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点负责人职责
考场负责人工作职责
考场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
交通部及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驾驶培训教学和
教学大纲。
二、负责制定考场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制定考场计划,积
极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严格科学管理考试场地,负责考场的全部工作。
四、负责制定考前辅导计划,指导各科目的训练工作,监督
检查训练内容的落实情况。
五、负责领导考场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和业务素质,及时纠正考场工作人员思想作风上的不良
倾向。
六、负责主持考场各项工作会议,根据工作实际,研究解决
问题,及时处理学员反映训练中存在的问题。
七、电子杆和电子后场的集训,由驾校统一安排,统一开放,
严禁教练员不经许可私自开机训练,如有练车者发现一
次罚款200元,严重者追究责任。
八、考场是专门供应学员考试使用的,禁止任何学员进入考
场训练。
九、本校学员经驾校研究决定集训,开放考场,教练员一定
要随车观察指导,以安全为主,如发现考场的任何设施
有损坏者,由教练员全部负责赔偿。
十、严格管理教练员和教练车的训练,对违章违纪人员进行
严肃处理。
十一、认真听取学员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生须知(试行)等九项考试规章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生须知(试行)一、考生于考前三十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进入鉴定场所指定的待考区,在考务人员组织下,学习有关考试规章,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抽签决定鉴定场次、考位。
二、开考二十五分钟内,可以入场,耽误的时间不予顺延;开考二十五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点。
三、按抽签决定的场次,于鉴定前二十分钟,有组织地到指定地点集合,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登记、验查身份,并交存鉴定禁用物品到指点位臵。
领取鉴定用具和材料后,进入鉴定区,对号上考位,做鉴定前准备。
四、按规定携带鉴定用品参加考试,严禁夹带鉴定禁用物品作业。
五、进入鉴定区后,服从执考人员管理,不得任意调换、移动考位。
六、做鉴定前准备时,应对所使用设备、用具、材料、能源等进行检查,如有缺少、损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及时向执考人员报告。
七、严格遵守有关文明生产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严防发生设备和人身事故。
八、鉴定信号发出后方可作业。
鉴定过程中,不得询问题意、工艺和作业方法等问题,如遇试卷印刷、装订、分发有误和字迹不清问题,应在本考位举手示意,待执考人员走近后,轻声反映情况。
不得擅自离开考位处理。
九、开考三十分钟后方可出鉴定区。
出鉴定区过程中,不得与其他考生作语言、文字、动作等交流;出鉴定区后不得再次进入,不得在其附近逗留谈论。
考试结束前十分钟内出鉴定区的,应征得监考人员同意。
十、不得顶替代作、调包换件、互借鉴定用品,不得用语言、文字、动作等方法交流,不得窥视他人作业,不得为他人提供作弊条件。
十一、鉴定区内必须保持安静和清洁,禁止吸烟、吐痰、吃东西、扔纸屑、无故发出响声。
十二、有特殊情况,需短时离开鉴定区,在不出考点的前提下,由一名同性监考人员随同前往,考试时间不予补回。
十三、突发疾病,经确认不能继续考试的,允许不受时间约束,离开鉴定区就医。
当场鉴定不予返回续考,鉴定成绩按已作业部分评判。
开考时间二十五分钟内考点派人随同。
2024年安徽省合肥市职业技能认定考评员考核试题答案汇编
2024年安徽省合肥市职业技能认定考评员考核试题答案汇编1、判断题(共280题)1. 鉴定范围是指按国家职业标准,将鉴定要素按具体范畴划分的集合。
答案:(√)2. 经验型命题是按符合测量学要求的命题工作模式进行试题和试卷编制的过程。
答案:(×)3. 考评人员职业道德的基础是廉洁公正。
答案:(√)4.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建立与 50 年代初期,是从苏联移植过来的。
答案:(×)5. 目前绝大多数考试中,测量工具是以命题形式出现的。
答案:(×)6. 题库的运行与管理属于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队伍的内容。
答案:(×)7. 特有职业考评人员证卡由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
答案:(×)8.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是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示的全国性专家工作机构。
答案:(×)9. 职业分类可以客观地反映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和科技等领域的发展和变化,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阶段的社会管理水平。
答案:(√)10. 职业分类的重要意义之一体现在其是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基础工作。
答案:(√)11. 编码是为便于检索每一职业类别而赋予的数字代码。
答案:(√)12. 操作技能考核试题考核要求主要包括本题分值、考核要素、考核具体要求和否定项说明。
答案:(×)13. 考评人员考评前实行集训制度。
答案:(√)14. 国家职业标准属于管理标准。
答案:(×)15. 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对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职业技能标准进行了细化和量化。
答案:(√)16. 考评人员在同一鉴定所不能连续鉴定两次。
答案:(×)17. 对鉴定结果进行全面统计分析,是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分析的主要依据。
答案:(√)18. 国家职业标准中的基本要求包括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
答案:(×)19. 考核内容结构表是职业活动内容的结构化表述。
答案:(√)20. 我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的是靠行业权威力量推行的管理模式。
技能鉴定考场管理制度
技能鉴定考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技能鉴定考场管理工作,保证考试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技能鉴定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技能鉴定考场,包括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试等。
三、管理机构1.技能鉴定考场管理委员会:负责技能鉴定考场的统筹管理工作,包括制定考试规则、监督考场环境、评审考试成绩等。
