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各种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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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于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于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于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当合同签订⼈双⽅不能就合同履⾏达成⼀致时,就会产⽣纠纷,协商不成就有可能诉讼到法院,那么就产⽣了诉讼时效这⼀概念。

那么法律对于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呢?店铺⼩编为⼤家解答。

法律对于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若⼲问题的解释对诉讼时效作了如下规定:⼀、技术合同争议当事⼈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在《合同法》实施之前,⾃当事⼈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起⾄合同实施之⽇起超过⼀年的,⼈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两年。

⼆、技术进出⼝合同争议当事⼈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在《合同法》实施之前,⾃当事⼈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起⾄《合同法》实施之⽇起超过两年的,⼈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两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该条除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合同争议的诉讼或仲裁的时效期间明确规定为四年外,对其他合同纠纷的诉讼或仲裁,规定适⽤其他法律的规定。

可见,诉讼时效期间除前述四种情况外,散见于各具体法律之中。

时效期间的计算,也是较为直接的法律问题,⼀般都规定为“从权利⼈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权利被侵害之⽇起计算,”但是也有例外,如《国际买卖合同时效公约》规定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从请求权发⽣时开始计算。

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的具体起算标准1、有明确的书⾯书⾯合同约定付款期限的,以约定的付款期限后⼀⽇;⼀⽅未按时付款的,另⼀⽅可从次⽇起主张对⽅⽀付逾期付款利息;2、以送货单形式起诉的,能够证明双⽅交易习惯的,依交易习惯;不能证明的,则债权⼈可以随时主张,诉讼时效应从债务⼈明确表⽰拒绝付款之⽇起计算,逾期付款利息与之相同;不应当从推出诉讼时效应从收到货物时起算,因为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的利益,督促债务⼈及时付款。

根据⼀般交易习惯,在买受⼈收到货物当时没有付款的,除⾮事前有约定,否则出售⼈不可能意识到买受⼈有不付款的意图,也不可能知道⾃⼰的权利被侵害;3、以⽋条的形式起诉的,若⽋条上写明付款⽇期的,按照写明的⽇期第⼆⽇起开始计算;没有写明的,则随时都可以主张付款,诉讼时效从债务⼈明确表⽰拒绝清偿⽋款时开始计算,同时起应当⽀付逾期付款利息。

起诉的时间限制和法律纠纷时效

起诉的时间限制和法律纠纷时效

起诉的时间限制和法律纠纷时效法律纠纷时效是指法律对于诉讼主体行使诉讼权利的时间限制规定。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起诉的时间限制和法律纠纷时效被广泛运用于各种法律关系的处理中。

本文将探讨起诉的时间限制和法律纠纷时效的基本概念、适用范围以及影响因素。

一、起诉的时间限制起诉的时间限制是指在特定法律关系中,起诉主体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要求。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的时间限制可以分为绝对期间和相对期间。

1. 绝对期间绝对期间是指法律对于特定法律关系中的起诉主体规定了不可逾越的时间限制。

一旦超过绝对期间,起诉主体将无法再行使诉讼权利。

例如,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因劳动争议向用人单位提起诉讼的时间限制为一年,属于绝对期间。

2. 相对期间相对期间是指法律对于特定法律关系中的起诉主体规定了一定的时间限制,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延长或推诿。

例如,《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引发的纠纷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合同违约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中止时效或者诉前和解等方式延长起诉的时间限制。

二、法律纠纷时效法律纠纷时效是指起诉主体因特定法律关系引发的法律纠纷,在法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要求。

与起诉的时间限制相似,法律纠纷时效也包括绝对期间和相对期间。

1. 绝对期间绝对期间是指法律对于特定法律关系引发的法律纠纷规定了不可逾越的时间限制。

例如,《民法通则》规定,与财产有关的民事权益的请求权,被侵权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超过绝对期间后,被侵权人将失去行使诉讼权利的能力。

