学生第三学年下学期〕开学补考后仍未取得应修学业学分的80%者,必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三条理工、经管、文法、教育学等门类专业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之前必须先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毕业设计〔论文〕。
上述专业四年制学生第四学年开学初补考后〔五年制学生第五学年开学初补考后〕所取得的总学业学分,比应修学业学分少25学分及以上的,( )或应修课程中有10门及以上考核不及格的,或未到达所在学院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其它要求的,不能获得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必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学籍管理中的特殊问题及处理办法
学籍管理中的特殊问题及处理办法
一、小学六年级、初中九年级复习生
学生学籍已经处于毕业状态,而学生由于其他原因从新回到小学六年级、九年级学习.学校澄清学生名单,打印申请毕业驳回报告,由县级学籍管理部门在网上做毕业驳回。
如果学生是本校毕业,直接驳回即可。
如果学生不是本校毕业,驳回到原毕业学校后,再办理转学,确保籍随人走。
二、学生与学籍不在同一个学段
1、学生在小学,学籍在初中.
2、学生在初中,学籍在小学或处于小学毕业状态。
3、学生在高中,学籍在初中(小学)或处于毕业状态。
学校澄清学生名单后,由学籍所在的学校申请学生离校,《再由所在的学校申请返回到所在的学校.》
处于毕业状态者,由县级学籍管理部门在网上做毕业驳回后,再离校、返校。
三、没有身份证无学籍的学生,学校澄清学生基本信息后,打印无身份证证明表,完善基本信息。
上报到教育股。
希望各乡镇、县直学校学籍管理员,做统计工作,澄清后以纸质形式报送教育股何洪涛处。
争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 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建立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
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各地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全国联网的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本省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地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省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学籍建立第四条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
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
教育部详解中小学学籍管理
教育部详解中小学学籍管理教育部详解中小学学籍管理今年起转学可全程网上操作■扬州规定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义务教育阶段不鼓励留级跳级■记者邵伟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该如何确定?跨省转学需要哪些单位核办,流程是什么?现在,这些棘手的问题有“标准答案”啦!日前,教育部就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出台详细解答。
以小学生入学年龄为例,我市要求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并早于出生当年的8月31日。
另外,由于去年出台中小学学籍管理新规,今年起转学的问题可全程网上操作,并且更简单。
关于入学我市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问: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如何确定?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因此,学生入学年龄的截止日期由各省依据法律设定,全国未作统一规定。
我市的要求是,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并且只招收出生当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严禁小学提前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违规者不予办理学籍。
如果一个小孩准备2015年上小学,但他出生于2009年9月1日,能否上呢?根据政策,2015年只招收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因此这名小孩虽然只差一天,仍然不能入学。
义务教育不鼓励留级跳级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以留级、跳级吗?答:义务教育属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平等、公平、强制等特征,所以原则上不鼓励留级、跳级。
留级、跳级问题属于具体的学生管理问题,是学籍异动,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留级、跳级的条件和办理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规定。
全国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具备管理留级、跳级等各类学籍变动的功能。
未建学籍的非一年级生可补建问:因特殊原因未建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学生可以补建学籍吗?怎样操作?答:可以补建学籍。
由学生所在学校上报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再逐级报送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提交教育部进行全国学籍查重(核查是否有重复建籍情况),查重没有问题的,由所在学校为学生补建学籍。
盐城初中借读政策
关于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有关问题公开解答新修订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从2014年3月1日起执行。
当前,正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提高知晓度和公开执行程序,日前,盐城市教育局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就学籍管理规定和社会、家长普遍关心的主要问题作出公开解答。
1.问:什么是学籍和学籍号?答:学籍是指学生作为某一学校学生的资格,符合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取得该校学籍,学籍档案内容包括基础信息、证明材料、素质评价、体质健康、获奖资助等情况。
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
学籍号是学籍信息的核心要素,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从学生入学初次采集学籍信息后开始使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有机衔接。
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后,学生学籍号由教育部统一制订下发,是全国范围内学籍管理的唯一识别代码,与公安部的身份证系统对接,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