2.技能鉴定考场监考组:负责具体的考场管理工作,包括考生接待、考场布置、考试监督、成绩统计等。
3.技能鉴定考场工作人员:包括考务人员、监考员、教练员等,负责具体的考务工作。
四、考场规范1. 考场环境:考场应保持整洁、安静,具备良好的通风和照明条件,保证考生有一个舒适的考试环境。
2. 考场布置:考场布置应符合考试要求,考场桌椅要整齐排列,考生应按照座位号有序入座。
3. 考生接待:考务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前领取考生报到单、身份证、文具等,检查考生身份,指引考生入座。
4. 考试监督:监考员应全程监考,确保考试过程公平公正,严禁抄袭、作弊行为。
5. 成绩统计:考试结束后,考务人员应及时统计考试成绩,核对无误后交由评审人员评分。
五、考试规则1.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应按照规定严格执行,考试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2. 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应符合技能鉴定标准,难易适中,能全面考察考生的技能水平。
3. 考试方式:考试方式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以确保能全面检验考生的技能水平。
4. 考试秩序:考生应按照监考员的指示有序进行考试,不得违反考场规定,否则将取消考试资格。
六、违规处理1. 若考生被发现抄袭、作弊等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若监考人员被发现纵容抄袭、作弊等行为,将取消其监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 若考务人员被发现有不当行为,将取消其考务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须经技能鉴定考场管理委员会审批。
2. 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理,应依据《技能鉴定考场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技能鉴定基地岗位责任制
技能鉴定基地岗位责任制一、鉴定基地负责人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在学校全面贯彻执行。
2、负责基地的行政工作,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不断改革和创新,以保证上级下达的教学任务的完成,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
3、领导制定基地的发展计划工作计划,统一安排并负责付诸实施。
组织制定与修订基地的规章制度。
审批个生产厂上报的培训计划和部门管理人员工作计划,定期检查、总结基地的管理工作和鉴定工作。
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负责领导和组织基地的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按教学规律办事,保证计划的全面执行。
7、负责审批:(1)管理人员和参加培训的职工的奖惩。
(2)基地会议的召开。
(3)经费开支计划。
(4)经费使用报销。
(5)对内外行政行文。
批办上级下达的指示、文件,处理涉外事宜。
8、掌握基地经费和财产,组织编制、审查经费予、决算,处理有关财务的重大问题,掌握经费使用情况。
9、有计划地开展个个工种的技能鉴定工作并做好档案工作。
10、主持基地会议及其它行政、教学例会,建立完整的会议制度。
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改进基地各项工作。
11、有计划的组织报名、收费、鉴定、办证、操作评定等工作,并组织建立档案。
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统计技能鉴定教师讲课节数及监考次数,定期期汇总上报。
2、编排基地的课程表、考试日程、考场,安排监考教师。
3、填写学员签定成绩表。
4、负责基地的行政档案的管理。
5、参加基地组织的教学质量考核检查。
6、参加鉴定的命题与审定,负责试卷的缮印、保管。
7、与上级部门联系并接送各种文件、报表等。
8、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的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的职责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的职责(一)所长职责1、全面负责管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和省、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各种政策、法令、法规,接受省教育厅、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
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搞好职业技能鉴定和管理工作。
3、负责鉴定所的规划建设,和各专业考评员的组织培养工作。
4、组织各种职业技能鉴定法规的宣传活动。
5、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与业务学习。
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与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水平。
6、组织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并贯彻实施。
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年度总结报告。
7、指导鉴定所工作人员处理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日常工作。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办公室主任职责在正、副所长的领导下,认真、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鉴定工作人员的工作考勤和考核,保管好职业技能鉴定所印鉴。
2、负责年度、季度鉴定计划及计划调整的起草工作。
3、负责鉴定公告的审核、发布。
4、负责鉴定工作小结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的起草。
5、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宣传、组织、考评及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工作。
6、复核鉴定申报者的鉴定资格。
7、负责技术业务理论和操作技能考场的准备工作检查。
8、检查、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9、审核颁证审批表。
10、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设备、档案管理及监督。
11、起草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设备购置计划。
12、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保密工作。
13、为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条件,向所、副所长提出建设性意见。