2. 相对期间相对期间是指法律对于特定法律关系引发的法律纠纷规定了一定的时间限制,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延长或推诿。

例如,《商品房买卖合同法》规定,购房者因商品房买卖合同引发的纠纷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通过证据保全等方式推迟起诉的时间。

法律如何规定民事追诉时效期限的

法律如何规定民事追诉时效期限的

法律如何规定民事追诉时效期限的民事案件纠纷⾮常多,如果在⾃⾝的权益被侵害的时候⼈们会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向对⽅提起诉讼。

但是民事追诉是会有⼀定的时效,如果超过了这个时效的话,相关的期限就不复存在。

那么,法律如何规定民事追诉时效期限的呢?加下来就跟店铺⼩编⼀起来看看吧。

法律如何规定民事追诉时效期限的⼀、⼀审期间第⼀、诉讼时效(1)普通2年诉讼时效。

⾃权利⼈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侵害之⽇起算。

(2)1年诉讼时效。

⾝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

(3)3年诉讼时效。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

(4)4年诉讼时效。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

(5)最长诉讼时效。

从权利受侵害之⽇起20年。

第⼆、申请财产保全(1)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接受申请后,应在48⼩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即执⾏(申请⼈必须提供担保)。

申请⼈应该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

(2)诉中财产保全。

⼈民法院接受申请后,情况紧急的,应在48⼩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该⽴即执⾏。

(3)对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次。

(4)诉中证据保全。

当事⼈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

第三、⽴案法院应在收到起诉状或⼝头起诉后7⽇内⽴案,⽴案庭应在决定⽴案的3⽇内移送审判庭。

第四、公告送达(1)国内。

适⽤于受送达⼈下落不明或⽤其他⽅式⽆法送达的。

⾃发出公告之⽇起经过60天的,视为送达。

(2)涉外。

适⽤于不能⽤其他⽅式送达的。

⾃公告之⽇期满3个⽉。

第五、答辩期(1)国内。

法院应在⽴案之⽇起5⽇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起15⽇内答辩,法院收到答辩状之⽇起5⽇内发送原告,不提出答辩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2)涉外。

答辩期30⽇,并可申请延长。

第六、管辖权异议应在答辩期间内提出,法院应在收到异议之⽇起15⽇内作出书⾯裁定。

安全生产法律各种时效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律各种时效的规定
卫生行政部门
30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
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和发证
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45日
到期申请延期
生产经营单位
30日3个月
煤矿建设工程
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30日
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和条件验收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30日
事故调查处理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
60日
延长事故调查报告期限
60日
30日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领取执照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3日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的核发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5日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3日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企业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0日
烟花爆竹安全安生许可证的核发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
45日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核发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的安监部门
30日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核发
县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
20日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核发
岗前培训
24学时
二、各类法律行为和行政行为的时限规定
项目
行为内容
行为人
时限
查封或者扣押
查封或者扣押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超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的处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5日
行政处罚的听证

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诉讼时间的规定

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诉讼时间的规定

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诉讼时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处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5.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力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16.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17.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

18.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二十年内行使,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有哪些特殊规定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有哪些特殊规定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有哪些特殊规定在民事诉讼领域,诉讼时效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

它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以及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具有关键意义。

除了一般的诉讼时效规定外,还存在着一些特殊的规定,这些特殊规定在特定的情形下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首先,我们来谈谈“长期诉讼时效”。

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三年,但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规定了更长的诉讼时效期间。

比如,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这是因为此类合同往往涉及复杂的国际交易和较大的经济利益,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处理和解决纠纷。

另外,“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也是一个特殊的规定。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无论权利人是否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也不论期间是否存在中断、中止的情形,一旦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权利义务关系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在一些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中,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也有所不同。

例如,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情形中,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这是考虑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法定代理关系存续期间,可能缺乏主张权利的能力或者条件。

还有,对于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这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于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给予他们在成年后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在诉讼时效的中断方面,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

