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遂宁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9.08【实施日期】2017.09.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确定的普查标准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通知的通知》(川办发〔2017〕6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网站建设,有效解决一些政府网站存在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适用”等问题,2017年8月20日-8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普查工作。
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70家政府网站进行了检查〔其中市本级50个,县(区)政府及县(区)部门20个〕,合格网站65个,不合格网站5个,合格率为92%。
安居区、射洪县、蓬溪县、大英县检查合格率为100%,船山区合格率为85%。
市直部门合格率为94%,较第二季度有所提高。
二、主要问题此次普查发现的5个不合格网站(见附件),主要存在2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栏目更新不及时。
如市林业局“遂宁市林业网”、市国土局“四川省遂宁市国土资源局”、船山区“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等网站多个栏目长期不更新。
二是互动交流情况差。
如市政府法制办“遂宁市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市林业局“遂宁市林业网”、船山区“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等网站互动交流开展次数较少,船山区“遂宁市船山区环保局门户网站”未开设互动交流栏目,未达到政府网站普查合格要求。
三、下步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巩固普查成果、提升网站建管水平,将网站建设工作常态化,建立自查机制,及时主动做好网站查漏补缺工作,确保及时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23•【字号】•【施行日期】2017.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遂宁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23日遂宁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遂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落实决策程序规定。
严格落实《遂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程序的刚性约束。
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重大行政决策情况要如实记录并完整存档。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二)加强合法性审查。
落实《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进一步明确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标准和程序,认真组织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探索建立政府合同监管长效机制,着重从政府合同的磋商和起草、合法性审查、签订和履行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纠纷,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安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有效利用。
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机制,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三)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
严格落实《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凡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按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7)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7)的通知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7)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遂宁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7)》已经市政府六届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月8日遂宁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7)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城市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行动”。
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2016—2017年,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行动”,积极实施道路交通、市政管网、防洪排涝、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生态园林、电力通信等设施建设,完善城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深入开展绿色城镇建设,打造“宜居县城”,力争通过两年努力,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完善。
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每年力争超过50亿元,增速力争高于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二、重点任务(一)市政道路交通设施工程建设。
1.加快市政道路建设改造,提高城市路网密度。
以新区建设为重点,加快城市路网建设,提升承载能力,均衡分配道路交通流量。
加强城镇旧城区背街小巷和“断头路”整治,缓解交通拥堵。
加快已建市政道路“黑色化”改造,提升道路品质。
到2016年底,中心城区、县城、“百镇建设行动”重点镇人均道路面积分别达到15平方米、12平方米、11平方米;到2017年底,全市城镇人均道路面积力争超过16平方米,达到或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17年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17年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17•【字号】•【施行日期】2017.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17年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遂宁市2017年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2017年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切实提高城镇化水平和质量,不断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根据《四川省2017年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川办函〔2017〕10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入推进“五个统筹”(一)深入推进“多规合一”,构建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
加快射洪县、大英县、蓬溪县县域“多规合一”试点。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射洪县政府、大英县政府、蓬溪县政府)(二)健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完善规划督察专员和乡村规划制度。
开展老城区、安居区、金桥新区等片区控规编制,加快实现控规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三)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明确属地管理,严格管控。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四)制定《遂宁市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三年推进方案》,启动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三年推进行动。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五)新(改)建农村公路210公里,开工建设渡改桥1座,建成渡改桥1座。