14、完成鉴定所及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在主任领导下,从事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日常工作。
1、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宣传、组织、考评及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等工作。
2、负责整理和存档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管理。
3、负责试卷的提取及保管等具体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责任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责任制度一、岗位职责(一)站长1、管理职业技能鉴定站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法规、政策及规定;2、监督执行职业技能鉴定规章制度、鉴定标准、考核考试程序、方法,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做出全面安排;3、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总负责;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副站长1、协助站长管理鉴定站的日常工作;2、在站长缺席时,代行站长职责;3、完成上级领导及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室人员1、协助站长管理鉴定站日常事务。
具体负责制定鉴定工作计划、发布公告、组织报名、呈报报鉴定材料、公布成绩、核发证书、接受查询、进行鉴定总结、保存鉴定资料档案等工作。
2、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3、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考务室人员1、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
按照鉴定工作计划和考试时间,具体负责准备考场、确定鉴定工作人员(含考评员、监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提取鉴定试题、组织鉴定考试、组织阅卷、登记成绩、接受查询等工作。
2、协调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设备管理室人员1、负责鉴定站设施设备和仪器的管理工作,随时保障处于正常状态。
2、鉴定考试期间落实专人到现场协助设施管理,与考评员核对设施状况。
3、协调设施运行过程中相关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务室人员1、公开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2、报名期间负责收费。
3、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好鉴定经费。
(七)考评人员1、接受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鉴定任务和考评前集训并参加考评组考前例会,了解熟悉鉴定计划;2、熟悉每次考评职业的职业标准和鉴定的项目、内容、方法、要求及评分标准;3、在鉴定前,负责对知识考场的设置和环境等条件进行检查,负责技能考场的场地、材料、设备、检测仪器工具等的检查;4、在鉴定过程中,按照评分标准和要求独立进行评分和对鉴定结果进行评审,并认真填写考评记录;5、配合鉴定站和协助相关考务人员做好考务工作;6、在鉴定结束后,认真总结每次考评工作,如实撰写考评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考评报告;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考点负责人职责
考点负责人职责
1、考点负责人要认真学习和掌握考试规则、监考工作细则和其它有关规定,并监督考点考试工作严格贯彻执行。
2、考点负责人要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考点,到达考点后要向中心校办公室汇报监考教师到位情况。
3、考点负责人应参加考点工作的全过程,包括考前会议,试卷装订、密封等各个环节,以了解和掌握考点的全面情况。
对考点的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有关违背规定的行为,
应及时提醒考点工作人员和教师,促进其纠正。
4、监考教师若发现考生违纪,应当场制止,必须消灭在萌芽状态,作出笔录,如实记录。
5、监考教师发现试卷中存在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中心校报告,若属于试卷秘密,应保守秘密,谨防秘密泄露。
6、监考教师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谦虚谨慎、圆满的完成整个考试任务。
对于玩忽职守、违章违纪,影响考试的公
正、公平的,中心校一定要严肃处理。
7、中心校设立全乡举报电话:8463180。
(如有赶走差生,不准参加考试,顶考代考,影响本次考试的公开、公正、公
平评比,请拨打此电话。
)
鲁甸乐红中心校。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合集5篇)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合集5篇)第一篇: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一、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长职责在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鉴定所(站)的管理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
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发展规划和建设。
(三)开展各种职业技能鉴定法规的宣传活动。
(四)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组织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六)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设备配置、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工作。
(七)主管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财务,严格财经制度,定期检查收支情况。
(八)指导副所(站)长处理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副所(站)长职责受所(站)长委托,全面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鉴定和管理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规、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