2.问:中小学生如何取得学籍?答:义务教育阶段:符合小学、初中入学条件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学校从学生入学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
学籍注册时间为9月1日至30日,由学校采集新生信息,上报到全省学籍管理系统,系统根据姓名和身份证号从前一学段的毕业历史库中寻找可以匹配的学生,匹配成功的学生进入全省招生库,招生库中的学生经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获得学籍。
小学一年级入学儿童年龄必须是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
普通高中:每年8月31日前,各省辖市完成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并将各学校新生录取库上报到全省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未按时进入录取库的无法注册普高学籍。
9月10日至9月30日期间,招生录取学校在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为录取该校(已入该校录取库)并按时报到的学生注册,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取得该校学籍。
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学生学籍管理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和学校运转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学生学籍管理的定义学生学籍管理是指学校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和学校健康运转,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文件规定,对学生进行记录、查询、统计、分析和管理的一系列工作。
二、学生学籍管理的基本要求1.所有在校学生均需办理学生学籍,并按时进行学籍备案。
2.学生学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业情况、奖惩情况等内容。
同时学校也要对学生学籍信息进行保密。
3.处理学生学籍信息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并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4.学校要通过学生学籍管理,保持学校招生、毕业、学位授予等环节的有序、规范、合法进行。
5.学校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优化学籍管理流程,简化学生学籍办理程序,提高学籍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学生学籍管理的主要内容1.学籍建档:学生进入学校后,需要到学籍办公室进行学籍建档。
主要包括学生个人基本信息、报到手续、证件及学历审查等内容。
2.学籍变更:学校会根据学生个人情况、学业成绩等原因进行学籍变更,包括转班、转专业、休学、退学等。
3.学籍管理:学校按照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管理学生的学籍信息,包括学生个人信息管理、课程选修管理、学籍异动管理等。
4.学籍查询:学生、家长或单位可以向学校查询学生学籍信息,学校也可以根据需要查询学生学籍信息。
四、学生学籍管理的重要意义学生学籍管理作为教育工作不可或缺的部分,其重要意义在于:1.保障学生权益:学籍管理是学生保障权益的基础,保证学生受教育的合法权益。
2.促进学生发展:学籍管理可以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籍情况,进一步促进其健康发展。
3.在统计教育数据方面有重要作用:学籍管理可以为学校提供准确的学籍信息,有助于学校根据情况调整教学安排,提高教学质量。
五、学校学生学籍管理需注意的问题1.学生学籍管理需保护好学生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出售或以任何形式非法散播。
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常见问题及解答
受理群众投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问题电话和邮箱一、处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问题的依据是什么?2013年,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学籍信息管理体制、学籍建立、学籍变动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
各省份按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均已制定或完善本省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本省学籍管理的具体规定。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各省出台的实施细则为处理学籍问题的依据。
这些文件已经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基础教育一司主页公布,广大家长也可以向相关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其有义务进行答复。
二、学生家长应向哪级教育部门反映问题?为明确责任,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处理群众投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工作机制的通知》规定,学生家长所投诉问题只涉及一所学校的,如建立学籍、更改学生信息等,应向该学校的直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涉及两所学校,如转学、删除重复学籍等,应向两校共同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原则上,两校在同一县域的,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同一地市两个县域的,向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同一省份不同地市的,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不同省份的,向教育部反映。
根据《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确定的分级负责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只处理由本级负责办理的投诉。
遇到学生家长越级反映情况时,上级部门将会告知下级部门公布的热线,或以督办形式转交下级部门处理。
三、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如何确定,电子学籍系统是否对入学截止日期进行控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因此,学生入学年龄的截止日期由各省依据法律设定,全国未做统一规定,据此,广东省教育厅已作明确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14〕24号)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儿童、少年。
学生毕业学位授予学业警示及学籍处理相关规定问与答