(责任单位:市交运局)(六)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实现受益人口15.1万人,其中建卡贫困人口1.7481万人。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遂宁市重大项目推进实施办法》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遂宁市重大项目推进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遂宁市重大项目推进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遂府办函〔2017〕206号)精神,现就新修订的《遂宁市重大项目推进实施办法》(遂府办函〔2013〕234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修订为“环评手续。
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业主应当填报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即报即办”。
二、《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修订为“水保手续。
项目建设征占地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万立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项目业主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即报即办”。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1日遂宁市重大项目推进实施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工作流程,提升行政效能,加快推进全市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结合遂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项目,是指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总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七大提升行动”项目、台商外资项目、招商签约项目、来遂创业投资项目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它重大项目。
第三条坚持“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基本原则,高效、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第二章项目审批第四条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从项目规划开始,坚持“能并则并、同步审批、提高效能”的原则,对原审批程序、审批方式进行科学优化。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遂宁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人民政府2017年10月1日遂宁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透明度,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7〕5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总体框架设计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18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参照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总体框架设计方案,按照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分步实施原则,用2—3年时间,在省级统建平台基础上,侧重政务服务外延与政务服务下沉,构建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阳光政务、效能监察、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覆盖全市〔含市、县(区)、镇(乡、街道)、村(社区)四级,下同〕、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2017年底,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新创业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初步建成市、县(区)两级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应用平台,试点部署“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应用平台至部分街道及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预留接口确保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互联网+遂宁制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互联网+遂宁制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4.18•【字号】遂府办函〔2016〕59号•【施行日期】2016.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互联网+遂宁制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16〕5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互联网遂宁制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18日“互联网遂宁制造”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四川制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103号)相关精神,配合《中国制造2025遂宁行动计划》的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以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不断打牢工业互联网基础,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竞争新优势,使“互联网制造业”成为推动遂宁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二、主要目标2016年,完善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选择1家企业开展运用电子商务强化供应链管理示范,规模以上工业生产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60%。
到2018年,发展培育2-3家在全省具有较大影响的互联网制造龙头企业。
到2020年,培育1个全省领先的互联网工业平台;培育3家以上“互联网”协同制造标杆企业,建成30家以上智能工厂(车间)。
三、重点任务(一)加强信息网络设施建设,壮大信息产业,夯实工业互联网基础。
1.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光网遂宁”“无线遂宁”“宽带乡村”工程建设,争创“宽带中国”示范城市。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遂府办函[2017]48号【发布部门】遂宁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3.01【实施日期】2017.03.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遂府办函〔2017〕4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政府网站质量的通知》(川办函〔2016〕202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近期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确定的检查标准,市政府办公室随机抽查了50个网站,合格网站37个,抽查合格率为74%。
其中,大英县、安居区抽查合格率为100%,蓬溪县、市直部门抽查合格率相对较低。
二、主要问题此次抽查发现的13个不合格网站(见附件)中,问题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一是首页长期未更新。
如市环保局“遂宁环保网”、市统计局“遂宁市统计局网”、船山区“船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蓬溪县“农业信息网”等多个栏目长期不更新。
二是网站空白栏目较多。
如“射洪县人民政府网”、“遂宁环保网”、“遂宁司法行政网”等网站空白栏目数超过5个。
三是互动回应差。
如“蓬溪县交通运输局网站”留言咨询栏目存在超过3个月未回复现象。