比如,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

这一特殊规定旨在鼓励权利人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使得诉讼时效制度更具灵活性和适应性。

此外,对于连带债权债务关系中的诉讼时效,也有特殊规定。

在连带债权中,一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其效力及于其他连带债权人;在连带债务中,一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的,其效力及于其他连带债务人。

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

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开始计算。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二、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谁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的被告恒定是行政机关,而且行政机关要对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至于原告方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

一般行政机关都有一定的行政职权,因此为了保证权利义务的平衡,更好的保护人民的利益。

所以行政法只管“民告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三、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要遵循的原则有:(一)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行政管辖权的原则。

(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三)审查特定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原则。

(四)当事人平等法律地位的原则。

(五)使用民族语言原则。

(六)当事各方有权辩论。

(七)合议,质疑,公开审判和最终审判这两项审判的原则。

时效性什么意思

时效性什么意思

时效性什么意思时效性指的是有效期限。

它是法律规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其作用是:在特殊情况下,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即为该机关必须执行特定决议或决定的期限。

时效制度包括:时效期间、有效期、期间终止和时效延长。

其内容包括:生效要件、取得方式、生效时间及延续等。

时效期限由国务院制定并公布,有效期为10年或30年,经批准可延长2年;有效期届满,应当继续有效;期满应当终止。

一、时效制度的效力时效制度,其效力一般分为两种:一是法律效力,即对时效期间所规定的效力;二是国家意志。

法律效力是指该法律制度所具有的法定强制性和强制力。

《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时效制度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效力。

如《民法通则》第16条、第18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求赔偿经济损失,有权要求支付欠付期间的利息、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费用。

”第17条规定;“债权人行使请求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债务人履行债务符合法定期限;(二)时效期间自债权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第18条第二款亦规定:“有关时效期间的决定应当于三十日内作出”,如《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则规定;“因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对方在一定期限内无法行使请求权时,从其实际履行期限的最后日起计算”。

1、《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和《合同法》第18条的规定,即关于时效期间所规定的一切法律效力均为无效力,其效力与效力等级均是最低度。

所谓“法定时效”,就是指法律规定的法律或法规,如《民法通则》第16条中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合同法》第18条中的“有关时效期间的决定”等,而在其效力等级中属于“无效力”类;而所谓“无效力”是指时效制度的立法目的系为防止权利人或债务人在一定时期内不履行义务时,行使其请求权,因此不应得到法律强制性的救济和保护,因而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如《民法通却》第17条第1款中约定的债的消灭时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引起的催收效果无效,且自欠款之日起两年内不得请求返还;合同被撤销或无效时也不得重新起诉。

法学中法律时效的名词解释

法学中法律时效的名词解释

法学中法律时效的名词解释引言:时间对于法律的运作起着重要的作用。

法律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超过这个时间限制后,个人或组织将无法行使自己的法律权利或受到法律制裁。

下面将对法律时效在法学中的含义、类型以及相关案例进行探讨。

一、法律时效的含义法律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期限内,个人或组织可以行使法律权利或需履行法律义务的期限。

对于各种法律行为,法律时效起到限制、保护和稳定法律关系的作用。

法律时效存在的理论基础是法律的稳定性和合理性。

一方面,法律时效可以保障法律的稳定性,这是因为如果每个人或组织永远都可以行使自己的法律权利,将导致法律关系的不确定性和混乱。

另一方面,法律时效也体现了法律的合理性,即法律规定一定的期限是基于对各种法律事实、情境和实体需要的权衡。

二、法律时效的类型法律时效主要分为行使时效和消灭时效两大类,并根据具体法律关系的性质和内容可以再细分为多种子类型。

1. 行使时效行使时效是指个人或组织在一定时间内行使法律权利的期限。

常见的行使时效包括起诉时效、申请返还期限、索赔时效等。

(1)起诉时效:起诉时效主要用来规定诉讼的时效性。

在民事诉讼中,起诉时效规定了起诉的期限,超过这个期限,原告将无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例如,财产损害赔偿起诉的时效为三年。

