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职能划归机构,人员编制分流,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初探
关于政府机构改革的几点思考
VS
展望
展望未来,政府机构改革将继续朝着更加 高效、透明、服务型政府的方向发展。通 过不断深化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 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以满足人民群众 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时,政府机 构改革也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不 断完善和创新,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05
结论
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政府机构改革是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的必然选择
政府机构作为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和维护者,其职能的发挥直接影响到社会公平和稳 定
对政府机构改革的前景和展望
政府机构改革将朝着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随着政府治理理念和实践的不断深入,政府机构改革将更加注重科学化和规范化,以建 立更加高效、透明、廉洁的政府组织体系。
政府机构改革将更加注重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
政府机构改革需要更加注重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动 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政府机构改革将与全面深化改革相辅相成
政府机构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与其他领域的改革相辅相成,共同推 动中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对政府机构改革的建议和思考
02
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和转型升
级。
增强国际竞争力
03
通过政府机构改革,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效率,增强国际竞争
力。
02
政府机构改革的现状和问题
当前政府机构存在的问题
机构设置冗余
政府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导致资源浪费和管理 效率低下。
公共服务供给不足
部分政府机构未能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不能满 足公众需求。
关于政府机构改革的几点思 考
汇报人: 2023-12-31
关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
关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精神,现就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原则要求按照政事分开原则,准确界定事业单位职能,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结合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整合设置机构,促进政府组织结构优化;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严格认定标准和范围,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按照积极稳妥原则,循序渐进,分步实施改革。
二、主要任务(一)明确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认定标准和依据。
承担行政职能是指事业单位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主要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行政职权。
认定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依据。
(二)规范和调整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
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取消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
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自行调节或社会中介机构自行解决的事项,政府不再干预;能够通过法律手段或经济手段解决的问题不再使用行政手段;适宜事后监督的不再事前审批。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其行政职能剥离并划归行政机构;对职能调整的事业单位,要重新明确职责、划定类别,对职责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的,要在精简的基础上综合设置。
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依照国家现行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三)严格控制机构编制。
改革中涉及行政机构编制调整的,要严格控制,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不得突破现有行政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路径初探
根 据 本 轮 事 业 单 位改 革 总体 方 案 ,行政 类 事 业 单 位 的改 革 方 向是 清 晰 的 , : 承担 行 政 职能 即 对 的事 业 单 位 ,逐 步将 其 行 政 职 能 划 归行 政 机 构 或 转 为 行政 机 构 。具 体讲 , 部分 承担 行政 职 能 的事 对 业 单 位 。 其 行 政 职 能剥 离 并 划 归 相 关 行 政 机 构 : 将 对 完 全 承 担行 政 职能 的事 业 单 位 ,可 调 整 为 相 关 行 政 机 关 的 内设 机 构 : 需 单 独 设 置 行 政 机 构 的 . 确
一
1一
《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02 ) 1 年第 2 2 期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研究专题
摘 要: 新一轮 事业单位改革 中 . 行政 类事业单位 面临“ 不得 突破 政府机 构限额和 编制 总额 ” 即在“ , 两个不 突破 ”