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在所(站)长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日常管理和计划审定工作。
(三)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建设及设备购置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鉴定条件,努力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四)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建设发展规划和调整意见。
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工作。
(五)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六)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务人员工作守则
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务人员工作守则
为规范考务人员的行为,保证职业技能鉴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特制定本守则。
一、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主要包括:现场负责人、监考人员、巡视人员和工作人员。
二、考务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并履行职责,因事不能按时就位履行职责,应提前请假。
三、考务人在执行考务工作时,必须佩带相应的考务人员(即:巡考、主考、监考)胸卡。
四、考务人员在履行职责期间,不能擅离职守。
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要经鉴定所长同意并有人接替后方可离开。
五、考务人员必须保守鉴定试题、鉴定成绩的秘密。
六、考务人员在鉴定前要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设备、场地的准备和检查工作。
七、考务人员应执行对亲属、朋友、师徒的回避制度。
八、考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场地规则,维持场地秩序,杜绝各类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并做好记录,以确保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九、考务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守纪律,不许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应主动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
技能鉴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技能鉴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为规范技能鉴定工作秩序,保证技能鉴定质量,科学地组织技能鉴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负责本考场的监考工作,严格执行《考场规则》,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必须佩带监考标志,领取试卷及考场名册。
如发现试卷存在问题及时上报主考和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
三、应于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检查设备及应有的工、夹、量具是否完好齐全。
四、监考人员应准时放考生进入,并逐一检查考生的准考证,核对姓名、照片和工位号,如有疑问应立即报告主考进行处理。
五、必须提醒考生在指定工位操作,并及时做好考生的姓名、工件号、开始及结束时间纪录。
六、发现考生有违纪行为时,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并将情况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
对问题严重者及时向主考报告。
七、监考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应在考场内巡视,不要固定站在考生的工位旁;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得自行决定延长或者缩短考试时间,对违反考场规则和考场纪律的行为,应及时批评警告,并认真准确地填写在《考场情况记录表》内。
八、监考人员有权制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场;发现考生生病或其它情况不能坚持考试时,应及时与考务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妥善处理。
九、考试时间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可以提醒考生注意;考试结束信号发出时,应立即指令考生停止考试并组织其有秩序地离开考场;仔细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将试件装入试卷袋内,在试卷袋封面上填写完整的试件号,并及时上交考务组。
十、阅卷时,考评人员应该负责检查量具的精度,按照评分人员标准的要求,独立完成评分任务,认真填写考评记录并签名。
十一、严格执行评分标准,不得擅自更改,降低或提高评分标准。
若发现评分标准有问题时,应主动向考务组报告,并积极提出建议。
十二、客观如实地做好检验记录,有权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更改考评结果等非正常的要求。
山东山推技工学校2010-4-2。
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责任制度 附职业技能考评员的任务和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责任制度一、岗位职责(一)站长1、管理职业技能鉴定站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法规、政策及规定;2、监督执行职业技能鉴定规章制度、鉴定标准、考核考试程序、方法,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做出全面安排;3、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总负责;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副站长1、协助站长管理鉴定站的日常工作;2、在站长缺席时,代行站长职责;3、完成上级领导及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室人员1、协助站长管理鉴定站日常事务。
具体负责制定鉴定工作计划、发布公告、组织报名、呈报报鉴定材料、公布成绩、核发证书、接受查询、进行鉴定总结、保存鉴定资料档案等工作。
2、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3、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考务室人员1、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