三、下步工作要求巩固普查成果、全面提升质量是当前全市政府网站工作重点,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已建成的县级部门网站应于2017年底有序组织关闭,无保障能力的立即关停,并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互动等功能整合至县级政府门户网站。
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及时发布本单位相关的动态新闻信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完善办。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17年一季度工业经济“开门红”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17年一季度工业经济“开门红”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1.23•【字号】遂府办函〔2017〕26号•【施行日期】2017.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17年一季度工业经济“开门红”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17〕2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为巩固工业企稳回升的发展态势,确保2017年一季度工业经济实现“开门红”,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各单位要围绕年度计划目标和重点任务,积极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确保一季度经济指标超年度预期目标(详见附件1),50%以上计划新开工项目在一季度实现开工(详见附件2)。
二、保障措施(一)抓好经济运行分析调度。
通过召开经济运行分析和调度会议、现场调研督导等方式,促进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落实到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具体产业、企业、项目上。
召开全市工业经济季度分析会,现场督导、评估项目开竣工及“开门红”目标任务推进情况。
(二)抓好重点企业跟踪服务。
实施市级领导及责任单位联系重点工业企业制度,对34个重点企业推进情况实行动态跟踪和“月收集、季通报”制度。
引导企业挖掘市场,鼓励有市场、有效益、有订单的企业坚持节日生产。
(三)搭建企业供需对接平台。
及时更新发布《遂宁市名优产品推荐目录》和《遂宁市企业生产原材料采购目录》,引导本地企业开展产品互采互用。
召开本地企业产销对接会,积极引导企业价值链向产业链延伸。
(四)用好用活用足支持政策。
召开全市工业工作会,兑现2016年工业发展奖励政策,修订出台关于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五)建立“开门红”考核激励机制。
对一季度工业及技改投资任务完成情况较好的县(区)、市直园区,在省级切块资金、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中给予40%权重倾斜支持,其中工业投资及技改投资占比60%,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占比40%。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20•【字号】遂府办函〔2017〕67号•【施行日期】2017.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17〕6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各信息直报点:为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和服务决策、服务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当前,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存在整体质量还不高、参谋服务职能发挥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等突出问题。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站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围绕中心大局,强化责任担当,努力提高政务信息工作的参谋服务水平。
要将政务信息工作列入重要的日常工作安排部署,主要负责同志经常研究、加强指导,分管负责同志督促检查、审核把关;要明确部门(单位)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责,选定1—2名责任心强、具有良好文字功底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撰写和报送,如有人员变动,要及时调整补充,做好工作交接,并书面报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备案;要为信息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支持参加业务会议、学习调研、交流培训。
二、提升质量,规范流程(一)总体要求注重把握信息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和导向性,培养超前意识、贴近意识、全局意识,实现政务信息工作由编辑型向采编型转变,由初级处理向深入加工转变,由动态反映向综合分析转变。
(二)报送内容要求1.动态信息和简讯。
主要报送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创造性实践工作经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动态和社情民意,特别是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基层群众普遍反映的生产生活难题、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济形势分析及预测信息等,以及承办或参加全国、全省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等情况,荣获国际性、全国性奖励情况;重大突发性事件、紧急重要信息(灾情、疫情等)。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17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17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17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遂宁市2017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31日遂宁市2017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2017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遂宁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年度目标(一)去产能方面。
依法关停淘汰落后产能,严厉打击“地条钢”。
优化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产业结构,对钢铁、水泥企业依法实施差别电价。
(二)去库存方面。
全市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控制在8个月左右,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70%,商业用房库存量实现平缓下降。
(三)去杠杆方面。
全市实现新增直接融资75亿元,在全市新增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占比超过25%。
(四)降成本方面。
再为企业减少税费成本6500万元左右,为企业和社会减少用能成本1000万元。
企业融资的担保、评估、登记等费用控制在融资总额的3%以内。
(五)补短板方面。
实现90个贫困村退出、2.5万贫困人口脱贫;完成县乡道路改造110公里,村道路建设100公里;基本公共服务差距逐步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7.5%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考核基准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率达到76.5%。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和政务公开绩效评价细则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和政务公开绩效评价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28•【字号】遂府办函〔2017〕106号•【施行日期】2017.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和政务公开绩效评价细则的通知遂府办函〔2017〕10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根据《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遂委办发〔2017〕10号)精神,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为4%。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将采取半年通报、不定期检查和动态掌握等方式,严格考核,逗硬奖惩。