学生毕业、学位授予、学业警示及学籍处理相关规定问与答(适用于2014级、2015级、2016级各专业学生)主要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学士学位办法》★★《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134号)★★《长江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3】144号★★《长江大学普通本专科学历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138号)★★《长江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延长学制学生管理的通知》(长大校发【2017】161号)关于毕业、结业及肄业1、我校学生毕业条件按哪些文件执行?答:2014级学生毕业条件按《长江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134号文件执行。
2、毕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答: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最低总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3、我校弹性修业年限为多长时间?答:我校14级、15级、16级本科生基本学制为4年或5年;弹性学制最短为3年,最长不超过8年。
17级及以后的本科生最长学习年限按长大校发{2017}134号文件执行。
基本学制为4 年的弹性修业年限为3-6年。
即最短为3年,最长不超过6年,休学创业的修业年限可在弹性修业年限的基础上再延长2年,即最长8年。
4、各年级、专业毕业学分是如何要求的?答:各年级、专业毕业学分要求按照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规定执行。
各年级、专业毕业规定学分如下表:各年级专业毕业学分规定一览4、什么情况下需办理结业证和肄业证?答:学生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但未取得规定学分,且未取得的学分累计≤20,本人又未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者,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
5、作结业处理后,是否有机会再获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答:作结业处理后的学生,仍有机会获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籍常见问题
学籍管理的一些常见问题一、学籍注册1、上传的模板,显示未处理的怎么办?学籍管理员老师不用做其他操作,等系统自动处理,一定不要重复导入!2、从系统中下载的新生注册模板不要修改,把必填项填写完毕即可。
3、新生注册学籍区县审核时提示:违反唯一约束条件?这种情况是已经注册过学籍了,在学生信息查询中用身份证号查询核实。
4、请问小学新生注册导入文件后,错误文件怎么删除?不需要删除,按照错误提示重新导入修改后EXCEL模板就行。
5、查重认证是学校学籍管理员操作还是教育局学籍管理员操作?查重认证是系统自动完成无需学籍管理员操作。
准实时查重认证主要面向身份证件类型是居民身份证的学生,在其注册学籍,关键数据变更或问题学籍处理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时提供的服务。
6、学籍注册时提示“身份证号已被注册!”在学生信息查询中用身份证号查询核实。
7、学籍注册审核时,系统会提示“选择学生中存在等待查重认证结果的学生,暂不能审核”,怎么办?这是因为学籍系统二期引入了准实时查重认证机制,遇到未查重的提示需等待系统自动查重完成后才能进行后续审核操作。
学籍注册时,如果已完成查重但提示认证不通过,可以进行后续审核操作,可以审核通过或者审核不通过。
8、学籍注册已完成,大部分学生已分配学籍号,部分学生学籍号为空怎么办?耐心等待,学籍系统将自动为学生分配学籍号。
9、系统查重认证以下提示意思是什么?①挖库注销:身份证有异常,进行了注销,可以请学生家长到户籍部门咨询一下具体情况。
②消除重复人口:意思就是说明学生身份信息可能跟其他户口信息重复,被公安机关强制注销,如果学生本人只有此一个户口信息,应该申请恢复户口信息。
可以请学生家长到户籍部门咨询一下具体情况。
③迁/流出:意思就是学生正在户口迁移过程中,迁出地注销了户口,迁入地还没有建立户口,可以请学生家长到户籍部咨询一下具体情况。
④身份证件号不存在:意思就是学生姓名与身份证件号不匹配,可以请学生家长到户籍部门咨询一下具体情况。
2023年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2023年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学籍管理是指对学生的入学、在校学习、休学、退学、毕业等环节进行监管和管理的行为。
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注重个案分析与总体管控相结合,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学习环境。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
第二章入学管理第五条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应公开透明,遵循择优录取的原则,保障学生报名、考试、面试的公平公正。
第六条学生报名入学时应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如信息不实或材料造假,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条学校应制定明确的招生政策和入学标准,保障学生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选择适合的学校和专业。
第八条学生入学时应签订入学协议,明确双方权责,包括学校提供的教育资源和学生的学习义务。
第三章学习管理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学业跟踪机制,监测学生学业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学业困难。
第十条学校应提供多样化的课程和教学资源,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和个性发展。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学生评价和评估制度,对学生学习成绩、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注重学生的综合发展。
第十二条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第四章休学管理第十三条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保障学生顺利复学。
第十五条学生休学后,应按规定的时间重新报到,并办理复学手续。
第五章退学管理第十六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可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一)严重违反学校纪律;(二)长期不参加课堂学习;(三)伪造、涂改学籍证明等违法行为;(四)其他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
第十七条学生想主动退学的,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过学校审核同意。
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一、管理权限与职责第一条各市(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籍由市(区)教育局(泰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管理。
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由市教育局管理。