(2)申请返还期限:申请返还期限适用于需要向法院提起申请以获取返还的权益。

例如,在劳动争议中,对于未支付工资的申请,劳动法规定了申请返还工资的期限。

(3)索赔时效:索赔时效是指在特定情景下行使索赔权利的期限。

例如,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害赔偿索赔时效,消费者需要在发现质量问题之日起一定期限内行使索赔权利。

2. 消灭时效消灭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限后,个人或组织的权利被法律认为已经消灭的情况。

消灭时效的标志通常是超过规定时效后无法再主张相应权利。

(1)债务消灭时效:债务消灭时效规定了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期限。

债务消灭时效的设定可以保障债务人在一定时间后不再受到债权人的追偿,也促使债权人及时主张权益。

刑法中追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中追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中追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犯罪分⼦的犯罪⾏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接下来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刑法中追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的追诉时效期限:1﹑法定最⾼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2﹑法定最⾼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3﹑法定最⾼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4﹑法定最⾼刑为⽆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

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我国刑法分则条⽂中对法定刑的规定包括⼏种不同的情况:在⼀种犯罪有⼏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犯罪的实际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即犯罪符合哪⼀个量刑幅度,就应当以那个量刑幅度的法定最⾼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案侦查或者在⼈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民法院﹑⼈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案⽽不予⽴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时效中断:在追诉期限以内⼜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起计算。

在⼀般情况下,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之⽇起计算。

但是,如果犯罪⾏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为终了之⽇起计算。

以上知识就是店铺⼩编对“刑法中追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这个问题进⾏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法学概论中常见时效汇总

法学概论中常见时效汇总

民法中的时效1年1、《民法通则》第136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2、《海商法》第257条第1款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间届满后,被认定为负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九十日,自追偿请求人解决原赔偿请求之日起或者收到受理对其本人提起诉讼的法院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计算。

3、《海商法》第260条有关海上拖航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4、《海商法》第263条有关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理算结束之日起计算。

5、《拍卖法》第61条第3款因拍卖标的存在瑕疵未声明的,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2年1、《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合同法解(一)》第6条技术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实施之日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一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二年。

3、《专利法》第62条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4、《商标案件解释》第18条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 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受性侵未成年人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 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
法律术语
01 定义
03 法律特征 05 法律分类
目录
02 法律规定 04 法律辨析 06 适用范围
07 常见问题
09 相关词条
目录
08 案例剖析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 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 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
所谓时效利益,是指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以后,权利人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义务人因此可以不履行义务,继而获得其本来不应该获得的利益。在时效期间届满以后,义务人所享有的时效利 益受到法律的保护。当然,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所享有的时效利益本质上是当事人的私益,其有权予以 抛弃。但是,考虑到债务人利益的保护,《民法典》第192条第2款禁止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抛弃。
2、在起算上,从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而不采用主观主义的计算方法,即不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 利遭受侵害之日起计算。
3、不适用诉讼时效延长的规定。从设立最长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来看,其主要是给权利的行使设立一个固定 的期限,或者说设立一个最长的保护期限,如果最长的期限仍然可以延长,且对延长的上限没有限制,这就造成 最长诉讼时效成为可变期限,也会使最长诉讼时效的功能不复存在。

民法典对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对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对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在最新的《民法典》中规定了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权利⼈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之⽇起计算。

关于民法典对诉讼时效的规定的问题,下⾯店铺⼩编为您详细解答。

⼀、民法典对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1、向⼈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权利⼈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之⽇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权利受到损害之⽇起超过⼆⼗年的,⼈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的申请决定延长。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1)权利⼈向义务⼈提出履⾏请求;(2)义务⼈同意履⾏义务;(3)权利⼈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的其他情形。