的约束 性条件 下 . 实现“ 行政 职能 回归” 的艰 巨挑 战。但是 , “ 在 两个不 突破 ” 的约束性 条件 下 , 行政 类事 业单位不
能 完 全 实现 “ 政 职 能 回 归 ” 即使 放 宽 “ 个 不 突破 ” 约 束 性 条 件 , 些 法律 、 行 ; 两 的 某 法规 授 权 或 者 法 律 、 规 委 托 的 法
革 不 再 “ 有 总 体 目标 ”不 再 采 取 “ 敲碎 打 ” 没 , 零 的 方 式 , 是 提 出 了 总体 方 案 , 明确 了时 间 表 和 路 而 并 线 图 。在 清理 规 范基 础上 完 成 事业 单 位分 类 , 到 即 2 1 ,承 担 行政 职 能 事业 单 位 和 从 事生 产 经 营 0 5年 活 动 事业 单 位 的改 革 基 本 完成 ,从 事 公 益 服 务 事 业 单位 改革 取 得 明显 进 展 ,社 会 力 量 兴 办公 益 事 业 的制 度 环 境 进 一 步 优 化 ; 到 2 2 而 0 0年 . 要 建 则 立 起 功 能 明确 、 理 完 善 、 行 高 效 、 管 有 力 的 治 运 监 管 理体 制 和运 行 机 制 , 成 基本 服务 优 先 、 给水 形 供 平适度 、 布局 结 构 合 理 、 务 公 平 公 正 的 中 国特 色 服 公 益 服 务体 系 。 本 轮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总体 方 案 的一 个 显著 特点 是: 以科 学 分 类 为 基 础 , 科 学 划 分事 业 单 位 类 别 在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践与探索
加 强新农 村建设 ,提高农 村公共 服务水 平 ,
二 是 坚 持 与 社 会 事 业 发 展 相 结 合பைடு நூலகம்,确 在全 省各个 乡镇 设立 了公 共服务 中心 ,所需 保 基本公 益服 务需求 。始 终坚 持将增 强事 业 人员 大多从 国家 燃油税 改革 和取 消政府 还贷
践 与探 索
己 不动摇 ”三 个原则 ,不 断 盖 属性 ,积极 推进基 本公共
推进 教育事 业管 理体制 改
学 教 职 工 事 业 编制 核 定 标 编制 向农 村 和偏远 地 区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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纰
坦 宣
了 电 生 l 储 I 白
方法 ,为促 进全 省基本 公共 服务 均等化 ,构 用 效率 。制定 了公 办幼儿 园事业 编制 配备标
一
医疗卫生工作需要 。 三是 坚持 与事 业 资源优化 配置 相结 合 ,
是坚 持 与行政 管理体 制 改革相 结合 ,
突 出职能 转变 。积极 将事 业单位 改 革纳人行 构建公 益 服务新 格局 。在推进 行业 事业单 位 政 管理体 制改 革 的总体框 架考 虑 ,积极推 动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时 ,严 格 注 重 控 制 事业 编 制 事业 单位 职能调 整 。结 合2 0 年政府 机构 改 总量 ,通过 推动 事业 资源整合 和布 局结构 调 08 革 ,着力转 变政 府职 能 ,推进政 事分 开 ,将 整 ,实 现资 源优化 配置 。在水 文水 资源勘查
试点 ,为改革 全面铺 开积 累经 验 。2 0 年 以 03
一
些基本 经验 。总体来讲 ,事业单 位改革 涉
来 ,分别 在齐 齐 哈尔市 、哈尔 滨市 进行 了事 及 面广 ,情况 复杂 ,必须 地 制宜 ,实事 求
事业单位改革五大热点透析
事业单位改革五大热点透析我国有 126万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超过 3000万。
1995年,我国启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如今这项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
那么,事业单位改革涉及哪些方面?改革后事业单位职工又将何去何从?分类改革市场公益各归其位所谓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就是让事业单位真正回归到公益属性,使行政类和经营类事业单位回归到本来属性。
具体看,对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把其职能划归至行政机构或将其转变为行政机构;对于经营性的事业单位,将其转变为企业,推向市场。
现在,这项改革正稳步推进,已经取得了一些效果。
比如,一大批经营性科研院所已经在几年前完成转制,变身为企业,部分科研院所还成为上市公司;去年,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全部完成转企改制。
招聘改革公开招聘将实现全覆盖近几年,事业单位招聘中信息不公开、程序不透明、暗箱操作的事件时有发生,原因就在于没有很好地实施公开招聘制度。
为此,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期专门下发文件,明确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规定权限严格履行招聘方案核准备案职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初表示,今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将于 2012年在全国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实现全覆盖。
用人制度改革今年全部实现聘用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的《 2010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表明, 2010年我国聘用制度推行范围继续扩大,全国事业单位签订全国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的比例达到 90%。
与此同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稳步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率为80%以上,全国各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启动岗位设置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2011年我国将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积极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出台,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申诉、竞聘上岗等单项规定。
关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的调研报告