现将各单位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2017年遂宁市县(区)政府政务公开绩效评价细则和2017年遂宁市市直部门政务公开绩效评价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17年遂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2.2017年遂宁市县(区)政府政务公开绩效评价细则3.2017年遂宁市市直部门政务公开绩效评价细则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28日附件1附件2注:各县(区)超额完成下达目标的,每50条增加0.1分,最高不超过4分;未完成目标的每少1条,扣0.3分;出现失泄密的,扣减组织保障得分及政府信息公开得分;依申请公开办理不力,进入行政诉讼并败诉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0分。
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参照执行(超额完成下达目标的,每20条增加0.1分,最高不超过4分)。
附件3注:各部门超额完成下达目标的,每20条增加0.1分,最高不超过3分;未完成目标的每少1条,扣0.5分;没有按照《条例》填报应公开信息的,扣减组织保障得分和该项目得分;出现失泄密的,扣减组织保障得分和政府信息公开得分;依申请公开办理不力,进入行政诉讼并败诉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0分。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奋战三个月确保全面实现年度目标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奋战三个月确保全面实现年度目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30•【字号】•【施行日期】2017.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奋战三个月确保全面实现年度目标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为切实解决当前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全力抓好第四季度稳增长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经济发展预期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一)工业方面 1.稳定重点企业生产。
对34户重点联系企业中产值增速后10位的企业,实行跟踪监测、上门问诊,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推动重点企业稳定生产、扩大产能,确保其中20户以上企业年产值增长20%以上。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2.帮助困难企业复产。
对于停产半停产企业,突出重点、分类施策进行帮扶,力争年内实现30户以上企业复产。
对资金困难企业,协调金融借贷、推动债转股、引入新投资人、实施兼并重组;对市场受阻企业,帮助拓宽营销渠道,开拓合作伙伴;对经营管理受挫企业,鼓励引导企业通过参加现代经营管理培训、寻求司法化解纠纷等途径实现复产;对环保不达标关停企业,督导加快整改,加大环保设备投入;对复产无望企业,依法有序退出,释放闲置资产和生产要素。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科知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3.突出抓好新的增长点。
抓好工业项目投资促进和企业升规入统,确保全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40户以上。
加快促进主体已完工项目设备采购安装,争取喜之郎食品、杭萧钢构等项目正式投产,促进广义微电子、珠穆朗玛等已竣工项目尽快投产达效,推动思瑞罐头食品、普力科技等新入规企业加快释放产能。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投促委、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二)建筑业方面4.做大做强建筑企业。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23•【字号】遂府办函[2009]65号•【施行日期】2009.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09〕6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提高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运作水平,现就做好新版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保障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基本原则(一)合力共建、资源共享。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电子政务工作安排和监督;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对网络的运行进行监管和技术协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具体承担网站的建设和日常维护,负责网站内容收集、编辑、发XXX整合。
区县政府和市直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共同做好政府网站体系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工作(任务分工见附件1),加强政府和部门网站间的链接,逐步实现资源共享和整体联动。
(二)及时准确、公开透明。
依法及时发布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政府职能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全面、权威,发挥网上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三)强化服务、便民利民。
以市电子政务外网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为统一平台,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努力为企业和公众等服务对象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
二、保障方式(一)网上抓取。
由内容采集系统或网站信息保障人员按照设定的地址,自动或手动抓取各区县政府网站、市直部门网站已发布的信息。
(二)信息报送。
由各区县、市直各部门通过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将拟发布的信息提交市政府门户网站以供选用(联系方式见附件2)。
(三)网站链接。
包括主页链接和栏目链接。
主页链接,是指将区县政府网站、市直部门网站的主页与市政府门户网站链接,以方便用户访问。
栏目链接,是指将区县政府网站、市直部门网站的重要栏目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应的栏目直接链接,以方便用户查询。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质量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质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07•【字号】遂府办函〔2017〕53号•【施行日期】2017.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质量的通知遂府办函〔2017〕5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5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政府网站质量的通知》(川办函〔2016〕202号)和政府网站普查有关规定,全面提升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网站工作责任(一)明确网站监管主体。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府网站监管,统筹、协调、推进和指导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各县(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政府网站监管,市直各部门办公室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政府网站监管。
(二)落实网站管理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组建网站专业运行管理团队,打造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网站运维管理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
原则上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为本辖区政府网站主要责任人,市直部门办公室主任为本部门政府网站主要责任人,负责网站管理及重要信息内容发XXX把关。
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原则,确保每一个政府网站有专人负责信息内容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