按照鉴定工作计划和考试时间,具体负责准备考场、确定鉴定工作人员(含考评员、监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提取鉴定试题、组织鉴定考试、组织阅卷、登记成绩、接受查询等工作。
2、协调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设备管理室人员1、负责鉴定站设施设备和仪器的管理工作,随时保障处于正常状态。
2、鉴定考试期间落实专人到现场协助设施管理,与考评员核对设施状况。
3、协调设施运行过程中相关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务室人员1、公开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2、报名期间负责收费。
3、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好鉴定经费。
(七)考评人员1、接受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鉴定任务和考评前集训并参加考评组考前例会,了解熟悉鉴定计划;2、熟悉每次考评职业的职业标准和鉴定的项目、内容、方法、要求及评分标准;3、在鉴定前,负责对知识考场的设置和环境等条件进行检查,负责技能考场的场地、材料、设备、检测仪器工具等的检查;4、在鉴定过程中,按照评分标准和要求独立进行评分和对鉴定结果进行评审,并认真填写考评记录;5、配合鉴定站和协助相关考务人员做好考务工作;6、在鉴定结束后,认真总结每次考评工作,如实撰写考评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考评报告;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站考评员、督考员岗位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站考评员岗位职责
1.考评员应熟悉职业技能鉴定项目和内容,正确把握技能鉴
定标准和评分方法,服从市鉴定中心委派和安排。
2.考评员应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了解考场准备情况,
认真检查场地、设施设备、工量具和考件备料等配置情况。
3.考评员应认真做好考生考号的核对工作,并维持好考场秩
序,保证鉴定正常运行。
4.考评员参加考评工作,应持证上岗(即佩带考评员胸卡,
放置岗位公示插片),严格执行鉴定规程和考场规则,按操作流程实施鉴定。
5.考评员应认真履行考评员职责,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和要求
实施考评,公正、仔细地填写《考试评分表》,并签字负责。
6.考评员对应试者的违纪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对违纪情
节严重或扰乱考场秩序等现象须汇报首席考评员和督考员,共同作出相应处理。
《职业技能鉴定所(点)及鉴定现场相关工作人员职责》制版
《职业技能鉴定所(点)及鉴定现场相关工作人员职责》制版要求:1、版式为白底深蓝字,字体以黑体字为主2、尺寸大小根据鉴定所(点)实际情况制作3、上墙地点为候考室或考场内醒目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鉴定所(点)及鉴定现场工作人员职责(修订版)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二O一O年九月职业技能鉴定所(点)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2.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现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检查;3.根据技能鉴定通知及鉴定项目的要求,安排专人做好鉴定用设施、设备、场地、工器具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确保其完好齐全、运行良好、安全可靠,满足鉴定需要。
同时,认真做好备料和能源保障工作;4.根据程序化鉴定方案要求,配备鉴定所需的各类工作人员,做好岗位培训,明确岗位职责;5.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配备考生候考室、考评员休息室、鉴定抽题室和登分室,其中候考室与鉴定抽题室、登分室必须分离,做到服务到位、运行高效;6.认真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情况鉴定所(点)记录表》,对考评员、督考员的工作情况提出评价意见;7.做好在鉴定现场对考评员移动通讯工具集中管理的工作,并提供应急联系电话,做好现场服务,确保鉴定过程的公正规范;8.按《鉴定所(点)现场监控设备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安排专人使用、维护、管理好监控设备,并做好《鉴定现场监控情况统计表》的记录工作,及时递交督考员签字确认;9.随着鉴定内容和要求的调整提升,及时更新或调整好设施设备,保证软硬件配置跟踪到位,确保鉴定顺利进行;10.做好鉴定运作的技术支持、信息服务和相关辅助等工作,保持鉴定过程中考场的封闭管理,确保无关人员不能进入鉴定现场;11.不断提高鉴定运作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配合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有关方面的工作检查,认真完成技能鉴定考试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点)考务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签收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出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技能操作)通知单》,并落实有关事宜。
13.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考务工作人员职责一、主考、副主考职责1.主考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主持本考点的考务。
副主考协助主考工作。
2.负责选聘和培训监考员及试卷运送、保管等其他工作人员。
3.负责组织布置考点及考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4.负责本考点备用试卷的管理。
如因试卷不完整、字迹模糊、错装等原因启封备用试卷,须经主考批准后,方可启封备用卷。
5.负责本考点违规考生、违纪考务工作人员及偶发事件的处理。
6.负责本考点答卷回收和运送工作。
每科考试结束后,组织和验收各考场的答卷,并派专人保管与保卫,按时送到保密室。
7.负责本考点的安全保卫及医疗、后勤保障工作。
切实组织好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或考区主任。
8.负责本考点的考试情况报告工作。
考试结束后,应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或考区主任书面报告本次考试情况。
二、场外流动联络员职责1.负责指定考场的联络工作,及时向正、副主考汇报情况。
2.制止所辖考场的监考员擅自离场、互相串门的行为。
3.负责监视因特殊情况考生的就医、上厕所等。
4.因特殊情况,监考员确需要离开考场时,报经主考同意顶替监考。
5. 负责考场外围可疑车辆及设施的巡查,警惕和防范无线作弊事件发生。
三、考务组职责考务组由考点一名副主考任组长,组员由中层干部组成。