关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的调研报告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发布标志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全面启动。
按照国家要求,辽宁省已于2013年年底完成了事业单位的分类工作。
结合分类工作实际,笔者通过对有关法律问题的思考,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改革问题予以探讨。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类型从本源意义上说,事业单位的存在主要是为了提供公共服务,并不应该承担有关行政职能,但是基于现实工作需要,事业单位以各种形式承担着行政职能。
按照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不同依据,可分为以下三个类型。
1.职权性事业单位,即根据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应当作为行政机构,其上级部门也是行政机构,但因受本级行政机构数额和行政编制数量的限制,被列为事业单位,我们俗称为“事业局”,如有些地方的知识产权局、测绘局。
2.授权性事业单位,根据《指导意见》指的是有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授权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我们对授权性事业单位的认定,主要是进行三个层次的判断,一是承担的职能是行政职能;二是承担的行政职能有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授权;三是授权明确指向了事业单位。
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法规,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指导意见》将其确定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排除在外。
根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行政法规的名称通常为“条例、规定、办法”,也就是说除此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规范性文件都没有授权地位,包括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3.委托性事业单位,此类事业单位分为有法律法规委托的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自行委托的事业单位。
有法律法规委托是指有文件明确授权行政机关可以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事业单位承担。
自行委托是行政机关以内部文件的形式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事业单位承担。
事业单位行政职能的归位问题1.职权性事业单位行政职能的归位问题。
职权性事业单位行使的行政职能,是宪法和组织法赋予政府的固有职能。
公司机构改革人员分流
公司机构改革人员分流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竞争的加剧,许多企业都在不断进行机构改革,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和挑战。
本公司也不例外,在最近的一次机构改革中,我们进行了人员分流,以实现企业更好的发展。
1. 改革前的现状在原来的机构中,我们部门之间的协作不够紧密,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责和分工也不够明确。
这导致了很多问题的出现,包括资源的重复利用和沟通不畅等。
同时,我们也发现,一些员工的能力和职责并不匹配,所以我们进行了机构改革,以解决这些问题。
2. 人员分流原则在进行人员分流时,我们立足于以下原则:2.1 能力合理分配。
针对每个员工的实际能力和工作经验进行评估,找到最适合他们的岗位和职责,以发挥他们的优势和实现最大化的价值。
2.2 全部员工参与。
我们向公司全体员工公开宣布分流的情况,让所有人都能了解自己的情况和选择,避免了分流过程中的不公和不平。
2.3 认真倾听意见。
我们不断地向员工征求建议和意见,以确保所有人都能被听取,让分流的过程更加公正和透明。
3. 人员分流方法和目标在改革中,我们采取了以下方法:3.1 岗位调整。
我们更改了一些岗位职责和要求,为员工打造了新的发展空间。
同时,我们也通过调整岗位,让员工的能力和经验得到更好的发挥。
3.2 部门重组。
我们重组了一些部门,将职责和分工进行重新规划,以更好地满足公司的需求和客户的需要。
3.3 队伍优化。
我们加强员工的职业发展规划和管理,让员工在职业发展中拥有更多的选择和机会。
我们的目标是让每个员工都找到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并为公司做出更多的贡献。
4. 人员分流结果通过人员分流的方式,我们取得了以下成果:4.1 优化了部门结构。
我们成功地将原来分散的部门合并或重组,进一步加强了部门间的协调和沟通,能力的互补发挥更加充分。
4.2 提高了员工满意度。
由于我们进行了人员分流,重新规划了部门和职责,许多员工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也更加关注的个人成长,提高了员工的满意度。
4.3 提升了企业效益。
关于认定行政类事业单位的探索与思考
行政决 策 、行政 执行 、 范 畴 缩 小 为 四类 :一 是 法 律 ,指 全 国人 大 行 政职 能 的类 型为 “
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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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监督 ” 实 际上 采 取 的是 比较 宽 泛 的表 遍 约 束 力 的行 政 法 规 或 规 则 适 用 , 述 。 因为 目前对 于行 政决 策 、行 政执行 、行 件 或 特 定 人 而 作 出 的特 定 处 理 ,该 行 为具
《 导意见 》 于行政 类 事业单 位认 定 央 、国务 院 以文 件 形 式 明确 的政 策 规 定 , 指 关
标 准 和 范 围 的表述 为 : 根 据 国家有 关法 律 不包 括 中央 ( “ 国家 ) 委政策 规定 。 部 法 规 和 中 央有 关 政 策规 定 ,按 照是 否 主要
够做 出具 体行 政行 为进行 分析 和判 断 。
第 三 ,关 于所承 担行 政职 能 的来 源 。事 体 的规 定 。即事业 单位承 担行政 职能 的依 据
业单 位 承担行 政职 能 ,其 来 源主要有 三种 : 是 中共 中央 、国务 院 文 件 的规 定 ,或 者 法
一
是法律 法规 或政 策文 件 的明确规定 。二 是 律 、行 政法 规 、地 方性法 规授权 ;并且 法律
关于认 定行政类事业单位 的 探索 与思考
重庆 市编 办