(三)加强外包服务监管。
对于政府网站外包的业务和事项,各部门要严格审查服务单位的业务资质、服务能力、人员素质,核实管理制度、响应速度、应急预案,确保服务人员技术水平能够满足网站运行要求。
签订合作协议,应划清自主运行和外包服务的关系,明确网站运行管理团队、技术运维团队、信息和服务保障团队的职责与关系,细化外包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要求,既加强沟通交流,又做好监督管理,确保人员到位、服务到位、管理到位。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17〕25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17〕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2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6〕76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力争为全国、全省改革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遂宁经验”。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便民”原则,着力创新行政审批体制,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提升服务水平,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
二、主要内容(一)明确试点范围。
学习借鉴省外及省内成都市武侯区、新津县,绵阳江油市,巴中市等全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地区经验,紧跟全省改革步伐,在船山区、射洪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
(二)创新管理体制。
在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基础上,推广审批与监管相互分离的集中审批模式。
试点县(区)在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上组建行政审批局(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将各部门现有行政许可事项分批次向行政审批局集中,首批集中度原则上不低于60%,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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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工业管理
【发文字号】遂府办函[2017]32号
【发布部门】遂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1.23
【实施日期】2017.01.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通知
(遂府办函〔2017〕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产业提升行动”计划,推动我市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做好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5%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利润总额增长10%。
工业投资完成338亿元以上,增长14%;技改投资完成300亿元以上,增长1.5%。
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0户。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3%以上。
全市互联网出口带宽达到600G,增加20%;农村95%以上的行政村通宽带。
二、工作重点
(一)抓产业提升,推进优势产业重点突破。
健全产业发展领导联系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细化“4 2”产业推进方案,促进锂电及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与装备制造、精细化工四大成长型产业集聚发展,力争四大成长型产业总产值达到490亿元,同比增长15%。
其中锂电及新材料增长25%,电子信息增长12%,机械与装备制造增长13.5%,精细化工增长10%。
加快改造提升食品饮料、纺织服装两大传统优势产业,产业产值分别增长10.5 %、7%。
梳理细化“4 2”六大产业链,有针对性地“补链”“强链”“建链”,确保“4 2”每个产业引进上亿元项目3个以上。
(二)抓项目攻坚,推进工业发展质量并举。
重点抓好喜之郎、创维西部产业园等19个省级重点项目建设,推动60个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市级重点工业项目加快建设。
千方百计推动勇华食品、全泰堂等15个落地项目开工,美宁食品、英创力等30个在建项目竣工,创维电子、名红车辆等15个竣工项目投产。
每季度末月20日左右召开全市工业经济季度分析会,现场督导、评估项目建设及目标任务推进情况,重点分析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抓企业培育,推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落实市领导和市直部门“一对一”联系34户重点工业企业工作机制,让重点企业保持稳定增长和领先发展态势。
突出抓好民营经济发展,召开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
更新充实地方名优产品目录,提高“遂宁造”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抓好企业梯度培育,争取30户以上中小企业进入省“小巨人”“成长型”和“专精特新”培育名单。
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全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户以上,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3户以上。
抓好停产半停产企业帮扶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分类施策,“一对一”帮助企业摆脱困境,恢复正常生产。
(四)抓平台建设,推进工业创新服务发展。
按照“布局合理、主业突出、特色鲜
明、集约高效”要求,推动园区上档升级,力争创建2个以上省级开发区和1个以上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
加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增强检验检测、信息技术、产品推广等服务能力。
搭建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发布地方企业生产原材料采购目录,推动产业链龙头企业加强与地方中小微企业相互配套,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五)抓融合互动,推进信息化共建共享。
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深入实施《遂宁市智能制造(2016-2018年)行动方案》,组织实施10个智能升级项目和20个智能车间建设。
支持创建基于互联网的研发设计、技术协作、“互联网制造”等信息共享平台,引领行业发展模式突破。
促进共建共享和“三网融合”,提高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
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智慧遂宁云平台一期工程建成并上线运行。
贯彻落实“宽带中国”战略,实施完成电信普遍服务建设试点工程,认真做好行政村通宽带建设工程,全面完成脱贫攻坚通信网络建设年度目标任务。
(六)抓绿色发展,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减排。
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组合拳”,实施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引导建设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
加强重点用能用水企业监管,推动建立综合利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法规标准淘汰落后过剩产能法治化、市场化工作机制,确保完成省上下达的工业节能降耗目标任务。
支持困难行业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实现产品升级、转型转产、扭亏增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市直园区要把工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市、县(区)、市直园区领导定点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对34个市级重点企业推进情况实行动态跟踪和“月收集、季通报”制度。
建立健全工业考核激励机制,工业发展、省级切块等资金安排与工业经济指标和项目推进直接挂钩。
各级工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