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遂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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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遂府办函…2010‟182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遂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打击和遏制非法集资活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我市经济和社会秩序稳定,市政府决定成立遂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撤销遂宁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联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刘云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任三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马和平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刘泽斌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米春燕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洪波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侯贤松市政法委维稳办主任
王国辉市政府信访局副局长
李拥军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本田市经委副主任
杨永顺市中小企业局调研员
王朝蓉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邢林市公安局副局长
郭鹏逸市民政局副局长
谢耀国市财政局副局长
姜国全市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
唐成市农业局副局长
谢起市林业局副局长
肖鹏飞市商务局副局长
杨辉国市文化局局长
陶如光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英市政府金融办副调研员
温勉光市法制办副主任
杨屹东市人行副行长
刘巧玲遂宁银监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遂宁银监分局。刘巧玲兼任办公室主任,遂宁银监分局副局长黄荣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处置非集资的方针和政策。
(二)研究建立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快速反应、风险处置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
(三)建立快速、有效、稳妥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督促和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案件查处、善后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
(四)建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信息交流制度和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制度,向市委、市政府及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上报重大事件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和处置突发、重大或跨市(区、县)非法集资案件,防范群体性和恶性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五)检查督促各区、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对工作好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工作制度及要求
(一)适时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精神及要求,通报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信息,检查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
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二)遇突发、重大非法集资事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处理。
(三)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参加领导小组会议,积极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并做好保密工作;互通信息,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四、职责分工
遂宁银监分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传达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及领导小组工作安排;起草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快速反应、风险处置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收集、整理并及时上报全市非法集资案件统计信息和重大事项;指导督促各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全市银行业监管、主管范围内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市法院:负责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检察院:负责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审查批捕和起诉工作;加强诉讼监督和涉及此类活动相关职务犯罪的侦办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全市新闻媒体(含互联网)等涉及打击非法集
资宣传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处置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委政法委:负责协调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维稳工作;负责督促区、县和相关部门制定本地、本部门处置非法集资的维稳工作预案及应急预案;加强对全市非法集资维稳工作的督促指导;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政府信访局:负责因非法集资问题引起的大规模信访案件的受理、转办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对全市非法集资信访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协调全市非法集资重大信访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经委: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和通信系统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中小企业局: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及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业务监管、主管范围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包括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依法进行侦查、打击;负责维护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现场秩序,协助市政府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对参与、支持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行政监察对象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民政系统业务监管、主管范围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领导小组安排的非法集资活动善后处置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和建设系统监管、主管范围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全市农业系统业务监管、主管范围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林业系统业务监管、主管范围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商贸流通业业务监管、主管范围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文化局:负责全市文化系统业务监管、主管范围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宣传的监管和查处;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市政府有关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文件传送;参与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融资性担保、小额贷款行业监管、主管范围内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