科 学 划 分 行 政 类 事 业 单 位 ,是 事 业 单 及 其 常委 会 依 法 制 定 的规 定 和 调 整 国家 、 位 分 类 的基 本 内容 和难 点 之 一 ,也 是 实 施 社 会 和公 民生 活 中某 一 方 面 社 会 关 系 的规 事 业 单 位 分 类 改 革 的 重 要 前 提 。《 共 中 范 性 文 件 。包 括 全 国人 民代 表 大 会 及 其 常 中 央 国务 院关 于分 类 推 进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的 委 会 制 定 的法 律 、有 关 法 律 问题 的决 定 和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方法分析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方法分析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一系列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措施不断出台,逐步推动了事业单位的改革进程。
而要实现行政类事业单位的改革,需要采取以下几种方法:一、加强法制建设法律是治理社会的基础和前提,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也不例外。
制定相关制度、政策和法律可以帮助行政类事业单位树立正确的管理观念和理念,规范行政行为,防范和纠正侵害公共利益或个人合法权益的不良行为。
二、优化管理模式优化管理模式是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关键。
当前我国的行政类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大多集中在行政管理、事务管理和集中管理三个方面,这种管理模式加重了行政类事业单位的工作压力。
因此,需要优化管理模式,将管理重心和管理方式从传统的行政控制向人性化、苏格兰控制和效能导向型管理转变。
三、深化股份制改革股份制改革是指以股份制为基础,推动行政类事业单位采取股份制改革,利用市场化手段实现组织结构、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体制性创新,推动公司治理、财务透明等管理制度的完善。
深化股份制改革可以激发行政类事业单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
四、加强人才流动和激励机制建设当前,行政类事业单位的人才流动性较差,导致优秀人才外流、内部人才浪费等问题。
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流动和激励机制的建设,实现人员流动和职业发展机会的公平和公正。
在此过程中,还应该加强人才选拔和评价机制的完善,为行政类事业单位提供优秀的人才支撑。
五、实施差别化管理行政类事业单位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各不相同,因此需要实施差别化管理,根据机构规模、功能定位等因素来制定针对性的改革方案。
实施差别化管理可以更好地满足行政类事业单位的实际需要,促进其转型升级和现代化管理。
六、加强监督与考核监督与考核是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保障。
要加强对行政类事业单位的监督与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实现公正、公平的管理,推动行政类事业单位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管理。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思考
党的十八大指出“要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
“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事业单位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对于建立功能明确、运行高效、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公益服务新格局,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都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一、当前事业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1.政事不分。
一方面,事权不立,事业单位管理行政化。
许多事业单位不具备独立的人事权、财产权、管理权,失去完全独立法人地位,资产所有权、资产配置权、行政管理权等职能集中于政府机关,政府机关实际上成为事业单位的所有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直接管理和控制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则完全依附于政府部门成为内设机构,实行封闭式、内向式、“一刀切”管理导致社会服务职能萎缩、弱化。
另一方面以事代政职能定位不规范。
一些事业单位承接了大量本应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监督、行政执法权,成为事实上掌控公权力的准行政部门,导致政事边界不清,对外公共服务功能不明显,服务效率低下。
2.资源配置亟待优化。
政府与事业资源混合配置,交叉履行职能,成为政事不分的“顽症”。
一是混编混岗,行政领导兼任事业单位负责人,有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同时又是行政机关领导。
有的事业单位人员被抽调到行政内设机构岗位,从事行政岗位工作。
二是条块分割。
由于从事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分别隶属不同的部门或不同的组织层级管理,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服务规范难以协调统一,相同类别、服务功能相近的事业单位的资源和信息难以有效整合、共享,导致资源配置难以优化,综合效益难以充分体现。
三是投入机制不健全。
各级政府要么“保姆式”大包大揽,要么投入责任不明确,政策引导效果不明显,公益事业投入方式单一,地区和城乡分布不均衡,公共财政费用负担过重。
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
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一、为什么要划分事业单位类别?按照中央部署,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分“三步走”,即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和配套改革。
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重要环节,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基础和切入点。