其职责为:1.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的考务工作。
2.安排考场,选调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制定考试工作手册。
3.配合主考对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明确工作职责,掌握工作要点,规范操作要领,做好监考工作。
4.通知信号种类及发布信号时间。
5.收发各类工作人员工作标志。
6.检查考点考场考前布置工作。
7.准备拆封试题、密封试卷所需用品、用具。
8.向保密员交待各考场考试科目、时间。
负责与保密组试题(卷)的交接工作。
9.准备分发“考场记录”、备用试卷封面封条,分发收回草稿纸。
10.统计本考点缺考情况及违纪作弊情况,每日考试完毕,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考试情况。
职业技能鉴定岗位制度
站长岗位职责1.负责鉴定站的全面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执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法规和政策,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2.负责协助鉴定中心制定工作计划,并积极推进工作的落实。
3.负责协调鉴定站各岗位的工作,认真细致地做好工作安排,加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4.负责鉴定考试工作的布置和安排,负责考试前各项工作的验收。
5.负责鉴定工作的临时调整及工作计划的变更请示。
6.负责鉴定站的建设和发展,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建全和考评员、督导员的管理使用.7.负责鉴定站的经费管理和使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职责与任务(综合管理岗位制度)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是职业技能鉴定基层单位,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组织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实行所(站)长负责制。
所(站)长必须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组织领导能力。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令和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和制度。
三、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须采用国家统一题库试题组织鉴定,不得自行编制试题。
对于暂未建立国家统一题库的职业(工种),可由市级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编制试题,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定后,在本地区、本行业使用。
四、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应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受理一切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鉴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鉴定程序、标准和考务规范,充分发挥考评人员的作用。
五、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六、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应自觉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七、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负责受理报名申请;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相应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统一后核发准考证。
八、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核鉴定,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九、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协助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理证书核发手续,并负责向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职责
精品整理
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职责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职责
一、制作并悬挂(张贴)考场路标、示意图、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安排表、考试规章及有关警示语、宣传口号。
二、按规定贴考场号、考位号、答辩室和侯考室标识。
三、按有关要求做好考场和考试设施、设备的准备工作。
四、于鉴定(考试)前四十分钟,打开考点、考场(答辩室、侯考室)的门。
五、负责监考和考务人员胸卡的发放与回收工作。
六、按照保密规定接收、保管、分发、传送密封完好的试卷。
七、准时发出鉴定(考试)开始和结束信号。
八、保障和操作影音播放设备按时、正常地运行。
九、维持考点秩序,及时制止、处理影响鉴定(考试)顺利进行的行为。
十、保持考场卫生、清洁,保证饮用水的供应。
十一、为考生和执考人员提供及时、常规的医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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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点负责人职责
一、全面负责鉴定(考试)的考务工作,确保鉴定(考试)规范、顺利地进行。
二、成立领导组织,在合理分工的前提下,组织、监督、协调各方面做好鉴定(考试)的实施工作。
三、对监考、考务人员的安排和培训工作,以及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医疗急救等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保证落实到位。
四、保证考点、考场的条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检查试卷的交接、分发、验收以及保管工作,采取措施,防止失密、泄密和徇私舞弊事件发生。
五、保证监考和考务人员按章执考,保证考评人员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时撤换归考点管理的不称职的执考人员。
六、按照规定处理违反考场纪律、扰乱考试秩序的人员。
七、全面掌握考点工作情况,考试结束后向考试组织机构汇报。
八、配合督考人员完成全程督考工作。
九、接待巡考人员,协助做好巡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