三、诉讼时效中⽌包括哪些情形诉讼时效中⽌的情形:(⼀)不可抗⼒;(⼆)⽆民事⾏为能⼒⼈或者限制民事⾏为能⼒⼈没有法定代理⼈,或者法定代理⼈死亡、丧失民事⾏为能⼒、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或者遗产管理⼈;(四)权利⼈被义务⼈或者其他⼈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不能⾏使请求权的障碍。

⾃中⽌时效的原因消除之⽇起满六个⽉,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在最新的《民法典》中规定了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按钮咨询,或者到店铺咨询专业律师。

民事诉讼法起诉时效新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起诉时效新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起诉时效新规定是怎样的?第二条民法总则施行之日,诉讼时效期间尚未满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民法总则施行前,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民事诉讼法案件中我们通常都会接触到这样的一个名词起诉时效,很多人对于这一名词还不是很了解。

如果过了起诉时效还没有行使权力,就表示不再追究。

民事诉讼法起诉时效也是可以中断、延长的,在什么情形下是可以的呢?以及民事诉讼法起诉时效新规定是怎样的?那么下面笔者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民事诉讼法起诉时效新规定。

民事诉讼法起诉时效新规定是怎样的?一、诉讼时效的概念(一)时效与诉讼时效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地达到一定期间而发生一定财产法效果的法律事实。

时效是一种期限,但与一般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不同,时效是法定的。

时效依其适用的权利和法律效果区分,可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取得时效也称占有时效,是适用于物权的时效,我国法律没有规定。

消灭时效,也称诉讼时效,是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持续到法定期间,其公力救济权归于消灭的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规范规定的时效,就是属于诉讼时效。

(二)诉讼时效的特征1、诉讼时效属于法律事实。

就时效对民事法律关系的效果而言,时效能导致权利的消灭,应属法律事实。

时效的期间经过不受当事人意志的控制,就此而言,时效属于事件。

2、诉讼时效属于强制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由法律强行规定,当事人不得约定更改或预先抛弃,所以时效期间属法定期间。

3、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

诉讼时效期间须与一定的事实状态结合才发生一定的效果,亦即无一定事实状态与之结合,无时效效果的存在。

故时效法律效果的发生须与一定事实状态并存而构成法律要件,就此而言,时效又属法律要件。

4、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

法律基于不同的价值取向,对不同类型的权利规定了不同法定期间,如适用于支配型权利的取得时效,适用于形成权的除斥期间,适用于知识产权的期间等,而适用于请求权的就是诉讼时效。

特殊诉讼时效的类型

特殊诉讼时效的类型

特殊诉讼时效的类型
根据实际情况,特殊诉讼时效可以分为:
1、短期诉讼时效
在我国现⾏法律上,诉讼时效期间在2年以下的为短期诉讼时效。

⽐如,依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适⽤于以下四种情况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1)⾝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对这些民事活动适⽤短期诉讼时效的原因在于,这些纠纷可以在短时间内发出,并及时予以处理,此外,我国很多单⾏法律、法规也规定了短期诉讼时效,如《⾷品卫⽣法》第40条第2款规定,有关⾷品卫⽣的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各种货运规则规定的索赔诉讼时效期间⼀般为180天。

2、长期诉讼时效
有些法律对于特定的民事活动规定了长于2年(2年以上⾄20年以下)的诉讼时效期间,即为长期诉讼时效。

⽐如,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9条的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

店铺温馨提⽰:
《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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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时效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时效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时效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行政处罚法只规定了两年时效期限,也就是说违法行为发生后两年内没有发现的,不得再做出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此时效的规定是六个月。

最近的法制新闻报道,有好几则都是是犯罪分子在行政处罚临近失效时被绳之以法。

如果时效已过,法律便无力追究犯罪分子,犯罪分子可以逃避处罚,罪恶最终会继续逍遥法外。

那么行政处罚时效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由小编为您解答。

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具体解释所谓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才发现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要正确理解该条的规定,应把握三点:(1)该条的“发现时间”是指行政机关的立案时间,不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时间;(2)行政处罚追究时效的期限是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法行为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日。