第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学籍管理与控辍工作,建立学籍的学期会审制度,及时纠正或解决学籍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了解学籍的变化情况和控辍工作成效,每年10月上旬向市教育局基教处报送会审结果和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第三条任何学校(含民办)不得擅自更改招生范围,新生入学后,学校应按本规定办理入籍手续。
第四条学生或监护人不按本规定办理的有关手续,由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纠正,引起的后果由学生或监护人负责。
二、新生入学第五条市、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生报到名册办理新生学籍并建立电子档案,编制省统一格式的学籍号。
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出生)。
第六条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到入学后必须及时办理入籍手续。
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学校和当地乡镇、村要跟踪调查,依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到学校就读为止。
第七条凡没有纳入当地就近入学范围的民办(含按民办机制运作的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须与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同时进行。
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不得招收新生,可以接收符合规定条件的转学学生。
第八条新生入学的办理1、农村公办小学新生入学。
由乡(镇)中心小学,根据当地适龄儿童名单,在7月底前,向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监护人持入学通知书按通知时间带适龄子女到指定学校报到。
2、城市公办小学新生入学。
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施教范围,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籍、居住情况(房产证)等有关证明。
3、农村乡(镇)公办初中新生入学。
农村乡(镇)中心小学每年七月,将全乡(镇)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名册、毕业生的电子档案交乡(镇)中心初中,并填写交接表。
东南大学本科生学务管理问题简答
东南大学本科生学务管理问题简答1、学分和学籍审核学分是如何规定的?答:(1)学分是学习量的计量单位,将学时换算成学分的原则为:16授课学时记1学分,讨论课、实践课程等32学时记1学分,或1.5周记1学分。
(2)学籍审查学分。
学籍审查学分所指的就是学生所属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籍以展开转至下一年级自学、休学、毕业及学位审查的学分。
2、学籍预警有何规定?请问:一学期所学课程不及格门数≥3门,或一学年所学课程不及格门数≥4门,或所学课程总计不及格学分≥10学分,或平均值学分绩点<2.0,将被学籍预警。
3、学生学业成绩达到什么情形时必须转入下一年级学习?学生可以自愿转入下一年级学习吗?答:根据大学生手册中的规定,学校于每年8月份进行学生学业成绩审核并进行相关学籍处置。
学生学业存有以下情形之一,不予休学预警并且必须转至下一年级自学:一学年顺利完成学籍审查学分<30学分;二年级累计所获得的学籍审核学分<60学分;三年级累计所获得的学籍审核学分<100学分;四年级总计所赢得的学籍审查学分<150学分(该条款仅适用于于五年制);已转入下一年级(或下两年级)学习的学生,完成所在年级及以前的学籍审核不及格学分<2/3。
学生可以自愿转至下一年级自学。
所学学分未达至转至下一年级自学情况,但真的自学存有困难的非毕业班学生,可以提出申请转至下一年级自学,但应当在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内提出申请,逾期予以办理。
4、已转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可以跳回原年级吗?达到什么条件可以跳回原年级?答:当用上一年级的教学计划进行审核时,若该学生仍未获得的学籍审核学分少于5个学分(含5学分)时,可以转入上一年级学习。
5、学生学业成绩达到什么情形时必须退学?答:根据大学生手册中的规定,学校于每年8月份进行学生学业成绩审核并进行相关学籍处理。
学生学业有以下情形之一,予以退学:一学年顺利完成学籍审查学分<20学分;二年级累计所获得的学籍审核学分<50学分;三年级累计所获得的学籍审核学分<90学分;四年级总计所赢得的学籍审查学分<140学分(该条款仅适用于于五年制);已转入下一年级(或下两年级)学习的学生,完成所在年级及以前的学籍审核不及格学分<1/2且一学年获得学籍审核学分<30学分。
关于中小学生“五项管理”怎么落实的28项问答
关于中小学生“五项管理”怎么落实的28项问答2021年1月以来,教育部相继出台文件,对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管理等“五项管理”作出部署。
5月底至6月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国家督学、督导战线同志赴全国各地就“五项管理”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日前,教育部通过中国教育发布,发布了“五项管理”28问。
一、手机管理6问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有什么规定?答: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
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2)《手机管理通知》对学校制定手机管理办法有什么要求?答: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
3)《手机管理通知》对学校细化手机管理措施提出了哪些要求?答:学校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4)《手机管理通知》对学校加强教育引导提出了什么要求?答: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5)《手机管理通知》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家校沟通提出了什么要求?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积极引导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
6)《手机管理通知》对督导检查有何规定?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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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类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答学生问
问:学籍档案主要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学生的学籍档案主要包括学生报名注册登记表、注册学习专业、学习的课程、考试成绩记录以及学籍异动情况记录等。
学籍档案采用计算机和文学管理方式,分别存于省级电大和中央电大学籍管理部门,在8年内实施有效管理,作为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查询、检查、审核毕业资格的依据。
问:学籍注册有哪些规定?