二、如何划分事业单位类别?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省制定的《贵州省事业单位分类参考目录》,坚持依据社会功能,严格把握分类标准,将我县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三、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下步的改革方向。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主要是政事分开,改革的方向是逐步将这类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主要是事企分开,改革的方向是转企改制或撤销。
这两类事业单位改革是整个改革的“小头”,都有过渡期,逐步改革到位。
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下步的改革方向。
这类单位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中之重,改革后,只有这类单位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
改革的核心要求是创新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其公益属性,激发生机活力,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益服务。
一是改革管理体制。
创新行政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减少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
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
二是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
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是事业单位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需要先行试点、逐步推进。
目前,我省正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
对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三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起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浅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思路
浅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思路浅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思路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事业单位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推动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但也要看到,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逐步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如政事不分,党政机关包揽过多,管得过死,行政挤占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员的情况较多;事业单位结构布局不合理,分工过细,整体效益较差,很多事业单位业务量不足,人浮于事的现象较为严重;吃财政饭的事业单位和人员比例过大,造成地方财政负担过重。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了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也制约了事业单位自身的正常发展。
近年来,我们在事业单位改革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但总的感觉是任重而道远。
我们许多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仍然保留着计划经济时代的印记,过去旧的管理模式、运行机制难以改变。
首先,是在运行机制上,事业单位的职能虽然明确,但政事不分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社会化程度不高,事业单位现在仍然像“吃奶的婴儿”一样依赖政府,这就导致地方财政压力很大。
其次是在资源布局上,国家对许多事业单位的投入不够,如教育系统,资金人力设备分散,事业单位效率低下。
再次,在服务质量上,事业单位量大面广,但其服务效果和社会要求相差很远,其服务方式和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
最后,是在管理体制上,事业单位仍然过多依赖行政审批,管理手段还是分散式的部门管理,管理内容比较简单化,对此我们提出以下的改革思路:一、对县级事业单位的改革思路1、根据单位类别,分门别类的进行改革。
县级事业单位的分类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根据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划分为四类,即:财政全额拨款管理、差额拨款管理、自收自支单位和企业化管理单位;另一种是根据事业单位功能划分:一是社会公益型,即以实现社会效益为主的事业单位,如教育、文化等;二是行政管理型,即全部或部分承担行政管理职能并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如草原监理所、农机监理站等,这部分单位依照公务员对待。
区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调研报告
区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调研报告根据市编办《关于开展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X机编[2018]17号)的要求,我区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力量,深入街道、镇和区直有关单位,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认真开展调研。
重点围绕历次机构改革以来我区行政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我区政府机构改革成效和现状区自组建以来,先后进行了两次机构改革。
第一次机构改革从1996年3月开始,按照政企、政事分开为原则,以转变职能为重点,以发展经济、加强服务为中心,合理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效率,达到理顺市与辖区的关系,合理划分职责和权限的目的。
1997年12月,又根据省委省政府、省市编委有关文件精神,从“有利于简政放权,明确职责,提高效率,有利于理顺条块关系,减少中间环节,有利于搞活经济,增强财力,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出发,对区属各街道进行了机构改革,由原有的8个街道合并为5个。