如运输违禁物品,在途中用了10天时间,应当从最后一天将违禁物品转交他人起开始计算。

对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如某公民自从接通电源时就开始偷电,该案的行政处罚追究时效应当从该公民停止偷电之日起计算。

又如某人违法占地建住宅,其行为的行政处罚追究时效应当从某人拆除住宅,退出土地之日起计算。

(3)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期限内发现违法行为,但最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超过行政处罚追究期限的,对这种情况法院不以超出行政处罚追究时效处理。

法律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法律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法律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向⼈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年,从权利⼈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利被侵害之⽇起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时效都是两年,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年:
(⼀)⾝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起算。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三、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起超过⼆⼗年的,⼈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特殊情况是指权利⼈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使请求权的)。

四、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愿履⾏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五、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内,因不可抗⼒或者其他障碍不能⾏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

从中⽌时效的原因消除之⽇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义务⽽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七、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年,⾃继承⼈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起计算。

但是,⾃继承开始之⽇起超过⼆⼗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2)法律、法规对索赔时间和对产品质量等提出异议的时间有特殊规定的,按特殊规定办理。

不适用民事诉讼时效3年的其他法律规定

不适用民事诉讼时效3年的其他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1.《民法典》有关诉讼时效的其他规定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海商法》有关诉讼时效规定第二百五十七条【海上货物运输赔偿时效】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间届满后,被认定为负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九十日,自追偿请求人解决原赔偿请求之日起或者收到受理对其本人提起诉讼的法院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计算。

有关航次租船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五十八条【海上旅客运输赔偿时效】就海上旅客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分别依照下列规定计算:(一)有关旅客人身伤害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二)有关旅客死亡的请求权,发生在运送期间的,自旅客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因运送期间内的伤害而导致旅客离船后死亡的,自旅客死亡之日起计算,但是此期限自离船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年;(三)有关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

时效的概念和特点

时效的概念和特点
2021/2/2
从诉讼时效的目的看物权请求权 的诉讼时效问题
物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的目的应该是保护第三人的信赖利 益和维护交易的安全。
1、确认物权请求权,不存在交易中第三人利益保护时不应 适用诉讼时效;但交易中的善意第三人可以主张诉讼时效 ;
2、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请求权,与第三人利益无涉,不适 用诉讼时效;
知道请求权存在或妨害行为存在起算经过5年消 灭;(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社科院草案 57、58、59条明确规定:确认物权、排除妨害、消 除危险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返还原物和赔偿 损失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
2021/2/2
外国立法的规定
1、确认物权的请求权一般不适用诉讼时效 2、返还原物请求权。德国民法典原来规定:根据
时效的概念和特点
一、时效的概念:一定的事实状态(占有财产或权利不 行使)持续经过一定的时间,从而导致一定的法律 后果(当事人取得权利或权利失去法律保护)的法 律制度。
二、时效的强制性:当事人不得排除时效的应用;时效 期间不得由当事人协议变更;时效利益不得预先抛 弃;(《诉讼时效解释》第二条 当事人违反法律规 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 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3、适用诉讼时效的弊端,债权请求权也存在 ,并非物权请求权特有。
2021/2/2
折中说
1、对于确认物权,多数认为不应适用诉讼时效, 因为物权尚未确定归属,难以计算侵害发生时间 ;
2、对于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是否适用诉讼时效有 分歧。否定说认为:既无法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 点,也会得出诉讼时效一旦经过,加害人有权继 续妨害、继续危险的悖论(物权法草案中规定这 两种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3、对于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否定说认为不适用诉 讼时效。肯定说认为要区分登记的财产和非登记 的财产,登记不动产不适用,没有登记的不动产 和动产适用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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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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