答:电大学籍注册分为入学注册、学期注册和课程注册等三种形式。
入学注册是学生录取后参加学习,获得有效学籍和学习资格的必要环节:新生应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期,持录取通知书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在学习期间,每学期还需到学校办理一次学期注册手续,每学期开学后半个月内,学生要携带学生证到班主任处注册,以便学校安排教学和考试,掌握学生的学籍异动情况。
无故不办理注册手续者,不得参加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开学后一个月内,我校在省电大规定时间将各年级学生人数统计表(附增减学生名单)上报省电大。
学员课程注册,即学生每学期可按照自己制定的修课计划,以课程为单位注册并交纳学习费用,参加学习和考试;未课程注册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
问:何为重修重考补考?
答:对于开放教育各专业课程实行全年滚动开设(春秋季都开),只安排学期期末考试,不安排补考,考试不及格可申请重修参加同一课程下期的考试,学生必须于开学后两周内办理重修手续;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期末考试;对于成人业余生,有安排补考,考试不及格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补考。
问:学生转学有什么规定和手续?
答:学生因工作调动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办理转学手续的,应在入学一月之内,持单位证明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请。
同一分校县与县之间的转学,由分校审批办理转学手续报省电大教务处备案。
省内分校之间的转学,由转出分校报省电大教务处审批后办理转学手续。
转学学生的档案,由转出分校在一个月内挂号邮寄转入分校的学籍管理部门。
由其他成人高校转入我校,或由我校转入其他成人高校的学生,以及外省电大转入我校的学生,均需报省教委成人教育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问:学生能否转专业?
答:学生入学后,一般不得转专业,所以同学们在报名时需慎重选择。
问:学生如何办理休学手续?
答:开放教育本专科、成人教育专科、远程教育专科各类学生的学籍八年有效,凡在学籍有效期内都可以通过课程注册合理安排学习。
学生如有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必须由学生本人在开学两周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经班主任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
未办理休学手续者作自动退学处理,不再保留学籍。
问:免修免考和学分替换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学生在参加“开放教育”学习期间,如果已经通过国家承认学历的其他教育形式取得了某门课程的学分(该学分不低于现修专业中被替换课程的学分),且该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换课程的要求,那么,该课程就可以按有关规定对现修专业中的被替换课程学分替换;新生在入学后两周内必须向校教务处上缴所有已合格课程的成绩证明单原件。
必修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换的规定见下表:
问:怎样才能获得毕业证书?
答:在学制有效期限内(2年-8年),学生修满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毕业最低总学分(专科分76学分和114学分(计算机专业)两种,本科71学分)的要求,实践教学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即准予毕业。
问:毕业证书遗失如何办理毕业证明的手续?
答:不同类型的学生办理毕业证明的手续有所不同:
1、成人教育专科学生:首先从本人的人事档案中查到毕业证号,在任何一家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启事。
然后凭登有遗失启事的报纸、黑白二寸照、本人身份证来省电大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毕业证明。
学籍管理科负责核对毕业生档案资料后开具毕业证明,并加盖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的校章与钢印。
2、开放教育本科及注册视听生教育的学生:首先到省电大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统一格式的“补具毕业证明书报告”,同时从本人的人事档案中查到毕业证号,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启事,然后将本人证书遗失情况报告、登有遗失启事的报纸、二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由学生原就读学校盖章、领导签字的“补具毕业证明书报告”送省电大学籍管理科核实、盖章。
最后,由学生将盖有省电大印章的“补具毕业证明书报告”及附件寄往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籍科办理毕业证明书,同时附寄80元办理毕业证明的手续费。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籍科负责将毕业证明书寄回给学生。
关于网上实名注册:
开放教育学生取得学号后,立即要在中央电大、省电大和乐清电大的“电大在线”平台上进行注册,并把用户名告知班主任。
关于信息发布渠道:
学校有关信息通知主要通过学校的群发系统传递,入学时请务必填清手机号码,(无手机同学填能联系到的家庭人员手机号码即可),手机号码变动的学生及时告知班主任。
乐清电大网站也是信息、通知的另一渠道,请同学做到每天上网浏览。
关于课程延考(留考):
同一时间考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卷号小的先考,卷号大的后考,后考的课程就是延考。
延考的学生第一场考后不准离开座位,继续留在考场内考后一门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