第二次机构改革从2001年11月开始,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精简机关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进行改革,以达到形成结构合理、关系协调、职责清晰、管理科学、精干高效的党委部门运行机制;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的目的。
通过两次机构改革,进一步转变了政府职能,改善了政府管理方式和手段,合理设置了机构,理顺了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大幅精简了人员编制,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改进了机关作风,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积极推进了政府由管制型向服务型,由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治理型政府的转变。
目前,我区区级党政工作部门由原27个减至现有的23个,其中,党委部门6个,政府部门17个;设立街道办事处5个,镇政府2个。
行政编制从原356名减至2001的274名,后区域调整以及为解决军转干部安置等问题,市对我区行政编制进行了调整,目前我区行政编制为351名二、我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历次机构改革取得的成效是肯定的,但同时我们也看到,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在运行中仍然存在着诸多与经济社会发展变化不相适应的方面,主要体现在:1、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目前政府仍包揽太多的管理事务,包括一些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而有些该由政府管的事却管不到位,特别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还比较薄弱。
事业单位改革分类问题辨析
事业单位改革分类问题辨析作者:郭琨来源:《机构与行政》2013年第02期在上级的事业单位分类及相关改革试点方案中,根据社会功能把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公益服务的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三个大类。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整合资源,强化公益属性,加强政府监管。
同时,配套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财政政策。
针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历城区编办在未明确分类政策情况下,根据事业单位主要功能,对全区事业单位进行了模拟分类,期间遇到了三个主要问题。
一是“以什么为依据”进行分类的问题。
事业单位数量众多且十分复杂,所承担的功能也有差别,分类的依据是否科学、符合实际,则是分类的关键。
探索实践中,各地都基本确定了事业单位分类的依据,即按功能分类。
然而现实中较多的存在着某一事业单位担负着若干职能的情况,单位成立时原定主要职能与目前实际履行主要职能不相统一,如此以来,是按其原规定的主要职能来分,还是按实际履行的主要职能来分,令地方政府编制部门感到“头疼”。
因操作中缺乏有效依据,自己拟订依据又担心将来与上级文件相冲突。
所以,历城区模拟分类中还产生了一类叫“其他类”,即行政类、公益类、经营类几种类别的特征并存,主要功能难以界定的事业单位。
分类依据作为事业单位改革整体推进的前提条件,实践中不解决这个问题,改革难以进一步推进。
二是“功能分类”与“财政拨款方式”是否存在对应关系的问题。
传统的按财政拨款方式进行的分类,与新的按职能进行的分类是否存在对应关系?如行政类及完全公益类事业单位对应财政拨款、中介服务类及经营类对应经费自理拨款方式,是严格的对应关系还是大致对应?或是无对应关系?结合各地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思想来看,较为普遍和认可的观点是根据新划分的事业单位的类别来确定财政供给方式,即在二者之间还是能够找到对应关系的。
浅谈事业单位改革
浅谈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是我国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稳定、推动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传统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改革势在必行。
事业单位改革的背景是多方面的。
首先,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人们对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的服务需求日益多样化和个性化,传统的事业单位供给模式难以满足。
其次,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要求事业单位更加适应市场规律,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再者,政府职能转变也促使事业单位重新定位自身的功能和职责,实现政事分开、政企分开。
事业单位改革面临着诸多挑战。
一是人员安置问题。
改革可能导致部分人员岗位调整或下岗,如何妥善安置这些人员,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二是财政保障问题。
一些事业单位在改革后可能面临财政投入减少的情况,如何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公共服务的持续提供,需要精心谋划。
三是观念转变问题。
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改革存在抵触情绪,习惯于传统的工作模式和管理方式,需要加强宣传引导,促进观念更新。
在改革的过程中,明确改革的目标和原则至关重要。
目标应当是建立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原则包括坚持以人为本,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改革方案;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使事业单位真正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
分类改革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举措。
根据社会功能,将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大类。
对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要逐步转为企业;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继续强化其公益属性,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改革还需要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
在人事制度方面,要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完善人员招聘、考核、激励等机制。
参公单位改革,人员分流严重,二级参公没前途,劝你慎考参公单位
参公单位改革,人员分流严重,二级参公没前途,劝你慎考参公单位现如今参公单位面临一系列改革,有的参公单位直接在改革下撤销,有的单位被并入县级或者市直机关,也有单位直接转为事业单位。
如果单位撤销,一般情况下所有参公人员并入局机关,人员身份也会锁定(编制固定),所有的权利都被大幅削减。
根据目前的多数参公机关发展现实看,本级单位行政编已经超编严重,基层的小喽喽基本上多年没有任何提升或者变化,单位里老人退休也不多,这种情况下真是上不得上,下不得下。
发展前景一片惨淡,这倒如何是好?目前,要想改善自身的状况,遴选是一条路,或者寻求上级天线,我们俗称的找人,或者联系借调机关。
如果纯粹等着单位的行政老人退休,这就要耐心的等待,不过这样的计划太过渺茫。
图片来源时政百分网其实,在一个毫无生气和希望不大的单位,除了考试成功走了的思路,分流也是一个思路。
目前,很多单位执法类公务员的改革方向,按照最新的改革趋势看,省市一般是由主管局制定转任方案报组织批准后实施,通过考试(人多编少)或考核转任至局机关本级,县里组织制定方案报批准后县域范围转任。
这种改革方式,在东部地区很多地方已经试点多年了,当然,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早起执行中阻力也很大。
但是推行久了之后,也就大家也就见怪不怪了。
但是,不得不承认一个现实,机关单位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的效率很低,多年前一直就是2020年实现全国事业单位的彻底改革。
你看,早已2021年了,事业编改革也没有完成,很多改革限于实际发展的阻力,或者地方的低效率,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图片来源时政百分网有想法的人在这类单位都会及早脱身,能早走就早走。
根据我了解到,温州、天津等地的参公改革具体如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回归后,空余的参公事业编制原则上都要收回,为确保下一步其他事业单位改革顺利推进,从现在开始这些事业单位进人原则上也要实行冻结,不再新进人员。
最大的变化是给予单位3年左右过渡期,通过自然减员、多出少进等方式逐步消化解决。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实践与思考--以河南省鹤壁市为例
专题策划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实践与思考———以河南省鹤壁市为例李冠利王朝栋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关键,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和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于实现政事分开、理顺政事关系、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明晰事业单位功能定位等具有重要意义。
一、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紧迫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主要指行使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的事业单位,其承担的行政职能是政府行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事业单位是政府举办的提供公益服务的社会组织,它主要承担公益职能,应不断强化公益属性。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存在,导致产生政事不分、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准等诸多问题,偏离了事业单位提供公益服务的目标,事业单位的社会服务质量不高。
因此,迫切需要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加快理顺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关系,实现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回归公益服务本位,强化公益服务职责,从而提升公益服务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
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实践中的一些做法和成效按照中央和省关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统一部署,河南省鹤壁市着眼于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职能清理为基础、以政事分开为核心、以优化机构职能为重点,扎实稳妥实施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一)精心组织准备,有序推进改革工作。
鹤壁市委、市政府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先后多次召开党政机构改革协调小组会议、书记专题会议、市委编委会议,专题研究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并就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事业单位的改革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二)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吃透情况。
系统梳理部门“三定”规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文件、部门权责清单,逐一核实市直300多个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人员编制等基本情况。
地方机构改革中精简和分流人员问题探析
地方机构改革中精简和分流人员问题探析近年来,随着我国地方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精简和分流人员问题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探析。
首先,需要认识到精简和分流人员的必要性。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政事业单位的不断扩张,我国地方机构中存在大量的非正常用工人员。
这些人员既造成了财政负担,又影响了机构的效率和服务质量。
因此,精简和分流人员是为了优化机构人员结构,提高效率,减轻财政负担,进而实现机构转型升级的必要手段。
其次,精简和分流人员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首先,要保障精简和分流的程序公开透明,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其次,要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素质进行科学的分类和梳理,确保留用优秀人员,合理安置其他人员。
此外,还应注意遵守人身尊严和福利待遇保障的原则,防止出现不合理、不合法的人员压缩和裁减。
最后,精简和分流人员需要配合相关政策措施。
政府应该加大公共服务投入,扩大就业领域,提供更多岗位机会,为被精简和分流人员提供更多的转岗机会和培训机会。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被精简和分流人员的生活权益。
综上所述,精简和分流人员问题的解决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政策,才能达到有效的效果。
同时,政府和社会各方也需要共同努力,为被精简和分流人员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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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能划归机构,人员编制分流,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初探
原标题:行政职能划归机构,人员编制分流,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初探
在省市县党政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安排之前,各省相续要求,提前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的“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确保省市县党政机构改革一步到位,职能完善,机构、编制设置合理,改革不出现反复。
1、定义:行政类事业单位,是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完全、主要或者部分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监督等行政审批权力的事业单位。
2、改革方向:坚持政事分开,将行政类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整合或者保留公益服务职能,进一步理顺政府机构与事业单位的关系,实现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构,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
今后,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3、改革程序安排: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提前安排,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之前,完成此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
究其原因,是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为了实现职权法定、权责
一致、运行规范的原则,势必要整合所有的行政机构职能,和分散在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通盘考虑,统筹规划,制订各部门的“三定方案”,以免在党政机构改革结束后,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又涉及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导致行政机构改革不彻底,职能划分不细致,使改革出现反复。
4、认定依据:一是完全、主要或者部分承担行政职能;二是承担的行政职能有国家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法律解释或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的文件规定;三是承担的行政职能有省人民政府令、省人大常委会发布的条例、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四是有中央各部委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定。
5、清理办法:根据各单位的九定方案,对照2015年以来清理的“权责事项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确定是否承担行政职能,和完全、主要或者部分承担行政职能。
6、改革办法:完成清理和分类确定后,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所有的行政职能划归相应的行政机构,承担该项职能的人员、编制同时划归行政机构,或者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职能划转后单位撤销;主要或者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划转后,根据保留的公益服务职能,以及机构精简任务要求,保留或者整合。
7、改革原则:一是实行机构、编制总量控制,改革后
机构个数不得超过精简任务要求,行政编制置换要在本级行政编制问题内调剂,统筹核定行政编制;二是坚持“两个不突破”原则,确保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两个不突破”;三是在清理职能的基础上,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增加行政机构的,计入本级党政机构限额。
8、改革中遇到的几个突出问题:(一)不以参公为依据,并非所有的参公事业单位完全或者主要承担行政职能;
(二)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依据,只以法律法规为依据;
(三)多渠道解决置换所需行政编制,不得突破本级行政编制总量;
(四)以分流为主,多渠道妥善安置在编在岗人员;
(五)区分职责时,按照就主不就辅、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不具备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不划入行政类事业单位。
来源: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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